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等级评定程序
《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等级标准》及《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
3456789011121314151617181910212223242526272829203132333435363738393041424344454647484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等级评定及换证复核工作程序第一章㊀总㊀㊀则第一条㊀为确保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等级评定及换证复核工作科学㊁公正㊁规范,根据«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80号,以下简称«检测管理办法»)制定本程序.第二条㊀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等级评定及换证复核工作应遵循本程序.第三条㊀本程序所称等级评定是指根据«检测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按照«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等级标准»,对试验检测机构(以下简称检测机构)的仪器设备及检测人员的配备情况㊁试验检测环境等基本条件,以及试验检测技术水平和管理水平进行评审,确认其从事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工作等级的活动.本程序所称换证复核是指对已获得等级证书的检测机构,在其等级证书期满后拟继续开展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业务的,根据其提出的换证申请,复核其是否继续满足所持有等级标准的活动.第四条㊀交通运输部工程质量监督机构(以下简称部质量监94督机构)负责公路工程综合类甲级㊁公路工程专项类和水运工程材料类及结构类甲级的等级评定及换证复核工作.省级交通质量监督机构(以下简称省级交通质监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公路工程综合类乙㊁丙级和水运工程材料类乙㊁丙级㊁水运工程结构类乙级的等级评定及换证复核工作.部质量监督机构和省级交通质监机构以下简称质监机构.第二章㊀受理和初审第五条㊀检测机构申请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等级评定或换证复核时,应在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管理信息系统中录入人员㊁场地㊁仪器设备等数据信息,并向所在地省级交通质监机构提交以下材料(一式二份):(一)«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等级评定/换证复核申请书»;(二)申请人法人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三)通过资质认定(计量认证)的,资质认定(计量认证)证书副本的原件及复印件;(四)检测人员证书和聘(任)用关系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五)所申报试验检测项目的典型报告(包括模拟报告)及业绩证明;(六)试验检测用房所有权或使用权材料及场地布局示意图;(七)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权属证明材料及检定/校准证书;05。
6、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等级评定及换证复核工作程序
第十条 【专家评审组】现场评审专家组应根据被评审检测机构申请或换 证等级的专业、类别和检测项目,按照专业覆盖的原则,从质监机构建立的专 家库中随机抽取组成。与被评审检测机构有利害关系的人员不得进入评审组。
现场评审专家组一般为 3 人以上,设组长 1 名。 质监机构可派员对现场评审过程进行监督。 第十一条 【评审通知】质监机构应在实施现场评审 5 个工作日前向检 测机构发出“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等级评定/换证复核现场评审通知书”。 现场评审时间一般为 2 天。 第十二条 【评审工作预备会议】专家评审组长主持召开评审工作预备 会议,评审组全体成员参加。会议主要内容是明确现场评审计划及专家分工, 确定现场试验操作考核参数及其试验操作人员,提出现场评审工作要求。 第十三条 【评审工作布置会议】评审组长主持召开评审工作布置会议, 评审组全体成员以及其他关键岗位人员参加。会议主要内容是听取检测机构有 关工作的汇报,明确现场评审工作安排及有关要求等。 第十四条 【总体评审】评审专家组应通过对检测场地面积及布局、环 境条件、样品管理、设备配置及管理、文件控制、安全防护及环境保护等的现
第三条 【基本定义】本程序所称等级评定是指按照试验检测机构(以下 简称检测机构)所申请等级能力的标准,对其试验检测仪器设备及检测人员的 配备情况、试验检测环境等基本条件,以及试验检测技术水平和管理水平进行 评审,确认其从事试验检测工作等级能力的活动。
本程序所称换证复核是指对已获得等级证书的检测机构,在其等级证书期 满后拟继续开展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业务的,根据其提出的换证申请,复核 其持续满足所持有等级能力标准的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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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路工程、水运工程专业重叠部分的检测用房可共用,不重叠部分 检测用房应独立分别满足要求。
试验检测师《公共基础》第三章考点
第三章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管理1、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制定《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管理办法》2、《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管理办法》制定的目的:为了规范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活动;保证公路水运工程质量及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准确定位了试验检测活动在公路水运工程建设中的地位。
3、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是对进场的材料、构件、工程制品进行检查,与关注生产、销售领域的产品质量检测是有区别的。
4、公路水运试验检测的对象是对公路水运工程所用材料、构件、工程制品、工程实体的技术指标等进行测试5、试验检测活动应遵循的原则,即科学、客观、严谨、公正。
(严公科客)6、试验检测活动不仅包括检测机构从事试验检测的相关活动,而且包括政府部门对检测工作的监督等活动。
7、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交通运输部)负责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活动的统一监督管理。
8、公路水运检测机构分为公路工程、水运工程两个专业类别。
9、公路工程专业分为综合类和专项类,水运工程专业分为材料类和结构类。
10、公路工程综合类设甲乙丙三个等级,专项等级分交通工程、桥梁隧道工程两个专项。
11、水运工程材料类设甲乙丙三个等级,结构类设甲乙两个等级。
12、检测机构等级是依据检测机构的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水平、主要试验检测仪器设备及检测人员的配备情况、试验检测环境等基本条件对检测机构进行的能力划分。
13、检测机构可以同时申请不同专业、不同类别的等级14、检测机构取得相应等级证书后升级的,需满足取得试验检测机构等级证书时间满一年;检测机构正常运行,具有相应的试验检测业绩。
15、持有公路水运等级证书满1年且具有相应业绩的机构,可申请同等级的公路水运等级评定。
16、试验检测机构可直接申请公路专项类等级。
持有公路专项类等级证书满1年且具有相应业绩的机构,可申请公路综合甲级。
17、检测机构申请等级评定或换证复核时,应在试验检测管理信息系统中录入人员、场地、仪器设备等信息18、申请检测机构等级评定,应向提交资料: a.《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等级评定申请书》b.质量保证体系文件。
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等级评定程序
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等级评定程序第一章受理和初审一、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申请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等级评定,应填报?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等级评定申请书?〔附件Ⅰ〕,并按?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管理方法?〔交通部令2005第12号〕〔以下简称?方法?〕第九条规定,向省级交通质量监视机构〔以下简称省质监机构〕提交申请材料1份。
二、省质监机构收到申请材料后,应按照?方法?第十一条要求进展认真核查,及时作出书面受理或不受理的决定。
所申请的等级属于部质监总站负责评定范围的,省质监机构应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核查工作。
对于受理的,退回申请材料中相关材料的原件,出具核查意见,并将申请材料转报部质监总站。
三、部质监总站或省质监机构〔以下简称质监机构〕对受理的申请材料应按照?方法?第十二条要求进展初审。
初审发现问题需要澄清的,质监机构应当通知申请人予以澄清,并出具“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等级评定申请补正通知书〞〔附件Ⅱ-1〕;初审不合格的,质监机构应当及时书面说明理由;初审合格的进入现场评审阶段。
四、增项申请〔一〕增项申请应填报?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等级评定申请书?中增项相关内容。
〔二〕增项申请必须以检测工程为单位,不得申请单个或多个参数的增项。
〔三〕增项原如此上应是试验检测机构等级标准范围内的检测工程,特殊情况下可对试验检测机构等级标准范围外但在现行交通行业标准、标准内规定的检测工程申请增项。
〔四〕增项数量应不超过本等级检测工程数量的50%,增项检测工程对人员、环境等对应条件的要求应在申报材料中表现。
五、同一检测机构申请多项等级〔一〕同一人所持的多个专业检测书,可在不同的检测等级申报中使用,但不得超过2次。
〔二〕除行政、技术、质量负责人外,其他持单一专业检测书的人员不得重复使用。
〔三〕不同等级的专业重叠局部检测用房可共用,不重叠局部检测用房必须独立分别满足要求,以保证试验检测工作的正常开展。
〔四〕不同等级专业重叠局部的仪器设备可交叉使用,但对用量大的仪器设备应有数量规模要求,省质监机构初审时可视具体情况掌握。
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等级评定及换证复核工作程序
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等级评定及换证复核工作程序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等级评定及换证复核工作程序一、背景和意义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等级评定及换证复核工作是为了加强对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的管理,保证其能够按照相关法规和标准进行检测工作,提高检测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等级评定及换证复核工作程序的制定能够规范工作流程,保证评定和复核工作的公正、透明和有效进行。
二、工作目标和任务1.目标:建立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等级评定及换证复核工作的制度,规范工作流程,提高评定和复核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2.任务:(1)制定评定和复核工作的标准和规范。
(2)建立评定和复核工作的组织机构和人员配备。
(3)开展评定和复核工作,按照标准和规范进行评价。
(4)根据评定和复核结果,对机构等级进行核定或换证。
三、工作程序1.评定工作程序(1)申请:试验检测机构向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提交相关材料。
(2)资格审核:主管部门对申请机构的材料进行审核,确认符合评定条件的机构进入下一步评定工作。
(3)现场评定:主管部门派员进行现场评定,对机构设备、人员、管理制度等进行检查和考核。
(4)评审:主管部门组织专家对现场评定结果进行评审。
(5)核定:主管部门根据评审结果,对机构等级进行核定,并发放等级证书。
2.复核工作程序(1)申请:试验检测机构在取得证书一年前向主管部门提出复核申请。
(2)资格审核:主管部门对申请机构的材料进行审核,确认符合复核条件的机构进入下一步复核工作。
(3)现场复核:主管部门派员进行现场复核,对机构设备、人员、管理制度等进行检查和考核,与评定时进行比对。
(4)评审:主管部门组织专家对现场复核结果进行评审。
(5)核定:主管部门根据评审结果,对机构等级进行复核,并发放更新的等级证书。
四、工作要求1.严格按照标准和规范进行评定和复核工作,公正、透明、客观。
2.评定和复核的专家和人员需要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经验。
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等级标准
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等级标准公路水运工程是基础设施建设中非常重要的一部分,试验检测工作对于该工程的质量控制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为了规范试验检测机构的标准,我国出台了一系列的标准和规范,本文将主要讲述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等级标准。
一、标准的制定背景公路水运工程的建设离不开工程试验检测,同时要保障试验检测的质量得到确保,试验检测机构是至关重要的。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等单位制定了一系列的标准和规范,以确保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的质量。
二、试验检测机构等级标准按照《建筑材料试验与检测机构等级》(GB 310.1-2011)中的相关规定,根据检测机构的能力和经济实力,试验检测机构被划分成不同的等级。
试验检测机构等级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实验室条件电子、化学、机械等实验室必须满足相应行业标准和法规要求,并且符合施工图纸设计的要求。
合格的检测机构还需要拥有良好、干净、整洁、通风、照明等实验室环境,保证实验室的安全性和实验结果的准确性。
2. 仪器设备试验检测机构应该根据自身的业务范围和需要配备必备的仪器、设备和测试设备。
还需要检测仪器的准确度、精密度、重现性、线性、分辨率等技术指标,这些都是评估检测机构性能的重要指标之一。
3. 试验技术人员试验技术人员应具有相应的资格和培训,能够熟练使用各种检测仪器、设备和测试设备,熟悉试验操作规程和技术要求,训练有素,规范操作,严格按照标准和规范进行检测工作。
4. 实验项目种类公路水运工程涉及多个实验项目(例如土石方工程、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桥梁工程、隧道工程等),因此,试验检测机构应该针对不同项目种类进行相应的试验分析,确保检测结果的准确性和准确性。
三、检测机构等级按照国家《质量认证体系分类管理办法》和《检测机构资质评价方法》的要求,试验检测机构将被分成以下四个等级。
1. 一级试验检测机构一级试验检测机构是符合相关要求的试验检测机构。
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管理办法(2019年修正)
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管理办法(2019年修正)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交通运输部•【公布日期】2019.11.28•【文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9年第38号•【施行日期】2019.11.28•【效力等级】部门规章•【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公路,水运正文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管理办法(2005年10月19日交通部发布根据2016年12月10日《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管理办法〉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19年11月28日《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管理办法〉的决定》第二次修正)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活动,保证公路水运工程质量及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从事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活动,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是指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据工程建设技术标准、规范、规程,对公路水运工程所用材料、构件、工程制品、工程实体的质量和技术指标等进行的试验检测活动。
本办法所称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以下简称检测机构),是指承担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业务并对试验检测结果承担责任的机构。
本办法所称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人员(以下简称检测人员),是指具备相应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知识、能力,并承担相应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业务的专业技术人员。
第四条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活动应当遵循科学、客观、严谨、公正的原则。
第五条交通运输部负责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活动的统一监督管理。
交通运输部工程质量监督机构(以下简称部质量监督机构)具体实施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活动的监督管理。
省级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活动的监督管理。
省级交通质量监督机构(以下简称省级交通质监机构)具体实施本行政区域内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活动的监督管理。
部质量监督机构和省级交通质监机构以下称质监机构。
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等级评定及换证复核工作程序
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等级评定及换证复核工作
程序
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等级评定及换证复核工作程序一般包括以下步骤:
1. 申请材料准备:机构向相关主管部门提交申请,包括机构资质证明、人员资质证明、设备设施等材料。
2. 材料审核:相关主管部门对机构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确认是否符合评定或复核条件。
3. 现场考察:相关主管部门对机构进行现场考察,包括对机构的实验室设备、人员素质、试验能力、管理制度等进行检查评估。
4. 技术评审:相关主管部门组织专家对机构的试验技术及管理能力进行评审,确认机构是否具备相应等级评定或复核的条件。
5. 结果评定:相关主管部门根据审核、考察和评审结果,对机构进行等级评定或复核,出具评定或复核结果。
6. 定期复核:对已获得等级评定的机构,相关主管部门会定期进行复核,确认机构是否能够保持相应的等级。
7. 换证手续:如果机构等级评定或复核结果较好,相关主管部门会为机构颁发相应的等级证书和标志。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评定及复核工作程序可能会因不同国家或地区的法规和政策而有所差异,以上仅为一般常见的步骤,具体操作可参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政府部门的规定进行。
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的等级评定
·127·NO.06 2019( Cumulativety NO.42 )中国高新科技China High-tech 2019年第06期(总第42期)1 等级评定工作的背景自2017年8月2日交通运输部(交安监发〔2017〕113号)公布了《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等级标准》及《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等级评定及换证复核工作程序》,2017年8月4日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又发布了《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当前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交办安监函〔2017〕1124号),要求2019年7月31日到期的检测机构须在有效期内完成新证的换发工作,这就意味着全国超2000家的检测机构需要在两年内完成新证的换发工作,新的等级标准与原有等级标准有了很大变化,等级评定工作也遇到了前所未有的挑战,本文从以下几个方面阐述等级评定工作的注意事项。
2 等级评定工作的依据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的等级评定工作具有很强的专业性,要想把工作做好,首先要了解本项工作的依据。
根据各主管部门的发文,需要参考的文件主要有:《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80号)、交通运输部关于公布《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等级标准》及《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等级评定及换证复核工作程序》的通知(交安监发〔2017〕113号)、《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等级管理要求》(JT/T 1181-2018)、《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当前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交办安监函〔2017〕1124号)、《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当前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等级评定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交办安监函〔2018〕549号)、《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国认实〔2016〕33号)、《检验检测机构通用要求》(RB/T 214-2017)、《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信用评价办法》(交安监发〔2018〕78号),这几个文件从不同方面阐述了等级评定工作的准则,也是试验检测机构建设与管理的依据,在准备等级评定过程中一定要把这些文件读通弄懂。
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等级标准
附件1 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等级标准一、公路工程试验检测机构等级标准表1 公路工程试验检测人员配备注:标“*”项为强制性项目。
表2 公路工程试验检测能力基本要求注:表中黑体字标注的项目为强制性能力要求,少一项视为不通过(以下同)。
注:a)交通工程专项中的防腐层质量包括附着性、附着量等12个子项目,详见通用检测项目第5条,下同;b)交通机电工程检测项目除照明设施外,其它每个检测项目包括多个子项,详见交通行业标准JTG F80/2-2004《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第二册机电工程》。
表3 公路工程试验检测主要仪器设备表4 公路工程试验检测环境检测试验环境应满足所开展的检测项目要求,且布局合理、干净整洁。
注:此表为强制性要求。
二、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等级标准表1 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人员配备注:标“*”项为强制性项目。
表2 水运工程试验检测能力基本要求注:表中黑体字标注的项目为强制性能力要求,少一项视为不通过(以下同)。
表3 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主要仪器设备表4 水运工程试验检测环境检测试验环境应满足所开展的检测项目要求,且布局合理、干净整洁。
注:此表为强制性要求附件2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等级评定程序一、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以下简称检测机构)申请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等级评定,应填报《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等级评定申请书》(见附表I),并按《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管理办法》(交通部令2005第12号)(以下简称《检测管理办法》)第九条规定,向省级交通质量监督机构(以下简称省站)提交申请材料一式2份。
二、省站收到申请材料后,应按照《检测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要求进行认真核查,及时作出书面受理或不受理的决定。
所申请的等级属于质监总站负责评定范围的,省站应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核查工作。
对于受理的,退回申请材料中相关证书的原件,出具核查意见,并将申请材料转报质监总站。
三、质监总站和省站(以下简称质监机构)对受理的申请材料应按照《检测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要求进行初审。
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等级标准
公路⽔运⼯程试验检测机构等级标准附件1 公路⽔运⼯程试验检测机构等级标准⼀、公路⼯程试验检测机构等级标准表1 公路⼯程试验检测⼈员配备注:标“*”项为强制性项⽬。
表2 公路⼯程试验检测能⼒基本要求注:表中⿊体字标注的项⽬为强制性能⼒要求,少⼀项视为不通过(以下同)。
注:a)交通⼯程专项中的防腐层质量包括附着性、附着量等12个⼦项⽬,详见通⽤检测项⽬第5条,下同;b)交通机电⼯程检测项⽬除照明设施外,其它每个检测项⽬包括多个⼦项,详见交通⾏业标准JTG F80/2-2004《公路⼯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第⼆册机电⼯程》。
表3 公路⼯程试验检测主要仪器设备表4 公路⼯程试验检测环境检测试验环境应满⾜所开展的检测项⽬要求,且布局合理、⼲净整洁。
⼆、⽔运⼯程试验检测机构等级标准表1 ⽔运⼯程试验检测⼈员配备注:标“*”项为强制性项⽬。
表2 ⽔运⼯程试验检测能⼒基本要求注:表中⿊体字标注的项⽬为强制性能⼒要求,少⼀项视为不通过(以下同)。
表3 ⽔运⼯程试验检测主要仪器设备表4 ⽔运⼯程试验检测环境检测试验环境应满⾜所开展的检测项⽬要求,且布局合理、⼲净整洁。
附件2公路⽔运⼯程试验检测机构等级评定程序⼀、公路⽔运⼯程试验检测机构(以下简称检测机构)申请公路⽔运⼯程试验检测机构等级评定,应填报《公路⽔运⼯程试验检测机构等级评定申请书》(见附表I),并按《公路⽔运⼯程试验检测管理办法》(交通部令2005第12号)(以下简称《检测管理办法》)第九条规定,向省级交通质量监督机构(以下简称省站)提交申请材料⼀式2份。
⼆、省站收到申请材料后,应按照《检测管理办法》第⼗⼀条要求进⾏认真核查,及时作出书⾯受理或不受理的决定。
所申请的等级属于质监总站负责评定范围的,省站应在10个⼯作⽇内完成核查⼯作。
对于受理的,退回申请材料中相关证书的原件,出具核查意见,并将申请材料转报质监总站。
三、质监总站和省站(以下简称质监机构)对受理的申请材料应按照《检测管理办法》第⼗⼆条要求进⾏初审。
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等级评定表
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等级评定表随着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和经济全球化的趋势,公路水运工程建设和行业发展迎来了历史性的机遇和挑战。
为了推动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的发展和提高其服务水平,相关部门出台了一系列管理规定和等级评定标准。
本文将介绍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等级评定表。
评定标准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等级评定是按照国务院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机关设置规定》和工信部、交通部等部门制定的《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等级评定标准》进行的。
该标准将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分为6个等级:特级、一级、二级、三级、四级、五级。
评定基础包括机构机构法人资格、质量管理体系与技术水平、检测设备与仪器、检测能力与经验、人员素质等项目。
根据评定结果,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将被分别评定为特级、一级、二级、三级、四级、五级。
其中,特级和一级机构为高级水平机构,具有较强的技术实力和检测能力;二级和三级机构为中等水平机构,能够满足普通检测和试验需求;四级和五级机构为基础水平机构,能够开展常规试验和检测工作。
等级评定过程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等级评定采用自愿申请和政府监督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具体评定过程如下:步骤一预备评定机构申请者向行业管理部门提交申请材料,申请材料包括:机构类型、机构范围、机构基本情况描述等。
行业管理部门将按照《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等级评定标准》对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查,如需进一步了解机构经营和业务情况,可以进行现场察访。
步骤二初次评定行业管理部门根据《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等级评定标准》,对机构的质量管理体系与技术水平、检测设备与仪器、检测能力与经验、人员素质等项目进行评估。
根据共25项评定指标,分别进行打分。
如果总分达到特定分值线,则机构成为达到特定等级评定标准的机构。
步骤三复核评定机构通过初次评定后,需要经过复核评定。
复核评定是指定期对已被评定的机构进行再次评定,以确定其评定等级是否符合标准。
公路工程试验检测机构等级评定程序和要求(简)
附5公路工程试验检测机构等级评定程序---摘自《湖南省<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十条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等级评定工作分为受理、初审、现场评审3个阶段。
第十一条检测机构初次申请只能为公路工程综合类丙级、专项类或水运工程材料类丙级、结构类乙级,等级评定满1年且具有相应业绩方可申报上一等级的评定。
检测机构可以同时申请不同专业、不同类别的等级。
申请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等级评定,应向质监机构提交以下材料:(一)《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等级评定申请书》(附件2);(二)申请人法人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三)计量认证证书副本的原件及复印件;(四)检测人员考试合格证书和聘(任)用关系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五)所申报试验检测项目的典型报告(包括模拟报告)及业绩证明;第十二条质监机构收到申请材料后,应在10个工作日内确认是否受理。
认为所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备、规范、符合本细则第十二规定的,应当予以受理;材料不符合本细则第十二规定的,应当及时退还申请人,并书面说明理由。
所申请的等级属于部总站评定范围的,省站核查后出具核查意见并转送部总站;所申请的等级属于省站评定范围的,水运站或分站核查后出具核查意见并转送省站。
第十三条初审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试验检测水平、人员及检测环境等条件是否与所申请的等级标准相符;(二)申报的试验检测项目范围及设备配备与所申请的等级是否相符;(三)采用的试验检测标准、规范和规程是否合法有效;(四)检定和校准是否按规定进行;(五)质量保证体系是否健全,具有可操作性。
第十四条初审合格的进入现场评审阶段;初审认为有需要补正的,质监机构应当通知申请人予以补正直至合格;初审不合格的,质监机构应当及时退还申请材料,并书面说明理由。
第十五条现场评审是通过对申请人完成试验检测项目的实际能力、检测机构申报材料与实际状况的符合性、质量保证体系和运转等情况的全面核查。
现场评审所抽查的试验检测项目,原则上应当覆盖申请人所申请的试验检测各大类。
号文《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等级标准》
公路水运工程实验检测机构等级规范作者QQ:5211一、公路工程实验检测机构等级规范表1 公路工程实验检测人员配备1 / 27注:表中黑体字为强制性要求,一项不满足视为不通过。
表2 公路工程实验检测能力基本要求及主要仪器设备2 / 273 / 274 / 275 / 276 / 277 / 278 / 279 / 2710 / 2711 / 2712 / 2713 / 2714 / 27注2:表中黑体字标注的参数和仪器为强制性要求,少一项视为不通过.注3:申请交通工程专项中6增项的应同时增加第3、第4、第5三项。
注4:申请交通工程专项8~13增项的应同时增加第1、第2两项,申请第9项的还应增加第7项。
注5:交通工程专项中第6项交通安全设施部分强制性测试工程中含有的非强制性参数列于该项后面。
15 / 27表3 公路工程实验检测环境注:此表为强制性要求。
16 / 2717 / 27二、水运工程实验检测机构等级规范表1 水运工程实验检测人员配备18 / 27注:表中黑体字为强制性要求,一项不满足视为不通过。
表2 水运工程实验检测能力基本要求及主要仪器设备19 / 2720 / 2721 / 2722 / 2723 / 2724 / 2725 / 27注1:所列设备功能、准确度均应符合所测参数现行规范的要求。
注2:表中黑体字标注的参数和仪器为强制性要求,少一项视为不通过。
表3 水运工程实验检测环境注:此表为强制性要求。
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等级标准
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等级标准《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等级标准》及《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等级评定程序》修订解读来源:交通运输部 2017-09-07交通运输部于2017年8月4日以交安监发[2017]113号文印发了修订后的《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等级标准》及《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等级评定及换证复核工作程序》的通知,并发文明确了现有检测机构等级换证的过渡要求。
为便于理解本次修订的主要内容,切实做好贯彻实施工作,现将有关修改情况解读如下:一、修订背景原《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等级标准》及《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等级评定程序》是《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管理办法》的重要配套文件,是开展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等级管理工作的重要依据,自2008年颁布实施以来,为交通行业检测机构的培育发展、公路水运工程的质量安全工作起到了保障支撑作用。
2016年12月10日,交通运输部发布了《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管理办法》(交通运输令2016年第80号,以下简称《检测管理办法》),其中有关管理活动的要求略有调整。
为贯彻落实《检测管理办法》,适应新形势下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工作发展的需求,解决近10年大量试验检测技术的更新和有关技术标准的更替所产生的检测工作不一致问题,进一步提高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工作质量和管理水平,原《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等级标准》及《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等级评定程序》亟待修订,以满足公路水运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要求。
二、主要修订内容(一)等级标准。
本次对等级标准的修订内容主要包括检测项目、参数、仪器设备配置,持证人员数量及专业要求,以及检测用房等。
具体如下:1.有关试验检测项目及参数的设置。
一是根据公路工程综合甲级在公路检测领域的定位,将桥梁隧道工作专项的全部检测参数纳入综合甲级,考虑二者在不同专业领域的检测技术水平,在参数的必选和可选上有所区别。
二是以工程质量控制与检测市场监管需求为导向,以相关工程技术标准、规范及规程为基本依据,充分考虑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对检测行业的技术影响,在广泛征求建设工程相关方意见的基础上,对各等级试验检测项目进行了增加和调整,以满足交通建设工程的质量安全监管需要。
《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等级标准》及《公路水运试验检测机构等级评定程序》质监发[2008]274号正文
《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等级标准》及《公路水运试验检测机构等级评定程序》
来源: 时间:2009-06-18
质监发[2008]274号
为适应公路水运工程建设的发展和技术进步,提高检测工作质量,进一步规范试验检测机构等级评定工作,我部对《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管理办法》(交通部令2005第12号)中的《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等级标准》及《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等级评定程序》进行了修订。
现将修订后的《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等级标准》及《公路水运试验检测机构等级评定程序》予以公布,自2008年11月1日起执行。
原《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等级标准》及《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等级评定程序》同时废止。
在此之前申报的试验检测机构仍按原标准和程序进行评定。
附件: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等级标准
公路水运试验检测机构等级评定程序。
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等级评定程序
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等级评定程序简介公路水运工程是维护国家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而试验检测机构也是保障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的核心力量。
为了有效评估检测机构的水平水平和能力,需要建立一套公正、科学的等级评定程序。
评定标准评定标准是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等级评定程序的核心部分。
评定标准应当依据相关技术要求、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综合考虑试验检测机构的管理质量、技术能力、设备水平、检测方法、试验能力等方面,对试验检测机构进行评估和分类。
评定标准的制定应当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质量认证体系认定和监督管理办法》、《检验检测机构资质等级评定通则》等法律法规和标准,明确评定标准的主要内容和指标。
评定程序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等级评定程序是按照评定标准,对试验检测机构进行评估和分类的一套程序。
评定程序应当包括以下几个步骤:1.申请评定试验检测机构应当依据评定标准要求,履行认证申请手续,向评定机构提出评定申请。
评定申请内容应当包括试验检测机构的基本情况、技术能力和业务范围等信息。
2.初步审核评定机构应当对试验检测机构提出的申请进行初步审核。
审核内容应当包括试验检测机构的资质、人员和设备情况等方面,确定是否满足评定标准的基本要求。
3.组织现场评审评定机构应当组织经验丰富、业务水平较高的专家组,对试验检测机构进行现场评审。
现场评审的重点是评估试验检测机构的管理质量、技术能力、设备水平和检测方法等方面,并制定评估报告。
4.等级评定根据评估报告,评定机构应当对试验检测机构进行等级评定。
评定结果应当公正、公开、客观和可信,为试验检测机构的等级评定提供科学依据。
5.颁发证书评定机构应当根据等级评定结果,颁发相应的评定证书,确认试验检测机构的资质等级和能力水平。
结论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等级评定程序是保障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的重要手段。
评定标准和评定程序应当制定科学、公正、可行的规定,保证评定结果的公正、客观和可信性。
同时,试验检测机构应当按照评定标准的要求,不断提升自身技术能力和管理水平,为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的提高提供有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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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等级评定程序
第一章受理和初审
一、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申请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等级评定,应填报《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等级评定申请书》(附件
I ),
并按《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管理办法》(交通部令2005 第12 号)(以下简称《办法》)第九条规定,向省级交通质量监督机构(以下简称省质监机构)提交申请材料 1 份。
二、省质监机构收到申请材料后,应按照《办法》第十一条要求进行认真核查,及时作出书面受理或不受理的决定。
所申请的等级属于部质监总站负责评定范围的,省质监机构应在10 个工作日内完成核查工作。
对于受理的,退回申请材料中相关材料的原件,出具核查意见,并将申请材料转报部质监总站。
三、部质监总站或省质监机构(以下简称质监机构)对受理的申请材
料应按照《办法》第十二条要求进行初审。
初审发现问题需要澄清的,质监机构应当通知申请人予以澄清,并出具“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等级评定申请补正通知书”(附件H -1 );初审不合格的,质监机构应当及时书面说明理由;初审合格的进入现场评审阶段。
四、增项申请
(一)增项申请应填报《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等级评定申请书》
中增项相关内容
二)增项申请必须以检测项目为单位,不得申请单个或多个参数的
增项。
(三)增项原则上应是试验检测机构等级标准范围内的检测项目,特殊情况下可对试验检测机构等级标准范围外但在现行交通行业标准、规范内规定的检测项目申请增项。
(四)增项数量应不超过本等级检测项目数量的50% ,增项检测项目对人员、环境等对应条件的要求应在申报材料中体现。
五、同一检测机构申请多项等级
(一)同一人所持的多个专业检测资格证书,可在不同的检测等级申报中使用,但不得超过 2 次。
(二)除行政、技术、质量负责人外,其他持单一专业检测资格证书的人员不得重复使用。
(三)不同等级的专业重叠部分检测用房可共用,不重叠部分检测用房必须独立分别满足要求,以保证试验检测工作的正常开展。
(四)不同等级专业重叠部分的仪器设备可交叉使用,但对用量大的仪器设备应有数量规模要求,省质监机构初审时可视具体情况掌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