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申请表
企业实行其他工作时间制度审批
3.企业的消防和化救值班人员、值班驾驶员等;
4.其他因生产特点、工作特殊需要或职责范围的关系,适合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职工。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1.交通、铁路、邮电、水运、航空、渔业等行业中因工作性质特殊、
送审材料清单
1.《上海市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申请表》;
2.企业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
3.企业授权委托书、经办人员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
4.不定时工作制岗位职工名册,由职工本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5.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岗位工作和休息安排计划(加盖公章)、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岗位员工考勤记录汇总(加盖公章);
6. 决定书有效期限届满,企业需要继续实行不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向劳动行政部门再次提出申请。提出申请时,除应按初次申请规定递交申请材料外,还应递交企业按原批复执行不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情况的说明和原批复的复印件。
办理程序
1.申请企业电话咨询(12333、22050706);
2.申请企业可在网上()预约申请,也可直接向长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保险管理科提交申请材料;
4.《本市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沪劳保福发[2006]40号)。
收费标准
及依据
不收费
受理人员
龚震、江雷
咨询投诉电话
22050704
其他说明
.
企业实行其他工作时间制度审批告知事项
项目名称
企业实行其他工作时间制度审批
事项类型
范文18:上海市劳动局关于转发劳动部《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的通知
上海市劳动局关于转发劳动部《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
作制的审批办法》的通知
沪劳保发(94)79号
各局(集团公司)、各区、县劳动局:
现将劳动部〈关于印发<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的通知〉 [劳部发(1994)503号]转发给你们,请组织企业认真执行。
为加强对本市企业工时制度的管理,保障劳动者的休息权利,本市企业不实行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需由企业写出申请报告并填写“申请表”(附后),按下列办法报批:
1.中央直属企业,经其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国家劳动部批准,报市劳动局备案;
2.市属企业,经其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市劳动局批准,报所在区、县劳动局备案;
3.区县属企业,经其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区、县劳动局批准;
4.外商投资企业按现行管理体制分别报市、区、县劳动局审批;
5.其他无主管部门的企业,报所在区、县劳动局批准。
各级主管部门初劳动行政部门在审批过程中要加强管理,严格执行。
对不符合规定和未经批准而擅自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企业,应坚决于以纠正。
对情节严重的,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处理或处罚。
一九九四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发布部门:上海市劳动局
发布时间:1994-12-28。
综合工时制度申请范本
综合工时制度申请范本尊敬的公司管理部门:我想向公司申请实施综合工时制度,以便更好地调整工作弹性和提高工作效率。
以下是我对综合工时制度的申请范本:1. 申请目的:我在此申请实施综合工时制度,旨在通过灵活的工作时间安排和合理的调休机制,提高员工的工作效率和生活质量,同时满足公司的生产经营需求。
2. 制度内容:(1)工作时间安排灵活:根据员工的工作岗位和个人需求,允许员工在一定范围内自由选择工作的起始时间和结束时间。
(2)调休机制完善:允许员工累积加班时间,用于未来的调休。
同时,对于紧急的工作任务,员工也可以选择在合适的时间进行加班,并在后续合理的时间内获得相应的休息。
(3)周末及假期安排灵活:鼓励员工在休息日和法定假日积极休息,但也允许需要的员工在特定时段内工作,并提供相应的加班福利。
3. 实施计划:(1)制定详细的综合工时制度方案,囊括上述提及的各项内容,并公布于公司内部。
(2)与员工进行培训,确保其充分理解综合工时制度的相关规定和操作流程。
(3)设立工时管理系统,用于记录员工的实际工作时间和加班时间,以及进行调休的管理。
(4)建立员工反馈机制,定期听取员工对综合工时制度的意见和建议,并适时进行调整和改进。
4. 预期效果:实施综合工时制度有助于提高员工对工作的灵活性和积极性,增加工作效率。
同时,也能提高员工的工作满意度和生活质量,降低员工的工作压力和疲劳度。
以上是我对综合工时制度申请的范本,希望公司管理部门考虑并批准该申请。
我相信,通过实施综合工时制度,我们能够共同努力,打造一个更加优秀和高效的工作环境。
谢谢您的审阅和支持!申请人:(姓名)日期:(日期)。
(精选)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及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申请表
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及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申请表
实行不定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职工签名表单位(公章):
案及相关规章制度表示同意与否,填写“同意/不同意”;
2、经工会同意或职工代表大会同意,申请实行不定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岗位,每个岗位5名以上职工代表签名;未经工会或职工代表大会同意,所有申请实行岗位人员签名。
需要提供的资料(所有资料各一式一份):
一、《企业实行不定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申请表》;
二、《企业实行不定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职工签名表》;
三、企业实行不定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实施方案(企业生产经营特点,申请理
由,上年度工时执行情况,工资分配制度、考勤制度,申请岗位的工作性质、职
责范围、涉及职工人数等;综合计算工时的计算周期、工作休息安排和周期内延
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支付情况);
四、企业工时管理制度;
五、企业工资支付制度;
六、实施方案、工时管理及工资支付制度(需向本单位职工至少公示5天)的公示反
馈意见(由单位综合);
七、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可注册证、登记证)及复印件;
八、实行期满需再次申请的企业,应当书面报告上期实施情况及上一期批文复印件;
九、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申请不定时工作制的,必须列出管理层级架构图(表);
十、未组建工会或未经职工代表大会表决的企业,提供职工花名册。
(注:文档可能无法思考全面,请浏览后下载,供参考。
可复制、编制,期待你的好评与关注)。
上海综合计时申请条件及申请材料流程
上海综合计时申请条件及申请材料流程一、申请条件:企业因生产特点不能实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规定的,可以实行不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1)企业对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职工,可以实行不定时工作制:1、企业中的高级管理人员、外勤人员、推销人员、部分值班人员和其他因工作无法按标准工作时间衡量的职工。
2、企业中的长途运输人员、出租汽车司机和铁路、港口、仓库的部分装卸人员以及因工作性质特殊,需机动作业的职工。
3、其他因生产特点、工作特点需要或职责范围的关系,适合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职工。
(2)企业对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职工,可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即分别以周、月、年等为周期,综合计算工作时间,但其平均日工作时间和平均周工作时间应与法定标准工作时间基本相同。
1、因工作需要连续作业的职工。
2、受季节和自然条件限制的行业的部分职工。
3、其他适合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职工。
二、申报材料: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劳动年审副本复印件;3、最近一个缴费期内缴纳使用流动人员调配费的收据复印件;4、《实行不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时制核准表》一式三份办理程序:1、申请企业到所属地劳动部门领取《实行不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时制核准表》;2、按要求填写核准表内容并加盖单位公章;3、企业主管部门或企业工会审核同意后加盖公章;4、市劳动就业服务管理中心劳力科或所属地劳动分局调查核实,填写审查意见盖章;5、向市劳动局劳动监察大队提交有关申请资料。
6、劳动监察科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核准手续。
三、一般申报是按季或半年为一个周期,提前一个月申请,同时需要最近一个月员工的工资表及考勤记录首先要申请综合计时批文!这是前提!根据情况取得以年为周期或以月、季为周期的批复!1.上海这边有《本市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第五条申请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企业,应当填写《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申请表》并递交下列申请材料:(一)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二)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对员工工作和休息安排的计划;对确有必要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可以要求申请单位提供与实行不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相关的职工名册、考勤记录等其他材料。
上海市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
上海市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 文号: | 下载| 2006-11-21 22:30:34 | 阅读: 2418 ]收藏到: QQ百度新浪365Key天极和讯雅虎google我的电脑各委办局,控股(集团)公司,各区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为进一步规范本市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及国家和本市的相关规定,我们制定了《本市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二○○六年十一月十日本市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第一条为加强本市工时制度的管理,规范本市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及国家和本市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申请和审批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不定时工作制是指企业因工作情况特殊,需要安排职工机动作业,无法实行标准工时制度,采用不确定工作时间的工时制度。
本办法所称的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是指企业因工作情况特殊或受季节和自然条件限制,需要安排职工连续作业,无法实行标准工时制度,采用以周、月、季、年等为周期综合计算工作时间的工时制度。
第四条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应当向企业工商登记注册地的区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提出申请。
但企业实行以年为周期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包括同时申请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应当向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统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申请。
中央直属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条申请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企业,应当填写《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申请表》并递交下列申请材料:(一)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二)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对员工工作和休息安排的计划;对确有必要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可以要求申请单位提供与实行不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相关的职工名册、考勤记录等其他材料。
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管理办法
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管理办法第一条为加强对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管理,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原劳动部《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劳部发〔1994〕503号)和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企业部分岗位因生产特点或工作性质不能实行标准工时制度的,经企业申请、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实行不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依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不定时工作制是指因生产特点、工作特殊需要或职责范围,无法按标准工作时间衡量、需机动作业而采取不确定工作时间的一种工时制度。
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是指因工作性质特殊或受季节及自然条件限制,需在一段时间内连续作业,采取以周、月、季、年等为周期综合计算工作时间的一种工时制度。
第四条企业申请实行不定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应报企业法人工商营业执照登记注册地县级以上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批。
省直属企业、部队企业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省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批。
中央企业驻粤分支机构按国家及省有关规定执行,已经国务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批准的,应将批复文件报送企业登记地县级以上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备案。
第五条企业申请实行不定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应当提交以下材料:(一)企业实行不定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申请表(见附件一),写明岗位(工种)的职能、特点和申请理由。
(二)企业实行不定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申请报告、实施方案、工时管理及工资支付规章制度。
实施方案及规章制度需向本单位职工公示至少5个工作日,并提交公示反馈意见。
(三)企业申请实行不定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职工名册及职工签名表(见附件二)。
(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
(五)实行期满需再次申请的企业,应当书面报告上期实施情况。
劳动部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
劳动部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为了适应企业经营的需要,提高企业的灵活性和效率,劳动部根据《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了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
不定时工作制是指企业根据生产经营需要,不按照固定的工作时间安排员工的工作时间,并根据工作量和任务完成情况支付工资。
企业想要实行不定时工作制,需要按照以下程序进行申请和审批:1.申请材料的准备企业需要准备以下申请材料:企业名称、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工资支付保障措施的方案,以及签订劳动合同的证明等。
2.提交申请企业需要将申请材料提交给当地行政审批机关。
同时,企业应该向劳动者说明不定时工作制的内容和有关规定,并征得他们的同意。
3.审查与公示审查机关负责对企业申请进行审查,包括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进行核实,并与申请材料相符的企业,向公众公示不定时工作制的信息,收集社会公众的意见和建议。
4.审批与备案经过审查和公示之后,审查机关将对申请进行审批,并对审批结果进行备案。
审批结果包括批准不定时工作制实行的时间、期限和适用范围等。
5.向劳动者告知企业应当将审批结果及相关规定向劳动者告知,并签订相关的劳动合同或补充协议。
6.监督检查审查机关将对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企业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办法的规定,保障劳动者的权益。
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是指企业按照工作任务和工作完成情况综合计算员工的工时,不再以一定的工作时间为基准支付工资。
企业想要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也需要按照以下程序进行申请和审批:1.申请材料的准备企业需要准备以下申请材料:企业名称、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工资支付保障措施的方案,以及签订劳动合同的证明等。
2.提交申请企业需要将申请材料提交给当地行政审批机关。
同时,企业应该向劳动者说明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内容和有关规定,并征得他们的同意。
3.审查与公示审查机关负责对企业申请进行审查,包括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进行核实,并与申请材料相符的企业,向公众公示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信息,收集社会公众的意见和建议。
关于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申请报告(参考样式)
关于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申请报告(参考样式)关于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和不定时工作制的申请的申请报告(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一、受理部门:武汉市江汉区人力资源局二、申请原因:主要阐述单位的基本情况,经营内容,不能实行标准工时工作制的具体原因和所要采取的计算周期,其中计算周期可根据自身的特点从周/40小时、月/166.64小时、季500/小时、1000小时/半年、2000小时/年、五类之中任选其一。
三、岗位人数:例如:项目经理5人、主任工程师5人,共计10人。
四、工作休息:主要阐述所要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岗位的工作和休息方式。
例如:项目经理、主任工程师岗位拟申报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以月为计算周期。
公司保证员工每周休息一天,周期内实际工作时间与国家的标准工时基本相同,且平均每月加班时间不超过36小时,并按国家规定支付加班工资。
(不定时工作制)一、受理部门:武汉市江汉区人力资源局二、申请原因:主要阐述单位的基本情况,经营内容,不能实行标准工时工作制的具体原因。
三、岗位人数:例如:客户经理1人、业务经理1人、市场经理1人、市场总监7人,共计10人。
四、工作休息:主要阐述所要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岗位的工作和休息方式。
例如:客户经理、业务经理、市场经理、市场总监拟申报实行不定时工作制。
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岗位在完成公司交给的工作任务的前提下,员工自主安排工作和休息时间,企业只对其工作业绩进行考核,不要求其坐班,不对其考勤作任何限制,参加公司例会和到公司汇报工作的情况除外。
企业将合理确定劳动定额,保障职工的休息权力。
五、申请单位:特此申请,望予以批准武汉市×××公司××××年××月××日(参考样式)关于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和不定时工作制的申请的申请报告武汉市江汉区人力资源局:武汉XXXX有限责任公司位于江汉区XXXXXX号,属XX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为XXX。
上海市关于贯彻实施《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若干具体问题的说明
上海市关于贯彻实施《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若干具体问题的说明上海市劳动局关于印发《关于贯彻实施<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若干具体问题的说明》的通知沪劳保发(95)16号各区、县劳动局,各局(集团公司):为加强对本市企业工时制度的管理,严格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手续,我们制定了《关于贯彻实施<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若干具体问题的说明》,现发给你们,请组织企业认真执行一九九五年二月二十一日关于贯彻实施《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若干具体问题的说明一、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主要是指企业因生产特点或工作性质等原因,在一段时间内必须进行连续生产或工作,而采用集中工作,集中休息,轮休调休、弹性工作时间等方式,确保职工的休息休假权利和完成生产、工作任务的工时制度。
二、企业应根据本单位的实际生产能力接受生产定单,应安排好内部劳动组织,均衡组织生产,合理安排职工工作时间,不得随意延长职工的工作时间,如确因生产任务超过自身的生产能力,应事先吸纳、培训预备劳动力,以适应生产的需要。
三、本市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度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职工,除劳动部在劳发(1994)503号文规定的范围外,因生产特点、工作特殊需要或职责范围的关系,如企业的消防和化救值班人员,以及值班驾驶员等,可实行不定时工时工作制;因受季节条件限制,淡旺季节明显的瓜果、蔬菜等食品加工单位和服装生产,以及宾馆、餐馆的餐厅和娱乐场所的服务员等,可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四、对于确因季节特点和工作性质限制不能做到均衡生产的,可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其中,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企业,除个别确系情况特殊的企业,允许以年或季为综合计算工时外,一般均掌握在以周或月为平均综合计算工时。
上海市劳动局关于转发劳动部《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的通知
上海市劳动局关于转发劳动部《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劳动局•【公布日期】1994.12.28•【字号】沪劳保发[94]79号•【施行日期】1994.12.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人力资源其他规定正文上海市劳动局关于转发劳动部《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的通知(沪劳保发[94]79号)各局(集团公司),各区、县劳动局:现将劳动部《关于印发〈关于企业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的通知》〔劳部发(1994)503号〕转发给你们,请组织企业认真执行。
为加强对本市企业工时制度的管理,保障劳动者的休息权利,本市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需由企业写出申请报告并填写“申请表”(附后),按下列办法报批:1、中央直属企业,经其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国家劳动部批准,报市劳动局备案;2、市属企业,经其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市劳动局批准,报所在区、县劳动局备案;3、区县属企业,经其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区、县劳动局批准;4、外商投资企业按现行管理体制分别报市、区、县劳动局审批;5、其他无主管部门的企业,报所在区、县劳动局批准。
各级主管部门和劳动行政部门在审批过程中要加强管理,严格执行。
对不符合规定和未经批准而擅自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企业,应坚决予以纠正。
对情节严重的,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处理或处罚。
一九九四年十二月二十八日附件一:关于印发《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的通知(略)附件二: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略)。
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管理办法
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管理办法第一条为加强对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管理,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原劳动部《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劳部发〔1994〕503号)和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企业部分岗位因生产特点或工作性质不能实行标准工时制度的,经企业申请、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实行不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依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不定时工作制是指因生产特点、工作特殊需要或职责范围,无法按标准工作时间衡量、需机动作业而采取不确定工作时间的一种工时制度。
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是指因工作性质特殊或受季节及自然条件限制,需在一段时间内连续作业,采取以周、月、季、年等为周期综合计算工作时间的一种工时制度。
第四条企业申请实行不定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应报企业法人工商营业执照登记注册地县级以上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批。
省直属企业、部队企业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省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批。
中央企业驻粤分支机构按国家及省有关规定执行,已经国务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批准的,应将批复文件报送企业登记地县级以上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备案。
第五条企业申请实行不定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应当提交以下材料:(一)企业实行不定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申请表(见附件一),写明岗位(工种)的职能、特点和申请理由。
(二)企业实行不定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申请报告、实施方案、工时管理及工资支付规章制度。
实施方案及规章制度需向本单位职工公示至少5个工作日,并提交公示反馈意见。
(三)企业申请实行不定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职工名册及职工签名表(见附件二)。
(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
(五)实行期满需再次申请的企业,应当书面报告上期实施情况。
《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审批》办事指南
附件1《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审批》办事指南一、受理条件(范围):企业申请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行政审批按各区、县级市属地管理。
企业应根据工商行政部门领取营业执照中规定的营业场所(地址、住址)到所属区、县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办理审批手续。
二、需要提供的资料:(以下所有资料各一式一份)(一)《企业实行不定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申请表》;(二)《实行不定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职工签名表》;(三)企业实行不定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申请报告;(四)企业实行不定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实施方案;(五)企业工时管理制度;(六)企业工资支付制度;(七)实施方案、工时管理及工资支付制度(需向本单位职工至少公示5天)的公示反馈意见;(由单位综合);(八)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或注册证、登记证)及复印件;(九)实行期满需再次申请的企业,应当书面报告上期实施情况。
三、填报资料要求:(一)在各区、县级市办事窗口领取《企业实行不定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申请表》、《实行不定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职工签名表》,或上“广州市劳动保障信息网首页”→办事指南→本局综合办事指南→表格下载→劳动工资表格下载→企业实行不定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申请表→和签名表。
(二)申请报告。
内容包括:企业生产经营特点,要求实行不定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理由,申请岗位的名称、职能、涉及职工人数和实施何种工时制度;实行综合计算工时的,应说明申请计算的周期及理由。
其他需要说明的理由。
(三)实施方案。
内容包括:企业实行不定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具体办法,工作休息时间的安排和调整,考勤管理办法,实施特殊工时制度的工资支付规定等。
其他需要说明的办法。
(四)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申请不定时工作制的,必须列出管理层级架构图(表)。
四、办理时限: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作出审批决定,如情况特殊的,经过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人批准,可延长10个工作日。
企业实行特殊工时工作制申请表
企业实行特殊工时工作制申请表延续申请实行特殊工时工作制口上期批复的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和谐劳动关系企业评审认定情况:申请工时类型:不定时工作制□申请岗位或工种实施人数其中劳务派遣人数填表说明:L申请岗位或工种涉及劳务派遣人员的,需由劳务派遣单位在“劳务派遣单位意见“一栏处填写有关意见并加盖劳务派遣单位公章。
2.单位建立工会组织的,需在“工会意见”一栏处填写工会组织有关意见并加盖公章。
3.请在选项对应“口”内打“4”。
XXX公司实行特殊工时工作制实施方案(参考模板,请用人单位根据实际申报情况自行增删填写)为了规范本单位工时制度,合理安排工作时间,依法保护职工休息休假权利,保证生产任务完成,促进用人单位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劳动法律法规和原劳动部《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劳部发(1994)503号)《广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管理办法》(粤劳社发(2009)8号)等规范性文件,结合本单位实际,在保证员工身体健康并充分听取员工意见基础上,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用人单位情况说明(一)基本情况1.单位性质:,经济类型:,注册资金:O2.经营范围: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二)用工情况1.本单位从业人员总数—人,其中签订劳动合同人数——人、使用劳务派遣员工人,缴纳社会保险人数人。
劳动合同签订数、社保缴纳数与总数不符的原因:2.本单位已依法实行劳动用工备案制度,依法建立健全劳动合同制度(或集体合同制度)和考勤制度,劳动用工规范,劳动考勤记录完整;3.本单位已依法建立工资分配与支付制度,并按国家和《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有关规定,按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4.本单位已依法申报缴纳社会保险;5.本单位已依法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和条件符合国家规定标准,执行国家有关女职工(或未成年工)保护的规定。
上海市劳动局关于印发《关于贯彻实施<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
上海市劳动局关于印发《关于贯彻实施<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若干具体问题
的说明》的通知
【法规类别】职工管理与奖惩
【发文字号】沪劳保发[95]16号
【发布部门】上海市劳动局
【发布日期】1995.02.21
【实施日期】1995.02.2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上海市劳动局关于印发《关于贯彻实施<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若干具体问题的说明》的通知
(沪劳保发[95]16号)
各区、县劳动局,各局(集团公司):
为加强对本市企业工时制度的管理,严格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手续,我们制定了《关于贯彻实施〈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若干具体问题的说明》,现发给你们,请组织企业认真执行。
一九九五年二月二十一日
附件:
关于贯彻实施《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
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若干具体问题的说明
一、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主要是指企业因生产特点。
关于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申请报告(样本)
关于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申请报告(样本)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我公司是一家中外合资企业,主要经营范围为:生产针织毛衣、针织成衣,共有职工800人。
因部分岗位工作性质的特殊性或职责范围的关系,无法按标准工作时间衡量或需要机动作业;另部分岗位因生产具有明显的季节性,需采取集中工作、集中休息的方式来安排工作与休息时间,经与工会(职工)协商一致(协商证明文件附后),特申请对部分岗位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申报岗位中没有使用未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工,不存在有毒有害的岗位,生产环境符合职业卫生标准。
对于处于孕期、哺乳期的女职工,公司将按国家有关规定调整其工作时间或工作岗位。
我公司拟申请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岗位有:高级管理人员3人(其中总经理1人,副总经理2人),业务员5人。
申请理由是:高级管理人员实行管理责任制,弹性上、下班,无法按标准工作时间衡量;业务员负责日常的揽货业务及拜访客户等,工作时间具有不确定性,无法按标准工作时间来衡量具体的工作时间,特对上述岗位申请实行不定时工作制。
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工作人员,根据生产特点、工作需要灵活安排工作时间,采取轮休、调休等方式灵活安排休息时间,在法定休假日安排工作的,按《厦门市企业工资支付条例》的规定支付加班工资。
(注:申请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须写明淡旺季形成的原因及淡旺季的大致时间,如产品受自然因素影响、订单影响等的详细情况)由于我司生产的产品百分百外销,外销的特性是季节性强,客户的下订单时间多集中在每年的3月-8月,3~8月也就成了我司大量生产的高峰期,其余时间订单大量减少甚至有时处于无订单的状态,故我司生产具有明显的淡旺季,拟对生产一线人员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岗位及人员如下:纺纱工145人编织工210人缝合工210人。
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工作人员,旺季3—8月,正常日工作时间是8小时,根据生产需要适当安排延长工作时间,加班时间安排:XXXXXX,每周至少休息一天,月平均工作时间为X小时。
上海市劳动局关于印发《关于贯彻实施<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
上海市劳动局关于印发《关于贯彻实施<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若干具体问题
的说明》的通知
【法规类别】职工管理与奖惩
【发文字号】沪劳保发[95]16号
【发布部门】上海市劳动局
【发布日期】1995.02.21
【实施日期】1995.02.2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上海市劳动局关于印发《关于贯彻实施<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若干具体问题的说明》的通知
(沪劳保发[95]16号)
各区、县劳动局,各局(集团公司):
为加强对本市企业工时制度的管理,严格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手续,我们制定了《关于贯彻实施〈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若干具体问题的说明》,现发给你们,请组织企业认真执行。
一九九五年二月二十一日
附件:
关于贯彻实施《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
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若干具体问题的说明
一、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主要是指企业因生产特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