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滋病感染孕产妇及所生儿童抗艾滋病病毒用药方案
艾梅乙专业技术指导手册
某某市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技术指导手册(试行)某某市妇幼保健院2011年1月目录一、工作目标 0二、工作内容 (1)(一)健康教育 (1)(二)提供艾滋病、梅毒和乙肝的检测与咨询服务 (1)(三)艾滋病病毒感染孕产妇及其所生婴儿的干预措施 (3)(四)为梅毒感染孕产妇及所生儿童提供干预措施 (8)(五)为乙肝表面抗原阳性孕产妇及所生儿童提供干预措施 (11)(六)预防医源性感染及职业暴露 (11)三、信息管理 (12)附件: (13)附件1 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服务流程 (15)附件2 孕产妇艾滋病抗体检测及服务流程 (16)附件3 孕产妇梅毒检测及服务流程 (18)附件4 艾滋病感染孕产妇及所生儿童抗病毒用药方案 (20)附件5 艾滋病感染孕产妇所生儿童艾滋病感染早期诊断检测及服务流程 (24)附件6 艾滋病感染孕产妇所生儿童艾滋病抗体检测及服务流程 .. 27附件7 艾滋病感染孕产妇及其所生婴儿预防性应用复方新诺明的用药方案 (28)附件8 梅毒感染孕产妇治疗及所生儿童治疗方案 (31)附件9 梅毒感染孕产妇所生儿童的随访与先天梅毒感染状态监测流程 (33)附件10 某某市艾滋病确认实验室及CD4+T淋巴细胞检测区域划分表 (34)附件11 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相关报表上报流程及要求 (37)附件12 某某市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服务需方补助确认表 (89)为贯彻落实国家《艾滋病防治条例》和《中国遏制与防治艾滋病行动计划(2011-2015)》、《中国预防与控制梅毒规划(2010-2020年)》、《2006-2010年全国乙型病毒性肝炎防治规划》要求,按照卫生部统一部署,结合重庆市实际情况,整合资源,全面开展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特制定本技术指导手册。
一、工作目标(一)总目标提高人群对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的认识,为孕产妇提供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的综合防治服务,最大程度地减少因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造成的儿童感染,改善妇女、儿童的生活质量及健康水平。
艾滋病或梅毒治疗和管理
(3)产褥期
—指导产妇服药,按照母亲服药情况儿童尽早服 药,安全处理HIV感染产妇的恶露和排泄物,建议 正确和坚持使用安全套,既预防HIV感染,又可避 孕 —给予新生儿特殊护理,出生后及时清洗 —选择适宜喂养方式,提倡人工喂养,并给予指 导 —做好儿童保健、追踪、早期诊断 —注意乳房的护理,预防和处理乳头疼痛、乳头 皲裂、乳房肿胀、乳腺炎、乳腺脓肿等
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 播项目在临床中的应用
杭州市妇幼保健院
郭利芳
主 要 内 容
一、概述 二、艾滋病感染孕产妇及其所生儿童的治疗及管理 三、梅毒感染孕产妇及其所生儿童的治疗及管理
一、概
述
实施的依据
《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 实施方案》(2011,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 部)
《浙江省卫生厅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 江省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 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浙卫发【2013】232 号)
计划生育门诊发现的HIV感染孕妇,首诊医务人 员应负责对其妊娠终止状况进行追踪随访和确认, 同时提供必要的医学咨询和健康服务。
2、选择继续妊娠
已确认为HIV感染且选择继续妊娠的孕妇,按 《浙江省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 实施方案》进行干预;未进行孕期保健或HIV感染 状态不明的孕妇,在临产时应采用快速法急查HIV 抗体,如检测结果为阳性,应及时对孕产妇及其 所生新生儿给予抗艾滋病病毒预防性用药等干预 措施,同时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确认。如最终 确认结果为阴性,则终止产妇和新生儿的干预性 治疗措施。
(一)HIV感染孕妇 1、选择终止妊娠
已确认为HIV感染的妇女,医务人员应详细分 析其目前的感染状态,并告知继续妊娠可能带来 的后果,自愿选择妊娠结局。在知情同意原则下 及早安排终止妊娠术,以减少并发症的发生。为 决定终止妊娠者提供人工流产服务,给予有效的 避孕方法指导和提供相应的服务。
艾滋病感染孕产妇及所生儿童应用抗病毒药物注意事项及机会性感染的预防
B、首次怀孕时可以起到预防作用
C、继续预防单阳家庭的性传播
D、可以避免停止或重新开始抗病毒用药对妇女健康的影响
3、下列哪一项是复方新诺明预防机会性感染治疗的停用指标(A)
A、出现严重不良反应
B、CD4<200
C、WHO临床IV期
D、口腔念珠菌感染史
4、洛匹那韦/利托那韦(LPV/r克力芝)治疗HIV的用法为(D)
C、关注性伴侣的健康
D、关注母亲的健康
1、艾滋病感染孕产妇及所生儿童的治疗和预防的说法错误的是(D)
A、围产期妇女优选AZT+3TC+LPV\r
B、应特别关注性别差异导致的毒性反应
C、对于之前用过单剂量NVP方案的妇女,应该选择LPV\r
D、对于之前用过单一AZT方案3;方案的优势不含(B)
A、300mg,一日2次,服药与饮食无关
B、600mg,QN,睡前空腹
C、200mg/片,200mgQD14天,然后200mgBid
D、400/100mg(2片),每日两次,可与食物同服
5、HIV阳性孕产妇抗病毒治疗应该综合性的考虑三个原则不包括(C)
A、降低HIV母婴传播率
B、提高婴儿健康水平,提高婴儿存活率
艾滋病、梅毒母婴阻断实施方案
郸妇幼医健东字[2022]18号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实施方案为最大程度地减少因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造成的儿童感染,改善妇女、儿童的生活质量及健康水平,根据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 ㈠总体目标提高人群对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的认识,为孕产妇提供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的认识,为孕产妇提供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的综合防治服务,最大程度地减少因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造成的儿童感染,改善妇女、儿童的生活质量及健康水平。
㈡具体目标1.建立健全适合我乡实际情况的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XX 县第X 医疗 健康服务集团母婴传播工作的管理和服务模式。
2.育龄妇女艾滋病、梅毒和乙肝防治知识知晓率达到85%以上。
3.提供相应服务的人员培训覆盖率达到90%以上。
4.孕产妇孕期和产时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检测率分别达到80%和100%以上,婚前保健人群的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检测率100%。
5.艾滋病感染孕产妇及所生婴儿抗病毒药物应用比例分别达到90%以上。
6.梅毒感染孕产妇接受规范诊疗的比例达到85%以上。
7.艾滋病感染孕产妇所生儿童人工喂养率达到90%以上。
8.艾滋病感染孕产妇所生儿童满18月龄艾滋病检测率达到80%以上,其中6月龄内婴儿HIV感染早期诊断的比例达到60%以上。
9.梅毒感染孕产妇所生儿童接受规范诊疗服务的比例达到90%以上,12月龄随访率达到80%以上。
10.乙肝表面抗原阳性孕产妇所生新生儿注射乙肝免疫球蛋白的比例达到100%。
11.儿童经母婴传播感染艾滋病的报告感染率控制在5%以下。
二、策略(一)开展社会动员,促进广泛参与。
利用媒体宣传、学校教育、社区教育、家庭教育等多种形式,开展群众性艾滋病、梅毒和乙肝防治知识的健康教育。
为感染者及其家庭提供关怀和支持,减少歧视,营造良好的综合防治氛围。
(二)整合服务资源,提高干预效果。
整合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为接受孕产期保健服务的孕产妇提供全面、系统的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的综合干预服务。
HIV感染产妇所生婴儿的用药配制
HIV感染产妇所生婴儿的用药配制
(在没有儿童剂型药物时推荐使用)
AZT(齐多夫定300mg/片):有条件应在制剂室配制
一片药平均分成两份(150mg/半片)→加5%葡萄糖液/蒸馏水15ml(10mg/1ml)→用皮试针(1ml针具)抽取1ml备用→按要求剂量服用→将稀释试剂放在冰箱保存(4度左右)→每次稀释试剂只能使用2~3天。
NVP(奈韦拉平200mg/片):有条件应在制剂室配制
一片药平均分成两份(100mg/半片)→加5%葡萄糖液/蒸馏水10ml(10mg/1ml)→用皮试针(1ml针具)抽取1ml备用→按要求剂量服用;
大人艾滋病治疗方案:任选以下一种方案
孕产妇治疗方案:方案1:(1)服用单剂量NVP 200mg,及AZT 300mg + 3TC 150mg,每天2次,至分娩结束;产后继续服用AZT 300mg + 3TC 150mg,每天2次,连续服用7天。
方案2:服用单剂量NVP 200mg,及AZT 300mg + 3TC 150mg,每天2次,至分娩结束;产后继续服用AZT 300mg + 3TC 150mg,每天2次,连续服用7天。
婴儿预防性治疗方案:
婴儿应在出生后尽早(6~12小时内)开始服用抗病毒药物,可以选择以下两种方案中的任意一种;。
艾滋病感染孕产妇及所生儿童抗艾滋病病毒用药方案
艾滋病感染孕产妇及所生儿童抗艾滋病病毒用药方案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抗病毒药物的应用可分为预防性抗病毒用药方案和治疗性抗病毒用药方案。
对于处于艾滋病临床I期或II期,免疫功能相对较好,CD4+T淋巴细胞计数>350/mm3的艾滋病感染孕产妇,建议采用预防性抗病毒用药方案;对处于艾滋病临床Ⅲ期或Ⅳ期,CD4+T淋巴细胞计数≤350/mm3的艾滋病感染孕产妇,建议采用治疗性抗病毒用药方案。
一、预防性应用抗病毒药物(一)孕产妇预防性应用抗病毒药物1、孕期和分娩时从妊娠14周或14周后发现艾滋病感染后尽早开始服用齐多夫定(AZT)300mg+拉米夫定(3TC)150mg+洛匹那韦/利托那韦(克力芝)(LPV/r)400/100mg,每天2次;或者AZT300mg+3TC150mg,每天2次,依非韦伦(EFV)600mg,每天1次,直至分娩结束。
2、分娩后若选择人工喂养,产妇可在分娩结束后停止抗病毒药物的应用;若选择母乳喂养,产妇持续应用抗病毒药物至停止母乳喂养后1周。
(二)婴儿应用抗病毒药物婴儿可以选择应用以下两种抗病毒药物方案中的任一种。
1、奈韦拉平(NVP)方案:新生儿出生体重≥2500g,服用NVP15mg(即混悬液1.5ml),每天1次;出生体重<2500g且≥Xg,服用NVP10mg (即混悬液1.0ml),每天1次;出生体重<Xg,服用NVP2mg/kg(即混悬液0.2ml/kg),每天1次;至出生后4~6周。
2、齐多夫定(AZT)方案:新生儿出生体重≥2500g,服用AZT15mg (即混悬液1.5ml),每天2次;出生体重<2500g且≥Xg,服用AZT10mg (即混悬液1.0ml),每天2次;出生体重<Xg,服用AZT2mg/kg(即混悬液0.2ml/kg),每天2次;至出生后4~6周。
无论婴儿选择哪种抗病毒药物,都应在出生后尽早(6~12小时内)开始服用。
(三)孕期没有接受HIV检测,临产时才发现艾滋病感染的孕产妇1、选择人工喂养者(1)产妇:服用单剂量NVP200mg,及AZT300mg+3TC150mg,每天2次,至分娩结束;产后继续服用AZT300mg+3TC150mg,每天2次,连续服用7天。
艾滋、梅毒和乙肝感染孕产妇及所生儿童转介制度
艾滋、梅毒和乙肝感染孕产妇及所生
儿童转介服务制度
根据《消除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23-2025)》文件制定本制度。
1.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指定专人负责协调转介工作,各级妇幼保健机构指定专人负责转介相关工作并落实。
2. 在转介服务中严格遵守保密原则,不得暴露转介对象的个人信息。
3. 艾滋病感染产妇所生儿童随访监测过程中确诊为艾滋病感染的,转入抗病毒治疗机构接受抗病毒治疗,满18月龄的确诊儿童转入辖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进行随访管理。
4. 婚前、孕前保健中的未孕艾滋病感染妇女、艾滋病感染者人工终止妊娠后和分娩42 天后的感染孕产妇转入辖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进行随访管理,抗病毒治疗机构接受抗病毒治疗。
5.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感染孕妇在治疗期间,如接诊医疗保健机构不能处理的情况等,填写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感染孕产妇转诊知情同意书、告知书(二联单),孕产妇联交于病人,7日内追踪转诊结果,如转诊成功填写《省IPMTCT阳性个案转介卡与接收回执》上报至辖区妇幼保健机构,转诊失败上报辖区妇幼协调随访。
6.艾滋病感染孕妇、产后未满42 天的产妇及所生未满18 个月的儿童,梅毒/乙肝感染孕妇及其所生儿童在保健随访管理期间跨地区的转介,包括跨县(区)、市(州),辖区妇幼保健机构指定专人通过福建省妇幼信息管理平台转介,跨省转介填写《省IPMTCT阳性个案转介卡与接收回执》通过市妇幼保健院逐级转介。
传染病培训梅毒2021
儿童梅毒感染状况监测和随访
梅毒感染孕产妇 所生儿童自出生 时开始,定期进 行梅毒血清学检 测和随访,直至 排出或诊断先天 梅毒
时间:18个月,3 ,6,9,12, 15,18个月随访1次 ,同时进行非梅毒 螺旋体血清学试验 定量检测和梅毒螺 旋体血清学试验
先天梅毒的诊断:
梅毒感染孕产妇所生儿童符合下列一项可诊断为 先天梅毒。 一、儿童的皮肤粘膜损害或组织标本病原学检查 阳性(病原学检测方法,包括暗视野显微镜 镀 银染色镜检和核酸扩增试验)
传播途径
1、性接触传播 2、垂直传播:妊娠4个月后TP可通过胎盘及脐 静脉由母体传染给胎儿。分娩过程中新生儿通 过产道时皮肤擦伤处可发生接触性感染 3、其他途径
初次接受孕产 期保健的孕妇
当梅毒螺旋体血清 学试验未采用梅毒 螺旋体颗粒凝集试 验(TPPA)且结 果为阳性、非梅毒 螺旋体血清学试验 结果阴性时,需采 用梅毒螺旋体颗粒 凝集试验(TPPA )进行复检。 梅毒感染孕产妇在 治疗随访过程中, 特别是孕晚期或分 娩前,应进行非梅 毒螺旋体血清学试 验定量检测,作为 治疗效果评价和诊 断所生婴儿先天梅 毒的依据。
妊娠期妇女梅毒感染状况的判断及处理
螺旋体试验 非螺旋体试 临床表现 验
判断
处理
+
-
无
既往感染/ 立即给予治
极早期感染
疗
—+
无
非螺旋体试 无需处理
验假阳性
+
+
无
隐性梅毒 立即给予治
疗
+
+
有各期梅毒 一期、二期、 立即给予治
的表现 三期梅毒
疗
梅毒感染孕产妇治疗
一、推荐方案 孕产妇一旦发现梅毒感染,即
HIV感染孕产妇所生儿童综合干预措施
HIV感染孕产妇所生儿童综合干预措施HIV感染孕产妇所生儿童面临许多健康风险,包括艾滋病母亲传播给婴儿的风险以及其他与HIV相关的并发症。
为了减少这些风险,我们需要采取综合干预措施来提高妇女的保健水平、预防HIV传播,以及为HIV感染孕产妇所生儿童提供良好的健康照顾。
以下是一些综合干预措施的介绍:2.艾滋病母婴传播阻断:通过提供抗病毒药物、安全分娩方式和母乳喂养选择等干预措施,可以有效阻断艾滋病母婴传播。
抗病毒药物可以通过妊娠期、分娩和哺乳期的全程预防病毒传播。
3.密切监测和管理:HIV感染孕产妇和所生儿童需要密切监测和管理,以确保他们接收到及时、有效的医疗服务。
监测包括血液检查、抗体检测、病毒载量测定等,以及确保HIV感染孕产妇和儿童获得所需的抗病毒药物治疗。
4.新生儿护理和追踪:HIV感染儿童需要在出生后立即接受HIV抗体检测,并在必要时开始抗病毒药物治疗。
他们还需要密切监测并接受其他必要的医学服务,以确保他们的身体健康和发育。
5.营养支持:HIV感染儿童常常有营养不良的问题,因此,他们需要得到足够的营养支持。
这包括提供均衡的饮食、多种维生素和矿物质的补充,以及适量的蛋白质和能量的摄入。
6.健康教育和心理支持:HIV感染孕产妇和儿童需要接受健康教育和心理支持,以帮助他们应对疾病的影响和挑战。
这种支持可以包括提供关于艾滋病的信息、面对歧视和偏见的技巧以及改善自尊和自我效能感的心理治疗。
7.社区支持:提供支持和协助感染孕产妇和儿童的社区组织和支持网络可以起到重要的作用。
这些组织可以提供医疗和非医疗援助,帮助感染孕产妇和儿童融入社区并提供支持和倡导。
综上所述,HIV感染孕产妇所生儿童需要一系列综合干预措施来减少其面临的健康风险。
通过提供早期妊娠护理、艾滋病母婴传播阻断、密切监测和管理、新生儿护理和追踪、营养支持、健康教育和心理支持以及社区支持等措施,我们可以为HIV感染孕产妇所生儿童提供更好的健康照顾,降低感染风险并提高他们的生活质量。
HIV感染孕产妇的治疗
桂林市妇女儿童医院 杨羞花
HIV/AIDS的诊断标准
• HIV/AIDS的诊断需结合流行病学史(包括 不安全性生活史、静脉毒品史、输入未经 抗HIV抗体检测的血液或血制品史、HIV抗 体阳性者所生子女或职业暴露史等)、临 床表现和实验室检查等进行综合分析,慎 重作出诊断。诊断HIV/AIDS必须是HIV抗体 阳性(经确认试验证实),而HIV-RNA和 HIVp24抗原的检测有助于HIV/AIDS的诊断, 尤其是能缩短抗体“窗口期”和帮助早期 诊断新生儿的HIV感染。
吸引器应该定期消毒,感染艾滋病病
毒母亲所生新生儿及未感染艾滋病病毒母 亲所生新生儿应使用不同的吸引器。
2、脐根部3~5㎝处远距离断脐,交台下助 产士处理,断 脐 后尽快给流动水淋浴5 分钟以上。手法应轻柔,避免损伤新生儿 皮肤和黏膜。 3、新生儿出生后注意保暖。 4、尽快喂药,安排在2次喂奶间喂药较好, 避免呕吐,变于观察。 5、 新生儿脐带处理严格消毒。
孕产妇入院后的处理 1、了解孕产妇感染状态,为下一步的产科处
理提供依据。 2、再次咨询,加强沟通,做好心理护理。 3、注意保密,针对特殊性给预更多的帮助。 4、择期手术。 5、对医务人员的要求
产科干预——安全分娩
1、 阴道分娩
阴道分娩产程处理总原则: 避免产科损伤 性操作;尽量缩短产程;避免强宫缩;缩 短胎膜早破时间。
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用药的原则 1、针对HIV感染进行抗病毒治疗 2、降低母婴传播 3、权衡抗病毒药物对孕产妇、胎儿及新生儿
的影响
• 妊娠妇女进行抗病毒治疗的时机及方案
妊娠前已经明确为HIV感染的妇女的处理
• 1. 妊娠前已经明确为HIV感染的妇女,且该妇女已经开始 服用抗艾滋病病毒药物的,妊娠后继续服用。并签署《选 择妊娠结局知情同意书》,选择是“自愿终止妊娠”,还 是“希望继续妊娠,愿意承担不良后果”。 Nhomakorabea 急性期
三病阻断措施
孕产妇HIV感染抗病毒治疗方案
方案一:齐多夫定(AZT)+拉米夫定(3TC)+洛匹那韦/利托那韦(LPV/r), 方案二:替诺夫韦(TDF)+拉米夫定(3TC)+依非韦伦(EFV)
病母婴传播没有明显作用! 产时避免人工破膜、会阴侧切、产钳、头吸引等创伤操作
产后产妇及新生儿口服抗病毒药物(6小时以内)
03 预防梅毒母婴传播
妊娠期梅毒的治疗方案
推荐方案:
一旦发现感染,即刻开始治疗,可选择以下任意一种药物。
1.苄星青霉素240万单位,分两侧臀部肌内注射,每周1次,连续3次为1个疗程。 (注意规范治疗一定是每周1次,如果不是视为不规范治疗;重新开始)
HBV感染孕产妇干预
➢孕妇产前都需要监测乙肝血清学标志物 ➢出生12小时内联合HBIG和乙肝疫苗是阻断HBV母婴传播的重要措施 ➢孕晚期应用HBIG无预防母婴传播的作用,剖宫产分娩不能减少母婴传播 ➢正规预防后,不论HBeAg阳性还是阴性,都可以进行母乳喂养 ➢对于高病毒载量的孕妇可在知情同意的情况下考虑孕晚期开始抗病毒治疗
谢谢聆听
省市政府2018-2022年出台系列文件:
将预防母婴传播作为刚性要求,实行 “逢妇必问、逢孕必检、逢阳必阻、逢 妇必报”,“发现一例,调查一例,问责一例”
为感染孕产妇及所生儿童提供及时,全程、规范的预防母婴传播服务,在儿童 人群中率先“零艾滋”
医疗机构落实---逢阳必阻
知情选择妊娠结局 孕妇HIV初筛阳性护送转介到XXX市公共卫生临床医疗中心接受孕期保健和母 婴阻断干预一站式服务 拒绝转介由助产服务机构提供服务,感染孕产妇规范服用药物 安全助产及新生儿规范处理,新生儿预防性应用抗病毒药物,可选择人工喂 养和母乳喂养(喂养期间母亲应当坚持服用抗病毒药物)
卫计委:《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实施方案(2015年版)》发布【精品】
卫计委:《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实施方案(2015年版)》发布6月16日,卫计委在其官网上发布了关于全面开展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的通知。
通知内容如下......卫计委要求各地要按照《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实施方案(2015年版)》(以下简称方案),结合本地实际,进一步完善本地具体实施方案并组织落实。
《方案》指出,至2020年底,要实现以下六大目标:1. 孕产妇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检测率达95%以上,孕期检测率达90%以上,提高孕早期检测比例。
2. 艾滋病感染孕产妇抗艾滋病毒用药率达90%以上,所生婴儿抗艾滋病毒用药率达90%以上。
3. 梅毒感染孕产妇梅毒治疗率达90%以上,所生儿童预防性治疗率达90%以上。
4.乙肝感染孕产妇所生新生儿乙肝免疫球蛋白注射率达95%以上。
5. 艾滋病母婴传播率下降至5%以下。
6. 先天梅毒报告发病率下降至15/10万活产以下。
孕期艾滋病检测及服务流程孕产妇梅毒检测及服务流程孕产妇乙肝检测及服务流程《关于全面开展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的通知》的解读一、为什么我国要全面开展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对降低孕产妇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提高出生人口素质,保护妇女儿童健康具有重要意义。
我国2001年启动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试点工作,2010年起整合开展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工作覆盖面不断扩大,各项干预措施逐步得到落实,取得了明显成效。
但是,当前我国艾滋病、梅毒疫情严峻,性传播成为最主要的传播途径,育龄妇女感染者比例和人数不断上升,预防母婴传播工作面临挑战。
同时,由于工作覆盖面有限、孕产妇检测确诊时间晚、干预措施不规范、服务能力薄弱和流动人口管理滞后等问题,近年来我国艾滋病母婴传播率下降缓慢、先天梅毒报告发病率仍处于较高水平。
通过全面开展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广泛开展健康教育和咨询,对所有妊娠妇女孕期尽早进行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检测,为感染孕产妇及所生儿童提供综合的预防干预措施,可以有效减少母婴传播的发生,进一步降低艾滋病母婴传播率、先天梅毒发病率、新生儿乙肝感染率,提高儿童健康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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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滋病感染孕产妇及所生儿童
抗艾滋病病毒用药方案
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抗病毒药物的应用可分为预防性抗病毒用药方案和治疗性抗病毒用药方案。
对于处于艾滋病临床I期或II期,免疫功能相对较好,CD4+T淋巴细胞计数>350/mm3的艾滋病感染孕产妇,建议采用预防性抗病毒用药方案;对处于艾滋病临床Ⅲ期或Ⅳ期,CD4+T淋巴细胞计数≤350/mm3的艾滋病感染孕产妇,建议采用治疗性抗病毒用药方案。
一、预防性应用抗病毒药物
(一)孕产妇预防性应用抗病毒药物。
1.孕期和分娩时。
从妊娠14周或14周后发现艾滋病感染后尽早开始服用齐多夫定(AZT)300mg +拉米夫定(3TC)150mg +洛匹那韦/利托那韦(克力芝)(LPV/r)400/100mg,每天2次;或者AZT300mg+3TC150mg,每天2次,依非韦伦(EFV)600mg,每天1次,直至分娩结束。
2.分娩后。
若选择人工喂养,产妇可在分娩结束后停止抗病毒药物的应用;若选择母乳喂养,产妇持续应用抗病毒药物至停止母乳喂养后1周。
(二)婴儿应用抗病毒药物。
婴儿可以选择应用以下两种抗病毒药物方案中的任一种。
1.奈韦拉平(NVP)方案:新生儿出生体重≥2500g,服用NVP 15mg(即混悬液1.5ml),每天1次;出生体重<2500g且≥2000g,服用NVP 10mg(即混悬液1.0ml),每天1次;出生体重<2000g,服用NVP 2mg/kg(即混悬液0.2ml/kg),每天1次;至出生后4~6周。
2.齐多夫定(AZT)方案: 新生儿出生体重≥2500g,服用AZT 15mg(即混悬液1.5ml),每天2次;出生体重<2500g且≥2000g,服用AZT 10mg(即混悬液1.0ml),每天2次;出生体重<2000g,服用AZT 2mg/kg(即混悬液0.2ml/kg),每天2次;至出生后4~6周。
无论婴儿选择哪种抗病毒药物,都应在出生后尽早(6~12小时内)开始服用。
(三)孕期没有接受HIV检测,临产时才发现艾滋病感染的孕产妇。
1.选择人工喂养者。
(1)产妇:服用单剂量NVP 200mg,及AZT 300mg + 3TC 150mg,每天2次,至分娩结束;产后继续服用AZT 300mg + 3TC 150mg,每天2次,连续服用7天。
(2)婴儿:出生后尽早(6~12小时内)服用单剂量NVP 2mg/kg(即混悬液0.2ml/kg),同时服用AZT 4mg/kg(即混悬液0.4ml/kg),每天2次,至出生后4~6周。
或出生后尽早(6~12小时内)服用NVP,出生体重≥2500g,服用NVP 15mg(即混悬液1.5ml),每天1次;出生体重<2500g且≥2000g,服用NVP 10mg(即混悬液1.0ml),每天1次;出生体重<2000g,服用NVP 2mg/kg (即混悬液0.2ml/kg),每天1次;至出生后4~6周。
2.选择母乳喂养者。
可以选择应用以下两种抗病毒药物方案中的任一种。
(1)产妇:服用AZT+3TC+LPV/r或AZT+3TC+EFV (用法及剂量同上),至停止母乳喂养后1周。
婴儿:出生后尽早(6~12小时内)服用NVP,每天1次,至出生后6周(用量同前)。
(2)产妇:服用单剂量NVP 200mg,及AZT 300mg + 3TC 150mg,每天2次,至分娩结束;产后继续服用AZT 300mg + 3TC 150mg,每天2次,连续服用7天。
婴儿:出生后尽早(6~12小时内)服用NVP,每天1
次,至母乳喂养停止后1周(对于产后才发现的感染产妇,产妇可暂不用抗病毒药物,婴儿采用此方案)。
二、治疗性应用抗病毒药物
(一)孕产妇治疗性应用抗病毒药物。
尽早开始服用AZT 300mg + 3TC 150mg,每天2次,EFV 600mg,每天1次;或者CD4+T淋巴细胞计数<250/mm3时,还可以选择尽早服用AZT 300mg +3TC 150mg +NVP 200mg,每天2次。
(二)婴儿应用抗病毒药物。
婴儿可以选择应用以下两种抗病毒药物方案中的任一种。
1.NVP方案:新生儿出生体重≥2500g,服用NVP 15mg (即混悬液1.5ml),每天1次;出生体重<2500g且≥2000g,服用NVP 10mg(即混悬液1.0ml),每天1次;出生体重<2000g,服用NVP 2mg/kg(即混悬液0.2ml/kg),每天1次;至出生后4~6周。
2.AZT方案: 新生儿出生体重≥2500g,服用AZT 15mg (即混悬液1.5ml),每天2次;出生体重<2500g且≥2000g,服用AZT 10mg(即混悬液1.0ml),每天2次;出生体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