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医疗技术人员资质准入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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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人员准入管理制度

医疗人员准入管理制度

医疗人员准入管理制度医疗人员准入管理制度是指对医疗行业从业人员进行准入资格的管理制度。

该制度是保障医疗行业安全、有效运行的重要环节,旨在确保医疗人员具备足够的专业知识和技能,以提供高质量的医疗服务,保障患者的安全和权益。

首先,医疗人员准入应具备相关的学历和专业背景。

医疗行业的从业人员必须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例如医学、护理、药学等专业的学历和背景。

这是保证医疗人员具备基本的医学知识和技能的前提条件,也是保障医疗质量和患者安全的基础。

其次,医疗人员准入还应考核从业人员的专业能力。

通过考试、评估和面试等形式,对医疗从业人员的专业知识和技能进行全面评估。

这样可以筛选出最有能力的医疗人员,提高医疗服务的质量和水平。

此外,医疗人员准入管理还应注重道德伦理的评估。

医疗从业人员应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伦理观念,以保证他们能够正确理解和履行医疗职业的职责。

医疗从业人员要经过道德伦理方面的培训和考察,才能获得相应的准入资格。

同时,医疗人员准入管理还应进行专业素质的培训和学习。

医学科技不断发展,医疗知识也日新月异,医疗从业人员应不断更新自己的知识,掌握最新的医学技术和治疗方法。

通过定期的学术培训和临床实践,医疗从业人员可以不断提高自己的专业水平,为患者提供更好的医疗服务。

最后,医疗人员准入管理还应加强职业监督和责任追究。

对于违反法律法规、损害患者权益的医疗从业人员,应及时予以惩处,并追究其相应的法律责任。

通过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和监督,可以有效防止医疗从业人员的违法违规行为,保障患者的权益。

综上所述,医疗人员准入管理制度是保障医疗行业运行的重要环节。

通过对医疗从业人员进行准入资格的严格管理,可以确保医疗从业人员具备足够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提供高质量的医疗服务,保障患者的安全和权益。

医疗人员准入管理制度的健全与完善,对于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水平,推进医疗事业的良性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XXX医护人员技术能力准入及授权制度、程序

XXX医护人员技术能力准入及授权制度、程序

XXX医护人员技术能力准入及授权制度、程序XXX医护人员独立上岗资格、技术能力准入授权管理制度为了加强XXX管理与持续改进,提高医师素质,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根据XXX《重症医学科建设与管理指南》,落实XXX医师资格、注册护士独立上岗与技术能力授权管理,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工作制度及流程。

一、本制度包含XXX医护人员上岗资格要求、技术能力准入及授权、高风险诊疗操作技术考核及授权制度。

二、XXX医护人员必须经过严格的专业理论和技术培训并考核合格。

三、医师与护士为危重病人进行诊疗操作须承担极大地风险,为确保诊疗操作质量与病人安全,实行诊疗操作的资格许可授权制,减少诊疗操作的风险性。

四、诊疗、护理操作资格的许可授权范围,应当包括所有进行本诊疗操作的执业医师与注册护士。

无操作权的个人,除非在有正当理由的紧急情况下,不得从事诊疗操作。

五、医院对需要资格许可授权的诊治操作项目有明确的规定,应是那些操作危险性大、易于发生并发症的项目,每项具体诊治/护理操作项目都有操作常规,制度、考评标准。

六、由医疗、护理管理职能部门负责建立相应的资格许可授权程序与机制。

由医疗、护理管理职能部门与专业人员组成考评组织。

提供需要资格许可授权的诊治操作项目的操作常规与考评标准,并实施培训与教育。

7、应当结合操纵者的理论程度和实际操纵技能,对其闇练掌握程度进行认定。

八、一切资格评价材料都应当是可信任的,是书面的、详细的,并能随时可查。

九、诊疗操作的资格许可授权实施动态管理,至少每二年复评一次,当出现下列情况,则应当取消或降低其进行操作的权力。

(1)达不到操纵许可授权所必需资格认定的新标准者。

(2)对操作者的实际完成质量评价后,经证明其操作并发症的发生率超过操作标准规定的范围者。

(3)在操纵过程当中明显或屡次违反操纵规程。

十、医师掌握关键项目及技术能水平的基本标准要求:(一)掌握重症患者重要器官、系统功能监测和支持的理论与技能,掌握复苏和疾病危重程度的评估方法;对以下涉及脏器功能及生命的异常信息具有足够的快速反应处理能力:1、休克、呼吸功能衰竭2、心功能不全3、严重心律失常4、急性肾功能不全5、中枢神经系统功能障碍6、严重肝功能障碍7、胃肠功能障碍与消化道大出血8、急性凝血功能障碍9、严重内分泌与代谢紊乱10、水电解质与酸碱平衡紊乱11、肠内与肠外营养支持12、镇静与镇痛13、严重感染14、多器官功能障碍综合症15、免疫功能紊乱。

卫生技术人员执业资格审核与执业准入管理制度

卫生技术人员执业资格审核与执业准入管理制度

卫生技术人员执业资格审核与执业准入管理制度为了进一步规范医院卫生技术人员执业资格审核与执业准入管理工作,依法执业,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一、医师类人员资格审核与准入管理规定(一)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

(二)医务科负责审查医师资质,未取得执业医师资格及未在我院注册者不得在我院独立从事医疗工作。

(三)严格遵守医师执业范围,不得超范围执业,不得越级开展医疗技术,不得擅自开展未经审批的医疗技术,不得应用已经淘汰或终止的医疗技术。

(四)对取得医师资格证的人员,须将相关资料及时上报医务科,经医务科审核后,按照相关要求为其办理注册手续并授予处方权。

《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医务科扫描留档。

(五)对新入职有执业资格证的人员,应由本人向医务科提出书面申请,填报医师注册或变更注册材料,办理执业变更手续。

经本人申请,科室考评小组及科主任同意后报医务科授权处方权,方能单独执业。

(六)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人员不得独立执业,必须在本院执业医师指导下从事各项医疗活动。

(七)特殊检查岗位的执业医师,经3-6个月的本专业岗位技术培训,具备特殊检查诊断报告能力者,由本人提出申请,经科室签署意见后报医务科审查,分管院长同意后授权独立出具和解读诊断报告的资格。

二、护理类人员资格审核与准入管理规定(一)严格按照《护士条例》执行护士注册执业管理。

护理部负责本院护士注册管理工作,严格审查护士资质。

(二)未取得护士执业资格者及未注册在我院者均不能独立从事护理工作。

(三)严格遵守护士执业范围,严谨超范围执业。

(四)从事护理工作的注册护理人员,必须自己遵守《护士条例》及《护士执业注册管理办法》有关规定。

(五)对新进我院有执业资格的护理人员,在办理首次注册或变更执业注册后方能独立执业。

调入科室后根据其实际业务能力试用1至3个月,经科室考核确定能胜任本科室业务工作的,由科室出具意见后报护理部备案。

(六)注册护士在特殊护理岗位工作必须经过相应岗位技能培训后方可上岗。

医疗技术分级与人员准入授权管理制度

医疗技术分级与人员准入授权管理制度

医疗技术分级与人员准入授权管理制度为加强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根据《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二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2012年版)》的有关要求,结合医院实际,特制定医院医疗技术分级与人员准入授权管理制度及流程。

一、范围(一)医疗技术:指医院获准开展的非限制类、限制类、特殊级医疗技术项目。

医院对医疗技术实行分类,分级管理。

未经上级卫生行政部门或医院管理部门同意的技术项目,以及国家卫生计生委废除或者禁止使用的医疗技术,任何科室和个人均不得自行开展。

(二)人员:依法获得相应资质,在医院执业的医师和护理人员,以及有相应毕业学历和职称的检验、药剂、康复、影像等专业技术人员。

二、医疗技术分级管理(一)各医疗、医技科室应当依据技术项目的风险性和难易程度等因素,结合科室实际,对技术项目实行分级管理,可参照手术分级标准对科室医疗技术进行分级,建立医疗技术分级目录。

各医疗、医技科室应当根据科室实际,确定科室高风险医疗技术目录(含手术),并对高风险技术项目严加控制,定期评估高风险技术项目的实施效果并加以改进。

各医疗、医技科室应将科室开展医疗技术报医务科备案。

高风险医疗技术目录单独列报。

(二)医务科对各医疗、医技科室提交的医疗技术目录进行汇总整理、审核,并提交医院学术委员会审查、决定。

(三)医院学术委员会的决议经院办公会审核通过后由各医疗、医技科室执行。

医务科负责监督、落实。

三、授权准入与审批流程(一)医院学术委员会负责对申请开展医疗技术操作的人员进行资格授权与再授权,医务科和护理部分别负责对申请医疗技术准人的医(技)师和护理人员进行审核与日常监管。

(二)授权准入条件:凡卫生行政部门规定应持有相应资质的各类技术,医院医护人员需取得相应的准入资质后方可独立开展该技术,并符合国家、省卫生计生委颁布的相应管理规定;卫生行政部门未规定其他准入资格要求的,应为在医院有执业资格的人员。

(三)授权时间:新入院员工依据培训考核结果、相应执业资质的获取情况,医院定期组织考评、授权。

医疗技术分级与人员准入授权管理制度(1范本)

医疗技术分级与人员准入授权管理制度(1范本)

医疗技术分级与人员准入授权管理制度1. 引言医疗技术的发展对于提高诊疗质量、促进医疗服务创新具有重要作用。

然而,不合理的医疗技术应用可能会引发各种风险和问题,为了保障患者的安全和医疗质量,各医疗机构需要建立医疗技术分级与人员准入授权管理制度,对医疗技术进行合理分类,并确保相关人员具备相应的资质和技能。

2. 医疗技术分级医疗技术分级是对医疗技术进行分类的基础,能够清晰地界定医疗技术的风险等级,根据风险等级来确定技术的使用条件和人员的准入要求。

医疗技术的分级应该考虑技术的复杂性、风险性、专业性等因素。

一般而言,医疗技术可以分为几个等级:•一级:低风险、简单操作的医疗技术,可以由一般医务人员进行操作。

•二级:中等风险、较为复杂的医疗技术,需要具备一定专业知识和经验的医务人员进行操作。

•三级:高风险、高度复杂的医疗技术,需要具备较高专业水平和丰富经验的医务人员进行操作。

•四级:极高风险、极度复杂的医疗技术,需要具备最高专业水平和丰富经验的医务人员进行操作,并且需要经过专门的准入考核。

医疗技术分级的目的是为了确保医疗技术的安全运用,降低患者受到的技术风险,保障医疗质量的提高。

3. 人员准入授权管理制度人员准入授权管理制度是指对从业人员进行准入资格认定和授权管理的制度。

根据医疗技术的分级,确定不同技术水平人员的准入条件和资质要求,并进行相应的考核和批准。

医疗机构应建立完善的人员准入授权管理制度,并按照制度的要求进行操作。

3.1 人员准入条件不同级别的医疗技术对从业人员的要求不同,人员准入条件应符合原则:•一级技术:一般要求从业人员具备医学基础知识和基本操作技能。

•二级技术:要求从业人员具备相关专业学历或培训经历,并通过相应的技能考核。

•三级技术:要求从业人员具备相关专业学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并通过专业技能考核。

•四级技术:要求从业人员具备最高级的专业学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并通过严格的技能考核。

3.2 人员准入考核与批准流程医疗机构应设立专门的人员准入考核与批准机构或委员会,负责对申请准入的从业人员进行评估和考核,确保其具备相应的资质和技能。

医疗技术准入制度

医疗技术准入制度

为加强医疗技术管理,促进卫生科技进步,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保障人民身体健康,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度定本医疗技术准入制度。

一、凡引进我院尚未开展的新技术、新项目,均应严格遵守本准入制度。

新医疗技术分为以下三类:1.探索使用技术,指医疗机构引进或者自主开辟的在国内尚未使用的新技术。

2.限制度使用技术(高难、高新技术),指需要在限定范围和具备一定条件方可使用的技术难度大、技术要求高的医疗技术。

3.普通诊疗技术,指除国家或者省卫生行政部门规定限制度使用外的常用诊疗项目,具体是指在国内已开展且基本成熟或者彻底成熟的医疗技术。

二、我院鼓励研究、开辟和应用新的医疗技术,鼓励引进国内外先进医疗技术;禁止使用已明显落后或者再也不合用、需要淘汰或者技术性、安全性、有效性、经济性和社会伦理及法律等方面与保障公民健康不相适应的技术。

三、医院由医务科牵头成立医院新技术管理委员会(由医院主要专家组成) 及科室医疗新技术管理小组(由科室主任及专家 3-5 人组成),全面负责新技术项目的理论和技术论证,并提供权威性的评价。

包括:提出医疗技术准入政策建议;提出限制度使用技术项目的建议及相关的技术规范和准入标准;负责探索和限制度使用技木项目技术评估,并出具评估报告;对重大技术准入项目实施效果和社会影响评估,以及其他与技术准入有关的咨询工作。

四、医疗技术准入条件及审核程序(一)医疗技术准入条件1.我院严格规范医疗新技术的临床准入制度,凡引进我院尚未开展的新技术、新项目,首先须由所在科室进行可行性研究,在确认其安全性、有效性及包括伦理、道德方面评定的基础上,本着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指导临床实践,同时要具备相应的技术条件、人员和设施,经科室集中讨论和科主任允许后,填写“新技术、新项目申请表”交医务科审核和集体评估。

2.科室新开展普通诊疗技术项目只需填写“申请表”向医务科申请,在我院《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范围内的,由医务科组织审核和集体评估;新项目为我院《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范围外的,由医务科向省卫生厅申报,由卫生厅组织审核,医务科负责联络和催促执业登记。

重症医学科有医护人员资格、技术能力准入及授权管理的相关制度及程序

重症医学科有医护人员资格、技术能力准入及授权管理的相关制度及程序

重症医学科有医护人员资格、技术能力准入及授权管理的相关制度及程序重症医学科是医院中最为重要和复杂的科室之一,负责救治危重病患者。

为了确保重症医学科的医护人员具备必要的资格和技术能力,以提供高质量的医疗服务,医院需要建立相关的准入及授权管理制度和程序。

一、医护人员资格准入管理1. 学历要求:医疗机构要求重症医学科的医生必须具备相关专业的本科或以上学历,且必须通过国家承认的医学考试获得医师资格证书。

2. 岗位培训:新进入重症医学科的医生需要进行一定的岗前培训,包括重症医学科的基本理论知识、操作技能等方面的培训,并通过相应的考核。

3. 经验要求:医院要求重症医学科的医生必须具备一定的临床经验,特别是在急诊和重症监护领域有一定的工作经验。

二、技术能力准入管理1. 专业技能考核:医院会对重症医学科的医生进行专业技能考核,包括对其在急救、危重病患者救治、呼吸机操作等方面的技能进行评估。

2. 临床操作能力:医院要求重症医学科的医生必须熟练掌握各种临床操作技能,如中心静脉导管置入、动脉插管、颈内静脉插管等,并能够独立进行操作。

3. 团队协作能力:医院注重重症医学科医生的团队协作能力,要求其能够与其他科室的医生、护士等进行有效的沟通和协作,提供全方位的护理服务。

三、授权管理1. 授权程序:医院会对符合资格和能力要求的医护人员进行授权,授权程序包括提交申请、审核资格和能力、参加面试或考核等环节。

2. 授权范围:授权范围根据医护人员的实际情况确定,包括是否具备独立执业、是否具备开展特殊技术操作等权限。

3. 授权期限:授权期限根据医护人员的工作表现和发展需求确定,一般为一年或两年,并在到期前进行续授权评估。

以上是关于重症医学科有医护人员资格、技术能力准入及授权管理的相关制度及程序。

通过这些制度和程序,可以确保重症医学科的医护人员具备必要的资质和能力,提高重症患者的救治效果,保障患者的生命安全。

同时,这也对医院提供高质量的医疗服务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医院卫生技术人员执业资格审核执业准入管理制度范本

医院卫生技术人员执业资格审核执业准入管理制度范本

医院卫生技术人员执业资格审核执业准入管理制度范本一、目的为了规范医院卫生技术人员的执业资格审核和执业准入管理工作,提高医疗服务的质量和水平,确保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医院内所有涉及卫生技术的工作人员,包括但不限于医技科室的医技人员、护理人员等。

三、执业资格审核1. 医院将委托具备相关资质的部门对卫生技术人员的执业资格进行审核,审核内容包括相关证书、学历、职称等材料的真实性核查。

2. 卫生技术人员应提供完整和准确的个人信息资料,并有义务配合审核工作的进行。

3. 审核结果应当及时向医院管理部门报告,并进行备案存档。

四、执业准入管理1. 审核通过的卫生技术人员方可参与医疗工作,一经发现存在造假、欺骗等行为,将取消其执业资格,并依法处理。

2. 卫生技术人员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规范,严格按照医院相关规定开展工作。

3. 医院将定期对卫生技术人员的执业情况进行评估,存在不符合规定的情况应及时制止并纠正。

五、附则1. 所有卫生技术人员都有义务配合医院管理部门的工作,接受必要的培训和考核。

2. 对于执业过程中的违规行为,医院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惩罚,严重者将报请相关部门并追究法律责任。

3. 本管理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并适用于全院范围内的卫生技术人员。

以上内容即为《医院卫生技术人员执业资格审核执业准入管理制度范本》,希望各位卫生技术人员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共同维护医疗服务的正常秩序和良好形象。

愿我们的医疗工作更加专业、高效,为患者提供更加优质的服务。

医药人员资质管理制度

医药人员资质管理制度

医药人员资质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医药人员的资质管理,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保障患者权益,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管理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内的所有医药人员,包括医师、护士、药剂师等。

三、资质要求1.医师:须持有有效的执业医师证书,且在相关专业领域具有丰富的临床经验。

2.护士:须持有护士执业证书,且具备相关技能和知识。

3.药剂师:须持有药剂师执业证书,且具备相关药学知识和临床经验。

四、资质审核1.医院将定期对医药人员的资质进行审核和评估,确保其持证上岗。

2.对于新聘用的医药人员,需进行资质审核和培训,培训内容包括医疗知识、法律法规等。

五、培训考核1.医院将定期开展医药人员的培训工作,包括技能培训、专业知识培训等。

2.培训结束后,需进行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六、奖惩措施1.对于表现优秀的医药人员,医院将给予相应的奖励和荣誉。

2.对于不遵守规定、工作不认真负责的医药人员,将进行处理,甚至开除。

七、监督检查1.医院将建立监督检查机制,对医药人员的工作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

2.对于发现的问题,医院将及时解决,并追究相关责任。

八、法律责任1.医药人员需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如违反有关规定,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医院将配合相关部门对医药人员的违法行为进行调查和处理。

九、其他1.医药人员需遵守医院的规章制度,确保医疗服务质量。

2.对于患者投诉的问题,医药人员需及时处理,保障患者权益。

经制度制定人员讨论通过,将于规定时间开始执行。

以上为医药人员资质管理制度的内容,希望医药人员们能够严格遵守并履行职责,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保障患者权益。

卫生技术人员执业资格审核与执业准入相关规定

卫生技术人员执业资格审核与执业准入相关规定

卫生技术人员执业资格审核与执业准入相关规定Company number:【0089WT-8898YT-W8CCB-BUUT-202108】卫生技术人员执业资格审核与执业准入相关规定一、医师、医技类人员资格准入管理制度1、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制定的《中医师、士管理办法(试行)》执行医师注册执业管理。

2、医务科严格审查医师资质,未取得医师执业资格者及未经医师执业注册者不得独立从事医疗工作。

3、严格遵守医师执业范围,严禁超范围执业;严格执行医疗技术准入与手术分级管理制度,严禁越级开展手术。

4、对取得医师资格证的人员,须将相关资料及时报人事科,人事科签字审核后,医务科为其办理注册手续并授予处方权,《执业医师证书》、《医师资格证书》交人事科留档。

5、对新调入我院有执业资格的人员,必须在报到工作前先办理执业变更手续,再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科室签具意见后报医务科授予处方权后,方能独立执业。

6、新分配来院并取得了医师资格的研究生,须按程序进行医师执业注册,申请处方权。

7、已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人员,必须在执业医师指导下从事各项诊疗活动,不能独立执业。

8、医技人员必须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资格,经科室考核合格后书面报送医务科,在审核同意备案后方可独立执业和出具相关检查报告。

二、护理类人员资格准入制度1、严格按照《护士条例》执行护士注册执业管理。

护理部负责本院护士注册管理工作,严格审查护士资质。

2、未取得护士执业资格者及未经护士执业注册者均不得独立从事2 护理工作。

3、严格遵守护士执业范围,严禁超范围执业。

4、从事护理工作的注册护理人员,必须自觉遵守《护士条例》有关规定。

遵照执行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5、对新进我院有执业资格的人员,在办理首次注册或变更执业注后,方能独立执业。

调入科室根据其实际业务能力试用1至3个月,经科室考试、考核确定能胜任本科室业务工作的,由科室出具意见后报护理部备案。

县级综合医院医疗技术准入制度

县级综合医院医疗技术准入制度

县级综合医院医疗技术准入制度
根据《XX省医疗技术准入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制度的要求,结合本院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1、医疗技术准入适用于新开展的诊疗技术(是指在本市颁布的范围内首次应用于临床的诊断和治疗技术;本区、本院以前未有开展,需要在限定范围和具备一定条件方可使用,其技术难度大、技术要求高的诊疗技术)在本院的开展。

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准入应当遵循科学、安全、先进、合法以及符
合社会伦理规范的原则。

2、医院鼓励科室、个人研究、开发和应用新的医疗技术,鼓励引进国内外先进医疗技术;禁止使用已明显落后或不再适用,需要淘汰或技术性、安全性、有效性、经济性和社会伦理及法律等方面与保障公民健康不相适应的技术。

3、申请开展新技术的科室,应当向医务科或主管院长提交下列材料:
1)项目申请书;
2)可行性研究报告;
申请开展新技术临床试用的还需提供国内外检索报告及技术资料,
其中涉及医疗器械、药品的,还应当提供相应的批准文
件。

4、医务科接受申请后应汇同医院领导及院内专业组专家意见,予以批复,如需上级卫生行政部门批复的,提交申请材料向一级卫生行政部门申请。

5、新技术临床试用期间,医务科及科室协同跟踪评估,逐步建立准入标准和应用规范。

6、医院可以按照《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核准的诊疗科目,开
展相应常规技术的临床应用。

7、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立即暂停临床应(试)用:
1)发生重大医疗意外事件的;
2)可能引起严重不良后果的;
3)技术支撑条件发生变化或者消失的。

最新医疗技术准入和分类管理制度

最新医疗技术准入和分类管理制度

最新医疗技术准入和分类管理制度为促进我院持续发展,提高学科整体医疗技术水平,进一步规范新技术、新项目的申报和审批流程,完善新技术项目的临床应用质量控制管理,保障医疗安全,提高医疗质量,根据卫生部〔2009〕18号《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试用)》文件精神,结合我院的实际,特制定我院新技术、新项目临床应用管理制度。

一、新技术、新项目是指在我院范围内首次应用于临床的诊断和治疗技术,包括:1、使用新试剂的诊断项目;2、使用二、三类医疗技术器械的诊断和治疗项目;3、创伤性诊断和治疗项目;4、生物基因诊断和治疗项目;5、使用产生高能射线设备的诊断和治疗项目;6、其它可能对人体健康产生重大影响的新技术、新项目。

二、我院对新技术项目临床应用实行三类准入管理1、第一类医疗技术项目(附件5):安全性、有效性确切,由我院审批后可以开展的技术。

2、第二类医疗技术项目:安全性、有效性确切,但涉及一定伦理问题或者风险较高,必须报省卫生厅批准后才能开展的医疗技术项目。

具体目录见省卫生厅《第二类医疗技术目录》(附件6)。

3、第三类医疗技术项目:安全性、有效性不确切,风险高,涉及重大伦理问题,或需要使用稀缺资源,必须报卫生部审批后才能开展的医疗技术项目。

具体目录见卫生部《第三类医疗技术目录》(附件7)。

三、新技术、新项目准入申报流程1、开展新技术、新项目的临床医技科室,项目负责人应具有主治医师以上专业职称的本院职工,其认真填写《医院新技术、新项目开展申报表》(附件1),经科室讨论审核,科主任签字同意后报送医务科。

2、在《申报表》中应就以下内容进行详细的阐述(1)拟开展的新技术、新项目目前在国内外或其它省、市医院临床应用基本情况;(2)临床应用意义、适应症和禁忌症;(3)详细介绍疗效判定标准、评价方法,对有效性、安全性、可行性等进行具体分析,并对社会效益、经济效益进行科学预测;(4)技术路线:技术操作规范和操作流程;(5)拟开展新技术、新项目的科室技术力量、人力配备和设施等各种支撑条件;(6)详细阐述可预见的风险评估以及应对风险的处理预案。

医疗技术准入和分类管理制度(5篇)

医疗技术准入和分类管理制度(5篇)

医疗技术准入和分类管理制度按照卫生部《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为切实落实文件精神,做好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准入和分类管理的组织实施工作,特制定本规定。

一、医疗技术分为三类:第一类医疗技术是指安全性、有效性确切,医院通过常规管理在临床应用中能确保其安全性、有效性的技术。

第二类医疗技术是指安全性、有效性确切,涉及一定伦理问题或者风险较高,需向江西省卫生厅申报审批的医疗技术。

第三类医疗技术是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卫生行政部门加以严格控制管理的医疗技术:1、涉及重大伦理问题;2、高风险;3、安全性、有效性尚需规范的临床试验研究进一步验证;4、需要使用稀缺资源;5、卫生部规定的其它需要特殊管理的医疗技术。

卫生部负责制定公布第三类医疗技术目录;省卫生厅负责制定公布第二类医疗技术目录并报卫生部备案;第一类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由医院根据功能、任务、技术能力实施严格管理。

二、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准入程序医院医学伦理委员会和学术委员会负责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的院内审核工作,医务科负责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的组织实施和管理。

第一类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前必须向医务科提交《南昌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审核申请书》,第二类医疗技术和第三类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前必须向医务科提交《江西省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审核申请书》。

审核内容包括:(一)医院名称、级别、类别、相应诊疗科目登记情况、相应科室设置情况;(二)开展该项医疗技术的目的、意义和实施方案;(三)该项医疗技术的基本概况,包括国内外应用情况、适应证、禁忌证、不良反应、技术路线、质量控制措施、疗效判定标准、评估方法,与其他医疗技术诊疗同种疾病的风险、疗效、费用及疗程比较等;(四)开展该项医疗技术具备的条件,包括主要技术人员的执业注册情况、资质、相关履历,医疗机构的设备、设施、其他辅助条件、风险评估及应急预案;(五)医院医学伦理审查报告;(六)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医务科将上述材料提交医院医学伦理委员会和学术委员会讨论,论证通过后,将第一类医疗技术报南昌市卫生局备案,第二类、第三类医疗技术报省卫生厅进行第三方医疗技术临床应用能力技术审核。

医院医疗技术人员资质准入管理制度

医院医疗技术人员资质准入管理制度

医院医疗技术人员资质准入管理制度为加强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促进医学科学发展和医疗技术进步,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

根据《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及《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特制定本院的医疗技术人员资质准入管理制度。

一、基本准则1.医院负责第一类临床应用技术的审核或审批。

2.医务科负责医疗新技术的上报、准入和应用监管。

3.科室开展医疗技术应当与其功能任务相适应,具备符合资质的专业技术人员,相应的设备、设施和质控体系,遵守技术管理规范。

负责本专业范围内应用技术管理,包括各项技术准入标准,准入退出程序制定,列出科内适宜应用技术项目表,建立技术档案对医师技术权限实施动态管理。

科主任为技术准入管理第一责任人。

4.医师具有《医师执业证书》且符合本执业范围内从事执业活动。

5.不得应用未经批准的或安全性和有效性未经临床实践证明的技术。

二、医疗人员技术准入1.医师在本院从事各种执业活动,如医学诊疗、疾病调查、医学处置,出具相应的医学证明文书,选择合理的医疗、预防、保健方案等,必须在注册的执业范围内持有医师资格证书、医疗执业证书,不得超范围执业。

2.需大型仪器设备上岗证的科室与部门,除持有双证外还应具有大型仪器上岗证。

对于仅有大型仪器上岗证而没有其它双证人员,只能撰写描述性报告,供临床参考,不得出具诊断性报告。

三、新技术、新项目准入1.医疗技术分类准入。

第一类医疗技术是指安全性、有效性确切,医疗机构通过常规管理在临床应用中能确保其安全性、有效性的技术。

第二类医疗技术是指安全性、有效性确切,涉及一定伦理问题或者风险较高,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加以控制管理的医疗技术。

第三类医疗技术是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卫生行政部门加以严格控制管理的医疗技术:(一)涉及重大伦理问题;(二)高风险;(三)安全性、有效性尚需经规范的临床试验研究进一步验证;(四)需要使用稀缺资源;(五)卫生部规定的其他需要特殊管理的医疗技术。

医疗人员资质准入管理制度

医疗人员资质准入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疗人员资质管理,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保障患者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院所有医疗人员,包括医师、护士、技师、药师等。

第三条医疗人员资质准入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依法管理,公平公正;2. 严格审查,确保质量;3. 动态管理,持续改进。

第二章资质审查第四条医疗人员资质审查包括以下内容:1. 医疗人员的基本条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2. 医疗人员执业资格:取得相应执业医师、护士、技师、药师等执业资格证书。

3. 医疗人员专业技术职务:具有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4. 医疗人员工作经历:具备与所从事专业相关的工作经历。

5. 医疗人员培训考核:完成规定的继续教育和培训,通过相关考核。

6. 医疗人员其他条件:符合国家、行业和医院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五条医疗人员资质审查程序:1. 医疗人员提交申请材料,包括个人简历、学历证书、执业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工作经历证明、培训考核证明等。

2. 人力资源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核,提出审核意见。

3. 相关科室对申请材料进行专业审核,提出审核意见。

4. 人力资源部门将审核意见提交医院资质准入管理委员会。

5. 医院资质准入管理委员会对申请材料进行审议,形成审议意见。

6. 医院资质准入管理委员会将审议意见提交院长办公会。

7. 院长办公会审议通过后,由人力资源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第三章动态管理第六条医疗人员资质动态管理包括以下内容:1. 定期检查:每年对医疗人员资质进行一次全面检查。

2. 不定期抽查:对重点岗位、重点科室的医疗人员资质进行不定期抽查。

3. 考核评估:对医疗人员进行定期考核评估,考核内容包括专业知识、技能操作、服务质量等。

4. 资质更新:医疗人员资质有效期到期前,应及时更新资质。

医疗技术授权准入管理制度

医疗技术授权准入管理制度

医疗技术授权准入管理制度为加强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根据卫生部《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三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2011版)》的有关要求,结合医院实际,制定我院的医疗技术准入授权管理制度及流程.一、范围:本制度是指医院开展的一类医疗技术的授权以及已获上级行政部门批准实施的二类、三类技术的授权.二、授权准入与审批流程:1、医院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负责对申请开展医疗技术操作的人员进行资格授权与再授权,医务科和护理部分别负责对申请医疗技术准入的医(技)师和护理人员进行审核与日常监管。

2、授权准入条件:凡卫生行政部门规定应持有相应资质上岗证的各类技术(如《心血管疾病介入诊疗技术管理规范》、《医疗机构血液透析质量管理规范》、《妇科内镜诊疗技术管理规范》),我院医护人员需取得相应的准入资质后方可独立开展该技术,并符合卫生部、卫生厅颁布的相应管理规定;卫生行政部门未规定的其他准入要求应为在我院有执业资格的医师和护理人员,以及有相应毕业学历和职称的检验、药剂、康复、病理、放疗等专业技术人员.3、授权时间:每两年对全体医务人员进行医疗技术权限审核,审核时间为次年10月;每年10月对新分配职工及新聘职称职工的医疗技术进行授权审批。

4、具体审批流程:手术/操作级别的授权:开展手术/操作的医师、护理人员→填写《手术/操作级别授权申请表》(一式2份)进行申请→科室质量与安全小组制定本科室考评标准,并对申请人员进行能力考评,填写评估意见后交医务科或护理部→医务科/护理部审核后填写初步审核意见并提交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审核批准,由主任委员(或副主任委员)签字授予各操作人员相应的手术/操作级别→反馈回相应的科室并在医务科/护理部建档留存。

重症医学科、放疗室、病理科等特殊科室医技人员的授权:申请者填写相应的专科权限申请表(一式2份),科室质量与安全小组制定本科室考评标准,并对申请人员进行能力考评,填写评估意见后交医务科→医务科审核后填写初步审核意见并提交医院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审核批准,由主任委员(或副主任委员)签字授予各操作人员相应的技术级别→反馈回相应的科室并在医务科建档留存。

医务人员执业资质管理制度

医务人员执业资质管理制度

一、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务人员执业资质管理,保障医疗质量和患者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院全体医务人员,包括医师、护士、医技人员等。

第三条医务人员执业资质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管理,确保医务人员具备合法执业资格;(二)公平公正,严格执行执业资质准入制度;(三)注重实效,提高医务人员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

二、执业资格审核第四条医务人员申请执业资格,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二)取得相应专业学历或专业技术职务;(三)通过医师资格考试、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或医技人员资格考试;(四)无不良执业记录;(五)符合国家及我院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五条医务人员申请执业资格,应向我院人事部门提交以下材料:(一)身份证、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二)医师资格考试成绩单、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单、医技人员资格考试成绩单等原件及复印件;(三)无不良执业记录证明;(四)我院要求的其他材料。

第六条人事部门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者予以注册,并颁发执业资格证书。

三、执业资格准入第七条医务人员执业资格准入,应按照以下程序进行:(一)申请注册:医务人员向人事部门提出执业资格注册申请;(二)审查批准:人事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对符合条件的予以批准;(三)颁发执业资格证书:人事部门颁发执业资格证书;(四)执业资格证书管理:医务人员应妥善保管执业资格证书,不得伪造、涂改、转让。

四、执业资格管理第八条医务人员应定期参加继续医学教育,提高自身业务水平。

第九条医务人员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医院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规范,不得有下列行为:(一)无执业资格从事诊疗活动;(二)超出执业范围从事诊疗活动;(三)出具虚假医学证明;(四)泄露患者隐私;(五)收受患者财物;(六)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医院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规范的行为。

医疗技术准入制度

医疗技术准入制度
考核方式
建立科学、客观、公正的考核体系,对专业技术人员的培训成果进行综合评价,确保其具备独立开展 医疗技术的能力。同时,对考核不合格的人员进行再培训或取消其从事相应医疗技术的资格。
04
监督管理与法律责任追究
监管机构设置及职责划分
国家医疗技术监管机构
负责制定医疗技术准入政策和标准,对全国范围内的医疗技术进 行统一监管。
患者反馈
收集患者对技术应用的反 馈,包括症状改善、生活 质量提高等方面。
专家意见
征求相关领域专家的意见 ,对技术的临床效果进行 综合评价。
伦理道德审查流程
提交伦理审查申请
技术开发者需向伦理审查机构提交伦 理审查申请,包括技术介绍、临床试 验方案、患者权益保护计划等内容。
伦理委员会审议
获得伦理批准
技术开发者根据伦理委员会的审查意 见进行修改和完善,最终获得伦理批 准后方可进行临床试验和应用。
建立政策评估机制
定期对政策实施效果进行评估,分析政策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和不足,为政策调整提供科学依据。
06
案例分析:成功实施经验分享
国内外典型案例介绍
国内案例
近年来,国内某大型三甲医院成功引入了一项先进的医疗技术——机器人辅助手术系统。该系统在多个科室得到 广泛应用,如泌尿外科、心胸外科等,显著提高了手术精确度和患者康复速度,降低了并发症风险。
保障患者安全
01
通过对医疗技术进行严格评估,确保进入临床应用的技术安全
、有效,降低医疗风险。
提高医疗质量
02
准入制度促进了医疗技术的规范化和标准化,有利于提高医疗
服务的整体质量。
促进医疗技术创新和合理应用
03
准入制度鼓励医疗技术创新,同时引导医疗机构合理应用新技

临床准入管理制度

临床准入管理制度

临床准入管理制度一、目的与范围为了加强医疗质量管理,规范临床工作,确保患者的安全和利益,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临床科室的医务人员,包括医生、护士、技师等。

三、准入条件1. 医生(1)必须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证书,且在有效期内;(2)必须具有专业领域的临床经验,且经过相关培训和考核;(3)必须具有相关学历和学位。

2. 护士(1)必须具有注册护士执业资格证书,且在有效期内;(2)必须具有相关临床护理经验和专业技能。

3. 技师(1)必须具有相关职业资格证书,且在有效期内;(2)必须具有相关专业技能和经验。

四、准入程序1. 医生(1)提交相关证件和资料;(2)通过医院临床技术部门审核;(3)参加相关技能和知识考核。

2. 护士(1)提交相关证件和资料;(2)通过医院护理部门审核;(3)参加相关技能和知识考核。

3. 技师(1)提交相关证件和资料;(2)通过医院技术部门审核;(3)参加相关技能和知识考核。

五、准入标准1. 医生(1)专业知识扎实,具有较强的诊疗能力;(2)临床经验丰富,具有较高的医疗技术水平;(3)无违反医德医风和违规行为。

2. 护士(1)临床护理技能熟练,能够独立完成护理工作;(2)具有团队合作精神,能够与医生和其他护理人员协作;(3)无违反护理规范和违规行为。

3. 技师(1)具有较强的专业技能,能够熟练操作相关设备;(2)具有较高的工作责任心和职业道德;(3)无违反工作规范和违规行为。

六、准入管理1. 评审医院将定期对临床人员进行评审,评估其工作表现和能力,以确定是否继续准入。

2. 培训医院将为临床人员提供相关培训和学习机会,以不断提升其临床能力和专业水平。

3. 监督医院将建立健全的监督机制,对临床人员的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不规范行为。

七、准入后处理1. 补充培训对于准入后发现存在不足的临床人员,医院将进行补充培训,提升其工作能力。

2. 撤销准入对于严重违反医德医风和职业规范的临床人员,医院将撤销其准入资格。

医务人员准入制度

医务人员准入制度

医务人员准入制度医务人员准入制度是指对医疗机构招聘和录用医务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和管理的制度。

医务人员准入制度的实施对于提升医疗服务质量、保障患者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从医务人员准入制度的背景与重要性、准入条件和流程、存在的问题以及建议改进等方面进行论述。

一、背景与重要性医务人员的准入制度的建立与完善是医疗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之一,也是推动医疗行业规范化、专业化和现代化的需要。

通过建立有效的医务人员准入制度,可以提高医务人员的整体素质,减少医疗事故的发生,保障患者的安全和权益,增强患者对医疗机构的信任度,促进医疗服务的可持续发展。

二、准入条件和流程医务人员准入制度的核心是准入条件和准入流程的设定和执行。

一般来说,医务人员的准入条件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学历和专业要求:医务人员应具备相关医学专业的学士学位及以上学历。

2.专业认证和执业资格:医务人员应取得相关专业认证和执业证书,且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相应资质要求。

3.职业道德和职业素养:医务人员应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职业操守,具备一定的人际沟通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

4.健康状况:医务人员应符合国家规定的身体条件,无传染性疾病或其他影响医疗工作的疾病。

准入流程主要包括申请、资格审查和面试等环节。

医疗机构需要制定相应的准入流程,依据准入条件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并通过面试等方式进行综合评估,最终确定是否录用。

三、存在的问题目前,我国医务人员准入制度存在一些问题,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准入条件不够明确:目前,我国尚未出台统一的医务人员准入条件,不同地区和医疗机构之间的准入标准存在差异。

2.准入流程不完善:部分医疗机构在准入流程的执行上存在不规范和随意性,缺乏科学性和公正性。

3.职业道德和职业操守缺失:个别医务人员在职业道德和职业操守方面存在缺失,严重影响医疗服务质量和患者权益。

四、建议改进为了进一步完善医务人员准入制度,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患者安全保障水平,建议采取以下措施:1.统一准入条件: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应根据行业实际情况,制定全国统一的医务人员准入条件,明确学历、专业认证、职业道德等方面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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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庆县人民医院医疗技术人员资质准入管理制度
为加强各科室管理,确保医疗安全和质量,预防医疗事故发生,我院依据2009年卫生部颁布并实施《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结合我院实际制定《德庆县人民医院医疗技术人员资质准入管理制度》,对医疗技术人员实行资质准入管理。

第一条医疗技术分为三类:
第一类医疗技术是指安全性、有效性确切,医疗机构通过常规管理在临床应用中能确保其安全性、有效性的技术。

第二类医疗技术是指安全性、有效性确切,涉及一定伦理问题或者风险较高,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加以控制管理的医疗技术。

第三类医疗技术是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卫生行政部门加以严格控制管理的医疗技术:
(一)涉及重大伦理问题;
(二)高风险;
(三)安全性、有效性尚需经规范的临床试验研究进一步验证;
(四)需要使用稀缺资源;
(五)卫生部规定的其他需要特殊管理的医疗技术。

第二条卫生部、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指定或者组建的技术审核机构,分别负责对第三类、第二类医疗技术临床应用能力及人员资质准入进行审核,同时本院医教科对相应人员进行资质准入审核。

卫生部也可以委托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组织对指定的第三类医疗技术进行审核。

第三条第一类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由我院医教科根据功能、任务、技术能力及人员准入实施严格管理。

第四条我院依法将准予医务人员实施与其专业能力相适应的第一类医疗技术。

第五条独立从事第一类医疗技术的人员应具备的资质条件:
1、在本院注册的执业医师;
2、学历证、医师资格证、执业资格证、职称证四证齐全,具备大型医用设备上岗证、放射人员上岗证;
3、具有3年住院医师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
4、通过本院理论与技术考核;
5、1年内不超过2起严重差错或1起医疗事故;
6、手术分级准入参照本院《手术分级授权管理制度》。

第六条独立从事第二类医疗技术的人员应具备的资质条件:
1、在本院注册的执业医师;
2、学历证、医师资格证、执业资格证、职称证四证齐全,具备大型医用设备上岗证、放射人员上岗证;
3、具有主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
4、经省级培训基地培训,并考核合格,取得上岗证;
5、1年内不超过2起严重差错或1起医疗事故。

医教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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