涉他合同的特点.doc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涉他合同的特点

涉他合同,又称为第三人利益订立的合同,是指:订约当事人并非为了自己设定权利,而是为第三人的利益所订立的合同。合同将对第三人发生效力。

其特点是:

1、第三人不是订约当事人,他不必在合同上签字,也不需要通过其代理人参与缔约。

2、涉他合同只能给第三人设定权利,而不得为其设定义务。

3、涉他合同的订立,事先无须通知或征得第三人的同意。

4、在涉他合同中,他人对合同为其设定的债权有接受或拒绝的权利。在接受时,该他人就是债权人;在拒绝时,合同所设之债权则由缔约人自己行使。

责任编辑:米、小阳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