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备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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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形码
9CM*3CM
ZG11W S126
<纳税人盖公章区>
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备案表
(减免税优惠)
纳 税 编 码 纳税人识别号
填表说明
一、适用范围
纳税人依法向税务机关申请减免企业所得税或项目所得时填写本表。
二、填写说明
1、纳税人享受不同种类的减免原因(项目),应分别填写此表;
2、本表填写一份,按规定传递到数据处理中心扫描;
3、减免方式是指:“按幅度减免”、“三免三减”、“按额度减免”等;
4、减免幅(额)度是指:全免为“100%”、减半征收为“50%”;
5、减免条件是指:“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获利年度”等;
6、减免所属期起止:有减免税期限的税收优惠项目才需填写
7、减免原因(项目):
(1)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
(2)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投资经营的所得
(3)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
(4)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
(5)经济特区新设立的高新技术企业
(6)软件及集成电路设计企业
(7)集成电路生产企业(生产线宽小于0.8微米)
(8)集成电路生产企业(经营期15年以上,投资额超过80亿元人民币或线宽小于0.25um)
(9)重点软件企业
(10)政府鼓励的新办文化企业
(11)国有大中型企业通过主辅分离或辅业改制分流安置本企业富余人员兴办的经济实体。
注:“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收入”、“重点软件企业”只需填写“减免所属期起止”。
补充说明:
1、国家规划布局内的重点软件生产企业,如当年未享受免税优惠的,需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备案登记,方可享受减按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的税收优惠。
2、纳税人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证书后一个月内,需填写《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备案表(高新技术企业)》到主管税务机关备案,方可享受15%的优惠税率。
3、纳税人申请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税收优惠,应按免征和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的项目,分别填写此表。
4、对于减免税条件为“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的减免税优惠项目,纳税人应在符合减免税优惠的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后,提出备案申请。
5、减免税优惠备案需提交的附列资料,请查阅《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报批、备案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