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筋作业劳务分包合同(通用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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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筋作业劳务分包合同
工程承包人(甲方):
劳务分包人(乙方):
(具备相应资质的公司名称,必须填写全称,应与乙方所盖合同的公章名称、营业执照名称相一致;公司的最新年检通过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和负责人身份证核对原件后,复印件作为合同附件)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鉴于(一般为建设单位名称)(以下简称为“业主”)与甲方已经签订施工总承包合同(以下简称为“总包合同”),甲乙双方就工程施工提供劳务事项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1 劳务分包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
1.2工程地点:
1.3分包内容:钢筋作业劳务分包
2 劳务分包具体范围及内容(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力求明确、清楚、齐全)
2.1承包范围:
所有本工程的施工图及设计变更、联系单(每次增减人工费在0.5万元以内不计,设计变更联系单每次增减人工费在0.5万元以外时另行计算),图纸会审纪要内容,每周例会纪要内容。
从基础放样挖土开始至工程竣工的所有钢筋制作、安装工程,包括但不限于:
2.1.1桩基上部锚固钢筋的校正及箍筋绑扎。
2.1.2墙体拉结筋和构造筋的制作及安装(采用植筋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2.1.3钢筋保护层垫块安装。
2.1.4施工图反映的所有预埋铁件。
2.1.5止水钢板焊接及钢丝网片。
2.1.6预应力钢筋的张拉、安装、绑扎。
2.1.7安装钢筋的临时脚手架搭拆、临时设施中的钢筋制作、安装,清理归堆工作(包括每天落手清)。
2.1.8预制构件的钢筋制作、安装。
2.1.9中小机械设备装卸、就位、移位、修理、保养。
2.1.10场地内材料搬运等工作。
2.1.11临时设施、构造柱、圈梁、飘窗、现浇过梁、女儿墙内构造柱、女儿墙压顶、窗台压顶及屋面刚性层、板凳铁的制作及安装等。
2.1.12其他:(责任单位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对上述范围在本款中酌情增减)。
2.2钢筋工程作业内容包括:
2.2.1进场钢筋的卸货、验货、归堆、挂钢筋识别牌,应甲方要求陪同甲方材料员外出验货。
2.2.2准备工作:熟悉施工图纸,钢筋翻样(配料表经甲方项目技术负责人审批后才能开始制作),领退料具等施工前的准备工作。
2.2.3钢筋制作:包括平直、拉丝、切断、弯曲、闪光对焊、电弧焊、电渣压力焊。
2.2.4场内钢筋搬运(运输方式采用人工或机械应综合考虑)、挂钢筋识别牌、分区堆码(包括成型钢筋的整齐堆放等)、取样、垫块安装、钢筋除锈等工作。
2.2.5钢筋安装:
2.2.5.1按设计要求将钢筋绑扎成型、截断铁丝等;
2.2.5.2捣制构件包括安放垫块。设计要求中的预留、预埋铁、筋的制作安装;
2.2.5.3按甲方技术交底要求搭、拆能保证安全及施工需要的包含在钢筋分项工作内容的所有自用生产设施;
2.2.5.4所有钢筋交接处绑扎按规范要求做到绑扎、整齐、工完场清;
2.2.5.5钢筋绑扎应预留出时间和空间与水电预埋管件或其他分包人的配合;
2.2.5.6焊接钢筋支撑架,施工用的钢结构工具。
2.2.6清理:清理每次绑扎后多余的钢筋、扎丝及工作区范围内废渣等垃圾。钢筋绑扎完毕后,要卸下所有自用操作架钢管上的夹具、所有材料及废材料均须分类堆放在甲方指定的地点,剩余半成品钢筋调直等。
2.2.7成品及半成品保护,工程质量缺陷整改。
2.2.8其它工作:配合甲方其它工种工作及砼浇筑过程跟班检查、护筋。
2.2.9控制钢筋损耗在2% 以内,考核以甲方确认的实际材料单为准,如低于2%,节约部分双方按5:5分成;如超过2%损耗,由甲方按甲方的采购价格以实际超过的领用量在乙方结算款中直接扣除。
2.2.10其他:(责任单位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对上述范围在本款中酌情增减)。
上述2.1承包范围和2.2钢筋工程作业内容的工程量价款已包含在本合同承包价款内。上述承包范围和作业内容,如乙方没有及时完成,尤其是废钢筋的利用,现场工完未场清或未派专人或派专人
不及时钢筋卸货、吊装、归类、堆放、挂识别牌等工作,甲方有权单方面派员处理,其所发生的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甲方只需凭照片或相关人员二人证明签字,在无需乙方签字的情况下,从乙方的当月工程款中直接扣除。
2.3钢筋工程材料、机具供给:
2.3.1甲方提供主材、垂直运输机械、职工生活场地、钢管及扣件,其他均由乙方承担,包括但不限于:铁丝、镀锌绑扎丝、焊条、电渣压力焊接头及钢筋连接焊、螺纹连接等。
2.3.2除甲方提供的大型机械设备外,施工所需的钢筋加工机械,包括钢筋弯曲机、调直机、切断机、电渣焊机、对焊机、交、直流焊机、电缆等小型工具均在乙方承包范围内。
2.3.3乙方应按工程进度提前一周向甲方书面提出材料需求计划;工程施工中乙方所需的小型工具用具、绑扎用扎丝及其费用等均由乙方自理。
3 分包工程工期
3.1开始工作日期:年月日
3.2结束工作日期:年月日
3.3总日历工作天数为:天;劳务分包人应按照合同约定工期组织施工,确保工程承包人总工期目标的实现。
3.4主要节点工期(包验收):基础结构天;主体结构:裙楼天/层,标准层天/层,屋顶天。分段控制工期按照甲方制定的施工进度周计划、月计划执行实施,分段工期必须保证总工期。(根据实际情况调整)
4 工程质量
4.1工程质量标准:按总包合同有关质量的约定、国家现行的《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和《建筑安装工程质量评定标准》,本工作必须达到质量评定标准。
4.2施工依据:施工图纸及会审纪要、设计变更通知单、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及施工员安全、质量技术交底、规范等,还应满足GB/T19001-2008/ISO9001:2008《质量管理体系—要求》的规定和要求。
乙方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要求以及甲方、监理、建设单位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检查检验,并按要求返工、整改,承担由自身原因导致的返工、整改费用。
4.3试验与检验:乙方应积极协助、配合甲方进行试件、试块的取样和现场检验,并随时接受监理工程师的抽样或复检。
4.4分项工程质量检查:本道工序施工完成,在自检合格后,经甲方验收合格并报监理工程师验收通过,出书面确认后乙方才能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
4.5钢筋翻样下料表准确,必须经甲方技术负责人审核后,方可下料。严格按照审核的料表先作试件,试件达到规范要求后,方可批量生产,所有制作过程中,不允许出现长才短用现象发生。
4.6绑扎质量:严格按照施工图施工,不允许出现漏扎现象;钢筋位置准确,保护层规范,垫块到位,所有箍筋必须绑扎牢实,并要求横平竖直、无扭曲。
4.7对焊、竖焊、搭接焊等必须先做试件,待试件合格后方可批量焊接。
4.8成品保护:钢筋绑扎成型后,在砼浇筑过程中铺垫好木板,乙方必须派专人看守值班。如发现未值班人员到场,对产生钢筋质量的隐患,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4.9所有构造柱钢筋预插的位置必须准确无误,楼梯预留钢筋间距必须准确。
4.10预留洞口处的钢筋必须按规范处理。
4.11其他:(责任单位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对上述范围在本款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