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常考考点:正当防卫
《刑法学》之正当防卫
一,正当防卫:指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对不法侵害实施的制止其不法侵害且未明显超过必要限度的行为。
二,正当防卫的条件(一),防卫意图1,正当防卫意图的内容:指防卫人对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有明确认识,并希望以防卫手段制止不法侵害,保护合法权益的心理状态。
包括防卫认识和防卫目的。
(1),防卫认识。
基本内容有:a,明确认识侵害合法权益的不法行为的存在;b,明确认识不法侵害的正在进行;c,明确认识不法侵害者;d,明确认识不法侵害的紧迫性,且能够以防卫手段加以制止。
(2),防卫目的。
包括两个层次:a,制止不法侵害;b,通过制止不法侵害保护合法权益。
2,不具备正当防卫意图几种情况:(1),防卫挑拨。
指行为人出于侵害目的,以故意挑衅引诱等方法促使对方进行不法侵害,尔后借口防卫加害对方的行为。
(2),相互的非法侵害行为。
指双方都出于侵害对方的非法意图而发生的互相侵害行为,如相互殴斗、打群架等。
注:互相斗殴可以在一下两种情况下成立正当防卫:一是一方求饶或者逃走,另一方继续侵害。
二是在一般的轻微斗殴中,一方突然使用杀伤力很强的凶器,另一方生命受到严重威胁的,后者可以进行正当防卫。
(3),为保护非法利益而实施的防卫。
如,在他人抢劫自己盗窃所得的赃款时,以防卫手段保护自己盗窃所得的赃款。
(二),防卫起因1,必须有不法侵害的存在。
2,不法侵害必须是违法行为。
3,不法侵害的存在具有现实性。
即不法侵害须客观真实的存在,而不是行为人所臆想或者推测的。
(三),防卫对象由于不法侵害是通过人的身体外部动作进行,制止不法侵害就是要制止不法侵害人的行为能力。
正当防卫的对象只能是不法侵害人。
理由是:a,正当防卫的目的是及时有效地制止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达到这一目的的最直接途经,大多数情况下就是对不法侵害人的人身、财产(如行为人放狗咬人,防卫人把狗杀死,狗属于行为人的财产)等权益造成必要的损害。
正当防卫的练习题及答案
正当防卫的练习题及答案正当防卫是指在遭受非法侵害时,为了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而采取的合法行为。
它是一种法律上的权利,但同时也需要依法行使。
在现实生活中,我们经常会遇到各种各样的情况,需要判断是否可以采取正当防卫的措施。
下面是一些正当防卫的练习题及答案,帮助我们更好地理解和应用这一概念。
练习题一:小明在夜晚回家的路上,突然被一个陌生人持刀抢劫。
小明拥有合法的防身器械,他可以采取正当防卫吗?答案:可以。
根据我国刑法第二十条的规定,对于正在非法侵害自己或者他人生命、财产的人,可以采取必要的防卫行为。
小明在遭受抢劫时,使用防身器械进行自卫是合法的正当防卫行为。
练习题二:小红在公共场所遭遇一名陌生人对其进行言语侮辱和身体侵犯。
小红可以采取正当防卫吗?答案:不可以。
根据我国刑法第二十条的规定,正当防卫必须是在遭受非法侵害时采取的合理防卫行为。
在这个情况下,尽管小红受到了侮辱和侵犯,但并没有遭受实质性的生命和财产上的威胁,因此不能采取正当防卫行为。
练习题三:小李在自家院子里发现有人企图盗窃自己的财物。
小李可以采取正当防卫吗?答案:可以。
根据我国刑法第二十条的规定,对于正在非法侵害自己或者他人财产的人,可以采取必要的防卫行为。
小李在自家院子里发现有人企图盗窃自己的财物,可以采取合法的正当防卫行为,保护自己的财产安全。
练习题四:小张在与人发生争执时,对方突然动手打了他一拳。
小张可以采取正当防卫吗?答案:不可以。
根据我国刑法第二十条的规定,正当防卫必须是在遭受非法侵害时采取的合理防卫行为。
在这个情况下,尽管小张受到了攻击,但对方并没有对他进行实质性的非法侵害,因此不能采取正当防卫行为。
练习题五:小王在街上目击一名陌生人持刀追赶另一个人,并且有明显的杀人意图。
小王可以采取正当防卫吗?答案:可以。
根据我国刑法第二十条的规定,对于正在非法侵害他人生命的人,可以采取必要的防卫行为。
小王在目击到有人持刀追赶他人,并且有杀人意图时,可以采取合法的正当防卫行为,保护他人的生命安全。
刑法中的正当防卫与紧急避险行为的界定
刑法中的正当防卫与紧急避险行为的界定正当防卫和紧急避险行为是刑法中两个重要的概念,对于维护社会秩序和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起着重要作用。
本文将从法律角度对正当防卫与紧急避险行为进行界定,以期加深对这两个概念的理解。
一、正当防卫的界定正当防卫是指在面临现实威胁或正在遭受非法侵害的情况下进行的合法防卫行为。
根据我国刑法第20条的规定,当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紧急、危害较大时,受害人可以采取必要的防卫措施,但是其对于侵害人造成的损害必须在合理范围内,并且必须符合以下要求:1. 对侵害行为进行及时防卫:正当防卫要求受害人在发现侵害行为后立即采取必要的防卫措施,避免进一步损害的发生。
防卫行为应当具有紧急性,即在无法通过其他合法手段进行解决的情况下,受害人才能采取防卫行动。
2. 防卫程度必须适当:正当防卫要求受害人的防卫行为必须在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范围内,不能超过合理的限度。
也就是说,受害人只能使用必要的力量和手段进行防卫,不能过度反击或使用过激的手段。
3. 防卫行为需要具备合法性:正当防卫要求受害人的行为必须是合法的,并且符合法律规定。
如果防卫行为违反了法律的规定,超出了合理的限度,那么就不能认定为正当防卫。
二、紧急避险行为的界定紧急避险行为是指在面临无法预见的险情或危险威胁时,为了自身的生命、身体或财产安全而进行的合法行为。
根据我国刑法第22条的规定,当紧急危险威胁到自身或他人的人身、财产安全时,可以采取紧急避险措施,但是其对于他人造成的损害必须在合理范围内,并且必须符合以下要求:1. 避险行为必须迫在眉睫:紧急避险要求在面临险情或危险威胁时能够立即采取行动,以避免或减轻危险的发生。
延误时间可能导致更大的损失或威胁,因此行动必须具备紧迫性。
2. 避险程度必须合适:紧急避险要求采取的行动必须是适当的,不能超过合理的限度。
行动的选择和方式应当符合紧急避险的目的,并且在具体情况下进行合理的衡量。
3. 避险行为应当合法合规:紧急避险要求采取的行动必须符合法律规定,并且在采取行动时不能损害他人的合法权益。
刑法学—正当防卫
3.意义:提供区分罪与非罪的标准;鼓励人民 与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二.成立条件(要件) 1.起因条件:不法侵害发生和存在 (1)必须有不法侵害存在 (2)不法侵害是犯罪和其他(一般)违法行为。 (3)不法侵害是现实存在,不是防卫者的假设、 假想(假想防卫)
2.时间条件:不法侵害正处于已经开始并且尚未结束 的进行阶段 (1) 什么是不法侵害已经开始 不法侵害已经着手;行为人进入现场;行为人逼近现场 或被害人(临近说) 折衷说(通说):以着手为标准,重大危险犯罪可以适 用进入说和临近说(自由裁量) (2)不法侵害尚未结束 不法侵害尚未结束,是指不法侵害行为或其导致的危害 状态尚在继续中,防卫人可以用防卫手段予以制止或 排除。 如何判断不法侵害是否结束: 行为实施完毕(完毕说)(通常情况下适用这一学说); 排除危害说;侵害人离开现场;结果形成说。 不法侵害的特征:危害社会;违法;紧迫性(刻不容缓; 重大危害或现实危险)。
4.主观条件:防卫意图 (1)行为人认识到合法权益正在遭受侵害而奋起保护 合法权益,反击不法侵害的心理状态 (2)防卫认识(基础和前提):对防卫有关事实的主 观反映 ①对侵害合法权益的不法侵害存在的认识(认识到其存 在而非性质)。 ②对侵害时间(防卫时间)的认识:明确认识不法侵害 正在进行。 ③对防卫对象(不法侵害者)的认识(包括对侵害人的 能力的认识)。 ④明确认识不法侵害的紧迫性,且能够以防卫手段加以 制止。 ⑤对防卫的具体强度不要求防卫人有认识,由大体认识 即可。
农民甲用锄头击打乙的行为是正当防卫吗?
司法实践中不法侵害已经结束的情况: (1) 侵害者自动终止不法侵害 (2) 侵害者已经被制服或丧失继续侵害的能力 (3) 不法侵害已经造成危害结果并且不可能即 时挽回损失(如盗窃) (4) 不法侵害人离开侵害现场
正当防卫典型案例
正当防卫典型案例在我国的刑法中,正当防卫是指在遭受非法侵害时,为了制止侵害行为而采取的必要防卫行为。
正当防卫是每个公民的合法权利,但是在实际生活中,也有一些人因为对正当防卫的认识不清或者操作不当而陷入法律纠纷之中。
下面我们就来看一些正当防卫的典型案例,以便更好地了解正当防卫的适用条件和限制。
案例一,王某在夜间回家途中,突然遭到一名持刀歹徒的袭击。
在自卫的情况下,王某用拳头和脚踢将歹徒制服,并及时报警。
警方赶到后将歹徒抓获。
经过调查,确认歹徒有多起抢劫、伤人案底。
王某的行为被认定为正当防卫,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案例二,李某在自家门口遭到一伙持械歹徒的袭击,为了保护自己和家人,李某使用了家中的防身器械将歹徒击退。
在警方赶到后,歹徒已经逃之夭夭。
经过调查,发现歹徒曾多次在该小区实施抢劫犯罪。
李某的行为被认定为正当防卫,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案例三,张某在酒吧内与他人发生口角纠纷,对方持刀威胁张某。
在一番搏斗中,张某夺过对方手中的刀,并将其刺伤。
警方到场后,对张某进行了调查,发现张某并非在遭受非法侵害的情况下采取的防卫行为,而是主动发起了攻击。
因此,张某的行为并不符合正当防卫的条件,需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通过以上案例可以看出,正当防卫是在遭受非法侵害时采取的必要防卫行为,但是也要符合一定的条件。
首先,正当防卫的行为应当是在遭受非法侵害的情况下采取的,不能是主动发起攻击。
其次,正当防卫的手段应当是合理的,不能超出必要的限度。
最后,正当防卫的情况应当是紧急的,不能是事后的报复行为。
总之,正当防卫是每个公民的合法权利,但是在实际操作中需要慎重对待,避免因为操作不当而陷入法律纠纷之中。
希望大家能够加强对正当防卫的了解,做到在遭受非法侵害时能够正确、合理地采取防卫行为,保护自己和他人的合法权益。
正当防卫在民法和刑法中的区别运用分析
正当防卫在民法和刑法中的区别运用分析正当防卫是指个人或单位在遭到非法侵害时,为了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采取的不超过必要限度的防卫行为。
在民法和刑法中,正当防卫的概念和适用条件都不尽相同,下面分别进行分析。
一、民法中的正当防卫民法对正当防卫的规定主要体现在其对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进行保护的规定中。
在人身权利方面,民法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不妨碍法定防卫和紧急避险所采取的行为,不应当负责。
”这条规定意味着,在实践中,当个人或单位为了保护自己或他人的人身安全采取行动时,不会承担法律责任,但这种行动必须符合法定防卫和紧急避险的标准。
此外,在财产权利方面,民法第二百零六条规定:“没有法定侵权行为的,扰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被侵权人有权要求其停止侵害,消除危害,赔偿损失。
”这条规定表明,在财产侵权方面,正当防卫是一个正当的权利,被侵权人有权要求行为人停止侵权行为,并承担赔偿责任。
总体来看,民法对正当防卫的规定较为宽泛,能够保护个人或单位在保护自身权益时的合法权益。
刑法对正当防卫作了更加细致化的规定,主要通过规定正当防卫的适用条件、限制和效果等方面对其进行规范。
首先,刑法规定正当防卫的适用条件,主要包括两个方面:必要性和非法侵害。
必要性指的是正当防卫必须符合保护行为的必要性,不能超出必要的限度;非法侵害指的是被防卫方的行为必须是非法行为,必须存在具体的事实依据证明。
其次,刑法对限制正当防卫作了规定。
主要表现在以下几种情况:第一,正当防卫必须是当场防卫,不能是既过时的行为;第二,正当防卫必须是为了防御当前正在发生的非法侵害,而不是为了复仇或报复;第三,正当防卫在所必要的限度内合理可以致人重伤或死亡,但不能超过必要的限度;第四,正当防卫不能造成严重后果,并且不应该超过被防卫方的侵害方式。
最后,刑法规定正当防卫的效果,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首先,正当防卫可以豁免行为人的刑事责任;其次,正当防卫还可以削减行为人的刑事责任。
正当防卫的概念
正当防卫的概念
正当防卫:
1、正当防卫是指某一方在遭遇另一方施加暴力时,采取必要的合理的
防卫行为以保护自己的人身和财产权的一种合法的防卫行为。
2、正当防卫可以分为三类。
第一类为防卫暴力,这是指当受害者受到
了另一方的攻击时,他可以采取适当的防御措施保护自己的人身安全,但是,这种防御行为控制在适当和必要的范围。
第二类为防卫财产,
这是指当某一方占有物时,他可以采取适当的措施保护自己的财产权,例如,在受到盗窃威胁时可以采取合理措施,但也要求该行为符合法
律规定。
第三类为防止损害,这是指在受害者受到另一方危害而导致
有潜在伤害时,他可以采取必要的预防措施以阻止受害者的损害。
3、进行正当防卫的行为时需要注意的几点。
首先,采取的行为必须合法,不能违反法律规定,如果犯下违法行为,将会受到法律的惩罚。
其次,采取的行动必须要适当和必要,不能超出必要的范围,否则也
会遭到法律的惩罚。
最后,受害者在正当防卫的行为中也必须严格按
照法律的规定行事,否则,他的行为也将会遇到法律的限制。
4、正当防卫不仅是保护自己的人身和财产权,也是一种有道德、有礼
貌的行为。
它的宗旨在于不使事态进一步升级,有利于社会的稳定,维护社会的正常秩序和社会的和谐稳定等。
刑法之正当防卫
(五)必须没有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 旧刑法第17条第 款规定: 条第2款规定 旧刑法第 条第 款规定:“正当防卫超过必要限度造成 不应有危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不应有危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酌情减轻或者免除 处罚。 针对这一规定, 处罚。”针对这一规定,刑法理论上对正当防卫的必要限度提 出了不同学说。基本相适应说认为,正当防卫的必要限度, 出了不同学说。基本相适应说认为,正当防卫的必要限度,是 指防卫行为必须与不法侵害相适应, 指防卫行为必须与不法侵害相适应,相适应不意味着二者完全 相等,而是指防卫行为所造成的损害从轻重、 相等,而是指防卫行为所造成的损害从轻重、大小等方面来衡 量大体相适应。必需说认为,是否超过必要限度, 量大体相适应。必需说认为,是否超过必要限度,应从防卫的 实际需要出发,进行全面衡量, 实际需要出发,进行全面衡量,以有效地制止不法侵害的客观 实际需要作为防卫的必要限度。只要防卫在客观上有必要, 实际需要作为防卫的必要限度。只要防卫在客观上有必要,防 卫强度就可以大于、也可以小于、还可以相当于侵害强度。 卫强度就可以大于、也可以小于、还可以相当于侵害强度。适 当说认为,防卫的必要限度, 当说认为,防卫的必要限度,是指防卫人的行为正好足以制止 侵害人的不法侵害行为, 侵害人的不法侵害行为,而没有对不法侵害人造成不应有的危 并认为应将基本相适应说与必需说结合起来。 害,并认为应将基本相适应说与必需说结合起来。
四、防卫过当的刑事责任 如上所述,对于不属于“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的不 如上所述,对于不属于“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 法侵害行为进行防卫的,才存在防卫过当问题;即对于不属于“严 法侵害行为进行防卫的,才存在防卫过当问题;即对于不属于“ 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的不法侵害进行防卫,明显超过必要 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的不法侵害进行防卫, 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成立防卫过当。 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成立防卫过当。 防卫过当不是独立罪名,对于防卫过当应根据其符合的犯罪构 防卫过当不是独立罪名, 成确定罪名,而不能定所谓“防卫过当罪”、“防卫过当致人死亡 成确定罪名,而不能定所谓“防卫过当罪” 防卫过当致人重伤罪”等罪名。从刑法第20条关于防卫过 罪”、“防卫过当致人重伤罪”等罪名。从刑法第 条关于防卫过 当的规定来看,只是在造成不法侵害人重伤或者死亡时,才存在防 当的规定来看,只是在造成不法侵害人重伤或者死亡时, 卫过当问题;造成他人轻伤以及针对财产进行防卫的,不存在防卫 卫过当问题;造成他人轻伤以及针对财产进行防卫的, 过当问题。因此,对防卫过当确定罪名的关键,是如何正确认识防 过当问题。因此,对防卫过当确定罪名的关键, 卫过当的罪过形式。 卫过当的罪过形式。
刑法学中的正当防卫规定
刑法学中的正当防卫规定正当防卫是刑法学中一个重要的概念,它是指在面临非法侵害时,为了保护自己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而实施的防卫行为。
正当防卫规定在很多国家的刑法中都有明确的法律依据,旨在平衡个人权益和社会秩序的关系。
本文将就刑法学中的正当防卫规定进行探讨。
一、正当防卫的基本原则正当防卫作为一种例外情况下的行为豁免,必须充分考虑行为人的立场和被侵权人的合法权益。
在判断正当防卫与过度防卫的界限时,需要遵守以下原则:1. 合法性原则:正当防卫必须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进行,即必须在非法攻击行为发生时才能使用该防卫权。
2. 必要性原则:正当防卫行为在防御行为的手段上必须是必要的,不得超过合理的防卫需要。
防卫行为的手段和程度应当与实际情况相符,不能过度损害对方的人身权益。
3. 适度性原则:正当防卫的手段和力度应当适度,不能超过实际需要。
防卫行为不能过度加重对方的伤害,同时需要遵守法律和道德的底线。
二、正当防卫的限制虽然正当防卫的存在保护了个人合法权益,但是它并不是一项无限制的权利,需要在一定的限制下实施。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限制情况:1. 无攻击行为的情况下:正当防卫必须基于已经发生或者即将发生的非法攻击行为,不能事后防卫或者预防性防卫。
如果无非法攻击行为存在,对于损害他人权益的行为将不能以正当防卫为理由。
2. 过度防卫的情况下:当正当防卫行为超过合理防卫需要,过度损害对方合法权益时,行为人可能会被追究过度防卫的责任。
3. 公务人员限制:在很多国家的刑法中,对于公务人员的正当防卫进行了一定的限制。
公务人员的行为需要符合法律的规定和程序,不能随意行使正当防卫权。
三、正当防卫在不同国家的规定正当防卫在不同的国家有着不同的规定,以下是一些国家在刑法中对正当防卫的规定:1. 中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条规定,对于非法侵害自己或者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行为进行正当防卫,不承担刑事责任。
2. 美国:美国的正当防卫规定比较广泛,不仅保护个人权益,还包括保护家庭和财产的权益。
正当防卫法律规定
正当防卫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条规定:“对正在侵犯自己或者他人合法权益的暴力袭击,当然限度地采取必要的防卫行为,排除危险,制止罪犯,不负刑事责任。
杀人,致人重伤、重伤或致人死亡以外的严重伤害、致人伤残,慎严重损害妇女的外部生殖器官,自明显的暴力袭击以外,逃脱暴力危险的抢劫、伤害、强奸、调戏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肯适用本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当暴徒(文盲,持称许保卫辩护离开暴动,决不作纯未在意外或迫图案件必要时,牛皮)蓄意杀人的状况可用较低的危害外,不属于意外杀人;伤人使其重伤,意觉重伤或伤残的,不属于意外伤人罪。
受到严重的损害、男女性奸淫,犯罪分子逃出抢劫,祸害受伤或女性,强奸,唾沫攻击等技术手段,可以适用暴动退却条件的规定。
”根据以上法律规定,正当防卫是指在正当的限度内采取必要的防卫行为,以达到排除危险、制止罪犯的目的,并且不承担刑事责任。
具体来说,正当防卫的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主观要件:必须是正在发生或即将发生对自己或他人合法权益的暴力袭击,必须是正在进行的现场的暴力袭击行为。
2. 客观要件:必须采取必要的防卫行为,也就是正当防卫必须是必要的。
必要性体现在:正当防卫行为必须是合理的,不能超越应有的限度;正当防卫行为必须可以排除危险;正当防卫行为必须可以制止罪犯。
3. 防卫限度:必须是限度的防卫行为。
限度性体现在:不能超过必要的范围,否则将以过当行为予以追究刑事责任。
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还对特定情况下的正当防卫作出了具体规定,如:在遭到持刀、持枪、持其他危险器械的暴徒进行的严重暴力袭击时,可以适用“暴徒退却条件”的规定,即正当防卫的防卫限度更为宽松。
需要注意的是,正当防卫并不是一项绝对权利,而是在特定情况下,为了保护合法权益采取的必要行为。
在实施正当防卫时,应当权衡各种因素,并在合理和必要的范围内进行防卫行为,以避免过当行为的发生。
专升本刑法特别专题-正当防卫(附练习题和答案)
2、避险目的: 即行为人实施避险行为所希望达到的结果。
紧急避险的避险目的必须是为了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 产或其他权利免受侵害这一正当目的。
(二)避险起因 避险起因必须是合法权益遭受损害危险。
所谓危险是指某种有可能立即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紧迫事实状态。
危险的主要来源有四种: 1、自然的力量。如火灾、地震、山崩、海啸、台风、泥石流等等。 2、动物的侵害。如恶狗咬人、野兽、毒蛇袭击等。 3、非法侵害行为。这里的非法侵害行为,包括有责任能力人的侵害也包括
(三)防卫对象 正当防卫的防卫对象只能是不法侵害人本人。
具体包括两种情况: 一是针对不法侵害人的人身进行防卫, 二是针对不法侵害人的财产进行防卫。 即使通过防卫第三人可以达到防卫目的,也不属于正当防卫。
注意: 对动物侵害的反击是否属于正当防卫? 对无主动物的自发侵害的反击 → 自我保护 对有主动物的自发侵害的反击 → 紧急避险 行为人驱使动物侵害他人 → 正当防卫
为。
(二)防卫过当的罪过形式 本书支持“排除直接故意说”。
(三)防卫过当的刑事责任 1、防卫过当的定罪
防卫过当并不是一个独立的罪名,对防卫过当应该根据防卫人主观上的罪过 形式和客观的损害结果来确定。
2、防卫过当的量刑 “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案例: 宋某持三角刀抢劫王某的财物,王某夺下宋某的刀,并将宋某推到在水泥地
第二节 紧急避险 案例一:附近山林里燃起大火,即将蔓延到整个村庄,村长下令将火源四
周的房屋拆毁以杜绝火源,村长的行为就是紧急避险。 案例二:某人夜行遇到抢劫犯的袭击,无力反抗,破窗进入他人家里躲藏,
该人的行为也是紧急避险。
一、紧急避险的概念 概念: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 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而采取的损害另一较小合法权益的行 为。
正当防卫的定义和标准
正当防卫的定义和标准
正当防卫,指对对正在进行不法侵害行为的人,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根据《刑法》第二十条规定:为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中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无限正当防卫,是指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而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仍然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正当防卫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根据刑法的规定,只有同时具备下列五个要件才能构成正当防卫:
1、不法。
指法令所不允许的,其侵害行为构成犯罪为条件。
对于精神病人所为的侵害行为,一般认为可实施正当防卫。
2、目的。
指保护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
3、时间。
指不法侵害正在进行。
4、手段。
指采取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
5、必要限度。
指正当防卫没有明显超过必要限度且造成重大损害。
正当防卫及防卫过当
正当防卫及防卫过当正当防卫只能在不法侵害正在进⾏时实⾏,这是正当防卫的时间条件。
下⾯店铺⼩编就为您介绍⼀下正当防卫和防卫过当。
⼀、正当防卫及防卫过当根据刑法第20条第1、2款的规定,正当防卫,是指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或者他⼈的⼈⾝、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的不法侵害,对不法侵害⼈所实施的制⽌其不法侵害且没有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损害的⾏为。
正当防卫是国家赋予公民保护国家、公共利益、本⼈或者他⼈合法权益的⼀项权利。
公民在⾏使这⼀权利时,即使对不法侵害⼈的⼈⾝或其他权益造成损害也不负任何责任。
但是,正当防卫的权利并不是毫⽆限制。
为了避免公民滥⽤这种权利,我国刑法在赋予公民正当防卫的权利时,⼜明确地规定了⾏使正当防卫权利应受的限制条件。
成⽴正当防卫,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必须有不法侵害⾏为发⽣所谓不法侵害⾏为,是指⼈所实施的对国家、公共利益和公民个⼈合法权益的违法的侵袭和损害⾏为。
关于不法侵害的范围,包括违法和犯罪⾏为。
关于不法侵害的程度,只能对具有暴⼒性、破坏性、紧迫性的不法侵害实⾏正当防卫。
基于上述认识,对下列⼏种⾏为,均不能或不宜进⾏正当防卫:(1)对合法⾏为不能进⾏正当防卫;(2)对正当防卫⾏为不能实⾏反防卫:(3)对紧急避险⾏为不能实⾏正当防卫;(4)对意外事件不能实⾏正当防卫;(5)对防卫过当、紧急避险过当不宜进⾏正当防卫;(6)对过失犯罪和不作为犯罪不能进⾏正当防卫。
如果事实上不存在不法侵害,⾏为⼈误认为存在不法侵害⽽对臆想中的侵害者进⾏防卫,则属于假想防卫。
对此种情形的处理,视⾏为⼈主观上有⽆过失⽽不同:如果主观上有过失,并造成法律规定的损害后果,依过失犯罪论处;如果没有过失,则应当按照意外事件处理,不予追究⾏为⼈的刑事责任。
(⼆)不法侵害⾏为必须正在进⾏正当防卫只能在不法侵害正在进⾏时实⾏,这是正当防卫的时间条件。
所谓正在进⾏,是指不法侵害已经开始,尚未结束。
所谓不法侵害已经开始,通⾏认为是指在⼀般情况下,应以不法侵害⼈着⼿实⾏不法侵害时作为不法侵害开始的标志,但在不法侵害的现实威胁已经⼗分明显、紧迫的情况下,即使不法侵害尚未着⼿,也应认为不法侵害已经开始。
正当防卫的认定规则
接下来,通过一个实例来进一步说明正当防卫的认定规则。比如,某人在夜间回家的路上,突然被持刀歹徒打劫,因为处于正当防卫的心理状态下,他向歹徒使用了防卫性的手段,最终成功制服了歹徒。这种情况下,根据上述正当防卫的认定条件和判断标准,可以认定该人的防卫行为是正当的,因为他是在面临歹徒的非法侵害时采取了必要的防卫手段,并且没有造成过度伤害,属于正当防卫的范畴。
正当防卫的认定规则
正当防卫是指在面临非法侵害时,为了保护自己、他人或者国家利益,采取必要的防卫行为,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行为。正当防卫的认定规则是指对于防卫行为是否构成正当防卫,应当根据法律规定的条件和标准来进行判断。下面将从正当防卫的条件、判断标准、实例分析等方面来详细介绍正当防卫的认定规则。
首先,正当防卫的认定需要具备以下条件:第一,防卫的对象必须是正在实施非法侵害的人或者正在侵害的人。第二,非法侵害必须是正在进行的、即将进行的,或者发生后正在持续的。第三,防卫人必须是在非法侵害发生时为了制止非法侵害而进行的防卫。第四,防卫的手段必须是必要的、合理的,且不得超过必要的限度。只有同时具备以上四个条件,才能构成正当防卫。
其次,对于正当防卫的判断标准主要有三个方面:第一,防卫行为的必要性。即防卫人的行为是否是在面临非法侵害时,必要且合理地采取的。第二,防卫即防卫行为是否是在非法侵害发生或即将发生的时候进行的。只有在这三个方面都符合法律规定的标准,才能认定为正当防卫。
正当防卫的例子通俗易懂
正当防卫的例子通俗易懂
正当防卫是指在面临非法侵害或遭受威胁时,为了保护自己或
他人的合法权益而采取的合法防卫行为。
下面是一些通俗易懂的正
当防卫的例子:
1. 自卫防身,假设你正在夜间独自行走,突然有人持刀袭击你,为了保护自己的安全,你可以使用适当的力量进行反击,以防止对
方继续攻击。
2. 家庭防卫,假设你的家中突然闯入了一名歹徒,他持有武器
并对你和你的家人构成威胁。
为了保护家人的生命安全,你可以采
取必要的措施,比如报警、拿起物品进行防卫或采取其他合法手段。
3. 保护他人,假设你目睹一名无辜的路人遭到暴力袭击,你可
以采取必要的行动来制止施暴者,以保护被害人的安全。
然而,你
的防卫行为应该是合理和适度的,不能超出必要的限度。
4. 财产防卫,假设你的住所遭到入室盗窃,当你发现盗贼正在
实施犯罪行为时,你可以采取适当的措施来保护自己的财产,例如
报警、寻求邻居的帮助或者采取合理的手段阻止盗窃行为。
需要注意的是,正当防卫的行为必须符合以下几个原则,必要性原则(即使用的力量和手段必须是合理和必要的)、紧急性原则(即只有在紧急情况下才可以采取防卫行为)、适度性原则(即防卫行为的力量和手段不得超过合理的限度)以及不主动原则(即不能主动寻找或制造防卫的理由)。
总之,正当防卫是在合法范围内采取的保护自己或他人安全的行为,但在实施时需要遵守法律规定和上述原则,以确保防卫行为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法考与司法考试刑法学习笔记之正当防卫的成立条件
重点知识点正当防卫★★★★★(考察10次)(一级考点)01正当防卫的成立条件【注意】正当防卫是阻却违法性的事由,那么就需要事先存在违法性(法益侵害性),然后再通过“正当防卫”将违法性阻却(排除)掉。
因此,讨论一个行为是不是正当防卫,前提是该行为已经符合客观要件,具有违法性(法益侵害性)。
1.防卫起因:现实存在的不法侵害【注意】精神病患者、未成年人实施的不法侵害,如果不是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不法侵害,对其应先采取其他避免措施、制止措施;若无法釆取其他避免措施、制止措施,则可以反击,进行正当防卫。
【注意】对于假想防卫的处理:第一,假想防卫不可能是故意为之,否则就是故意犯罪而非假想防卫。
第二,假想防卫,如果防卫人有过失,就是过失犯罪。
第三,假想防卫,如果防卫人没有过失,就只能按照意外事件处理。
【注意】动物侵袭一般不属于不法侵害,将动物打死可按紧急避险论处。
但是,如果饲养人唆使其饲养的动物侵害他人的,此种情况下动物是饲养人进行不法侵害的工具,防卫人将该动物打死打伤的,事实上属于以给不法侵害人的财产造成损害的方法进行的正当防卫。
当然,如果直接攻击唆使之人,由于他是不法行为的直接发出源,也可成立正当防卫。
【注意】考试一般都喜欢考查假想防卫把人打成轻伤,因为过失致人轻伤不成立犯罪所以这种假想防卫直接以意外事件论处;在防卫不适时、对第三人防卫中,也可能出现假想防卫。
2.防卫时间:不法侵害已经开始、尚未结束【注意】设立防卫装置。
设立防卫装置防卫将来的不法侵害,如果满足以下要求,成立正当防卫:一是防卫手段与不法侵害具有相当性;二是防卫手段不能侵害其他法益,如危害公共安全。
由于防卫装置在不法侵害来临时才发挥作用,所以这种防卫在时间上不属于事前防卫。
【注意】对于不法侵害是否已经开始或者结束,应当立足防卫人在防卫时所处情境(感同身受),按照社会公众的一般认知,依法作出合乎情理的判断,不能苛求防卫人。
【注意】一般来说,先下手为强属于提前防卫,不成立正当防卫,如果出现认识错误,认为不法侵害已经开始,这是假想防卫,如果明知不法侵害还未开始,这属于故意犯罪。
刑法中的自卫与正当防卫
刑法中的自卫与正当防卫自卫与正当防卫是刑法中常见的两个概念,它们涉及到个人在面对危险时的合法行为和权利。
自卫是指个人为了保护自己或他人的生命、财产等合法权益而采取的行为,而正当防卫是在自卫的基础上,对于正在实施违法侵害的人采取的防卫行为。
本文将从自卫和正当防卫的定义、条件、法律责任等多个方面来探讨和解析刑法中的自卫与正当防卫。
一、自卫的定义与条件自卫是个人在面对当前或即将发生的非法侵害时,为了保护自身合法权益而主动采取的行为。
自卫行为必须符合以下条件:1. 当前遭遇非法侵害:自卫行为必须是在当前遭受非法侵害的时候才能发生。
如果非法侵害已经结束或者即将发生,都不能被视为自卫行为。
2. 合理必要性:自卫行为的手段必须是合理和必要的。
即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同时,不能采取过分或不必要的手段和行为。
3. 违法行为的人:自卫行为的对象必须是正在实施非法侵害的人。
如果自卫行为符合以上三个条件,那么当事人在法律上享有自卫权利,并不承担法律责任。
二、正当防卫的定义与条件正当防卫是在自卫的基础上,对正在实施违法侵害的人采取的防卫行为。
正当防卫行为必须符合以下条件:1. 合理必要性:正当防卫行为的手段必须是合理和必要的。
即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同时,不能采取过分或不必要的手段和行为。
2. 面临违法侵害:正当防卫行为必须是在面临正在实施违法侵害的时候采取的。
3. 违法行为的人受到抵触行为:正当防卫行为必须是对正在实施违法行为的人受到的抵触行为。
如果正当防卫行为符合以上三个条件,那么当事人在法律上享有正当防卫权利,并不承担法律责任。
三、自卫与正当防卫的法律责任根据刑法规定,自卫与正当防卫是合法的,当事人不承担法律责任。
但是,如果自卫或正当防卫的行为超出了合理的限度,造成他人重伤、死亡等严重后果,当事人仍然可能承担刑事责任。
此外,在正当防卫中,对于不符合正当防卫条件的行为,也可能被视为过度防卫或者故意伤害,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正当防卫的学说
正当防卫的学说
正当防卫的学说是指法律规定的一种情况,即当人们在面临现实和合法攻击时,为了保护自己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可以采取合理和必要的防卫措施,而不负刑事责任。
正当防卫的学说通常包括以下几个要素:
1. 合法攻击:指对人身或财产安全的非法攻击行为,如暴力袭击、抢劫等。
必须是正在进行或即将进行的攻击,而不是过去的攻击或仅仅是言语上的威胁。
2. 面临危险:指在合法攻击下,个人面临直接的、现实的危险,必须为了自己或他人的实际危险,才能采取防卫行为。
3. 合理必要:指采取的防卫行为必须是符合合理的预防和抵御方式,在合法攻击行为产生的危险范围内,防卫行为不应超过必要的限度。
正当防卫的学说在不同的法律体系和国家可能存在一些差异和具体规定。
然而,该学说的基本原则是保护人们的合法权益,确保他们在遭受非法攻击时可以采取合理防卫措施。
法考与司法考试刑法学习笔记之正当防卫的成立条件下
重点知识点正当防卫★★★★★(考察10次)(一级考点)01正当防卫的成立条件1.防卫限度2.防卫过当3.不具备防卫主观条件的情形——偶然防卫【注意】通说观点:偶然防卫在不法层面上属正当防。
亦即,对于造成不法侵害人损害的结果,在不法层面上属正当防卫,是合法行为,不构成犯罪。
当然,如有造成其他法益侵害的可能性,对于其他危害结果可能构成不法。
【总结】偶然防卫与假想防卫。
相同点:在“制止不法侵害”这一句上,二者都没有做到主客观相一致。
区别在于:偶然防卫是,客观上制止了不法侵害,主观上没有认识到这一点。
假想防卫是,客观上不存在不法侵害,主观上以为在制止不法侵害。
4.不具备防卫主观条件的情形——防卫挑拨真题与解析1(单选题)刘某持西瓜刀闯进超市抢劫,超市员工陈某反击。
二人扭打中,陈某夺下刀然后扔掉,碰巧砸中旁边的王某头部,致其重伤。
刘某未取得财物,见状逃跑,出了超市后骑自行车逃跑。
陈某追上,扑上前去,将刘某连人带车摔倒在地,刘某摔伤(轻伤),陈某也摔伤(重伤)。
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刘某对王某的受伤负刑事责任B.陈某致王某受伤,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C.陈某致王某受伤,属于防卫过当D.刘某对陈某的重伤不负刑事责任,不构成抢劫罪致人重伤答案及解析【答案】D【考点】正当防卫、防卫过当、扭送【解析】刘某的抢劫行为与王某的重伤之间没有因果关系,刘某对王某的受伤不负刑责,A错误。
陈某造成无辜的王某受重伤的行为,属于对王某的误伤,这种误伤并非在防卫意图的支配下,因此,不属于正当防卫,也不具有防卫性质。
故BC项错误。
虽然司法解释规定,在财产犯罪中,不法侵害人虽已取得财物,但通过追赶、阻击等措施能够追回财物的,可视为不法侵害仍在进行。
但本案中,不法侵害人刘某未取得财物而逃跑,此时陈某追赶,不存在夺回财物的问题,不是正当防卫,属于公民的扭送行为。
刘某单纯的逃跑导致扭送人受伤,该结果不能归属于刘某,因为刘某的逃跑行为本身不具有法益侵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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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当防卫是指为了保护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合法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采取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方法,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
正当防卫行为不负刑事责任。
正当防卫是法律赋予公民的一项权利,其本质在于制止不法侵害,保护合法权益。
它是针对不法侵害行为实施的正当、合法行为,它不仅不具有社会危害性,反而对社会有益,因而受国家法律的保护和支持。
正当防卫的条件:(一)存在现实的不法侵害存在现实的不法侵害是正当防卫的起因条件。
对此的理解要注意以下几点:1.“不法侵害”的范围不仅包括犯罪行为,还包括其他严重违法行为,因为犯罪行为和其他违法行为都是侵犯法益的行为,没有理由禁止公民对其他严重违法行为进行正当防卫;而且,公民在受到侵害时往往难以区分犯罪行为和其他违法行为,将不法侵害限于犯罪行为,不利于公民进行正当防卫。
2.然而,并非对任何不法侵害都可以进行防卫,能够被防卫的不法侵害必须符合以下条件:第一,不法侵害必须是人实施的侵害。
在野生动物侵害合法权益时进行的反击行为不属于正当防卫,而仅仅是一种自卫行为;在人利用动物侵害他人的情况下,动物是人进行不法侵害的工具,将该动物打死打伤的,属于使用给不法侵害人的财产造成损害的方法进行的正当防卫;此外,不法行为人往往只限于自然人,对于法人的不法行为,不能对法人整体进行正当防卫,只能对以法人名义实施不法侵害的自然人进行。
第二,不法侵害通常是积极作为的行为,并且这种积极作为往往带有暴力的或侵袭的性质,像贪污、受贿等不法侵害,一般不能对之进行正当防卫。
当然,对于不作为的不法侵害,如果只能由不作为人履行义务,需要进行正当防卫的,也可以进行正当防卫。
第三,不法侵害必须达到一定的强度,即一般必须具有攻击性、破坏性和紧迫性,不法侵害行为已经威胁到了公民人身安全、身体健康、重大公私财产的安全以及重要的公共利益的安全,如果不及时防卫将会给合法权益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
基于上述认识,对下列几种行为,均不能或不宜进行正当防卫:(1)对合法行为不能进行正当防卫,合法行为包括依照法律的行为、执行命令的行为、正当业务行为等;(2)对正当防卫行为不能实行反防卫;(3)对紧急避险行为不能实行正当防卫;(4)对意外事件不能实行正当防卫;(5)对防卫过当、紧急避险过当不宜进行正当防卫。
3.如果事实上不存在不法侵害,行为人误认为存在不法侵害而对臆想中的侵害者进行防卫,则属于假想防卫,如把捉迷藏而躲在草堆中的小孩误认为是小偷而加以防卫。
对此种情形,应视行为人主观上有无过失而予以不同的处理:如果主观上有过失,并造成法律规定的损害后果,依过失犯罪论处;如果没有过失,则应当按照意外事件处理,不予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
(二)不法侵害正在进行不法侵害正在进行是正当防卫的时间条件。
所谓不法侵害正在进行,是指不法侵害已经开始并且尚未结束。
对“不法侵害正在进行”,关键是要判断不法侵害开始和结束的时间。
关于不法侵害的开始时间,一般来说,可以理解为不法侵害人已经着手实行犯罪构成要件的行为,在外在形态上表现为不法侵害人已经逼近侵害对象、已经着手实行侵害、已经威胁到被害人的安全,如杀人犯持刀向受害人砍去、强奸犯对妇女实施暴力或暴力威胁。
但对此不能作绝对化的理解,对于危险性大的不法侵害,虽然尚未着手,但现实的威胁如果已迫在眉睫,也应当允许进行正当防卫,如强奸犯潜入受害妇女的住房,即将实施强奸行为,此时即可对其实行正当防卫。
对于犯罪预备行为一般不能实行正当防卫,但是,当预备行为本身又构成另一犯罪(如为杀人而盗枪),则可以进行正当防卫。
关于不法侵害的结束时间,一般以不法侵害对合法权益所形成的现实危险是否排除为标准来进行判断。
具体说,不法侵害已经结束,是指合法权益已经不再处于紧迫的、现实的侵害、威胁之中,或者说不法侵害行为已经不可能继续侵害或威胁合法权益。
在实践中,下列情形一般均应视为不法侵害已经终止:一是不法侵害已经完结;二
是不法侵害人自动中止侵害;三是不法侵害人已被制服;四是不法侵害人已经丧失继续侵害的能力。
值得注意的是,在侵害财产权益的情形中,不法侵害行为虽然已经既遂,但如果其侵害状态仍在继续之中,可以即时排除的,仍应认为是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可以对其进行正当防卫。
如盗窃犯盗得财物刚逃离现场,失主马上追击并夺回财物,应认定为正当防卫。
在不法侵害尚未开始或者已经结束时,进行所谓“防卫”的,称为防卫不适时。
PPkao 考试网防卫不适时有两种情况:一是事前防卫。
就是在不法侵害尚未开始,还处于或然状态,就进行所谓的正当防卫,一般来说,这属于一种“先下手为强”的故意犯罪。
二是事后防卫,是指在不法侵害已经结束后,对不法侵害人进行加害,事后防卫大多是报复性的侵害,构成犯罪的应以故意犯罪论处;但行为人也可能基于认识错误而进行事后防卫,例如,不法侵害人在杀人过程中中止了犯罪,而被害人误以为是暂时停止了犯罪,趁其不备予以反击,造成重伤。
对此应按照处理认识错误的原则,根据防卫人主观上是否有失,分别按照过失犯罪或意外事件处理。
(三)具有防卫意识具有防卫意识是正当防卫的主观条件,是指防卫人主观上必须为了保护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不法侵害。
如果不是出于上述目的,则不能成立正当防卫。
防卫意识包括防卫认识和防卫意志。
防卫认识,是指防卫人认识到不法侵害正在进行;防卫意志,是指防卫人出于保护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的目的。
以下三种情况就属于不具有防卫意识,不能成立正当防卫:1.防卫挑拨。
是指行为人出于侵害的目的,以故意挑衅、引诱等方法促使对方进行不法侵害,尔后借口防卫加害对方的。
2.相互的非法侵害行为。
是指双方都出于侵害对方的非法意图而发生的相互侵害行为,如互相斗殴。
当然,如果非法侵害的一方已经放弃侵害,例如宣布不再斗殴或认输、求饶、逃跑,而非法侵害的另一方仍穷追不舍,继续加害,则已经放弃侵害的一方就具备了进行正当防卫的前提条件,可以为了制止对方的进一步加害而采取必要的反击措施,这种情形下的反击可以成立正当防卫。
3.偶然防卫,是指故意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巧合了正当防卫的其他条件。
如甲故意用枪射击乙时,乙刚好在持枪瞄准丙实行故意杀人行为,但甲对乙的行为一无所知。
(四)针对不法侵害人本人进行防卫针对不法侵害人本人进行防卫是正当防卫的对象条件。
只有针对不法侵害人进行防卫,才能使不法侵害人不再继续实施不法侵害行为,才可能制止不法侵害,保护合法权益。
这里的不法侵害人,只限于实施不法侵害的自然人,而不包括动物、财产和法人,更不能及于无辜公民。
至于不法侵害者是否具有责任能力,并不影响正当防卫的成立。
对于未成年人以及精神病人的侵害,只要具有紧迫性,不管事前是否知道其为无责任能力人,都可以对其进行防卫反击,但在防卫手段上应有所节制。
对于针对第三者进行所谓防的,称为防卫第三人,应视不同情况处理。
如果故意针对第三者进行所谓防卫,就应作为故意犯罪处理;如果误认为第三者是不法侵害人而进行所谓防卫的,则以假想防卫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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