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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外孔子学院合作办学模式探析

周志刚 乔章凤

【摘 要】 随着世界性的“汉语热”迅猛升温,催生了以教授汉语和传播中华民族文化为宗旨的一种新型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孔子学院”。本文主要对海外孔子学院的四种合作办学模式进行了分析、比较,并在对其办学模式所具有的优势和劣势评价的基础上,对孔子学院未来发展提出建议。

【关键词】 孔子学院 合作办学模式 文化交流 发展

【中图分类号】 G648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3-8418(2008)05-0032-04

【作者简介】 周志刚,天津大学高等教育研究所副所长、教授、博士生导师;乔章凤,天津大学管理学院博士生。天津 300072

随着我国经济持续迅猛的发展,国际地位不断提升,国际交流日益广泛,世界性的“汉语热正在全球范围内迅速升温。面对世界范围内汉语学习的巨大要求和国际语言推广的激烈竞争,我国从2004年开始在海外设立了以教授汉语和传播中华民族文化为宗旨的“孔子学院”。到2007年10月,全球已开办孔子学院200所,遍及50多个国家和地区。但是,孔子学院合作办学的模式目前还存在一些问题,需要不断地改进。因此,加强孔子学院办学模式的研究就变得十分重要和迫切。

一、孔子学院的功能和特点

哈佛大学教授约瑟夫.奈提出了文化“软实力”概念,即一个国家、团体或个人通过自身的吸引力而非威慑来达到自己的目的。对于国家而言,其魅力主要源于该国的文化本身,这一概念已获得全球政治家们的认同。战后德国的第一位总统特奥多尔・豪伊斯(Theodor Heuss)说过:“政治无法造就文化,而文化或可成就政治”。作为拥有丰富软力量资源和文化向心力,并且在发展过程中急需软力量为自己提供信心的中国,就对这种力量形式给予了充分的重视。

中华文化源远流长,在数千年的历史进程之中,虽历经专制肆虐,人祸荼毒,但终能绵延发展,百折不挠,充满强韧的生命力[1]。但一直以来,中国将文化孤立和封闭起来,这样的交流模式致使众多的西方人认为中国文化艺术是古老的、传统的,中国的形象也是守旧的、陈腐的。因此,在经济全球化的今天,中国迫切需要和世界进行对话和文化交流,树立一种让世人产生好感的新形象。正是在这样一种背景下,孔子学院应运而生。

1.孔子学院的功能

孔子学院作为推广汉语文化的教育和文化交流机构,其目的是发展中国与世界各国的友好关系,增进世界各国人民对中国语言和文化的理解。以中国传统文化的代表人物、伟大的思想家和教育家、儒家学派的代表人物孔子作为汉语教学和文化传播的品牌是中国传统文化复兴的标志,该名称体现了中国历史悠久、博大精深的语言文化底蕴,也体现了新世纪中国语言文化将逐步融入世界的发展趋势,符合中国和平发展的现实路线,更暗合中国传统道德文化中“仁德”概念。

孔子学院的功能类似于德国歌德学院和法国法语联盟,运用国家的力量,面向世界推广我国的语言教育和文化的交流。其主要包括:开展汉语教学;培训汉语教师,提供教学资源;开展汉语考试和汉语教师资格认证业务;提供信息咨询等[2]。其目的是使孔子学院成为汉语学习网络的中心基地,深化中外教育合作和交流,并进一步推动中国与世界经济文化的交流,让世人明白中国已不是古老陈腐的中国,而是一个开放、民主、平等的新中国,从而在世人心目中树立一种全新的形象。

建立孔子学院不仅可以使中国获得国际声誉,还可以在其他国家的重要地区建立办公室,与当地建立良好关系。从长远来说,这对于建立中国的软实力影响更是非常有益。而国外进行合作办学的主要目的则是向那些想要了解中国以及参与中国蓬勃经济发展的人们提供课程,实现经济交往。

2.孔子学院的基本特点

孔子学院作为一种新型的中外合作办学模式的新尝试,是非营利性的社会公益机构。其总部设在北京,具有独立法人地位,拥有孔子学院名称、标志、品牌的管理权,制定学院的有关规章、建设规划和评估标准;审批海外孔子学院的设置和各地孔子学院的年度项目实施方案和预决算;为各地孔子学院提供管理和教学人员以及教材、课程等各种资源支持,从而监督、指导和评估海外孔子学院的运行。

海外孔子学院都是总部的分支机构,主要采用中外合作办学的模式开办,其办学经费由中外各方共同承担,双方承担比例一般为1∶1(王学松, 2005)。海外孔子学院遵守所在国的法律和法规,接受所在国教育行政部门的监督和检查;实行理事会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理事由双方共同组成,一般由当地人出任院长,中方出任主持教学活动的副院长。以孔子学院总部提供的教学模式、课程产品等作为主要教学资源,并遵照统一的教学、考试、培训质量认证体系和标准开展教学和检测。主要是向社会人士提供专门技能的汉语培训以及中文教师的教学能力培训,属于非学历教育,教学重点是应用汉语。

一般来说,孔子学院具有独立的场所和基本的办学设施,实施相对独立的教学组织和管理。独立招生,独立聘用教师,独立进行财务核算,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以上各种“独立”集中体现了孔子学院设置的基本特点。而理事会的建立则更加体现了孔子学院“独立自主”的特性,这不仅消除了由于办学机制不统一可能引发的不稳定隐患,也有利于从法律和制度上保持学院的独立地位和相应的权力,防止海外教育机构或社会团体对其过度干涉,有利于孔子学院在文化传播和办学机制等方面进行大胆的、独立的改革和探索。

二、孔子学院办学模式及其评析

海外孔子学院可采用总部直接投资、总部与国外机构合作、总部授权特许经营三种形式设立。现阶段主要以总部与国外机构合作办学模式建设孔子学院。为了缓解经验、资金和场地的不足,以及能够更好地借助各国和各地区的资源,孔子学院根据各国特点和需要,从实际出发,主要采取了中外高等学校合作、中外高校联合跨国公司合作、外国政府与中国高校合作、外国社团机构与中国高校合作这4种合作办学模式。

1.中外高等学校合作办学模式

校校合作的模式,就是国外的教育机构和中国的教育机构在某些专业、课程、项目进行合作[5]。目前,占大多数的孔子学院采用这种模式,即由国内知名大学与国外汉语教学基础好的大学联合开办。现在经国家汉办同意,教育部批准的北京语言大学、北京大学等51所高校参与了孔子学院的合作办学,国外承办大学有美国马里兰大学,法国普瓦提埃大学等116所大学。

这种模式下的孔子学院通常是在汉办的全面衡量和严格审查下,由国内和国外两所大学共同承办,作为依托于主体大学的孔子学院,在理事会的领导下独立运行。如北京大学和德国柏林自由大学共建的孔子学院于2006年4月27日在柏林自由大学正式成立。由国家汉办出资筹建,由国外学校人员任院长,中方出任主持教务活动的副院长。与国外大学合作在校内设立的孔子学院,支持中文专业和公共汉语的教学;设立研究中心,支持关于中国问题的各项研究工作,其可不必具有法人地位。

孔子学院采用的这种校校合作的模式,使其成为现有大学体系的一部分,除了有利于孔子学院的声望和教学便利外,还有利于其借助于主体学校的资源,如场所、设施和设备,减少了投入的资金。同时,孔子学院也成为主体学校之间的一个国际交流的窗口,便于开展汉语教学,传播中国文化知识,进行比较研究,也便于主体校培养更多的合作办学的资源。

但是这种模式的不足之处是与高校合作设立的孔子学院,在实践中,由于种种因素,特别是部分主体高校基于学校自身办学理念考虑,往往不愿意让学院真正行使独立的权利,即依托国外大学的孔子学院在文化交流项目中不能代表我国的对外文化政策,学院的重大决策权也掌握在主体高校或少数几个人的手中,决策主观性和随意性过大,严重影响学院的可持续发展。再有,过去只重视外方高校的资质,对国内方高校资质的要求却易被忽视。

2.中外高校联合跨国公司合作办学模式

孔子学院另一种合作办学模式是高校与跨国公司合作,就是中外合作办学允许企业介入,投入资金,并获得一定的收益。法国普瓦提埃大学孔子学院是由普瓦提埃大学、南昌大学和中兴公司三方共同合作建立的。这所孔子学院的不同之处是中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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