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用高压配电装类准则及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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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用高压配电装置(高、低压开关)安全标志现场评审准则
(试行)
矿用产品安全标志办公室 二 OO 六年七月


前言
本准则根据《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现场评审管理细则》制定。 本准则从主体资格、产品设计与技术标准、管理职责与质量体系等 12 个方面,对安全标志管理产品生产单位的 生产技术条件及质量管理体系进行量化评审。现场评审的实质是确定生产单位所生产产品的安全性能能否持续稳定地 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及有关规定的要求。 鉴于煤矿矿用产品的特殊性,本准则在实施量化评审的同时,实施否决项评审制。本准则中带“★ ”的项皆属否 决项,任一否决项不合格的生产单位皆评定为现场评审不合格。本准则中若某项为不适用项,该项标定分数应分配至 所关联项。 考虑目前现场评审的实际情况,同时结合国内矿用产品生产单位的特点,安全标志办公室将现场评审准则进行分 类编写,并以每一类别中最具代表性的产品编写现场评审准则,其余同类产品的不同评审要求,以附则的形式出现。

序号
代表产品
1 矿用高压配电装置(高、低压开关)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目录
附则
矿用隔爆型电磁起动器 矿用隔爆型低压交流双速真空电磁起动器 矿用防爆型低压交流真空电磁起动器、矿用隔爆兼本质安全型真空电磁起动器 矿用隔爆型馈电开关 矿用隔爆型低压交流真空馈电开关(矿用隔爆型移动变电站用低压馈电开关) 矿用隔爆型煤电钻变压器综合保护装置(隔爆型照明变压器综合保护装置) 矿用隔爆型检漏继电器 矿用隔爆型移动变电站用高压负荷开关 矿用低压交流软起动器 矿用隔爆型高压交流软起动器 矿用防爆型高压交流真空电磁起动器 矿用隔爆兼本质安全型组合起动器(矿用隔爆型组合开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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隔爆兼本质安全型电控箱
矿用高压配电装置(高、低压开关)安全标志现场评审准则(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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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号 项目名称
评审内容及要求
标定 分数
评审考核标准
1 主体资格
1.1
注册资金、生 产能力
★①法人执照或营业执照的注册资金应达到人民币 100万元; ★②生产能力应达到年产100台。
1.2 生产的合法性 ★所生产产品应在其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内。
注册资金不满足要求或营业执照未在验照有效期,不合格。 生产能力不满足申请产品的生产要求,不合格。
产品不在其经营范围内,不合格。另有规定的除外。
1.3 生产场所
★①应具备生产产品所需要的场所,并与执照标明的 地址一致,或提供生产地隶属于申办单位的证明; ★②该场所必须具备隔爆外壳生产能力或隔爆外壳 外协有安标证的厂家生产及本体组装能力。具备成品 总装条件。
不具备生产厂房、与执照标明的地址不一致又不能提供有效 证明(含生产场所所在地工商局出具的异地生产证明);不能生产 防爆外壳或本体组装能力;或不具备成品总装条件均不合格。
1.4
技术力量及人 员素质
★应具有不少于 3 名获得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的在册人员,其中电气和机械类专业至少各一人。相 关人员应熟悉标准、图纸、生产工艺、检验工作。
具有技术职称的在册人员不满足要求的, 生产单位负责人及 技术、质检、关键工序生产人员不熟悉标准、图纸、生产工艺、 检验等工作的;不合格。提供劳动合同及职称证书的复印件。
2 设计与标准
5

序 号 项目名称
评审内容及要求
标定 分数
评审考核标准
★①技术文件必须与审查确认的一致;
2.1
技术来源及设 计控制
②属自主开发的产品应有设计控制管理文件,并按文 件规定予以实施; ③属技术转让的产品应有转让合同;
3
④技术资料应完整齐全,必要时应提供设计说明书。
未按审查确认的技术文件组织生产,不合格. 缺设计控制管理文件或转让合同,扣 1 分;未按文件或转让 合同规定实施,扣 1 分; 技术资料(标准、图纸、零件明细表、说明书、产品合格证、 装箱单)不全或不统一,每欠缺一处扣 1 分。
矿用高压配电装置(高、低压开关)安全标志现场评审准则(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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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号 项目名称
评审内容及要求
标定 分数
评审考核标准
2.2 产品标准
★①企业标准应经安全标志办公室审核,并按
审查合格的产品标准组织生产;
②生产单位应具备所引用的标准及相关参考标
准主要有:
GB3836.1-2000 《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
备第 1 部分:通用要求》
GB3836.2-2000 《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
备第 2 部分:隔爆型“d”》
2
GB/T11022-1999 《高压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
标准的共用技术要求》
GB1984-2003 《高压交流断路器》
JB8739-1998 《矿用隔爆型高压配电装置》
MT/T661-1997 《煤矿井下用电器设备通用技
术条件》
③技术和质检人员应熟练掌握和运用标准。
产品标准未经审核盖章的、未按审查合格的产品标准组织生 产,均不合格。
生产单位不能提供企业标准所引用或应该必备的参考标准,每 缺一种扣 1 分;
对技术及质检人员进行提问,不能回答的,每人次扣 0.5 分; 回答不准确的,每人次扣 0.2 分。

3 质量管理体系
10
3.1 质量体系
①生产单位应有装订成册的质量管理文件;
②体系文件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
准的规定;
③体系文件中的各层次文件应相互衔接、协调一致;
④体系文件应具有可操作性并与现行操作相符;
7
⑤体系文件应满足产品质量持续稳定符合标准的要
求;
⑥建立有质量否决制度。
未装订成册,扣 0.5 分; 每欠缺一处,扣 0.2 分; 可操作性差,扣 0.5 分; 与现行运作不相符,每处扣 0.2 分; 管理文件中存在不符合现行标准的,每处扣 0.5 分; 未建立质量否决制,扣 0.5 分。
矿用高压配电装置(高、低压开关)安全标志现场评审准则(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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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号 项目名称
评审内容及要求
标定 分数
评审考核标准
3.2 管理职责
①应有健全的质量管理机构及机构图;
②应有明确的质量方针和目标,并传达至全体员工;
③应有专职质量负责人和专职质量检验员;
3
④质量检验人员须经过培训,独立行使职权,并以
文件形式规定其职责、权限和相互关系。
质量管理机构不健全、缺少机构图或组织机构与实际不符,各 扣 0.5 分;
没有明确的质量方针和目标,扣 1 分;对此不能正确理解的, 每人次扣 0.5 分;
没有专职质量负责人和专职质量检验员;质量检验员没有经过 培训,不能独立行使职权;每处扣 0.5 分;
每处欠缺扣 0.2 分。
4
技术文件及档 案资料
10
文件、资料管 应制定文件和资料管理制度。其编制、审核、批准、
4.1 理制度
发布、发放、使用、保管、更改和注销应有记录。
3
缺管理制度扣 3 分;管理制度中的欠缺,每处扣 0.2 分; 缺少记录扣 2 分;记录中有欠缺,每处扣 0.2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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