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企业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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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1、目的和内容
为了建立公司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加强事故隐患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事故的发生,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公司内部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相关工作。
3、职责
主要负责人职责: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明确本单位各级人员的责任,对隐患排查工作按职责进行分工;制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的各项相关制度;组织制定并实施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确保隐患排查治理的资金有效投入。?
分管负责人职责:协助主要负责人做好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及时沟通各分支机构的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并向主要负责人如实汇报;将重大安全隐患向主要负责人报告,汇同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主要负责人制定治理方案。负责对生产车间隐患整改情况的验收。
各部门车间负责人负责进行整改并且对隐患的整改进行全程跟踪监控。
班(组)长职责:负责本班(组)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在生产现场安全管理人员的指导下,带领工人共同做好工作;在工作中经常性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发现隐患立即进行整改;本班(组)解决不了的问题,及时向生产现场管理人员报告;本班(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向上级报告。
4、排查工作
4.1 全面排查:通过有计划、有组织、有目的的形式对生产现场进行检查,能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每月至少进行一次综合安全大检查,内容涵盖职业卫生、消防安全、电器设备安全、环境卫生、安全技术操作等。由公司行政办进行综合检查。?
4.2 日常排查:每月采取不定期的、少数人参与的、日常的巡视方式进行检查,发现隐患并及时消除,保证生产正常进行。由安全管理人员、行政办等不定期对生产现场进行检查,并形成记录。?
4.3 专项排查: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对某个专项问题或要求开展的专项活动进行的检查。企业开展全厂性隐患自查每月不少于1次;生产车间开展隐患自查每周不少于1次;班组(工段)每天或每班应检查各岗位、工艺设备和安全防护设施完好情况,是否存在事故隐患。企业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应亲自参加
全厂性检查活动,并随机抽查车间、班组隐患自查情况,对发现的重要情况应
及时研究整改;企业安全管理部门和安全员应深入车间班组,督促、规范和指
导隐患排查工作。
4.4 定期排查
①、安全生产委员会每年至少组织2次定期检查。
②、对特种作业人员、打包工、维修班员工等高危作业人员每月至少进行
两次安全生产检查,其他部门(车间)每月至少进行一次安全生产检查。
③、各作业班组之间每周至少进行一次安全生产互检,班组例会通报检查结果及整改措施。
5、应急处置工作
5.1 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公司建立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
5.2 居安思危,预防为主。增强忧患意识,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做好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各项准备工作。
5.3 依法规范,加强管理。公司加强应急管理,使应对突发性事件的工作规范化、制度化。
5.4 快速反应,协同应对。加强以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处置队伍建设,形成统一指挥,协调有序的应急管理机制。
5.5 如遇突发事件,根据公司所成立的一级、二级应急小组分工协作。(祥见《应急预案》)
6、安全隐患的处理与报告要求
7、安全隐患整改验收
①、发现的安全隐患,能当场改正的绝不拖延,短时间内无法整改的,必须由安办主任为首,成立专门小组,限期整改到位。
②、处理有危及人身安全或可能发和爆炸、着火的隐患,应采取措施,必要时应停机、停工、停产和撤离人员,按操作规程和事故预案进行紧急处理。
③、必须严格遵循“五定”原则,即定防范措施、定整改时间、定整改方案、定整改责任人、定资金来源。
④、故隐患整改建立台帐,定期向总经理汇报。
⑤、隐患不能及时整改的,由专业技术人员制定出临时防范措施和应急计划,并报总经理审批。
⑥、安全第一、生产第二,对需整改的部位和场所,应停工的必须无条件停止生产,整改不到位的,不能恢复生产。
⑦、是否可以复工,必须由总经理、安办主任、安全管理员检查验收后,方可复工。
8、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建档
公司对确定的重大隐患项目建立档案,档案内容应包括:
(1)评价报告与技术结论
(2)评审意见
(3)隐患治理方案,包括资金概预算情况等
(4)治理时间表和责任人
(5)竣工验收报告
9、事故隐患治理专项资金
9.1公司每年拿出专项资金,用于解决影响大的隐患。建立隐患排查专项资金使用计划,根据全年安全工作计划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计划,在企业销售收入中按照不低于千分之二十比率拿出专项资金,用于安全生产投入和隐患整改。在提取安全费用的同时,一并提取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资金,保证专款专用。对新发现的隐患,要随时增加整改资金,保证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有效开展。同时,通过技术改造和产业升级,消灭传统工艺和落后的采煤方法和生产设备,最后实现本质安全的工作目标。
9.2由主要负责人负责对隐患治理专项资金的审批工作;由财务部门管理隐患治理专项资金的使用登记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