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能耗计算通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综合能耗计算通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综合能耗计算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综合能耗计算通则GB 2589-811 适用范围本标准适用于对企业能源消耗量的计算和考核,并在国家计划统计中逐步采用。
2 综合能耗的定义综合能耗的企业在计划统计期内,对实际消耗的各种能源,进行综合计算所得的能源消耗量。
2.1 企业实际消耗的各种能源,包括一次能源(如煤炭、石油、天然气等)和二次能源(如石油制品、蒸汽、电力、焦炭、煤气、电石、氢气等),以及耗能工质(如水、氧气、压缩空气等)所消耗的能源。
各种能源消耗不得重计或漏记。
2.2 企业实际消耗的种能源,系指用于生产的各种能源。
它包括主要生产系统、辅助生产系统、附属生产系统消耗的能源,不包括用于生活目的所消耗的能源。
2.3 在企业实际消耗的各种能源中,做为原料用途的能源,原则上应包括在内。
2.4 对总综合能耗(见本标准5.2)每年在五万吨标准煤以上的企业,其中可以不计算在内的部分,另在专业综合能耗计算办法中予以具体规定。
3 企业计划统计期内的能源消耗量3.1 企业计划统计期内的能源消耗量,是指实际测得的各种能源消耗量。
燃料发热量亦应按实测求得。
3.2 目前计量与测试装置尚不齐备时,统计期内燃料能源消耗量可暂用下式计算:4 各种能源的综合计算原则4.1 应符合GB 2586-81《热量单位、符号与换算》中的有关规定。
4.2 计算综合能耗时,其能源消耗量可用千克标准煤或吨标准煤表示,也可简写成千克标准或吨标煤。
4.2.1 低(位)发热量等于29.27兆焦(或7000千卡)的固体燃料,称1千克标准煤,在统计计算中,可采用吨、万吨标准煤。
4.2.2 低(位)发热量等于41.82兆焦(或10000千卡)的液体或气体燃料,称1千克标准油或1标准立方米标准气。
在统计计算中,可采用吨、万吨标准油或千标准立方米、百万标准立方米标准气。
4.2.3 标准煤与标准油和标准气之间的换算关系1千克标准煤街于0.7000千克标准油,或街于0.7000标准立方米标准气;1千克标准油,或1标准立方米标准气等于1.4286千克标准煤。
综合能耗计算通则 GBT 2589-90
综合能耗计算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综合能耗计算通则General principles for calculation of totalproduction energy consumptionGB 2589-90代替GB 2589-81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综合能耗的定义和计算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任一基层耗能核算单位(主要是企业),也适用于能源统计部门。
2 引用标准GB 3100 国际单位制及其应用GB 3101 有关量、单位和符号的一般原则3 术语3.1 耗能工质耗能工质是指在生产过程中所消耗的那种不作原料使用、也不进入产品,制取时又需要消耗能源的工作物质。
3.2 能源等价值能源等价值:对二次能源,是指生产单位数量的二次能源所消耗的一次能源量;对耗能工质,是指生产单位数量的耗能工质所消耗的一次能源量。
4 综合能耗的定义综合能耗是规定的耗能体系在一段时间内实际消耗的各种能源实物量按规定的计算方法和单位分别折算为一次能源后的总和。
4.1本标准所涉及的体系,一般是指企业,亦可以是核算单位内的分厂、车间、工段或生产线、生产工序等其他耗能单元。
对能源统计,体系亦可规定为行业(部门)、地区。
4.2 实际消耗的各种能源是指:一次能源(原煤、原油、天然气等)、二次能源(如电力、热力、焦炭等国家统计制度所规定的能源统计品种)和生产使用的耗能工质(水、氧气等)所消耗的能源。
所消耗的各种能源不得重计或漏计。
存在供需关系时,输入、输出双方在计算中量值上应保持一致。
4.3 企业实际消耗的各种能源,系指用于生产活动的各种能源。
它包括主要生产系统、辅助生产系统和附属生产系统用能;不包括生活用能和批准的基建项目用能。
生活用能是指企业系统内的宿舍、学校、文化娱乐、医疗保健、商业服务和托儿幼教等方面用能。
4.4 在企业实际消耗的能源中,用做原料的能源也必须包括在内。
5综合能耗的分类综合能耗分为六种,即:企业综合能耗、企业单位产值(净产值)综合能耗、产品单位产量综合能耗、产品单位产量直接综合能耗、产品单位产量间接综合能耗和产品可比单位产量综合能耗。
综合能耗计算通则(GBT-2589—2008)
综合能耗计算通则(GBT-2589—2008)企业使用能源折算系数企业实际消耗的各种能源包括:一次能源(原煤、原油、天然气等),二次能源(电力、热力、石油制品、焦炭、煤气等)和生产使用的耗能工质(水、氧气、压缩空气等)所消耗的能源。
企业实际消耗的各种能源是指用于生产活动的各种能源。
其包括主要生产系统、辅助生产系统和附属生产系统用能,不包括生活用能和批准的基建项目用能。
在企业实际消耗的能源中,用作原料的能源也必须包括在内。
能源折标煤系数及单位品种单位系数单位原煤吨0.7143 吨标准煤洗精煤吨0.900 吨标准煤洗中煤吨0.2857 吨标准煤煤泥吨0.2857-0.4286 吨标准煤焦炭吨0.9714 吨标准煤原油吨 1.4286 吨标准煤汽油吨 1.4714 吨标准煤煤油吨 1.4714 吨标准煤柴油吨 1.4571 吨标准煤燃料油吨 1.4286 吨标准煤液化石油气油吨 1.7143 吨标准煤炼厂干气千立方米 1.5714 吨标准煤油田天然气千立方米 1.3300 吨标准煤气田天然气千立方米 1.2143 吨标准煤煤田天然气(即煤矿瓦斯气) 千立方米0.5000-0.5174吨标准煤焦炉煤气千立方米0.5714-0.6143 吨标准煤其他煤气(1)发生炉煤气千立方米0.1786 吨标准煤(2)重油催化裂解煤气千立方米0.6571 吨标准煤(3)重油热裂煤气千立方米 1.2143 吨标准煤(4)焦炭制气千立方米0.5571 吨标准煤(5)压力气化煤气千立方米0.5143 吨标准煤(6)水煤气千立方米0.3571 吨标准煤电力(等价) 万千瓦小时 3.2469 吨标准煤 (用于计算最终消费)电力(当量) 万千瓦小时 1.2286 吨标准煤 (用于计算火力发电)热力(当量) 百万千焦耳0.03412 吨标准煤1000千卡0.14286 千克标准煤1、热力:其计算方法是根据锅炉出口蒸汽和热水的温度压力在焓熵图(表)内查得每千克的热焓减去给水(或回水)热焓,乘上锅炉实际产出的蒸汽或热水数量(流量表读出)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综合能耗计算通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综合能耗计算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综合能耗计算通则GB 2589-811 适用范围本标准适用于对企业能源消耗量的计算和考核,并在国家计划统计中逐步采用。
2 综合能耗的定义综合能耗的企业在计划统计期内,对实际消耗的各种能源,进行综合计算所得的能源消耗量。
2.1 企业实际消耗的各种能源,包括一次能源(如煤炭、石油、天然气等)和二次能源(如石油制品、蒸汽、电力、焦炭、煤气、电石、氢气等),以及耗能工质(如水、氧气、压缩空气等)所消耗的能源。
各种能源消耗不得重计或漏记。
2.2 企业实际消耗的种能源,系指用于生产的各种能源。
它包括主要生产系统、辅助生产系统、附属生产系统消耗的能源,不包括用于生活目的所消耗的能源。
2.3 在企业实际消耗的各种能源中,做为原料用途的能源,原则上应包括在内。
2.4 对总综合能耗(见本标准5.2)每年在五万吨标准煤以上的企业,其中可以不计算在内的部分,另在专业综合能耗计算办法中予以具体规定。
3 企业计划统计期内的能源消耗量3.1 企业计划统计期内的能源消耗量,是指实际测得的各种能源消耗量。
燃料发热量亦应按实测求得。
3.2 目前计量与测试装置尚不齐备时,统计期内燃料能源消耗量可暂用下式计算:4 各种能源的综合计算原则4.1 应符合GB 2586-81《热量单位、符号与换算》中的有关规定。
4.2 计算综合能耗时,其能源消耗量可用千克标准煤或吨标准煤表示,也可简写成千克标准或吨标煤。
4.2.1 低(位)发热量等于29.27兆焦(或7000千卡)的固体燃料,称1千克标准煤,在统计计算中,可采用吨、万吨标准煤。
4.2.2 低(位)发热量等于41.82兆焦(或10000千卡)的液体或气体燃料,称1千克标准油或1标准立方米标准气。
在统计计算中,可采用吨、万吨标准油或千标准立方米、百万标准立方米标准气。
4.2.3 标准煤与标准油和标准气之间的换算关系1千克标准煤街于0.7000千克标准油,或街于0.7000标准立方米标准气;1千克标准油,或1标准立方米标准气等于1.4286千克标准煤。
综合能耗计算通则(GB-T2589)
综合能耗计算通则(GB-T2589)能源种类之间的能量换算比率,用于将不同能源的能量转换为同一单位进行比较。
3.4综合能耗total XXX用能单位在生产过程中所消耗的所有能源的总和,包括直接消耗的能源和间接消耗的能源。
4能源种类4.1直接消耗的能源4.1.1燃料能源燃料能源是指在生产过程中直接燃烧而产生的能源,包括化石燃料、生物质能、燃气、液化石油气等。
4.1.2电能电能是指在生产过程中直接使用的电能。
4.2间接消耗的能源间接消耗的能源是指在生产过程中间接使用的能源,包括制冷剂、水、蒸汽等。
5综合能耗的分类5.1产品综合能耗产品综合能耗是指生产一个单位产品所消耗的所有能源之和。
5.2用能综合能耗用能综合能耗是指在生产过程中所消耗的所有能源之和,不包括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处理所需能源。
6计算方法6.1综合能耗的计算综合能耗的计算公式为:综合能耗=直接消耗的能源+间接消耗的能源6.2产品综合能耗的计算产品综合能耗的计算公式为:产品综合能耗=综合能耗/产量6.3用能综合能耗的计算用能综合能耗的计算公式为:用能综合能耗=综合能耗/用能量7附录A(资料性附录)能源种类的等价值附录A列出了常见能源种类的能量当量值和等价值,供参考使用。
8附录B(资料性附录)综合能耗计算实例附录B列出了综合能耗计算的实例,供参考使用。
二次能源或耗能工质消耗的能量需要折算成一次能源的能量,这样才能进行能源消耗的统计。
用能单位是一个确定边界的耗能单位,综合能耗则是用能单位在统计报告期内实际消耗的各种能源实物量,按照规定的计算方法和单位分别折算后的总和。
对企业而言,综合能耗是指主要生产系统、辅助生产系统和附属生产系统的综合能耗总和,其中主要生产系统的能耗量应以实测为准。
单位产值综合能耗是指在统计报告期内,综合能耗与期内用能单位总产值或工业增加值的比值。
而产品单位产量综合能耗则是用能单位生产某种产品或提供某种服务的综合能耗与同期该合格产品产量(工作量、服务量)的比值。
综合能耗计算通则(GB-T2589)(最新整理)
《综合能耗计算通则》(GB/T2589—2008)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2589—2008综合能耗计算通则代替GB/T2589—1990Generalprinciplesforcalculationoftotalproductionenergyconsumption2008-02-03发布2008-06-01实施前言本标准代替GB/T2589—1990《综合能耗计算通则》。
本标准与GB/T2589—1990相比,主要修改内容如下:——修改了格式;——更新了引用标准;——增加了术语;——进一步细化了能源种类;——修改了综合能耗的分类;——简化了计算公式;——增加了附录。
本标准的附录A和附录B是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资源节约和换进保护司、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工业标准一部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能源基础与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能源研究所、中国标准化研究院、中国技能监察信息网。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胡秀莲、李爱仙、陈海红、辛定国、张管生、郑彬。
本表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GB2589—1981;GB2589—1990。
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综合能耗的定义和计算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用能单位能源消耗指标的核算和管理。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17167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耗能工质energy- consumed medium在生产过程中所消耗的不作为原料使用、也不进入产品,在生产或制取时需要直接消耗能源的工作物质。
3.2能量的当量值energy calorific value按照物理学电热当量、热功当量、电功当量换算的各种能源所含实际能量。
综合能耗计算通则
Eczi =
zi………………………………(5)
式中:n′— 某种产品直接消耗的能源种数。
8.3.2 产品单位产量间接综合能耗的计算
关于辅助生产系统与附属生产系统的综合能耗及 5.1 中规定的各种损耗,可按式(6)计算进行分摊,也可按实测值进行分 摊,或本企业认为是科学、合理又符合本标准规定的原则进行分摊。
-可编辑修改-
。
产品单位产量综合能耗是产品单位产量直接综合能耗与产品单位产量间接综合能耗之和。 注:产品是指合格的最终产品和中间产品;对某些以工作量或原材料加工量为考核能耗对象的企业,其单位工作量、单位 原材料加工量的综合能耗的概念也包括在本定义内。 5.4 产品单位产量直接综合能耗 产品单位产量直接综合能耗是生产某种产品时主要生产系统的综合能耗与期内产出的合格品总量的比值。 对同时生产多品种产品的情况,应按实际耗能计算;在无法分别进行实测时,或折算成标准产品统一计算;或按产量分摊。 5.5 产品单位产量间接综合能耗 产品单位产量间接综合能耗是企业的辅助生产系统和附属生产系统在产品生产的时间内实际消耗的各种能源以及 5.1 中所 列的损耗折算为综合能耗后分摊到该产品上的综合能耗量。 5.6 产品可比单位产量综合能耗 产品可比单位产量综合能耗是为在同行业中实现相同产品能耗可比,对影响产品能耗的各种因素,用折算成标准产品的办 法、能耗统计计算的办法等加以考虑所计算出来的综合能耗量。 具体内容由同行业及主管部门商定。
综合能耗计算通则(折标煤系数)
综合能耗计算通则(折标煤系数)----4e082cc2-6eba-11ec-94e3-7cb59b590d7d篇一:综合能耗计算通则《综合能耗计算通则》GB/t2589-2022点击:2781发布:2022-5-2411:31:02《综合能耗计算通则》GB/t2589-2022目录前言1范围2规范性参考文献3术语和定义4综合能耗计算的能源类型和范围消耗量5综合能耗分类及计算方法6各种能源折合标准煤原则附件本标准代替gb/t2589-1990《综合能耗计算通则》。
本标准与gb/t2589-1990相比,主要修改内容如下:――修改了格式;――更新了引用标准;――增加了术语;――进一步细化了能源种类;――简化了计算公式;――增加了附录。
本标准的附录a和附录b是资料性附录本标准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司、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工业标准一部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能源基础与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能源研究所、中国标准化研究院、中国节能监察信息网。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胡秀莲、李爱仙、陈海红、辛定国、张管生、郑彬。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gb2589-1981;gb2589-1990。
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综合能耗的定义和计算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用能单位能源消耗指标的核算和管理。
2.规范性引用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引用本标准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所有后续修订(不包括勘误)或修订均不适用于本标准。
但是,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以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17167《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置和管理通则》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耗能介质是指在生产或制备过程中不作为原料或进入产品,需要直接消耗能量的工质。
3.2能量当量——根据物理电热当量、热功率当量和电功率当量转换的各种能源中包含的实际能量。
综合能耗计算通则(GB-T2589)
《综合能耗计算通则》(GB/T2589—2008)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2589—2008综合能耗计算通则代替GB/T2589—1990Generalprinciplesforcalculationoftotalproductionenergyconsumption2008-02-03发布2008-06-01实施前言本标准代替GB/T2589—1990《综合能耗计算通则》。
本标准与GB/T2589—1990相比,主要修改内容如下:——修改了格式;——更新了引用标准;——增加了术语;——进一步细化了能源种类;——修改了综合能耗的分类;——简化了计算公式;——增加了附录。
本标准的附录A和附录B是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资源节约和换进保护司、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工业标准一部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能源基础与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能源研究所、中国标准化研究院、中国技能监察信息网。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胡秀莲、李爱仙、陈海红、辛定国、张管生、郑彬。
本表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GB2589—1981;GB2589—1990。
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综合能耗的定义和计算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用能单位能源消耗指标的核算和管理。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17167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耗能工质energy- consumed medium在生产过程中所消耗的不作为原料使用、也不进入产品,在生产或制取时需要直接消耗能源的工作物质。
3.2能量的当量值energy calorific value按照物理学电热当量、热功当量、电功当量换算的各种能源所含实际能量。
综合能耗计算通则(折标煤系数)
综合能耗计算通则(折标煤系数)篇一:综合能耗计算通则《综合能耗计算通则》GB/T2589-2022点击:2781发布:2022-5-2411:31:02《综合能耗计算通则》GB/T2589-2022目录前言1范围2规范性引用文件3术语和定义4综合能耗计算的能源种类和范围5综合能耗的分类与计算方法6各种能源折算标准煤的原则附录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17167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耗能工质energy-conumedmedium在生产过程中所消耗的不作为原料使用、也不进入产品,在生产或制取时需要直接消耗能源的工作物质。
3.2能量的当量值energycalorificvalue按照物理学电热当量、热功当量、电功当量换算的各种能源所含的实际能量。
按国际单位制,折算系数为1。
3.3能源的等价值篇二:标准煤折算系数表(最新含蒸汽折标系数)20221230标准煤折标系数表1、能源的实物量单位表1常见的能源实物量计量单位及采用情况2、能量单位换算表2能量单位换算表3、当量单位不同能源的实物量是不能直接进行比较的。
由于各种能源都有一种共同的属性,即含有能量,且在意定条件下都可以转化为热,为了便于对各种能源进行计算,对比和分析,我们可以首先选定某种统一的标准燃料作为计算依据,然后通过各种能源实际含热值与标准燃料热值之比,即能源折算系数,计算出各种能源折算成标准燃料的数量。
所选标准燃料的计量单位即为当量单位。
国际上习惯采用的标准燃料有两种:标准煤(又称煤当量)和标准油(又称油当量)。
标准煤(煤当量):我国GB2589-1990《综合能耗计算通则》的规定,应用基低位发热量等于29.3076MJ的燃料,称为1kg标准煤。
综合能耗计算通则[GBT2589_2008]
企业使用能源折算系数企业实际消耗的各种能源包括:一次能源(原煤、原油、天然气等),二次能源(电力、热力、石油制品、焦炭、煤气等)和生产使用的耗能工质(水、氧气、压缩空气等)所消耗的能源。
企业实际消耗的各种能源是指用于生产活动的各种能源。
其包括主要生产系统、辅助生产系统和附属生产系统用能,不包括生活用能和批准的基建项目用能。
在企业实际消耗的能源中,用作原料的能源也必须包括在内。
常用能源品种现行折标煤系数1、热力:其计算方法是根据锅炉出口蒸汽和热水的温度压力在焓熵图(表)内查得每千克的热焓减去给水(或回水)热焓,乘上锅炉实际产出的蒸汽或热水数量(流量表读出)计算。
如果有些企业没有配齐蒸汽或热水的流量表,如没有焓熵图(表),则可参下列方法估算:(1)报告期内锅炉的给水量减排污等损失量,作为蒸汽或热水的产量。
(2)热水在闭路循环供应的情况下,每千克热焓按20千卡计算,如在开路供应时,则每千克热焓按70千卡计算(均系考虑出口温度90℃,回水温度20℃)。
(3)饱和蒸汽,压力1-2.5千克/平方厘米,温度127℃以上的热焓按620千卡,压力3-7千克/平方厘米,温度135℃-165℃的热焓按630千卡。
压力8千克/平方厘米,温度170℃以上每千克蒸汽按640千卡计算。
(4)过热蒸汽,压力150千克/平方厘米,每千克热焓:200℃以下按650千卡计算,220℃-260℃按680千卡计算,280℃-320℃按700千卡,350℃-500℃按700千卡计算。
按4.1868焦耳折算成焦耳。
2.热力单位“千卡”与标准煤“吨”的折算:能源折算系数中“蒸汽”和“热水”的计算单位为“千卡”,但“基本情况表”中(能源消耗量中)“蒸汽”计算单位为“蒸吨”,在其它能源消耗量(折标煤)其中的“热水”计算单位为“吨”,因此需要进一步折算,才能适合“基本情况表”的填报要求,按国家标准每吨7000千卡折1千克标准煤计算:3.电力的热值:一般有两种计算方法:一种是按理论热值计算,另一种是按等价煤耗计算。
综合能耗计算通则
综合能耗计算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综合能耗计算通则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综合能耗的定义和计算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任一基层耗能核算单位(主要是企业),也适用于能源统计部门。
2 引用标准GB 3100 国际单位制及其应用GB 3101 有关量、单位和符号的一般原则3 术语3.1 耗能工质耗能工质是指在生产过程中所消耗的那种不作原料使用、也不进入产品,制取时又需要消耗能源的工作物质。
3.2 能源等价值能源等价值:对二次能源,是指生产单位数量的二次能源所消耗的一次能源量;对耗能工质,是指生产单位数量的耗能工质所消耗的一次能源量。
4 综合能耗的定义综合能耗是规定的耗能体系在一段时间内实际消耗的各种能源实物量按规定的计算方法和单位分别折算为一次能源后的总和。
4.1本标准所涉及的体系,一般是指企业,亦可以是核算单位内的分厂、车间、工段或生产线、生产工序等其他耗能单元。
对能源统计,体系亦可规定为行业(部门)、地区。
4.2 实际消耗的各种能源是指:一次能源(原煤、原油、天然气等)、二次能源(如电力、热力、焦炭等国家统计制度所规定的能源统计品种)和生产使用的耗能工质(水、氧气等)所消耗的能源。
所消耗的各种能源不得重计或漏计。
存在供需关系时,输入、输出双方在计算中量值上应保持一致。
4.3 企业实际消耗的各种能源,系指用于生产活动的各种能源。
它包括主要生产系统、辅助生产系统和附属生产系统用能;不包括生活用能和批准的基建项目用能。
生活用能是指企业系统内的宿舍、学校、文化娱乐、医疗保健、商业服务和托儿幼教等方面用能。
4.4 在企业实际消耗的能源中,用做原料的能源也必须包括在内。
5综合能耗的分类综合能耗分为六种,即:企业综合能耗、企业单位产值(净产值)综合能耗、产品单位产量综合能耗、产品单位产量直接综合能耗、产品单位产量间接综合能耗和产品可比单位产量综合能耗。
5.1 企业综合能耗企业综合能耗是在统计报告期内企业的主要生产系统、辅助生产系统和附属生产系统的综合能耗总和。
综合能耗计算通则[GBT2589_2008]
WORD 格式整理企业使用能源折算系数企业实际消耗的各种能源包括:一次能源(原煤、原油、天然气等),二次能源(电力、热力、石油制品、焦炭、煤气等)和生产使用的耗能工质(水、氧气、压缩空气等)所消耗的能源。
企业实际消耗的各种能源是指用于生产活动的各种能源。
其包括主要生产系统、辅助生产系统和附属生产系统用能,不包括生活用能和批准的基建项目用能。
在企业实际消耗的能源中,用作原料的能源也必须包括在内。
常用能源品种现行折标煤系数能源折标煤系数及单位品种单位系数单位原煤吨0.7143吨标准煤洗精煤吨0.900吨标准煤洗中煤吨0.2857吨标准煤煤泥吨0.2857-0.4286吨标准煤焦炭吨0.9714吨标准煤原油吨 1.4286吨标准煤汽油吨 1.4714吨标准煤煤油吨 1.4714吨标准煤柴油吨 1.4571吨标准煤燃料油吨 1.4286吨标准煤液化石油气油吨 1.7143吨标准煤炼厂干气千立方米 1.5714吨标准煤油田天然气千立方米 1.3300吨标准煤气田天然气千立方米 1.2143吨标准煤煤田天然气 ( 即煤矿瓦斯千立方米0.5000-0.5174吨标准煤气)焦炉煤气千立方米0.5714-0.6143吨标准煤其他煤气(1) 发生炉煤气千立方米0.1786吨标准煤(2) 重油催化裂解煤气千立方米0.6571吨标准煤(3) 重油热裂煤气千立方米 1.2143吨标准煤(4) 焦炭制气千立方米0.5571吨标准煤(5) 压力气化煤气千立方米0.5143吨标准煤(6) 水煤气千立方米0.3571吨标准煤电力( 等价 ) 3.2469吨标准煤 ( 用万千瓦小时于计算最终消WORD 格式整理电力( 当量 ) 1.2286 吨标准煤 ( 用万千瓦小时于计算火力发电 )热力( 当量 )百万千焦耳0.03412 吨标准煤1000 千卡0.14286 千克标准煤1、热力:其计算方法是根据锅炉出口蒸汽和热水的温度压力在焓熵图(表)内查得每千克的热焓减去给水 (或回水 )热焓,乘上锅炉实际产出的蒸汽或热水数量(流量表读出 )计算。
综合能耗计算通则(GB-T2589)
《综合能耗计算通则》(GB/T2589—2008)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2589—2008综合能耗计算通则代替GB/T2589—1990Generalprinciplesforcalculationoftotalproductionenergyconsumption2008-02-03发布2008-06-01实施前言本标准代替GB/T2589—1990《综合能耗计算通则》。
本标准与GB/T2589—1990相比,主要修改内容如下:——修改了格式;——更新了引用标准;——增加了术语;——进一步细化了能源种类;——修改了综合能耗的分类;——简化了计算公式;——增加了附录。
本标准的附录A和附录B是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资源节约和换进保护司、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工业标准一部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能源基础与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能源研究所、中国标准化研究院、中国技能监察信息网。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胡秀莲、李爱仙、陈海红、辛定国、张管生、郑彬。
本表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GB2589—1981;GB2589—1990。
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综合能耗的定义和计算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用能单位能源消耗指标的核算和管理。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17167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耗能工质energy- consumed medium在生产过程中所消耗的不作为原料使用、也不进入产品,在生产或制取时需要直接消耗能源的工作物质。
3.2能量的当量值energy calorific value按照物理学电热当量、热功当量、电功当量换算的各种能源所含实际能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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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能耗计算通则(GB/T 2589—2008)
2008-02-03发布 2008-06-01实施
本标准代替GB/T 2589—1990《综合能耗计算通则》。
本标准与GB/T 2589—1990相比,主要修改内容如下:——修改了格式;
——更新了引用标准;
——增加了术语;
——进一步细化了能源种类;
——修改了综合能耗的分类;
——简化了计算公式;
——增加了附录。
本标准的附录A和附录B是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资源节约和换进保护司、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工业标准一部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能源基础与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能源研究所、中国标准化研究院、中国技能监察信息网。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胡秀莲、李爱仙、陈海红、辛定国、张管生、郑彬。
本表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GB 2589—1981;GB 2589—1990。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综合能耗的定义和计算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用能单位能源消耗指标的核算和管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17167 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耗能工质 energy-consumed medium
在生产过程中所消耗的不作为原料使用、也不进入产品,在生产或制取时需要直接消耗能源的工作物质。
3.2 能量的当量值 energy calorific value
按照物理学电热当量、热功当量、电功当量换算的各种能源所含实际能量。
按国际单位制,折算系数为1。
3.3 能量的等价值 energy equivalent value
生产单位数量的二次能源或耗能工质所消耗的各种能源折算成一次能源的能量。
3.4 用能单位 energy consumption unit
具有确定边界的耗能单位。
3.5 综合能耗 comprehensive energy consumption
用能单位的统计报告期内实际消耗的各种能源实物量,按规定的计算方法和单位分别折算后的总和。
对企业,综合能耗是指统计报告期内,主要生产系统、辅助生产系统和附属生产系统的综合能耗总和。
企业中主要生产系统的能耗量应以实测为准。
3.6 单位产值综合能耗 comprehensive energy consumption for unit ouput value
统计报告期内,综合能耗与期内用能单位总产值或工业增加值的比值。
3.7 产品单位产量综合能耗 comprehensive energy consumption for unit output value
统计报告期内,用能单位生产某种产品或提供某种服务的综合能耗与同期该合格产品产量(工作量、服务量)的比值。
产品单位产量综合能耗简称单位产品综合能耗。
注:产品是指合格的最终产品或中间产品;对某些以工作量或原材料加工量为考核能耗对象的企业,其单位工作量、单位原材料加工量的综合能耗的概念也包括在本定义之内。
3.8 产品单位产量可比综合能耗 comparable comprehensive energy consumption for unit outpit of prooduct
为在同行业中实现相同最终产品能耗可比,对影响产品能耗的各种因素加以修正所计算出来的产品单位产量综合能耗。
4 综合能耗计算的能源种类和计算范围
4.1 能源种类
4.1.1 综合能耗计算的能源指用能单位实际消耗的各种能源,包括:
一次能源,主要包括原煤、原油、天然气、水力、风力、太阳能、生物质能等;
二次能源,主要包括洗精煤、其他洗煤、型煤、焦炭、焦炉煤气、其他煤气、汽油、煤油、柴油、燃料油、液化石油气、炼厂干气、其他石油制品、其他焦化制品、热力、电力等。
4.1.2 耗能工质消耗的能源也属于综合能耗计算种类。
耗能工质主要包括新水、软化水、压缩空气、氧气、氮气、氦气、乙炔、电石等。
4.1.3 综合能耗计算包括的能源种类,应满足填报国家能源统计报表的要求。
各种能源不得重计、漏计。
能源的计量应符合GB 17167的要求。
4.2 计算范围
指用能单位生产活动过程中实际消耗的各种能源。
对企业,包括主要生产系统、辅助生产系统和附属生产系统用能以及用作原料的能源。
能源及耗能工质在用能单位内部储存、转换及分配供应(包括外销)中的损耗,也应计入综合能耗。
5 综合能耗的分类与计算方法
5.1 综合能耗分类
综合能耗分为四种,即综合能耗、单位产值综合能耗、产品单位产量综合能耗、产品单位产量可比综合能耗。
5.2 综合能耗的计算
5.2.1 综合能耗的计算
综合能耗的计算按式(1)计算:
E = ∑(ei×pi) (1)
式中:
E——综合能耗;
n——消耗的能源品种数;
ei——生产和服务活动中消耗的第i种能源实物量;
pi——第i种能源的折算系数,按能量的当量值或能源等价值折算。
5.2.2 单位产值综合能耗的计算
单位产值综合能耗按式(2)计算:
eg = E/G (2)
式中:
eg——单位产值综合能耗;
G——统计报告期内产出的总产值或增加值。
5.2.3 产品单位产量综合能耗的计算
某种产品(或服务)单位产量综合能耗按式(3)计算:
ej = Ej / Pj (3)
式中:
ej——第j 种产品单位产量综合能耗;
Ej——第j种产品的综合能耗;
Pj——第j种产品合格产品的产量。
对同时生产多种产品的情况,应按每种产品实际耗能量计算;在无法分别对每种产品进行计算时,折算成标准产品统一计算,或按产量与能耗量的比例分摊计算。
5.2.4 产品单位产量可比综合能耗的计算
产品单位产量可比综合能耗只适用于同行业内部对产品能耗的相互比较之用,计算方法应在专业中和相关的能耗计算办法中,由各专业主管部门予以具体规定。
6 各种能源折算标准煤的原则
6.1 计算综合能耗时,各种能源折算为一次能源的单位为标准煤当量。
6.2 用能单位实际消耗的燃料能源应以其低(位)发热量为计算基础折算为标准煤量。
低(位)发热量等于29 307千焦(kJ)的燃料,称为1千克标准煤(1 kgce)。
6.3 用能单位外购的能源和耗能工质,其能源折算系数可参照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用能单位自产的能源和耗能工质所消耗的能源,其能源折算系数可根据实际投入产出自行计算。
6.4 当无法获得各种燃料能源的低(位)发热量实测值和单位耗能工质的耗能量时,可参照附录A和附录B。
《综合能耗计算通则》(GB/T 2589-2008)
附录 A
(资料性附录)
各种能源折标准煤参考系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