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大唐集团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包工程安全管理规定(doc 3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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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大唐集团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包工程安全管理规定

(大唐新能源制〔2010〕39)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中国大唐集团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能源公司)电力生产发包工程安全管理工作,保障员工生命和公司财产安全,依据《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电力生产发包工程安全管理规定》、《中国大唐集团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新能源公司的电力生产工作应充分挖掘、利用本公司自身的人力和设备资源来完成。确需要利用公司外人力资源的,必须采用对外发包工程的方式,严禁直接雇佣劳务用工。

第三条新能源公司对外发包工程必须由各分子公司统一管理,发包给具有安全资质和条件的单位,严禁发包给任何个人,严禁以风场、班组或职能部门的名义对外发包工程。

第四条对外发包工程必须依法签订工程承包合同。对外发包工程安全监督管理必须到位,严禁以包代管、以罚代管。

第五条发包工程安全管理基本要求:谁发包、谁负责安全管理;谁使用、谁负责安全监护;为谁服务,谁负责安全监督。

第六条对外发包工程严格执行电力生产发包工程安全管理规定,有安全隐患的施工队伍不准进入现场;有安全隐患的人员不得进

入现场;有安全隐患的施工机械不准进入现场;有安全隐患的工程设备不准进入现场;有安全隐患的材料不准进入现场;有安全隐患的施工措施不准审批实施;有安全隐患的区域不准开放施工。

第七条未经新能源公司批准,任何分子公司或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向有关单位(企业)提供劳务,否则发生的责任事故及人身伤害,追究相关领导和人员责任。

第八条本规定适用于中国大唐集团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系统各单位。

第九条定义和术语

(一) 电力生产工作

指发电、输变电、电力检修、电力试验、电力建筑等有关的生产性工作,如电力设备(设施)的运行、检修维护、施工安装、试验、生产性管理工作以及电力设备的更新改造、安装、检修和试验等工作。

(二) 工程发包

指建设单位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通过采用公告或邀请书等方式提出项目内容及其条件和要求,约请有兴趣参与竞争的单位按规定条件提出实施计划、方案和价格等,再采用一定的评价方法择优选定承包单位,最后以合同形式委托其完成指定工作的活动。

(三) 转包

指承包单位承包建设工程后,不履行合同约定的责任和义务,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给他人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给其他单位承包的行为。

(四) 分包

指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承包建设工程后,将其承包的某一部分工程或某几部分工程,再发包给其他承包人,与其签订承包合同项下的分包合同。

(五)发包方

指将我公司生产或经营、管理过程中的某一个或几个环节,以合同约定方式委托给其他专门或专业公司来完成的单位。

(六)承包方

指与发包方直接签订施工(劳务)合同的专门或专业公司。

(七)分包方

指持有营业执照,具有法人资格,实行经济独立核算,独立承担工程施工的某一部分,并与承包方直接签订施工合同专门队伍或专业公司。

(八)临时工

指与企业的雇佣合同期2年以下(不含2年)或无固定工作岗位的外来用工人员。

(九) 项目监护单位

指发包方指定的工程项目安全施工的具体负责单位。

(十)工程安全协议书

指工程的业主(发包人)与施工的承包人之间达成的以实施工程为合同内容的权利和义务关系的协议。

第二章职责

第十条发包方的(安全)职责

(一)发包承办部门的职责:

1.审查承包方的业务资质和条件;

2.与承包方签订工程合同并附带《工程安全协议书》;

3. 审批承包方制定的“三项措施”(施工安全的组织措施、安全措施和技术措施),对重大施工项目需经发包方总工程师或生产副职审批;

4.负责向承包方负责人、工程安全负责人和工程技术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5.审查承包方人员、工器具及安全防护用品是否符合施工(改为国家)的要求;

6.根据工作需要,协助承包方办理工作票手续,或指派现场监护人;

7.解决和协调发包工程的重大问题和疑难问题;

8.监督检查现场安全施工情况,查禁违章;

9.组织(改为配合)有关单位对发包工程进行验收,并办理(改为在字)工程结算手续上签字(增加);

10.发生事故后,组织调查和分析,填报相关的事故报告表;

11.监督检查承包方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

(二)安全监察部门的职责:

1.负责发包工程的生产、基建、扩建、改建等安全管理;

2.编制和修订发包工程安全管理规定;

3.审查承包方的安全资质和条件;

4.与承包方签订《工程安全协议书》,作为工程合同附件;

5.负责向承包方负责人、工程安全负责人和工程技术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6.审查承包方人员、工器具及安全防护用品是否符合施工的要求;

7.审核承包方制定安全施工的组织措施、安全措施、技术措施;

8.对承包方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组织学习《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等有关文件,并考试;

9.负责审批安全保证金的收取和退还手续;

10.负责(改为配合)办理开工申请单手续;

11.负责办理《生产现场准入证》手续;

12.负责审批承包方施工人员的工作票负责人;

13.解决和协调发包工程的重大安全问题;

14.监督检查现场安全施工情况,查禁违章;

15.参加发包工程的验收工作;

16.发生事故后,组织调查和分析,填报相关的事故报告表;

17.监督检查发包工程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

18.负责办理《生产现场准入证》,建立发放档案;

(三) 风场的职责:

1.负责生产现场的安全管理;

2.负责向承包方施工人员交待现场危险因素及注意事项;

3.审查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正确完备,办理工作票许可手续;

4.负责布置、检查、监督(增加)现场安全措施,确保落实到位;

5.监督检查现场安全施工情况,查禁违章行为;

6.解决和协调现场施工中存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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