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简明表格查阅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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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通过分析消防本质和目的,理解消防措施的设置。根据消防要求对规范条文分类并进行列表比较,便于设计师熟练掌握和快速查阅防火设计规范的常用条文。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下称《建防规》)与旧规范相

比,有很多变化,这是由于人们生活水平提高带来建筑形式、规模、功能转变,例如建筑越来愈高、体量越来越大、功能越来越复杂等,同时消防设施不断更新换代。尽管我国的防火规范已经更新过多次,但是消防的基本原理始终未变。本文从原理上分析万变不离其宗的消防核心本质,同时通过简明的列表形式以及对条文的分类,使设计师能快速简便地查阅《建防规》相关内容。

1消防本质与逃生措施分析

1.1烟与火

发生火灾后,对人身和财产造成损害的主要是烟与火。大火对人体的烧伤有时不致立刻死亡,而大火产生的浓烟(含有一氧化碳等有毒气体及高温缺氧)则会在几分钟之内使人窒息而亡。因而在《建防规》中除了规定防止火灾发生、控制火灾蔓延、迅速消灭火灾隐情的措施外,同时根据烟气的特点而规定大量的防排烟措施,以保障火灾发生时,建筑内的人员能迅速逃生。

1.2防烟与排烟

为使人避免在火灾中因窒息而亡,《建防规》中规定了一些特殊的房间。在建筑发生火灾时,通过室外的送风机,将室外新鲜的空气经过风井送入这些房间,一方面使这些房间形成比周围房间更大的气压,防止浓烟进入;另一方面,送入的新鲜空气能使进入此类房间避难的人群呼吸通畅。此类房间有如防烟楼梯间、防烟前室等正压房间。

如果送风速度过大,容易造成正压房间压力值过大,开向正压房间的门不易打开,而如果送风井过大,必然造成建筑面积的损失,因而正压房间一般不宜过大,较大的房间则一般采用排烟的措施来保护人的生命安全。由于烟气的比重较轻,火灾时烟气会上升到房间天花板处,所以在天花板处利用排风机经过排烟口和排烟风道将室内的烟气迅速排到室外(排烟速度可以高达15m/s),也可以

可以看出发生火灾时,建筑内最安全的区域是设置防烟设施的房间,也是供人员逃生的重要通道和空间。

1.3疏散走道与避难走道

疏散走道为负压区域,避难走道为正压区域,烟气可以进入疏散走道却无法进入避难走道,因而两者的安全系数也是不同的。

疏散走道在图纸上常常标注为走道或走廊。超过20m的疏散走道需要设置

排烟设施,因而当发生火灾时,人员进入疏散走道后的安全系数比无排烟的室内相应提高,同时疏散走道也起到将逃生人员引到楼梯或室内外等安全出口的作用。

1.6疏散分开

现代建筑常常将多种功能融为一体,如建筑上部为酒店、办公、住宅,下部为商业等多功能形成的综合体建筑。设计中常常将不同功能区域的安全出口和疏散楼梯共用,既影响消防安全又影响日常管理。《建防规》1.0.4条、5.4.1条、5.4.10条、5.4.11条规定,由于不同使用功能空间的火灾危险性以及人员疏散要求各不相同,因而不同使用功能区域或场所之间,需要进行防火分隔,以保证火灾不会相互蔓延,各自的疏散设施也应分开设置。

2消防“1”“2”

“1”与“2”指的是《建防规》中频繁提到防火措施的数量,而“1”与“2”之间的界限成为规范要求的重点。例如:采用1个或2个防火分区的界限,采用1个或2个安全出口的界限等。“2”在规范中体现双保险的含义,也即在

防火分区的目的是一旦发生火灾,将火势控制在防火墙围合一定界限的范围内,避免火势蔓延到相邻安全的区域。消防“1”“2”的内容主要包括防火分区和疏散口数量的要求。

防火分区设计中应注意:1)商业建筑中的餐饮场所常常有明火出现,因而应与商业营业厅进行防火分隔,如果位于高层建筑中时,商业中餐饮场所防火分区界限应是3 000㎡,而不是4 000㎡;2)允许采用敞开楼梯间的建筑,如5层或5层以下的教学建筑、普通办公建筑等,该开敞楼梯间可以不按上、下层相连通的开口考虑防火分区叠加计算。

3消防极限

《建防规》中规定的界限作为选择“1”与“2”的条件,而规范中有些条文则提出不可逾越的界限,设计过程中不可越雷池半步,本文称之为“消防极限”,超过极限则意味着违反规范。消防极限主要体现在(A)建筑功能房间设置的极

表4中提到的安全出口,特别是疏散距离规定中提到的安全出口不是只包含

4超越极限

极限本不应该超越,但是现代建筑的功能、规模、类型不断变化,造成很多极限限制了建筑的发展,因而规范中有些条文的极限,在满足限定条件下依然可以超越。表7列举了《建防规》中部分超越极限的条文,而超越极限则必须增加相应的限制措施,以保障消防的安全系数。

5部分规范细节分析与解读

5.4术语对比

(1)高层裙房与多层建筑:裙房是在高层建筑主体投影范围外,与建筑主体相连且建筑高度不大于24m的附属建筑(2.1.2条),裙房的防火要求应符合规范有关高层民用建筑的规定(5.1.1条),不应执行多层建筑规定。只有当裙房与高层建筑主体之间设置防火墙时,裙房的防火分区可按单、多层建筑的要求规定(5.3.1条),裙房的疏散楼梯可按规范有关单、多层建筑的要求确定(5.5.12条)。

(2)防护挑檐与防火挑檐:高层建筑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上方,应设置挑出宽度不小于1.0m的防护挑檐(5.5.7条),防止高空坠物对人体产生伤害。建筑外墙上、下层开口之间应设置高度不小于1.2m的实体墙或挑出宽度不小于1.0m、长度不小于开口宽度的防火挑檐(6.2.5条),防止火势通过建筑外窗向上蔓延。

(3)防火门与防火卷帘:防火门是火灾时能自行关闭,具有防火、防烟功能的疏散门,既能保持建筑防火分隔的完整性,又能方便人员疏散和开启。人防

工程中的人防门由于不能自行关闭,所以人防门不能替代防火门。防火卷帘主要用于需要进行防火分隔的墙体,主要用于需要开口较大而无法设置防火门的情况。防火卷帘的作用等同于防火墙,因而其不可作为疏散通道或安全出口使用。表11为防火门和防火卷帘的设置要求。

6总结

“消防”,顾名思义,是指消除防患,也即灭火与防火。《建防规》围绕“消”与“防”两个方面对建筑设计进行详细的规定,以杜绝和最大程度地减少火灾对人身和财产的危害。规范中提到“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因而“防”比“消”涵盖的内容更多。

“消”主要是要求在建筑设计时,为消防队员灭火提供快捷、安全的到达途径。这其中包括建筑外围和场地灭火的通达性和操作空间,以及进入建筑内部灭火的各类设施和措施。由于各地消防救援力量不同,消防车辆配置情况不同,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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