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务犯罪预防讲座——职务侵占罪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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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犯罪防范讲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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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要规范业务管理程序。既要重视开拓市场业务,构建 企业长效发展机制,又要对已有业务市场跟踪管理;
3)要健全企业管理制度。要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加强货 物进出备查,尤其是销售型企业要改变现金支付货款的现 状,凡涉及企业产、供、销各环节、涉及人、财、物各部 门均应制定严格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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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人员职务犯罪的防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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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人员职务犯罪的防范
♦挪用资金罪刑事责任 根据我国《刑法》第272条的规定,犯挪用资金罪的,
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 大的,或者数额较大不退还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 期徒刑。
根据司法实践,数额较大,以1万至3万元为起点。 这里的“不退还”是指挪用人由于某种客观原因还 能归还所挪用的资金。如果行为人挪用单位资金后,拒 不承认挪用事实, 即意味着行为人主观上不愿偿还所挪 用的财物,则行为性质转化为职务侵占罪。
第一讲 企业人员职务犯罪的防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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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人员职务犯罪的防范
一 职务侵占罪
♦职务侵占罪的定义 职务侵占罪主体必须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
单位的人员;客观方面表现为利用职务上的便 利,即自己主管、管理、经营、经手单位财物 的便利条件,将数额较大的单位财物非法占为 己有的行为;主观上必须出于故意,明知自己 的行为会发生侵害单位财产的危害结果,并且 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还具有非法占 有单位财物的目的。
二、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 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
三、违反约定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秘密的 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 商业秘密的;
四、明知或者应知前款所列的行为,获取、使 用或者披露他人商业秘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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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人员职务犯罪的防范
3)要健全企业管理制度。要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加强货 物进出备查,尤其是销售型企业要改变现金支付货款的现 状,凡涉及企业产、供、销各环节、涉及人、财、物各部 门均应制定严格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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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人员职务犯罪的防范
♦挪用资金罪刑事责任 根据我国《刑法》第272条的规定,犯挪用资金罪的,
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 大的,或者数额较大不退还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 期徒刑。
根据司法实践,数额较大,以1万至3万元为起点。 这里的“不退还”是指挪用人由于某种客观原因还 能归还所挪用的资金。如果行为人挪用单位资金后,拒 不承认挪用事实, 即意味着行为人主观上不愿偿还所挪 用的财物,则行为性质转化为职务侵占罪。
第一讲 企业人员职务犯罪的防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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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人员职务犯罪的防范
一 职务侵占罪
♦职务侵占罪的定义 职务侵占罪主体必须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
单位的人员;客观方面表现为利用职务上的便 利,即自己主管、管理、经营、经手单位财物 的便利条件,将数额较大的单位财物非法占为 己有的行为;主观上必须出于故意,明知自己 的行为会发生侵害单位财产的危害结果,并且 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还具有非法占 有单位财物的目的。
二、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 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
三、违反约定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秘密的 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 商业秘密的;
四、明知或者应知前款所列的行为,获取、使 用或者披露他人商业秘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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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侵占罪
案例2:
曹某在2011年5月担任××有限公司销售主管期间,利用
职务之便,将其收取的该公司销往某装饰公司的5车腻子粉
货款,共计3.8万元非法占为己有。庭审过程中,曹某对上述
事实无异议,并有相关证人的证言、应收帐目清单、存款回
单、转帐凭条、收货帐目明细、送货单、银行交易明细、聘
一、被告人吴文晃犯职务侵占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刑期从判决执行 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06年 8月2日起至2012年8月1日止)
二、随案移送的赃款人民币5632元退还给被害单位东莞市建安集团有 限公司,并责令被告人吴文晃在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退赔被害单位东莞市建 安集团有限公司经济损失人民币515226.3元。
货款4万元存入向某的银行账户。向某收到该笔货款后,
将其据为己有,并离开了×电子公司。法院经审理后认为,
向某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
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职务侵占罪,被判pp处t课有件 期徒刑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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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侵占罪
案例4: 严某是某色织有限公司仓库保管员,颜某则负责用电动三 轮车帮助该公司运送货物。2007年8月至2008年1月间,两人经 合谋,利用严某为公司保管棉纱的职务之便,由严某用蛇皮袋 将棉纱装好放在仓库门前,颜某则利用运送货物的机会一并将 棉纱运出厂区,再进行销赃。两人共合谋作案几十起,共同窃 得各种规格的棉纱合计1.598吨,价值人民币17578元。2008年 1月24日,两人故伎重演时被公司保卫人员抓获归案。 公司保管员,其职责是保管公司财物,对财物安全负责。 可有人却利用这一便利,与外人勾结,将公司财物据为己有。2 月25日,江苏省海安县人民法院对一起仓库保管员勾结外人侵 占公司财产案作出一审宣判,以职务侵占罪分别判处被告人严 某、颜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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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 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涉金数额在一万元至三万 元以上,超过三个月未还的;
2.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在一万元至三万 元以上,进行营利活动的;
3.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在五千元至二 万元以上,进行非法活动的。
时,由过磅人员曹某虚增磅单重量,从本
应卸到化工公司的5吨水泥中截留了价值1
万元的水泥1吨于货车上,周某在百川公
司的产品发运单上签收了5吨。后刘某、
李某将货车停放在化工公司内等待收取货
企业员工职务犯罪培训
银行贷款50万元。沈某利用其担
任××公司总经理职的职务务侵便利占,罪
以案说法 于次日擅自决定将其中30万元划
1月10日向东莞市人民
法院提起公诉。东莞市
企业员工职务犯罪培训
271条第职务1侵款占罪、第 64条的规定,做出 如下判决:
企业员工职务犯罪培训
送货单、职务银侵占行罪
以案说法
交易明细、聘
用合同、工资
发放清单、退 企业员工职务犯罪培训
电以案话说联法系职务×侵占科罪 技公司索要剩 余货款4万元,
企业员工职务犯罪培训
采购员,从申炯、树星
等数家公司采购五金配
件。在这些业务往来中,
张建超与供货方恶意串
通,提高货物采企购业员工职价务犯罪格培训 ,
事总监多次催
职务侵占罪
要以案未说果法。嗣后,
万某向劳动仲
裁委申请仲裁
企业员工职务犯罪培训
公司仓库管理职员的务职侵务占便罪利,在收取百川
公以司案押车说员法刘某、驾驶员李某运送的货物
企业员工职务犯罪培训
挪用资金罪
立以案案标说准法 案例1:被告人刘启欣,原系福建电广广播广告有限公司业务员, 2010 年5月11日被刑事拘留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检察院以鼓检公刑诉[2010] 624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刘启欣犯挪用资金罪,于2010年10月25日向鼓楼 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经审理查明,2007年8月到2008年5月,被告人刘启欣被聘任为福建电 广广播广告公司业务员期间,利用职务便利,擅自挪用“通行天下”、 “豪记30秒”、“罗曼新娘”、“咔噜咔南美烤肉”四客户上交给公司 的广告费共计人民币33016元,用于个人开支。2009年6月5日,被告人刘 启欣向公司交还广告费2349元,2010年5月17日,被告人刘启欣将剩余广 告费全部交还公司。鼓楼区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刘启欣身为公司工作 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人民币33016元归个人使用, 超过三个月未还,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挪用资金罪。被告人刘启欣 归案后认罪态度较好,并已将所挪用资金全部归还单位,可酌情从轻处 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七十二条 第一款,第七十三条第二款、第三款之规定,判决被告人刘启欣犯挪用 资金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企缓业刑员工一职务年犯。罪培训
2.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在一万元至三万 元以上,进行营利活动的;
3.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在五千元至二 万元以上,进行非法活动的。
时,由过磅人员曹某虚增磅单重量,从本
应卸到化工公司的5吨水泥中截留了价值1
万元的水泥1吨于货车上,周某在百川公
司的产品发运单上签收了5吨。后刘某、
李某将货车停放在化工公司内等待收取货
企业员工职务犯罪培训
银行贷款50万元。沈某利用其担
任××公司总经理职的职务务侵便利占,罪
以案说法 于次日擅自决定将其中30万元划
1月10日向东莞市人民
法院提起公诉。东莞市
企业员工职务犯罪培训
271条第职务1侵款占罪、第 64条的规定,做出 如下判决:
企业员工职务犯罪培训
送货单、职务银侵占行罪
以案说法
交易明细、聘
用合同、工资
发放清单、退 企业员工职务犯罪培训
电以案话说联法系职务×侵占科罪 技公司索要剩 余货款4万元,
企业员工职务犯罪培训
采购员,从申炯、树星
等数家公司采购五金配
件。在这些业务往来中,
张建超与供货方恶意串
通,提高货物采企购业员工职价务犯罪格培训 ,
事总监多次催
职务侵占罪
要以案未说果法。嗣后,
万某向劳动仲
裁委申请仲裁
企业员工职务犯罪培训
公司仓库管理职员的务职侵务占便罪利,在收取百川
公以司案押车说员法刘某、驾驶员李某运送的货物
企业员工职务犯罪培训
挪用资金罪
立以案案标说准法 案例1:被告人刘启欣,原系福建电广广播广告有限公司业务员, 2010 年5月11日被刑事拘留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检察院以鼓检公刑诉[2010] 624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刘启欣犯挪用资金罪,于2010年10月25日向鼓楼 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经审理查明,2007年8月到2008年5月,被告人刘启欣被聘任为福建电 广广播广告公司业务员期间,利用职务便利,擅自挪用“通行天下”、 “豪记30秒”、“罗曼新娘”、“咔噜咔南美烤肉”四客户上交给公司 的广告费共计人民币33016元,用于个人开支。2009年6月5日,被告人刘 启欣向公司交还广告费2349元,2010年5月17日,被告人刘启欣将剩余广 告费全部交还公司。鼓楼区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刘启欣身为公司工作 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人民币33016元归个人使用, 超过三个月未还,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挪用资金罪。被告人刘启欣 归案后认罪态度较好,并已将所挪用资金全部归还单位,可酌情从轻处 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七十二条 第一款,第七十三条第二款、第三款之规定,判决被告人刘启欣犯挪用 资金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企缓业刑员工一职务年犯。罪培训
职务侵占.ppt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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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响与危害
对单位的影响
导致单位财产损失,影响正 常运营和发展。
对社会的影响
破坏社会经济秩序,降低社 会诚信水平。
对个人的影响
个人声誉受损,职业生涯受 阻,甚至面临牢狱之灾。
职务侵占案例分析
02
案例一:贪污公款
1 2 3
案件概述
某公司财务主管利用其职务之便,通过虚构交易 、篡改账目等手段,将公司资金非法占为己有。
完善审计流程
制定完善的审计流程,明确审计 的对象、范围、方法和程序,确 保审计工作的全面性和有效性。
建立举报奖励机制
鼓励员工举报
企业应建立举报奖励机制,鼓励员工积极举报职务侵占等违规行为,保障举报人 的合法权益。
及时处理举报信息
企业应设立专门的举报渠道,及时处理收到的举报信息,对举报属实的违规行为 进行严肃处理。
整理证据
对收集到的证据进行分类、编 号、标注等,确保证据清晰、 有序。
分析证据
对证据进行逐一分析,确定其 真实性、合法性和关联性。
调查报告撰写
报告内容
包括调查过程、调查结果、证据分析、处理建议 等。
报告格式
报告格式要规范,包括标题、正文、结论、附件 等。
报告语言
报告语言要准确、简练,避免使用模糊性语言。
侵占手段
案件影响
该案件导致公司财务混乱,难以准确 核算成本和费用,同时也助长了员工 的不正之风,破坏了公司的良好氛围 。
该员工通过伪造发票、虚报费用等方 式,将个人旅游、购物等消费以公司 名义进行报销,骗取公司资金。
案例四:利益输送
案件概述
某政府官员利用其职务之便,通 过利益输送的方式,为亲友和关 系户谋取非法利益,严重损害了
法律之预防职务犯罪课件
![法律之预防职务犯罪课件](https://img.taocdn.com/s3/m/11a5f43e27d3240c8547ef2e.png)
办充当黑恶势力后台和“保护伞”,涉嫌职务犯罪的国家工
作人员554人。通过办案,为国家挽回直接经济损失220多
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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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职务犯罪的现状
1.成克杰案件。成克杰原系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委 员长。最高人民法院于2000年9月7日以受贿罪裁定核准成克杰死刑。
2.胡长清案件。胡长清原系江西省人民政府副省长。2000年3月7日, 最高人民法院作出裁定,以受贿、行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核准胡长清 死刑。
即产生,迄今已有五千年的历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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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职务犯罪的表现
西汉文帝时,为了培养民众对于抵抗匈奴的爱 国情操,政府“令边民入粟边”,拜爵,同时,又 颁布纳赀钱可为官的法令。中国的卖官制从此大兴。
西汉武帝后期,自由民主之风甚炽,大大 扩大了卖官的范围。到了东汉中后期,卖官几 乎成了国家财政的主要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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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职务犯罪的现状
一、职务犯罪的现状
2003年3月,原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韩杼滨在十届全
国人大一次会议上所作的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中表示,
五年来,中国各级检察机关积极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查办
贪污、贿赂、挪用公款百万元以上大案5541件,涉嫌犯罪的
县处级以上干部12830人,依法查办了成克杰、胡长清、李
5.卢效玉案件。卢效玉原系山东省菏泽地区行政公署副专员。1999年 5月17日,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以受贿罪判处其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 终身,并处没收财产5万元。
6.黄纪诚案件。黄纪诚原系北京市政协副主席、市政府顾问。1997年 8月6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以受贿罪判处黄纪诚有期徒刑10年,剥夺政治 权利2年。
纪周等一批严重腐败分子。
五年来,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渎职等职务犯罪案件
企业工作人员职务犯罪及预防 ppt课件
![企业工作人员职务犯罪及预防 ppt课件](https://img.taocdn.com/s3/m/2a426beeb84ae45c3b358cd2.png)
ppt课件 6
“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 利用本人的职权或者与职务有关如主管、经管、负责或者参与某 项工作的便利条件。“职权”是指本人职权范围内的权力。“与 职务有关”,是指虽然不是直接利用职权,但是利用了本人的职 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是构成公司、企 业人员受贿罪不可缺少的条件。 “索取他人财物”,是指行为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乘请托人 求其谋取利益或他人有困难之机,向他人索要财物的行为。其中 有的是直接索要,有的是以隐晦的方式暗式对方送钱送物,索取 贿赂的行为人的主观恶性比收受贿赂行为人的主观恶性要大得多。
ppt课件 2
职务犯罪预防
一、什么是违法、犯罪及惩罚的严厉性 二、企业中常见的职务犯罪行为
(一)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 (二)职务侵占罪 (三)挪用资金罪
三、诱发职务犯罪的主要原因及预防对策 四、其它影响企业发展的常见犯罪
(一)盗窃罪 (二)侵犯商业秘密罪 (三)非法泄漏个人信息罪
ppt课件 3
ppt课件 10
根据《最高检、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 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 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 他人谋取利益,或者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 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数额在 5000元以上的,应予追诉。
在四川省内认定构成本罪的标准:1万元为数额较大; 10万元为数额巨大。
(三)行为的社会危害性是犯罪的最本质的特征,行为的违法性 和应受惩罚性是由社会危害性决定的。违法情节显著轻微、危害 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但是,其行为是违法行为。
(四)行政违法行为和民事违法行为不等于犯罪行为,两者产生 的法律后果不同。
ppt课件 4
“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 利用本人的职权或者与职务有关如主管、经管、负责或者参与某 项工作的便利条件。“职权”是指本人职权范围内的权力。“与 职务有关”,是指虽然不是直接利用职权,但是利用了本人的职 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是构成公司、企 业人员受贿罪不可缺少的条件。 “索取他人财物”,是指行为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乘请托人 求其谋取利益或他人有困难之机,向他人索要财物的行为。其中 有的是直接索要,有的是以隐晦的方式暗式对方送钱送物,索取 贿赂的行为人的主观恶性比收受贿赂行为人的主观恶性要大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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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犯罪预防
一、什么是违法、犯罪及惩罚的严厉性 二、企业中常见的职务犯罪行为
(一)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 (二)职务侵占罪 (三)挪用资金罪
三、诱发职务犯罪的主要原因及预防对策 四、其它影响企业发展的常见犯罪
(一)盗窃罪 (二)侵犯商业秘密罪 (三)非法泄漏个人信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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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最高检、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 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 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 他人谋取利益,或者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 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数额在 5000元以上的,应予追诉。
在四川省内认定构成本罪的标准:1万元为数额较大; 10万元为数额巨大。
(三)行为的社会危害性是犯罪的最本质的特征,行为的违法性 和应受惩罚性是由社会危害性决定的。违法情节显著轻微、危害 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但是,其行为是违法行为。
(四)行政违法行为和民事违法行为不等于犯罪行为,两者产生 的法律后果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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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防职务犯罪专题讲座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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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1、造成死亡1人以上,或者重伤3人以上,或者轻伤10 人以上的; 2、造成直接经济损失30万元以上的,或者直接经济损失 不满30万元,但间接经济损失超过100万元的; 3、徇私舞弊,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0万元以上的; 4、造成有关公司、企业等单位停产、严重亏损、破产的; 5、严重损害国家声誉,或者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6、海关、外汇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造成 巨额外汇被骗或者逃汇的; 7、其他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 8、徇私舞弊,具有上述情形之一的。
(2)玩忽职守罪 第三百九十七条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玩忽职守, 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 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 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 依照规定。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犯前款罪的,处五 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 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 规定。
第三百八十八条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本人职权或者地位 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 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索取请托人财物或者收受请托人财 物的,以受贿论处。
本罪的立案标准: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1、个人受贿数额在5千元以上的;
2、个人受贿数额不满5千元,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8)私分国有资产罪
私分国有资产罪,是指国家机关、国有公司、
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违反国家规定, 以单位名义将国有资产集体私分给个人,数 额较大的行为。立案标准10万元以上。
(9)私分罚没财物罪
私分罚没财物罪是指司法机关、行政执法机
关违反国家规定,将应当上缴国家的罚没财 物,以单位名义集体私分给个人,数额较大 的行为。根据1999年9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发 布实施的《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 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试行)的规定:涉嫌 集体私分罚没财物,累汁数额在10万元以上 的,应予立案 。
预防职务犯罪专题讲座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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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中央连续出台惩治和预防腐败的规定:
1月,十七届中央纪委提出关于领导干部行为的五 个“严禁”; 1月,中央颁布《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 政若干准则》;
3月,中央连续颁布《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 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等四份关于党政领导干部 选拔任用工作的文件; 4月,中央颁布《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 的规定》和《关于对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 的国家工作人员加强管理的暂行规定》; 12月,中办、国办公布《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 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
各级党委要把反腐倡廉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出的位置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注重预防的方针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
蒙混过关的侥幸心理
孤注一掷的赌徒心理
捞了就跑的投机心理 难以自控的矛盾心理
四、预防职务犯罪
中央精神:
胡锦涛:各级党委要把反腐倡廉建设放在更加突 出的位置,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 注重预防的方针,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 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 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 度建设。 2005年,《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 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 2008年,《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
害党——损害党的形象,使党丧失执政地位
害国——增加社会不稳定因素,导致国家崩溃
害民——损害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害己——葬送个人、累及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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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严重破坏社会主义民主政治。 二是严重践踏社会主义法制。
经济 根源
政治 根源
思想 根源
文化 根源
三是严重破坏国家机器的正常运转。
四是造成国有资产的严重损失和流失,破坏竞争的经济秩序,造成市场的失控和混乱,危害改革开放,破坏
社会主义经济建设。
五是败坏党风和社会风气,污染社会环境,严重破坏社会主义精神礼貌建设。
预防职务犯罪措施
01
预防职务犯罪
02
预防职务犯罪
正确理解打击和预防的关系
预防职务犯罪的根本措施是教育、 制度和监督并重
03
预防职务犯罪
加强自身修养,自觉抵制职务犯罪
PART THREE
预防职务 犯罪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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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RT ONE
了解什么是职务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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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九十八条 【过失泄露国家秘密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反保守国家秘密法的规定,故意或者过失泄 露国家秘密,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犯前款罪的,依照前款的规定酌情处罚。
预防职务犯罪的措施
PART THRE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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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犯罪预防课件【优质】PPT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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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九十条 对犯行贿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个人受贿数额不满5千元,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本罪的立案标准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1、行贿数额在1万元以上的; 2、行贿数额不满1万元,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为谋取非法利益而行贿的;
(2)向3人以上行贿的;
第的取三,不百 或八者正十挪四用当条公利款数国益额家较工,大作情、人超员节过利三用严个职月务重未上的还的的便,,利是,或挪挪者用用公公使款款罪归国,个处人家五使利年用以,益下进有行遭期非受徒法刑活重或动者的大拘,役或损;者失挪用的公款,数处额较五大、年进行以营上利活十动 1年0、以村官下腐败有:期侵吞徒土地刑补;偿款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可以
1、个人贪污数额在5千元以上的;
2、个人贪污数额不满5千元,但具有贪污 救灾、抢险、防汛、防疫、优抚、扶贫、移 民、救济款物及募捐款物、赃款赃物、罚没 款物、暂扣款物,以及贪污手段恶劣、毁灭 证据、转移赃物等情节的。
(2)挪用公款罪
第三百八十四条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 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 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 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 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挪用用于救灾、 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归个人使用的,从重处罚。
渎职罪的主体一般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2)行为特征:
关联性(与职务有关)
多重性:利用职务、滥用职务、不 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务
分类:1、贪污贿赂犯罪:有12个罪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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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惩治违反公司法的犯罪的决定》 (以下简称《决定》)第十条的规定,公司和其他企业的董事、监事、职工利 用职务或者工作上的便利,侵占本公司、企业财物,数额较大的,构成侵占罪。
《决定》第十条规定的“侵占”,是指行为人以侵吞、盗窃、骗取或者以其 他手段非法占有本公司、企业财物的行为。
润迅公司职业道德培训第一期
“沃是道德标兵”
培训目的
增强公司员工的法律观念和法律意识, 不断提高员工的法律知识水平,通过培训 使大家学法、懂法、知法、守法,从而不 做犯罪违法乱纪之事。
员工职业道德准则
公司倡导守法、廉洁、诚实、敬业的职业道德。 员工的一切职务行为,都必须以维护公司利益,对社 会负责为目的。任何私人理由都不应成为其职务行为 的动机。 因违反职业道德,利用职务之便,给公司或用户造成 经济损失者,公司将依法追索经济赔偿;情节严重的, 公司怀疑其涉嫌犯罪的,将提请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 刑事责任。
4、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本企业财物。 员工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
非法占有本企业的财物。
孙某担任某通讯公司客户经理期间,负责集团合约机业务的扩展和办 理,并有审核用户资质、签订合同、手机订购、业务受理等职责。2010年 11月,孙某、邢某经预谋,伪造江苏某公司公章、公司税务登记证、企业 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假员工名单等资料,利用被告人孙某的职 务便利,向公司申请并签订免预交购机款集团入网合作协议,骗取手机107 部,并将手机出售给他人,手机卡另行处理,经鉴定,手机共计价值人民 币147767元。
第62条
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职务侵占罪。
职务侵占数额1.5万元以上不满10万元,属于“数额较大”的 起点标准。
职务侵占数额10万元以上,属于“数额巨大”的起点标准。
3、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 规定》
七十五、职务侵占案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 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在五千元至一万元以上的, 应予追诉。
犯罪行为人往往是利用其在业务上主管、管理或经手财 物,对自己所管理的环节比较熟悉,掌握工作环节中存在的 漏洞、缺陷的便利,或隐匿财物、变卖私吞、自批自用,或 以无报有、以少报多、以报换报废为由转手倒卖或内外勾结 盗窃,侵吞本单位财物,或利用手中权力行贿受贿,串货、 加价销售产品并占有差额等等。
职务侵占罪的具体表现形态
2、利用操作系统漏洞,非法占有公司财物 员工偶然发现公司操作系统存在漏洞,便利用该漏洞非法
占有公司的财产。
赵某在某通讯公司上班时,发现公司的电脑业务系统存在漏洞,可以 利用该漏洞免费充值话费,于是便利用该漏洞给自己和亲属、朋友等免费 充值话费。
3、将交付管理、经手、使用的财物据为己有。 该类情形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自己管理、经手、使用
实施《决定》第十条规定的行为,侵占公司、企业财物五千元至二万元以上 的,属于“数额较大”;侵占公司、企业财物十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 大”。
2、上海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上海市人民检察院上海市公安局上海市司法 局关于本市办理部分刑事犯罪案件标准的意见 (2000年10月2 5日沪检发(2000)122号 )
主体要件不同 犯罪对象不同 犯罪手段不同 法定刑不同
主体要件不同 犯罪对象不同 犯罪的行为不同
主体要件不同 犯罪对象不同 犯罪手段不同
结语
职务侵占罪
概念 职务侵占罪(刑法第271
条),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 单位的人员,利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职务上的便利, 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 额较大的行为。
法律规定
第二百七十一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 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 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 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违反公司法受贿、侵占、挪用等刑事案件适用法 律若干问题的解释》(1995·12·25 法发[1995]23号)
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贪污、职务侵占案件如何认定共同 犯罪几个问题的解释》(2000.6.30 法释[2000]15号)
第二条 行为人与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勾结,利用公司、 企业或者其他单位人员的职务便利,共同将该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 数额较大的,以职务侵占罪共犯论处。
第三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中,不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 人与国家工作人员勾结,分别利用各自的职务便利,共同将本单位财物 非法占为己有的,按照主犯的犯罪性质定罪。
1、企业内部员工互相勾结、监守自盗 这种情形最容易发生在仓管员、搬运工、修理工等一些具
有管理权以及保管、经手本企业财物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 采用秘密窃取的方式,监守自盗。当然有些企业因设有保安员, 出入均要登记,保安员也是比较容易发生此情况。
杨某在2009年至2011年期间,先后多次利用自己系某通讯公司二级库 管员的职务之便,采取单独进入公司金库,用剪刀、钥匙等作案工具将装 有充值卡的外包装从底部划开的方式,盗出公司充值卡后再用宣传资料、 单据等纸张填充,进行伪装,以逃避公司的稽核检查。杨某盗走公司库存 的充值卡后,将一部分充值卡进行销售,另将一部分充值卡在网上进行充 值,并将所得480000元用于购买彩票。
第四十九条 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 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 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 下罚款。
侵占数额不足五千元的,虽不构成犯罪,但仍应参照治安管理 处罚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给予罚款或行政拘留。
职务侵占罪的主要形式
的本企业财物直接据为已有。这种方式行为人一般基于一定的 合法事由在一定的时间内对本单位的财物具有事实上的控制权、 支配权,主要发生在业务主管、经理。
刘某于2013年10月15日至2014年3月26日期间,利用其在某通讯公司营 业厅担任营业员的职务之便,将公司营业款1580元,9部酷派8122型手机的 销售款3591元,3张话费充值卡300元,81名机主交付给该营业厅的4050元 现金据为己有。
《决定》第十条规定的“侵占”,是指行为人以侵吞、盗窃、骗取或者以其 他手段非法占有本公司、企业财物的行为。
润迅公司职业道德培训第一期
“沃是道德标兵”
培训目的
增强公司员工的法律观念和法律意识, 不断提高员工的法律知识水平,通过培训 使大家学法、懂法、知法、守法,从而不 做犯罪违法乱纪之事。
员工职业道德准则
公司倡导守法、廉洁、诚实、敬业的职业道德。 员工的一切职务行为,都必须以维护公司利益,对社 会负责为目的。任何私人理由都不应成为其职务行为 的动机。 因违反职业道德,利用职务之便,给公司或用户造成 经济损失者,公司将依法追索经济赔偿;情节严重的, 公司怀疑其涉嫌犯罪的,将提请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 刑事责任。
4、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本企业财物。 员工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
非法占有本企业的财物。
孙某担任某通讯公司客户经理期间,负责集团合约机业务的扩展和办 理,并有审核用户资质、签订合同、手机订购、业务受理等职责。2010年 11月,孙某、邢某经预谋,伪造江苏某公司公章、公司税务登记证、企业 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假员工名单等资料,利用被告人孙某的职 务便利,向公司申请并签订免预交购机款集团入网合作协议,骗取手机107 部,并将手机出售给他人,手机卡另行处理,经鉴定,手机共计价值人民 币147767元。
第62条
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职务侵占罪。
职务侵占数额1.5万元以上不满10万元,属于“数额较大”的 起点标准。
职务侵占数额10万元以上,属于“数额巨大”的起点标准。
3、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 规定》
七十五、职务侵占案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 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在五千元至一万元以上的, 应予追诉。
犯罪行为人往往是利用其在业务上主管、管理或经手财 物,对自己所管理的环节比较熟悉,掌握工作环节中存在的 漏洞、缺陷的便利,或隐匿财物、变卖私吞、自批自用,或 以无报有、以少报多、以报换报废为由转手倒卖或内外勾结 盗窃,侵吞本单位财物,或利用手中权力行贿受贿,串货、 加价销售产品并占有差额等等。
职务侵占罪的具体表现形态
2、利用操作系统漏洞,非法占有公司财物 员工偶然发现公司操作系统存在漏洞,便利用该漏洞非法
占有公司的财产。
赵某在某通讯公司上班时,发现公司的电脑业务系统存在漏洞,可以 利用该漏洞免费充值话费,于是便利用该漏洞给自己和亲属、朋友等免费 充值话费。
3、将交付管理、经手、使用的财物据为己有。 该类情形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自己管理、经手、使用
实施《决定》第十条规定的行为,侵占公司、企业财物五千元至二万元以上 的,属于“数额较大”;侵占公司、企业财物十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 大”。
2、上海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上海市人民检察院上海市公安局上海市司法 局关于本市办理部分刑事犯罪案件标准的意见 (2000年10月2 5日沪检发(2000)122号 )
主体要件不同 犯罪对象不同 犯罪手段不同 法定刑不同
主体要件不同 犯罪对象不同 犯罪的行为不同
主体要件不同 犯罪对象不同 犯罪手段不同
结语
职务侵占罪
概念 职务侵占罪(刑法第271
条),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 单位的人员,利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职务上的便利, 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 额较大的行为。
法律规定
第二百七十一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 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 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 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违反公司法受贿、侵占、挪用等刑事案件适用法 律若干问题的解释》(1995·12·25 法发[1995]23号)
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贪污、职务侵占案件如何认定共同 犯罪几个问题的解释》(2000.6.30 法释[2000]15号)
第二条 行为人与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勾结,利用公司、 企业或者其他单位人员的职务便利,共同将该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 数额较大的,以职务侵占罪共犯论处。
第三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中,不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 人与国家工作人员勾结,分别利用各自的职务便利,共同将本单位财物 非法占为己有的,按照主犯的犯罪性质定罪。
1、企业内部员工互相勾结、监守自盗 这种情形最容易发生在仓管员、搬运工、修理工等一些具
有管理权以及保管、经手本企业财物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 采用秘密窃取的方式,监守自盗。当然有些企业因设有保安员, 出入均要登记,保安员也是比较容易发生此情况。
杨某在2009年至2011年期间,先后多次利用自己系某通讯公司二级库 管员的职务之便,采取单独进入公司金库,用剪刀、钥匙等作案工具将装 有充值卡的外包装从底部划开的方式,盗出公司充值卡后再用宣传资料、 单据等纸张填充,进行伪装,以逃避公司的稽核检查。杨某盗走公司库存 的充值卡后,将一部分充值卡进行销售,另将一部分充值卡在网上进行充 值,并将所得480000元用于购买彩票。
第四十九条 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 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 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 下罚款。
侵占数额不足五千元的,虽不构成犯罪,但仍应参照治安管理 处罚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给予罚款或行政拘留。
职务侵占罪的主要形式
的本企业财物直接据为已有。这种方式行为人一般基于一定的 合法事由在一定的时间内对本单位的财物具有事实上的控制权、 支配权,主要发生在业务主管、经理。
刘某于2013年10月15日至2014年3月26日期间,利用其在某通讯公司营 业厅担任营业员的职务之便,将公司营业款1580元,9部酷派8122型手机的 销售款3591元,3张话费充值卡300元,81名机主交付给该营业厅的4050元 现金据为己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