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加农户优势
企业开展农业产业化经营情况的专题介绍范文
农业产业化经营作为推动农业现代化和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途径,近年来受到了广泛的关注和重视。
众多企业积极投身其中,探索出了各具特色的发展模式,为农业产业的转型升级、农民增收致富以及农村经济的繁荣做出了重要贡献。
以下将对某企业开展农业产业化经营的情况进行详细的专题介绍。
一、企业背景与发展历程该企业成立于[成立年份],总部位于[具体地点]。
企业自成立之初,就确立了以农业为核心业务,致力于打造农业全产业链的发展战略。
在多年的发展过程中,企业凭借着坚定的信念、创新的精神和卓越的管理能力,逐步在农业领域站稳脚跟,并取得了显著的成绩。
企业在发展初期,主要从事农产品的种植和初加工业务。
通过对当地农业资源的深入调研和分析,企业选择了具有发展潜力的农产品品种进行规模化种植,并建立了相应的种植基地。
引进先进的加工设备和技术,提高农产品的附加值,实现了农产品从田间到市场的初步转化。
随着企业的不断发展壮大,企业逐渐意识到农业产业化经营的重要性。
于是,企业开始向产业链的上下游延伸,逐步构建起了包括种植、养殖、加工、销售、物流等环节在内的完整农业产业链。
在种植环节,企业进一步扩大了种植规模,优化了种植品种结构,提高了农产品的质量和产量;在养殖环节,企业建立了规模化的养殖基地,采用科学的养殖技术和管理模式,确保了畜禽产品的品质和安全;在加工环节,企业不断加大技术研发投入,提升加工工艺水平,开发出了一系列具有市场竞争力的农产品加工产品;在销售环节,企业建立了完善的销售网络和渠道,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将农产品推向国内外市场;在物流环节,企业投资建设了现代化的物流配送中心,提高了物流配送效率和服务质量。
二、农业产业化经营的主要模式(一)“公司+农户”模式企业与农户签订合作协议,为农户提供种苗、技术指导、收购等服务,农户按照企业的要求进行标准化生产。
企业通过统一收购农户的农产品,保证了农产品的质量和供应稳定性,同时也提高了农户的种植积极性和收入水平。
推行“公司+协会(合作社)+农户”模式 走产业化扶贫之路
一
地为主的林果生产基 地 。 目前这些产业带 均 已形成规模 ,成为
企业生产 的 “ 第一 车
间” 。二是在组织方
式上 , 突出群众参 与。
从培植典型人手 ,把
的蚕桑县 、“ 全国重点产 茶县”、“ 中
投资 1 亿元 创办 了修 水养 蚕人实 业
有 限公 司 ,兼 营制 丝 、织绸 和服 饰 加工 。 目前 ,我 县拥有 国家级龙 头 企业 2 ,省 级龙 头企 业 6 ,市 家 家 级龙头企 业 9家 ,县级龙 头企业 2 6 家。
、
依 托 资 源 ,建 立基 地 ,夯
培植龙 头 。我 县具有 资源 多样化 的
比较优 势 ,适 宜发展农 产 品加工 企
业 。如东 港 乡台庄村 民徐 阿富利 用 本村 的土地 、劳力 等优 势 ,投入 打
工 积 蓄 的 10 2 0万 元 ,组 织 3 0户 8 农 民以地入 股 ,组建 晨光 果菜 经营
有 限公 司发展无 公害食 品—— 山露
2 0 年 在黄龙 乡建立 了红 薯生产基 09 地 50 ,实行订单生产 ,确保 了 20亩 当地 15 贫 困农 民 实 现 当 年 增 3 0户
收。三是 盘活机 制 ,兴 办龙 头 。我
基地建设与群众参 与
结合起来 ,走 “ 户 一 带多户 、 多户带一村 、
一
们采取兼并 、 重组 、 租赁 、 股份合作 、 私营独 资等多种 形式 促进 产业化 扶 贫 的发 展。如祥 辉制 丝公 司与浙 江
模 式 走产业化扶贫之路
我国农业产业化经营机制要创新——发挥农户经营、合作经营、公司经营三大制度优势
二 、创 新我 国农 业产 业化经 营机制的思路
我 国农 业产 业化经 营机 制要创 新
发挥农户经营 、合作 经营 、公司经营三大制度优势
◇ 黄祖辉 顾益康 郭红 东
创新 我 国农 业产 业化 经 营机 制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一
、
1 农 业 产 业 化 经 营 是 农 业转 . 型发 展 的必然 选择
农业产业化经营是现代农业的
基本 特 征 。农 业产 业 化 经营 的实质 就是 用 管理 现 代 工业 的理念 与 办法 来组 织 农业 的生 产 和经 营 ,推 进 农
创新我国农业产业化经营机制
村土 地 制度 的 完善 与 深化 。不仅 能 具 有物 权 的属性 ,我 们可 以在 不 的基本思路是 :以市场为导向,以 保 障 农 民的 土地 权 益 。而 且 能突 破 改 变 我 国 农 村 土 地 所 有 制 性 质 的 企业为龙头 ,以农户为基础,以合 分散化和小规模农业的瓶颈 前提下 ,使农民的集体土地权益得 作 社为 平 台,通过体 制机 制 的创 改 革开 放 以来 ,我 国实 行 了农 到进一 步 的实现 。
农 业产 业 化 经营 模 式 ,其 中最 具 主
的方 向发展 时 ,我 国的 农业 组 织体 系或者说农业经营体系 并不完备。 主要 原 因是 ,改革 开 放 以后 ,我 国
化 经 营 的 发展 , 发挥 了 重 要 作 用 , 但 仍然 不 能说 是 一 种非 常 理想 的 农
“公司+合作社+农户”经营模式博弈分析
“公司+合作社+农户”经营模式博弈分析“公司+合作社+农户”经营模式是目前农业发展的一种主要形式,通过公司、合作社、农户间的合作与竞争,实现农产品生产、加工、销售等各环节的优化与协同发展。
下面我们将从公司、合作社、农户三方面对这一经营模式进行博弈分析。
从公司的角度看,该模式可以使公司具有更稳定的供应链和更加可控的风险管理能力。
公司可以通过合作社与农户建立长期合作关系,减少供应链中的信息不对称以及质量风险。
公司可以通过与合作社共同投入资金和技术,提高农产品的质量和生产效益,从而提升产品的市场竞争力。
公司还可以通过与合作社共同开展市场营销活动,降低销售成本,扩大市场份额。
公司在与合作社和农户合作时也会面临一些挑战。
合作社作为公司与农户之间的中介,可能会出现利益分配不均的问题。
合作社可能会占据更多的利润份额,导致公司的利润率下降。
与农户合作可能涉及到农民的采购和销售渠道问题。
农户的产量和质量波动较大,可能会对公司的供应链和市场拓展产生一定的影响。
金融服务和资金流动也是一个困扰公司的问题。
有时公司需要为合作社提供融资支持,以促进其发展。
公司与合作社之间的融资渠道和合作方式也需要进行有效的管理和协调。
对于合作社来说,该经营模式为其提供了一个与公司合作、规模化经营的机会。
合作社作为农户的组织形式,可以通过与公司合作进行农产品加工和销售,提高农户的收入水平。
合作社可以通过整合农户的资源和能力,提高产品质量和降低成本,增强竞争力。
合作社还可以为农户提供技术咨询、培训和金融服务等支持,促进农户的专业化经营和可持续发展。
合作社在与公司和农户的博弈中也面临一些问题。
合作社需要解决农户的信任问题。
农户可能会担心合作社在利益分配方面的公平性,以及与公司合作后是否能够获得更好的市场机会。
合作社需要解决规模经营的问题。
合作社规模小的话,可能无法发挥与公司合作的优势,也难以满足公司的需求。
合作社还需要处理好与农户的关系。
合作社需要稳定农户的积极性,促进其积极参与合作社的建设和发展。
“公司+基地+农户”农业产业化推广模式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公司+基地+农户”农业产业化推广模式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公司+基地+农户”农业产业化推广模式中的问题及对策“公司+基地+农户”农业产业化推广模式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包括优势、缺点、对策)农业产业化采取什么样的组织形式不是任意的。
它不仅取决于本地农业生产力发展水平和农业资源的客观条件,而且取决于市场的发育程度、企业和劳动者的素质、交易成本等。
根据我国的国情和地域状况,在很长一个时期,我国的农业产业化将采取多种组织形式共存的局面。
目前主要有两种:一种是以农场制为基础形成的农工商联合大型农业组织形式,适合于地广人稀的黑龙江、新疆等地区。
一种是龙头企业带动区域农业的小型农业组织,适合于地少人多的我国绝大部分地区。
其中龙头企业带动型即就是本文所说的“公司+基地+农户”农业产业化推广模式。
1“公司+基地+农户”农业产业化推广模式介绍及分析“公司+基地+农户”农业产业化推广模式(即龙头企业带动型)是指以一个技术先进、资金雄厚的公司(主要是农产品加工和流通企业)为龙头,围绕大型龙头企业建立农产品基地,形成龙头带基地、基地连农户,产加销一条龙,贸工农一体化经营的模式。
这种组织模式,使公司与农户之间以合同形式规定双方在生产、服务、销售、利益分配和风险分担诸方面的权利和义务,结成比较稳定的交易关系和合作伙伴。
在此模式中,公司向农户提供配套服务,如提供优良品种、先进技术和产中服务,并由公司制定保护性的价格,集中收购农户的农产品,进行加工和销售,把农产品加工和销售增值后的一部分利润返还给与之结成契约关系的农户。
而农户则按公司的技术要求进行生产,并把大部分产品交售给公司,通过龙头企业与市场相关联,承担生产风险,分享公司经营的部分利润。
该种模式能够比较均衡地兼顾公司和农户的利益,- 1 -“公司+基地+农户”农业产业化推广模式中的问题及对策农户能够解决农产品销路,获得生产技术指导,也有利于农户进行专业化生产,并发挥区域专业化的规模优势。
“公司+合作社+农户”经营模式博弈分析
“公司+合作社+农户”经营模式博弈分析在当今农业发展中,围绕“公司+合作社+农户”的经营模式展开的博弈分析十分重要。
这种经营模式可以有效地整合社会资源,打破传统的产权关系,实现农业生产的优化和协同,进一步提高农业效益。
一方面,公司具有更强的资金、技术和管理优势,能够提供更多的扶持和帮助,为合作社和农户注入新的动力。
合作社能够起到联络公司和农户的桥梁作用,是中间推手,可以优化资源配置,提高效率,协调农户之间的关系。
农户是这个模式中的基础,从生产角度看,农户提供的土地、劳动力和种植技术等要素是必不可少的。
另一方面,这种模式也可能会面临一些挑战和难点。
首先,公司、合作社和农户之间的权益关系是难以协调的。
公司往往拥有最终决策权,而合作社和农户往往只有被动跟从的份儿。
其次,合作社的职能和作用也有可能被削弱,转变为公司的一个部门或附庸,这样会削弱合作社在农户中的认可度和话语权。
最后,农户在这种模式中往往处于较为薄弱的地位,所以需要有一系列的政策和措施来保障他们的利益。
面对这些现实和潜在的问题,建议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首先,要在权益分配上实现平衡和公正,公司、合作社和农户都应该具有合法权益。
其次,要坚持问题导向、以人为本的原则,促进合作社的发展和壮大。
最后,要创造一个公平竞争的环境,去除保护和垄断的坚固堡垒,让所有参与者在市场上享有自由的竞争机会。
总之,“公司+合作社+农户”的经营模式可以最大限度地发挥不同参与者的优势,同时也需要协调不同参与者之间的关系,建立有效的合作机制,提升整个农业生产的效益。
因此,对于这种模式的博弈分析,我们需要审慎评估利弊和优缺点,并提供系统性和实践性的对策建议。
中国式_公司_第三方组织_农户__省略_连吉农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的一个案例_关鑫
中国式“公司+第三方组织+农户”创新模式解读——来自大连吉农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的一个案例∗关 鑫 1 高 闯 2(1. 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北京 100084;2.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工商管理学院,北京 100026)摘 要:本文通过对大连吉农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的“公司+第三方组织+农户”创新案例的深刻剖析,不仅全面展示了资源开发型商业模式创新的特色与优势,而且发现了创新机理背后所蕴含的重要理论。
在中国,企业社会资本与资源开发型商业模式创新之间的紧密联系尤为显著,企业社会资本对资源开发型商业模式创新具有重要决定作用。
企业社会资本以知识积累、知识创新和交易费用作为其作用的载体,透过对BOP群体的能力开发及对企业内外部边界的调节,即企业社会资本通过对企业内部学习及知识吸收与外溢等的正向作用实现对企业内外BOP群体的开发,通过对企业内生交易费用和外生交易费用的节约框定企业的治理边界和能力边界,最终决定着企业如何实现资源开发型商业模式创新。
这对中国式管理或中国管理模式的系统研究有着深刻的启示作用。
关键词:BOP群体;资源开发型商业模式;企业社会资本;知识创新The Innovation Model of “Corporation + the Third Organization + Farmers” in China: A Case Study on Dalian Jinong AgriculturalTechnology Development Co., LTDGUAN Xin 1 GAO Chuang2(1. School of Economics and Management, Tsinghua University;2. School of Business Administration, Capital University of Economics and Business,)Abstract: Recently, the problems of enterprise business model innovation have been paid more and more attention by the firms and academic institutes all over the world. There are many references about enterprise business model, some of which are case studies, and others are theoretical exploration. But there is a lack of the systematic and unified analytical framework. Based on explaining the basic content and structure of enterprise social capital, we analyze the internal enterprise social capital’s effect on saving the endogenetic transaction cost and promoting the internal study, while the external enterprise social capital’s effect on saving the exdogenetic transaction cost and enlarging the effect of absorbing and spilling knowledge, the thesis explores the enterprise social capital’s affecting mechanism to enterprise business model innovation. Finally, we build a general analytic framework of enterprise business model innovation under the perspective of social capital theory.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面向中国低收入群体的商业模式创新”(批准号71072141);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社会资本视角下上市公司终极股东控制与剥夺问题研究”(批准号71072072);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股东间合作机制与上市公司治理效率研究”(批准号20110490026)。
不同生猪养殖模式的效益评估及比较分析
仔猪费用、饲料费用、人工费用、防疫治疗费用、技术
服务费用、水电费用、燃料动力费用及其他直接费用 8 类。
2017—2019 年各模式总成本整体呈上升趋势,按
照平均值从大到小依次为独立农户、公司 + 家庭农场、
公司 + 农户、合作社 + 农户、公司一体化,除了公司一
体化,其他模式的总成本均在 2 000 元 / 头以上,公司
从粪污处理成本来看,除公司一体化外,其他模式 粪污处理成本整体均呈上升趋势,可能是继 2015 年新 《环境保护法》实施后,这些模式的经营主体为实现环 保达标,不断购置设备或更新粪污处理技术,导致成本 提高;公司一体化由于养殖规模大,为应对环保压力而 购置的设备产生了固定资产折旧,粪污处理成本随着年 限的增加逐渐降低。粪污处理成本按平均值从大到小依 次为公司 + 农户、公司 + 家庭农场、公司一体化、独立
收稿日期:2020-09-15;修回日期:2020-10-28 资 助 项 目: 国 家 重 点 研 发 计 划 课 题(2018YFD0501105); 国 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71603025) 作者简介:蔡辛娟(1996-),女,河南驻马店人,硕士研究生, 研究方向为农业经济政策,E-mail:2256627103@ * 通讯作者:肖红波(1977-),女,河南邓州人,博士,副教 授,研究方向为农业经济政策、畜牧经济、都市农业,E-mail: xiaoxiaoxhb@
元/头
2018 1504.93 1550.54 1598.75 1789.26 1532.75
2019 3158.94 3172.29 3247.25 3150.22 3273.18
平均值 2097.45 2128.25 2174.57 2245.20 2148.29
泗洪县“公司+合作社+农户”模式发展探析
泗洪县“公司+合作社+农户”模式发展探析作者:唐浩宇梅诗梦贺子涵蔡彬彬潘红梅来源:《中国市场》2022年第28期摘要:随着国家稳固脱贫成果的战略不断推进,各种助农政策与助农商业模式层出不穷。
以温氏为代表的“公司+农户”模式经过30多年的摸索与打磨,已经相当成熟,这种轻资产的运营模式有着非常多的优点,既能帮助企业转移成本降低风险,还能增加农民收入,促进乡村振兴,更好地实现企业与农户的共赢。
此模式也不断改进,演变出“公司+家庭农场”“公司+合作社+农户”等模式,均得到较好的成效。
但是在带来效益的同时也出现了大量的违约案例,造成不小经济损失。
文章以江苏省泗洪县为例对此类模式进行综合分析,并提出相关建议。
关键词:泗洪县;“公司+合作社+农户”模式;效益;市场风险中图分类号:F32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6432(2022)28-0028-03DOI:10.13939/ki.zgsc.2022.28.0281 基本概述江苏省泗洪县的西南岗地区土壤相较贫瘠,地势起伏较大。
该地常年种植玉米、红薯、小麦等旱作物,收成并不理想。
为了帮助农户抵御市场风险,提高农户收入,该地在2018年联合合作社,入社农户与当地农业龙头企业一起,打造“公司+合作社+农户”的产业模式。
在该模式下,合作的龙头企业给农户提供种植技术指导、优质的种苗和加工技术等基础性生产资源,待红薯成熟后再以事先一系列合同约定的保底价格将农产品买回,若市场价高于合同约定价格,公司再将高出部分的价格以二次分红的形式先分给合作社,再由合作社将款项发放给入社农户。
2 泗洪县“公司+合作社+农户”模式效益优势2.1 大大增加农户收入,吸收农村富余劳动力据调查,泗洪县所在的苏北地区农林牧渔等商品价值仅是全省平均水平的70%,其超过30%的耕地产量十分低下,农户入不敷出[1]。
在2018年“公司+合作社+农户”模式开展之前,种植一季小麦或一季玉米收入仅五六百元,而在这一模式联合体的带动下,红薯每亩的平均纯收入已稳超千元[2]。
详解温氏
详解温氏”公司+农户”模式2007年实现上市肉鸡5.3亿只、肉猪182万头、肉鸭680万只,年销售收入117亿元,带动合作农户36500多户,农户合计收益11.35亿元, 平均每户3.1万元……这一组辉煌的数据来自国家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广东温氏食品集团有限公司。
几年前,时任省委副书记、现任广东省人大常委会主任的欧广源曾寄语温氏要打造“百亿温氏,百年温氏”;如今,温氏确实不负众望:短短七八年间,温氏的年销售收入从十几亿元一跃到了100多亿元,近几年来每年均保持着30%以上的高速成长,预计2008年销售收入将达到160亿元以上,显示出勃勃的发展生机。
基石一“五五分成”构筑利益共同体●长期坚持与农户“五五分成”的利益分配机制●二次分配机制保证农户年平均收益不低于同行平均利润●设立风险基金,保证农户在遇到重大灾害时不亏损目前,温氏的养殖规模已居亚洲第一,养鸡、养猪等方面都是国内规模最大的企业;广州人吃的鸡中,每三只就有一只是广东温氏食品集团有限公司生产的“温氏鸡”。
但是当来到温氏的总部时,我们却发现这里没有一排排高大宽敞整齐的养鸡房间,也没有嘈杂的万鸡争食的热闹场面,温氏的“生产车间”通过“公司+农户”的模式分散于千家万户的农户之中。
据介绍,温氏“公司+农户”的合作政策是:农户建好鸡(猪)舍,缴纳一定的合作互助金,领取鸡苗、药物、饲料进行肉鸡饲养。
公司在一定区域范围内设立一个服务中心,为每20-30个养鸡户安排一个联络员(养户管理员),为农户提供全方位的技术指导和服务,最后由公司负责收购。
“在这种模式之下,无论在企业内部,企业与农户之间,还是企业与客户之间,如何建立利益共同体,如何平衡自己与上下游之间的关系,都是一道严肃的考题。
”温氏集团副总裁黄松德介绍说,集团要平衡的利益主体首先是农户。
他告诉记者,温氏25年来的快速发展证明了“公司+农户”的巨大生命力。
这种模式的核心基础是要切实保护好农民的利益,如果没有农户的长期支持,企业则相当于失去了“生产车间”,“皮之不存,毛将焉附”?为此,温氏长期坚持“五五分成”的利益分配机制,将产业化经营中获得的行业利润与农户进行第一次“五五分成”,并明确无论行业处于何种经营环境,都要保证养鸡户每只鸡有1元到1.5元的获利,即使在行业遭受禽流感重大冲击的情况下,公司也依然顶着每天亏损五六百万元的压力,承担经营的亏损,养鸡户向公司提供的合格产品仍然保证每只有1元钱的利润。
“村委会+公司+农户”发展农村集体经济模式初探
“村委会+公司+农户”发展农村集体经济模式初探阴尹明星随着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不断推进,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已成为抓基层、打基础的重要保障,也是增强基层党组织服务能力的重要举措。
目前来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虽然态势良好,但是仍存在路径单一、后劲不足的问题。
就浮山县而言,多数农村集体经济“破一万元易、破五万元难”。
针对这一现状,我们探索推行了“村委会+公司+农户”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的模式。
一、“村委会+公司+农户”模式的探索实践这些年,中央连续多年发布以“三农”为主题的中央一号文件,先后出台了《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农民专业合作社税收减免政策》和关于农村电商的重磅文件,同时还大力实施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头雁工程”,充分体现了党对“三农”工作的关心,特别是对发展农村集体经济的高度重视。
从浮山县专业合作社和电商的运营现状来看,经营的好,可以富一部分人,起不到辐射带动作用,即便是有带动作用,也只是搞活了某一个产业,谈不上壮大集体经济。
究其原因,主要是在村集体经济与专业合作社和电商之间没有建立起桥梁和纽带,造成各吹各的号、各敲各的锣的脱节现象。
基于此,我们考虑能否充分利用能人、市场、产业的优势,由村委会牵头成立公司,以公司的名义对接市场,既为农户创收服务,又为村集体发展提供资金、技术和信息保障。
这就是我们提出“村委会+公司+农户”发展模式的初衷。
实践中,我们围绕以下三点下功夫、做文章:1、围绕谁主导这个核心下功夫。
在公司起步阶段,我们就明确要求:党管公司,由村党支部将党对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贯彻到公司,将村里的规划和目标融入到公司,将产业的发展理念渗透到公司。
按照这一要求,浮山县委、县政府制定出台了《关于推行“村委会+公司+农户”模式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的实施意见(试行)》,进行顶层设计和宏观指导。
工商、金融、农林等相关部门,积极制定关于农村开办公司的优惠办法,开通绿色通道,为农村开办公司提供政策、资金、人力支持。
乡镇党委发挥主体责任,开办“两委”主干专题培训班,就公司注册、运营管理等方面的内容进行专题培训。
龙头企业+合作社+农户例子
龙头企业+合作社+农户例子全文共四篇示例,供读者参考第一篇示例:龙头企业、合作社和农户之间的合作模式在农业领域中越来越普遍。
这种合作模式不仅带动了农业产业的发展,同时也提升了农民的收入水平。
下面就让我们来看一个关于龙头企业、合作社和农户之间合作的具体案例。
在某个小山村,有一家规模较大的农产品加工企业,这家企业专门从事水果加工业务。
由于这个山村的气候条件适合种植水果,当地农民以栽种水果为主要农作物。
但是由于农产品销售渠道有限,农民们往往无法得到合理的收入。
为了解决这个问题,该企业决定与当地合作社和农户合作,建立一个全新的合作模式。
该企业与合作社签订合作协议,承诺提供技术支持、销售渠道和市场推广等服务。
合作社则负责组织当地农户加入合作社,并统一管理和调配农产品。
随后,合作社派遣工作人员深入各个村庄,与当地农户进行沟通,讲解合作模式的好处以及如何加入合作社。
在合作社的组织下,当地农户纷纷加入了该合作模式,并开始栽种水果。
为了确保水果的品质和产量,合作社向每个农户提供了种植技术培训,并提供优质的种子和农药。
合作社还与企业合作,共同制定了水果的种植标准和采摘标准,以确保产品的质量。
随着合作模式的稳步推进,水果逐渐成熟,合作社的工作人员开始帮助农户进行采摘和包装。
而企业方面则负责将水果进行加工和包装,并在市场上进行销售。
由于优质的产品质量和统一的品牌推广,合作社和企业合作的水果在市场上受到了热烈欢迎,不仅在当地市场占据了一席之地,还成功打入了更广阔的市场。
在这个合作模式下,企业获得了可靠的供应来源,合作社得到了更多的发展机会,农户则实现了稳定的收入增长。
这个成功的案例不仅令当地经济发展迅速,同时也带动了周边地区的农业产业崛起。
通过这个案例,我们可以看到龙头企业、合作社和农户之间合作的优势所在。
企业借助自身优势和资源,帮助农户提高了生产效率,增加了收入;合作社通过有组织的管理和优质的服务,促进了农产品质量的提升和品牌影响力的扩大;农户则得以分享企业技术和市场信息,提升了自身的竞争力。
企业带动农户的利益联结方式
企业带动农户的利益联结方式随着中国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越来越多的企业开始关注农村地区的发展和农户的收入增加。
企业带动农户的利益联结方式成为了当前社会热议的话题。
企业与农户之间的利益联结是一种两者之间相互依存、相互促进的关系。
通过合作,企业可以获得稳定的农产品供应和降低成本,而农户则可以获得稳定的市场和更高的收入。
本文将从多个角度探讨企业带动农户的利益联结方式。
一、产业整合产业整合是企业带动农户的利益联结方式中的一种重要方式。
通过产业整合,企业可以将农户的分散生产整合在一起,从而形成规模化生产和经济效益。
产业整合可以通过合作社、农业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等形式来实现。
企业可以为农户提供优质农资、先进技术、生产指导等支持,帮助农户提高生产效率和产品质量。
同时,企业还可以为农户提供销售渠道、品牌支持、市场推广等帮助,帮助农产品更好地进入市场,获得更高的价格。
通过产业整合,企业和农户之间的利益联结得以实现,双方可以实现互利共赢。
二、订单农业订单农业是近年来兴起的一种新型农业经营方式,也是企业带动农户的利益联结方式之一。
订单农业是指企业通过提前与农户签订订单合同,并提供生产计划、技术指导、种植资材、生产资金等支持,要求农户按照企业的要求进行生产,并保证产品的质量和数量。
企业在提前预订农产品的同时,也为农户提供收购渠道和保底收购价,保证农产品的销路和价格。
订单农业可以有效地解决农产品供应的不稳定性和销售的不确定性问题,帮助农户提高收入和稳定经济来源。
同时,企业也可以通过订单农业方式实现与农户的利益联结,确保农产品的质量和原料的稳定供应。
三、技术培训技术培训是企业带动农户的利益联结方式中至关重要的一环。
企业可以通过组织培训班、请专家讲座、开展现场指导等形式,向农户传授先进的农业生产技术和管理经验。
通过技术培训,农户可以提高生产技能,提高农产品的品质和产量,降低生产成本,提高经济效益。
同时,技术培训也可以增强农户的农业生产管理意识,帮助其更好地适应市场需求和推动产业升级。
“公司+农户”经营模式的税收筹划策略
“公司+农户”经营模式的税收筹划策略文章来源:中国涉税鉴证网“公司+农户”经营模式是适应市场经济发展、引导农民步入市场、促进社会和谐的一种新型经济模式。
采取“公司+农户”经营模式的企业只有遵从相关的税收制度,并充分利用国家支持农业税收优惠政策,合理进行税收筹划,才能长期健康发展。
一、涉农税收优惠政策1.增值税《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六条规定: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业产品免征增值税。
“增值税实施细则进一步明确规定,条例所称农业,是指种植业、养殖业、林业,牧业、水产业,农业生产者,包括从事农业生产的单位和个人。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农业产品征税范围注释>的通知》(财税字[1995]52号)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六条所列免税项目的第一项所称的“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业产品”,是指直接从事植物的种植、收割和动物的饲养、捕捞的单位和个人销售的注释所列的自产农业产品;对上述单位和个人销售的外购的农业产品,以及单位和个人外购农业产品生产、加工后销售的仍然属于注释所列的农业产品,不属于免税的范围,应当按照规定税率征收增值税。
《农业产品征税范围注释》对自产农业产品做了详细的解释。
2.企业所得税《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企业的下列所得,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一)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十六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第(一)项规定的企业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是指:(一)企业从事下列项目的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l.蔬菜,谷物、薯类、油料、豆类、棉花、麻类,糖料、水果、坚果的种植;2.农作物新品种的选育;3.中药材的种植;4.林木的培育和种植;5.牲畜、家禽的饲养;6.林产品的采集;7.灌溉、农产品初加工、兽医、农技推广、农机作业和维修等农、林、牧、渔服务业项目;8.远洋捕捞。
温氏股份与牧原股份养殖模式比较分析
温氏股份与牧原股份养殖模式比较分析生猪养殖全过程主要分为三个阶段: 育苗、育仔和育肥;其中, 育苗阶段的养殖模式差异不明显, 因为大规模的养殖企业通常自己控制祖代猪的种源, 培育和繁殖优质父母代种猪;而育仔和育肥这两个阶段是区分养殖企业经营模式的主要判断依据。
按照养殖阶段的分工不同, 主要产生了两大类截然不同的养殖模式: 一是以温氏为代表的“公司+农户”的中规模分散式养殖模式, 另一类是以牧原为代表的一体化自育自繁自养模式。
一、温氏股份养殖模式分析1.“公司+农户”养殖模式介绍养猪分析: 温氏成功密码解读--站在风口, 猪飞的再高也要脚踏实地具体来说, 温氏集团“公司+农户”模式是公司保留种猪繁育和育仔阶段, 而将育肥阶段以委托饲养的方式交由农户负责。
公司不需要提供仔猪育肥舍, 由合作农户按照公司的标准自己出资新建或改造现有的养殖场, 并通过与公司签订委托协议, 缴纳一定的预付金(400元/头), “代替”公司进行生猪养殖。
生产周期结束, 公司按照合同约定价格回购成熟的商品猪, 并支付一定的托管费。
温氏为农户提供先进的技术指导、优质的饲料和疫苗采购等, 并统一管理分散的农户生产活动。
在这个过程中, 生猪的产权仍属于公司, 农户的托管从传统的“雇佣农工饲养-支付工资”变为“委托农户饲养-支付托管费”, 不过饲料等费用计入应收账款直至合同履约时才能收回。
图1 温氏“公司+农户”养殖模式图2 温氏和农户的生产结算流程图2.温氏养殖模式分析①确保农户利益公司凭借先进的养殖技术和现代化信息系统, 帮助农户提升养殖效率、降低市场和技术风险, 在确保农户顺利完成饲养的前提下, 确保农户获得稳定的收益(主要是代养费)。
具体来说, 黄鸡饲养77天龄, 确保农户2.1元/羽的毛利;肉猪饲养148天龄, 确保农户不低于150元/头的毛利;并通过明文规定的公司制度和严格的内部管理确保农户的收益落到实处。
②高水平的饲料产品研发公司全系列饲料产品均系自主研发生产, 营养水平高、饲养效果优良, 料肉比大幅低于行业平均, 且公司在前期料上掌握了关键技术, 多方面因素助力养殖成本最小化。
浅析“公司+基地+农户”模式
浅析“公司+基地+农户”模式(内括优势)一、“公司+基地+农户”的概念及基本运作方式概念:以公司或集团企业为主导,以农产品加工、运销为龙头,重点围绕经一种或几种产品的生产、销售、与生产基地和农户实行有机的联合,进行一体化的经营,形成“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经济共同体。
基本运作方式:龙头企业和分散的农户签订合同,公司为农户提供生产原料,技术服务和成品回购。
种植——收购商——农副产品精加工——销售公司——超市、农副市场、个人二、“公司+基地+农户”模式中基地存在的必要性1、“公司+农户”概念、两者之间关系及优缺点概念:是指农户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按照与公司签订的合同,组织安排生产的一种农业产销模式。
两者之间的关系:(1)公司职能:给农户提供培训、编制种植计划、提供生产资金、技术力量及基础设施建设、负责收购以及其他服务。
要求:资金雄厚、技术先进、规模大、高效率的管理、信息渠道广、形成规模、带动作用强。
(2)农户职能:生产,投资要求:接受培训,生产出符合公司要求的产品。
优缺点:优点:(1)有利于实现小生产与大市场的对接;(2)有利于生产要素的流动和组合;(3)有利于农业的规模经营和技术进步;(4)有利于提高农业生产的组织化和商品化程度;(5)有利于提高农业的比较收益和保护农民利益。
更重要的是,这种生产经营模式节约了农业生产经营过程中的交易费用。
(成本降低)缺点:(1)存在信息和履约方面的制度缺陷,从而使合约失败或者发生违约。
(2)缺乏与农民利益更紧密的结合。
具体表现为3个方面:第一,一旦农业经营的利润不再丰厚,公司就会转向其他领域。
第二,利润分配不能使农户充分受益,真正的利润返还额在公司利润中只占一小部分。
第三,公司往往对风险进行传递而不是加以负担。
2、基地应运而生概念:农业生产基地就是在全国或者地区农产品经济中占有较重地位并能长期稳定地向区内外提供大量农产品的集中生产地区。
如粮食、油料、糖料、蔬菜、牧业、渔业等各种生产基地。
企业与农户利益联结的四种模式
企业与农户利益联结的四种模式.何东推广操作性强,符合广西实际的企业与农户利益联结模式,对发展农业产业化,增加农民收入和解决企业农户的矛盾有着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下列四种模式值得学习和推广.农产品加工企业需要原料,农户需要出售农产品,双方都需要稳定,可靠的客户,都需要降低或减少市场风险,很自然订单农业就应运而生了.订单农业在广西是最普通,最简单,最适用,操作性最强的一种机制.订单农业的出现,被认为是解决农民与企业分配关系的有效办法,因此,被许多企业和农户所采用,被许多领导所推崇.但是,随着农产品市场竞争的加剧,随着供求关系的变化,随着价格涨落幅度的增大,过去靠”关系+义务+契约”的订单农业在我区呈逐年下降的趋势.1996年是70.84%,1998年是55.68%,2000年下降到探索?探讨ii49%,2003年下降到45%.尽管双方已签订契约,但由于受到利益驱动,根据有关部门的统计,近年来,订单农业的履约率不到20%.其中企业不履约率占70%,农民不履约率占30%.在农产品价格大波动时期,企业与农民都因利益方面的激化而相互毁约,出现了”春订,夏争,秋不算”的现象.尽管如此,订单农业在过去,在现在,在将来都是企业与农户采用的一种最普通也普遍的办法.只要完善法制建设,提高法制观念,订单农业仍旧是联系龙头企业和农户的一个强有力的纽带,是处理双方利益的一个有效办法,仍然值得继续采用和推广.公司+农户桂林广东温氏家禽有限公司是由临桂县兴发畜禽养殖场与广东温氏食品集团有限公司合资兴办的养殖企业.公司成立于19t)7年6月.该公司借用广东温氏的经验,并从自己的实际出发,依托”公司+农户”的生产模式与周边农民挂钩合作发展规模化畜禽养殖,实现产,供,销一条龙,科,工,贸一体化的经营运作,获得了极大成功.桂林温氏公司的主要做法是:肉鸡饲养全部交由农民完成,公司仅办种鸡场,并为养鸡户提供种苗,饲料,药物,技术,销售等一条龙服务.”温氏”在处理双方利益关系时,非常重视农民的利益.具体是采取平均分配的做法,一般按正常原料价格和销售价格,每饲养一只鸡可得毛利3元左右, 公司和农户的分配比例为5:5,农户养鸡的收益为1.5元/羽,以每人每年饲养鸡12000羽计,每年收入1.8万元左右.由于风险共担,利益共享,7g来98%的农户都能履约,公司2003年产值达1.5亿元.“公司+农户+价格联动”是我区糖业企2oo5年2月下半月号第4广I53利益联结的四种模式ii探索?探业与蔗农经过多年的努力,所获得的一个双方十分满意的合作方式.它从广西实际出发,既兼顾了企业利益,又兼顾了蔗农利益,是一个值得肯定和推广的成功经验. “公司+农户+价格联动”的发明者是柳州凤糖生化股份公司.做法是:制糖企业与村民小组签订收购合同,村民小组再与蔗农签约.合同规定,企业按上一榨季的收购价收购蔗农的甘蔗,同时规定,原料蔗糖与上年糖价挂钩.糖价每上涨1oo元,糖厂按每吨原料蔗5元返还给农民.合同还规定, 企业负责全部收购农民生产的原料蔗(含增产部分),不能拒收.如遇霜冻灾害,造成原料蔗无压榨价值的损失部分由企业按当地政府制定的补贴政策给予补贴.农民应将生产的原料蔗全部卖给企业,不能卖给第三方,不得与第三方制糖企业签订购销合同.合同规定,企业必须承担以下义务:一是预付蔗款定金给蔗农;二是支付原料蔗运至工厂的费用;三是与蔗农共同建设蔗区道路,并出资金买路料,支付路料的运费等;四是向蔗农无偿提供甘蔗良种和良法栽培等技术服务;五是如果在48小时内不能运走蔗农搬运至通车地点的甘蔗,按每超24小时补损1%的蔗款给蔗农.与此同时,蔗农也要承担相应的义务:一是按企业要求制定种植计划和购买优良品种进行生产;二是投工投劳,提供土地与公司共同建设蔗区道路,并做好蔗区道路维修,管护工作;三是服从企业电脑管理砍运计划,做到按时,按质,按量砍蔗.违约的蔗农不仅要54I献广2005年2月下半月号第4期延期砍蔗,而且要承担已派出车辆空车运费的50%.这一系列的规定,既是对企业的约束,也是对蔗农的约束,真正体现了双方平等的主体地位.价格联动订单与一般农业订单不同的是,它不仅规定了农产品收购价,还规定了企业必须为蔗区道路出水泥,沙石等材料, 同时还规定了随着糖价的上涨,企业必须按一定的比例将收益返还给蔗农.这就使蔗农可从上涨的糖价中获得第二次分配. “公司+农户+价格联动”办法自2001年在广西全面推广,成效十分显着.全区甘蔗生产迅猛发展,甘蔗种植面积,产量和白砂糖产量都大幅度增长.许多企业由于原料供应充足,设备利用率高,生产成本大幅度下降,使广西糖业成为全国生产成本最低, 竞争力最强,并初步具备与国际低价糖抗衡的产业.2001/2002榨季广西产糖486万吨,占全国产糖量的53%,创历史新高; 2002/2003榨季达到562万吨,再创历史新高;2003/2004榨季,广西产糖已突破600万吨大关.广西糖业的快速发展,被农业部专家称为全国十一大优势农产品率先取得成功的典范.桂林市兴安县莱茵公司是一家从事植物功能成分开发,生产,销售的民营高科技企业,现有员I200多人,其中46%以上具■————嘲镬0有大专学历.2003年销售收入8327万元,产品95%以上出口.2003年公司支付给农户原料款4000多万元,使2万多农户每户平均收入2000元.该公司从罗汉果,银杏叶,豆粕,积实,松树皮等植物果,叶,皮提取植物功能成分,产品主要有罗汉果甜甙,银杏总黄酮,原花青素等,产品主要用于天然药品,食品,保健品和化妆品.该公司虽然是高科技企业,但几乎所有原料都来自农业和农村.企业和农户一荣俱荣,一损俱损.公司是高科技企业,光靠公司与农户联系有诸多困难,实际操作上也很难行得通.因此公司参照国外和兄弟省市的做法,采用”公司+协会+农户”和作法,通过协会把千家万户同企业联结起来.在这种思想指导下,”桂林莱茵罗汉果种植协会”于2004年4月成立.莱茵公司给协会提供资金,办公场地,价格优惠的罗汉果优质种苗和肥料.会员有优先获得技术指导和信息服务的权利,有优先销售罗汉果的权利,有优质优价获得种苗和肥料的权利.协会保护会员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今年以来,莱茵公司通过”公司——协会——办事处——农户”这条纽带向农户.提供罗汉果组培苗6O万株,发展种植基地5000亩,发展会员农户2100户.推进农业产业化发展,促进企业和农民”双赢”的模式还有很多,但卓有成效又经过实践检验,易操作易推行的,上述四种模式很有普遍意义和代表性.口题图:正确处理好企业与农户的利益关系,可以促进农业产业化发展.图为我区某种植基地的工作人员收获香瓜.(作者单位:自治区经委)责任编辑黄吉遇。
大型餐饮管理公司食材采购渠道
大型餐饮管理公司食材采购渠道引言在大型餐饮管理公司中,食材采购渠道的选择对于公司的运营和盈利能力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食材的质量、价格和供应稳定性是影响采购决策的关键因素。
本文将介绍大型餐饮管理公司常用的食材采购渠道以及其优劣势,帮助读者更好地理解和选择适合自己公司的采购渠道。
一、直接与农户合作直接与农户合作是一种传统的食材采购方式。
大型餐饮管理公司可以与当地的农户进行合作,直接从农户处采购食材。
这种方式的优势在于能够确保食材的新鲜度和质量,减少中间环节的损失。
此外,直接与农户合作还能够获得更加优惠的价格,并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提高供应稳定性。
然而,与农户合作也存在一些挑战。
由于农户规模相对较小,供应量无法满足大型餐饮管理公司的需求,因此可能需要与多个农户进行合作。
此外,农户的供应能力和产品质量也可能存在一定的差异,需要公司进行严格的品控管理。
二、与食材批发市场合作大型餐饮管理公司可以选择与食材批发市场合作,直接从批发市场采购所需的食材。
这种方式的优势在于批发市场的规模较大,能够满足大量的需求,并且供应稳定。
此外,批发市场通常有专业的质检团队,能够保证食材的质量。
然而,与食材批发市场合作也存在一些限制。
由于批发市场的规模较大,往往需要大量的库存,这可能增加了公司的资金压力。
此外,批发市场的价格通常较高,可能无法达到直接与农户合作的优惠程度。
三、与食品供应公司合作与食品供应公司合作是大型餐饮管理公司常用的一种采购方式。
食品供应公司专门从事餐饮食材的供应和配送,拥有稳定的供应链和专业的运输团队。
大型餐饮管理公司可以通过与食品供应公司建立合作关系,直接从其处采购食材。
与食品供应公司合作的优势在于能够获得稳定的供应、快速的配送和专业的售后服务。
此外,食品供应公司还可以提供一站式采购服务,简化公司的采购流程。
然而,与食品供应公司合作也存在一些问题。
由于供应链较长,食材的新鲜度可能会有所降低。
此外,与大型食品供应公司合作往往需要与其签订长期合作协议,可能限制了公司在采购上的灵活性。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一、“公司加农户”模式
“公司加农户”模式是一种新的农业产业化模式,具有很高的创新性和极大的潜在力。
在对该制度做相应的评价之前,笔者认为有必要溯源该制度,以得出一个一般的认识。
经过笔者收集资料,关于该模式有:
第一、"问题的提出
“公司加农户”模式是近年来出现的一种新的现象,关于它的起源,经过笔者的考察。
溯源到1993年初,潍坊在全国首次提出了发展农业产业化的口号,这个口号的提出催生了“公司+农户”模式,潍坊也成为了中国最主要的蔬菜种植、加工、出口基地。
具体而言,“公司+农户”形式的主要特点是:
“龙头”企业与农产品生产基地和农户结成紧密的贸工农一体化生产体系,其最主要和最普遍的联结方式是合同契约。
“龙头”企业为生产基地、村或农户,提供全过程服务,有的还实行优惠价格并保证优先收购,农户按合同规定定时定量向企业交售优质产品,由“龙头”企业加工,出售制成品。
也就是以农副产品加工或流通企业为龙头,通过合同契约、股份合作制等多种利益结合机制,带动农户从事专业生产,将生产、加工、销售有机结合,实施一体化经营的组织类型。
龙头单位与签约农户之间利益关系一般包括:
资金支持、无偿或低偿服务、低价供应或赊销生产资料、保护价格制度等等。
这种类型目前比较普遍,在养殖特别是外向创汇农业中最为流行。
可以说该模式的提出,对于农村经济的发展有着巨大的推动作用,提高了农户的积极性,拓宽了农民致富的途径,弥补了农户分散不集中的现状
1/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