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术带头人及学术继承人选拔与培养管理办法
某医院学科带头人继承人选拔管理及激励机制
某医院学科带头人继承人选拔管理及激励机制在医院中,学科带头人的选拔、管理和激励机制是保障学科的发展和
医院整体实力提升的重要组成部分。本文将从选拔机制、管理机制和激励
机制三个方面,详细探讨医院学科带头人的选拔、管理及激励机制。
一、选拔机制
1.严格评选标准:医院学科带头人的选拔应基于其学术能力、临床经验、研究成果和医疗质量等综合能力。由相关专家委员会进行评审,确保
选拔过程公正、客观、规范。
2.定期选拔:医院可以设立学科带头人选拔周期,每隔一定时间进行
选拔,以确保学科带头人的更新和优胜劣汰。
3.多元评估方法:医院可以采用多元评估方法,包括学术论文发表数
量和质量、高水平科研项目负责人经历、国内外学术会议参与情况、临床
荣誉和声誉等综合评估指标。
二、管理机制
1.职责明确:医院应对学科带头人的工作职责进行明确规定,确保每
位学科带头人清楚自己的工作范围和职责,同时合理分配工作量和资源。
2.团队协作:医院应鼓励学科带头人与自己的学科团队成员建立良好
的工作关系,搭建沟通交流的平台,促进团队协作,共同推动学科的发展。
3.资源支持:医院应向学科带头人提供必要的人力、物力和资金支持,以保障他们的科研和临床工作的顺利进行。同时,医院管理层应密切关注
学科带头人的需求和问题,并提供相应的解决方案。
三、激励机制
1.薪酬激励:医院可以根据学科带头人的贡献和绩效,给予适当的薪酬激励,以体现医院对学科带头人的重视和认可。
2.晋升机制:医院可以设立学科带头人晋升机制,根据学科带头人的综合能力和贡献评定晋升职称,激励学科带头人不断提升自己,并带领学科团队取得更好的成就。
医院学术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才选拔培养和管理办法
医院学术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才选拔培养
和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深入贯彻落实科教兴院、人才兴院和医院大力加强高层次科技人才队伍建设的有关要求,结合本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通过选拔、培养学术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才,在重要学科和技术领域,逐步形成一支规模适当、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学术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才队伍,从整体上带动全院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切实提高医院技术支撑和技术保障能力,努力为全院跨越式发展提供智力支持和人才保证。
第三条成都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学术技术带头人及学术技术骨干选拔培养和日常管理应坚持下列原则:
(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注重实绩、群众公认的原则;
(三)重点扶持、优势互补的原则;
(四)动态管理、宁缺勿滥的原则。
第二章选拔条件
第四条学术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才的选拔范围主要在全院从事卫生技术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中选拔。
第五条选拔学术技术带头人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思想政治素质好,热爱医疗卫生事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模范履行岗位职责,学风严谨,作风正派,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
(二)在本学科领域具有系统、深厚、坚实的理论基础,对本学科的发展有预见性,业务水平高,富有开拓创新能力,学术上有较突出的成就,有解决重大技术问题的能力。
(三)一般应具有相关专业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年龄在55岁以下,特别要注意选拔40岁以下的拔尖人才。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优先推荐:
1. 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特殊津贴人选。
2. 国家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的获得者。
学科带头人选拔和培养管理工作暂行办法
学科带头人选拔和培养管理工作暂行办法为进一步推动我院医疗、教学、科研整体水平的提高,加快优秀中青年人才队伍的培养步伐,加快各学科的迅速发展,在医院形成竞争激励机制,决定实施(后备)学科带头人培养计划,现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申报条件
(一)学科带头人条件
1 、长期坚持在临床、教学、科研第一线工作,业绩突出,有较强的领导才能和稳定的科研方向,勇挑学科建设重任。
2 、必须具有教授(主任医师)或副教授(副主任医师)专业技术职务,若同时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博士学位者优先考虑。
3 、德才兼备,具有较高的政治思想素质,有强烈的上进心、事业心和责任心,有为医院做贡献的奉献精神和荣誉感。团结协作,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在工作中能提供良好服务,保障医疗质量及安全。
4、除上述条件外,在近五年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两项。
(1)引进新技术、开展新项目2项。或获得市卫生局医学新技术引进奖2项。
(2)市级以上科研课题立项主持人或成果奖。
(3)市级及以上医学会相应专业委员会委员。
(4)市重点专科负责人。
(5)在中华系列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1篇,本人为第一作者。正式出版发行本专业专著、译著、教材,质量高,且本人为有效主编或主审;或国家规划(统编)专科教材的编者。
5、获市优秀专家或拔尖人才可直接申报。
(二)后备学科带头人条件
1、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事业心,团结协作,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在工作中能提供良好服务,保障医疗质量及安全。
2、长期坚持在临床、教学、科研第一线工作,业绩突出,有较强的领导才能和稳定的科研方向,勇挑学科建设重任。
学术领域带头人评选和培养方案
学术领域带头人评选和培养方案
简介
该文档旨在制定一份学术领域带头人评选和培养方案,以确保
学术界能够培养出具有领导能力和出色研究成果的杰出人才。
评选标准
评选学术领域带头人应考虑以下标准:
1. 研究成果:候选人在学术领域取得的重要研究成果;
2. 影响力:候选人的研究和贡献对学术界和社会产生的影响力;
3. 领导能力:候选人在学术和管理方面展现的领导才能;
4. 团队合作:候选人与其他研究人员和学生合作的能力;
5. 学术声誉:候选人在学术界的声誉和认可度。
培养方案
为了培养学术领域带头人,我们提出以下方案:
1. 寻找潜在人才:通过评估学术界中具有潜力和出色表现的年
轻学者,为他们提供机会参与领导层的培养计划;
2. 专家指导:请先进学术领域带头人为年轻学者提供指导和导
师制度,帮助他们发展研究能力和领导力;
3. 研究支持:提供资金和资源支持,以促进年轻学者的研究活
动和研究项目的实施;
4. 国际交流:鼓励年轻学者参加国际学术会议和交流活动,提
升其国际化视野和合作能力;
5. 学术论坛:定期组织学术论坛和研讨会,为年轻学者提供展
示研究成果和交流学术观点的机会;
6. 奖励机制:设立学术奖项,激励年轻学者在学术研究和领导
能力方面的卓越表现;
7. 职位晋升:通过评估和选拔,提供学术领域带头人的职位晋
升机会。
资金支持
为了保证学术领域带头人评选和培养方案的成功,我们将筹集
必要的资金来支持以下方面:
1. 年度经费:为学术领域带头人评选和培养方案设立专项经费,用于奖励和支持年轻学者;
2. 合作伙伴:与企业、基金会等合作伙伴建立合作关系,共同
学术带头人、优秀青年学者培养计划实施办法
学术带头人、优秀青年学者培养计划实施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选拔和培养学术带头人和优秀青年学者,促进新一代学术带头人和学术骨干的成长,根据我院“十二五规划”纲要建设高水平人才队伍的要求,特设立院“学术带头人和优秀青年学者培养计划项目”(简称“培养计划”),并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我院设立“培养计划”专项基金,院财政专款拨付。
第三条“培养计划”的评审、管理工作遵循严格、认真、客观、公正的原则,由个人申报、二级院系和科研单位审核、专家评审、学校审定。
第四条“培养计划”每3年评审一次,每次培养人数为学术带头人、优秀青年学者原则上各10名,我院资助专项研究经费。
第五条培养人数根据评审条件从严把握,宁缺毋滥。
第二章申报条件
第六条学术带头人培养人选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在我院从事教学科研一线工作、具有副高级以上职务任职资格的教学和科研人员;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模范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协作精神;
3.学术带头人在申报当年1月1日,年龄不超过50周岁;
4.近三年教学科研成果满足以下要求:
(1)独立或以第一作者公开发表论文:
教学人员:文科6篇,其中核心期刊4篇;理科4篇,
其中核心期刊3篇。
教科研人员:文科8篇,其中核心期刊6篇;理科6篇,其中核心期刊4篇。
(2)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①独立主持省部级(含省部级)以上课题或参与省部级重点课题(前3名);
②独立或以第一作者发表的论文至少有2篇被SCI、EI 或CSSCI收录;
③独立或以第一作者发表的论文有1篇发表于权威刊物;
大学学科带头人选拔和管理制度
大学学科带头人选拔和管理制度
介绍
本文档旨在制定一套符合大学实际情况的学科带头人选拔和管理制度。学科带头人在大学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他们是学科建设的中坚力量,对学科发展具有重要影响。因此,建立科学合理的选拔和管理制度对于提高学科建设水平至关重要。
选拔标准
1. 学术水平:学科带头人应具有卓越的学术水平,包括丰富的研究经验和杰出的研究成果。
2. 教育质量:学科带头人应具备优秀的教学能力,能够对学生进行有效的指导和培养。
3. 管理才能:学科带头人应具备良好的团队管理能力,能够协调和组织学科团队的工作。
选拔程序
1. 提名阶段:学院和相关学部将提出学科带头人的候选人名单,并提交给相关职能部门进行审批。
2. 评审阶段:相关职能部门将组织专家对候选人进行评审,评
估其学术水平、教育质量和管理才能。
3. 终审阶段:根据专家评审结果,综合考虑候选人的各项素质,并由决策机构最终确定学科带头人。
管理要求
1. 学科带头人应按照学校的发展战略和学科建设目标,制定学
科发展规划,并提出相应的实施措施。
2. 学科带头人应积极开展科研活动,并引领团队进行创新研究,提高学科影响力。
3. 学科带头人应加强团队建设,培养年轻人才,推动学科队伍
的稳定发展。
4. 学科带头人应履行好管理职责,做好学科人才培养、课程建
设和教学质量监控工作。
考核与奖励
1. 学科带头人的绩效将进行定期考核,评估其在学科建设、科
研和教学工作中的表现。
2. 绩效考核结果将作为学科带头人的聘期评定和晋升的重要依据。
3. 学科带头人在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的,将
学科带头人、学术带头人选聘管理暂行办法
肇庆学院学科带头人与学术带头人
选聘及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广东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吸引培养高层次人才的意见》的精神, 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实施“人才强校”战略,更好地激励、凝聚、吸引高层次创新人才,全面提升我校综合实力和科技创新能力,学校决定实施“高层次人才奖励计划”,支持重点学科、重点扶持学科、扶持学科等聘任学科带头人与学术带头人。
第二条学科带头人与学术带头人的聘期,四年一个周期,两年一次中期评估及调整,每年年度考核一次。特殊情况下,高层次人才奖励工作领导小组可以临时推荐人选, 经正规选拔程序后聘任。学科带头人每一周期聘任总数10名;学术带头人每一周期聘任总数40名。
第三条2008年首批校级学术带头人自动纳入“高层次人才奖励讣划”,奖金按《肇庆学院高层次人才奖励计划》进行调整。
第四条学科带头人与学术带头人实行岗位聘任制。坚持按需设岗,公开招聘,平等竞争,择优聘任,F缺毋滥,严格考核,动态管理。聘期内享受肇庆学院学科带头人与学术带头人奖金。
第二章岗位设置与职贵
第五条学科带头人是肇庆学院学科建设的排头兵,主要在省级重点学科、重点扶持学科、扶持学科、校级重点学科、重点扶持学科、扶持学科中设置。
第六条学科带头人职责
1•根据国内外学科发展动态,结合我校实际,配合学院领导拟订本学科的学科建设与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2.配合学院领导组织本学科开展学术交流活动和申报国际合作项|_|、国家和省(市)科学硏究课题。
3.配合学院领导组织做好各级重点学科以及高一级学位授权点的申报工作和接受上级部门对学科的检查与评佔工作。
学术带头人选拔培养管理办法
学术带头人选拔培养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学术带头人是我院设立的科技人才培养的最高学术称号。学术带头人选拔坚持突出贡献、注重实效,遵循公平、公开、公正的选拔原则,每年选拔一次, 5年一个培养周期,实行目标管理。
第二章选拔与培养
第二条选拔条件及标准
1.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事业心,团结协作,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
2. 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以上职称,年龄在50岁以下;
3. 取得研究生导师资格,有稳定的研究方向,科学研究的标志性成果在国内有一定影响;
4. 近5年,获省部级科技进步一等奖的前3名或省部级科技进步二等奖的前2名;
5. 近5年,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或河南省科技创新杰出人才/杰出青年项目;
6.近5年,在中文核心期刊上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学术论著不少于5篇,或中华系列杂志收录论文3篇,或SCI 收录论文3篇(IF ≥1);
7.近5年,主持开展新业务并获得省卫生厅新技术引进奖或国家专利;
8.曾入选院内医学科技拔尖人才且考核优秀。
第三条选拔程序
满足选拔条件的人员,填写医院学术带头人推荐表,提交科研外事办公室进行审查评分,经院学术委员会进行评审,评选结果报医院研究后批准。
第三章待遇和考核
第四条培养待遇
医院积极为学术带头人营造良好的科研氛围,提供便利条件,加快人才健康快速成长,加快学科建设步伐。同时,提供以下培养待遇:
1.提供经费10万元;
2.优先分配研究生招生名额;
3.帮助建立科研平台,配备科研助手;
4.优先推荐国家级科研项目;
5.培养周期内,论文入选国际会议并有大会发言或壁报展览者,医院提供三次经费支持;参加国内学术会议并有大会发言者,医院提供每年一次经费支持;
“学科带头人培养对象”选拔和培养实施办法
“学科带头人培养对象”选拔和培养实施办法
“学科带头人培养对象”选拔和培养实施办法
一、总则:
为加强我院临床医疗梯队的正常建设和临床型医学人才培养的质量,促进人才快速成长,培养大批能解决临床实际问题的临床医学人才,加速医院专业技术的发展与进步,坚持科技创新、人才强院的战略思想,建设创新型医院,特制定邵阳市第一人民医院学科带头人培养对象实施方案。
我院学科带头人(以下简称“学科带头人”)培养对象的选择和培养,遵循公开、公平和公正的原则,坚持“高起点、高标准、高要求”。经过严格选拔和精心培养,使他们逐步成为具有国际、国内先进水平,保持学科优势,起骨干和核心作用的学科带头人。
二、选拔范围和条件
学科带头人培养对象的选拔范围主要是在我院经过严格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后,表现优秀、考核合格,第一学历本科以上或中级以上职称,硕士研究生毕业工作一年以上者,具备很高的素质,要医教研全面协调发展,有高度的责任感、良好的道德修养和严谨的工作作风。
学科带头人培养对象的选拔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特别是团结合作精神好,能积极奉献
2、具有扎实的专业基础知识,临床能力与科研能力强,主攻方向明确,学术造诣较深,成绩突出,为省内、国内同行所公认;
3、熟练掌握一门以上外语,计算机等现代化仪器设备操作应用能力强;
4、年龄在45周岁以下;
5、第一学历本科以上或中级以上职称,硕士研究生毕业工作一
年以上者。
三、目标与要求
1、目标。通过该方式的培养,努力将医院中青年卫技人员培养成
为思想品德好、业务技术精的卫技人员,并为造就一批面向21世纪德才兼备的专业学科带头人创造条件。
高校专业带头人(学科带头人)选拔及管理办法
高校专业带头人(学科带头人)选拔及管理
办法
为提高学院师资队伍整体水平,提高教学质量,提升科研水平,加强学术梯队建设,建立一支具有较高教学水平、较强科研能力、德才兼备的专业带头人、学科带头人队伍,特制定本办法。
一、组织机构
学院成立专业带头人(学科带头人)选拔工作领导小组,院长任组长,主管教学和人事的副院长任副组长,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选拔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专业带头人(学科带头人)的选拔与管理工作,教务处负责组织选拔、管理和考核工作,各系部负责培养、推荐、日常考核、素材收集及具体考核工作。
二、选拔范围
(一)选拔原则
1.各系部要本着专业对口、能力胜任的原则推荐专业带头人、学科带头人;
2.新上不足三年的专业或停招专业一般不设专业带头人;
3.坚持公平竞争,择优选拔的原则;
4.坚持动态管理,重在培养的原则;
5.同等条件下,系部主任优先。
(二)选拔范围和指标分配
专业带头人、学科带头人在学院教师中选拔,原则上1个专业选
拔专业带头人1名,基础教学部选拔学科带头人2名。
三、选拔条件
1.具有良好的师德素质,德才兼备,治学严谨,有强烈的事业心和奉献精神。团结协作,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
2.原则上年龄不超过55周岁,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专业带头人应主讲两门及以上专业课程,其中至少有1门专业核心课程;学科带头人应主讲1门及以上公共基础必修课;近三年均圆满完成教学工作任务,教学质量考核排名前三分之一。
3.具有扎实的专业基础、宽广的专业视野和较强的实践动手能力,专业知识和学术水平应属本专业校内领先地位;熟悉并掌握相关行业(或岗位群)的最新技术动态和发展,是该专业领域或行业内具有一定知名度的专家或技术权威。
学术带头人选拔及管理制度样本
学术带头人选拔及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构建完整的学科建设管理体系,促进学校学科建设的快速、有序发展,做好学术带头人的选拔与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通过选拔、培养一批具有坚实而系统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教学、科研、临床业绩显著、富有创新精神的优秀人才作为学术带头人,推动学科研究方向的形成和稳定发展,加速学术队伍的培养和后备学科带头人成长,提高我校的整体学科水平,为实现学校申报博士学位授权单位、博士点及学科可持续发展的目标提供可靠保证。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公开选拔、平等竞争、择优支持、动态管理”的原则,符合条件的学科成员均可申报,对选拔出来的学术带
头人实行岗位目标责任考核,建立能上能下的管理机制。
坚持“德才兼备、注重业绩”的原则,既考虑申请人过去对学科建设的贡献,又要注重其对未来学科建设发展的作用。
实行分类管理原则,对不同级别的学术带头人提出不同要求,并强化监督指导,加强评估检查,规范目标管理。
三、学术带头人选拔条件
( 一)具有正确的世界观和人生观、师德高尚;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心,有较强的组织管理与协调能力;具有扎实的专业理论基础和一定的学术造诣;具有较强的开拓创新精神和团队精神;身体健康,精力充沛。
(二)应具有严谨的学风,热爱科学、追求真理,恪守学术和科研道德规范。
(三)已形成一支具有一定竞争力和特色的学术团队。
(四)具有稳定的可持续发展的科研方向,在相关学科或专业领域取得一定的科研业绩,有独立承担国家、省部级重大科研课题的能力。
(五)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原则上应具有硕士以上学位,有硕士点的学科应为硕士研究生导师,年龄在54周岁以下。
学术带头人选拔与激励制度
重点专(学)科带头人及继承人
选拔及激励机制
一、总则
(一)为了加强医院重点专科建设,培养、造就一支省、市知名的中医重点专(学)科人才队伍,实现“名医、名科、名院”战略,进一步提升医院的中医学术水平和竞争实力,特制定本制度。
(二)“重点专(学)科带头人及继承人”的培养目标为:重点专(学)科带头人(以下简称:带头人)有主持中医重点专科(学科)工作的能力,能使本专科综合实力及中医药特色逐年提升;继承人系统继承指导老师的学术思想、临床经验、技术专长,理论和诊疗水平得到提高。
(三)“重点专(学)科带头人及继承人”的选拔、评审,遵循客观、公正、择优、宁缺毋滥的原则。
(四)“重点专(学)科带头人及继承人”的选拔对象为院内在职的中医、中医西结合、西学中医师。
(五)每名中医重点专(学)科带头人配备1~3名继承人,采取跟师临床、独立临床实践、小课授课、研读经典和文献等方式进行继承学习。
二、选拔条件
(一)带头人
国家级、省级、市级重点专(学)带头人的选拔,按照各级卫生(中医药)行政主管部门颁布的有关规定执行。院级重点专(学)带头人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基本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信仰忠诚;
(2)作风正派,为人师表,爱岗敬业、医德医风良好;
(3)胸怀宽广,豁达开明,善于团结同志,有民主和协作精神;
(4)治学严谨,中医理论知识深厚,学识渊博,临床经验丰富;
(5)学术思想活跃,有创新精神,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在本学科有明确深入的研究方向;
2.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3.在市内、省内有一定学术影响力;
4.服务量位居全院前列;
学科带头人的选拔培养办法
学科带头人的选拔培养办法
医院在学科建设中,有无好的学科带头人和结构合理的人才梯队,是关系到医疗技术和科研发展的关键。医院管理者要为人才辈出、人尽其才创造良好的环境,而人才的成长非一日之功,只有重视中青年学科带头人的选拔和培养,学科才有后劲。医院选拔和培养学科带头人应遵循以下几点要求:
一、公平竞争,不拘一格选拔学科带头人。
在学科梯队人才建设中,一般来讲,培养与选拔往往是相互依赖的,许多情况〃培养〃是第一位的,在培养的基础上选拔人才、使用人才。在培养中青年学科带头人的问题上,具有它的特殊性,选拔是基础,培养是手段,使用是目的。只有解决好这三个环节的相互衔接,才能有计划、有目的地解决好培养跨世纪学科带头人的战略问题。中青年学科带头人的培养,是在〃梯队人才〃培养的基础上经过认真筛选、选拔后、再次实行的重点培养,以增强其培养的目的性和时效性。同时,要打破〃论资排辈〃的旧习,旗帜鲜明的鼓励人才竞争,大胆启用具有真才实学、有发展前途的中青年人才。按照〃择优培养〃和〃择优录用〃的原则,采取〃院内选拔〃与〃院外引进〃两种渠道,立足院内,展望院外,瞄准医学科学发展的新趋势,坚持高标准、严要求,防止〃矮子里面拔镀子〃。在选拔中青年学科带头人〃苗子〃过程中,要注意把握以下几点。
L更新用人观念:树立"超前〃意识,克服"论资排辈〃传统观念,坚持选拔学科带头人的标准,要以专业技术、学识广度、管理能力及开
拓精神等综合指标选拔,切记论资排辈,忽视中青年。
2.不求全责备:对中青年的培养应当改变僵化的传统意识,公平竞争、不拘一格,否则,将阻碍一些优秀中青年人才的脱颖而出,使得那些本来很有发展前途的〃苗子〃,未能及时地选拔和重用,致使造成人才资源的不合理流失和浪费。
大学学院学科带头人、学术带头人管理办法(试行)
XX学院学科带头人、学术带头人管理办法
(试行)
学科建设是高等学校发展的战略性建设。学科建设的核心是学科队伍建设,而学科带头人、学术带头人又是学科队伍建设的关键。为规范我校学科带头人和学术带头人的遴选、考核及管理工作,激励学科带头人、学术带头人做好学科建设工作,培育我校的学科优势和特色,促进学科建设上水平、见成效,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学科带头人、学术带头人的遴选旨在优化学科队伍、凝练学科方向、构建学科平台、培养优秀人才,不断提升学科的综合实力和水平,建立学科可持续发展的良性机制。
第二条学科带头人、学术带头人的遴选、考核和管理工作要贯彻“坚持标准、保证质量、公开公正”的原则,充分调动教师参与学科建设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推进我校学科建设工作上层次。
第二章岗位设置
第三条依据学校学科分布情况,根据《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XX年)》和《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1997年)》设置学科带头人和
学术带头人岗位。
第四条原则上在我校各类重点学科中设立学科带头人和学术带头人岗位。每个重点学科设立1个学科带头人岗位,根据重点学科的学科方向数量,每个学科方向设立1个学术带头人岗位。学科带头人应为某个学科方向的学术带头人。
第五条严格按照申报条件遴选学科带头人和学术带头人,重点学科中若遴选不出具备条件的学科带头人和学术带头人,可暂时空缺,建设期间根据工作需要可以适当增补,该重点学科的建设任务由学科负责人(牵头学院院长)组织实施。
第三章遴选条件
第六条学科带头人、学术带头人遴选条件
学校培训学术带头人管理制度
学校培训学术带头人管理制度
学术带头人是学校中起到引领和带动作用的关键人物,他们的学术水平和领导
才能对学校的发展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为了更有效地培养和管理学校的学术带头人,学校培训学术带头人管理制度的建立是必要的。
一、制度建立的背景和目的
近年来,学术带头人的培养和管理成为学校发展中的重要问题。在高等学校中,学术带头人的数量有限,面临着很大的工作压力。因此,学校需要建立一套科学的管理制度来激励和引导学术带头人,更好地发挥他们的作用。
二、评选学术带头人的标准
学术带头人的评选应该以综合能力和学术水平为核心标准。从学术造诣、科研
成果、教学质量、学术影响力等方面综合评价,公正、公平地选拔出具备领导才能和学术实力的人才。
三、制定培养计划
学校应制定培养计划,对当选的学术带头人进行系统的培训和指导。培训计划
应包括学术研究方法的培养、团队管理和领导力的培养等内容,帮助他们提高学术水平和领导能力。
四、建立学术交流平台
学校应建立学术交流平台,为学术带头人提供广阔的交流与合作机会。学术带
头人可以通过开展学术研讨会、学术沙龙等形式,与其他学术带头人交流心得、分享经验,推动学术的进步。
五、提供资金支持
学校应提供经费支持,支持学术带头人进行科研项目和学术活动。经费的投入
可以帮助学术带头人开展更多的科研工作,提高学术实力,同时也能为学校带来更多的学术成果。
六、加强学术带头人的团队建设
学术带头人往往是一个学术团队的核心,学校应加强对学术团队的管理和建设,为学术带头人提供更好的工作环境和团队支持。通过建立有效的团队合作机制,提高学术带头人的工作效率和学术影响力。
重点专科学科(学术)带头人及继承人选拔及激励机制2020
重点专(学)科带头人及继承人选拔及激励机制
一、总则
(一)为了加强医院重点专科建设,培养、造就一支省、市知名的中医重点专(学)科人才队伍,实现“名医、名科、名院”战略,进一步提升医院的中医学术水平和竞争实力,特制定本制度。
(二)“重点专(学)科带头人及继承人”的培养目标为:重点专(学)科带头人(以下简称:带头人)有主持中医重点专科(学科)工作的能力,能使本专科综合实力及中医药特色逐年提升;继承人系统继承指导老师的学术思想、临床经验、技术专长,理论和诊疗水平得到提高。
(三)“重点专(学)科带头人及继承人”的选拔、评审,遵循客观、公正、择优、宁缺毋滥的原则。
(四)“重点专(学)科带头人及继承人”的选拔对象为院内在职的中医、中医西结合、西学中医师。
(五)每名中医重点专(学)科带头人配备1~3名继承人,采取跟师临床、独立临床实践、小课授课、研读经典和文献等方式进行继承学习。
二、选拔条件
(一)带头人
国家级、省级、市级重点专(学)带头人的选拔,按照各级卫生(中医药)行政主管部门颁布的有关规定执行。院级重点专(学)带
头人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基本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信仰忠诚;
(2)作风正派,为人师表,爱岗敬业、医德医风良好;
(3)胸怀宽广,豁达开明,善于团结同志,有民主和协作精神;
(4)治学严谨,中医理论知识深厚,学识渊博,临床经验丰富;
(5)学术思想活跃,有创新精神,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在本学科有明确深入的研究方向;
2.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3.在市内、省内有一定学术影响力;
4.服务量位居全院前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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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带头人及学术继承人选拔与培养管理办法
为了引入竞争激励机制,加快医院改革和发展,培养高素质学科带头人,建设一支以中医、中西医结合专科(学科)带头人为龙头的业务精干、素质优良、结构合理的学科梯队,促进学科建设健康快速发展,进一步推动我院医疗、教学、科研整体水平的提高,特制定本办法。
一、选拔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积极参加各项政治活动,身体力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
2、热爱医疗卫生和医学教育事业,规遵守《医务人员职业道德规》和《教师职业道德规》。忠诚党的卫生、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党的卫生、教育工作方针,教书育人,为人师表,敬业爱岗,关心病人,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医德医风,在群众中起榜样示作用。
3、服从领导,关心集体,爱院如家,团结协作,顾全大局,作风正派,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工作积极认真,绩效突出。
4、理论扎实,治学严谨,技术精湛,掌握本专业前沿知识,了解本学科国外学术动态,注重知识更新,能够将知识传授给学生或熟练运用于临床。
5、身体健康,能全面履行岗位职责,积极完成工作任务,无迟到、早退、旷工现象。
6、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
(二)各类人才应当具备的条件
1、带头人条件:
(1)热爱卫生事业,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高尚的职业道德,尽职尽责,团结协作,爱岗敬业,勇于创新,与时俱进,具有较强的管理能力和学科规划能力,在工作中能提供良好服务,保障医疗质量及安全。
(2)有系统理论知识和丰富的中医临床工作经验,坚持以病人为中心,对工作一丝不苟,对技术精益求精;连续五年无差错事故发生,病人满意度达95%
以上,无有效医疗投诉。
(3)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今年可晋升为副高职称的中级人员,在本专业有较深造诣,对本专业所涉及的常见病、多发病及疑难杂症的治疗有独到的方法,疗效显著;对某几种病症的诊疗确有专长,能解决本专业复杂疑难问题,技术娴熟,被医院同行公认,有较高知名度,在社会上有一定影响。
(4)处方规,医疗文书书写符合要求。
(5)指导带领本专业技术人员开展科研和新技术,在本专业领域整体工作成绩突出。在培养青年医师,指导学科建设方面成绩显著,指导过三名以上青年医师。
2、继承人条件
(1)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事业心,团结协作,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在工作中能提供良好服务,保障医疗质量及安全。
(2)具备主治医师专业技术职务资格,长期坚持在临床、教学、科研等一线工作,业绩突出,有较强的领导才能,勇挑学科建设重任。
(3)吃苦耐劳,勤学苦干,对技术精益求精。
二、评选办法
1、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申报或推荐:
(1)近三年受到党纪政纪处分;
(2)近三年有收受或索要红包、回扣,或发生医德(职业道德)败坏事件,经人举报,查证属实者;
(3)近三年发生负主要责任的医疗纠纷;
(4)近三年有年度考核或医师定期考核不合格者。
2、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又具备评选学术带头人、继承人基本条件,且不违反上述不得申报条件的,经院长办公会讨论审定,可作为院级学术带头人、继承人当然人选:
(1)获市优秀专家称号、市优秀专业人才称号并在管理期的人员直接按学术带头人管理;
(2)获省卫生计生委学术带头人或后备人才称号并在管理期的人员直接按学术带头人、继承人管理;
(3)已被列为市卫生系统学术带头人、名医(专家)者,直接按学术带头人管理。
三、选拔程序
(一)学术带头人、继承人每五年考核、选拔一次,每次增补若干名,取消或淘汰不合格者若干名。
(二)学术带头人、继承人的选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自下而上推荐选拔,根据条件严格评选,宁缺毋滥。按下列程序进行:
1、推荐申报。医院根据评选条件,广泛进行宣传动员,组织符合条件的职工进行申报或所在科室推荐,各科室广泛征求意见后集体研究签署意见。
申报材料:
获奖证书、职称证书、专著或论文原件,所在科室的推荐材料或申报表。
2、资格审查、公示。医务部根据条件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对符合条件的提交院党委会进行讨论,通过后在院公示申报人提交的各项业绩材料,接受职工监督。公示期7天,有违反医德医风、师德师风、违纪行为者,有举报查实的取消参评资格。
3、总结表彰。报院长办公会讨论批准,公示合格后予以认定,并进行表彰。
四、奖励
(一)授予学术带头人、继承人称号。
(二)其他奖励政策:
1、主持承担立项科研课题,每项给予科研项目活动经费按照我院相关规定予以配套奖励。
2、每年除按原规定报销学术研讨会议经费外,再凭票报销一次国学术研讨会会务费、差旅费等3000元以。
3、学术带头人作为优先推荐省、市学术带头人预备人选;学术继承人作为优先推荐省、市优秀人才预备人选。
五、职责
(一)学术带头人必须履行下列职责
1、发挥学术带头人作用,勇于开拓创新,带领团队开展新技术、科研、教育教学改革,立项结题不少于1项,获得系统或市级新技术、科研成果奖1项以上。
2、发挥中医帮带、示作用,五年帮带3名及以上低年资中医专业人员,使其提高中医业务技能,夯实“三基”,在临床、教学工作中能独当一面。
3、承担医院及科安排的支援、科研、教学任务,在国家级以上刊物上发表2篇以上学术论文,力争早日获得省、市学术带头人、名医、名师称号。
(二)继承人必须履行下列职责
1、继承人培养应充分利用资源,通过跟师学习、进修、学术交流等方式,着重进行中医理论素养、老专家独特经验、学术新进展等方面的培训。
2、应做好名老中医专家学术经验继承、整理,传承名老中医专家的学术经验。
六、考核
(一)医院对每位学术带头人、继承人进行年度考核和综合考核,由医务部、人事科、党办具体考核。
(二)年度考核主要检查入选者年度个人发展计划和学科发展规划的完成情况、履行职责情况和科研创新情况。
(三)综合考核
1、考核容:政治表现(占10%,含政治态度、职业道德、工作态度、社会工作等)、中医临床医疗工作(占60%,包括新技术、新项目、科室经济收入及医疗质量等)、教学工作(占10%,包括教学工作量、教学质量等)、中医药科研工作(占10%,包括承担课题、论文著作、获奖成果等)、中医药学术交流(占10%,含会议交流、学术讲座等)五部分。
2、评价办法:考核总分为100分,原则上总分90分(含90分)以上考核结果为A级,89-75分考核结果为B级,不足75分为C级。考核结果等级为C 级的,不再作为学术带头人、继承人。
(四)考核结合目标完成情况分为优秀、称职、不称职三个等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