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个税法下工资薪金、年终奖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详尽版)并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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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个税法下工资薪金、年终奖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详尽版)并附新个税法
工资薪金、年终奖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
工资、薪金计算公式:
缴税=全月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
全月应纳税所得额=(应发工资-四金)-个税起征点
实发工资=应发工资-四金-缴税
个税起征点:现行起征点2000元/月;2011年9月1日起,按3500元/月的起征标准算。
案例:如果某人的工资收入扣除三险一金后为7200元,他应纳个人所得税为:(7200—3500)×10%—105=265(元)
年终奖缴纳个税计算公式:
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且获取奖金当月个人的工资所得高于(或等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的以及当月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低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的个税缴税方法。
(1)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且获取奖金当月个人的工资所得高于(或等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的。
计算方法是:用全年一次性奖金总额除以12个月,按其商数对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税率表,确定适用税率和对应的速算扣除数,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计算公式为: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个人当月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个人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全年一次性奖金应分别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例如:一个人的年终奖金为24000元,当月工资为5100元。以24000除以12,其商数2000对应的适用税率为10%,速算扣除数为105,年终奖金应纳税额为:24000×10%-105=2295(元),当月工资、薪金所得应纳税额=(5100-3500)×10%-105=55(元),该纳税人当月共计应纳个人所得税=2295+55=2350(元)。
(2)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且获取奖金当月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低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的。
计算方法是:用全年一次性奖金减去“个人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后的余额除以12个月,按其商数对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税率表,确定适用税率和对应的速算扣除数,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计算公式为: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个人当月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个人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例如:一个人的年终奖金为12000元,当月工资为3000元,则12000-(3500-3000)=11500,以11500除以12,其商数958.33对应的适用税率为3%,速算扣除数为0,年终奖金应纳税额为:11500 ×3%=345(元)。当月工资、薪金所得由于低于3500元的费
用扣除标准,不再缴纳个人所得税。该纳税人当月共计应纳个人所得税345元。
需要注意的是,单位对职工取得的除全年一次性奖金以外的其他各种名目的奖金,如半年奖、季度奖、加班奖、先进奖、考勤奖等,一律与当月工资、薪金收入合并,按税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在一个纳税年度内(12个月),对每一个纳税人,全年一次性奖金计税方法只允许使用一次。
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税计算方法
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应纳税额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成本+费用+损失+准予扣除的税金)
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应纳税所得额=个人承包、承租经营收入总额-每月2000元
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以前适用税率表
级数 全月含税应纳税所得额 全月不含税应纳税所得额 税率% 速算扣除数(元) 说明
1 不超过5千元的
不超过4,750元的
5 0 1、本表含税级距指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的余额。
2、含税级距适用于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不含税级距适用于由他人(单位)代付税款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
2 超过5千元到1万元的部分 超过4,750元至9,250元的部分 10 250
3 超过1万元至3万元的部分 超过9,250元至25,250元的部分
20
1,250 4
超过3万元至5万元的部分 超过25,250元至39,250元的部分 30
4,250
5 超过50,000元的部分 超过39,250元的部分 35 6,750
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适用税率表(2011年9月1日起实施) 级数 全年含税应纳税所得额 全年不含税应纳所得额 税率% 速算扣除数(元) 说明
1 不超过15,000元的
不超过14,250元的
5
0 1、本表含税级距指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的余额。 2、含税级距适用于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
所得。不含税级距适用于由他人(单位)代付税款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
2 超过1.5万元到3万元的部分 超过14,250元至27,750元的部分 10 750
3 超过3万元至6万元的部分 超过27,750元至51,750元的部分 20 3,750 4
超过6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 超过51,750元至79,750元的部分 30
9,750
5 超过100,000元的部分 超过79,750元的部分 35 14,750
劳务报酬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方法
劳务报酬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 1. 每次收入不足4000元的: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每次收入额-800)*20% 2. 每次收入在4000元以上的: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每次收入额*(1-20%)*20% 2. 每次收入额的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0 000元的: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每次收入额*(1-20%)*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劳务报酬所得适用税率表(2011年9月1日起实施)
级数 每次含税应纳税所得额 不含税应纳税所得额 税率% 速算扣除数(元) 说明
1 不超过2万元的
不超过1.6万元的
20
0 1、表中的含税级距、不含税级距,均为按照税法规定减除有关费用后的所得额。 2、含税级距适用于由纳税人负担税款的劳务报酬所得;不含税级距适用于由他人(单位)代付税款的劳务报酬所得。
2
超过2万元到5万元的部分 超过1.6万元至3.7万元的部分 30
2,000
3 超过50,000元的部分 超过37,000元的部分 40 7,000
对劳务报酬所得一次收入畸高的,可以实行加成征收。个人一次取得劳务报酬,其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0000元。对前款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0000元至50000元的部分,依照税法规定计算应纳税额后再按照应纳税额加征五成;超过50000元的部分,加征十成
其它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
稿酬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 1.每次收入不足4000元的: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1-30%)=(每次收入额-800)*20%*(1-30%) 每次收入在4000元以上的: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1-30%)=每次收入额*(1-20%)*20%*(1-30%) 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财产租赁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 1.每次收入不足4000元的: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每次收入额-800)*20% 2.每次收入在4000元以上的: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每次收入额*(1-20%)*20% 财产转让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收入总额-财产原值-合理税费)*20% 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和偶然所得应纳税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 =每次收入额*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