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考点:银行汇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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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会计培训:2015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基础》核心考点—汇票、银行本票和支票

成都会计培训:2015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基础》核心考点—汇票、银行本票和支票

2015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基础》核心考点一《汇票、银行本票和支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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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票、银行本票和支票
(一)银行汇票(见表2—65)
(二)商业汇票(见表2—66)
(三)银行本票(见表2—67)
(四)支票(见表2—68)
(五)票据防伪
目前使用的票据为2010版票据,于2011年3月1日启用。

1.2010版票据特征(见表2—69)
2.票据防伪措施(见表2—70)
鉴别票据真伪的简单方法
一看二摸三鉴别,识别票据真伪。

一看,看票面要素有无变造痕迹,重点查看大小写金额、票据号码;票面是否整洁,有无涂改、变色、粘贴痕迹;票据大小尺寸,底纹颜色有无色偏,图案是否清晰。

二摸,抖动票据听到的响声是否清脆,触摸水印是否有凹凸感。

三鉴别,采用专用票据鉴别仪对票据各防伪要素进行鉴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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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初会《经济法基础》考试知识点票据概念与种类东奥

2024初会《经济法基础》考试知识点票据概念与种类东奥

2024初会《经济法基础》考试知识点票据概念与种类东奥票据是指借记人向债权人承诺支付一定金额的款项的书面凭证。

票据作为一种支付凭证,在商业交易中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

2024年《经济法基础》考试中可能涉及到票据的概念与种类,下面是相关参考内容。

一、票据的概念票据是一种由借记人(出票人)向债权人(收款人)承诺支付一定金额的款项的书面凭证。

票据具备以下的基本要素:1. 出票人:票据的出具人,即欠款人。

2. 收款人:票据的收取人,即债权人。

3. 付款人:票据的付款人,即由谁支付票据款项。

4. 受款人:票据的收款人,即谁将收到票据的款项。

5. 金额:票据所规定的应支付的款项金额。

6. 期限:票据所规定的支付截止日期。

二、票据的种类根据票据的性质和种类的不同,票据可以分为以下几种:1. 汇票汇票是指出票人向收款人承诺支付一定金额的款项,并规定在期限内由指定的支付人支付的票据。

汇票是一种有价证券,通常用于国际贸易或者银行间的结算。

2. 支票支票是指银行为其客户开立的一种支付凭证。

开户人通过填写支票,向银行支付一定金额的款项,并指定收款人进行收款。

收款人可以携带支票到银行进行兑现或者转账。

3. 本票本票是指票据的出票人以自己的名义承诺向持票人支付一定金额的票据。

本票一般只有出票人签字,不需要指定特定的付款人,持票人可以通过转让本票的方式进行兑现。

4. 贴现票据贴现票据是指借记人将尚未到期的票据贴给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以获得一定比例的现金。

贴现票据可以帮助借记人提前获取资金,适用于短期资金周转的情况。

5. 无记名票据无记名票据是指票据上不写明收款人的票据,持票人可以自由转让,持有人凭票据可以向出票人要求支付。

无记名票据具有流通性强的特点,相对较为灵活。

6. 记名票据记名票据是指票据上标明收款人姓名的票据,只能由指定的收款人进行兑现。

记名票据一般适用于特定的收款人,具有较高的安全性。

总结:在2024年《经济法基础》考试中,可能会涉及到票据的概念与种类。

2022初级会计师《经济法基础》黄金考点汇编(3-4章)

2022初级会计师《经济法基础》黄金考点汇编(3-4章)

2022初级会计师《经济法基础》黄金考点汇编(3-4章)第三章支付结算法律制度【考点一】银行结算账户:开立、变更和撤销【考点二】银行结算账户:各类银行结算账户的开立和使用一、基本存款账户1.基本存款账户是存款人的主办账户,一个单位只能开立一个基本存款账户。

存款人日常经营活动的资金收付及其工资、奖金和现金的支取,应通过基本存款账户办理。

提示:日常转账结算+现金收付(可存可取)2.开立基本存款账户需要的证明文件关键词:执照、批文、证明。

强调:单位附属独立核算的食堂、招待所、幼儿园,应出具其主管部门的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和批文。

开户时,应出具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有效身份证件。

授权他人办理的,还应出具授权书及被授权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二、一般存款账户1.存款人申请开立一般存款账户,应当向银行出具其开立基本存款账户规定的证明文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和借款合同或者其他有关证明。

2.借款转存归还和其他资金收付+现金缴存(可存不取)三、专用账户1.单位银行卡账户:必须由基本户转账存入,不得办理现金收付业务。

(不存不取)2.可存不取:财政预算外资金、证券交易结算资金、期货交易保证金和信托基金专用存款账户。

3.基本建设、更新改造、政策性房地产开发资金需支取现金的,应在开户时报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行批准。

四、临时存款账户1.用于办理临时机构以及存款人临时经营活动发生的资金收付。

2.有效期最长不得超过2年。

3.除注册验资临时存款账户外(只收不付),其他的可提现。

五、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1.预算单位使用财政性资金可申请开立。

2.一个基层预算单位开设一个。

3.用于财政授权支付,可以办理转账、提取现金等;可向本单位按账户管理规定保留的相应账户划拨工会经费、住房公积金及提租补贴;财政部批准的特殊款项。

不得违反规定向本单位其他账户和上级主管单位、所属下级单位账户划拨资金。

(只取不存)六、个人结算账户和异地银行结算账户【考点三】票据行为【考点四】票据权利、追索和补救一、票据权利的取得1. 以欺诈、偷盗或者胁迫等手段取得票据的,或者明知有前列情形,出于恶意取得票据的,不享有票据权利。

初级 经济法第三章本票_支票_汇票区别及相关知识(表格总结)

初级  经济法第三章本票_支票_汇票区别及相关知识(表格总结)

汇票本票银行本票支票定义出票人签发,委托付款人在见票时或者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一定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出票人签发,承诺自己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出票人委托银行或者其它金融机构见票时无条件支付一定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使用范围现金银行汇票的申请人和收款人均为个人单位和个人的各种款项结算,均可使用银行汇票。

商业汇票: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个人不能使用商业汇票结算。

转账现金支取现金申请人或收款人为单位的,银行不得为其签发现金银行本票,单位和个人同一票据交换区域的各种款项结算,均可使用银行汇票。

转账现金支取现金划线支票只能转账不能支取现金,单位和个人同一票据交换区域的各种款项结算,均可使用支票。

到期日远期汇票纸质的付款期限6个人,电子的1年性质委托证券自付证券委托证券基本当事人出票人、付款人、收款人出票人,收款人出票人、付款人、收款人种类银行汇票、商业汇票(商业承兑汇票、银行承兑汇票)银行本票(定额、不定额)普通支票、现金支票、转帐支票出票人无直接支付责任,只有担保责任有直接支付责任有直接支付责任绝对记载事项(1)表明汇票字样;(2)无条件支付的委托;(3)确定的金额;(4)付款人的名称;(5)收款人名称;(6)出票日期;(7)出票人签章1)表明本票字样;(2)无条件支付的承诺;(3)确定的金额;(4)收款人的名称;(5)出票日期;(6)出票人签章(1)表明支票字样;(2)无条件支付的委托;(3)确定的金额;(4)付款人名称;(5)出票日期;(6)出票人签章相对记载事项(1)付款地;(2)出票地;(3)付款日期(1)付款地;(2)出票地(1)付款地;(2)出票地提示承兑期限(1)见票即付的不需要承兑;(2)定日付款、出票后定期付款的,汇票到期日前承兑;(3)见票后定期付款的,自出票日起1个月内不需要承兑不需要承兑提示付款期限(1)见票即付汇票,自出票日起1个月内提示付款2)其他汇票,自到期日起10日之内付款见票即付,自出票日起2个月内提示付款自出票日起10日之内提示付款逾期提示付款的后果丧失对前手的追索权,承兑人仍负绝对支付责任,但不丧失对出票人的票据权丧失对前手的追索权,但出票人仍负绝对支付责任付款人可以不付款,出票人仍应承担付款责任空头支票,中国人民银行票面金额5%》1000罚款,2%的赔偿金。

会计基础: 银行汇票,支票,银行本票,商业汇票知识点大总结

会计基础: 银行汇票,支票,银行本票,商业汇票知识点大总结

银行汇票,支票,银行本票,商业汇票知识点大总结
票据四种结算方式
知识点大总结——银行汇票、支票、银行本票、商业汇票
款”。

但是拿到商业汇票只能表示有收钱的权利,并不代表已经收到了钱,故不能用“银行存款”账户,其结算方式按付款方和收款方的角度分为“应付票据”和
“应收票据”

银行承兑汇票的付款人银行由于向其存款人提供承兑的服务,故要收手续费,手续费的收取标准是:票面金额的万分之五。


承兑银行向持票人垫付不足款项后,对付款人做“越期贷款”处理:按票面金
A.
练习题:企业购入原材料40000元,材料入库,签发商业汇票一份,期限三个

借:原材料40000
贷:应付票据:40000
汇票到期,通知银行全额付款借:应付票据40000
贷:银行存款40000
练习题:公司将持有一份6个月期限票面利率6%面值50000元的商业汇票到银行办理贴现,出票日为5月2日,到期日为11月2日,贴现日为9月25日,
贴现利率为7%,求贴现实得额。

解题步骤:注意给出的利率都是年利率,具体的运算用到月、日利率的要先换
算一下
(注意除的是360而不是365,银行就这么规定的)
贴现息=到期值*日利率*贴现天数
=51500*7%/360*38
=381
4、求实得额实得额=到期值-贴现息
6
3)
商业汇票的提示付款期限(持票人和银行之间)为自汇票到期日起10日。

持票人超过提示付款期限再提示付款的,持票人开户行不予受理
4)
票据结算中那一种提示付款期限最长?(即问持票人和银行可以打交道的时
间)银行本票(2个月)。

【经济法基础(2020)考试辅导】之第14讲_银行本票、银行汇票

【经济法基础(2020)考试辅导】之第14讲_银行本票、银行汇票

A.甲公司支付给乙公司的货款20万B.孙某向甲公司支付货款15万C.丙公司向刘某支付劳务费10万D.赵某向张某支付购房款20万【答案】D【解析】现金银行汇票的“申请人和收款人”应当均为个人。

【经典考题12·单选题】根据支付结算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银行汇票使用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A.银行汇票不能用于个人款项结算B.银行汇票不能支取现金C.银行汇票的提示付款期限为自出票日起1个月D.银行汇票必须按出票金额付款【答案】C【解析】(1)选项A:单位和个人各种款项结算,均可使用银行汇票;(2)选项B:银行汇票可以用于转账,填明“现金”字样的银行汇票也可以用于支取现金;(3)选项D:银行汇票按不超过出票金额的实际结算金额办理结算。

【经典考题13·判断题】申请人缺少解讫通知要求退款的,出票银行应于银行汇票提示付款期满1个月后办理。

()【答案】√【经典考题14·判断题】未填明实际结算金额和多余金额或者实际结算金额超过出票金额的银行汇票,银行不予受理。

()【答案】√【经典考题15·不定项选择题】甲公司申请出票银行(丁银行)签发一张银行汇票,出票日期为2013年2月5日,金额为50万元,收款人为乙银行。

甲公司交给乙银行时填写实际结算金额为45万元。

2月8日,乙银行向丙公司购买50万元的货物,将该汇票背书转让给丙公司。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不考虑其他因素,分析回答下列小题。

1.签发银行汇票时必须记载的事项包括()。

A.出票日期B.出票银行签章C.收款人名称D.出票金额【答案】ABCD【解析】签发银行汇票必须记载下列事项:表明“银行汇票”的字样;无条件支付的承诺;出票金额(选项D);付款人名称;收款人名称(选项C);出票日期(选项A);出票人签章(选项B)。

2.关于多余5万元的处理,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多余5万元由乙银行退交甲公司B.多余5万元由乙银行退交丙公司C.多余5万元由丁银行退交甲公司D.多余5万元由丁银行退交丙公司【答案】C【解析】银行汇票的实际结算金额低于出票金额的,其多余金额由出票银行(丁银行)退交申请人(甲公司)。

2012年初级经济法预习——汇票、银行本票和支票

2012年初级经济法预习——汇票、银行本票和支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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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和个人的各种款项结算,均可使用银行正票。

(二)银行汇票的出票申请人使用银行汇票,应向出票银行填写申请书,记载有关事项并签章。

出票银行受理银行汇票申请书,收妥款项后签发银行汇票,将银行汇票和解讫通知一并交给申请人。

申请人应将银行汇票和解讫通知一并交付给汇票上记明的收款人。

(三)填写实际结算金额收款人受理申请人交付的银行汇票时,应在出票金额以内,根据实际需要的款项办理结算,并将实际结算金额和多余金额填入银行汇票和解讫通知的有关栏内。

(四)银行汇票背书银行汇票的背书转让以不超过出票金额的实际结算金额为准。

未填写实际结算金额或实际结算金额超过出票金额的银行汇票不得背书转让。

(五)银行汇票提示付款银行汇票的提示付款期限自出票日起l个月。

持票人超过付款期限提示付款的,代理付款人不予受理。

持票人向银行提示付款时,须同时提交银行汇票和解讫通知,缺少任何一联,银行不予受理。

(六)银行汇票退款和丧失申请人因银行汇票超过付款提示期限或其他原因要求退款时,应将银行汇票和解讫通知同时提交到出票银行。

银行汇票丧失,失票人可以凭人民法院出具的其享有票据权利的证明,向出票银行请求付款或退款。

二、商业汇票(一)商业汇票的种类和适用范围商业汇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付款人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

商业汇票按照承兑人的不同,分为商业承兑汇票和银行承兑忙票。

在银行开立存款账户的法人以及其他组织必须具有真实的交易关系或债权债务关系,才能使用商业汇票。

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考点:票据的提示付款期限

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考点:票据的提示付款期限

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考点:票据的提示付款期限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考点:票据的提示付款期限导读:付出就要赢得回报,这是永恒的真理,自古以来很少有人能突破它。

然而,如果有人能够超越它的限制,付出而不求回报,那么他一定会得到得更多。

以下是店铺整理的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考点:票据的.提示付款期限,欢迎来学习。

【知识点】:票据的提示付款期限1.支票支票的持票人应当自出票日起10日内提示付款。

2.银行本票银行本票自出票之日起,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个月。

3.银行汇票银行汇票的提示付款期限为自出票日起1个月。

4.商业汇票(1)见票即付的汇票:自出票日起1个月内向付款人提示付款(2)定日付款、出票后定期付款、见票后定期付款的汇票:自到期日起10日内向承兑人(付款人)提示付款【例题1·单选题】根据支付结算法律制度的规定,对于出票后定期付款的商业汇票,提示付款期限是( )。

(2014年)A.出票日起10日内B.出票日起1个月内C.到期日起10日内D.到期日起2年内【答案】C【例题2·单选题】根据支付结算法律制度的规定,对于见票即付的商业汇票,提示付款期限是( )。

(2014年)A.出票日起10日内B.出票日起1个月内C.到期日起10日内D.到期日起2年内【答案】B【例题3·单选题】根据支付结算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票据提示付款期限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

(2009年)A.银行汇票的提示付款期限为自出票日起1个月B.商业汇票的提示付款期限为自出票日起10日C.银行本票的提示付款期限为自出票日起最长不得超过2个月D.支票的提示付款期限为自出票日起10日【答案】B【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考点:票据的提示付款期限】。

知识点注释--银行汇票.

知识点注释--银行汇票.

银行汇票的核算过程包括出票、付款和结 清三个阶段。
汇票签发 汇票兑付 汇票结清
2010年新版银行汇票票样见附图。
银行汇票是支付结算票据的一种,是由出 票银行签发的,由其在见票时按照实际结 算金额无条件支付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 据。个人的各种款项结算,可以使用银行 汇票。 2010年新版银行汇票票人。银 行汇票的提示付款期限为自出票日起1个月。 银行汇票可以转账也可以支取现金。转账汇票 允许背书转让,转让时以实际结算金额为准。 银行汇票的出票银行为银行汇票的付款人。银 行汇票的提示付款期限为自出票日起1个月。

2018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预习考点(二十六)

2018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预习考点(二十六)

2018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预习考点(二十六)第一篇:2018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预习考点(二十六) 2018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预习考点(二十六)商业汇票(★★★)(一)基本问题1.概念与种类(1)商业汇票是指出票人(通常是银行等金融机构以外的其他单位)签发的,委托付款人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

出票人也可以依法使用电子商业汇票。

(2)商业汇票按照承兑人的不同分为商业承兑汇票和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由银行以外的付款人承兑;银行承兑汇票由银行承兑。

(3)电子商业汇票也分为电子银行承兑汇票和电子商业承兑汇票:电子银行承兑汇票由银行业金融机构、财务公司承兑;电子商业承兑汇票由金融机构以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承兑。

2.使用范围在银行开立存款账户的法人以及其他组织之间,具有真实的交易关系或债权债务关系,可以使用商业汇票。

【提示】个人不能使用商业汇票结算。

3.商业汇票的到期日(1)商业汇票通常为远期汇票;纸质商业汇票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电子商业汇票的付款期限自出票日起至到期日不超过1年。

(2)商业汇票的付款期限记载有3种形式:①定日付款的商业汇票:在汇票上记载具体的到期日;②出票后定期付款的商业汇票:到期日自出票日起按月计算,并在汇票上记载;③见票后定期付款的汇票:到期日自承兑或者拒绝承兑日起按月计算,并在汇票上记载。

4.商业汇票的承兑(1)提示承兑期限①见票即付的票据:无需提示承兑;②定日付款或者出票后定期付款的汇票:到期日前提示承兑;③见票后定期付款的汇票:自出票之日起1个月内提示承兑。

(2)逾期提示承兑的,丧失对前手的追索权,但不丧失对出票人的票据权利。

(3)承兑的效力付款人承兑汇票后,应当承担到期付款的责任。

5.商业汇票的提示付款(1)商业汇票的提示付款期限,自汇票到期日起10日。

(2)持票人应在提示付款期限内通过开户银行委托收款或直接向付款人提示付款;对异地委托收款的,持票人可匡算邮程,提前通过开户银行委托收款。

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知识点:银行汇票

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知识点:银行汇票

初级会计资格考试辅导 经济法基础
第1页 (一)概念 银行汇票是出票银行签发的,由其在见票时按照实际结算金额无条件支付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

(二)适用范围
1.银行汇票可用于转账,填明“现金”字样的银行汇票也可以支取现金;
2.单位和个人各种款项结算,均可使用银行汇票。

(三)出票
1.申请人或者收款人有一方为单位的,不得申请“现金”银行汇票;
2.必须记载事项
表明“银行汇票”的字样;无条件支付的“承诺”;出票金额;付款人名称;收款人名称;出票日期;出票人签章。

欠缺上述记载事项之一的,银行汇票无效。

【注意】共计七项内容,与本票和支票进行区分,本票的必须记载事项无“付款人名称”,支票的必须记载事项无“收款人名称”。

(四)实际结算金额
1.未填明实际结算金额和多余金额或者实际结算金额超过出票金额的,银行不予受理。

2.实际结算金额一经填写不得更改,更改实际结算金额的银行汇票无效。

3.未填写实际结算金额或者实际结算金额超过出票金额的银行汇票不得背书转让。

(五)提示付款——提交“银行汇票”+“解讫通知”
1.提示付款期限:自“出票”之日起“1个月”。

2.持票人超过付款期限提示付款的,“代理付款银行”不予受理。

【提示】可在票据权利期内,向出票银行作出说明并提供证件,持汇票和解讫通知向出票行请求付款。

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必学考点总结

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必学考点总结

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必学考点总结2021 年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必学考点总结考点1 1 :支票概述( ( ★) ) 概念支票是指出票人签发的、委托办理支票存款业务的银行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基本当事人出票人单位和个人均可使用支票付款人出票人的开户银行收款人(1 1 )出票人可以在支票上记载自己为收款人(2 2 )区别于持票人,持票人可以是票面填明的收款人,也可以是经背书转让的被背书人种类现金支票(1)支票上印有“现金”字样的为现金支票(2)现金支票只能用于支取现金(3)现金支票不得背书转让转账支票(1)支票上印有“转账”字样的为转账支票(2)转账支票只能用于转账普通支票(1)支票上未印有“现金”或“转账”字样的为普通支票(2)普通支票可以用于支取现金,也可以用于转账(3)在普通支票左上角划两条平行线的,为划线支票,划线支票只能用于转账,不得支取现金考点2 2 :支票的出票( ( ★★★) ) 必须记载的事项出票行为的必须记载事项不记载的,票据无效表明“支票”的字样;无条件支付的委托;确定的金额;出票日期;付款人名称;出票人签章授权补记事项支票的金额、收款人名称,可以由出票人授权补记,未补记前不得背书转让和提示付款金额是支票出票行为的必须记载事项,而收款人名称不是出票行为的必须记载事项相对记载事项相对记载事项未记载的,适用法律推定,不影响票据行为的效力支票上未记载付款地的付款人的营业场所为付款地支票上未记载出票地的出票人的营业场所、住所或者经常居住地为出票地空头支票出票人签发的支票金额超过其付款时在付款人处实有的存款金额的,为空头支票对空头支票,付款银行有权拒付法律责任单位或个人签发空头支票,不以骗取财物为目的的:(1)由中国人民银行处以票面金额5% 但不低于0 1000 元的罚款(2)持票人有权要求出票人赔偿支票金额2% 的赔偿金预留签章出票人为单位的财务专用章或者公章加其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的代理人的签名或者盖章出票人为个人的个人本人的签名或者盖章支票的出票人预留银行签章是银行审核支票付款的依据。

2020年初级会计师考试《经济法基础》基础考点讲义第11讲_支票、银行汇票和银行本票(2)

2020年初级会计师考试《经济法基础》基础考点讲义第11讲_支票、银行汇票和银行本票(2)

第一单元支票、银行汇票和银行本票考点03:支票(★★★)(P96)3.支票的提示付款期限(1)支票的持票人应当自出票日起10日内提示付款。

(2)持票人未按照规定期限提示付款的,付款人可以不予付款;付款人不予付款的,出票人仍应当对持票人承担票据责任。

(3)支票的持票人对出票人的票据权利,自出票之日起6个月不行使而消灭。

【解释1】支票的付款人并未在票据上签章,并非票据债务人。

支票的付款人可以拒绝付款的情形:(1)持票人未按照规定期限提示付款;(2)空头支票。

【解释2】持票人未按照规定期限提示付款,被付款人拒绝付款后,将丧失对出票人以外的前手的追索权。

4.委托收款(1)支票的持票人可以委托开户银行收款或者直接向付款人提示付款。

(2)持票人委托开户银行收款时,应作委托收款背书,在支票背面背书人签章栏签章、记载“委托收款”字样和背书日期,在“被背书人栏”记载开户银行名称,并将支票和填制的进账单送交开户银行。

5.法律责任单位或者个人签发空头支票或者签发与其预留的签章不符的支票、使用支付密码但支付密码错误的支票,不以骗取财物为目的的:(1)由中国人民银行对出票人处以票面金额5%但不低于1000元的罚款;(2)持票人有权要求出票人赔偿支票金额2%的赔偿金。

【例题1·判断题】单位或者个人签发空头支票的,由其开户银行处以罚款。

()(2018年)【答案】×【例题2·单选题】根据支付结算法律制度的规定,签发票面金额16000元的空头支票,应由中国人民银行处以罚款()元。

(2013年)A.200B.800C.1000D.2000【答案】C【解析】16000×5%=800元,低于1000元,罚款1000元。

【例题3·单选题】甲公司向乙公司签发金额为20000元的转账支票用于支付货款,乙公司按期提示付款时被告知甲公司在付款人处的存款金额仅为10000元。

根据支付结算法律制度的规定,乙公司有权要求甲公司支付的赔偿金是()。

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财经法规》高频考点:银行汇票

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财经法规》高频考点:银行汇票

2017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财经法规》高频考点:银行汇票
银行汇票
1.汇票的分类:银行汇票和商业汇票。

2.银行汇票的含义:汇款自带。

3.银行汇票的作用:可以转账,也可支取现金。

提取现金的银行汇票必须在汇票上填明“现金”字样。

4.银行汇票的绝对记载事项:银行汇票字样;无条件支付的承诺;确定的金额;付款人名称;收款人名称;出票日期;出票人签章。

5.银行汇票中附有条件的后果:汇票无效。

6.汇票金额的确定:汇票上记载有实际结算金额的,以实际结算金额为汇票金额;银行汇票记载汇票金额而未记载实际结算金额的,以汇票金额为实际结算金额;实际结算金额大于汇票金额的,以汇票金额为付款金额。

7.银行汇票的相对记载事项:付款日期、付款地、出票地。

8.银行汇票的提示付款期:1个月,从出票日起算。

9.办理银行汇票的基本程序:第一,申请人向出票银行申请并签章;第二,出票银行收款,将银行汇票和解讫通知交申请人;第三,申请人将银行汇票和解讫通知交收款人;第四,收款人审查并受理银行汇票。

10.银行汇票的兑付程序:收款人将实际结算金额和多余金额填入银行汇票和解讫通知;收款人可以将银行汇票背书转让给他人;持票人向银行提示付款;银行审查后转账或者支付现金;
11.汇票退款:汇票多余金额由出票银行退交申请人;持票人因为超过期限不获付款的,可以向出票银行请求付款。

请求退款缺少解讫通知的,银行应当在提示付款期满1个月后办理。

银行汇票丧失,可以凭法院出具的证明,向出票银行请求退款。

会计经验:银行汇票详解

会计经验:银行汇票详解

银行汇票详解●银行汇票是汇款单位或个人将款项交存当地出票银行,由出票银行签发的,由其在见票时,按照实际结算金额无条件支付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据。

银行汇票具有使用灵活、票随人到、兑现性强等特点,适用于先收款后发货或钱货两清的商品交易。

●银行汇票提示付款:持票人应在银行汇票背面下方持票人向银行提示付款签章处加盖单位预留银行印签,送交开户银行办理银行汇票款项的收取。

●银行汇票的基本规定:①银行汇票可以用于转账,标明现金字样的银行汇票也可以提现。

②银行汇票的出票银行为银行汇票的付款人,银行汇票的付款地点为代理付款人或出票人所在地。

③银行汇票的出票人在票据上的签章,应为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使用的该银行汇票专用章加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经办人的签名或盖章。

④签发银行汇票需记载下列事项:表明银行汇票的字样;无条件支付的承诺;出票金额;付款人名称;收款人名称;出票日期;出票人签章。

缺少上述任何一项记载的,银行汇票无效。

⑤银行汇票的提示付款期限自出票日起1个月。

持票人超过付款期限提示付款的,代理付款人(银行)不予受理。

⑥银行汇票的债务可以依法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⑦银行汇票可以背书转让,但填明现金字样的银行汇票不得背书转让。

⑧填明现金字样和代理付款人的银行汇票丧失,可以由失票人通知付款人或代理付款人挂失支付。

⑨银行汇票丧失,失票人可以凭人民法院出具的其享有票据权利的证明,向出票银行请求付款或退款。

小编寄语:会计学是一个细节致命的学科,以前总是觉得只要大概知道意思就可以了,但这样是很难达到学习要求的。

因为它是一门技术很强的课程,主要阐述会计核算的基本业务方法。

诚然,困难不能否认,但只要有了正确的学习方法和积极的学习态度,最后加上勤奋,那样必然会赢来成功的曙光。

天道酬勤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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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考点:银行汇票
有的考生不长于挤时刻,他们经常埋怨:“天天上课、回家、吃饭、做功课、睡觉,哪还有多余的时间供自己支配?”还有的考生平常松松垮垮,临到考试惊慌失措。

这些现象都是不会科学操作时间的反映。

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考点希望大家能够科学的规划好时间进行高效的学习记忆,从而达到考生过关的目的。

银行汇票
一、概念
银行汇票是出票银行签发的,由其在见票时按照实际结算金额无条件支付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

二、适用范围
(一)可以转账,也可以支取现金(要求填明“现金”字样)
(二)单位和个人各种款项结算,均可使用。

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考点三、出票
申请人或者收款人有一方为单位的,不得申请现金银行汇票。

四、实际结算金额
(一)未填明实际结算金额和多余金额或者实际结算金额超过出票金额的,银行不予受理。

(二)实际结算金额一经填写不得更改,更改实际结算金额的银行汇票无效。

单选题
1、根据支付结算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银行汇票使用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A.银行汇票不能用于个人款项结算
B.银行汇票不能支取现金
C.银行汇票的提示付款期限为自出票日起1个月
D.银行汇票必须按出票金额付款
【答案】C
【解析】(1)选项A:单位和个人各种款项结算,均可使用银行汇票;(2)选项B:银行汇票可以用于转账,填明“现金”字样的银行汇票也可以用于支取现金;(3)选项D:收款人受理申请人交付的银行汇票时,应在出票金额以内,根据实际需要的款项办理结算,并将实际结算金额和多余金额准确、清晰地填入银行汇票和解讫通知的有关栏内。

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考点希望大家能够科学的规划好时间学习,死记硬背指不加思考地一再多次重复直到大脑中留下印象为止。

它不需要理解,不讲究记忆体例和技巧,是最低形式的学习。

大家要少采用这种方式,考试的成功不是瞬间的爆发,而是一路的坚持,纵有千百个理由放弃,也要找一个理由坚持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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