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机构麻精药品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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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 政 规 章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印签卡 管理规定》 《关于医疗机构购买、使用麻醉药品和精 神药品有关问题的通知》 《关于做好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使 用培训和考核工作的通知》 《麻醉药品临床应用指导原则》 《精神药品临床应用指导原则》 《处方管理办法》
卫生部 卫医发【2007】39号
卫生部53号令
●药库与各药房,各药房与临床科室(病区)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实行基数管理和申报
、审批制,药房发药窗口调配基数不得超过本机
构规定的数量。各药房、临床科室(病区)的基
数药品应每天结算。
4 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处方的调剂 ●门诊药房应当固定发药窗口,有明显标识,并
由专人负责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调剂。
2 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采购与储存
● 储存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实行专人负责、专库
(柜)加锁储存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对进出专 库(柜)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建立专用帐册, 进出逐笔记录,内容包括:日期、凭证号、领用部门、 品名、剂型、规格、单位、数量、批号、有效期、生产 单位、发药人、复核人和领用签字,做到帐、物、批号 相符。

3 试用期或轮转的医师开具处方没有经过该科室有处方 权的执业医师审核并签名。部分执业医师未取得麻醉药 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资格而单独开具麻醉药品和第 一类精神药品处方。 4 慢性疼痛的患者避免使用哌替啶注射液 例:临床诊断 胃癌术后
处方: 哌替啶注射液 0.1g
sig: 80mg
im
st
5

7
请问麻醉药品能否同开在一张处方 如:临床诊断 :肺癌 吗啡缓释片 30mg*10片 sig: 1 吗啡注射液 10mg*10支

po.
q12h
8
以下几张麻醉处方正文是否规范: 第一张:盐酸吗啡缓释片30MG *20 盐酸吗啡控释片10MG *20
SIG:40MG.BID. PO
第二张: 诊断:急性心肌梗死 0.9%氯化钠注射液 吗啡注射液 sig: iv
● 药师应当按照操作规程调剂麻醉药品和精神
药品处方。对不符合规定的处方应拒绝调剂。
●药师应当对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
,按年月日逐日编制顺序号。
5 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安全与监督管理 ●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库必须配备保险柜,
门、窗有防盗设施。有条件的医疗机构麻醉药品 、第一类精神药品库应当安装报警装置。药房应 当配备保险柜储存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 药房调配窗口、各临床科室(病区)存放麻醉药 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应当配备必要的防盗设施。
● 根据本单位医疗需要,向规定的药品批发企业采购
,保持合理库存。采购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必须 填报“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印鉴卡申请表” ,经市卫生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发给“麻醉药品、第一类 精神药品购用印鉴卡”,凭印鉴卡采购,付款药品的采购与储存
●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药品入库验收必须货到 即验,至少双人开箱验收,清点验收到最小包装,验
单张处方的最大用量
分类 剂型 注射剂 一般患者 一次常用量 不得超过3日用量 不得超过7日用量 不得超过7日用量 特殊情况应注明
有麻醉卡
癌痛、慢性中、重度 非癌痛患者
不得超过3日常用量 不得超过7日常用量 不得超过15日常用量
麻醉药品 第一类精神 药品
其他剂型 控缓释制剂
第二类精神 药品
● 特别加强管制的麻醉药品单张处方的最大用量
神药品处方资格。并建立“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医师签名式样备案
表”,留样备案表一式二份,分别由药剂科与医务科备案保存。执业医师取得 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处方资格后,方可在本医疗机构开具麻醉药品和
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但不得为自己开具该种处方。
组织培训
考核合格者授予处方权
医疗机构下发红 头文件
对住院手术患者因术后使用止痛泵在一张处方上开: 枸橼酸芬太尼0.1mg:2ml*4支认为不合理处方,要求 分4张处方开出? 麻醉科手术中使用芬太尼(0.1mg每支),每张处方 最多可以开几支?有没有限制数量?
6 处方管理办法 第二十五条 为住院患者开具的麻醉 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应当逐日开具,每张处方 为1日常用量。无数量限制,镇痛泵用量更大。
●门(急)诊癌症疼痛患者和中、重度慢性疼痛
患者需长期使用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 首诊医师应当亲自诊查患者,建立相应的病历 (专用门诊病历),要求其签署《知情同意书》。
3 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处方的开具
专用病历中应当留存下列材料复印件:
(一)二级以上医院开具的诊断证明;
(二)患者户籍簿、身份证或者其他相关有效身份证明文 件; (三)为患者代办人员身份证明文件。 需长期使用者,应每3个月复诊或者随诊一次。
基本概念
Ω精神药品(Psychotropic Substances):
指直接作用于中枢神经系统,使之兴奋或抑制,连 续使用能产生依赖性的药品。精神药品分为第一类精神 药品和第二类精神药品。 我院常用品种:第一类精神药品品种有哌醋甲酯; 第二类精神药品品种有地西泮、艾司唑仑、阿普唑仑、 氯硝西泮、咪达唑仑、硝西泮、苯巴比妥、曲马多。
医疗管 理 药学部 护理部 保卫科
1 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管理机构和人员
● 将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列入本单位年度
目标责任制考核,建立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使
用专项检查制度,并定期组织检查,做好检查记录, 及时纠正存在的问题和隐患。
1 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管理机构和人员

应当建立并严格执行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
收记录双人签字。入库验收应当采用专簿记录,内容
包括:日期、凭证号、品名、剂型、规格、单位、数 量、批号、有效期、生产单位、供货单位、质量情况 、验收结论、验收和保管人员签字。
2 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采购与储存
● 在验收中发现缺少、缺损的麻醉药品、第一
类精神药品应当双人清点登记,报本机构负责人
批准并加盖公章后向供货单位查询、处理。
采购、验收、储存、保管、发放、调配、使用、报残
损、销毁、丢失及被盗案件报告、值班巡查等制度,
制定各岗位人员职责。日常工作由药学部门承担。
1 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管理机构和人员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人员应当掌握与麻醉、
精神药品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熟悉麻醉药品、第 一类精神药品使用和安全与监督管理工作 。应配备工作 责任心强、业务熟悉的药学专业技术人员负责该类药品 的采购、储存保管、调配使用及管理工作,人员应当保 持相对稳定。
5 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安全与监督管理
麻醉药品管理操作规程:麻醉药品要做到专人 负责、专柜双人双加锁,专用帐册,专用处方, 专册登记. 专用处方:应使用淡红色“麻醉药品专用处方” 使用麻醉药品。除要严格执行“处方制度”外, 还应写清病情摘要和诊断。处方要保存三年备 查。
5 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安全与监督管理
9ml 10 mg
9 吗啡注射液静脉注射 成人镇痛时常用量5~10mg;根 本不用稀释,所以没有必要开氯化钠;

10

吗啡属麻醉药品,必须用麻醉药品专用处方开具;
11
0.9%氯化钠注射液属普通药品,不能用麻醉药品专用 处方开具;

12
专用病历:疼痛无评估 名
开普通药品
使用商品
3 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处方的开具
定期报送卫生行政部门
医师开具处方
药剂科(发药窗口)留存医 师名单 及签字留样

注:医师不得为自己开具麻,精一处方
1 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管理机构和人员
● 执业医师经考核合格后取得麻醉药品和第一 类精神药品的处方权,药师经考核合格后取得麻 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调剂资格。
2 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采购与储存
1 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管理机构和人员

应当定期对涉及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管理、药学、医护人员进行有关法律、 法规、规定、专业知识、规范化管理、职业道德的教育和培训。 医疗机构应 当按照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的规定,对本单位执业医师进行有关麻醉药品和精 神药品使用知识的培训、考核,经考核合格的,授予取得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
3 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处方的开具
●除需长期使用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门(急)诊癌症疼痛患者和中、 重度慢性疼痛患者外,麻醉药品注射剂仅限于医疗机构内使用。 ● 阿片类药物吗啡有耐受性,晚期癌症长期使用无剂量限制,即应根据个体 对吗啡等阿片类镇痛药的耐受程度决定用药剂量,但应严密注意监控不良反 应。 ● 癌症病人慢性疼痛不提倡使用哌替啶。根据WHO癌痛三阶梯治疗指南, 癌症疼痛治疗有五项基本原则:1、口服首选,2、按阶梯 给药,3、按时给 药;4、个体化给药;5、注意用药具体细节。
盐酸二氢埃托啡处方为一次常用量,药品仅限于二级以上
医院内使用。
盐酸哌替啶处方为一次常用量,药品仅限于医疗机构内使
用。
哌醋甲酯用于治疗儿童多动症时,每张处方不得超过15
日常用量。
为住院患者开具的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应当逐
日开具,每张处方为1日常用量。
4 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处方的调剂
医疗机构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
基本概念
麻醉药品( narcotic drugs) :
指具有依赖性潜力的药品,连续使用、滥用或不合理使 用易产生身体依赖性和精神依赖性,能成瘾癖的药品。
我院常用的麻醉药品品种有吗啡(硫酸吗啡缓释片、吗
啡即释片 吗啡注射液)、哌替啶、芬太尼(芬太尼透皮
贴)、布桂嗪、可待因、羟考酮(羟考酮缓释片10mg 40mg)
2 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采购与储存
● 对过期、损坏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进
行销毁时,应当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提出申请 ,在卫生行政部门监督下进行销毁,并对销毁情 况进行登记。 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销毁麻醉药品、
第一类精神药品申请后,应当于5日内到场监督
医疗机构销毁行为。
3
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处方的开具
1
处方前记内容不完整。处方前记应包括患者姓名、 性别、年龄、门诊或住院号、科别和床位号、临床诊 断、开具日期等,每一项都应填写清楚。有个别医生 开具处方比较随意,除了姓名、性别、年龄、日期, 其他全用斜杠代替,连重要的临床诊断都省略了

2 麻醉药品处方书写方面问题:麻醉药品处方书写可 以用杜冷丁、美施康定、强痛定等代替吗?另外有用 麻醉药品的拉丁写法?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相关法规
《医疗机构药事管理暂行规定》 《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处方管理规定》 《医疗机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 理规定》 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 局 卫医发【2002】24号 卫生部 卫医发【2005】436号 卫生部 卫医发【2005】438号 卫生部 卫医发【2005】421号 卫生部、SFDA 卫医发【2005】430号 卫生部 卫办医发【2005】237号 卫生部 卫医发【2007】38号 2002年1月21日 2005-11-15 现已废止 2005年11月15 日 2005年11月2日 2005年11月15 日 2005年11月3日 2007年1月25日 2007年1月25日 2007年5月1日
● 医师应当按照卫生部制定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临床 应用指导原则,开具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处方。医师开 具处方应当使用经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并公布的药品
通用名称新活性化合物的专利药品名称和复方制剂药品
名称。开具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使用专用处方, 处方标准按《处方管理办法》执行。 医师开具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应在病历 中记录,不得为他人开具不符合规定的处方或者为自己 开具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
1
2
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管理机构和人员 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采购与储存 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处方的开具
3
4
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处方的调剂 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安全与监督管理
5
1 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管理机构和人员
● 应当建立由分管负责 人负责,医疗管理、药学
分管负 责人
、护理、保卫等部门参加
的麻醉、精神药品管理机 构,指定专职人员负责麻 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 日常管理工作。
●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购入、储存、发
放、调配、使用实行批号管理,其储存各环节应当 指定专人负责,明确责任,交接班应当有记录。
●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应统一编号,
计数管理,建立处方保管、领取、使用、退回、销 毁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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