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加强辅警人员管理的意见
进一步加强辅警人员管理的意见 3篇
(六)严格廉洁自律,不得利用工作之便接受当事人钱、物及有价证券,不得接受当事人吃请送礼;严禁出现“吃、拿、卡、要”现象;严禁利用工作之便从事非法中介等其他有偿服务谋取个人私利。
二、严格规范职务行为
辅警人员,是指由县局及各单位招录并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不具有人民警察身份的,在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的
指挥和监督下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人员。辅警人员不具备执法资格,不得独自进行执法活动。各用人单位要严格遵守《**市公安局辅警管理规定》,切实按照规定要求开展各项工作,不得安排辅警从事与自身身份不符的工作。要严格落实人民警察指挥监督制度,辅警工作必须由正式民警带领,辅警人员要自觉遵守相关规章制度,自觉服从领导和正式民警的指挥,坚决禁止私自执法的错误行为,做到不越红线一步。
(二)辅警人员在工作期间统一着装,保持着装严整,举止端庄,精神饱满。着装时不得染发,留长发(男发不过鬓,女发不过肩);不得在履行警务活动中染指甲、化浓妆。非工作需要不准穿制服进出宾馆、酒楼及各种娱乐场所;着
装外出工作、执勤和出入公共场所时,要注意形象,不准出现袖手、搭肩、挽臂、边走边吸烟、吃东西、嘻笑打闹等不良行为。不得将辅警制服转借和贩卖给他人。
三、严格落实管理责任
用人单位要及时发现在协辅警队伍中出现问题,研究并采取相应对策措施,重点抓好协辅警辅助执法、日常管理、队伍形象等环节,按照标准化、流程化、精细化的要求,注重细节和长效管理,从点滴养成抓起,从具体工作做起,不断强化爱岗尽责理念,使协辅警队伍具备良好的素质,切实发挥作用。
按照“谁使用,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各用人单位是辅警人员管理的责任主体。各用人单位要切实加强对本单位辅警人员思想政治教育,纪律作风教育,职业道德教育,注重及时发现,并及时解决队伍建设中所暴露出的苗头性问题,切实做到严格教育、严格制度管理。纪检监察、警务督察及各用人单位,要对辅警的管理、执勤等活动开展不定期督导检查。督导检查主要采取明查暗访的方式进行,重点是及时发现问题,并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堵塞队伍建设管理
最新进一步加强辅警人员管理的意见
关于进一步加强辅警人员管理的意见近年来,为解决警力不足与所承担的繁重任务之间的矛盾,县局聘用了部分辅警人员协助公安民警开展工作。
近期,由于个别辅警的违规问题,造成了媒体的报道炒作,影响了辅警队伍和县局整体形象。
根据《**公安局辅警管理规定》,结合我局实际,针对一些单位疏于管理和部分辅警违规违纪的现象,为了加强辅警队伍建设与管理,规范辅警工作行为,特制订此意见。
一、切实提升思想认识大力提升辅警政治素养和思想品德。
政治工作是各项工作的生命线,有效的政治思想工作是完成各项工作的思想保证。
各用人单位要把辅警队伍政治思想工作制度化、常态化、长期化,每年开展核心价值观、宗旨意识等主题教育,对辅警进行理想信念、思想品德、职业道德、宗旨意识教育,引导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倡导爱岗敬业、无私奉献,提高辅警廉洁自律、勤政敬业意识和道德觉悟,增强使命感、责任感。
确保全体辅警坚定理想信念,坚持忠于党、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政治本色,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
二、严格规范职务行为辅警人员,是指由县局及各单位招录并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不具有人民警察身份的,在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的指挥和监督下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人员。
辅警人员不具备执法资格,不得独自进行执法活动。
各用人单位要严格遵守《**市公安局辅警管理规定》,切实按照规定要求开展各项工作,不得安排辅警从事与自身身份不符的工作。
要严格落实人民警察指挥监督制度,辅警工作必须由正式民警带领,辅警人员要自觉遵守相关规章制度,自觉服从领导和正式民警的指挥,坚决禁止私自执法的错误行为,做到不越红线一步。
三、严格落实管理责任用人单位要及时发现在协辅警队伍中出现问题,研究并采取相应对策措施,重点抓好协辅警辅助执法、日常管理、队伍形象等环节,按照标准化、流程化、精细化的要求,注重细节和长效管理,从点滴养成抓起,从具体工作做起,不断强化爱岗尽责理念,使协辅警队伍具备良好的素质,切实发挥作用。
《关于规范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工作的意见》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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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规范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工作的意见》印发
作者:
来源:《办公室业务》2016年第12期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规范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工作的意见》,从管理体制、岗位职责、人员招聘、管理监督、职业保障等方面,提出了规范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工作的具体措施和要求。
《意见》明确,按照职责分工,警务辅助人员分为文职辅警和勤务辅警,文职辅警负责协助公安机关非执法岗位人民警察从事行政管理、技术支持、警务保障等工作,勤务辅警负责协助公安机关执法岗位人民警察开展执法执勤和其他勤务活动。
同时明确了文职辅警和勤务辅警可从事的相关辅助工作,规定了警务辅助人员不得从事的工作。
《意见》明确,警务辅助人员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公安机关采取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等方式招聘使用。
按照“谁使用、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警务辅助人员管理责任。
关于规范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工作的意见
关于规范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工作的意见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确保依法合理使用警务辅助力量,充分发挥其在协助公安民警维护社会治安、打击违法犯罪、开展行政管理和服务人民群众方面的积极作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公安机关组织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安机关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的招聘、管理、履行职责、保障监督等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警务辅助人员,是指依法招聘并由公安机关管理使用,履行本办法所规左职责和劳动合同约立的不具有人民警察身份的人员,主要包括文职、辅警两类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人员。
公安机关招聘从事膳食、保洁、保卫等工作的后勤服务人员,社会志愿者以及其他群防群治性质的社会治安辅助力量,不纳入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范围。
第四条警务辅助人员不具备执法主体资格,不能直接参与公安执法工作,应当在公安民警的指挥和监督下开展辅助性工作。
警务辅助人员依照本办法履行职责受法律保护,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予以配合,相关法律后果由公安机关承担。
第五条警务辅助人员管理遵循"谁使用、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
公安部负责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政策的研究制定和宏观指导;省级公安机关负责本辖区内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制度规范的研究制左和工作指导;市、县两级公安机关负责本辖区内警务辅助人员的管理监督;警务辅助人员所在单位具体负责日常管理工作。
第六条涉及绝密级事项和难以有效防止其直接参与执法的,不得使用警务辅助人员。
国内安全保卫、经济侦查、刑事侦査、行动技术侦察、网络侦査、反恐怖部门、警种的涉密或执法岗位,不得使用警务辅助人员;以上部门的非执法、非涉密的综合性岗位,经本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使用警务辅助人员。
其他部门、警种的重要涉密岗位,未经本级公安机关批准,不得使用警务辅助人员。
第七条各级公安机关根据工作需要,经同级人民政府或有关部门批准,可以使用一泄数量的警务辅助人员。
关于规范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工作的意见时事解读
关于规范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工作的意见时事解读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规范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从管理体制、岗位职责、人员招聘、管理监督、职业保障等方面,提出了规范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工作的具体措施和要求。
由国务院于2023年11月29日印发并实施。
以下是小编搜集分享的关于规范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工作的意见时事解读,欢迎阅读。
关于规范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工作的意见时事解读一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规范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工作的意见》,从管理体制、岗位职责、人员招聘、管理监督、职业保障等方面,提出了规范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工作的具体措施和要求,明确指出,辅警履行职责行为后果由所在公安机关承担。
公安部亦依据这一《意见》着手对辅警队伍进行清理整顿。
这一系列政策的推进引起了中国社会的普遍关注,也释放出当代中国推进法治建设、直面现实治理难题的强烈信号。
中国的辅警制度由来已久,其产生的主要原因大致可以归纳为两个方面:其一是基层公安治理任务过重导致的警力紧张的问题。
长期以来,中国的公安制度始终带有比较浓厚的全能国家时代的色彩,虽然经过了多次改革,但仍然在专业分工、精细化分工上与完善的现代警察制度存在一定距离。
这导致了在基层执法的实践中,公安部门承担了大量非警务的治理任务,如户籍管理、流动人口治理、社区治理等。
在执法资源有限的情况下,管的事情越多,管不过来的也就越多。
尤其是近几十年以来,中国城市化进入加速阶段,公安面临的基层治理任务更呈现爆炸性的增长,这直接导致了基层警力严重不足、基层警察长期超负荷工作等严重问题。
辅警现象的出现,其实正是基层警力入不敷出所造成的必然结果。
其二是在目前公安治理结构当中警力分配的问题。
在当代中国的社会治理体系当中,资源优先向上而非向下倾斜一直是一个难以解决的问题。
越是级别高的单位,往往编制越多、办公条件越好、经费越充足,而越是承担实际治理职责的一线单位,越是编制少、办公条件简陋、经费匮乏。
进一步加强辅警人员管理的意见三篇
进一步加强辅警人员管理的意见三篇进一步加强辅警人员管理的意见1加强辅警队伍管理的重大意义(一)加强辅警队伍管理是深化公安改革的必经之路。
党的十九大报告对政法工作提出了更高、更严的要求,只有全面加强辅警队伍管理才能在新时代更好地发挥他们的职能作用。
2015年中办、国办印发全面深化公安改革"1+3'文件,将规范辅警管理作为全面深化公安改革的主要任务之一,要求推动出台公安机关辅警管理法规或规范性文件,建立政府出资保障、公安管理使用的辅警管理模式。
(二)加强辅警队伍管理是教育整顿活动的必定结果。
深入落实上级公安机关党委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和全面从严管党治警的部署要求,围绕增添"四个意识'、坚决"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目标,着力锻造一支忠诚洁净担当为民尚武的高素养过硬公安铁军,扎实推动"坚持政治建警全面从严治警'教育整顿,高质量推动队伍建设与业务工作双提升。
(三)加强辅警队伍管理是缓解警力缺乏的迫切需要。
随着社会治安形势日趋严峻冗杂,实际管理人口的增加、接处警数的上升以及民警警力的负增长等因素导致公安机关警力缺乏问题尤为凸现,辅警就成为了警力缺乏的重要补充。
但由于辅警的队伍的综合素养及队伍管理与民警还有肯定的差距,只有明确辅警身份职责、履职有法可依、管理严格规范,充分发挥警务辅助作用,释放警务辅助生产力,提升警务辅助效能。
(四)加强辅警队伍管理是辅警队伍进展的必定要求。
现有辅警在协助公安机关维护社会治安、打击违法犯罪、开展行政管理和服务人民群众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还存在部分管理制度建设滞后、法律地位不明、职责权限不清、职业保障偏低、管理使用不规范等问题,导致队伍不稳定、综合素养不高,警务辅助效能发挥不充分、不明显,亟需通过立法和改革实现队伍管理规范化、制度化、法治化。
当前辅警队伍管理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一)重视程度还不够在基层单位的辅警队伍管理中基层领导对辅警管理的重视程度还不够,一是部分地区辅警没有纳入基层党组织和工会组织中,不能充分发挥党组织建设在辅警思想建设中的根本作用及工会维护辅警合法权益效力,造成辅警党建和优抚工作缺失和滞后;二是部分基层单位对辅警"三定'工作还不够明确,导致单位辅警没有明确具体工作岗位、工作职责、责任领导民警及各单位具体用人额度,造成岗位不清职责不明。
规范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工作的意见三篇
规范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工作的意见三篇"公安'一般称为"人民公安(英文:PeoplesPublicSecurity),在中国一般称为"公安'的警察特指的是公安机关中的人民警察。
"公安警察"是维护国家与公民安全的人民警察,简称"公安民警'。
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了规范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工作的意见,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规范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工作的意见一篇1、该员工公正无私,品行端正,心地善良有正义感。
2、该员工反映机敏,行动迅速,执行力强,在第一时间给与对手最有力的回击。
得到相关领导的赞叹与欣赏。
3、该员工安分守则,甘于平淡,与同事间紧密合作,互为补充。
是工作中最佳的搭档与理想助手。
4、该员工平时工作能将自己的能力充分发挥出来,不仅工作认真做事效率好,而且上班的纪律也很好,值得各位同事学习。
5、该员工思路清晰,有很好的语言表达和组织能力。
不仅口齿伶俐,语言婉转,更有远大的理想抱负。
6、勤恳务实,善于学习,对本职工作兢兢业业,注重个人成长。
工作成绩进步大,业绩发展迅速,或有效改进自己的工作方式,从而在工作中收到良好效果。
悟性较强,能很快适应新的岗位,在新的业务区域可以立即开展工作。
能随时根据工作需要调整工作方法和端正心态,不断反思自己,注重个人成长。
能在业余时间精务知识,提高工作能力。
悟性高,工作认真勤奋,吃苦耐劳,进步很快,在新人中起到了榜样作用。
7、工作能力突出,敢于谏言,有同不良风气做斗争的勇气和魄力。
行事有主见,肯承担责任。
该员工还志向远大、谋略出众,敢做敢为。
8、该员工随机应变、审时度势,能很好的在人与人之间架起一座沟通桥梁。
是传递信息、互通消息的首要人选。
9、该员工忠厚仁义,体贴入微。
创新能力强,勇于推旧出新、不断尝试,对错误的言行能及时提出善意的批评和指正。
对未来敢于大胆设想,懂得未雨绸缪,能替领导分忧,是不可多得的有力助手。
河南省辅警管理工作的意见_参考
河南省辅警管理工作的意见_参考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工作的意见 》,经过调研论证和沟通协调,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全省公安 的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本月印发全省施行。
《意见》对用人额度、薪酬待遇、招聘条件、分级管理等问题,提出明确要 求和标准。
根据 《意见》 , 用人额度原则上按实有民警数与警务辅助人员数不超过 1∶1 的比例配置;对于社会治安形势严峻复杂、反恐维稳任务艰巨繁重的市县一般不 高于 1∶1.2;凡高于 1∶1 比例的,须报省级公安的机关和编制部门核定审批或 备案。
《意见》明确,辅警人员工资待遇原则上参照当地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 年平均工资标准核定, 具体执行标准则由省辖市、 直管县根据本地社会经济发展 情况、财政状况等因素,统筹确定本地区的警务辅助人员工资水平、酬薪结构和 补贴项目,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
为确保新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的基本素质, 河南省统一招聘条件要求报考人员 学历为大专以上;对具有特殊技能或专业特长的, 文化程度可放宽至高中或中专。
为拓展警务辅助人员职业发展空间, 拟将警务辅助人员职级分为七级, 并明 确了晋升年限。
《意见》明确定期对警务辅助人员工作绩效、遵章守纪、教育培 训等情况进行严格考核, 考核结果作为警务辅助人员晋升、 依法续签或解除合同 的主要依据,并与工资待遇挂钩。
据了解,近期省公安厅将与省编办、省财政厅、省人社厅、省民政厅等相关 职能部门联合出台《河南省公安的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 》,进一步细化、制定警务辅助人员的工资待遇体系、层级晋升管理办法、 表彰奖励、教育培训等相关配套政策和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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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工作的意见
规范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工作的意见尊敬的领导:面对社会治安形势日趋严峻的形势,公安机关的工作显得愈发重要。
警务辅助人员作为公安机关的重要力量,是公安机关保障社会安定的一支重要后勤力量。
但是,随着警务辅助人员数量不断增加,管理难度也在逐渐加大。
规范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工作已成为当前公安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
因此,为进一步规范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工作,提高警务辅助人员工作效率和公信力,特制定如下意见:一、加强警务辅助人员的招聘和管理工作公安机关应严格按照相关法规和规定,严谨招聘警务辅助人员。
所有招聘条件都必须按照岗位要求进行严格筛选,招聘人员应该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具备较高的敬业精神和创新能力。
公安机关应指定专人负责招聘工具及其他招聘工作,确保公正、透明、规范和合法。
二、建立健全的警务辅助人员队伍管理制度公安机关需要在建立管理规章制度上更具体、更严格。
警务辅助人员的管理规章制度应包括管理职责、管理范围、岗位职责、考勤管理、新员工培训和定期考核等方面。
公安机关要加强对警务辅助人员的日常管理,以确保工作安排的合理性、工作效益的高效性等方面满足特定需求。
三、加强对警务辅助人员的专业培训和技能提升工作公安部门需要定期进行职业培训和技能提升工作,提高警务辅助人员的综合素质,使其更好地服务于公安工作。
例如,在组织特定案件调查过程中,应该组织相关人员进行专门知识学习和技能培训,完善技术手段和工作方法,更好地服务公安工作,较大地提高了工作效率。
四、建立高效的考核制度公安机关应该建立高效的考核制度,定期考核警务辅助人员的工作效能和工作质量。
考核指标应该根据服务对象、工作效率、学习培训和工作纪律等方面进行评估,以确保公安机关的运行工作和岗位要求完全匹配。
通过考核,可以激发警务辅助人员踏实工作、积极进取的心态,促进工作的高效性、良好的秩序和优良的作风。
考核工作应该建立严格的义务制度和考核结果反馈机制,确保公正透明,公正作风和供给,周到的精神文化补充。
辅警工作意见和建议
辅警工作意见和建议辅警是警务系统中的重要力量,他们是警察工作的助手和补充。
作为辅警,要积极配合警察开展各项工作,提高自身职业素质,为社会治安和法律秩序的维护作出贡献。
以下是我对辅警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首先,辅警应始终保持良好的工作态度。
工作中要端正心态,对工作充满热情,不怕苦、不怕累。
要认真对待每一个工作任务,不抱怨、不推诿责任,主动承担工作中的困难和压力。
其次,辅警应加强自身素质的提高。
要不断学习新知识,不断提升自己的综合素质,包括提高技术水平、拓宽知识面、加强专业训练等。
只有通过不断学习和提高,才能更好地适应工作需要,更好地为警察工作提供帮助。
第三,辅警要注重个人形象的维护。
作为一名辅警,要注意仪表和形象的维护,穿着整洁,言谈举止得体,遵守交通规则等。
只有树立良好的个人形象,才能更好地代表警察机关,得到社会和公众的认可。
第四,辅警要善于沟通和协调。
在工作中,辅警往往需要与其他辅警或警察、社区居民等不同群体进行沟通和协调。
要学会倾听和谦虚,善于发现和解决问题,保持良好的人际关系,加强团队合作,共同完成工作任务。
第五,辅警要保持高度警觉性。
在执勤和巡逻中,辅警要时刻保持警觉,对异常情况能够及时发现并妥善处理。
要学会分辨真伪,善于辨别可疑人员和可疑行为,及时报告给警察,确保社会治安和秩序。
第六,辅警要确保自身安全。
在工作中,辅警往往会面临一定的危险和风险,所以要高度重视个人安全。
要学会自我防护,合理利用各种装备和技术手段,确保自身安全,并学会应对应急情况。
最后,辅警要保持良好的工作作风。
要秉持忠诚、公正、廉洁的原则,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不得参与违法犯罪活动,保持良好的工作作风。
同时,辅警要主动反映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积极提出合理化的建议,为警务工作的改进和提升做出贡献。
总之,作为一名辅警,必须具备良好的工作态度、高素质的综合素养、良好的形象和形象形象,善于沟通和协调、保持警觉性和把握安全,遵守工作作风、坚守法律和职业道德。
辅警个人建议意见
辅警个人建议意见
一、警务操作上:
1、加强警务技能培训,增强应急处置能力,提升工作质量。
2、提倡积极主动性,在处理突发事件时采取及时有效的应对措施,及时发现潜在风险,及时采取积极行动防范和控制可能发生的危险。
3、做好警察出警前的必要准备,保证出警安全,增强警力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4、把握细节,提高警务管理水平,保证警务服务的质量,确保维护社会秩序的顺利进行。
二、在社会公共安全领域:
1、宣传和贯彻公共安全宣传,增加群众的安全认知,确保社会公共安全秩序稳定。
2、加强重点部位的夜查监督,保障社会治安稳定情况。
3、宣传抢险救灾技能,增强群众的灾害应对能力。
4、及时向社会发布社会公共安全预警,为社会安全预防提供及时可靠的参考。
部门对辅警评价意见和建议
部门对辅警评价意见和建议背景辅警,通常是指在治安管理、交通管理等领域,由公安机关招聘、培训、管理、配置、使用的一种职业警务人员。
辅警为公安机关提供重要的工作力量,起着维护治安、维护秩序、疏导交通等重要职责的作用。
然而,辅警人员素质高低参差不齐,给工作给单位带来了一些不利影响。
对于辅警的评价也是一个重要问题。
这篇文章将从部门的角度,提出对辅警的评价意见和建议。
评价意见1. 工作勤奋对于辅警而言,工作勤奋是最基本的要求之一,只有拥有工作勤奋的态度,才能够保证每一天工作都能够做到最好。
因此,部门应对工作勤奋方面,进行加强,并通过日常工作的记录和跟踪,来对勤奋程度进行评价。
2. 工作责任心强工作责任心是指工作人员对自己的工作具有纪律性,有责任心,能够恪尽职守,保证工作质量。
对于辅警来说,工作责任心的表现主要在以下几个方面:对工作的参与程度、对服务对象的服务态度、对领导的服从程度。
因此,部门应对工作责任心强方面,进行加强,并通过工作记录和现场督导等方式,来对责任心程度进行评价。
3. 工作技能扎实对于辅警而言,工作技能的扎实程度是衡量其工作能力的重要标志。
因此,部门应重视辅警的专业技能培训,对于技能培训的要求要明确,而且要对每一个辅警的学习情况进行跟踪和记录。
同时,在工作中也要不断培养和提升辅警的技能,并且根据每位辅警的工作特点和能力特点,针对性的进行培训和教育。
建议1. 加强辅警的考核对于辅警而言,考核是对他们工作情况的一个综合评价,是提高整个部门工作整体水平的重要手段之一。
因此,部门应该建立完善的考核制度,加强对辅警的考核和评价,同时要根据评价结果,给予一定的激励或惩处。
2. 建立辅警队伍质量档案部门应该建立辅警队伍质量档案,记录每一个辅警的基本信息,工作表现和奖惩情况。
档案应包括辅警的个人信息、工作情况、考核评价、培训带教情况、奖惩记录等。
每个档案都要经过上级单位的审批和签署,以确保档案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可靠性。
辅警部门评价意见和建议
辅警部门评价意见和建议摘要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辅警队伍的作用越来越重要,对于维护社会治安、保障公共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
然而,在实际工作中,辅警队伍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之处。
因此,本文将探讨辅警队伍存在的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以期有助于提高辅警队伍的素质和效率。
问题分析目前,辅警队伍中存在如下问题:1. 人才储备不足由于辅警的薪水低、职业风险高,导致辅警队伍的吸引力不足。
导致充职率不高,绝大多数岗位都长期缺编。
2. 岗位晋升通道不畅目前,辅警队伍的晋升通道非常狭窄,难以满足辅警队伍的职业发展需求。
3. 培训体系不完善目前,辅警队伍的培训环境非常薄弱,缺乏实际的训练和培训。
辅警队伍多数培训是为了保过考试,并不是真正提高队员的综合素质。
4. 缺乏团队精神和反应能力由于辅警队伍通常来自不同的社会特定群体,并没有很强的群体感和集体意识,很难形成一个紧密有序的团队。
加之训练不足,反应能力自然比较欠缺。
建议和意见为了解决上述问题,给出以下建议:1. 提高岗位薪资和福利待遇提高辅警薪资和福利待遇,对岗位补充费加强到位,以吸引更多人才加入到辅警队伍中。
2. 建立完善的晋升机制建立完善的辅警晋升机制,为辅警队员提供更多的职业发展空间和机会。
例如,开设职业技能培训,优先晋升合格的优秀队员。
3. 建立有效的培训体系加强辅警队伍的培训机制,使培训内容更加实际和贴近工作实际需要。
在培训过程中,要注重实训和操作性训练,增强培训效果。
4. 推行团队建设活动加强团队建设活动,增加队员之间的沟通和交流,培养团队精神。
还可以开展集体组织性活动,增强队员的反应能力及心理素质。
结论通过调研辅警队伍现有问题及建议,我们可以发现当前从事辅警行当仍是充满挑战的。
只有从长远来看,建立健全的辅警机制,增强辅警队伍干警的职业发展的信心,方能保证辅警队伍的快速发展及人材的队伍建设。
辅警管理制度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建议
辅警管理制度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建议辅警管理制度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建议一、制度的目的、范围和制定程序目的:规范辅警管理,确保辅警履行职责、权利和义务,维护企业的正常运转和员工的合法权益。
范围:适用于公司内的所有辅警及其管理人员。
制定程序:1.召集会议:召集有关部门和相关人员的会议,确定编写辅警管理制度的必要性,并成立编写小组。
2.收集资料:收集和整理各项法律法规、公司内部政策规定以及其他相关资料,作为制定依据。
3.制定草案:编写辅警管理制度草案,包括制度名称、范围、目的、内容、责任主体、执行程序、责任追究等方面的内容。
4.征求意见:将制度草案分发给相关部门和人员,并征求他们的意见和建议。
5.修改完善:根据收集到的意见和建议,对制度草案进行修改和完善。
6.审批发布:经过内部审批程序后,由上级领导审批并发布,正式实施。
二、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政策规定的收集整理1.法律法规:包括《劳动合同法》、《劳动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行政管理法》等相关劳动法律法规,需要详细了解其中的规定内容。
2.公司内部政策规定:收集、整理公司内部已有的政策规定,了解公司对于辅警管理方面的规定和要求。
三、各项制度的名称、范围、目的、内容、责任主体、执行程序、责任追究等方面的内容1.辅警管理制度名称:辅警管理制度范围:适用于公司内所有辅警及其管理人员目的:规范辅警管理,明确其权利和义务,保障企业安全运营内容:①辅警的选拔和任命程序,明确岗位要求和基本条件②辅警的薪酬福利待遇规定,包括工资、奖金、社会保险等③辅警的权利和义务,明确工作职责、工作时间和工作纪律等④辅警的培训和考核制度,确保其具备必要的技能和知识⑤辅警的权益保护和奖惩制度,保障其合法权益责任主体:公司管理部门执行程序:辅警管理人员负责执行制度,及时解决相关问题责任追究:对违反制度的辅警,按照公司规定进行相应处罚和处理。
2.辅警培训制度名称:辅警培训制度范围:适用于公司内所有辅警目的:提供辅警必要的培训,提升其职业素养和工作能力内容:①培训计划和培训课程设置,确保培训全面、系统②培训方式和培训周期,包括理论培训和实践培训③培训考核与评估制度,对培训效果进行评估和汇报责任主体:公司培训部门执行程序:培训部门根据制度要求进行培训和考核责任追究:对培训效果不佳的辅警,进行相应的辅导和培训。
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的指导意见
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的指导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2.04.29•【字号】鄂府发〔2022〕62号•【施行日期】2022.04.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的指导意见鄂府发〔2022〕62号各旗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部门:为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下称《条例》),进一步规范全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下称辅警)管理,经市人民政府2022年第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新时代公安工作系列重要论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训词精神,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公安工作的意见》(中发〔2019〕14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6〕15号)、《公安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公通字〔2020〕4号)及自治区公安厅党委出台的辅警政策和市委、市人民政府相关配套政策,以“贯彻《条例》自觉化辅警队伍正规化”为主题,以法治化、制度化、规范化、职业化“四化”建设为主线,以“重管理、强保障、严约束、实优抚”为主导,突出问题导向、注重法治思维,聚焦关键环节、完善体制机制,转变思路理念、落实严管厚爱,着力打造一支政治过硬、作风优良、管理规范、辅助有力、纪律严明、保障到位的辅警队伍,为全市公安机关更好地履行新时代职责使命提供强有力的辅助力量支撑。
二、工作目标建立党委领导、政府牵头、有关部门分工负责,公安机关内部各单位各负其责、协作配合的辅警管理工作机制,精准落实特别优秀辅警标准、辅警装备、员额管理、薪酬标准、辅警招聘等关键性制度,积极构建辅警考核、纪律处分、责任追究、人事调动等完备制度体系,着力形成“1+N”法规政策体系,提升依法依规管理水平,全面推进辅警队伍正规化建设。
带辅民警建议
带辅民警建议
辅警工作意见和建议:一、建议将辅警写入《人民警察法》,明确规定辅警法律地位、辅警的权限与职责,让辅警堂堂正正走上工作岗位。
二、建议在吸取各地成熟的经验的基础上,以国务院行政法规的形式提高立法层次,让辅警工作走向法治化、规范化。
扩展资料:辅警,辅警队伍是一支由公安机关直接指挥和管理的队伍,协助民警执法、维持公共安全,功能与配备介于现在的保安与正规警察之间,赋予基本的执法权,辅警会配备基本的警械如警棍等,辅警主要来源于本地市民,采用合同制的形式使辅警成为一种新的职业。
警务辅助人员简称辅警,警务辅助人员是公安机关一支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是公安机关破解任务繁重与警力紧张矛盾的现实选择,在协助民警维护社会治安、打击违法犯罪、开展行政管理和服务人民群众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随着我国司法体制改革的深入,辅警的管理已经纳入公安机关重点研究课题和改革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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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辅警人员管理的意见近年来,为解决警力不足与所承担的繁重任务之间的矛盾,县局聘用了部分辅警人员协助公安民警开展工作。
近期,由于个别辅警的违规问题,造成了媒体的报道炒作,影响了辅警队伍和县局整体形象。
根据《**公安局辅警管理规定》,结合我局实际,针对一些单位疏于管理和部分辅警违规违纪的现象,为了加强辅警队伍建设与管理,规范辅警工作行为,特制订此意见。
一、切实提升思想认识
大力提升辅警政治素养和思想品德。
政治工作是各项工作的生命线,有效的政治思想工作是完成各项工作的思想保证。
各用人单位要把辅警队伍政治思想工作制度化、常态化、长期化,每年开展核心价值观、宗旨意识等主题教育,对辅警进行理想信念、思想品德、职业道德、宗旨意识教育,引导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倡导爱岗敬业、无私奉献,提高辅警廉洁自律、勤政敬业意识和道德觉悟,增强使命感、责任感。
确保全体辅警坚定理想信念,坚持忠于党、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政治本色,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
二、严格规范职务行为
辅警人员,是指由县局及各单位招录并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不具有人民警察身份的,在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的指挥和监督下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人员。
辅警人员不具备执法资格,不得独自进行执法活动。
各用人单位要严格遵守《**市公安局辅警管理规定》,切实按照规定要求开展各项工作,不得安排辅警从事与自身身份不符的工作。
要严格落实人民警察指挥监督制度,辅警工作必须由正式民警带领,辅警人员要自觉遵守相关规章制度,自觉服从领导和正式民警的指挥,坚决禁止私自执法的错误行为,做到不越红线一步。
三、严格落实管理责任
用人单位要及时发现在协辅警队伍中出现问题,研究并采取相应对策措施,重点抓好协辅警辅助执法、日常管理、队伍形象等环节,按照标准化、流程化、精细化的要求,注重细节和长效管理,从点滴养成抓起,从具体工作做起,不断强化爱岗尽责理念,使协辅警队伍具备良好的素质,切实发挥作用。
按照“谁使用,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各用人单位是辅警人员管理的责任主体。
各用人单位要切实加强对本单位辅警人员思想政治教育,纪律作风教育,职业道德教育,注重及时发现,并及时解决队伍建设中所暴露出的苗头性问题,切实做到严格教育、严格制度管理。
纪检监察、警务督察及各用人单位,要对辅警的管理、执勤等活动开展不定期督导检查。
督导检查主要采取明查暗访的方式进行,重点是及时发现问题,并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堵塞队伍建设管理方面的漏洞。
辅警人员违反工作纪律的,视其情节轻重,依据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对于情节轻微的予以停职检查、批评教育、通报批评等处理;对于多次批评教育无效、屡次违纪或违纪情节严重的,坚决予以辞退;对于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及本意见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凡辅警人员出现违法违纪行为的,对所在单位的责任民警和主管领导,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按规定给予相应纪律处分。
四、严格遵守工作纪律
辅警人员工作期间,应严格遵守人民警察法律法规、警纪警规、条令条例以及公安机关的各项规章制度,违者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一)服从公安机关的管理,听从人民警察的指挥,做到文明执勤,恪尽职守,模范遵守社会公德,尊重社会风俗习惯,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自觉维护公安机关良好形象。
严禁参与执法活动;严禁乱收费、乱罚款;严禁扣押他人的合法证件及合法财物;严禁搜查他人的身体或者限制他人人身自由;严禁辱骂殴打他人或者教唆殴打他人。
(二)辅警人员在工作期间统一着装,保持着装严整,举止端庄,精神饱满。
着装时不得染发,留长发(男发不过鬓,女发不过肩);不得在履行警务活动中染指甲、化浓妆。
非工作需要不准穿制服进出宾馆、酒楼及各种娱乐场所;着装外出工作、执勤和出入公共场所时,要注意形象,不准出现袖手、搭肩、挽臂、边走边吸烟、吃东西、嘻笑打闹等不良行为。
不得将辅警制服转借和贩卖给他人。
(三)工作期间,遵守工作纪律,不得迟到、早退、串岗,不能从事扎堆聊天、玩游戏、炒股票等与工作无关活动。
待人接物要保持良好仪表,礼貌待人,语言文明,态度和蔼,自觉消除“四难”现象(即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严禁出现“冷、硬、横、推”的问题。
(四)严格遵守保密纪律,不准利用协助公安机关工作之便向他人泄露案情等警务秘密,严禁为当事人通风报信。
(五)严守“五条禁令”,严禁工作时间内饮酒,严禁酒后驾车,严禁使用武器、警械。
不得酗酒,参与赌博,不得做其他有损公安机关形象的事。
(六)严格廉洁自律,不得利用工作之便接受当事人钱、物及有价证券,不得接受当事人吃请送礼;严禁出现“吃、拿、卡、要”现象;严禁利用工作之便从事非法中介等其他有偿服务谋取个人私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