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用瓶装液化石油气配送专用电动两轮车
液化气配送安全运输法律规定
液化气配送安全运输法律规定液化气是一种广泛应用于日常生活和工业领域的重要能源,然而,由于其易燃、易爆等特性,对其安全运输有严格的法律规定。
本文将对液化气配送安全运输方面的法律规定进行详细阐述。
一、运输许可证的要求依照《液化石油气运输管理条例》,从事液化气配送安全运输的企业,必须取得液化气运输许可证。
这意味着企业必须满足一系列的条件,例如具备一定的运输设备和设施、拥有合格的运输人员以及通过相应的安全评估等。
此外,许可证还规定了企业在运输过程中需遵守的具体要求,包括安全技术措施、装载方式、运输路线等。
二、车辆安全技术要求液化气配送过程中所使用的车辆必须符合相关的安全技术要求。
根据《液化石油气运输车辆技术条件》,车辆必须配备防静电装置、泄漏报警器、消防器材等安全设备,以确保运输过程中的安全性。
此外,车辆的装载量必须与车辆结构和技术条件相匹配,不得超过规定的标准,以防止超载引发安全事故。
三、运输容器的要求液化气的运输通常采用钢瓶或储罐进行,因此,这些运输容器的安全性至关重要。
根据《液化石油气钢瓶质量监督管理规定》和《液化石油气储罐工程施工和安全监督管理规定》,钢瓶和储罐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并通过必要的质量监督检验,才能用于液化气的配送运输。
运输过程中,运输容器必须经常进行检测和维护,并定期进行安全评估,以确保其正常运行并避免潜在的危险。
四、司机与工作人员的安全培训为了确保液化气的安全配送运输,司机和其他涉及运输的工作人员必须接受相关的安全培训。
他们需要了解液化气的特性,掌握正确的操作方法,熟悉紧急情况下的应对措施,并熟悉运输过程中的法律法规。
这些培训旨在提高司机和工作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技能水平,为运输过程中的风险管理提供保障。
五、运输路线的规划和管理液化气配送运输的安全性与所选择的运输路线直接相关。
依据《液化石油气运输路线选择管理办法》,企业在进行运输路线选择时,必须考虑到区域的安全要求和相关环境因素,避免选择存在潜在风险的道路。
新宾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新宾满族、自治县关于加强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管理的实施细则》的通知
新宾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新宾满族、自治县关于加强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管理的实施细则》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新宾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2.06.08•【字号】新政发〔2022〕6号•【施行日期】2022.06.0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法总类其他规定正文新宾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新宾满族、自治县关于加强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管理的实施细则》的通知新政发〔2022〕6号各乡镇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各瓶装液化石油气经营企业: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新宾满族自治县关于加强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管理的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新宾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2022年6月8日新宾满族自治县关于加强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管理的实施细则第一条为规范全县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管理,提升瓶装液化石油气行业安全水平,实现瓶装液化石油气充装、销售、使用等环节管理全过程监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66号)、《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交通部令第29号)、《辽宁省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县住建部门要依法实施燃气经营许可,依据燃气专项规划及日常经营行为的量化考核,合理设置液化石油气灌装站及瓶装液化石油气供应站,严格核发《燃气经营许可证》,严禁不符合条件的企业进入市场。
加强对瓶装液化石油气经营企业安全状况的监督检查,依法依规处罚违法违规行为,对屡查屡犯的企业或个人要严惩重罚。
落实瓶装液化石油气经营企业销售实名制登记、发放用户供气使用证并与用户签订供用气合同等管理工作。
组织配送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保障配送服务人员持证上岗。
第三条县公安部门要加强对配送车辆的监督管理,按照《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有关要求,在重点地区、重点单位、人流密集场所、居民生活区,严禁使用危化品运输货车配送瓶装液化石油气、储存中转或“以车代库”,以上事实一经发现,由相关部门予以认定,并交由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进行查处,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024年液化气运输车市场发展现状
2024年液化气运输车市场发展现状引言液化气运输车是一种专门用于运输液化气的特殊车辆。
随着液化石油气的广泛应用,液化气运输车市场也逐渐呈现出良好的发展势头。
本文将就液化气运输车市场的发展现状进行分析和总结。
市场概述液化气运输车市场是涉及石油与化学工业领域的重要市场之一。
液化气作为清洁能源的代表,具有高热效率和环境友好的特点,受到越来越多的人们关注和认可。
这促使液化气运输车市场的需求不断增长。
市场主要驱动因素1.政策支持:政府鼓励推广清洁能源,相应的政策和补贴对液化气运输车市场的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2.环保要求:人们对环境保护的意识不断增强,液化气作为一种低碳清洁能源,符合环保要求,因此受到广大用户的青睐。
3.经济效益:液化气的使用成本相对较低,而且稳定可靠,这使得液化气运输车成为石油与化学工业领域的重要设备。
4.市场扩容:液化气的需求逐渐扩大,特别是在燃气供暖、工业燃料和交通等领域,液化气运输车的市场也随之扩展。
市场竞争态势液化气运输车市场竞争激烈,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产品技术竞争:传统液化气运输车与新能源液化气运输车之间展开激烈的竞争。
新能源液化气运输车具有独特的技术优势,例如更高的能效和更低的污染排放。
2.品牌竞争:液化气运输车市场上有众多的品牌竞争者。
一些知名品牌凭借其高品质和卓越的服务赢得了市场认可,而小型企业则通过价格战来争夺市场份额。
3.销售网络竞争:销售网络覆盖范围和渠道的建设对于液化气运输车市场的竞争至关重要。
与此同时,售后服务也成为竞争的关键点。
市场趋势和前景液化气运输车市场有望迎来更加广阔的发展前景,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新能源液化气运输车将成为市场的主流。
随着新能源技术的不断进步和政府的鼓励,新能源液化气运输车将逐步取代传统液化气运输车,并成为市场的主要产品。
2.智能化和自动化技术的应用将提升液化气运输车的性能和效率。
例如,智能监控系统和自动控制系统可以提高运输车的安全性和准确性。
2023年规范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配送工作
规范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配送工作实施方案为规范瓶装液化石油气的配送服务管理,落实瓶装液化石油气配送监管责任和经营单位安全管理主体责任,保障瓶装液化石油气配送安全,减少瓶装液化石油气配送环节危险有害因素,维护瓶装液化石油气经营市场秩序,有效打击瓶装液化石油气非法配送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城镇燃气管理条例》《江西省燃气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文件规定,结合南城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主要任务(一)建立瓶装液化石油气配送体系1.瓶装液化石油气经营企业应当建立高效、便民的配送服务体系,配备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配送服务人员,制定配送服务管理制度,公布配送服务规范、服务电话和配送价格。
鼓励瓶装液化石油气经营企业采用多种形式实现规模化、集约化经营,推广瓶装液化石油气区域化统一配送服务。
2.瓶装液化石油气经营企业应当建立用户服务系统,与用户签订供用气合同,对配送全过程进行跟踪管理,准确记录用户实名制销售、用户供气使用凭证和气瓶出入储配站、气瓶出入用户等相关信息,建立健全用户档案。
3.瓶装液化石油气经营企业应当加强本企业送气工的安全教育和管理,承担配送服务过程中相应的责任。
4.全面推行液化石油气经营单位使用牌证齐全的正三轮摩托车(含电动三轮摩托车)进行瓶装液化石油气配送。
用户可通过电话预约等方式购买瓶装液化石油气。
(二)规范瓶装液化石油气配送人员管理1.瓶装液化石油气经营企业应当安排身体状况良好,能够胜任送气工作,年龄一般不超过60周岁的人员担任送气工,并依法与送气工订立劳动合同。
5.瓶装液化石油气经营企业送气工的培训、考核及继续教育应当符合《燃气经营企业从业人员专业培训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6.瓶装液化石油气经营企业应当向取得培训考核合格证的送气工发放送气服务证,并将送气工的身份证或者居住证、劳动合同、社会保险证明、培训考核合格证明、送气服务证等信息报住建部门备案登记,及时予以更新。
送气服务证式样由住建部门制定。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加强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加强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商务部,应急管理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布日期】2021.03.19•【文号】建城〔2021〕23号•【施行日期】2021.03.19•【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市建设正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加强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建城〔2021〕2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委、管委、局)、公安厅(局)、交通运输厅(委、局)、商务厅(委、局)、应急厅(局)、市场监管局(厅、委),北京市、天津市城市管理委,重庆市经济信息委: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管理是城市安全运行管理的重要内容,直接关系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当前,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形势总体稳定,但部分地区仍然存在违法违规经营、储存、充装、运输、使用等问题,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事故时有发生。
为加强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管理,防范和减少安全事故发生,按照《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要求,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健全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管理各项制度,提升行业安全管理能力,防范和化解安全风险,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
(二)工作目标。
到2022年底,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专项整治取得积极成效,安全管理制度基本完善,安全事故总量持续下降,较大及以上事故有效遏制,行业整体安全水平明显提高。
二、严格落实安全管理责任(三)督促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瓶装液化石油气经营企业必须依法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是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液化石油气爆炸事故案例
xx7.2魁星液化石油气爆炸事故2010年7月2日15时20分左右,福州市福清魁星液化石油气有限公司发生一起液化气钢瓶爆炸事故,造成1人死亡,1人受伤。
事故经过如下:7月2日14时40分左右,一辆运载液化石油气钢瓶(共38只YSP-50型液化石油气钢瓶,均为空瓶)的厢式货车(车牌号为:闽A68982,该车非危险化学品运输专用车辆)停靠在福清市魁星石油气有限公司充装台旁,15时10分左右工人开始卸车,当卸下第8个气瓶时,车内一只YSP-50型、液相双头液化石油气钢瓶(15时20分左右)突然发生爆炸,爆炸的气瓶从车厢内飞出撞到现场搬运工身上,导致现场搬运工一人死亡,一人受伤。
发生爆炸的气瓶瓶体破裂分为成三部分(钢瓶底座、钢瓶瓶体、钢瓶底部一块碎片),爆炸造成钢瓶底部鼓包变形,另外运载该爆炸气瓶的厢式货车厢体严重受损。
经初步调查,该气瓶并不是福清市魁星石油气有限公司的自有气瓶,厢式货车属于闽侯县金顺危化品运输有限公司,车上没有危险化学品运输专用车辆的标志,车上气瓶均无检验合格标志。
这起事故反映出我省瓶装液化气违法充装倒瓶、使用不合格气瓶等违法现象仍屡禁不止。
为做好城镇燃气的安全管理工作,加强监督检查,消除安全隐患,省住建厅对加强全省瓶装液化气市场及安全管理提出以下要求:(1)大力查处液化石油气非法经营行为。
各地燃气主管部门要会同当地综合执法、公安、消防、质检、交通、工商等相关部门重点打击擅自充装、非法设点、倒罐、无证经营液化石油气等违法、违规行为。
凡未取得《瓶装燃气供应许可证》和其他法定证照的燃气供应企业、站点,要坚决依法予以取缔;对证照不全的要责令停业整顿,限期办齐相关证照后方可允许经营。
同时要认真做好液化气供应站点布点规划,有条件的地方要推行直接配送,方便居民换气。
(2)坚决杜绝充装不合格或超期未检钢瓶。
燃气经营企业要加强液化石油气钢瓶的灌装、使用、周转等环节管理,对不合格或超过检验期限的气瓶,一律不得充装;没有经营企业本企业气瓶标志、充装标签、警示标志的实瓶不得出站。
论瓶装液化石油气的监管措施研究
论瓶装液化石油气的监管措施研究瓶装液化石油气作为城乡居民常用的燃料,瓶装液化石油气的质量安全问题,给人民群众带来很多安全隐患。
加强瓶装液化石油气市场的治理是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
对瓶装液化石油气市场治理的研究,并努力探索符合实际、具有实操性的瓶装液化石油气市场治理模式,将有助于解决当前燃气专项治理工作中的重点和难点问题,消除恶性竞争、市场失灵现象,建立规范的市场秩序,保障燃气和气瓶安全,防止和减少燃气事故。
标签:液化石油气;法律法规;市场竞争1瓶装液化石油气的概念燃气,是指燃气经营者供给燃气用户作为燃料使用并符合相关标准的气体燃料,包括天然气、液化石油气和人工煤气等;燃气是城镇居民生活必需的商品之一,是居民用于煮饭、生活的主要燃料。
燃气的供应有两种方式:一是管道燃气,燃气经营企业通过燃气管网将燃气输送给用户使用。
另一种是瓶装燃气,燃气经营企业用气瓶罐装燃气配送给用户使用。
液化石油气是由碳氢化合物所组成,主要成分为丙烷、丁烷;液态液化石油气气态密度为:2.35kg/m3,气态相对密度:1.686 ,密度比空气重,并且具有易燃易爆性、气化性、受热膨胀性、滞留性、轻微毒性、腐蚀性等特点。
瓶装燃气中的气瓶——液化石油气钢瓶是在正常环境温度(-40℃~60℃)下使用的,公称压力为 2.1Mpa,公称容积不大于150L,可重复盛装液化石油气的钢质焊接气瓶。
液化石油气钢瓶属于特种设备中的压力容器,具有一定的危险性。
2 武汉市瓶装液化石油气市场治理存在的问题2.1 气瓶管理混乱,气瓶监管困难长期以来,企业的气瓶管理混乱,底数不清,流向不明,成为气瓶整治的难点问题,主要问题有:一是气瓶产权不明确。
根据对武汉市气瓶充装站的访谈调查,市场上流通的气瓶有充装站、供应站、用户、“中间商”、“黑气点”等五种产权气瓶,有些气瓶瓶身上没有经营企业的相关标识,有些气瓶虽然瓶身上有可识别的瓶装液化气经营企业的名称或商标,气瓶护罩上有企业的代码和编号钢印,但实际上这些标识并不能真正确认气瓶的产权属于某个企业,也就是说这些标识只是“一厢情愿”的行为,标识既可能是供应站或“黑气点”的私自行为,也可能是氣瓶流动后,被其他人重新喷涂、打钢印的标识,即假冒商标或名义行为,有些气瓶还会同时有几个钢印号。
液化气配送运输规范
液化气配送运输规范液化气是一种常用的能源,广泛应用于家庭、工业和商业领域。
为了确保液化气的安全配送和运输,制定液化气配送运输规范是非常重要的。
本文将介绍液化气配送运输的规范要求,包括运输车辆的要求、配送过程中的安全措施以及液化气罐的存放和使用要求。
一、运输车辆要求在液化气配送过程中,选择适当的运输车辆非常重要。
以下是一些运输车辆的要求:1. 车辆类型:运输液化气的车辆应为专用液化气罐车或罐箱车。
这些车辆需要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并且经过定期的检测和维修。
2. 安全设备:运输车辆应配备有效的安全设备,如爆破防护器、泄漏探测器、防撞装置等。
这些设备的使用和维护应符合相关规范。
3. 装载量与容量:车辆的装载量应在规定范围内,并且不能超过液化气罐的容量。
在装载过程中,应严格按照装载规范进行操作,确保装载的安全性。
二、配送过程中的安全措施在液化气配送过程中,采取适当的安全措施可以有效减少事故风险。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安全措施:1. 配送员安全培训:配送员需要接受液化气安全培训,了解基本的安全知识和操作流程。
配送员要注意个人防护,佩戴适当的防护装备。
2. 罐体固定和保护:运输过程中,液化气罐体应保持固定状态,避免碰撞和倾倒。
使用专用的固定装置和防护措施,确保罐体的安全性。
3. 配送路线选择:选择行车路线时,应避免通过火源密集区和易燃易爆区域。
应优先选择安全的道路,并且遵守相关交通规则。
4. 应急措施:配送过程中,如果发现罐体泄漏或其他紧急情况,配送员应及时采取应急措施,如通知相关部门、采取隔离措施等,确保人员和环境的安全。
三、液化气罐的存放和使用要求液化气罐的正确存放和使用是保障安全的关键。
以下是一些存放和使用液化气罐的要求:1. 存放环境:液化气罐应存放在通风良好、干燥、远离火源和高温的地方。
罐体与易燃易爆、腐蚀性物质等应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
2. 安全附件:液化气罐应配备安全附件,如防倒装置、气体压力表等。
这些附件的安装和使用应符合相关规范。
XX县瓶装液化石油气“最后一公里”配送服务管理办法意见
XX县瓶装液化石油气〃最后一公里〃配送服务管理办法意见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全面规范瓶装液化石油气末端配送专用电动三轮车使用、管理及通行,根据《城镇燃气管理条例》《XX省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城镇燃气用户设施安全检查和配送服务规范》等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县区域内瓶装液化石油气的配送服务及其相关的管理活动,以及配送服务时同步对瓶装液化石油气用户进行的安全检查。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最后一公里‘配送服务”是指瓶装液化石油气经营企业在其经营区域内,根据用户要求,将用户预订的,本企业供应的瓶装液化石油气,由储配站或供应站直接送给用户,并同步对瓶装液化石油气用户进行安全检查的活动。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瓶装液化石油气配送服务车辆(以下简称“配送服务车辆”)是专指瓶装液化石油气经营企业为燃气用户配送液化石油气钢瓶而使用统一车型且符合国家机动车标准的电动三轮车运输。
第五条燃气主管部门负责具体实施全县燃气行业的管理工作,并按规定实施行政许可。
负责全县瓶装液化石油气”最后一公里”配送服务管理。
公安部门配合城管局、市场监管等部门对非法储存、倒罐、销售液化气的行为和窝点进行依法查处;对非法经营、销售伪劣产品、非法储存、运输、携带、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危及公共安全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瓶装液化石油气道路运输车辆交通安全管理;配合城管局、市场监管等部门依法打击跨区域运输经营等违法行为。
交通运输部门负责危险货物运输企业、车辆、从业人员、港区装卸管理人员、申报人员的资质管理,对危化品运输车辆非法运输瓶装液化石油气等违规行为依法进行处罚。
市场监管部门对液化气气瓶充装、检验单位、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实施行政许可和监督检查;对液化气储罐、罐车等压力容器及其它特种设备实施使用登记和安全监管。
对充装非自有气瓶、超期未检(报废)钢瓶等行为进行查处,加快建立气瓶安全信息追溯系统,确保溯源管理。
依据《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对未办理营业执照的液化石油气企业、餐饮场所进行查处。
最新汇编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使用要求
最新汇编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使用要求6月21日20时40分许,银川市兴庆区民族南街富洋烧烤店操作间液化石油气(液化气罐)泄漏引发爆炸,造成38人伤亡,其中31人经抢救无效死亡,7人正在全力救治中(危重1人、中度烧伤2人、轻症2人、玻璃划伤2人)。
当晚21时20分许现场明火已扑灭。
根据公安、消防部门询问笔录,打.119报警人冯红娟(烧烤店店员)和马成军(烧烤店后厨配菜师傅)反映,爆炸前一小时左右闻到有煤气泄漏,发现液化气罐阀门坏了,就让李志翔(烧烤店后厨烧烤主管)去买阀门,回来后在更换阀门过程中发生了爆炸。
公安部门已依法对银川烧烤店爆炸事故中的烧烤店店长、股东和工作人员等9人进行控制,并冻结其资产。
6月21日20时40分许,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兴庆区富洋烧烤店发生燃气爆炸事故。
22日晚,宁夏银川市人民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有关情况。
警示案例2019年10月13日11时06分许,无锡市锡山区鹅湖双乐小吃店发生一起液化石油气爆炸事故,造成9人死亡,10人受伤,部分房屋倒塌,直接经济损失约1867万元。
本起事故的直接原因:双乐小吃店气瓶间9#液化石油气钢瓶使用不符合规定的中压调压阀,导致出口压力过大,加之软管与集气包连接的卡箍缺失,造成软管与集气包连接接头脱落,液化石油气大量泄漏、积聚,与空气混合形成爆炸性气体,遇到电冰箱继电器启动时的电火花引起爆炸。
2015年10月10日11时44分许,芜湖市镜湖区淳良里社区杨家巷“砂锅大王”小吃店发生一起重大瓶装液化石油气泄漏燃烧爆炸事故,造成17人死亡。
事故直接原因:店主张保平在更换店内给东侧铁板烧灶具供气的钢瓶时,减压阀和钢瓶瓶阀未可靠连接。
其妻刁山翠准备使用铁板烧灶具,打开钢瓶角阀后液化气泄漏,泄漏的液化气与空气混合,形成的爆炸性混合气体遇邻近砂锅灶明火,导致钢瓶角阀与减压阀连接处(泄漏点)燃烧。
张保平在处置过程中操作不当,致使钢瓶倾倒、减压阀与角阀脱落,大量液化气喷出,瞬间引发大火,倾倒的钢瓶在高温作用下爆炸。
青海省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管理规定
青海省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管理规定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日期】2022.04.01•【字号】•【施行日期】2022.04.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石油及石油工业正文青海省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管理规定第一条为加强全省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管理,规范经营秩序,保障公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公共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和《青海省燃气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瓶装液化石油气场站立项、建设、经营、储存、充装、运输、使用及相关管理活动,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的瓶装液化石油气是指符合《液化石油气》(GB11174)规定,以符合《液化石油气钢瓶》(GB5842)规定的气瓶为包装物,作为燃料使用的液态石油气体混合物。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管理工作机制,统筹协调瓶装液化石油气项目建设、经营、运输、储存、使用等安全管理事项。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开发区、园区等管理机构,应当将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管理纳入基层社会治理工作,加强协调和指导监督。
社区、村民委员会应当配合做好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管理的有关工作,加强安全用气宣传和教育。
第五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相关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分工,负责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管理工作。
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燃气管理部门)负责依法实施瓶装液化石油气燃气经营许可,燃气经营许可证管理纳入行政审批部门统一管理的地区,燃气主管部门应当做好与行政审批部门的信息共享,加强燃气经营许可后的日常监督管理;负责对瓶装液化石油气项目工程建设及经营企业安全状况的监督检查;负责瓶装液化石油气工程建设项目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和备案;向社会公示合法瓶装液化石油气经营企业名录;对存在违法违规供气行为的瓶装液化石油气经营企业依法追究其责任。
液化气配送车辆进小区的申请
液化气配送车辆进小区的申请一、申请人信息申请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二、配送车辆信息车牌号:____________________车型:____________________运输货物:液化气三、配送原因由于小区周边液化气供应不足,为保证小区居民正常生活需要,申请人计划将液化气配送车辆暂时进入小区,以提供及时、便捷的液化气供应服务。
四、进小区要求1. 申请人需提供有效证件进行登记,包括身份证、行驶证、驾驶证等。
2. 配送车辆需服从小区物业管理人员的指挥,按照指定路线行驶,确保小区内交通秩序。
3. 配送车辆进入小区后,需将车停放在指定区域,不得占用消防通道或其他公共区域。
4. 配送期间,申请人需配合小区物业管理人员做好安全宣传工作,确保小区居民了解配送过程及安全注意事项。
五、安全措施1. 配送车辆需满足相关安全要求,如配备灭火器、安全阀等。
2. 配送人员需经过专业培训,具备液化气配送相关知识和技能。
3. 配送过程中,配送人员需遵守相关安全规定,确保液化气运输安全。
六、责任承担1. 申请人在配送过程中如造成小区公共设施损坏,需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2. 如因配送原因造成小区居民生活不便,申请人需承担相应责任。
七、其他事项1. 配送车辆进入小区后,申请人需遵守小区相关规定,确保配送活动符合要求。
2. 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解决。
八、申请日期及签名申请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_(申请人签名)以上申请内容真实、有效,如有不实之处,申请人愿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请小区物业管理人员审慎核查,并给予进入小区的许可。
谢谢!此致敬礼!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液化气配送三轮车辆申请
液化气配送三轮车辆申请摘要:一、液化气配送三轮车的概述二、液化气配送三轮车的申请流程三、液化气配送三轮车的管理规定四、液化气配送三轮车的使用优势五、液化气配送三轮车的安全措施正文:一、液化气配送三轮车的概述液化气配送三轮车是一种专门用于运输瓶装液化气的特种车辆。
这种车辆通常采用三轮设计,具有较小的体积和较高的机动性,能够在城市狭窄的街道和巷子中灵活行驶,方便液化气的末端配送。
二、液化气配送三轮车的申请流程对于液化气配送企业来说,要申请使用液化气配送三轮车,需要按照以下流程进行操作:1.提交申请:首先,企业需要向当地住建部门提交申请,包括企业基本信息、液化气配送三轮车的数量、使用范围等。
2.审核材料:住建部门收到申请后,将对企业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确保企业具备使用液化气配送三轮车的资格。
3.领取许可证:审核通过后,企业将获得液化气配送三轮车的使用许可证,即可投入使用。
三、液化气配送三轮车的管理规定液化气配送三轮车在投入使用前,需要遵守以下管理规定:1.车辆检验:液化气配送三轮车必须经过专业检验,确保车辆的安全性能和可靠性。
2.驾驶员培训:驾驶员需要接受专门的培训,掌握液化气配送三轮车的驾驶技巧和安全知识。
3.配送范围:液化气配送三轮车只能在规定的配送范围内进行运输,不得越界行驶。
四、液化气配送三轮车的使用优势液化气配送三轮车具有以下使用优势:1.节省人力:液化气配送三轮车可以实现自动化运输,减少人力成本。
2.提高效率:液化气配送三轮车的速度较快,能够提高配送效率。
3.减少安全隐患:液化气配送三轮车在设计和制造过程中注重安全性能,能够降低事故发生的风险。
五、液化气配送三轮车的安全措施为确保液化气配送三轮车的安全使用,需要采取以下措施:1.定期检查:企业应定期对液化气配送三轮车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修复。
2.遵守交通规则:驾驶员在行驶过程中要遵守交通规则,确保行车安全。
液化气配送合法配送
液化气配送合法配送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液化气作为一种方便、高效的能源形式,被越来越多的家庭所采用。
然而,液化气的配送过程中,由于运输安全、供应可靠等方面的考虑,我们需要遵循一定的法律法规和配送标准,以确保液化气的合法配送。
本文将就液化气配送的合法性进行探讨。
首先,液化气配送需要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要求,这是保障配送合法性的基础。
根据《液化石油气安全管理条例》的规定,液化气配送必须符合以下几项规定:(1)配送车辆必须经过安全检测合格,并具备相关证照;(2)配送人员必须经过相关培训并持证上岗,熟悉液化气的危险特性和应急措施;(3)配送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规程,确保安全可靠;(4)液化气配送站应设立在符合专业要求的场所,并具备相应的消防设备和应急措施。
其次,液化气配送的合法性还需要注意供应的合规性。
根据《液化石油气安全管理条例》的规定,液化气供应必须具备以下几个条件:(1)液化气供应必须由持有液化气供应经营许可证的经营者进行;(2)供应过程中必须对液化气进行检测,确保质量符合国家标准;(3)供应者必须向用户提供详细的使用说明,告知用户有关安全使用液化气的知识,确保用户能够正确操作。
液化气配送的合法性不仅与法律法规的要求有关,还与配送过程中的安全措施密切相关。
在液化气进行配送的过程中,必须采取一系列的安全措施,以防止事故的发生。
首先,配送车辆必须经过安全检测合格,并按照规定的速度和路线行驶,以确保运输过程中没有发生问题。
其次,配送人员必须佩戴防护用品,并按照规程进行操作,严禁擅自操作或者违规操作。
再次,配送站必须设立在符合要求的场所,并具备完善的消防设备和应急措施,以应对突发事故。
最后,用户在使用液化气过程中,必须按照使用说明进行操作,并加强安全意识,防止不当使用导致事故发生。
总之,液化气配送的合法性需要遵循相关的法律法规和配送标准,同时需要关注供应的合规性和配送过程中的安全措施。
只有在各个环节都严格按照规定操作,才能确保液化气的合法配送,保障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全省开展瓶装液化石油气行业标准化建设的通知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全省开展瓶装液化石油气行业标准化建设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3.02.13•【字号】晋政办发电〔2023〕4号•【施行日期】2023.02.1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石油及石油工业正文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全省开展瓶装液化石油气行业标准化建设的通知晋政办发电〔2023〕4号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办、厅、局:为进一步提高全省瓶装液化石油气行业充装、配送标准化建设、智能化运营的水平,增强行业安全管理能力,有效防范和化解安全风险,促进瓶装液化石油气行业高质量发展,经省政府同意,现就在全省开展瓶装液化石油气行业标准化建设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特别是对燃气安全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切实增强忧患意识和底线思维,按照法治化、市场化原则,强化措施,严格管理,通过政府引导、企业参与、统筹规划、合理布局、试点先行、整体推进,推动全省瓶装液化石油气企业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提升瓶装液化石油气经营企业本质安全水平,营造安全有序的市场环境。
二、目标任务以设区市为单位,通过对瓶装液化石油气行业的整合,积极推进具有自动充装、统一配送、全流程智能监管的标准站建设。
鼓励大型企业参与液化石油气标准站建设工作,促进瓶装液化石油气市场规模化、专业化发展。
(一)建设标准充装系统。
各设区市要结合当地实际建设1-3个具有一定规模液化石油气储存能力,具备消毒清洗钢瓶、扫码识别气瓶、充前预检、上瓶开阀充装、下瓶复检、捡漏叠瓶等全自动功能的瓶装液化石油气充装标准站,将现有不具备标准站建设条件的充装站改造为供应点,实现行业的规范管理。
原则上10公里半径范围内至少设置一个供应点,供应点规模与服务区域面积、服务用户数量相适应。
福建省公安厅关于省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20221334号提案的答复
福建省公安厅关于省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20221334号提案的答复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福建省公安厅•【公布日期】2022.06.20•【字号】•【施行日期】2022.06.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福建省公安厅关于省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20221334号提案的答复施雪琴委员:《关于加快规范我省瓶装液化石油气配送工具等专用设备的建议》(20221334号)收悉。
现答复如下:为切实做好液化石油气运输车辆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我厅部署自2022年2月起至年底在全省开展液化石油气运输车辆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截至目前,全省共查处违法行为238起。
您关于加快规范我省瓶装液化石油气配送工具等专用设备的建议,对于进一步规范瓶装液化石油气配送车辆管理很有启发,我厅将积极采纳,协同相关部门不断提升管理水平。
重点做好以下三方面工作:一、推动完善管理制度。
积极配合燃气行政主管部门,借鉴广州等地经验做法,推动出台瓶装液化气配送专用车辆管理办法,完善瓶装液化石油气配送专用车辆和移动餐车行业监管机制,督促落实安全管理主体责任,指导企业加强车辆及其从业人员的备案、培训、管理和考核,鼓励企业利用大数据和现代科技手段提升安全防范水平。
与住建、应急管理、交通运输等部门建立协作机制,加强情况通报和信息共享,形成工作合力。
二、规范路面通行秩序。
持续强化瓶装液化石油气运输车辆路面管控,依法查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
配合行业主管部门,督促企业使用符合标准的专用车辆运输或配送瓶装液化石油气;对符合机动车国家安全技术标准的民用瓶装液化石油气配送专用车辆,予以登记或核发检验合格标志。
鼓励分时、错时配送,在保障安全畅通的前提下,给予专用配送车辆必要的通行和停车便利。
三、广泛宣传正面引导。
结合交通安全宣传“七进”、“逢八”集中宣传日等各类宣传活动,会同有关部门派员深入加油站、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开展交通安全宣传,就危险化学品特别是瓶装液化石油气规范装载、运输和发生事故如何处置等相关内容进行宣讲培训,同时加大违法车辆典型案例曝光力度,以案说法、警示教育,营造浓厚的严管严防氛围,筑牢相关从业人员交通安全思想防线。
WC1.9J(双向车) 防爆胶轮车
WC1.9J(双向车) 防爆胶轮车厂家:山西益名汽车有限公司特点:双套操作系统,双向驾驶,液压转向,结构紧凑,体积较小,特别适合于小断面,窄巷道,低巷道的设备及原材料的运输作业。
型号说明:W(无轨绞轮车)、C(柴油机)、1.9(额定载重量)、J(机械传动)。
基本参数型号:WC1.9J双驱型式:四轮方向盘助力转向,自卸式、双向行驶。
配套动力型号:ym485DFB防爆柴油机(ym495DFB)动力额定功率(kw)/转速(r/min):/23/2600 (32/2600)额定载重量(kg):1900(-5000)制动方式:真容补助液压制动传动方式:机械传动(混合)轴距(mm):2700±40轮距(前后)(mm):(1040/1050)±20外形尺寸(长³宽³高)(mm):(4400³1300³1900)±20整备质量(kg):2570±50最小离地间隙(mm)220±20最大爬坡度(%):15 制动距离(满载,初速度10km/h):≦3最高车速(km/h):9±1(矿外18±1)最小通过能力半径(mm)(内外):6700/8000燃油箱容积(L):38最大牵引力(KN)≧14 (≧18)车箱举升角度:40°最大举升高度(mm):2200±50车箱举升、下降时间总和(s):≦30驾驶员头部位置噪声Db(A)40m处:<90排气温度(℃):≦70照明(20m)处(LX):>4LX警铃(喇叭)声级dB(A)40m处:≧70废气排放一氧化碳(CO):≦0.1%氮氧化物(NO X): ≦0.08%启动方式:隔爆型电启动二:主要部件的技术性能及参数发动机型号:立式、直列、水冷、四冲程燃烧形式:涡流式额定功率/转速(km/min):23/2600最大扭矩(N²m):120燃油消耗率(g/kw²h): ≦269启动方式:隔爆型电启动冷却方式:强制水冷传动系统变速箱型号:NJBO变速箱,中挂换向齿轮箱及前置高低档件箱离合器型式:单片,干式,NJBO型防爆离合器(四驱压力)传动轴:单根,管状,开式有两个方向节(四驱双传动)差速器:对称式锥齿轮轮间差速器半轴:全浮前桥:锻压转向无缝钢管焊接轮胎规格;7.00-16/7.00-16前轮胎气压:0.7MPa 后轮胎气压:0.75MPa车架:型断面纵梁,局部加强,及若干横梁自成的梯形结构转向系统转向器型式:液压助力转向(四驱全液转向)转向器速比:17.76 转向盘:中置转向盘直径:400mm (四驱380mm)制动系统脚制动系统:真空助力制动手制动型式:机械拉锁中央鼓式制动电动系统矿用隔爆型电源箱D³B-100/24矿用隔爆型发电机FBT50/280矿用隔爆型照明灯DGy30/24L矿用隔爆型起动机QBC4.5/24矿用隔爆型机车信号灯DGy60/24L(A)车辆用油液及水燃油箱38升后桥 3.0升发动机润滑油 6.5升液压发向机 2.5升发动机冷去液15升液压油箱10升变速器(车轮油)6.0升补充水箱90升制动系统级离合器液压操作系统0.5升“90”合成制动液。
怎么做好瓶装液化石油气的入户安检
怎么做好瓶装液化石油气的入户安检●检查气瓶及设施虽然现在大部分用户都开始普遍使用天然气,但在一些小餐馆的后厨,或者一些老旧居民楼的家里还是会用一些瓶装液化气。
瓶装液化气的配送员同样也应定期(至少每年1次)对用户进行入户安检。
首先是对气瓶本身做检查,现在配送员通常会自带手机APP,对气瓶本身进行二维码扫描进行检查登记。
使用专用的气体泄漏检测仪先进行检漏。
再者是对气瓶瓶体表面进行检查,尤其是瓶底是否存在锈蚀或其它明显损伤。
●检查胶管不管是燃气或者液化石油气,对于气体胶管的安全使用都应重点检查。
正常来说胶管的使用期限都不应超过1年半,即使没超过1年半,如果出现破损、或者因使用环境恶劣导致泄漏,都应立即更换。
另外,很多不正规的后厨的胶管都拉的比较长,正常来说胶管过长,软管内的气体压力低,火焰就不会稳定,加上越长经过的环境就越复杂,增加了软管泄漏的可能性。
一般控制在2m内。
胶管还需要管夹进行固定,避免胶管长期在“吊着”或拖地状态下造成变形泄漏。
更要避免穿墙或穿洞,不然在墙洞的摩擦处也容易出现破裂。
最后还需要避免与灶火等火源有安全隔离,避免不停加热引发火灾或爆炸事故。
●检查气瓶安装位置气瓶主要是做好2点,一个是当气瓶发生泄漏时,不能快速形成爆炸性气体环境;第二个是气瓶本身不能受热造成膨胀或爆炸。
所以气瓶的存放位置通常应通风或室内空旷位置,第二个就是气瓶本身离灶台或烤箱、蒸饭柜等热源有安全距离,不会受到热源的影响。
●检查灶具和使用环境因为使用液化石油气最大频率的环境就是灶具的使用,所以对灶具的安全检查是必须的重点。
现在的灶具都应有熄火保护,熄火保护就是当灶具熄火时,灶具会自动关闭供气阀门。
另外就是观察火苗颜色,正常的火苗颜色应为蓝色,当出现黄色或其它颜色就证明燃烧不充分,燃烧不充分就容易产生一氧化碳,一氧化碳就容易把人干懵,所以需要对灶具进行调整。
还需要核对灶具的寿命,通常现在灶具的使用期限都是8-10年,有的大厨用习惯了灶具不舍得扔,点火点不着,直接用打火机点,其实这都是非常危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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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用瓶装液化石油气配送专用电动两轮车
集团企业公司编码:(LL3698-KKI1269-TM2483-LUI12689-ITT289-
《民用瓶装液化石油气配送专用电动两轮车》
编制说明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
团体标准《民用瓶装液化石油气配送专用电动两轮车》编制说
明
一、来源和起草单位
《民用瓶装液化石油气配送专用电动两轮车》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团体标准管理规定(试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等有关文件的精神,由广州市瓶装液化气行业协会发布的《关于广州市瓶装液化气行业协会团体标准立项征集的通知》,进行起草制定的。
本标准由广州市瓶装液化气行业协会提出并归口,由XXXXXXXXXXXXX等公司共同起草完成。
二、制定标准的背景
瓶装液化石油气作为一种常用燃料,长期以来在城市燃气体系中扮演不可或缺的重要角色。
广州是中国瓶装液化石油气应用最早,也是最为广泛的城市之一,尽管近年来广州管道燃气的发展速度较快,但受限于燃气管道相对较长的建设周期,目前还是有为数众多的老旧小区、城中村、餐饮商铺、远郊区域暂时无法普及管道燃气,瓶装液化石油气是大量用户的唯一选择。
据统计,截止至2018年8月,广州市瓶装液化石油气用户数量达120万户,年消费量达3150万瓶,折合45万吨。
瓶装液化石油气作为管道燃气的必要补充,在未来较长一段时期内将与管道燃气共存发展,是城市管理工作需要面对的现实问题。
燃气供应与配送是民生大事,事关道路交通安全和居民稳定用气。
按照危险品运输的相关规定,瓶装液化石油气的运输工作,应使用专业危化品运输车辆完成。
但由于危化品运输车在部分城市区域的限行,而且难以进入小区、城中村、集中商铺等人流密集、道路狭窄区域,导致瓶装液化石油气从燃气配送站点到用户家中的终端配送,必须由其他交通工具完成。
民用瓶装液化石油气终端配送的车辆标准,长期以来在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上处于空白,这也是广州乃至全国范围内整个瓶装液化石油气行业所面临的重要难题之一。
为解决城市瓶装液化石油气终端配送环节存在的安全隐患,填补长期以来国家和行业标准在这方面的空白,由广州市瓶装液化气行业协会牵头,瓶装液化石油气行业单位及相关单位共同参与,在积极开展国内瓶装气配送市场调研的基础上,结合城市交通现状、瓶装液化石油气行业特点和终端用户需求,共同起草编制《民用瓶装液化石油气配送专用电动两轮车》团体标准,通过团体标准的形式对民用瓶装液化石油气终端配送专用车辆进行规范,积极引导瓶装液化石油气市场实现安全、规范、可持续发展。
三、制订过程
1、标准编制的主要内容及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民用瓶装液化石油气配送专用电动两轮车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使用说明书、包装、运输及储存。
本标准适用于瓶装燃气经营单位为民用客户配送液化石油气钢瓶专用电动两轮车。
2、标准编制的主要过程
1)2018年9月,成立起草小组,对《民用瓶装液化石油气配送专用电动两轮车》的框架、主要内容进行深入的讨论。
2)2018年10月-11月,起草小组综合相关文献资料,并在对企业情况调查的基础上,撰写《民用瓶装液化石油气配送专用电动两轮车》草案。
3)2018年11月19日,向广州市相关企业及单位发出意见征求对《民用瓶装液化石油气配送专用电动两轮车》草案的内容进行讨论,并根据反馈意见进行修改,形成征求意见稿。
5)2018年11月底-12月,起草小组在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发布征集通知,在平台上继续进行全国意见征求。
6)2019年1月召开专家审定会,对《民用瓶装液化石油气配送专用电动两轮车》草案内容进行讨论,根据行业专家的建议修改草案,形成了《标准》报批稿。
7)2019年2月《民用瓶装液化石油气配送专用电动两轮车》正式发布。
3、本标准的规范性引用文件
GB/T755-2008旋转电机定额和性能
GB3565-2005自行车安全要求
GB/T4208-2017外壳防护等级(IP代码)
GB/T5169.11电工电子产品着火危险试验第11部分:灼热丝/热丝基本试验方法成品的灼热丝可燃性试验方法(GWEPT)
GB/T5169.16电工电子产品着火危险试验第16部分:试验火焰50W水平与垂直火焰试验方法
GB/T5842液化石油气钢瓶
GB7258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
GB8410-2006汽车内饰材料的燃烧特性
GB/T12742自行车检测设备和器具技术条件
GB/T16842-2016外壳对人和设备的防护检验用试具
GB17761-2018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
GB20073-2018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制动性能要求及试验方法
GB/T22791自行车照明设备
GB/T31887-2015自行车反射装置
QB/T1880-2008自行车车架
四、制定原则
1、以明确的语言表达民用瓶装液化石油气配送专用电动两轮车的要求
对标准的编写,要使文字尽可能易于理解,且不产生歧义。
为了清晰表达,我们一般采用精简的表达方式,且确保与国家标准的术语和词汇保持一致,采用广大单位熟悉的词汇。
2、充分借鉴国家标准经验
在标准制定过程中,充分借鉴国家标准经验,借鉴其成熟的模型和思路,提炼民用瓶装液化石油气配送专用电动两轮车的要求。
五、标准的主要技术要求及编写依据
1、格式
本标准在格式上严格按GB/T1.1-2009给出的规则编写。
2、标准结构
本标准规定了民用瓶装液化石油气配送专用电动两轮车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使用说明书、包装、运输及储存。
3、标准的主要内容
1)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瓶装燃气经营单位为民用客户配送液化石油气钢瓶专用电动车。
2)规范性引用文件
引入与行业分类相关的国家标准,借鉴其成熟的模型和思路。
3)术语和定义
本部分对燃气生产经营单位、民用钢瓶、民用钢瓶配送专用电动车、电动两轮车等术语进行了规范定义。
4)技术要求
本部分对民用瓶装液化石油气配送专用电动两轮车中的车辆要求、主要电器部件、主要机械部件要求、车辆配置要求、机械安全、电气安全、防火性能、阻燃性能、行驶安全要求等内容进行了要求。
5)试验方法
本部分对民用瓶装液化石油气配送专用电动两轮车中的车辆要求、主要电器部件、主要机械部件要求、车辆配置要求、机械安全试验、电气安全试验、防火性能试验、阻燃性能试验、行驶安全要求等内容进行了试验。
6)检验规则
本部分对民用瓶装液化石油气配送专用电动两轮车中的检验分类、检验项目、组批规则、抽样、判定规则进行了规定。
7)标志、使用说明书、包装、运输及储存
本部分规定了标志、使用说明书、包装、运输及储存等的要求内容。
六、贯彻和实施建议
1、本标准发布实施后,计划组织本市相关企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标准实施宣贯和培训活动,确保标准能顺利实施。
2、加强与相关单位沟通,做好舆论宣传,由点及面,将标准的推行使用情况及时快捷地进行报道宣传。
3、组织推广民用瓶装液化石油气配送专用电动两轮车,为全市与民用瓶装液化石油气配送专用电动两轮车相关的企业提供信息查询、技术创新、法规标准等咨询服务,提高标准使用率。
4、与全市相关政府部门协调,带动全市相关企业参与使用新标准,将新标准覆盖到全市适用企业。
标准编制小组
2018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