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检定工作计量器具备案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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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检定工作计量器具备案登记表

填报日期: 2017年 5月 19 日填报人:刘相军共 1 页第 1 页

说明: 1. 单位名称必须以工商营业执照或法人代码证上的单位名称为准;

2..强制检定工作计量器具分类:在贸易结算、安全防护、医疗卫生、环境检测的对应空格内打“√”;

3 .新购置强检计量器具需提供购置发票、说明书、出厂合格证等相关证明材料;

4. 申请单位应按照强制检定明细目录对照实物如实填写本表的各项内容,本表填满后需另加附表填写;

5. 此表纸质材料需报计量行政部门二份,电子版发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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