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小城镇建设模式
德国小城镇
德国小城镇规划建设一、城镇建设发展的基本印象德国是世界上高度发达的工业国家, 经济实力位居欧洲首位。
其城镇建设与发展既遵循了市场竞争的原则, 也考虑了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 做到了统筹规划协调发展。
(一)完善的法制体系。
德国是联邦制国家, 实行联邦、州和地方三级管理,政府间权力和责任关系清晰明确。
由联邦政府管理的主要有外交、国防、财政、海关、联邦铁路、联邦公路、联邦邮电、联邦水运、空中航运等; 由州政府管理的主要有本州的行政事务和财政管理、环境保护、卫生设施、法律司法、社会治安、文化教育等; 由地方政府管理的主要是地方行政事务及行政管理、地方公路建设、公共交通、科教文化、水电能源、城市规划、住宅建设、公共秩序、卫生医疗社会救济等。
德国以空间规划为主体, 其规划体系是由联邦规划、州规划、地区规划、地方规划( 即城镇建设指导规划, 包括土地利用规划和建设规划图则)构成。
联邦规划由联邦政府负责编制, 主要是制定联邦范围内的规划目标、全国性的规划标准, 并根据各州发展现状来调整全国性的布局。
该规划由联邦交通建设和城市发展部负责组织, 在充分考虑欧盟规划要求的基础上, 与相关各部协商后提出规划方案。
此外, 联邦政府还负责编制全国性的专业规划。
各州和地方政府负责编制与上级规划相协调的地区各项规划。
(二)严格的城镇规划。
德国城市规划的编制和颁布程序非常严格。
首先是做出规划编制的决定, 然后编制几种规划草案, 修改形成规划方案后进行公示, 最终确定规划成果。
报政府审批并取得议会的通过后, 才能进行实施。
做到了严格依法办事和充分尊重民意。
德国法律对州、市、镇规划赋予的权力较大, 规划实施的保障机制非常健全, 规划一经制定, 便确定为法规,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能擅自更改; 德国的城市和镇实行高度的地方自治, 空间规划的实施不仅仅靠法律和法规来保证, 还在规划的全过程中建立起有效的组织结构并赋予其法定任务,建立起一种在国家、区域和地方自治之间的协调机制。
德国市镇建设指导规划及对我国乡镇国土空间规划的启示
lower levels, full concerns on natural protection, and equal focus on legal binding and case-based flexibility. Finally it
puts forward its enlightenments to the territorial spatial planning at the township level in China.
和约束性的建设规划(Bebauungsplan,简称 B-Plan) 两个层面。在德国的《建设法典》中,F-Plan 和 B-Plan 两项规划统称为建设指导规划(Bauleitplanung)[6-7]。
B-Plan 没有编制完成前,任何建设活动都没有法律 保障 [6]。
2.2 规划内容
2 市镇建设指导规划
本法),是地方自治事务的范畴 [5]。由于德国的村
地方自治是德国地方政府的重要特征,但是并 镇与城市在德国的地方管理体系中同为独立的自治
13
小
不意味着不同地方政府的职责分工相同。地方政府 体,因此村镇地方规划与城市地方规划在空间规划
城 镇
建
设
联邦政府
联邦
联邦州
州政府
行政区
县政府
乡村县
村镇联盟
市镇政府
该法典也是市镇规划最重要的工具。建设指导规划 关法律与上级规划既定原则的框架下独立决策市镇
的任务是依照《建设法典》对市镇土地的建设和其 发展目标、方向等的权力。
他用途进行编制和管理,这也是市镇政府的义务。
《建设法典》第二节 §5 规定 F-Plan 的工作是“准
假如一个城市、村镇(或者村镇联盟)需要发展和 备和管理该辖区内土地利用与建筑用途等”,需重
德国小城镇的规划和发展
德国小城镇的规划和发展我自始至终认为德国最美的,最值得去的地方就是一些小镇,小镇中最值得看的就是他们的民居。
现在除了和大家分享以外,也是希望我们能够反思,为啥每一个德国的小城镇中,他们的住房即便是平民老百姓的住房都那么精美别致,为啥我们的众多农村地区就是垃圾遍地脏乱不堪呢?我相信每一个人都能给出自己的答案。
德国的很多小城镇都诞生于中世纪。
一方面,因为德国人对古建筑非常爱护;另一方面,德国的祖辈在建筑上早就以讲求质量为准则,因此大多数小镇都是古迹处处,房屋的寿命动辄几百年,但仍然保存完好,石板路、教堂、传统建筑在和谐之中都显现出各自的个性。
德国小城镇在城市设计和建设中并不是把主要精力放在修建楼台亭榭上,而是以绿取胜,大力植树,栽花种草。
一般来说,每个小城镇的森林和花园总面积都占该城的1/3。
园林绿化不仅成为城镇设计的主要脉络和元素,还缓解了紧张的社会生活节奏,增添了人们的生活情趣。
公园里,随处可见天鹅、水鸭在湖中游动,丝毫不在意岸上伸手可触的游人。
这一切构成一幅幅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画卷。
德国是人文主义思想的发源地,“以人为本”的理念处处体现在城市的规划、建设和管理上。
简而言之就是大到银行、商店、邮局、交通和看病等方面的规划布局,小到城市道路休闲椅的设置和公厕的布建,都充分考虑、照顾和满足人们的各种需求。
例如,在一个小城镇里虽然不会有很多残疾人,但这里的道路、商店、酒店及公厕等公共场所,都设有残疾人无障碍通道,很多出租汽车上都备有轮椅上下辅助装置。
德国对城镇规划都有严格的立法。
小城镇的一项重要任务就是要制订中、长期建设发展规划,规划期一般为15年。
制订规划时,既要考虑环境保护,也要考虑经济发展。
同时,还要与州、联邦的规划相衔接。
规划的制订、通过和修改都要经过严格的民主程序,任何个人都是无权修改的。
这样,规划既体现了综合性、长期性、超前性,又体现了民主性、严肃性、务实性。
德国在小城镇的规划和发展中,十分注重生活环境和资源的保护。
国外小城镇建设模式对我国的启示
中国国情国力|ZGGQGL72 Ⅰ2017/04据联合国发布的《世界城镇化展望2014》显示,世界超千万人口以上的超大城市有28个,其中我国占据六席。
虽然大城市发展很快,而且规模越来越大,但仍有接近一半的城镇居民居住在人口小于50万的城市里,只有约1/8的城镇人口居住在28个人口超过1000万的巨型城市中。
可以说,小城镇仍然是目前城镇人口聚集的主流。
国外小城镇经过几百年的发展已经形成了自己独有的模式,尤其是英国、法国和德国等部分发达国家的小城镇,都已基本实现现代化,它们在整个国家的城镇体系建构和城市化发展中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
国外小城镇建设的主要模式与特点纵观世界城镇化发展历程,欧美等发达国家因为起步较早,城镇化水平较高,已经形成了一定的发展模式和特点。
1.英国小城镇建设的“新城模式”英国的早期小城镇依靠工业获得了短期迅猛发展,但同时造成了一系列灾难性后果,甚至威胁到国民生产和劳动力的再生产。
19世纪末,霍华德创建了“田园城市理论”,提出建设环境优美、生态和谐、具有城市和乡村优点的小城镇构想,这一思想对英国的城镇规划具有深远的影响。
英国的新城建设主要有两个方向:一是建立城乡要素国外小城镇建设模式对我国的启示◎谈佳洁摘要:发达国家经过数百年发展,其小城镇发展模式较为成熟,且形成了自己的特色。
而我国城镇化发展历史较短,在高速发展的过程中遭遇了种种难题。
总结国外小城镇发展模式和成功经验将助于有的放矢地解决好这些难题,推动我国小城镇建设健康发展。
关键词:国外;小城镇建设模式;启示中图分类号:F292 文献标识码: A结合的“田园城市”,二是建设卫星城。
其主要目的就是从原先的“集约型城镇化”转为“分散型城镇化”。
随着新城的发展,功能分区越来越弱化,第一代新城存在明确的邻里单位和居住的内向性特征,后期则朝着相反的方向发展。
新城的城市中心大多建成了商业购物中心和办公场所,城市的中心感随着人流的聚集、建筑的大体量和空间的多样化越来越突显。
德国城市规划的编制过程
德国城市规划的编制过程[提要3 德国城市规划的编制已经形成了比较完整的系统和办法。
德国城市规划的编制过程是依据德国城市规划法系的核心法律《建筑法典》(Bau8eset—zbuch)进行的,今天德国的城市规划“F—P1an”和“B—P1an”的编制过程可以分为六个阶段,本文分别对这六个阶段进行详细述评。
1.德国城市规划的行政和立法体系德国,全称德意志联邦共和国,其城市规划的行政体系和立法体系分为联邦级(Bund)、州级 (Land) 和社区级(Gemeinde)三个层次。
德国在统一后共有16个州,一个州不是简单的省,而是具有自己的独立宪法,但州立法律必须符合联邦基本法的原则和联邦相关法。
1.1 联邦级(Bund)德国《基本法》(Grund8e:6tz)规定的联邦权限是,联邦的专用立法权有外交、国防、货币、铁路、航空事项以及部分税法。
联邦的管理机构实际上只有外交、海关、铁路、邮政、职业介绍、军队和联邦国防等机构。
联邦的司法权只限于联邦宪法法院和最高法院,这两个法院负责联邦法律的统一诠释。
所有其他法院都是州属法院。
德国的联邦宪政发展到今天的结果是,立法方面以中央集权为主,而管理方面则强调地方自治为主’。
1.2 州级(Land)各州的立法权限包括《基本法》没有明确的和联邦没有加以规范的事项。
国家大部分的行政工作由各州独立处理,州负责整个内务管理。
各州的工作重点是行政管理,以及在联邦参议院制定联邦法律。
各州的管理机构同时还负责联邦法律规定的执行。
州的管理任务可分为三类:(1)执行周于州管辖的任务(例如学校、警察、区域规划);· (2)独立执行联邦法(例如建设规划法、企业法、环境保护法);(3)受联邦委托执行联邦法(例如修建联邦公路、资助教育等)。
.1.3 社区级(Ge2neiode)社区是德国的最低一级政府,社区有权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自行管理本地事务。
社区的自治法规主要包括城镇内的公共交通、道路建设、供电、供水、供气、城镇建设规划,还包括学校、剧院、博物馆、医院、运动场及游泳池等设施的建设和维护。
借鉴德国经验思考城镇化进程资料
借鉴德国经验思考城镇化进程借鉴德国经验思考城镇化进程•作者:金国中来源:经济参考报浏览: 366•改革开放30年以来,我们国家一些区域的乡村城镇化已经趋近甚至超过了50%的水平。
进入21世纪以来,我们国家的一些大城市区域的乡村城镇化呈现出世所罕见的艰巨、复杂和繁重的特征。
面对可持续发展的城镇化进程的新课题、新问题,中国该如何思考和安排未来的城镇化道路,从发达工业化国家那里借鉴什么经验,记者访问了中国农业大学人文与发展学院教授叶齐茂先生。
••叶齐茂教授具体地介绍了德国在可持续发展的城市化进程和可持续发展的城镇化进程的几个方面情况。
••可持续发展的城市群••德国城市区域可持续发展的基本模式是,避免过度发展城市区域中的某一单一支配性中心城市,而是形成若干功能互补的多极城市群。
••例如德国中部的“莱茵-美茵”多极城市区域包括了8100平方公里的土地面积,420万人,359个市政当局,其中法兰克福、威斯巴登、美因茨、阿森芬堡和达姆斯塔特等5个大城市,没有哪个城市在经济或政治上可以支配其他城市。
又如“莱茵-鲁尔”的多极区域城市,曾经因生产煤和钢铁而被称之为“鲁尔工业区”,包括、科隆、杜塞尔多夫、杜伊斯堡、埃森、多德蒙德5个人口在50万以上和波恩、门兴格拉德巴赫、克雷菲尔德、波鸿等22个人口在10万以上的城市。
整个城市区域的人口约在1100万,土地面积16000平方公里,大体相当于北京。
尽管一般百姓还是声称他们是某某城镇的居民,但是,经济、就业、交通和居住的联系都是发生在城市区域层次上的。
便捷的铁路公路交通和通讯设施把它们联系在一起,形成了一种多极的城市区域。
••欧洲这类区域城市最明显的特征之一就是,它们都有发达和快捷的公共交通。
20世纪80年代以来,“莱茵-美茵”的人口逐步向5大城市之外的小城镇和乡村腹地转移,以致法兰克福这类过去城市中心的常住人口基本处于走失状态。
法兰克福是一个国际化的城市,它却只是一个国际金融中心,而不再是这个区域的支配性中心,因为那里的主要城市和星罗棋布的城镇在经济和社会发展上各具功能。
德国_荷兰的小城市建设观感
摘要文章对德国、荷兰在小城市建设方面的成就,进行了介绍和分析,并总结了国外的经验;对我国中小城市在经济调整发展时期的城市,建设提供了可借鉴的经验。
关键词小城市文化传统保护Abstract Based on the in-stroduction of the achievement of little tow n construction in Ger-many an d Netherland,the paper analyses and summaries the con-struction experti se of some foreign countries.T he expertise w ill be very instructive to the little tow n construction during this fast deve-l oping economic peri od in China.Key words Little town Culture Tradition Protect 德国、荷兰的小城市建设观感刘敏作者西南交通大学建筑系讲师德国、荷兰,在小城市建设方面取得并积累了许多可借鉴的经验。
国家、州及城市设有不同级别的机构负责城市的规划、修建、整改及维护。
小城市的建设目标很明确:不仅保证其完整配套的城市基础设施、市内及城间交通,保证居民方便的居家生活;而且注重城市的文化内涵、有特色的旧城肌理及传统街区的文脉延续;对有文化和历史价值的建筑采取坚决的保护措施。
在这样的指导思想下,小城市的建设有章可循,效果明显,使城市的建设、发展富有特色。
随着世界性的现代化进程的加速,现代设备及现代生活方式进入家庭,传统街区和旧式住宅已显示出某些与现代生活方式的不协调之处。
在德国和荷兰的许多城市里,旧城的改造经历了单纯粉饰门面到采用内部翻修整改的方式,即内部设施部分或全部更新,包括材料、设施、设备上引入现代化的配套产品。
德国城市规划体系及规划中的公众参与
45城中村研究江苏城市规划2006年第8期总第141期JIANGSU URBAN PLANNING2006年6月4日——6月18日,我随江苏省建设厅组织的城市规划局长培训班,参加了赴德国北威州的培训。
培训期间,北威州议会、建设和交通部、环保部等部门的专家和领导分别介绍了德国城市规划的法律法规、城市规划的体系、城市规划中的环保和发展理念等,使我对德国城市规划体系有了一个较系统的了解。
其中,对德国严密法律基础上的城市规划体系以及规划中注重公众参与等方面留下了很深刻的印象,现介绍给大家分享。
一、德国的行政体制德国是一个联邦民主国家,实行联邦制,共有16个州(其中有3 个是联邦直辖市)。
德国行政管理分为联邦、州和地方三级,地方分为市、县、乡,在州和地方之间设区,是州的派出机构。
这三个层面上的政府机构基本相互独立,并按照严格的法律程序分工协作。
他们都拥有由国家、州或地方选举产生的成员组成的议会。
这些议会控制着他们各自层面上的政府机构。
二、德国的空间规划体系德国的《联邦建设法典》(Baugesetzbuch)是德国城市规划法的主体,从法律的角度确立了德国城市规划体系,其规定了德国城市规划的原则和程序。
各州均有自己的立法,他们既符合联邦法律,又体现了各州的实际,能统一安排区域内的各项建设和土地利用。
德国的空间规划是由联邦范围内的土地利用规划、各州的州域规划、各专区的区域规划、市镇的建设规划四个层次组成(见图1)。
这四个规划层次是在相对应的法律基础上展开的,构成了严密的法律体系及在这一基础上相互协调的规划体制和运作实施机制。
1、联邦土地利用规划该规划是在联邦土地规划法约束下编制的,是一个框架性和原则性的规划,只规定州一级的规划原则和不同地区的发展政策,由联邦政府负责编制。
2、州域规划州范围内的规划是一个结构性规划,是联邦土地空间规划在本州的具体化。
它主要是确定在州的范围内,城市或地区的等级与布局结构,尤其注重跨地区城市之间的交通联系和土地征用。
典型经验:德国特色小镇的发展道路及启示
德国特色小镇的发展道路及启示一、印象:浓抹人文色彩的、诗化小城镇德国小城镇,构成了德国城市和乡镇结构的基础,在经济社会生活中占有重要地位,发挥着重大作用,具有5大特点:(一)田园风光诗韵流淌在德国城镇化的过程中,受着社会文化和思想意识的影响,像“自然崇拜”和“德意志森林”意识,为德国小城镇建设提供了持久的精神养分,推动了德国的环保与绿色和平运动,保护了农村自然田园风光。
漫游德国的农村和小城镇,犹如欣赏一幅巨大的油画,给人留下别有风味的印象:村庄城镇化,城镇村庄化。
所到之处,天空澄蓝,大地碧绿;森林环抱,芳草如茵;风清气爽,道路如网;公共服务,设施齐全;方便静谧,适宜人居。
笔者在德国学习和从事学术研究期间,在游览各地风格各异的小城镇中,领略其充满田园风光的韵味。
不管在丘陵起伏的北德低地地区和波罗的海沿岸,也不管在西南德地区中部山脉梯地带,抑或在南德的阿尔卑斯山北麓的高原地区,那遍布平原、山地和丘陵的小城镇,令人流连忘返;那坐落在山麓、河岸与湖畔的小城镇如诗如画,成为人们向往的旅游胜地。
(二)历史悠久,人文深厚德国是人文主义思想的发源地,给小城镇留下浓厚的人文氛围。
游览德国的小城镇,犹如参观富有历史特色的建筑博物馆。
被誉为“一切艺术之母的建筑”艺术,影响和决定着人们的生活环境,表达着时代的生活情感。
包括村落、城镇、房舍、教堂、城堡、宫殿、桥梁,甚至道路和港口等。
如今在德国,仍然到处可见到尘封已久的古堡宫殿、古建筑,以及浓荫密布的传统园林。
目前在德国,仍保存2万多座古城堡。
可以说,德国的小城镇,是德意志历史的缩影和文化的精华,也是德国人追溯历史的胜地。
它们告诉世人:德国人的祖辈们在小城镇建筑的进程中,已经多么注重人文和讲求质量及建筑美;而一代接一代的后来者,又是多么珍爱和保护好先人留下的瑰宝——把富有历史人文内涵的传统与生产生活方式的现代化相结合的小城镇。
(三)设施齐全,民生方便在德国小城镇的建设中,处处体现出“以人为本”的理念,充分考虑和满足居民的各种需求。
德国:小城镇建设走新路
德国小城镇数量多且分布均匀,虽然规模不大但基础设施完善,功能明确,经济发达。比沃小城只有4万多人口,是原东德地区不太发达的城镇。两德统一后,政府高度重视城镇建设,并明确定位和侧重点,把工业化与城镇化的融合发展作为主线,大力支持和扶持比沃化工园区的建设,使小城呈现出主导产业突出的鲜明特点。比沃化工园区是德国中部化工三角州乃至欧盟境内重要的化工重镇,占地1200公顷,360家企业在此落户,在职员工11000人。政府和企业为化工园区现代化投资达50亿欧元,仅在完善基础设施建设上就投入25亿欧元。化工园区在规划时不仅强调功能完整、布局合理,而且对于交通、通讯、排污等公共设施建设提出很高标准,因此吸收了大量国际上顶级的化工集团和新型企业,其中不乏拜耳、德古萨、林德等国际知名的跨国公司。化工园区360家企业中有60家是化工产品生产厂家,化学品输送管网规划布置合理,形成上下游产业一体化发展模式。其余300家均为供水供气、污水废料处理、建筑、培训、贸易等各种服务性企业。这种将物流、仓储交由专业化的第三方服务商的作法,最大限度降低了化工原料及中间体生产、储运过程中的成本和安全风险。值得一提的是,每一个新的项目工程上马,从资金技术到环保安全措施必须公示,以极大的透明度获得老百姓信任,只有百姓认同了,项目才能上马。据园区PD集团总经理珀克先生估算,一个企业如果到园区投资落户,环保和安全措施需要的资金大概占投资的25%。
德国弗赖堡市沃邦区可持续发展的开发模式
德国弗赖堡市沃邦区可持续发展的开发模式国家:德国类型:政策区域:地方/地区,人口100万参与者:当地政府资金:当地政府,欧盟主题:建筑和建筑物能源住宅(以及新建居住区)信息和公众参与用地利用和规划交通及运输目的 :改善生活环境增加区域供热增加非机动化的机动性增强公众意识增加生态型建材的使用增加公共交通的使用减少小轿车的机动性减少停车场摘要法国军队撤退后废弃的军事区成为德国城市发展的一个特殊问题。
弗赖堡市的沃邦区(Freiburg-District Vauban)在被法军遗弃之后成为贯彻可持续发展原则进行规划的一个新区。
在1995年到1996年之间进行了集中的规划宣传活动之后,于1997年进入实施阶段。
生态开发的关键目标锁定在机动性、能源、住宅、社会生活方面。
这种城市开发政策作为德国城市开发模式被提交到1996年人居II大会上并成为最佳实践案例,原因有以下几点:z在规划的初期阶段就考虑到与环境的协调问题;z除了法律规定的标准外开展广泛的公众参与;z市政当局、公用事业部门、项目管理部门以及当地居民之间的紧密合作;z倡导无小汽车居住区的政策;z广泛的公众意识和公关方法。
城市概况弗赖堡市有20万人口。
弗赖堡市位于德国的西南部,靠近法国和瑞士边界。
它是南方巴登区的中心。
弗赖堡市有一所大学,工业生产集中在化学光纤,木材加工,电子工程,医疗器械的设计和制造以及制药业。
总计有11万个就业岗位。
背景和目标1992年法军撤出了在弗赖堡市沃邦基地的部队,以撤军的方式赞同德国的重新统一。
公共土地的释放给了弗赖堡市根据可持续发展原则开发新居住区的机会。
新的政策是让公众广泛地了解并给予支持。
沃邦区联盟论坛是一个成立于1994年的非政府组织,该论坛作为市民参与的协调者而受到弗赖堡市的财政和行政管理方面的支持。
所有议题,包括交通、能源、住宅以及社会问题等等都在面向居民开放的研讨会上进行讨论。
提高公众意识被视作进行以环境为导向的城区规划的关键组成部分,因为要让公众确信参与到规划中来不但能够从生态的角度保护他们的利益,而且从长远来看还能帮助他们省钱。
德国城镇化模式有哪些可以借鉴?
德国城镇化模式有哪些可以借鉴?2017-11-20 11:44BBC最新国家形象民调结果显示,德国是世界上最受欢迎的国家。
德国受到世人赞美的原因有很多,它是一个大而重要的世界经济体,有着世界级的制造企业。
在城镇化方面,德国人要做得好得多。
那么,中国在新型城镇化过程中,有哪些地方可以借鉴德国模式呢?新盛唐集团为大家详细解读,希望大家可以参考!德国的城镇化以及在此过程中的乡村建设仍然是理解发达工业化国家城镇化的核心部分。
不是因为它的模式领导着世界城镇化和乡村建设,而是因为它的城镇规划传统、它的乡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和管理模式,特别是它在乡村城镇化过程中采取的一些做法,深刻地影响了欧洲其它国家。
一、收入分配问题在德国,谈论一座城镇的发展是没有基础的,所有的城镇都是处在一个发展的城市群中,又各自在生产力布局上具有自己的相对独立性。
从德国城镇目前的发展状态看,农村、城镇和都市基本上没有什么区别,一个很不起眼的地方可能孕育着在全球最有竞争优势的企业。
依靠这些企业,德国的中小城镇在经济发展上各具特色,形成自己的优势产业,为当地人提供了广泛的就业机会。
而德国的城镇化过程中的工业布局与工业发展,与中国提出的“工业带动城镇化”的说法比起来,如果中国城镇化的终极目标是共同富裕,德国的城镇化就更值得中国去学习和借鉴。
德国联邦宪法第106条规定,德国应追求区域的平衡发展和共同富裕。
因此在城乡建设和区域规划的政策上,有两项最高宗旨:一是在全境内形成平等的生活环境,减少各地区的差异;二是追求可持续发展,使后代有生存和发展的机会。
比如东德并入西德以后,德国为使全区域生活水准平等,设立了团结税,每年有5000亿欧元对原东德地区投资,修建高速公路等大量基础设施,缩小东西部的差距。
在郊区与市区的平衡方面,郊区以有偿方式为市区维持农业、林业用地和环境保护用地,帮助远郊区开发新的服务经济,解决生态环境保护和地方增长之间的矛盾;同时,都市区内部按人均来分担全部税收以维持郊区市政最低运行标准。
可持续发展的德国城镇化
可持续发展的德国城镇化叶齐茂德国城镇化在城镇规划、乡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和管理方面,特别是在乡村城镇化过程中采取的一些做法,深刻地影响了欧洲其它国家。
一、可持续发展的城市群德国城市区域可持续发展的基本模式是,避免过度发展城市区域中的某一单一支配性中心城市,而是形成若干功能互补的多极城市群。
例如德国中部的“莱茵—美茵”多极城市区域包括了8100平方公里的土地面积,420万人,359个市政当局,其中法兰克福、威斯巴登、美因茨、阿森芬堡和达姆斯塔特等5个大城市,没有哪个城市在经济或政治上可以支配其他城市。
又如“莱茵—鲁尔”的多极区域城市,曾经因生产煤和钢铁而被称之为“鲁尔工业区”,包括科隆、杜塞尔多夫、杜伊斯堡、埃森、多德蒙德5个人口在50万以上和波恩、门兴格拉德巴赫、克雷菲尔德、波鸿等22个人口在10万以上的城市。
整个城市区域的人口约在1100万,土地面积1.6万平方公里,大体相当于北京。
尽管一般百姓还是声称他们是某某城镇的居民,但是,经济、就业、交通和居住的联系都是发生在城市区域层次上的。
便捷的铁路公路交通和通讯设施把它们联系在一起,形成了一种多极的城市区域。
欧洲这类区域城市最明显的特征之一就是,它们都有发达和快捷的公共交通。
20世纪80年代以来,“莱茵—美茵”的人口逐步向5大城市之外的小城镇和乡村腹地转移,以致法兰克福这类过去城市中心的常住人口基本处于走失状态。
法兰克福是一个国际化的城市,它却只是一个国际金融中心,而不再是这个区域的支配性中心,因为那里的主要城市和星罗棋布的城镇在经济和社会发展上各具功能。
那种“中心—郊区的城市结构”的传统模式再也不能解释这类区域城市发展的现象。
“区域城市”是发达工业国家城镇化发展的一种新现象,一种新的城市规划概念。
这个概念是对城市发展的蔓延模式的一种反应。
区域城市不同于传统城市的最大特点是,它具有多种多类中心,专门的功能区,保护地和走廊。
所以,区域城市规划的尺度和规模不同于传统城市。
国外小城镇建设方案
美国、英国、德国、日本的小城镇建设做法美国的小城镇建设1.1重视规划的作用美国小城镇规划的基本原则有四点。
—就是首先尽可能满足人的生活需要;二就是充分尊重与发扬当地的生活传统;三就是最大限度地绿化与美化环境;四就是塑造城镇不同的特点与培育有个性的城镇。
同时,还要根据建设需要编制详规。
1.2重视基础设计建设小城镇建设资金由联邦政府、地方政府以及开发商共同承担。
联邦政府负责投资建设连接城镇间的高速公路。
其资金主要靠对纳税人征收汽车关税、汽车消费税与汽油税等来筹集,资金来源稳定、合理。
小城镇的供水厂、污水处理厂、垃圾处理厂等就是由州与小城镇政府负责筹资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于当地纳税人的个人所得税收。
必要时,政府还可通过发行债券来筹措资金。
开发商负责小城镇内社区内的交通、水电、通讯等生活配套设施的建设资金,资金主要靠银行贷款。
为确保开发商能够承建基础设施,州与城市政府规定开发商要缴纳基础设施建设保证金, 如果开发商不履行承诺, 政府可以取消其开发资格。
1.3重视环境建设在美国, 环境建设就是城镇建设的主要内容之一。
美国的环境建设的内容比较广泛,并不仅仅局限在种花种草、植树造林等园林绿化方面,而且更注重城镇景观环境的设计。
建筑物的外观设计、道路的线形、沿途景观以及路标等既就是构成城市整体景观的要素,也就是环境建设的内容。
此外, 美国的小城镇建设非常重视垃圾处理与污水处理等环保设施的建设。
先进完善的垃圾与污水处理设施基本上解决了环保问题,给小城镇提供了一个可持续发展的社会经济环境。
美国的小城镇不但拥有与大城市一样的基础设施与社会服务设施,而且还有大片的森林、绿地与更为接近自然的、令人感到优雅舒适的环境。
1.4重视城镇特色追求个性,重视城镇特色就是美国城镇建设的特点之一, 无论走到哪里,都可以瞧到不同面貌与特色的小城镇,那种千城一面、万镇雷同的现象就是见不到的。
住宅多以一二层为主,形式多样、色彩丰富得体,并且十分重视旧建筑物的保护与维修, 在维修传统的建筑物时,不仅保留了传统的外观,而且还注意保留传统的室内装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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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ternational View和谐之城:德国小城镇建设经验与启示万 博 张兴国摘要:中国的小城镇建设既要借鉴发达国家的成功经验,同时也要走中国特色城镇化道路。
文章立足于小城镇建设的具体问题,通过对德国小城镇的建设经验进行归纳,总结出一些规律性的理念与措施,并结合中国国情提出若干适合中国小城镇建设的对策建议。
一、引言随着中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小城镇得到前所未有的发展,数量从1954年的5400个增加到2008年的19234个,小城镇作为城乡统筹发展的支撑点,在区域经济发展中的“增长极”作用日趋明显。
然而,由于中国小城镇自发地、不规范地急剧发展,其城镇规划建设从政府行政主导、规划设计前瞻、民众广泛参与、市场机制运作、法律政策规范、基础设施保障、生态理念推行、特色产业主导、历史文脉传承、公共服务完善等方面与发达的欧洲小城镇建设存在较大差异。
笔者最近游学欧洲,考察了一些小城镇,本文以德国小城镇为例,试图从其发展经验中寻找出超越国情的规律性思路与措施,为我国小城镇规划建设提供有益的启示。
二、小城镇建设的德国经验借鉴德国位于欧洲中部,面积35.7万平方公里,共16个联邦州,8000万人口,属欧洲人口较稠密国家,但其城镇规模与数量与我国相比有差距,百万人口以上的大城市只有4个,50万人口以上的也不超过10个。
前德国共有13500个小城镇,其中75%的小城镇人口少于5000人,超过10万人的小城镇只有89个。
图1 联邦德国规划体系International View 国际视野89小城镇建设德国小城镇建设的成就有目共睹,其形成机制中的可持续性、科学性、民主性、人文性和法制性令人印象深刻。
在不同历史时期,德国小城镇的发展也曾面临过众多的抉择,但是他们通过宏观、中观、微观、细节等多级层面的协同作用,使得小城镇的建设在一定程度上保持了很高的水平。
(一)宏观把握——确立小城镇可持续发展规划设计管理理念德国的规划体系包含有6个层次(见图1)。
欧洲层面的规划是指相邻国家通过已经存在的国际组织(欧盟,欧洲自由贸易区,欧洲交通部长委员会)在规划上的合作。
此外,也包括有共同规划利益的国家的合作(如阿尔卑斯山国家),这些国家之间相互协调各自的规划。
90年代初欧盟制定了《欧洲空间合作——欧洲2000年》,为了回应欧洲层面的政策,联邦政府颁布了两份国家空间发展文件:《联邦空间发展原则》(the Raumordnung politische Orientierung rahmen)和《面向国家空间发展的联邦行动规划》(Raumordnungspolitische Handlungsrahmen),它们成为联邦及各州相关机构中规划师和政策顾问的通用指南。
联邦政府规划建设部门主要负责制定本州的规划原则和一系列较为具体的建设法规,指导本州的规划与建设;组织审核一系列需要州政府财政支助的建设项目,列表上报联邦政府;在当地的“城市与社区建设联盟”的协助下,对本州各地方政府上报的较大建设项目,进行审查与批准。
凡属于规划、建设技术规范及指标的具体内容由各地“城市和社区建设联盟”负责,同时设立四级管理机构对小城镇项目加以控制。
德国区域发展和城市规划建设体系科学严密,有几个显著的特点:一是规划体制的严密性。
按照现有的《规划法案》的体制框架,明确了国土利用规划、各州的州规划、各专区(直属中央政府的大市)规划和市镇建设规划四个层次,相对应的法定主体都制定了相应的规划管理法律,还包括一些具体细化的程序和形式要求。
二是规划内容的科学性。
德国区域发展和城市建设规划,从人的发展状况、需求变动趋势和产业发展要求出发,统筹兼顾经济、社会、资源和生态等相关制约因素。
这些因素的考虑不是从概念出发,而是严格的实证调查。
三是规划过程的公开性。
他们认为,科学性是建立在公众参与的过程之上的。
规划过程中积极鼓励公民参与、社会讨论。
四是规划执行的严肃性。
既强调依法监督,又强调市民监督;既强调舆论监督,又注重民间组织的监督。
因此,在德国无论是大、中城市,还是小城镇,管理水平都很高。
1980年代末到1990年代初,城镇发展中的环境问题被提升至重要地位。
在联邦政府的大力倡导下,联邦、州和地方层面绝大部分规划和城市发展政策,都明确将环境问题作为关注焦点。
由此,大部分的政策工具和文件都在原则和目标的筛选、制定过程中,实现与环境要素的整合。
此外还制定了《面向可持续发展的国家行动规划》(National Plan of Action for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可持续发展成为地方政府在20世纪最后10年中的重要内容,1992年以来,德国有超过2000个自治市启动了《21世纪议程》的进程,旨在提高公众对于可持续发展的认识。
这些进程中包括了许多地方市民团体、教育机构和慈善组织的参与,引导了许多城市的地方环境行动规划及其实施计划的制定。
高度的环境意识无疑可以归结于这种过程中参与者的积极性。
如今作为规章的制定机构,基础设施发展(例如铁路和高速公路)的重要利益相关人以及基础设施建设公共资金的主要提供者,联邦政府仍然保持着对于可持续发展领导的支配性地位。
图2 联邦空间发展规划体系示意图3 小城镇星罗棋布在全德各地90小城镇建设International View因此,一个深入人心自上而下且自下而上的可持续发展理念,贯彻到操作细节与民众生活的方方面面,其影响力是不言而喻的。
(二)中观控制——建设小城镇全周期生态规划管理运营机制德国的11个大都市圈遍布全国(见图2),小城镇星罗棋布在全德各地(见图3),据2004年统计,德国有82个10万人口以上的行政区,生活着2530万人,占总人口的30%,城市化的过程中,大中小城镇均衡发展,形成一种城乡统筹、分布合理、均衡发展的独特模式。
德国全国人口中,几乎有1/3 的居民生活在10 万以上人口的城市里,大部分人生活在人口为2000人至10 万人的小城镇里。
目前越来越多的中产阶级住在大城市郊外的小城镇。
从位置上看,小城镇一般距大中城市半个小时到1个小时的车程,面积一般为50公顷,人口为3000人左右。
德国这种人口分布特点既得益于中小型城市完善的基础设施,又与德国完善的法制体系密切相关。
方便的交通网络和发达的汽车业令德国人的活动半径大大增加。
德国小城镇的基础设施条件与大都市相比差异很小,医院、学校、购物机会等一应俱全,而且自然环境优美,甚至具有大城市无法比拟的优越性。
因此德国在通过推行政府行政主导、规划设计前瞻、民众广泛参与、市场机制运作、优化投资环境、法律政策规范、基础设施保障、教育人才支撑、生态理念推行、特色产业主导、历史文脉传承、公共服务完善等方面的实践都有很好的经验。
1.规划设计前瞻民众广泛参与德国小城镇的建设十分注重发挥规划的指导和协调作用,其城镇规划不仅强调功能完整、布局合理,而且注重规划的长期性,对于交通、通讯、排污等公共设施建设,政府亦坚持长远性原则,避免重复建设,并留有充分的发展余地,对今后需要重建、扩建的项目也纳人规划的考虑之中。
德国小城镇规划已由政府行为逐渐转向市民参与,由理论性、专业性和集中的权力转为感性的、具体的、自下而上的公众参与,公众可全过程参与小城镇规划,并设有许多官对民和民对官性质的机构,以保障民众能充分参与。
政府在编制城镇规划时,首先广泛采集市民意见,并进行分析、归纳、整理,形成规划草案并公诸于众,搜集市民反馈意见后再修改,最后将修改后的草案报市议会审议,经过公众听证程序才得以批准,公众想了解规划情况,到政府城市规划管理部门都能很方便地进行查询。
2.基础设施保障生态理念推行德国凭借雄厚的经济实力,在城镇规划的指导下,改造小城镇的居住环境,提高居民生活的舒适度,政府十分注重公共基础设施、社会服务设施的建设和各种公益事业的健全完善。
这些建设资金来源主要有三个方面,即税收、贷款和州政府的拨款。
其中,取得的贷款只能用于投资计划中已经列明的项目,而州政府的拨款(德国的政权结构由中央(即联邦)政府、州政府和包括城市、地区和乡镇在内的地方政府三级政府构成。
上级财政部门每年都要按照法律规定,对下级财政部门履行转移支付义务。
州在公共和基础设施方面的专项拨款一般占转移支付总额的30%左右。
)是地方必须按州指定的项目进行使用的,有准确的计划和机制进行执行管理。
因此,德国的城镇尽管显得比较“老”,但其基础设施如道路交通,供热、电力、供水、污水垃圾处理等配套完善,覆盖面广,功能得到较好发挥。
交通覆盖面广,空中运输、高速铁路、高速公路使城镇间的“距离”缩短;城镇内的地铁、有轨电车、公交车、出租车,私家车数量众多,城市公交车线路密、班次多、运行效率高,在一部分主要的公共交通路边站台上,乘客甚至可以了解到自己想乘坐的公共交通还有多久会到站,精确到分钟且适时更新的公交站牌指示为民众的出行提供了方便,运行机制与基础设施的细致入微可见一斑。
德国属于温带大陆性气候,雨量充沛、光照充足,天然森林、草坪形成了基础的生态环境(见图4),且由于历史传统和人文素质,德国国民对生态建设、环境保护的意识较强,而且在经历大工业化时代环境付出沉重代价后,这种意识内化为人们的自觉行动,甚至形成了主政党、主政国家的理念。
德国生态环境建设大体经历了三个发展阶段:二战前,城市生态建设集中在城市绿色空间的营造;二战后至1990年,注重城市空间拓展图4 巴登巴登街景91小城镇建设下的自然环境培育,强调保护生态系统功能的完整性;1990年后注重建设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生态网络。
德国政府每四年颁布一轮生态建设计划,明确橙色土地(工业废弃、转移土地)转型、生态重建计划、土地减少利用计划,实行指令性管制。
德国小城镇建设将环境保护作为重要因素优先考虑,坚决杜绝以牺牲环境为代价来发展经济,在其建设法典中,环境保护制约着建设的全过程,而且政府规定,任何项目的建设都要保证绿地总量的平衡,因此,德国几乎所有小城镇中森林和花园总面积都占该城的1/3以上,环境十分优美。
3.政府行政主导法律政策规范德国在区域发展和城市建设中非常重视强化政府的调控作用,特别注重对城镇规划和生态重建的行政主导干预。
一是法律约束。
德国政府20世纪初先后出台了城市规划法、社会保障法、反垄断法和城市土地利用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规。
仅在城市建设方面的法律法规就多达100多个,并建立和形成严格规范的规划体制和运作机制。
二是直接进行重大基础设施建设。
统一安排公共设施建设,重点推动满足公民需要的住房、交通和自然环境等重大建设,在基本性和基础性项目上采取政府直接投资。
三是直接提供城市管理和公共服务。
如污水处理、垃圾分类、绿化保洁等。
有些公共事项尽管采取了服务外包,但预算管理、监督调控权等仍然牢牢控制在政府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