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责任保险市场发展问题研究(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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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我国责任保险市场的问题及出路

目前我国责任保险市场的问题及出路

目前我国责任保险市场的问题及出路责任保险不仅是保险业的重要分支,也是社会发展进步的重要标志。

责任保险是随着社会经济发展、法律法规体系的完善和公民维权意识的提高而逐步发展起来的。

我国责任保险发展起步较晚,但目前发展己具有一定规模和影响力。

责任保险本身具有较强的社会管理功能,它与社会生产和人民生活息息相关。

其主要作用是在公民或消费者的人身受到伤害或经济利益受到侵害时给予及时的经济补偿。

在世界各国,政府通过立法强制开展的保险中,责任保险种类最多。

如汽车第三者责任保险、雇主责任保险、公众责任保险、产品责任保险等,这些都被不同国家的政府作为重要的保护公民权益和消费者利益的手段加以运用。

最近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确立了我国开展机动车辆第三者责任险强制保险的法律地位,这将进一步促进我国保险业社会管理功能的发挥。

责任保险是社会发展进步的重要标志改革开放以来,我国责任保险得到长足的发展,2003年我国责任保险保费收入为34. 82亿元,占财产保险的4%,而全球责任保险占财产保险业务总量的平均比重己经超过15%,欧美等发达国家这一比重高达30-50%。

2003年人保财险的责任保险占全部业务收入的 4. 13%,占同期全国责任保险市场份额的71.94%。

国际保险发展的历史表明,责任保险不仅是保险业的重要分支,也是社会发展进步的重要标志,是法制社会的重要成果。

责任保险的发展程度是衡量一国或地区财产保险业发达与否的重要指标,也是反映财产保险市场险种结构是否良好的主要参照。

目前我国责任保险的发展还处于起步阶段,与西方发达国家相比,在产品种类、保费收入、发展速度、经营环境等各方面还存在差距。

我国责任保险发展的现状不仅与我国保险业发展的整体面貌不协调,也难以满足我国经济发展和社会需要。

我国责任保险的发展主要呈现以下几个特点:(一)责任保险的发展与法制化建设程度密切相关。

由于我国的国民法制意识相对落后,较少有责任风险意识超前的情况,因此国家法律法规的颁布实施对责任保险的市场需求影响极大。

我国校方责任保险的相关问题研究

我国校方责任保险的相关问题研究

参考文献:
[1]宋发庆. 关于我国推行校方责任保险的总体思考[J].教育学术月刊, 2008, (1).
[2]张青. 积极应对高校学生意外伤害事故,促进和谐校园建设[J].思想政治教育研究, 2007, (2).
一、校方责任保险发展现状
(一)校方责任保险概念及其职能
校方责任保险界定为:在学校组织的校内外教育教学活动中,因为学校及其教职员工的过失导致的学生人身伤亡事故,学校依法应当承担的全部或部分直接经济损失,通过学校投保,由保险公司负责赔偿的一种商业保险。校方责任保险与学生意外伤害保险(也称学平险)均属于教育保险体系的一部分,但其与学平险有很大不同。通常情况下,从保险性质来看,校方责任保险是一种责任保险,具有责任保险的性质,而学平险则是一种定期意外伤害保险;从投保人来看,校方责任保险是由教育行政部门或者学校出资,学生意外伤害保险则由家长出资;从赔偿范围来看,前者只在学校有责任的情况下才赔偿,学校没有责任则不予赔偿,而后者无论学校是否负有责任,只要学生发生人身伤害事故,保险公司都予以赔偿。
(三)规范校方责任保险的经营过程
现今经营校方责任保险的保险公司有很多,但其中条款各有不同。作为校方责任这种风险,一旦学校发生管理疏忽导致学生伤害事故,损失程度和损失金额都存在不确定性;并且由于各公司经营校方责任保险的时间尚短,对于产品的评估还不能完成,因此经营校方责任保险的公司因当更加注重风险管理。此外,由于校方责任保险存在社会性的特征,对学校、学生的影响有较为直接的影响,相关部门对此类产品也应出台相应的统一规范,对经营校方责任保险的公司加强监管,保障经营过程的合法合理。
(二)我国校方责任保险现状
校方责任险在我国一些经济发达地区率先开始发展。2001年9月1日起施行的《上海市中小学校学生伤害事故处理条例(草案)》明确规定:中小学校在学生伤害事故中承担过错责任,学校以投保责任事故险的方式,对应负责任的受伤害学生进行赔偿。中小学校校方责任险由上海市教委统一为学校责任投保。这部全国尚属首创的地方性法规的通过,标志着上海在校园事故处理中探索出了建立学校责任保险制度,让保险公司介入理赔,实现理赔市场化的一条新路。广州市海珠区从2005年起每年投入40多万元为其辖下126所中小学、幼儿园购买校方责任保险,使学校从校园意外事故责任赔偿的困扰中摆脱出来。2004年1月1日起北京实施《北京市中小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预防与处理条例》,现今北京的公办中小学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积极推进责任保险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保监厅发[2004]56号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积极推进责任保险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保监厅发[2004]56号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积极推进责任保险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正文:----------------------------------------------------------------------------------------------------------------------------------------------------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积极推进责任保险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2004年6月24日保监厅发[2004]56号)各财产保险公司、再保险公司,各保监局,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为方便各公司开发责任险产品,保监会将部分现行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法规和部门规章对责任保险的有关规定进行了收集整理,现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各公司要认真研究和注意法律法规的变动情况,准确把握法律法规的内容和涵义,在对市场全面、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分析市场对责任保险产品的需求,开拓创新,提供市场需要的责任险产品,促进我国责任险的发展。

二、各保监局要密切关注本地区出台的涉及保险业务方面的法规,及时指导保险公司开发相关产品,积极推动相关保险的发展,为地方经济提供保障。

同时,应加强与政府职能部门的沟通和协调,为保险公司的经营提供良好的外部环境。

三、各保险公司、保监局如收集到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类似规定,请及时报保监会财产险部。

附件部分现行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法规和部门规章有关责任保险的规定为推动责任险发展,保监会法规部将部分现行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涉及责任保险的有关规定进行了整理,内容如下:一、现行法律中的相关规定1.《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五十条保险人对责任保险的被保险人给第三者造成的损害,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或者合同的约定,直接向该第三者赔偿保险金。

责任保险是指以被保险人对第三者依法应负的赔偿责任为保险标的的保险。

2.《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第二十八条150总吨以上的油轮和400总吨以上的非油轮,应当备有油类记录簿。

发展我国责任保险的对策

发展我国责任保险的对策
tr a u e f t eme s rso i .Al o t i wi e teg i efrte d v lp n t eis r n ei d sr h n .e p c l f rC l l h s l b ud h e eo me t h u a c n u t i C i a s e i l at = f l h o f o n yn ay e } i n ’ c e s n∞ t eW ol r d g nz t n a sa c s i o h r dT a eOra i i . ao Ke o d l bl y i u a c : u a c r e ;a g s y w r s i it rn e i r n ema k tima e a i n s s n
采 朋 浮
( 南平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经济与数学系, 福建 武夷山 340 ) 530
摘 现 阶段 , 国责任保险发展比较 缓慢, 发展 空间较 大。 拳文对我 国发展 责任保 险的 意义、 我 但 所需要的 客观环 境 及发展对策做 了相 关探讨, 对加入 w1 o后, 高我 国保 险业的发展有一定的指 导意 义。 提 关键词 责任保险 ; 保险市场 ; 损害赔偿 中图分类号 : 80 6 文献标识码 : 文章编号 : 08 9 320 )4 0 0 4 F4 .9 A 10 —56 (06 0 —09 —0 要
1 发展责 任保 险 的意 义重 大 回顾保 险发 展历程 我 们可 以看 到, 险业 的发展 大体 经历 三个 阶段 : 保 第一 阶段是 最初 的海 上保 险和 火 灾保 险以及 在此 基础上 发展起 来 的财产 保险 ; 二 阶段是 人寿 保险 ; 第 第三 阶段是 保 险发展 的最 高 阶段 —— 责 任保 险阶段 , 因此责 任保 险是 判 定一 国保险业 发 展水 平 的标 志 。责 任保 险是 以 被 保 险人 的 民事损 害 赔 偿 责任为保 险标 的保 险 。在 当今世 界的 保险 市场上 , 任保 险 被看 作是 最 具有 活 力 和最 具 有 发展 潜力 的 责

浅谈如何更好地发展我国的责任保险

浅谈如何更好地发展我国的责任保险

[ 2 】 方继伟 , 丁立 萍. 控制农业 面源污染 , 保护农业生态环境 【 J J . 农村实用科技信息 , 2 0 1 1 , 4 : 6 2 . 『 3 ] Y i 东 阳, 程广燕等. 中国生态农业发展前景展 望 农业
展望 , 2 0 0 6 , t : 4 — 7 .
生态农业是以不破 坏农业 可再生资源 、 降低环境质 量为代价 , 能够达 到生态效 益 、 经济 效益和社会 效益相 统一 的综合农业体系 。生态农业把绿色 、 无污染 、 安全 、
研究与应用势在必行。在进行农业生态技术 的研究 时 , 应有 针对性 的对 目前能够 给农业生 态环境造 成极大 污
染 的污染源处理技术进行研究 , 以便最大程度 的减轻农 业 生态环境所受 到的污染 。与此 同时 , 农业生态技术 的
推广与应用也应 同步进行 , 只有将有效 的生态 技术进 行 技 术的推 广与应用才能体现 出该项技 术的价值 , 并最终


关键词 : 责任保 险 ; 发展 ; 创新 责任保险 的发展 , 是社 会经济和法律建设逐步发展 完善 的结果 ,也 是保险业 参与社会 管理工作 的直接表
( 一) 规模 持续增长 , 保 险功能逐步显现 2 0 0 6 年 以来 , 我国的责任保 险业务保持持续发展 的 势头 。保费收 入从2 0 0 6 年 的5 0 多亿元 增加 到2 0 l 1 年 的 1 5 0 多亿元 ,赔款支 出从2 0 0 6 年 的2 0 多亿元增加 到2 0 1 1
之急 。

年 的6 0 多亿元 。 随着 承保面逐步扩大 , 理赔额持续增加 , 责任保 险在提供风险保 障, 维护社会稳 定方面 的作 用 日
益显 现 , 保 险的社会管理功能逐步发挥 。 ( 二) 理念渐人人心 , 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同步增长 随着责任保 险的稳 步发展 ,保 险功能的逐步发挥 , 保险服务逐步赢得 了社会各界 的认可 。 特别是一些 与社 会发展 紧密相关 的险种 , 如环 境污染责 任险 、 安 全生产

我国责任保险市场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分析

我国责任保险市场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分析

我国责任保险市场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分析作者:齐潇来源:《市场周刊·理论研究》2009年第11期摘要:从国际责任保险市场的发展趋势来看,责任保险越来越成为财产保险中非常重要的一类,占财产保险保费的份额会越来越大。

目前,中国责任保险的发展还不是很充分。

本文运用实证比较的方法,通过对中外责任保险市场进行比较研究,得出如下结论:责任保险的发展与宏观经济形势、国家法律制度建设、损害责任标准、索赔意识有着很大的相关性;责任保险的特点是风险难于控制;责任保险的技术逐步提高,并正在向综合保障过渡。

中国经济的发展,立法进程的加快,公众法律意识、自我保护意识的提高,对责任保险的需求越来越大,为责任保险的快速发展创造了条件。

在这种有利的条件下,中国应借鉴国外的成功经验,吸取高额赔付的教训,加强研究,改进技术,培养人才,以期在未来的发展中立于不败之地。

关键词:责任保险;比较研究;发展对策中图分类号:F840.5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8-4428(2009)11-48-03责任保险是指以法律上被保险人对第三者应负的赔偿责任作为保险标的的保险合同。

按照《保险法》第五十条规定,保险人对责任保险的被保险人给第三者造成的损害,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或者合同的约定,直接向该第三者赔偿保险金。

由此可见,责任保险不仅仅承担了被保险人的民事侵权责任,更保障着受害人的权益和利益,因而具有较大的社会意义和公益价值。

近三十多年来,责任保险在世界范围内得到了迅速的发展。

成为财产保险中的重要险种。

一、责任保险市场发展的总体情况近年来,我国财产保险业发展迅速,财产保险保费平均每年增长16%。

但到目前为止,我国的责任保险市场尚未形成一个独立的市场体系,在整个保险业中的地位不高。

截至2007年底,我国财产保险公司已达42家,其中,中资公司27家,外资公司15家。

其中中资保险公司占据了责任保险市场90%以上的市场份额。

责任保险业务量最大的公司是人保、平安、太平洋和美亚财产保险公司。

发展我国责任保险市场

发展我国责任保险市场

施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 在煤炭和 高。 由于 保 险 在我 国起 步较 晚 , 人们 认 知 多 由政府独家承担,导致处理成本过高, 建筑这些高危行业 ,行业法》 《 规定强制 实 程度较低 , 特别是责任保 险, 了解的人更 财政负担过重, 风险过于集中, 形成“ 主 业
施 意外 伤 害 保 险 , 而现 实 中各 地 又 出 台 了 少 。20 年 笔 者 在贵 州 贵 阳 市 随机 对 5 发 财 , 府 发 丧 ” 状 况 。 08 8 政 的 许 多规 定 要 求 强制 实 施 雇 主责 任 险 。 州 名 企 业 员 工进 行 调查 , 中 了解 责任 保 险 贵 其 地 方性 法 规 也 只有 2 0 贵 阳市 人 大 颁 的只 占被 调 查 对 象 的 5 还 有 6 %的被 0 4年 %; 2 二 、 快 发展 我 国 责 任保 险对 策 建 议 加

贵 州责 任保 险发 展 存 在 的 问题
( ) 业逃避 责任 , 少成本支 出。 五 企 减
( ) 制环 境 不 健 全 。 一 法 责任 险 的 发展 为 4 %左右 ,而 在 贵州 责 任 险所 占的 比例 在责任保险发展中, 社会法律 环境 以及公 主 要依 靠 行 政手 段 得 以实 现 , 别 是通 过 仪 为 2 特 %左 右 。有 数 据 显 示 :0 1 0 3 众 对 企 业没 有 形 成有 效 的监 督 约 束 , 得 2 0  ̄2 0 使 立 法规 范和 推 动 实施 , 我 国责 任 险 与 其 年 , 州 全 省 四家 财产 保 险公 司 共 实现 责 在 当前 安全 生 产 领 域 的一 个 突 出矛 盾 , 而 贵 是 他 国 家相 比发 展 程度 不 高 , 法 律 先 天 不 任 险保 费收 入 6 672 万 元 ,仅 占 3 与 ,7 .8 年 私 营 小 企业 事 故 频 发 。 州乃 至 全 国 发 生 贵 足 有着 直 接 的关 系 。 国现 行 法律 中有 四 财产 险总 保 费 的 24 。贵 州 省 城镇 单位 的 重特 大 事 故 , 大 部 分 发 生 在 私 营 小 企 我 . %

中国责任保险市场发展特点的实证分析

中国责任保险市场发展特点的实证分析

上年 责 任保 险赔 款额 前年 责 任保 险赔 款额 大前 年 责任 保 险赔 款额
责任 保 险 费用率 律师 代 理 的 民事诉 讼案 件
+ + +
4 .事故发 生数 : 责任 保 险保 障 的是一 种 赔偿 责任 。而
这 种 责 任 往 往 是 由 于两 种 情 况 所 造 成 的 : 是 侵 权 , 是 一 二
过统计软件 的计算 , 我们 了解在我国, 只有 非农人 口比率、 大前年责任保险赔款与律师代理 的民事诉讼案件三个变量对
于 责任保 险发展 来说 是 重要 的 。 关键 词 : 责任 保险 ; 长 差异 ; 增 滞后 分析 ; 响 因素 ; 影 向后 回 归

引 言
果 两 者 的பைடு நூலகம்增 长 相 差 不 大 的 话 , 么 责 任 保 险 发 展 不 足 的 困 那
对责 任保 险 的认 识与 了解 程 度 不深 . 因此 责任保 险 保额 的 示范 效应 需要 较 长的时间 才 能体 现 出来
四 、我 国 责 任 保 险 市 场 影 响 因 素 分 析
此 我 们选 择 历 年 的 责任 保 险 费 率 作 为 我们 的 一个 影 响 因 素指 标 。
多 。 应 的 责 任 保 险 费 收 入 就 越 少 . 者 应 呈 一 种 负 相 关 相 两 关系 。 5 .律 师 代 理 的 民事 诉 讼 案 件 : 任 保 险 与 法 律 的 关 系 责
通过 E I WS的计 算 我 们 得 到 v与 X X I x 均存 VE tt和  ̄-
c6 L , + O L +  ̄ T  ̄ n L 2a n R a n C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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险 的赔付 有 着很 强 的示 范效 应 但也 正 如我 们前 面 的分析 型 设 定 如 下 :

我国责任保险发展中的问题及对策

我国责任保险发展中的问题及对策
保 险的成数或溢额分 保合 同 , 而临 时分保方 式价格 相对
责任保险 的发展有 赖于社 会化程度的不断 提高 。它

方面要 求法律 制 度 ( 尤其 是 民事方 面 ) 的不 断 完善 和
进步 , 另一方面需要 社会 公众 有较强 的依 靠法 律保 护 自 己合 法权益的意识 。近几 年 , 国的法制 环境 已得 到 了 我
我国责任保险始 于 2 世 纪 5 O O年代 的汽车公众安 全 责任 保险 , 不 久 即因 “ 多利少 , 但 弊 副作用 大 ” 较其 它 而 国内保险业务提前 4年停办 。17 9 9年恢 复国内保险业务 以来 , 各地先后 开办 了涉外 责任保 险业务 , 近几 年 , 家 各 保 险司也相继在 责任保 险方 面作 了一些有 益 的探索 , 但责任险在经 营中仍然存 在业 务规模 小、 新险 种发展 缓 慢等问题 , 现 实 的社 会需 求相 比极 不 适应 。据 统 计 , 与
的积极性 。3 .各公 司新 产品开 发滞 后 , 种大 同小异 , 险
总保 费的 75 , .% 而全 球责 任保 险 占财产 保 险业务 总 量
的平均 比重 已经超 过 1 % , 5 在欧 美等 发达 国家 , 这一 比
重高达 3 % ~5 % 。与 国外相 比, 国责 任保 险 的发展 0 0 我
20 0 9年 , 国责任保 险业务 的保 费收入 占全国财产保 险 我
养老 、 医疗等险种 , 而对 责 任保险 的认知更 是低 得可怜。 些雇主宁可独 自承担 风 险 , 不愿 意因投保雇 主责任 也

保险而提高 经营 “ 本” 成 。有相 当一 部分 医护人 员担 心 投保医疗责任险会引起 病 人的不 信任 , 有些病人 也担 心 医生投保医疗责任险会影响其责任心 。

论责任保险发展现状与对策

论责任保险发展现状与对策

论责任保险发展现状与对策随着社会的发展,责任意识越来越被重视,更多的人开始意识到责任保险的重要性。

责任保险是指一种经济方式,通过缴纳一定的保费,以保障个人或企业在因自己的过失而造成的损害赔偿的责任。

责任保险覆盖范围广泛,包括车辆、房屋、公共场所、工业及商业企业等。

它不仅能保障个人或企业的利益,也对于整体的社会和谐有着重要的作用。

因此,对于责任保险的发展现状和对策,我们应该高度重视。

责任保险在国内已经存在一段时间了,但是由于我国保险市场发展较短,人们对责任保险的认识和接受程度还有待提高。

据不完全统计,目前我国责任保险覆盖比较滞后,全国仅有50%的汽车轿车、10%的货车和5%的工业企业购买过责任保险。

同时,我国部分地区的法律法规规定中也未明确地要求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必须购买责任保险,这也进一步限制了责任保险的发展。

对于责任保险的发展,我们还需改进与创新,促进责任保险的普及和发展。

首先,需要把握机会,积极推进立法工作,明确法律法规,政府要广泛宣传和推动责任保险的普及知识,使更多的人了解到责任保险的好处,提高公众的投保意识和保险消费能力。

其次,各大企业要加强自身安全生产措施,预防事故隐患,同时加强对员工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减少人为损失。

最后,保险公司应不断创新和完善保险产品,增强其保险产品的吸引力、保障能力和公众认可度,加强与社会各界的沟通和交流,不断提高自己的市场竞争力。

与此同时,还需要不断完善责任保险产品与服务体系,引导保险公司加强风险管理,在政策支持下,推动责任保险市场的健康发展。

在新冠疫情的影响下,云保险等新技术为责任保险的发展提供了新的契机。

需要保险公司结合实际不断创新业务模式,推出普众保险、租赁保险等产品,帮助更多人以低保费获得更丰富的保险保障,进一步拓展责任险市场。

总的来说,责任保险的发展对于个人、企业和社会都具有重要意义,可以有效地缓解风险,降低损失,为人民群众提供保障。

但责任保险市场目前的状况仍有待改善,需要全社会共同努力,从立法制度、投保意识、企业安全生产等方面入手,促进责任保险市场的健康发展。

我国责任保险发展的问题及对策

我国责任保险发展的问题及对策
构可 能采用不 必要的诊疗 手段 , 提供
过度 的医疗服务 , 增加 医疗费用开支 , 经济赔偿 责任 时 , 才会想到通 过保险 因而保险公司对开展责任保险普遍都 才会 自觉参 加责任 持 比较谨慎 的态度 。第三 , 责任保 险 , 是以被保 险人对 第三 来转 嫁这种风 险 , 再保 险支

我国责任 保险的发展现状
者依法应负的经济赔偿 责任为保 险标 保险 。健全的法律制度 是责任保 险发 持 不够 。 目前 , 我国国 内开 办的一些 的的保险。即保险人对被保 险人 由于 展 的客观基础 , 当今世界上 责任保 险 责任 险产 品尤其是一 些新产 品, 普遍
必 过失等行为造成 他人的财产损 失或人 最 发 达 的 国 家 或地 区 , 定 同 时 是 法 找不到再保 险人 的支 持。究其 原因 ,
被 停 办 。 9 9年 包 括 责 任 保 险 在 内 的 尚不 清晰, 17 造成物业责任 风险较大 , 但 责任 , 甚至肇事逃逸 ; 另一方面受害者 国内保险业 务开始恢复 , 国内汽车保 物业管理公司投保责任保险的需求不 自我保护意 识不 强 , 往 因种种 原 因 往
险的第三 者责任 险业 务量逐 步扩大 , 强 , 险公 司也不愿涉 足物业管理 责 而放弃 索赔 , 保 从而使致 害人逃脱 赔偿 进 而又陆续开办 了独立的公众责任保 任险 。在 发达 国家 , 从事 专业服务行 责任。二是社 会公众对责任保 险的原 险、 产品责任保险、 雇主责任保险 。目 业的专业 人员如 l 会计师 、 律师 等, 其 理和作用认知度较低 , 保险意识不强。 前我国责任保 险已开办的险种多达数 专业 服务 造成服务对象损失所承担的 对 自身可能承担侵权 责任 的风险认识 十个 , 服务范围涉及社会的各个领域 , 赔偿责任很重 、 赔偿金额很高 , 法律一 不到位 , 存在侥幸心理 , 认为责任 险加 如, 医疗 责任 险、 主责任 险、 雇 客运承 般都规 定必须购 买职业责任 险 , 我国 重 了企业和个人负担 , 只能止损 , 自身 运人责任 险 、 路危 险货 物承运 人责 目前的法 律对 于如何确保从事专业服 不能获利。三是市场调 节作 用尚未完 道 任险 、 校园责任 险 、 输血责任 险 、 市 务的 专业 人员 的赔偿能力 , 上 或者 没有 全发挥 , 于一些灾害事故和纠纷 , 对 人 公司董事 和高管人 员责任 险、 家政 服 特别涉及 , 或者规定 专业 人员或 交纳 们普遍 习惯于依 靠政府解 决 问题 , 政 务责任险、 家庭宠物责任险 以及律师、 保证 金或购买职 业责任 险 , 但都没有 府 依然 陷入 事 后繁 杂 的事 务性 工作 注册会计 师等各 种职业责任 险等 , 但 明确规定必须购买职业 责任 险。这极 中,保 险作为其经济赔偿和纠纷理赔 与国际平均水平差之甚远 。据 中国保 大地制约了责任保 险业务 的发展 。 的主渠道作用未能显现。这些都导致 监会统计 ,0 4年我 国责任保 险业务 20 ( 产品有 效供 给不足 。首先 , 企事业单位和个人缺乏利用保险管理 二) 共实现保 费收入 3 .8亿元 , 占财 表现在产品开发设 计不能切合市场需 责任 风险和转 嫁责任 风险的动力 , 28 仅 导 产 险保费 收入 的 3 0 % , .2 而全球责任 求。责任 险涵 盖面非常广 泛 , 目前 致 责任保 险市场需求不旺 。 但 保险的平均比重 已超过 l%。 5 较之欧 在各 大公司销 售的责任 险产 品中 , 传 ( 保 险公司经 营管理水平 低 。 四) 美 发达 国家责任 险 占产 险高达 3 % 统 的第三者责任险 、 品责任 险、 主 第 一 ,从业 人员 的专业化水平 不高 。 0 产 雇 5 %的 比重 , 0 我国责任 保 险发展如 责任 险还是主 力产品 , 占责任 险总业 责任 险在产 品开发 、 核保 、 理赔等方面

2014-2018年中国责任保险行业研究报告

2014-2018年中国责任保险行业研究报告

2014-2018年中国责任保险行业研究报告报告目录:第一部分行业发展现状第一章责任保险行业概述第一节责任保险行业相关概述一、责任保险的概念二、种类三、特征四、责任保险在保险体系中的位置五、责任保险五要素六、责任保险的作用第二节责任保险的发展概述一、中国责任保险的发展历史二、广东省责任保险的历史进程第二章全球责任保险行业发展分析第一节全球责任保险行业发展现状一、2013-2014年全球责任保险行业发展概况二、2013-2014年全球责任保险行业改革三、全球责任保险行业监管四、责任保险行业国际化五、全球责任保险行业发展的问题六、全球责任保险行业发展的对策研究第二节2013-2014年全球责任保险行业运行分析一、2013-2014年全球责任保险行业经营状况二、2013-2014年全球责任保险行业盈利能力三、2013-2014年全球责任保险行业偿债能力第三节2013-2014年全球责任保险行业市场分析一、2013-2014年全球责任保险行业市场格局二、2013-2014年全球责任保险行业竞争情况三、中国责任保险在国外发展情况第三章广东省责任保险行业发展现状第一节中国责任保险行业的发展分析一、2013年中国责任保险行业发展状况二、2014年中国责任保险行业发展情况三、中国责任保险行业存在的问题四、中国在责任保险行业发展建议第二节广东省责任保险行业发展情况一、2013-2014年广东省责任保险行业发展现状二、2013-2014年广东省责任保险行业发展存在的问题第三节广东省责任保险行业发展新思路第四节广东省责任保险行业改革意见第四章广东省责任保险行业经济运行分析第一节2013-2014年中国责任保险行业经济运行分析一、2013-2014年中国责任保险行业保费收入分析二、2013-2014年中国责任保险行业企业数量和从业人数三、2013-2014年中国责任保险行业行业经济指标第二节2013-2014年广东省责任保险行业经济运行分析一、2013-2014年广东省责任保险行业企业情况二、2013-2014年广东省责任保险行业保费收入三、2013-2014年广东省责任保险行业盈利情况四、2013-2014年广东省责任保险行业偿付情况第二部分市场格局分析第五章广东省责任保险行业市场分析第一节广东省责任保险市场发展现状一、广东省责任保险市场现状二、广东省责任保险中介发展情况三、广东省责任保险市场监管发展分析四、广东省责任保险市场特点五、广东省责任保险市场发展路径选择和实施第二节广东省责任保险市场经营分析一、2013-2014年广东省责任保险市场规模二、2013-2014年广东省责任保险市场结构三、2013-2014年广东省责任保险险种结构四、2013-2014年广东省责任保险市场保费收入结构第三节2013-2014年广东省责任保险市场需求影响因素分析一、广东省经济发展水平二、广东省责任风险水平三、广东省居民保险意识四、广东省责任保险费率五、广东省责任保险政策第四节提高广东省责任保险需求建议第五节2013-2014年广东省责任保险市场供给影响因素分析一、财产保险业发展水平二、政府政策三、责任保险公司承保能力四、责任保险产品本身五、责任保险公司成本第六节广东省责任保险供给情况和供给能力第七节广东省责任保险价格走势及影响因素分析一、2013年广东省责任保险价格走势二、2014年广东省责任保险价格走势三、广东省责任保险价格影响因素分析四、2014-2018年广东省责任保险产品未来价格走势预测第六章广东省责任保险细分市场发展分析第一节广东省责任保险细分市场一、责任保险细分市场目标定位二、责任保险市场细分三、消费者需求分析第二节广东省责任保险市场产品策略第三节广东省责任保险价格策略第四节广东省责任保险渠道策略第五节广东省责任保险促销策略第六节广东省重点细分市场经营和发展情况一、环境污染责任保险二、火灾公共责任保险三、电梯责任保险四、特种设备责任险五、医疗责任保险第三部分行业竞争格局第七章广东省责任保险行业竞争格局分析第一节广东省责任保险行业竞争格局概况一、责任保险行业集中度及竞争格局分析二、责任保险行业竞争程度分析第二节广东省责任保险行业结构分析一、行业市场集中度分析二、行业产品集中度分析三、行业规模集中度分析四、行业利润集中度分析第三节2013-2014年广东省责任保险行业竞争分析及预测一、2013-2014年SWOT分析及预测二、2013-2014年进入退出状况分析及预测第八章企业竞争策略分析第一节广东省责任保险市场竞争策略分析一、责任保险价格竞争二、价格竞争在责任保险市场发展中作用三、赠品竞争策略分析四、渠道内部争抢客户分析五、潜力责任保险险种竞争策略选择六、典型案例竞争策略分析第二节广东省责任保险企业竞争策略分析一、广东省责任保险企业竞争情况二、2014-2018年广东省责任保险市场竞争趋势三、2014-2018年广东省责任保险行业竞争格局展望四、2014-2018年广东省责任保险行业竞争策略分析第九章重点企业竞争分析第一节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一、企业概况二、竞争优势分析三、2013-2014年经营状况四、2013-2014年发展战略第二节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一、企业概况二、竞争优势分析三、2013-2014年经营状况四、2013-2014年发展战略第三节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一、企业概况二、竞争优势分析三、2013-2014年经营状况四、2013-2014年发展战略第四节广州广铁保险代理有限公司一、企业概况二、竞争优势分析三、2013-2014年经营状况四、2013-2014年发展战略第五节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一、企业概况二、竞争优势分析三、2013-2014年经营状况四、2013-2014年发展战略第六节广东英泰保险经纪有限公司一、企业概况二、竞争优势分析三、2013-2014年经营状况四、2013-2014年发展战略第七节中华联合保险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一、企业概况二、竞争优势分析三、2013-2014年经营状况四、2013-2014年发展战略第八节广东恒太安保险代理有限公司一、企业概况二、竞争优势分析三、2013-2014年经营状况四、2013-2014年发展战略第九节广东业诚保险代理有限公司一、企业概况二、竞争优势分析三、2013-2014年经营状况四、2013-2014年发展战略第十节国泰财产保险有限责任公司广东分公司一、企业概况二、竞争优势分析三、2013-2014年经营状况四、2013-2014年发展战略第四部分行业前景预测第十章广东省责任保险行业发展趋势分析第一节2013-2014年中国保险行业发展趋势分析一、2013-2014年中国保险产业发展趋势总结二、2014-2018年中国保险市场发展方向三、2014-2018年中国保险行业发展趋势四、2014-2018年中国保险行业竞争态势第二节2014-2018年广东省责任保险市场趋势分析一、2014-2018年广东省责任保险发展趋势二、2014-2018年广东省责任保险市场发展空间第三节2014-2018年广东省责任保险产业发展趋势分析一、2014-2018年广东省责任保险产业政策趋向二、2014-2018年广东省责任保险行业发展趋势三、2014-2018年广东省责任保险价格走势分析四、2014-2018年广东省责任保险行业关联产业发展趋势第十一章广东省责任保险市场发展预测第一节2014-2018年中国责任保险市场预测一、2014-2018年中国责任保险行业规模预测二、2014-2018年中国责任保险市场结构预测三、2014-2018年中国责任保险市场保费收入预测三、2014-2018年中国责任保险市场价格预测第二节2014-2018年广东省责任保险行业预测一、2014-2018年广东省责任保险行业规模预测二、2014-2018年广东省责任保险市场需求前景三、2014-2018年广东省责任保险市场价格预测四、2014-2018年广东省责任保险行业保费收入预测五、2014-2018年广东省责任保险行业偿付支出预测六、2014-2018年广东省责任保险中介机构经营预测七、2014-2018年广东省责任保险行业集中度预测第五部分投资战略研究第十二章广东省责任保险行业投资环境和前景第一节广东省责任保险行业投资环境一、2013-2014年政策环境分析二、2013-2014年经济环境分析三、2013-2014年社会环境分析第二节2013-2014年广东省经济形势分析一、2013-2014年广东省宏观经济运行情况分析二、2013-2014年广东省宏观经济发展情况分析三、2013-2014年广东省宏观经济形势分析四、2013-2014年广东省宏观经济的新特点五、2014-2018年广东省经济前景与预测第三节广东省责任保险行业投资效益分析一、2013-2014年广东省责任保险行业投资状况分析二、2013-2014年广东省责任保险行业投资效益分析三、2014-2018年广东省责任保险行业投资趋势四、2014-2018年广东省责任保险行业的投资方向行业研究报告范文2014-2018年中国萤石行业市场分析与投资机遇研究报告报告目录:第一章世界萤石采选加工产业运行态势分析第一节世界萤石采选产业运行总况一、世界萤石储量及分布情况二、世界萤石消费分析三、世界萤石国际贸易情况分析第二节世界主要代表性国家萤石资源利用现状一、北美(美国、墨西哥)二、欧洲(俄罗斯、西班牙)三、非洲(南非、肯尼亚)第三节全球主要生产企业简介一、墨西哥MEXICHEM第三章中国萤石采选加工行业运行形势透析第五节中国萤石市场需求消费情况分析一、中国萤石市场容量二、中国萤石需求结构第六章2008-2013年中国萤石市场进出口数据分析第一节2008-2013年中国按重量计氟化钙含量≤97%的萤石进出口统计一、2008-2013年中国按重量计氟化钙含量≤97%的萤石进口统计二、2008-2013年中国按重量计氟化钙含量≤97%的萤石出口统计三、2008-2013年中国按重量计氟化钙含量≤97%的萤石进出口价格对比四、2013年中国按重量计氟化钙含量≤97%的萤石进出口主要来源地及出口目的地第八章2014-2018年中国氢氟酸产业及对萤石产业影响分析第一节中国氢氟酸市场运行总况一、氢氟酸产业规模分析第九章中国钢铁产业及对萤石产业影响分析第一节中国钢铁产业指标分析一、钢铁行业产能产量分析第十一章2014-2018年中国萤石采选加工产业前景展望与趋势预测第二节2014-2018年中国萤石行业市场预测分析一、萤石供给预测分析二、萤石需求预测分析三、萤石进出口贸易预测报告正文:第一章世界萤石采选加工产业运行态势分析第一节世界萤石采选产业运行总况一、世界萤石储量及分布情况根据美国国家地质局于2014年3月4日发布的《MINERAL COMMODITY SUMMARIES 2014》。

我国责任保险发展现状与存在问题

我国责任保险发展现状与存在问题

我国责任保险发展现状与存在问题。

尽管近年来责任保险在我国取得了长足的发展,为建设和谐社会发挥了重要作用。

但应清醒地认识到我国的责任保险市场尚处于起步阶段,在整个商业保险中所占比例较低,其保险品种、技术含量、偿付能力、服务水平都与保险发达国家相差甚远,需要认真反思。

1、我国责任保险投保率极低。

我国责任保险的发展与西方发达国家相比还相对滞后。

根据保监会公布的统计数据,2003年,我国责任保险业务的保费收入为34.8亿元,占全国财产总保费的4%左右,相比国际上责任保险占财产业务总量的15%的平均水平还有很大差距,与欧美发达国家的差距则更大。

在欧美发达国家,这一比重甚至高达30%以上,像英国、德国等保险业发达的国家,责任保险占财产保险业务的30%左右;美国的责任保险业务保费收入在20世纪80年代竟占到整个非寿险业务的40%至50%。

与国外相比,显然我国责任保险的差距还很大。

2、责任保险产品单一,结构不合理。

我国的责任保险产品少,承保范围窄,不能满足社会经济和人民生活的需求。

在4%的责任保险业务中。

绝大部分是产品责任保险和雇主责任保险,而直接关系到千百万人切身利益的公众责任保险和医疗责任保险则少之又少。

责任保险的投保率虽低,然而,频发的事故所带来的灾难性后果却触目惊心。

2003年12月23日,重庆开县天然气“井喷”事故,中石油付出了3000多万元的责任赔偿;北京密云“灯会”踩踏事故,密云县政府的财政也付出了几百万元的赔偿。

然而,在许许多多诸如此类的事故中,由于责任方存在侥幸心理,投保不积极,保险并没能充分发挥其应有的社会公益性,大部分损失无法通过市场机制予以补偿,最终只能由政府善后处理,给国家财政带来沉重负担。

3、外资抢占中国市场。

在国内责任保险处于初级发展阶段的时候,在保险企业对责任保险的推广还没有积极性的时候,外资保险公司已开始抢滩中国市场。

我国在加入WTO后,保险市场已完全对外开放,吸引了越来越多的外国保险公司进入中国。

论我国责任保险之存在问题与发展对策

论我国责任保险之存在问题与发展对策

发 展 依 托 于 法 律 制 度 的 不 断 完
善 。尤其 是侵 权行 为发 生后 的赔 偿 认定 及赔 偿 标 准 等 问题 , 要 需 健 全 的 民事 责任制 度 。只有首 先 在法 律上 有 明 确 的规 定 , 能 在 才
发生保 险 事故 后 有法 可依 , 一 进


我 国 责 任 保 险 发 展 现 状 前 , 责任 保 险 的 市 场 表 现 与 公 众
由 表 1可 见 : 1) 至 2)6 2) 1年 1 1) 1
个 良好 的法 律 基 础 , 才能 确 保 其 健康 、 序的发 展 。 有 ( ) 民维 权 意 识 淡 薄 , 二 国 缺
乏 宽 松 的 社 会 环 境
Hale Waihona Puke 保 险 业 发 达 国 家 , 任 保 险 已 经 年 间 , 国 财 产 保 险 公 司 平 均 保 责 我 成 为 财 险 领 域 的 支 柱 险 种 , 保 费收 入达到 1( 3 8 其 ) . 4亿 元 , 3 为社 费 收 入 占财 险 保 费 收 入 的 比例 约 会提供 各类 保 险的 累计 责任 限额
任保 险 的需 求 也 在 不 断 扩 大 . 其 发展 的潜力 巨大 。
很 从 险 种 结构 上 看 , 国责 任 由于保 险 知识 不 够 普 及 , 多 企 我 不信 任 , 有 保险 的 险种 单 一 。 目前 , 险公 业对 责任 保险 不 了解 、 保
对 目前 , 管我 国 责 任保 险 已 司 经 营 的责 任 保 险 产 品 主 要 是 产 些存 在侥 幸 心 理 , 可能 发 生 损 尽 涵 盖 公 众 责 任 、 品 责 任 、 主 责 品责任 保 险 和 雇 主 责 任 保 险 , 产 雇 而 害社 会公 众利益 的法 律责 任认识

我国责任保险的现状与发展建议

我国责任保险的现状与发展建议
社会 的进步和发展 , 到 了维护社会稳定 的作用 。 起 我 国 目前 责 任保 险 正处 于起 步 阶段 , 尚未 形 成 独立 的市 场体 系 。在 整个保 险业 中所 占的地位 也不 高 , 近几 年 责任 保 险保 费 收人 占财产 保 险保 费 收入 的 比重 一 直在 5 %以下 徘 徊 ( 不含 机 动 车
责任保险和其他特殊责任保险五大类产品。 涉及
的承 保 客户 从 酒 店餐 厅 等公 共 场所 经 营 者 , 到企 业雇主 、 生产 商 、 口商 乃 至律 师事 务 所 、 计 师 出 会
事务所 和医院等等社会 经济活动 中的各种不 同 角色。
在保 险 的众 多 险种 中 , 任 保 险受 到 了广 泛 责 关 注 。这 是 由于 责 任 保 险具 有 支 持 国 民经 济 发


责 任保 险 的概念 、 点和 意义 特
社 会公 众将 产 生 巨大 影 响 。

责任保 险是指 以被保 险人对第三者依 法应 承担 的赔偿 责 任 为保 险标 的 的保 险 , 要包 括 公 主
众责 任 保 险 、 主责 任保 险 、 品责任 保 险 、 雇 产 职业
方面 , 这些特点决定 了责活息息相关 , 能够 维 护 受害 者合 法 权 益 , 少 社 会 纠纷 ; 一方 面 , 减 另
社会 管理 是政 府 的重要 职 能 , 政府 可 以通 过政 策 的资 源 配 置 和 市 场 机 制 的 资 源 导 人 两个 方 面 实 现社会管理 , 而后者就涵盖 了 包括责任保险在 内
MS EcoNDMY
I 作 研 究
新 疆 农 垦 经 济
2 8 o2

承保人身风险后 , 必然会扩展到承保各种法律风 险, 这是 被保 险业 发展 实践证 明 了的客 观规律 。

关于我国养老机构意外责任险发展面临问题及对策建议

关于我国养老机构意外责任险发展面临问题及对策建议

关于我国养老机构意外责任险发展面临问题及对策建议一、引言老龄化的提前到来给我国社会带来了巨大的压力,家庭规模小型化及老年人收入的增加将机构养老的发展推向了新的高度,更直接催生了养老机构意外责任保险的产生。

养老机构意外责任保险是责任保险的一种,即以保险机构对入住老年人依法应付的民事赔偿责任为保险标的,投保主体为养老机构,负有缴纳保费的义务,一旦发生责任事故,由保险公司代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2014年2月28日,我国民政部、保监会、全国老龄办联合发布《关于推进养老机构责任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要求鼓励养老机构投保责任保险、保险公司承保责任保险。

2014年8月13日,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若干意见》指出,在创新养老保险服务方面,要发展养老机构综合责任保险,促进保险服务业与养老服务业的融合发展。

国家多次的政治红利说明,养老机构意外责任保险具有明显优势,必然会进一步推广发展。

二、养老机构意外责任险的目前现状及存在问题(一)养老机构意外责任险的实施现状自2008年以来,在我国多个省市先后开展了养老机构责任保险试点。

例如,上海市最早试点“养老机构入住老人意外伤害事件保险”。

通过公开招标,上海市选出太平洋、平安、安信保险等3家公司作为养老机构意外责任险承保单位。

根据试点方案,养老机构每年为每个养老床位支付120元保险费,因意外伤害造成老人伤残、死亡时,保险公司依据合同约定支付残疾、死亡保险金,并承担由此带来的医疗、就医交通等费用。

保费由养老机构和政府共同承担。

苏州市2010年12月实行养老机构、居家养老护理责任险及老年人人身意外伤害保险3项。

它的投保范围为70周岁以上老年人。

其中,居家养老责任保险是国内首创,它将从事居家养老服务的护理人员及服务对象都纳入了保障范围,护理人员意外伤害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每人5500元。

此外,全国还有浙江省、武汉市、北京市、广西省等多地先后试点了养老机构责任险方案。

汽车保险市场的问题分析及对策

汽车保险市场的问题分析及对策

汽车保险市场的问题分析及对策摘要:随着时代的进步,中国的汽车保险业已经取得了巨大的成就。

然而,这一领域也面临着许多挑战,例如缺少有效的监管机制、不公平的赔偿制度和不明确的收益分配。

本文将深入研究中国汽车保险业的发展情况,并提出相应的政策建议。

关键词:中国汽车保险市场;问题;对策引言随着中国经济的飞速增长,以及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改善,汽车这一先进的交通工具,让人们可以轻松移动、获得自主权利,并且让他们的身份地位得到认可。

特别是在经济发达的大中城市,汽车的数量急剧增加,拥有一辆私家车也成为一种潮流。

随着汽车数量的飞快增长,道路交通基础设施的缺乏,以及交通运输管理的落后,再加上公众对法律的认知缺乏,使得道路交通事故频繁发生,给社会带来了巨大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从历史的角度来看,汽车保险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它的规模庞大、覆盖范围广泛,对社会的影响深远,其在财产保险行业的比例超过60%,是企业发展的核心力量,也是企业运营的基石。

然而,中国的汽车保险业仍然面临着许多挑战和困难。

一、中国汽车保险市场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分析(一)保单条款个性化体现不充分经过审查,新车险条款大多数仍然是以往的规定,只是在费率上做出了一定的调整,而且大多数条款也仍然是按照原有的格式和内容制定的,而不是进行任何改革。

中国人寿的基本险和中国人保的合同条款都没有发生重大改动,但是对于无赔款优惠和将某些车辆的玻璃损坏纳入保险范围,中国人寿的规定更加严格。

通常情况下,附加险的多样性对于满足消费者的个性化需求至关重要,它能够帮助消费者更好地把握风险,并且提高购买效率。

不过,由于附加险的多样性,消费者的选择范围受到一定的限制,使得消费者很难充分利用自己的优势。

(二)新车险条款还存在一些模糊、不合理的地方新的车险条款在措辞上有所改进,尽管某公司的车辆损失保险条款已经提出,但仍存在一些不合理之处,因此,在订立保险合同时,双方应当根据实际情况,结合保险标的的价值,以及事故发生时的实际价值,来确定保险价值。

责任保险

责任保险

论责任保险【摘要】:金融是国家经济发展的核心,而保险是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国国内责任保险发展的思想基础是以服务社会为宗旨,用科学发展观提升保险经营理念。

责任保险是随着社会经济发展、法律法规体系的完善和公民维权意识的提高而逐步发展起来的。

责任保险本身具有较强的社会管理功能,其主要作用是在公民或消费者的人身受到伤害或经济利益受到侵害时给予及时的经济补偿,有利于加强公众自我保护意识。

责任保险的全面开展是保险业发展到高级阶段的重要标志,它的出现与国家经济实力、法律制度、国民的法制意识息息相关。

加大力度研究开发建设责任保险已刻不容缓。

【关键词】:保险市场;责任保险;再保险我国保险业从无到有,从小到大,从弱到强一步步发展到今天取得了骄人的成绩。

保费收入巨额增长,保险深度、保险密度不断提高,可以肯定地说我国保险业是飞速发展的。

但是我们也应该看到我国保险业在持续发展的同时出现了一些新情况,引出了一些新问题。

一、责任保险概述。

1、责任保险的定义和特征。

责任保险,顾名思义是指保险公司承担,由被保险人的侵权行为而导致的应依法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的一种特殊的险种。

责任保险从本质上说是侵权行为之责任风险转移,是基于民事责任的一种分散和防范侵权损害的法律技术,是一种愈来愈被人们认可、重视并希望被用来规避责任风险的最有效的途径之一。

现如今,民事责任发生着急剧的变化,特别是在侵权责任领域,无过失责任范围有日益扩大的趋势,过错推定责任具有比以往更为广泛的普及,使得损害赔偿的程度有了大幅度提高,也使得加害人承担民事责任的可能性和责任程度迅速增加,人们对民事责任的承担更加难以估计和预测,这也就促使加害人不得不寻找可以转化其民事赔偿责任的方法和途径,侵权责任制度的变化也就成为社会发展的必然。

责任保险具有如下特征:(1)、保险人承担被保险人的赔偿责任。

除法律规定不能通过责任保险转移的赔偿责任(如法律法规做出的罚金、罚款)或者保险合同不予承担的赔偿责任外,被保险人依法应向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都可以通过保险合同将该赔偿责任转由保险人承担。

我国物业管理责任保险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我国物业管理责任保险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我国物业管理责任保险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摘要:物业管理作为一个新兴的行业,越来越受到人们的关注,探索物业管理之路已经成为物业管理企业和广大居民的共识。

我国物业管理责任保险是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最早开发的用来转嫁物业管理服务企业经营过程中过失责任风险的一种责任保险。

但该险种从产生之日起就伴随着争议,存在着产品销售量低、风险损失难以分摊、保险理赔纠纷多、保障水平低、不能较好地满足物业管理企业的需求等许多问题,究其原因主要是缺乏健全的政策和立法支持、物业管理服务企业的决策者保险意识不强、保险公司怠于开发和推广此险种与保险公司开发的产品不能很好地满足物业管理服务企业的需求等。

对此,国家应健全法规和制度,规范保险参与者的行为;保险行业组织应该营造保险舆论环境,合力培养物业服务管理者的保险意识;保险公司需要了解物业行业规避风险的需求,开发完善优质物业管理保险产品组合;物业管理服务企业应形成联盟,在行业内实行统保物业管理责任险,从而提高该险种的市场占有率。

关键词:物业管理责任保险;存在问题;对策一、我国物业管理责任保险的含义及发展现状2000 年9 月,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最早推出物业责任保险,该险种是专门针对物业管理服务企业的风险状况而开发、设计的险种。

2001 年12 月26 日,万科物业与人保深圳分公司签订了全国首例物业管理责任险协议。

2002 年3 月8 日,深圳中海物业也购买了此险种。

随后中华联合保险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等保险公司纷纷推出了物业责任保险。

到目前为止,有近30 家保险公司出售物业管理责任保险。

其中大部分保险公司推出的险种名称多为物业管理责任保险。

也有的保险公司推出的险种保障范围和物业责任保险相同,但是命名不同。

目前,开展物业管理责任保险的保险公司由于承保此险种的业务少,面临的风险无法分散,不能很好地实现风险损失分摊,同时在经营的过程中还存在着“逆选择”等道德风险。

保险市场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方案1.doc

保险市场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方案1.doc

保险市场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方案1保险市场存在的问题专车与保险行业经营发展息息相关,保险公司从承保理赔,到法务合规等多个部门均有所涉及,面对这一新兴事物,保险行业决不能忽视其中潜在的风险和问题。

一是保费充足度下降。

私家车在加入专车服务平台前以家用客车身份投保,享受相对较低的费率标准,实际上却按照营运客车使用,构成擅自变更车辆使用性质的事实,将拉低车险业务整体的保费水平,造成保费充足度不足的问题。

二是理赔成本上升。

私家车接入专车服务平台后作为营运车辆使用,增加了运行的里程,加大了运行线路的不确定性,车辆使用风险明显加大,相应的理赔风险也随之升高。

三是因拒赔引发的法律纠纷。

由于接入专车平台的大量私家车,仍属于非营运性质,不可能承保只有营运车辆才能承保的“承运人责任保险”,即便承保了“车上人员责任保险”,也可能被保险公司以私自改变车辆使用性质,增加保险风险为由拒赔,乘客的权益难以得到保障,由此可能引发一系列的法律纠纷。

四是因车辆使用性质认定困难引发的欺诈风险。

为了降低被拒赔的风险,接入专车服务平台的私家车出险时,可能会采取隐瞒其专车身份的手段,骗取保险理赔。

目前,现场查勘、快速理赔的查勘、定损技术和手段难以辨识这种隐蔽性较高的欺诈行为,由此引发的欺诈风险也值得行业关注。

相关应对措施建议无论专车服务合法与否,监管部门的态度如何,互联网思维对车险市场产生巨大冲击的现实不会改变,保险行业必须把防风险与促创新的工作做早做实。

一、是积极推动车险定价方式改革。

在基于互联网思维的专车业务冲击下,按照车辆使用性质定价的车险产品已经不能满足市场的需求,引入“基于使用的保险”(Usage-Based Insurance,简称UBI)不失为一种解决该问题的途径。

UBI是一种超越了按车辆使用类型分类,真正实现按使用定价的新型车辆保险,主要依靠互联网、大数据、GPS等技术支撑,近年来在欧美迅速兴起,引起了广泛关注。

建议集中行业的技术力量,加强数据采集加工和相关研发,尽快在车险市场较为发达的地区先行先试,打造符合我国国情的UBI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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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责任保险市场发展问题研究(下)2020年05月08日(三)法律制度有待完善世界保险史的发展表明,侵权法与责任保险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

责任保险建立在侵权责任的基础之上,侵权法的不完善,侵权损害赔偿无法估计,使保险责任的可评估性降低,下面简要分析我国侵权法方面的特点。

我国第一部侵权法方面法律——《国家赔偿法》(1994年),对公安机关及其公务人员侵权作了完善的规定与说明;而《消费者保护法》(1994年)扩大了侵权行为的范围,保障了消费者的权利;《产品质量法》(2000年)则对产品侵权责任进行了规定。

但是存在一个突出现象就是有关侵权及赔偿责任的法律规定都是分散于许多单个法律之中,对于侵权责任中许多重要的问题,类似于侵权责任的共性特征等,缺乏较为细致的规范与说明。

因此在执行过程中处理的随意性较大,惩罚力度不够,使得侵权人承担的责任小,无法保障受害人的合法权益。

侵权责任的不完善使得侵权行为人存在较强的侥幸心理,迫切转移侵权责任风险的积极性不高,从而抑制了民事主体对责任保险的需求。

2009年12月通过的《侵权责任法》从责任构成和责任方式等方面对侵权责任进行了明确的规定,并对产品责任、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医疗损害责任、环境污染责任、高度危险责任、饲养动物损害责任等方面作了明确的规定。

以饲养动物损害责任为例,《侵权责任法》规定,饲养的动物或动物园的动物在饲养过程中由于管理不当等问题对他人造成损害的,该动物的饲养人员(管理方)或者动物园应当承担事故中的侵权责任,同时明确了原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由于遗弃行为等对他人造成的人身伤害以及财产损失的,同样需要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

侵权责任法为侵权行为中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提供了准确的法律依据,这种法律责任的进一步明确直接提高了企业和个人对于各种潜在责任风险的可预见性。

同时,通过对侵权责任进行严格化的处理,使得企业面临的责任风险加大,因而其转移责任风险的积极性大大提升,极大刺激了责任保险市场的需求。

总体来看,我国目前关于侵权认定方面的法律少而不健全,而且很多新兴的侵权领域在法律方面都是空白,法律的支持不足是制约我国责任保险发展的一个重要原因。

四、国外责任保险经验总结美国、英国、日本是责任保险比较发达的国家,责任保险在这些国家的发展历史较长,相关的法律制度比较完善和成熟。

下面将通过介绍这几个国家责任保险的发展经验,为我国责任保险的发展提供一些借鉴思路。

(一)美国责任保险发展经验美国拥有世界最大的责任保险市场,而且责任保险是美国保险市场上发展最为迅速的险种之一。

美国责任保险的成功经验主要在于以下几点:一是强制立法。

在美国,无论是环境责任险还是机动车第三者责任险,都在法律法规上予以强制的规定,环境责任保险在该国被列为强制保险,为政府在治理环境污染问题上提供重要的解决途径。

二是专业化管理。

随着美国责任保险的发展,责任保险的特殊风险和一些特性展现出来,使得美国经历了三次比较大的“责任保险危机”。

在应对危机的经验上,美国责任保险市场在财务处理和业务经营等方面都走向专业化道路,出现了经营个别险种的专业化保险公司,责任保险趋向专业化管理。

如美国银行专属保险公司,其承保的险种主要是董事责任保险,范围也基本限定为美国银行的董事以及高级管理人员。

三是市场自由竞争,但监管严格。

尽管美国向来推崇经济自由化,但其政府对保险业的监管却非常严格、具体。

四是健全的法律体系。

美国的责任保险之所以发达,得益于美国相对成熟的法律法规体系,尤其是侵权责任的扩展,给责任保险的发展创造了很好的机会。

(二)英国责任保险发展经验英国作为世界上第二大责任保险市场,其国内的责任险业务在非寿险市场中地位明显。

其责任保险的成功发展经验主要有:一是通过严格立法来促进责任保险发展。

通过法律上的责任明确使得企业的民事责任等得到加强,同时通过强制性投保这一做法消除了许多民事赔偿问题中不必要的争端,进而提高了社会的整体效率。

政府相关部门对自律组织颁布行业标准,规范企业责任保险的投保行为。

二是费率完全市场化。

英国责任保险费率的确定完全是一种市场化的行为,各类经济主体以及监管方不会对费率做出主动干预行为。

三是保险公司的积极推动。

英国最初的责任保险产品单一,使得需要转移各种责任风险的投保人不能转移风险,无法满足市场需求,导致责任保险市场发展缓慢。

在随后的市场发展过程中,逐步出现了各式各样的责任保险单,甚至有的保单中涵盖了多种责任保险,这种市场的积极变化使得责任保险需求得到满足的同时又被进一步激发,这些变化对英国责任保险市场的发展起到了极大的推动作用。

(三)日本责任保险发展经验日本是亚洲发达经济体中最大的商业责任保险市场,其责任保险的顺利发展主要表现在以下几点:一是完善的法律法规。

日本政府为责任保险创造了良好的法律环境,比如及时制定相关的法律法规、修改旧法规中解释不严格的地方等。

二是政府的政策支持。

正如前文所提及,责任保险是一种具有较强正外部性的产品,它的发展不能完全依靠市场的自由调节。

因此,日本责任保险的健康发展离不开日本政府对它的政策支持,如税收优惠政策,开发专门针对中小企业的产品赔偿责任保险,费率远低于市场平均水平。

三是保险公司的自身努力。

日本保险公司以创新著称,他们十分注重对社会经济发展和市场供求状况的研究。

此外,还善于抓住重大事故、新法律、公众日常生活中潜在的需求等发展机遇来开拓责任保险市场,只要市场上有需求,就有新产品推向市场。

四是公众的法律意识强,投保的意愿高。

由于日本的责任风险赔偿的概率增大和法律的日益严格,迫使人们转移风险的积极性增加,从而通过购买保险来转移风险。

五、促进我国责任保险市场发展的建议(一)扩大责任保险的有效供给相对来说,目前政府和保险公司对责任保险的重视度并不够。

政府应该鼓励财产保险公司加大对责任保险的供给,必要时给予一定的优惠政策支持,刺激责任保险的发展和创新。

保险公司在产品创新上,要从市场的需求出发,做好各项数据的搜集工作,用大数据进行保险精算,使保险费率能反映出所承担的风险。

同时也要进行市场调研,特别是要深入调研我国司法案例中关于侵权案例的类别、赔偿方案以及赔偿金额的各项数据,设计与开发能够迎合市场需求以及大众接受度高的产品。

(二)加大社会法制和保险的宣传,增加责任保险的有效需求如前所述,责任保险是一种具有正外部性的产品,它产生的社会收益要大于私人收益。

因此,政府需要利用它的特殊地位积极宣传责任保险,普及责任保险的相关知识,提高人们的保险意识。

保险公司可以与一些电视普法栏目进行合作宣传,或者和新闻部门合作讲解一些典型的责任保险案例,加强公众的维权意识和企业转移风险的意识,促进公众对责任保险的需求。

此外,保险公司可以在销售比较成熟的责任保险产品时捆绑一些新开发的责任保险产品,一方面扩大保险需求,另一方面也可以测试新兴产品在市场上发挥的特性。

(三)因地制宜发展责任保险每个地区的经济具有其独有的特色,面临的责任风险也不尽相同。

因此,保险公司在发展责任保险业务时,除了应当结合当地具体情况深入调查和分析地区市场的特点、责任保险的需求外,还应该采取针对性措施,解决各类针对性问题,如开发专项责任保险产品。

例如,广西是我国著名的有色金属之乡,在广西众多的污染类型中,重金属污染事件更为频繁。

因此,财产保险公司可以根据广西重金属污染的特点和企业的需求,开发专项的责任保险产品。

(四)完善与责任保险相关的法律法规责任保险的存在与发展需要法律作为保障,政府应该根据地区发展的需要加快当地的法治建设进程。

同时,各项与责任保险相关的法律条文以及规章制度需要不断细化并且加以完善。

对于保险市场而言,只有法律制度足够完善,才能清楚地界定出保险公司所能承保的法律责任范围,相应险种的设计才具有合理性,为侵权责任的受害方提供的保障水平以及赔偿标准才具有全面性。

在这种情况下,人们才有通过责任保险来转移风险的积极性。

2009年《侵权责任法》的通过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社会维权意识的提高,但是要构建全面的侵权法体系,我们还需要进一步完善相关法律。

法律制度的日益完善也是有效挖掘与激发责任保险市场需求的主要途径。

(五)部分责任保险需强制实施外部性的存在会使市场对商品的配置缺乏效率。

责任保险是一种具有正外部性的产品,如果政府不实施强制保险,由前面的分析可知企业需求量将低于社会所必要的需求量。

因此,为了保障公众的人身以及财产权益,政府有必要对一些责任保险险种采取强制保险的做法。

例如环境责任保险,其牵涉到众多关系人的利益,涉及到环境这一“公共物品”,必须借助政府这只看得见的手来调控和干预。

因此,政府可以对购买环境责任保险的企业给予一定的财政支持或优惠政策,从而促进社会福利最大化。

注释:①《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已由中国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09年12月26日通过,自2010年7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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