砌筑工国家职业技能标准
山东省职业技能鉴定各项目收费标准
保育员
育婴员
劳动关系协调员
中央空调系统运行操作员
D类
中式烹调师
初级:190元
中级:330元
高级:430元
技师:530元
高级技师:600元
西式烹调师
中式面点师
西式面点师
茶艺师
说明
知识考核实行计算机智能化考试的,可在上述标准基础上加收10元/人次
二、专项职业能力考核
专项职业技能鉴定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试收费标准为每人次120元。
三、全国计算机信息高新技术考试
全国计算机信息高新技术培训考试收费标准为每人次80元。
山东省职业技能鉴定各项目收费标准
一、国家职业资格考试
类别
职业名称
职业等级收费标准
备注
A类
焊工
初级:190元
中级:220元
高级:270元
技师:470元
高级技师:500元
电梯安装维修工
铸造工
锻造工
金属热处理工
车工
铣工
磨工
冲压工
电切削工
美容师
美发师
B类
起重装卸机械操作工
初级:170元
中级:190元
高级:250元
技师:450元
高级技师:480元
防水工
架子工
钢筋工
混凝土工
砌筑工
手工木工
电工
汽车维修工
钳工
制冷工
眼镜定配工
眼镜验光员
评茶员
机床装调维修工
模具工
制冷空调系统安装维修工
保安员
安检员
C类
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
初级:150元
中级:170元
高级:230元
国家职业技能标准部分工种【模板】
国家职业技能标准部分工种兴山县职业技能鉴定所2011年10月目录一、五个等级 (6)1.锅炉设备安装工 (6)2.装饰美工 (6)3.电气设备安装工 (6)4.常用电机检修工 (6)5.变电设备安装工 (7)6.变配电室值班电工 (7)7.锅炉设备装配工 (7)8.电机装配工 (7)9.高低压电器装配工 (8)10.摩托车维修工 (8)11.音响调音员 (8)12.化学检验工 (9)13.井下作业工 (9)14.沼气生产工 (9)15.管工 (9)16.精制盐工 (10)17.聚苯乙烯生产工 (10)18.白酒酿造工 (10)19.机械设备安装工 (10)20.农机修理工 (11)21.录音师 (11)22.美甲师 (11)23.水泥生产制造工 (12)24.蔬菜园艺工 (12)25.兽医化验师 (12)27.美容师 (13)28.变压器、互感器装配工 (13)29.艺术化妆师 (13)30.气体净化工 (13)31.化工工艺试验工 (14)32.化工总控工 (14)33.硫酸生产工 (14)34.汽车修理工 (14)35.化工仪表维修工 (14)36.粮油购销员 (15)37.粮油保管员 (15)38.中式烹调师 (15)39.保安员 (15)40.摄影师 (16)41.眼镜验光员 (16)42.变电站值班员 (16)43.水电自动装置检修工 (16)44.继电保护员 (17)45.装表接电工 (17)46.洗衣师 (17)47.炉前工 (17)48.餐厅服务员 (18)49.美发师 (18)50.家用电子产品修理工 (18)51.家用电器产品维修工 (19)52.车工 (19)53.焊工 (19)54.工具钳工 (19)55.机修钳工 (20)57.水土保持治理工 (20)58.中式面点师 (20)59.水文勘测工 (21)60.无机化学反应工 (21)61.造林更新工 (21)二、四个等级 (21)1.锅炉操作工 (21)2.精密仪器仪表修理工 (22)3.农副土特产品收购员 (22)4.菌类园艺工 (22)5.汽车驾驶员 (22)6.养老护理员 (22)7.话务员 (23)8.项目管理师 (23)9.砌筑工 (23)10.钢筋工 (23)11.防水工 (24)12.手工木工 (24)13.起重工 (24)14.林木种苗工 (24)15.小型家用电器装配工 (24)16.电网调度自动化维护员 (25)17.农网配电营业工 (25)18.水泥中央控制室操作员 (25)19.木材检验师 (25)20.蒸发工 (26)21.蒸馏工 (26)22.萃取工 (26)23.吸收工 (26)25.无线电调试工 (27)26.保健按摩师 (27)27.工程测量员 (27)28.眼镜定配工 (28)29.集控值班员 (28)30.抄表核算收费员 (28)31.汽车运输调度员 (28)32.沥青混凝土摊铺机操作工 (28)33.压路机操作工 (29)34.修脚师 (29)35.出版物发行员 (29)36.营业员 (29)37.装载机司机 (29)38.干燥工 (30)39.客车检车员 (30)40.社会工作者 (30)三、三个等级 (31)1.珠宝首饰营业员 (30)2.用户通信终端销售员 (30)3.组合机床操作工 (31)4.中药购销员 (31)5.医药商品购销员 (31)6.多媒体作品制作员 (31)7.室内装饰设计员 (32)8.混凝土工 (32)9.架子工 (32)10.盐斤收放保管工 (32)11.广告设计师 (32)12.物业管理员 (33)14.运行方式员 (33)15.用电客户受理员 (33)16.拖拉机驾驶员 (34)17.车站值班员 (34)18.家政服务员 (34)19.护林员 (34)20.市场管理员 (35)21.公路重油沥青操作工 (35)22.计算机操作员 (35)23.煤粉工 (35)24.厨政管理师 (35)25.前厅服务员 (36)26.客房服务员 (36)27.保育员 (36)28.沥青工 (36)29. 汽车客运服务员 (37)四、两个等级 (38)1.通讯设备检验员 (38)2.热力网值班员 (38)五、一个等级 (38)1.劳动保障协理员 (38)2.营造林工程监理员 (39)一、五个等级1.锅炉设备安装工职业定义:从事锅炉钢架、锅炉受热面、辅机安装、检查及设备保温的人员。
已颁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目录(1055个)
X5-04-01-08 海水水生动物养殖工 X5-04-01-09 淡水水生动物养殖工 5-99-02-01 6-26-01-09 6-23-09-02 6-01-01-02 6-01-01-03 6-01-01-04 6-01-01-09 6-01-01-10 6-01-01-99 6-01-01-99 沼气生产工 饲料检验化验员 公路养护工(※) 掘进工(※) 物探工(※) 采样工(※) 磨片工(※) 淘洗工(※) 掘进材料工(※) 钻探材料工(※)
X4-07-07-03 皮革护理员(☆) X6-03-03-08 煤气变压吸附制氢工(☆) X6-03-03-09 余热余压利用系统操作工(☆) X6-05-02-04 工程机械装配与调试工(☆) X6-99-02-01 混凝土泵工(☆) 5-01-02-01 5-03-04-01 5-03-05-05 农业实验工 实验动物饲养工(※) 水生生物病害防冶员
职业编码
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名称
发文号 人社厅发[2010]96号 人社厅发[2010]96号 人社厅发[2010]96号 人社厅发[2010]96号 人社厅发[2010]96号 人社厅发[2010]89号 人社厅发[2010]89号 人社厅发[2010]89号 人社厅发[2010]89号 人社厅发[2010]89号 人社厅发[2010]89号 人社厅发[2010]89号 人社厅发[2010]77号 人社厅发[2010]61号 人社厅发[2010]61号 人社厅发[2010]61号 人社厅发[2010]61号 人社厅发[2010]61号 人社厅发[2010]61号 人社厅发[2010]61号 人社厅发[2010]39号 人社厅发[2010]39号 人社厅发[2010]39号 人社厅发[2010]39号 人社厅发[2010]39号 人社厅发[2010]39号 人社厅发[2010]39号 人社厅发[2010]39号 人社厅发[2010]39号 人社厅发[2010]39号 人社厅发[2010]39号 人社厅发[2010]39号 人社厅发[2010]39号 人社厅发[2010]39号 人社厅发[2010]39号 人社厅发[2010]39号 人社厅发[2010]39号 人社厅发[2010]39号 人社厅发[2010]39号 人社厅发[2010]39号
砌筑工 实训指导书任务书、计划书
黔东南民族职业技术学院建筑工程系建筑工程2020年第一学期第二课堂《砌筑工实训指导书》黔东南民族职业技术学院建筑工程系二〇二〇年九月砌筑工简介《砌筑工》是建筑工程技术专业学习领域中的一门专业核心技能课程,通过实践环节的教学,培养学生在砌体结构工程施工方面的职业能力和职业素养,了解有关法律法规、熟悉建筑施工的全过程,掌握国家现行的《砌体结构设计规范》、《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等技术标准,能对砌体结构工程进行施工现场的技术管理、施工组织和质量控制。
通过本课程的学习和实践,能够培养学生诚实守信、勤恳踏实、吃苦耐劳的品德,认真细致、精益求精的工作作风,团结协作、开拓创新的精神,也为学生毕业后适应建筑行业中施工员、监理员、质检员等专业技术岗位打下坚实的职业能力的基础。
本书主要围绕“砌筑施工实际操作”这个主题展开,分砖砌体施工和砌块砌体两篇,共三个部分,4实训任务。
分别为:基本功训练及砖墙(一顺一丁)砌筑、砖砌体的质量检测及一砖墙(梅花丁)的砌筑、砖基础砌筑、砖墙砌筑、空心砖多孔砖砌筑、砌块砌筑。
目录一、基本信息 (3)二、任务目标 (3)三、考核方法 (4)四、实训任务书(含每个项目的应提交的成果) (5)五、实训指导书 (9)一、基本信息二、任务目标三、考核方法四、任务书(含每个项目的应提交的成果)实训一、砌体施工准备任务书一、实训目的通过面授讲解学习,使同学们了解房屋结构类型、砖混结构房屋构造、砖混结构房屋施工工艺及特点,以理论面授的形式让学生体验实操与理论相结合的学习方式,在平时课本上所学的内容用在实际操作上,不断的提高学生综合能力。
二、所需规范、书籍、工具2、规范:(1)《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2)《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02)(3)《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2011)(4)《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15)(5)《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7-2012)(6)《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8-2011)(7)《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9-2010 )(8)《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01)(9)《建筑施工组织设计规范》(GB/T50502-2000)(10)《建筑工程文件归档规范》(GB/T50328-2014)(10)施工图纸(11)瓦刀、铁锹、灰斗、检测工具、以及安全帽和工作手套等砌筑用具。
住房城乡建设行业职业工种目录(2018现行最新标准)
住房城乡建设行业工种目录注:1.所列工种名称包括老标准、新标准、在编标准、职业分类大典及相关规定 中出现的工种名称。
2.工种名称以职业技能标准为主。
3.同一编码下,培训证书原则上采用不加括号工种名称,取得培训证书的人 员视同具备括号内工种所需技能要求。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住房城乡建设行业职业工种目录的通知建办人[2017]76号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海南省规划委、水务厅,直辖市建委及有关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国务院国资委管理的有关企业: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印发<新时期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方案>的通知》和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健全住房城乡建设行业职业技能培训体系,全面提高住房城乡建设行业一线从业人员素质和技能水平,我部结合各地培训需求,制定了《住房城乡建设行业职业工种目录》,在原有《建筑业职业工种名称》的基础上,将市政、安装、园林绿化、燃气、供水排水、环卫、房地产物业管理及装配式建筑等住房城乡建设行业各领域的职业工种进行统一编码,用于指导各地开展技能培训。
现将《住房城乡建设行业职业工种目录》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行业职业技能培训规范管理,为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打好基础。
要根据《国家职业资格目录》的管理要求和我部关于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统一部署,组织人员对《住房城乡建设行业职业工种目录》中列入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清单的职业工种开展培训、鉴定,做好鉴定承接工作,同时,完善管理制度,实现培训鉴定工作有序运转。
对其他未列入《国家职业资格目录》的职业工种,要参照建人[2015]43号文件要求,做好本地区住房城乡建设行业从业人员技能培训工作。
指导培训机构、企业培训中心(统称培训考核机构)依据职业技能标准,开展从业人员安全生产、职业道德、理论知识和操作技能培训,并按有关要求核发职业培训合格证。
要做好培训信息的统计整理工作,将培训信息及时上传至我部住房城乡建设行业从业人员培训信息管理系统,同时,加强监督,规范管理,推动培训证书省际互认,为下一步与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制度相衔接打好基础。
5砌筑工实训考评表
新疆建设职业技术学院职业技能培训职业等级:编制:新疆建设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3月试题一砌筑3步以上等高式大放脚基础墙(一)操作完成时间:2小时。
(二)在规定时间内应完成O.25 m3工程量的砌筑。
(三)考核项目及评分标准(四)物料准备1.材料:每个参考者标准砖150块、水泥砂浆0.2 m3。
2.手工工具:泥刀、灰桶、铁铲、溜子、灰板。
3.检测工具:皮数杆、百格网、线锤、细尼龙线、卷尺、水平尺、方尺。
试题二砌筑2m以下240混水墙(一顺一丁)(一)操作完成时间:2小时。
(二)在规定时间内应完成O.2m3工程量的砌筑。
(三)考核项目及评分标准(四)物料准备1.材料:每个参考者标准砖120块、混合砂浆0.1 m3。
2.手工工具:泥刀、灰桶、溜子、灰板、铁铲、细尼龙线。
3.检测工具:皮数杆、吊线锤、托线板、塞尺、水平尺、卷尺、方尺、细尼龙线、百格网。
试题三马牙槎的砌筑(一)操作完成时间:2小时。
(二)在规定时间内应完成O.2m3工程量的砌筑。
(三)考核项目及评分标准(四)物料准备1.材料:每个参考者标准砖120块、混合砂浆0.1 m3。
2.手工工具:泥刀、灰桶、溜子、灰板、铁铲、细尼龙线。
3.检测工具:皮数杆、吊线锤、托线板、塞尺、水平尺、卷尺、方尺、细尼龙线、百格网。
试题四490╳490砖柱的砌筑(一)操作完成时间:2小时。
(二)在规定时间内应完成O.2 m3工程量的砌筑。
(三)考核项目及评分标准(四)物料准备1.材料:每个参考者标准砖120块、混合砂浆0.1 m3。
2.手工工具:泥刀、灰桶、溜子、灰板、铁铲、细尼龙线。
3.检测工具:皮数杆、吊线锤、托线板、塞尺、水平尺、卷尺、方尺、细尼龙线、百格网。
试题五砌筑弧形墙(一)操作完成时间:2小时。
(二)在规定时间内应完成O.25 m3工程量的砌筑。
(三)考核项目及评分标准(四)物料准备1.材料:每个参考者标准砖l50块、混合砂浆0.1 m3。
2.手工工具:泥刀、灰桶、溜子、灰板。
砌筑工国家职业技能标准
砌筑工国家职业技能标准1.职业概况1.1 职业名称砌筑工1.2 职业定义使用砂浆或其他黏合材料,将砖、石、砌块砌成各种形式的砌体和屋面挂瓦的人员。
1.3 职业等级本职业共设四个等级,分别为:初级(国家职业资格五级)、中级(国家职业资格四级)、高级(国家职业资格三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
1.4 职业环境条件室内(或室外),高温(或低温),高处(或地下)。
1.5 职业能力特征具有一定的学习、计算能力和分析判断能力,有一定的空间感和高处作业能力。
动作协调灵活。
1.6 基本文化程度初中毕业1.7 培训要求1.7.1 培训期限全日制职业学校教育,概据其培养目标和教学计划确定。
晋级培训期限,初级不少于120标准学时;中级不少于160标准学时;高级不少于90标准学时;技师不少于90标准学时。
1.7.2 培训教师培训初级、中级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高级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培训高级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技师职业资格证书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培训技师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技师职业资格证书2年以上或相关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1.7.3 培训场地设备理论培训场地应具有满足教学需要的标准教室。
实际操作培训场所应具有能满足培训教学要求的场地,配备相应的教学材料、工具、设备。
1.8 鉴定要求1.8.1 适用对象从事或准备从事本职业的人员1.8.2 申报条件——初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1)经本职业初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在本职业连续见习工作2年以上。
——中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1)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中级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3)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8年以上。
(4)取得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以上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砌筑工职业标准2023版
砌筑工职业标准2023版一、职业定义砌筑工是从事砌筑工程中的泥工、瓦工、混凝土工、钢筋工、装饰工等职业的统称。
他们主要负责建筑物的砌筑、装饰和修缮工作,包括墙体、地面、天花板、门窗、管道等部分的施工。
二、职业要求1. 具备基本的计算机操作能力,能够使用计算机辅助设计和施工。
2. 具备基本的语言表达能力,能够进行简单的交流和沟通。
3. 具备基本的数学计算能力,能够进行简单的测量和计算。
4. 具备基本的物理力学知识,能够理解建筑结构的基本原理。
5. 具备基本的化学知识,能够了解建筑材料的性质和用途。
6. 具备基本的职业道德素质,能够遵守职业规范和行业规定。
三、职业技能1. 砌筑技能:掌握砖墙、砖柱、砖基础的砌筑方法和技巧,能够按照施工图纸和规范进行施工。
2. 装饰技能:掌握墙面、地面、天花板的装饰方法和技巧,能够根据不同的装饰风格进行施工。
3. 修缮技能:掌握修缮工程的施工方法和技巧,能够进行房屋的维护和修缮工作。
4. 混凝土工技能:掌握混凝土工程的施工方法和技巧,能够进行混凝土的搅拌、运输、浇筑和养护工作。
5. 钢筋工技能:掌握钢筋工程的施工方法和技巧,能够进行钢筋的加工、绑扎和焊接工作。
6. 机械操作技能:掌握建筑机械的操作方法和技巧,能够正确使用各种建筑机械进行施工。
7. 安全防范技能:掌握安全防范知识和技能,能够正确使用安全设备和方法进行施工,确保施工安全。
四、职业等级砌筑工职业等级分为初级、中级、高级三个等级。
初级砌筑工要求具备基本的砌筑技能和知识,能够完成简单的砌筑工程;中级砌筑工要求具备较高的砌筑技能和知识,能够完成复杂的砌筑工程;高级砌筑工要求具备高超的砌筑技能和知识,能够完成高级的砌筑工程。
五、职业前景随着建筑业的不断发展,砌筑工职业前景广阔。
未来几年,建筑行业对砌筑工的需求将继续增加,砌筑工的就业前景十分乐观。
同时,随着技术的不断进步和设备的更新换代,砌筑工的职业技能要求也将不断提高,需要不断学习和提高自己的技能水平。
住建部职业技能标准汇总
住建部职业技能标准汇总一、建筑制图与识图本标准规定了建筑制图与识图的基本原则、表示方法、读图规则等内容。
适用于建筑行业从业人员的制图、识图和设计交流。
二、建筑材料与检测本标准规定了建筑材料的分类、性能要求、检测方法及评价标准等内容。
适用于建筑行业从业人员对建筑材料的选择、检测和质量控制。
三、建筑力学与结构本标准规定了建筑力学与结构的基本原理、荷载传递路径、结构设计原则等内容。
适用于建筑行业从业人员的结构设计、施工及维护。
四、建筑工程测量与定位本标准规定了建筑工程测量的基本方法、测量仪器使用规则、定位放线技术要求等内容。
适用于建筑行业从业人员的测量工作,保障建筑工程的定位和放线精度。
五、建筑施工工艺与设备本标准规定了建筑施工的主要工艺流程、施工设备的使用及维护要求,以及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控制标准。
适用于建筑行业从业人员进行施工操作、设备维护及质量管控。
六、建筑施工安全与环保本标准规定了建筑施工过程中的安全防护要求、危险源辨识与风险评估、应急救援措施等内容,以及环保要求和污染防治措施。
适用于建筑行业从业人员进行施工安全与环保管理。
七、建筑工程质量检测与验收本标准规定了建筑工程质量检测的方法、程序和质量标准,以及工程验收的要求和程序。
适用于建筑行业从业人员进行工程质量检测和验收工作。
八、建筑工程造价与估价本标准规定了建筑工程造价的构成要素、估价方法、成本控制等内容。
适用于建筑行业从业人员进行工程造价控制和估价工作。
九、建筑装饰装修技能本标准规定了建筑装饰装修的基本工艺要求、材料选择与搭配、施工组织与协调等内容。
适用于建筑装饰装修行业的从业人员,包括设计师、施工员等。
十、建筑智能化与物业管理本标准规定了建筑智能化的系统组成、技术要求和实施方法,以及物业管理的服务内容、管理规范和操作流程。
适用于建筑智能化和物业管理行业的从业人员,包括系统集成商、物业管理员等。
十一、城市规划与管理本标准规定了城市规划的基本原则、规划设计方法、实施管理措施等内容。
第二届职业技能大赛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选拔赛砌筑项目技术文件
客观评分测量位置图(评分点)及具体评分方案将在评分前予以公布。从中现场抽签决定具体打分点。
4.裁判员要注意自身的安全,操作符合各项规范,竞赛时不得进入选手工作区。
七、选拔赛的基础设施
(一)现场料具准备
材料准备:标准砖、砂、石灰。
机具准备:砂浆搅拌机两台,大型带水切割机10台,另备用1台。
工具准备:用具:运输小推车,铁锨、灰斗、胶水管、小水桶。工程质量检测工具:(五套)工程质量检测尺、百格网、线锤、塞尺、检测线、米尺、记录本、笔。
6.安全防范:保障选手人身安全和设备正常使用;
7.选手离场:监督选手禁止带出赛场任何物品;
8.相互协作:每排2个工位1人负责,需要离岗时,专人替补,相互传达信息。
2.
裁判员听从裁判长的安排,必须经过现场培训,裁判长对所有裁判员进行分组、分工,裁判员在评判时,通过观察、测量、测试,记录竞赛成绩,当天比赛结束后裁判员可以帮助本队选手完成清理任务,评判时裁判组人员要同时在场,个人不得私自离开现场。
6.1
凹缝无5mm深以上孔洞,所有成品边缘平整、光滑、无孔
2
6.3
圆缝(X):砖边缘平整、光滑、无孔
2
6.4
饱满度:灰缝砂浆饱满
2
6.5
按示意图组砌方式正确砌筑
2
6.6
非整砌切割线平直,无缺口
2
6.7
水平、竖直灰缝宽厚均匀、符合要求。
2
砌筑工国家职业技能标准
砌筑工国家职业技能标准1. 职业概况1.1 职业名称砌筑工1.2 职业定义使用砂浆或其他黏合材料, 将砖、石、砌块砌成各种形式的砌体和屋面挂瓦的人员。
1.3 职业等级本职业共设四个等级, 分别为: 初级(国家职业资格五级)、中级(国家职业资格四级)、高级(国家职业资格三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
1.4 职业环境条件室内(或室外), 高温(或低温), 高处(或地下)。
1.5 职业能力特征具有一定的学习、计算能力和分析判断能力, 有一定的空间感和高处作业能力。
动作协调灵活。
1.6 基本文化程度初中毕业1.7 培训要求1.7.1 培训期限全日制职业学校教育, 概据其培养目标和教学计划确定。
晋级培训期限, 初级不少于120标准学时;中级不少于160标准学时;高级不少于90标准学时;技师不少于90标准学时。
1.7.2 培训教师培训初级、中级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高级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培训高级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技师职业资格证书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培训技师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技师职业资格证书2年以上或相关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1.7.3 培训场地设备理论培训场地应具有满足教学需要的标准教室。
实际操作培训场所应具有能满足培训教学要求的场地, 配备相应的教学材料、工具、设备。
1.8 鉴定要求1.8.1 适用对象从事或准备从事本职业的人员1.8.2 申报条件——初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1)经本职业初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 并取得结业证书。
(2)在本职业连续见习工作2年以上。
——中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1)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 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 经本职业中级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 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 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3)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8年以上。
(4)取得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以上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农民工技能大赛决赛砌筑工项目技术文件
农民工技能大赛决赛技术文件砌筑工一、竞赛技术文件制定标准本赛项竞赛技术文件按照《砌筑工国家职业技能标准》高级工(国家职业资格三级)为基础,结合企业生产实际制定。
二、竞赛内容、形式和成绩计算(一)竞赛内容本赛项竞赛内容为现场实际操作。
(二)竞赛形式本赛项竞赛采用单人竞赛形式(每名参赛选手可配1名助手,助手不得使用砖刀、切割工具、皮数杆,线锤等工具,不得摆砖,可做一些材料搬运,场地清理等辅助工作),独立完成规定的竞赛内容。
(三)成绩计算本赛项竞赛实际操作满分为100分,裁判组依据既定的评分标准对参赛选手的操作过程及成品质量进行现场评分,大赛组委会根据裁判组的打分结果来确定每位参赛者的最终成绩及排名。
三、命题原则依据砌筑工国家职业标准,注重基本技能的表现能力,体现现代技术,紧密联系生产实际,考核本职业岗位操作者的综合能力,并对技能人才培养教学起到示范指导作用。
四、竞赛范围、类型及其它本赛项竞赛方式为现场实操,在竞赛过程中对操作规范及安全文明生产进行考查。
(一)竞赛范围与内容应使用约450块砖完成图示构筑物的砌筑,砖的最终使用数量将结合项目的难度确定。
砖的类型为烧结实心砖(页岩)(240×115×53),砌筑用砖及砂浆由主办方提供。
参赛选手所需要具备的能力包括:测量和标出基线;铺设工程材料;水平测量和垂直测量;切割和精加工砖;按照设计图纸,使用相关列表中规定的材料进行砌筑技能操作;完成砂浆勾缝;清洁。
(二)竞赛时间操作技能竞赛总时间约为210分钟(实际竞赛时间以竞赛试题为准)。
(三)竞赛试题操作技能竞赛样卷另行公布,在正式比赛时会做部分调整,具体以现场下发图纸为准。
(四)评分办法参照砌筑工国家职业技能标准高级技能操作要求,依据选手完成竞赛内容的情况,根据本赛项考核标准进行评分。
其中,现场安全文明生产和遵守工艺纪律、操作规程情况由现场裁判评定。
选手有下列情形须从竞赛成绩中扣分:1.在实际操作竞赛过程中,因违规操作损坏赛场提供的设备,污染赛场环境等不符合职业规范的行为,视情节扣5~10 分。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砌筑工国家职业技能标准
1.职业概况
1.1 职业名称
砌筑工
1.2 职业定义
使用砂浆或其他黏合材料,将砖、石、砌块砌成各种形式的砌体和屋面挂瓦的人员。
1.3 职业等级
本职业共设四个等级,分别为:初级(国家职业资格五级)、中级(国家职业资格四级)、高级(国家职业资格三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
1.4 职业环境条件
室内(或室外),高温(或低温),高处(或地下)。
1.5 职业能力特征
具有一定的学习、计算能力和分析判断能力,有一定的空间感和高处作业能力。
动作协调灵活。
1.6 基本文化程度
初中毕业
1.7 培训要求
1.7.1 培训期限
全日制职业学校教育,概据其培养目标和教学计划确定。
晋级培训期限,初级不少于120标准学时;中级不少于160标准学时;高级不少于90标准学时;技师不少于90标准学时。
1.7.2 培训教师
培训初级、中级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高级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培训高级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技师职业资格证书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培训技师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技师职业资格证书2年以上或相关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1.7.3 培训场地设备
理论培训场地应具有满足教学需要的标准教室。
实际操作培训场所应具有能满足培训教学要求的场地,配备相应的教学材料、工具、设备。
1.8 鉴定要求
1.8.1 适用对象
从事或准备从事本职业的人员
1.8.2 申报条件
——初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经本职业初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在本职业连续见习工作2年以上。
——中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中级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3)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8年以上。
(4)取得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以上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一高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
(3)取得高级技工学校或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4)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的大专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生,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技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经本职业技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7年以上。
(3)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的高级技工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生和大专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生,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1.8.3 鉴定方式
分为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考核。
理论知识考试采用闭卷笔试方式,技能操作考核采用现场实际操作方式。
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考核均实行百分制,成绩皆达60分及以上者为合格。
技师还须进行综合评审。
1.8.4 考评人员与考生配比
理论知识考试考评人员与考生的配比为1:20,每个标准教室不少于2名考
评人员;技能操作考核考评员与考生的配比为1:15,且不少于3名考评员;综合评审委员不少于5人。
1.8.5 鉴定时间
理论知识考试时间不少于90 min;技能操作考核时间初级不少于240 min,综合评审时间不少于 60 min。
1.8.6 鉴定场所设备
理论知识考试在标准教室进行;技能操作考核在具有必要的材料、工具、设备的场所进行。
2. 基本要求
2.1 职业道德
2.1.1 职业道德基本知识
2.1.2 职业守则
(1)百年大计,质量第一。
(2)爱岗敬业,忠于职守。
(3)遵纪守法,安全生产。
(4)尊师爱徒,团结互助。
(5)勤俭节约,关心企业。
(6)钻研技术,勇于创新。
2.2 基础知识
2.2.1 识图与构造知识
(1)一般建筑工程施工图的识读。
(2)砌筑工程各部位构造的一般知识。
(3)砌筑工程抗震设防构造的一般知识。
(4)砌筑工程受力的一般知识。
2.2.2 砌筑材料知识
(1)砌筑工程常用材料的种类、性能、识别及质量要求。
(2)常用砌筑材料的使用方法。
2.2.3 砌筑工具、设备知识
(1)砌筑工具、设备的种类、性能。
(2)常用砌筑工具、设备的使用与维护方法。
2.2.4 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知识
(1)劳动保护知识。
(2)砌筑工程安全技术操作要求。
(3)绿色施工知识。
(4)成品保护知识
2.2.5 相关法律法规知识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相关知识。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相关知识。
(3)《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相关知识。
(4)《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相关知识。
(5)《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相关知识。
(6)《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相关知识。
(7)《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相关知识。
(8)《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相关知识。
3. 工作要求
本标准对初级、中级、高级和技师的技能要求依次递进,高级别涵盖低级别的要求。
3.2中级
3.3 高级
3.4 技师
4. 比重表4.1 理论知识
4.2 技能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