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材(铁)检验规范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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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
材
(
铁
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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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
收
标
准
编制:
校对:
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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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钢技术要求、检验方法、尺寸、外形、重量及允许偏差等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家具类所需钢材料。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GB/T 223.71-1997 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管式炉内燃烧后重量测定碳含量
GB/T 223.69-1997 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管式炉内燃烧后气体容量法测定碳含量GB/T 223.68-1997 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管式炉内燃烧后碘酸钾滴定法测定硫含量GB/T 223.63-88 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高碘酸钠(钾)光度法测定锰量
GB/T 223.60-87 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高氯酸脱水重量法测定硅含量
GB/T 223.59-87 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锑磷钼蓝光度法测定磷量
GB/T 247-1997 钢板和钢带验收包装、标志及质量证明书的一般规定
GB/T 700-2006 碳素结构钢
GB/T 709-88 热轧钢板和钢带的尺寸、外形、重量及允许偏差
GB/T 2975-82 钢材力学及工艺性能试验取样规定
GB/T 3094-2000 冷拔异型钢管
GB/T 3274-88 碳素结构钢和低合金结构钢热轧厚钢板和钢带
GB/T 6728-2002 结构用冷弯空心型钢尺寸、外形、重量及允许偏差
GB/T 17395-2008 无缝钢管尺寸、外形、重量及允许偏差
ASTM 370-02 钢制品力学性能试验的标准试验方法和定义
3术语和定语
3.1钢的牌号
钢的牌号由代表屈服强度的字母、屈服强度数值、质量等级符号、脱氧方法符号等4个部分按顺序组成。
例如:Q235AF
3.2钢的分类
钢管按产品加工方式分为两类,类别的代号为:
热轧(挤、扩)WH
冷拔(轧)WC
尺寸精度等级,
普通级PA
高级PC
4技术要求
4.1
表1 常用钢管外径尺寸和壁厚尺寸允许偏差(外径允许偏差等级为D4,壁厚允许偏差等级S5)
表2 常用矩形管截面的长、宽尺寸和壁厚尺寸允许偏差
表3 常用钢板和钢带截面的长、宽尺寸和壁厚尺寸允许偏差
表4 钢条和钢棒截面的长、宽尺寸(外径)允许偏差
表5 热轧扁钢的尺寸及允许偏差
4.1钢管的长度按供需双方在订单合同或协议规定执行,允差为0-20mm。
4.2钢管的弯曲度≤1.5mm/m
4.3圆形钢管的不圆度≤外径允差的75%
4.4化学成份符合国标GB/T 700-2006 碳素结构钢
4.5力学性能指标符合ASTM 370-02 钢制品力学性能试验的标准试验方法和定义4.6交货状态为退火状态。
4.7钢管表面质量在交货状态下,表面平滑一致,焊缝饱满,无损伤。
如果存在缺陷按下表执行:
表6
4.7.1钢带及扁钢表面要求:
表面存在较重划伤、气泡、拉裂、轧辊压痕(辊印或硌伤),但不得超过板厚尺寸;
允许存在大面积黑斑、黑带和部分黑色氧化现象、严重振纹等;
允许存在大面积的斑点和锈斑;
允许存在大面积擦伤,但深度小于板厚尺寸。
当出现较严重的表面缺陷,有明显手感,判为利用品。
4.7.2热轧钢板表面质量要求:
表7
表8
表9
4.8钢管弯曲后的抗裂性。钢圆管在弯曲后,弯位不允许裂纹。
5.检验方法
5.1外径尺寸、内径尺寸、外形尺寸用游标卡尺测量;圆弧位用R规测量;长度尺寸用卷尺测量。
钢管的壁厚用专用千分尺测量。
5.2钢圆管的不圆度用游标卡尺对称测量钢管外径三处,以最大值和最小值之差表示。
不圆度Y=
%
100
)
(2
min
max
min
max⨯
+
-
D
D
D
D
5.3化学成份检验参考:
碳含量GB/T 223.71-1997 GB/T 223.69-1997
硫含量GB/T 223.68-1997
锰含量GB/T 223.63-88
硅含量GB/T 223.60-87
磷含量GB/T 223.59-87
5.4力学性能检验参考:ASTM 370-02 钢制品力学性能试验的标准试验方法和定义
5.5钢管的表面质量的随机抽样检验按抽样检验规定执行。
5.6钢管毛坯的表面质量检验,在适应的自然光线下目测,目测距离为45±5 cm
5.7钢圆管在常温下,做冷弯试验,以检查钢管的抗裂性。
弯曲角度为90,弯曲半径以产品的弯曲半径为标准,焊缝位于弯曲方向的内侧面。
弯曲完工后,观察焊缝是否开裂。
6.检验规则
6.1本标准采用出厂检验和型试检验,产品经出厂检验合格后才能作为合格品交付。
6.2检验项目
6.2.1出厂检验项目
6.2.2型试检验项目为要求中规定的全部项目。
6.3组批
检验以同一类型、同一厂家、同一时间、同一地点生产的为一批。
6.4型试检验条件
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试检验。
a)新产品或老产品转产生产的试制定型鉴定;
b)正式生产后,如结构、材料、工艺有较大改变,可能影响产品性能;
c)正常生产时,定期或积累一定产量后,每[检验周期]进行一次;
d)产品长期停产后,恢复生产;
e)出厂检验结构与上次型试检验有较大差异;
f)国家质量监督机构进行型试检验的要求;
7.标志、标签、运输、贮存
7.1标志、使用说明
7.1.1产品上应有清晰、耐久的如下标志;
a)制造厂名及商标
b)产品名称及型号
c)制造厂厂址
d)出厂编号
e)执行标准号等
7.2包装
产品出厂时无包装,用户需要可与本公司协商。
7.3运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