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义市兴旺学校教师聘用合同 成品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兴义市兴旺学校
教
师
聘
用
劳
动
合
同
聘用人姓名
聘用职务
聘用时间
兴义市兴旺学校教师聘用合同
甲方:兴义市兴旺学校
乙方:应聘教师
根据国家有关教育法及劳动合同法之规定,结合我校实际,与应聘教师签订本合同,望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甲方聘用乙方担任年级课程年级
课程年级课程,是否兼有校务领导小组职务。
第二条:学校基本课时量为中学节(每周),小学节(每周)(根据工作需要,中、小学酌情增减课时都必须乐意接受)。
第三条:超基本课时中学部每节20元/节,小学部每节20元/节,计发超课时费,教师代课费中学部每节30元/节,小学30元/节(要求代课老师必须达到该节课的收效,若在这节课中出现的安全问题,由代课老师负责)。
第四条:工资标准,基本工资加补贴,每上一个学科是元,二个学科是元,三个学科是元,小学部教师1000元/月,中学部教师1400元/月,满勤奖是30天,中学部:一等奖200元、二等奖100元、三等奖50元,小学部:一等奖200元、二等奖100元、三等奖50元,请假调课不奖。
行政补贴一等是200元/月,二等是100元/月,三等是50元/月。
各种管理津贴必须是层次良好,符合规定,否则降等发放,或直接不奖,出现问题还要追查责任。
第五条:乙方在完成基本课时的同时,特别是班主任必须完成学校交给的各项任务,按学校规定收取的各种费用,学校开展的各项活动(节假日活动、聚会、慰问、家访、招生等)。
如因工作不力,完不成任务,思想消极,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学校将扣取相应的工资或其它津贴。
第六条:班主任津贴发放标准小学部每月优300元,良200元,中100元,初中部每月优400元,良300元,中200元,高中部每月优600元,良400元,中200元,根据工作表现,班风校纪等来决定。
凡拿不出班级管理方案和班级有严重的违规违纪行为扣除津贴,取消评优评模资格。
第七条:甲方聘用乙方的聘期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八条:乙方在与甲方签订合同时必须将《教师资格证》、《中小学校长培训合格证》《毕业证》《身份证》《荣誉证》《学士学位证》等件提供给甲方暂存备查,合同期满后退还给乙方(在暂存期间,如因特殊原因需用证件的,可向学校申请,索回证件,用后返回存档。
如不提供证件的甲方不与签订劳动合同。
)
第九条:乙方的权利及责任
1、在自己的岗位职责范围内,开展教育教学活动,指导学生学习生活,要公平公正处理好学生之间产生的矛盾纠纷,认真细致地做好学生的思想工作,评价学生的品行、成绩,认真管好班上纪律,做好差生的转化工作和家访等项工作。
2、要以大局为重,对学校的工作提出合理化的建议,通过教职工会议、书面等形式参
与学校的民主管理,但不得无理取闹,以个人利益为重,以某种借口损害甲方的利益,如无故追加工资、中途辞退、乱收费用、工作失职等行为出现,扣除当月工资。
3、住校教师要求没有特殊情况不离开学校,参与学校管理学生,更不准私自上街乱逛出现安全事故,学校不负任何责任。
4、乙方受聘期间,享受待遇:
(1)按质按量完成所承担的工作任务,按时领取工资。
(2)假期学校安排招生的教师发基本工资加补贴,每天给30元,招生指标10人,实行“多招多得,不招不得”的原则。
学校安排补课的老师按补课工资标准发,中学20元/节,小学20元/节,边补边招,辛费劳在外(老师每招一个走读生100元/个,住校生200元/个,若招得10个学生,生活补贴是1000元,辛劳费是600元,10个×200元=2000元,小计3600元;20个是3600+3600+3000=10200元,30个是,3600+3600+3600+4000=14800元,依此类推,开学后兑现,减免费学生一律不算入招生数,既不招也不补课的老师开学后重新考虑安排工作,外地教师不作要求)。
(3)婚丧、嫁娶(直系亲属指爷、奶、爸、妈、兄弟、姐妹)享受2天假期。
生病住院须持证明及发票,否则不列入事假处理,要履行请假手续,但学校不给予报销任何费用。
第十条:乙方的义务及责任
1、爱岗敬业,关爱学生,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风范,维护学校发展声誉。
2、班主任每学期须完成本班学生预收书费、补课费、校服费、资料费等费用的90%(每学期中学部奖400元,小学部奖200元)。
3、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及工作纪律,服从学校统一管理及安排,若经教育不知悔改,学校有权勒令辞退作开除处理。
4、维护学校的内部团结,不说有损于学校的话题,在办公场合不谈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不做有损于学校形象及团体利益的事。
5、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按照学校相关规定完成《学校工作计划》、《教务工作计划》、《德育工作计划》、《政教工作计划》、《班、科任教学工作计划》、《师德师风心得体会》、《学生成绩单》、《学校室内外改造》等项工作。
6、注重知识更新,认真备课,考评讲解全到位,精心辅导学生,上好班会主题课,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7、加强正面教育,多元引导,坚持“学为人师,行为示范”,培育学生学会做人,学会做事。
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若违反学校规定所造成安全事故由老师自己承担,必须对学生进行严格的全面管理。
8、在合同期间,乙方不准有违法乱纪行为,若有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学校不负责任。
9、合同期间乙方不准随便请假,自行调课,请人代课,乱调值日,擅自离岗超达4节(含早读晚自习在内),视为自动离职,学校作除名处理,扣除当月工资。
第十一条:甲方的权利
1、根据学校的管理需要,制定执行学校规章制度。
2、按照学校规定对乙方进行管理、奖励、处罚等决定。
3、根据学校工作需要据乙方的能力、知识水平,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及工资待遇,确
保学校的工作正常运转。
任何教师不得干涉或无理取闹,讽刺、打击报复被调资教师,否则学校将作出从重处罚(情节严重的交执法部门处决)。
4、乙方有下列情形的,甲方有权解聘乙方。
(1)违反国家法律或学校纪律,使学校名誉、利益受到损害的。
(2)因工作失职给甲方的声誉及经济带来损失的。
(3)越权超制,在外校兼职或从事第二职业,私自收取学生补课,学费、补课费、校服费、资料等费不上交学校被挪用受查处的。
(4)班主任及科任教师必须管好本班桌凳、门窗、黑板、电器、开关、水笼头、门牌号、饮水机、水桶、下水道、清洁工具等校产,如有损坏,拒不赔偿,因教育方法不当造成生源流失,并作反面宣传,严重影响学校工作的。
(5)班科任老师,必须管好课堂纪律,营造读书氛围,如因课堂纪律不好造成生源流失,家长反应强烈,引发其它弊端,而给学校造成无形损失的。
(6)拒不完成本班预收书费、补课费、校服费、资料费90%的,工作不力,不服从安排,完不成的任务,评估不达标(如安全、卫生、服务、家访等块工作不努力的)。
(7)因自己工作失职,给学校造成损失的。
(8)酗酒闹事,上课期间在校园喝酒造成影响的。
(9)聚众赌博,拉帮结派,谈论是非严重影响教学工作的。
(10)在学生当中,口出狂言,辱骂体罚学生影响教师队伍的。
(11)帮外校招生推荐本校老师而影响工作的。
(12)男女教师往来有越轨现象而影响工作的。
(13)把学校财产转移而影响教学的。
(14)巧借对学生辅导工作有不良行为而影响人民教师形象的。
(15)宿管老师对卫生不保洁,不排查安全,不督队打饭,不监督学生洗澡、衣、被、鞋等家长反应不好的。
(16)食堂炊事员上岗不体检、不卫生、不按时就餐、不穿衣、帽、鞋,有赌博行为等被查处的。
(17)门卫人员失职造成学生跑出学校或外校学生进校打架等乱象出现的。
(18)副校、教务、政教、后勤、团委、少先队、班科任老师有失职情形而推移责任的。
(19)学校发放工资讨价还价,不按协定而行,闹生活不好、嫌环境条件差、跟教职工闹情绪影响工作积极性的。
(20)假公借私,借用学校校车外出办私事被处罚的(车在途中损坏的按修理赔偿)。
第十二条:甲方的义务及责任
1、给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根据乙方的工作质量及工作态度、出勤情况,按时计发工资。
2、客观评价乙方的工作,对乙方工作给予肯定、鼓励和表彰等形式进行激发。
第十三条:教师工作职责要求按照学校管理制度执行。
第十四条:奖惩制度
1、每学年学校年级评优评模奖金600元并颁发荣誉证书。
2、学期结束,九年级凡考入兴义八中1人是6000元、兴义一中1人是4000元,兴义五中1人是2000元,兴义中学1人是1000元,兴义六中1人是500元,学生教师奖金各一半,不考科目不得奖。
兴义八中、兴义一中、兴义五中、兴义中学、兴义六中不录取的,处罚上毕业班老师5000元的款。
普通班测试考得同级同科全校第一名奖300元,第二名奖200元,第三名奖100元。
考得全校同级同科倒数第一名罚300元,倒数第二名罚200元,倒数第三名罚100元(含州市统考在内,在下学期开学后方可发放)。
3、通过全体教职工们的一致努力,每年招生人数翻200人以上,到外地旅游一次。
第十五条:教师聘任期间,在校内外的一切安全事故由该教师自己承担。
第十六条:教师在合同期满后,如不续签合同,必须提前一个月申请,学校另聘老师,若有违反合同规定,学校不办理离校手续。
第十七条:甲、乙双方签订合同后,甲方从第一个月工资中扣除1000元作为押金,合同期满后无违反合同的按时退还,若有乙方在合同期间有违法乱纪行为,甲方扣为押金,不再退还。
第十八条:甲方必须按时按量发放乙方的工资,不能按时按量发放工资乙方有权上报劳动局和撤销合同,并且为甲方违约,违约金2000元。
第十九条:乙方不能随意罢课,不能给学生做学校的负面工作。
未经学校同意乙方不能在学校搞任何聚会、乱收取学生费用,更不能搞有赏补课,若有上述情况交违约金2000元。
第二十条:乙方最后一月的工资要作为考核,学校根据乙方的工作表现给予奖励或扣工资,班主任要保证学生的流失率,本班流失在40%以上,班主任扣500元,留下的学生在80%以上奖励500元。
第二十一条: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一份交公证处,合同从双方签字生效。
如甲、乙双方毁除合同,对方有权根据有关法律规定进行起诉,并交违约金10000元,所造成不良影响及各种经济损失由对方全部负责。
甲方:兴义市兴旺学校
乙方:手印:章: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