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公司常见会计问题及解决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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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公司会计常遇到的一些常见会计问题及解决方法

1、为什么在建工程已预售的商品房总价款明显大于工程实际投入款时,不能办理在建工程抵押?办理了预售的房屋为何不能做在建工程抵押?

答:本规定主要是为防止房地产开发企业多头套取资金,在建工程已预售的商品房总价款明显大于工程实际投入款时,在建工程的投入已全部由预售收入提供,办理在建工程抵押,对同一资金需求又申请贷款或其他债务融资是不被允许的,当然以前也有个别金融机构和抵押登记部门默认的(或者开发商隐瞒销售行为,预售不登记)。

2、房地产测绘所在工程进度至正负0线后,即可做在建工程测绘。而评估事务所在结构封顶后才可做整个工程的抵押价值评估报告。测绘和评估都是在建工程抵押所必须进行的环节,那企业进行在建工程抵押贷款的最早和最佳时点是?

答:在建工程抵押或转让最早时点应为项目投入达到25%时,在此之后,预售之前就是办理抵押贷款的最佳时间了。当然预售后,也可以办理在建工程抵押,但在建工程已预售的商品房总价款明显大于工程实际投入款时,不能办理在建工程抵押。

关于在建项目抵押的条件,法律未做明确规定。但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一般认为在建项目抵押必须满足以下几种条件:

⑴已经交付全部土地出让金,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

⑵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明确规定在建工程抵押合同应载明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以及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三证的编号。

⑶在建工程,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才具有了可转让的属性,满足抵押法定要求。

⑷在建项目与土地使用权必须同时抵押。

3、为项目贷款发生的测绘费、保险费、评估费等放在开发间接费中,不是很理解。费用的发生因与借款直接相关放在财务费用中资本化不妥吗?

答:为项目贷款发生的测绘费、保险费、评估费等为借款的辅助费用,新会计准则对借款辅助费用资本化也有规定:

“第十条专门借款发生的辅助费用,在所购建或者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之前发生的,应当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予以资本化,计入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成本;在所购建或者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之后发生的,应当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一般借款发生的辅助费用,应当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进入开发间接费比较好,因为在一家金融机构融资不成功,也发生类似费用,而且类似费用

发生后产生的成果还可以用于其他金融机构融资。

4、销售推广费中的分类中媒体广告费、广告制作费、展位费及展台搭建费、户外发布费、围墙彩绘费、宣传费、灯箱制作费、展板制作费和楼书印刷费等,按税务口径划分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是哪几项?

答:广告费包括媒体广告费、户外发布费,展位费及展台搭建费作为展览费,其他应归入宣传费。业务宣传费是企业开展业务宣传活动所支付的费用,主要是指未通过媒体的广告性支出,包括企业发放的印有企业标志的礼品、纪念品等;

广告费则是企业通过媒体向公众介绍商品、劳务和企业信息等发生的相关费用。

5、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是否在“管理费用”和“销售费用”下皆可设置核算?

刊登招聘广告发生的广告费用可否放在管理费用其他人本成本中核算?

答:房地产企业为销售房产所做的广告和宣传计入销售费用,而为整个企业做的形象广告和整体宣传可以进管理费用,但实务往往对此不加明确区分,全部计入销售费用。刊登招聘广告发生的广告费用应该放在管理费用其他人本成本中核算。

6、对于员工上下班的交通费补贴,由个人拿交通费发票按月来报销,应付福利费核算,这涉及应交个人所得税问题吗?

答:应该说这是目前多数公司的报支交通费补贴的方法,但不应从应付福利费列支,直接进入费用。

7、计提折旧以前年度都是按3%残值率,计算的折旧。现在按照5%的残值率计算折旧,该如何帐务处理?

答:税法对企业固定资产残值比例未做规定,由于调整不影响计税不用说明。

8.把会所作为售楼处,会所的装修费用和工程施工费用是放在“建筑安装施工费“还是在”公共配套设施费“核算?

在公共配套设施中核算的“会所”等设施,需要核算的内容包含些什么?

答:把会所作为售楼处,理论上是会所的临时用途,按会所(公共配套设施)核算:(1)属于非营利性且产权属于全体业主的,或无偿赠与地方政府、公用事业单位的,可将其视为公共配套设施,其建造费用按公共配套设施费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2)属于营利性的,或产权归开发企业所有的,或未明确产权归属的,或无偿赠与地方政府、公用事业单位以外其他单位的,应当单独核算其成本。除开发企业自用应按建造固定资产进行处理外,其他一律按建造开发产品进行处理。

按售楼处核算则看其是否能够单独作为成本对象进行核算,而分别作为自建固定资产或开发产品核算,兼作售楼处的会所如果属于(2)类,则无矛盾。

但如果无产权,为业主共有则应该核算在公共配套设施费项下。

在公共配套设施中核算的“会所”等设施,需要核算的内容主要是配套设施建造成本,很多企业将配套设施专门作为一项开发产品核算其成本,然后分摊计入不同开发产品的开发成本项下的公共配套设施费。

9.房屋实测报告的“房屋建筑总面积”是不是等于“可售产品的销售面积”+“公建面积(公共绿化占地面积)”?(实测报告上可售面积指的是“住宅”)

答:根据《房产测量规范》房屋实测报告的房屋建筑总面积包括:房屋套内建筑面积和房屋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

10. 基础设施费的中绿化的核算内容,是否仅指建造绿化的工程费用?绿化的面积不在建筑面积计算范围吧?

答:绿化占地不分摊土地成本,绿化不形成建筑物,不应纳入建筑面积计算。

11.把最终的产品分为“可售产品”和“不可售产品”,“可售产品”主要指的是住宅、办公楼、商业;

“不可售产品”主要为公共配套设施项目如会所、人防工程、自行车蓬、锅炉房、派出所等。

把“公共园林工程”作为单独的“不可售产品”是否合理?

个人认为“公共园林工程”作为基础设施费,不必要作为一产品来核算?

答:公共园林是基础设施费核算的,可以在基础设施费项下单设子目,归集总费用,只是核算项目。

12.发放的销售奖金通过”营业费用-奖金”科目直接核算,不经过“应付工资”,单位其他工资等核算都记入“管理费用”这样妥否?

答:属于核算不规范。

13.看了知名房企成本控制表,把成本项目分为前期费用,社区管网,园林绿化费这和现行的会计制度分类不同,实际操作中这样分合理否?

税务的口径也是以企业会计制度为准的?另外这个成本控制表怎么和目前账务系统做到对接做到信息口径一致方便开展管理工作?

答:可以解释的是,该分类只是企业的一种选择,有些公司将基础设施费中比较重要、控制难度大的项目单独提升为一级子目,这是会计制度所允许的,象这里的社区管网,园林绿化费均是从基础设施费中单列出来;再有将建安工程费分解为多个一级子目(主体建安工程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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