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安区道路专项规划修订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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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安道路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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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安区 交叉口设计导则

宝安区 交叉口设计导则

宝安区交叉口设计导则宝安区是深圳市一个重要的行政区划,随着城市的发展,交通事故频发和交通拥堵问题成为困扰当地居民的重要问题。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宝安区对交叉口设计制定了一系列的导则,旨在提高交叉口运行效率、减少交通事故发生率、保障行人安全。

以下是对宝安区交叉口设计导则的详细阐述。

首先,在交叉口规划设计中,应遵循“安全第一、人性化、顺畅高效”的原则。

交叉口应为行人提供安全的过街通道,设置步行街或过街天桥/地道,减少人车冲突。

同时,考虑使用转弯半径大、减少转弯车辆的冲突,设置合理的设计要求和标志标线。

其次,合理设置交通信号灯和交通标志。

交通信号灯和标志的设置应符合国家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并根据交通流量进行科学设置。

在选择信号灯类型和位置时,应根据交通流量、车辆速度、行人通行情况等因素进行综合考虑。

此外,交通标志应明确、醒目,减少误解和混淆。

第三,合理设置交叉口的缓冲带和路口标线。

缓冲带的设置可以减少交通事故发生率,保护行人和车辆的安全。

而路口标线的设置可以提醒驾驶员注意交通环境,减少交通冲突。

此外,宝安区交叉口设计导则强调了交叉口的可视性,通过树木修剪、智能化交通监控等手段来增加交叉口的能见度。

第四,注重交叉口的照明设计。

夜间照明设施的设置可以提高交叉口的可见度,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

宝安区交叉口设计导则建议使用高效能、低能耗的LED照明灯具,并设置合理的照明布局,保证交叉口照明充分均匀。

第五,合理设置交叉口的进出口数量和布局。

根据交通流量和道路运行状况,合理设置交叉口的进出口数量,避免交通堵塞。

交叉口的布局应尽量避免突然转向和交叉行驶,减少交通冲突和事故发生。

第六,鼓励使用智能交通技术。

宝安区交叉口设计导则提倡利用现代智能交通技术,如交通信号控制系统、视频监控系统等,提高交叉口的运行效率和安全性。

通过信号配时优化、车辆识别和计数以及违章抓拍等手段,有效解决交通事故和交通拥堵问题。

总之,宝安区交叉口设计导则致力于提高交叉口的运行效率、减少交通事故发生率,并保障行人安全。

宝安区道路专项规划修订稿

宝安区道路专项规划修订稿

宝安区道路专项规划集团文件发布号:(9816-UATWW-MWUB-WUNN-INNUL-DQQTY-宝安区道路专项规划一、规划背景随着区域的加速融合、城市化进程的快速推进以及机动化水平的迅速提高,宝安区的交通需求将持续快速增长,预计2020年宝安区的客、货运机动化出行总量将分别达到2003年的约4.4倍和3倍,宝安区的道路交通系统将面临巨大压力。

2005年6月,市政府发布了“深圳市整体交通规划”和“深圳市公共交通规划”,明确指出,面对交通需求持续增长的挑战,必须实施全面的一体化交通发展战略,构筑以轨道交通为骨干、常规公交为主体、各种交通方式协调发展的一体化交通体系,重点在于大力进行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和优先发展公共交通。

2005年12月,许宗衡市长在市政府四届十八次常务会议上再次指出,近期要大力推动特区外的道路建设,在5年内基本建成现代化的交通路网体系。

2006年8月,许宗衡市长在现场调研我市重点交通工程项目时再次强调,各级政府、政府各有关部门必须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强力推进,力争实现2010年全市现代化交通路网体系建设取得新突破。

为了满足快速增长的机动化出行需求,有效支撑宝安区社会经济的发展以及城市化进程,市规划局宝安分局组织开展了“宝安区道路交通专项规划”,重点规划干线性主干道、普通主干道及次干道,其中,干线性主干道与上层次的高速公路、快速路一起构成了骨干道路网。

本报告主要阐述全区的骨干道路网规划,重点为干线性主干道规划方案。

二、现状问题二十多年来,宝安区的道路建设取得了巨大成就,截至2006年,宝安区次干道以上等级道路已达到约806公里。

但随着社会经济的持续快速发展及城市化进程的加速推进,交通需求迅速增长,交通形势仍然严峻。

为掌握宝安区道路交通的现状,本次规划开展了全面的道路普查、大规模的道路交通调查等。

通过分析,本次规划认为宝安区的骨干道路系统还存在以下问题:(一)路网规模整体不足宝安区现有骨干道路总长约271公里,各等级骨干道路网密度均未能达到“深圳市城市规划标准与准则”的要求,特别是城市快速路和干线性主干道路网密度与标准差距明显。

解析深圳市宝安区公路管理规定

解析深圳市宝安区公路管理规定

更多相关资料请加扣扣1-6-3-4-1-8-9-2-3-8更多相关资料请加扣扣深圳市宝安区公路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区公路的建设、养护和管理,适应我区城市化、工业化、现代化建设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广东省公路条例》和《广东省公路路政管理条例》,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宝安区公路局是我区公路的主管部门,负责全区公路的规划、建设、养护和路政管理工作,依法检查、制止、处理各种侵占、破坏、损坏公路、公路用地及公路附属设施的行为,确保公路的安全和畅通。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宝安区所辖行政区域内公路(包括镇、村地方道路)的管理。

宝安区所辖行政区域内城市规划建设区以外的公路,按本规定控制用地;公路在穿过城市规划建设区的路段,按城市规划要求控制用地,但在公路建成后形成城市规划建设区的除外。

第四条公路、公路用地和公路附属设施受国家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侵占和破坏。

凡利用、占用公路、公路用地和公路附属设施的,应当按照本规定办理有关手续。

第五条公安、城管、规划与国土资源、建设、环保、水务、农业、工商、邮电、供水、供电等部门应在各自职责范围内配合、协助区公路局搞好公路管理,公路沿线各镇村要高度重视公路管理工作,并确定相应部门配合区公路局的管理。

第二章公路规划与建设第六条区公路网规划在市公路网规划框架内由区公路局负责编制,区规划与国土资源分局负责协助,并与区城市总体规划、市政详规相衔接。

区公路网经区规划与国土资源分局、区交通局等有关部门会审,按有关规定申报审批后纳入区总体规划,并报上级交通主管部门备案。

第七条公路规划应贯彻“切实保护耕地,节约用地”原则,其土地利用应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公路建设年度用地计划纳入区年度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由区规划与国土资源分局备案。

第八条公路规划一经批准,即具有执行效力,非经原审批机关批准,任何单位、部门不得擅自调整。

公路两旁的建设项目应当服从公路建设规划,凡与公路建设规划相矛盾的,应当进行调整。

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宝安区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城市更新范围内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管理规定》的通知

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宝安区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城市更新范围内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管理规定》的通知

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宝安区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城市更新范围内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管理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9.08.23•【字号】深宝规〔2019〕9号•【施行日期】2019.08.2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基本建设正文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宝安区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城市更新范围内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管理规定》的通知深宝规〔2019〕9号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直属各单位:《宝安区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城市更新范围内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管理规定》已经区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政府2019年8月23日宝安区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城市更新范围内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落实国家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工作部署,引导社会资本投资公共基础设施,加快宝安区城市更新区域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步伐,完善城市功能,优化产业结构,改善人居环境,根据《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鼓励和引导社会投资的若干意见》(深府〔2010〕81号)等有关规定,参照我市其他区的做法,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社会资本参与城市更新范围内公共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是指由社会资本全额投资建设的城市更新单元范围内规划独立占地且应当由区本级财政资金建设的市政公用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以下统称公共设施)项目,项目建成后产权归区政府所有,区财政给予社会资本一定比例的补贴。

本规定所称公共设施包括但不限于市政道路、学校(含幼儿园)、医院(含社康中心)、文化、体育、公园(含绿地、广场)和公共交通(人行天桥、地下通道、公交场站)等。

第三条本规定所涉及项目由各行业主管部门或街道办作为业主单位代表区政府行使业主权利。

业主单位的确定、项目前期审批手续的办理均按《宝安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执行。

第四条业主单位负责配合社会资本方开展项目建设前期审批手续报审和施工报建等工作,并向社会资本方提出公共设施项目设计和使用要求,对提交的设计方案和标准提出意见,参加项目建设的重大决策会议,负责代表区政府接收、管理和维护建成后的公共设施。

宝安区重大项目十二五规划

宝安区重大项目十二五规划

宝安区重大项目“十二五”规划深圳市宝安区发展和改革局深圳市宝安规划设计院二○一二年八月目录一、“十一五”期间重大项目建设回顾 (1)(一)重大项目完成情况 (1)1.总体综合评价 (1)2.分类完成情况 (3)(二)重大项目建设的主要成就 (12)(三)重大项目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 (13)二、“十二五”期间重大项目建设的形势分析 (16)(一)国际环境 (16)(二)国内环境 (16)(三)市内环境 (17)(四)区内环境 (18)三、“十二五”重大项目建设的指导思想、编制原则和发展目标 (19)(一)指导思想 (19)(二)规划编制原则 (19)(三)重大项目的入选条件 (20)1.总体入选条件 (20)2.各分类入选条件 (20)(四)主要目标 (21)(五)主要任务 (22)1.加快基础设施建设,解决经济社会发展瓶颈 (22)2.加快制造业调整步伐,推动产业优化升级 (22)3.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促进产业协调发展 (22)4.大力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 (22)5.进一步完善旧改和土地整备机制,拓展产业发展空间 (23)6.加强环保生态建设,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 (23)7.大力发展社会各项事业,着力改善民生福利 (23)四、“十二五”重大项目建设安排 (25)(一)总体安排情况 (25)(二)分类安排情况 (26)1.社会民生项目 (26)2.环保水务项目 (30)3.综合交通项目 (36)4.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 (38)5.高新技术和先进制造业项目 (38)6.现代服务业项目 (39)7.城市更新项目 (42)8.资源能源类项目 (44)五、“十二五”重大项目建设用地与资金供需预测 (46)(一)建设用地供需分析 (46)1.“十一五”期间建设用地情况分析 (46)2.“十二五”期间土地资源可供给分析 (46)3.“十二五”期间重大建设项目的用地需求 (48)4.小结 (49)(二)建设资金供需分析 (51)1.“十二五”期间固定资产投资预测完成额 (51)2.“十二五”重大项目建设资金总需求估算 (51)六、“十二五”重大项目建设的保障措施 (53)(一)积极拓展资金筹集渠道,保障重大项目建设资金落实 (53)1.积极争取纳入市投资的项目范围 (53)2.积极拓展融资渠道,培育投资主体多元化 (53)(二)优化投资营商环境,积极搭建形式多样的融资服务平台 (54)1.积极利用外资,激活社会投资 (54)2.创新招商模式,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 (54)3.积极协助解决社会投资重大项目的融资问题 (54)(三)确保重大项目建设用地需求 (55)1.统筹规划,合理安排重大项目建设用地 (55)2.提升土地使用效益,不断创新土地开发利用模式 (56)3.切实加强征地拆迁工作 (56)(四)高度重视项目前期工作 (56)1.加强前期工作组织领导 (57)2.做好重大项目前期研究 (57)3.吸引公众参与项目评议,加强外部监督 (57)4.建立项目分步管理机制 (58)(五)简化重大项目审批流程 (58)1.提前介入重大项目审批 (58)2.进行重大项目分类评估 (58)3.联合审批简化审批流程 (58)(六)完善项目协调管理体制 (59)1跟踪进度,加强协调配合 (59)2加强管理,强化督促考核 (59)3.完善重大项目周边配套设施,保障项目建设顺利实施 (60)4.完善项目后评价制度 (60)“十二五”时期是我国调整转型的关键时期,是宝安区全面实践科学发展观、转变发展方式、调整经济结构的关键五年。

沙井道路提升改造工程方案

沙井道路提升改造工程方案

沙井道路提升改造工程方案一、工程背景沙井镇作为深圳市宝安区的一个重要城市组成部分,随着城市的发展和人口的增加,交通压力日益增加。

特别是近年来,随着产业的发展和企业的集聚,沙井镇内大量的车辆流量导致路面拥堵现象频繁出现,给居民出行和企业运输带来了诸多不便。

为了缓解这一问题,提升沙井道路成为当前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二、工程目标1. 缓解交通拥堵问题,提升道路通行能力。

2. 提高沙井道路的安全性和舒适度。

3. 促进地区经济发展,提升整体交通环境。

三、工程内容1. 道路扩建工程对沙井镇主要交通要道进行道路拓宽,提升道路通行能力,缓解交通拥堵问题。

此项工程主要涉及沙井镇各个主干道路,包括沙井大道、沙井中路、沙井大街等,具体的拓宽范围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规划。

在拓宽道路的同时,将提高路面的平整度和硬度,增加适度的绿化带,提升驾驶的舒适度和安全性。

2. 交通信号灯改造工程为了提高道路通行效率和安全性,将对沙井镇的交通信号灯进行改造。

主要包括信号灯的调整和优化,通过科学的信号配时和交通流量控制,提高路口通行效率,缓解拥堵问题。

同时,通过安装智能化的交通信号灯,提高信号灯的智能化程度,减少交通事故发生的可能。

3. 道路照明系统改造工程为了提高夜间道路的通行安全性,将对沙井镇的道路照明系统进行改造升级。

主要包括增加路灯数量和提升路灯的照明范围,特别是在一些交通繁忙的路段和重要的路口,增加路灯的数量和提高亮度,确保夜间道路的良好照明效果,提高路面的通行安全性。

4. 道路标线和标识改造工程为了方便驾驶员的行车和引导交通流畅,将对沙井镇的道路标线和标识进行改造升级。

主要包括重新划线和标识、增加引导标识和加装反光设施等。

这将有利于提高驾驶员的行车安全性和通行效率,减少事故的发生可能。

5. 公交站点改造工程为了提高沙井镇的公共交通系统的服务水平和覆盖范围,将对公交站点进行改造升级。

主要包括对原有公交站点的优化和增加新的公交站点,提高公交站点的设施和服务水平,增加候车庇护设施和信息提示设施,提高乘客的候车舒适度和便利性。

2、围挡施工专项方案(建艺-宝安大道)

2、围挡施工专项方案(建艺-宝安大道)

目录第一章工程概况..................................................................................... - 1 -一、工程简介..................................................................................... - 1 -二、围挡施工说明............................................................................. - 1 -第二章编制依据..................................................................................... - 2 -第三章围挡结构设计与抗风受力计算 ................................................ - 2 -一、PVC塑钢围挡............................................................................ - 3 -二、PVC塑钢围挡的条形砼基础施工 ........................................... - 5 -三、水马围挡..................................................................................... - 6 -第四章保通措施..................................................................................... - 7 -第五章质量保证措施............................................................................. - 7 -第六章安全保证措施............................................................................. - 7 -第七章防风加固措施 ............................................................................ - 8 -第八章防火措施..................................................................................... - 8 -第九章施工部署..................................................................................... - 8 -第一章工程概况一、工程简介工程名称:宝安大道道路品质综合提升工程及宝安区四方公园景观提升工程园林景观I标段建设单位: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宝安交通运输局发包人(代建):华润(深圳)有限公司监理公司:深圳市东鹏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施工单位:深圳市建艺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工程地点:深圳市宝安区施工范围:宝安大道道路品质综合提升工程及宝安区四季公园景观提升工程位于深圳市宝安区,创业一路改造范围东至翻身路,西至新湖路,及四方公园与宝安大道分界线之间区域,长度约2.0Km的道路绿化带和四方公园园林绿化,绿化面积约为6.7公顷,人行道面积约为3.42公顷、四方公园面积约为3.8公顷。

深圳宝安区福永桥头北地区法定图则

深圳宝安区福永桥头北地区法定图则

深圳市宝安201-01&10号片区[福永桥头北地区]法定图则No.BA201-01&10/01深圳市城市规划委员会二〇一〇年五月依据《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2001),经深圳市城市规划委员会授权,本图则经法定图则委员会2010年第3次会议审批通过,现予以公布。

本图则包括“文本”及“图表”两部分⑴文本:指按法定程序批准具有法律效力的规划控制条文。

⑵图表:指按法定程序批准并由深圳市城市规划委员会主任签署生效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规划控制总图及其附表。

深圳市城市规划委员会二〇一〇年五月目录文本1.总则 (1)2.目标与定位 (1)3.用地性质 (2)4.开发强度 (2)5.配套设施 (3)6.道路交通 (5)7.城市设计 (7)8.城市更新 (9)9.地名规划 (11)10.其它规定 (13)图表文本1.总则1.1 本图则适用范围(以下简称本片区)为:沙井南环路、景芳路、宝安大道、松福大道所围合的区域,总用地面积为600.08公顷。

1.2 制定本图则的主要规划依据是:深圳市城市总体规划、深圳市西部工业组团分区规划和其它经批准的专项规划。

1.3 制定本图则遵循的总体原则是:以人为本,公共利益优先的原则;土地集约利用的原则;和谐发展的原则;近远期相结合的原则。

1.4 本片区内的土地使用及开发建设活动必须遵守本图则的有关规定。

本图则未包括的内容应符合国家、广东省及深圳市的有关政策、法律等规范性法律文件相关条文的规定。

1.5 本图则涉及的所有技术指标(其中特别注明者除外)均依据《深圳市城市规划标准与准则》(2004版)(以下简称《深标》)确定。

1.6 在本片区内编制详细蓝图、城市设计或城市更新规划,均应以本图则的要求为依据进行。

1.7 本图则由市规划委员会负责解释;若需修改,必须符合《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2001)第二十七、二十八条的规定。

1.8 本图则自市规划委员会主任委员批准签发之日起施行。

2.目标与定位2.1 本片区的发展目标是:建设成为布局合理、交通便捷、生态环保的先进制造业工业园区和环境优美、配套完善的生活区。

深圳市规划国土局关于宝安区市政工程详细规划的批复-深规土[1995]33号

深圳市规划国土局关于宝安区市政工程详细规划的批复-深规土[1995]33号

深圳市规划国土局关于宝安区市政工程详细规划的批复正文:---------------------------------------------------------------------------------------------------------------------------------------------------- 深圳市规划国土局关于宝安区市政工程详细规划的批复(深规土[1995]33号)市规划国土局宝安分局:你局组织由中国市政工程中南设计院深圳分院等四家设计单位编制的宝安区市政工程详细规划,市规划国土局于一九九四年十二月二十二日主持了专家评审会进行评审。

参加评审会的有市建设局、环保局、水务局、供电局、邮电局、宝安区建设局、城管办、邮电局、公路局及设计院等单位的领导与专家。

评审会认为:宝安区市政工程详细规划调查材料详实,研究分析论证充分,规划起点较高,具有一定的超前性,达到了市政工程详细规划编制的深度要求,提出的规划方案基本上符合全市总体规划、宝安区总体规划和分区规划的要求。

经研究,原则上同意宝安区市政详细规划。

请你局进一步抓紧落实各专项工程的规划设计和实施工作。

现提出如下几点意见和要求:一、进一步制定好宝安区交通规划、公交系统规划、轨道交通系统规划、立交系统规划;理顺与宝安区相邻的南山区、龙岗区以及东莞的交通联系;做好与机场市政规划的协调工作,并注意解决交通噪声问题。

二、合理确定全区防洪(潮)标准,原则按已批准的深圳市防洪(潮)规划所确定标准进行防洪(潮)规划设计;按高标准制定排水设施规划。

三、抓紧落实水源保护规划及水体保护工作;充分预留企石引水工程从罗田水库至石岩湖水库的供水通道。

四、进一步落实宝安区电网与特区电网的联结工作。

落实并控制高压走廊用地。

五、校核验算天然气气源在东部供入条件下的管网系统,并做好与龙岗区天然气高压管廊的衔接工作。

六、限制瓶组气化站的发展,预留小区气化站和储存站用地,慎重发展。

1.深圳市宝安片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ppt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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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条 规划成果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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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规划成果由文本(含附图和规划说明)组成,文本(含附图) 具有法定的效力。
第8条 规划的实施 本规划由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宝安区人民政府和市政 府相关职能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负责统 筹实施、计划管理、总量控制和监督等工作;宝安区人民政府和市政 府相关职能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共同组织实施。
第21条 大浪街道用地调控指标 至 2020 年,耕地保有量不低于 15 公顷,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 低于 10 公顷,建设用地总面积不超过 1808 公顷,其中城乡建设用 地不超过 1570 公顷,规划期间建设占用耕地不超过 10 公顷,土地 整治补充耕地规模不低于 10 公顷。 第22条 民治街道用地调控指标 至 2020 年,耕地保有量不低于 30 公顷,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 低于 15 公顷,建设用地总面积不超过 2044 公顷,其中城乡建设用 地不超过 1747 公顷,规划期间建设占用耕地不超过 31 公顷,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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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关于市县镇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有关问题指导意见的通 知》(粤国土资规划发〔2010〕207 号)
8.《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规程》(TD/T 1024-2010) 9.《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制图规范》(TD/T 1021-2009) 10《. 乡(镇)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规程》(TD/T 1025-2010) 11《. 乡(镇)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制图规范》(TD/T 1022-2009) 12. 《深圳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送审稿) 13. 《深圳市综合配套改革总体方案》 14. 《深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总体规划》(送 审稿 ) 15. 《深圳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20)》 与本规划相关的其他法律法规、政策文件、技术标准和规划。

宝安区中心区a0040100地块规划设计要点

宝安区中心区a0040100地块规划设计要点
面积计算
一按建设用地
指标
1、建筑容积率≤
3、建筑间距:满足日照及消防间距要求
2、建筑覆盖率≤
4、建筑高度或层数:≤225米并满足航空限高要求
5、建筑面积:78086M2
其中:
住宅77266平方米,社康中心400平方米,公交站场配套管理用房200平方米,社区居委会120平方米,警务室50平方米,垃圾收集站50平方米。
2、本要点是招拍挂部分指标;
3、其他未尽事宜应满足《深圳市城市规划标准与准则》及相关规范要求。
(地下车库、设备用房、民房设施、公众交通、不计容积率)
红线要求
二及建筑退
总体布局
1、建筑退红线要求:兴华一路、新湖路、创业一路、宝华路≥12米,南侧沿海丽路≥6米,北侧新湖路与创业一路交叉口≥40米;
2、总体布局:本项目规划建筑设计方案须按规定进行招投标,并以规划主管部门最终审定方案为准。





宝安区中心区A004-0100地块规划设计要点
文号:
编制单位:
编号:
用地单位
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
用地位置
宝安中心区
地编号
A004-0100
用地项目名称
A004-0100宗地招拍挂部分
用地性质
居住用地
总用地面积:M2
其中:建设用地面积:M2
绿地面积:M2
道路用地面积:M2
其他用地面积:M2
建设用地项目规划设计满足下列要求


1、车辆出入周边市政道路
2、人行出入口周边市政道路
公共出入通道:
3、机动车泊位数780辆
(自用辆公用辆)
4、室外地坪标高按规划控制

深圳市宝安中心组团分区规划2021-2021

深圳市宝安中心组团分区规划2021-2021

深圳市宝安中心组团分区规划2021-2021深圳市宝安中心组团分区规划(2021-2026)深圳市宝安中心组团位于深圳市西北部,是深圳市宝安区的行政、经济、文化和交通中心。

作为深圳市的一个重要区域,宝安中心组团一直以来在城市发展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为了更好地适应城市发展的需求,推动宝安中心组团的可持续发展,深圳市政府决定进行一次全面的分区规划,为未来的发展提供指导。

2021年至2026年是宝安中心组团分区规划的时间范围。

在这个时间段内,规划将聚焦于宝安中心组团的功能定位、空间布局、发展重点和建设目标等方面,以实现宝安中心组团的科学发展和城市功能提升。

首先,宝安中心组团将进一步明确其功能定位。

作为深圳市的中心区域,宝安中心组团将继续发挥其行政、经济和文化中心的作用。

同时,在发展过程中,还将注重提升宝安中心组团的消费和休闲功能,打造成为市民生活的核心区域。

其次,分区规划将对宝安中心组团的空间布局进行优化。

在宝安中心组团内部,将按照交通、商业、居住等不同区域进行划分,以形成科学合理的空间布局。

同时,还将通过增加公共空间和绿化面积,提升宝安中心组团的环境质量和城市形象。

再次,规划将明确宝安中心组团的发展重点。

在经济发展方面,宝安中心组团将继续发展现代服务业和创新产业,提升其经济竞争力和核心功能。

在城市建设方面,将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提升交通、水、电、气等公共设施的供应能力。

在社会事业方面,将加大对教育、医疗、文化等公共服务的投入力度,提高居民的生活质量。

最后,规划将明确宝安中心组团的建设目标。

在2021年至2026年期间,宝安中心组团将力争在城市化、现代化和可持续发展方面取得显著成就。

具体目标包括实现居住区的人口密度合理化、提高经济发展水平、改善城市环境质量、提供全面、高质量的公共服务等。

总的来说,深圳市宝安中心组团分区规划(2021-2026)将为宝安中心组团的发展提供科学的指导和规划。

通过功能定位的明确、空间布局的优化、发展重点的突出和建设目标的明确,宝安中心组团将迎来更加美好的未来。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宝安区龙岗区和光明新区市政设施建设管理的若干意见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宝安区龙岗区和光明新区市政设施建设管理的若干意见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宝安区龙岗区和光明新区市政设施建设管理的若干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深圳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8.05.28•【字号】深府[2008]104号•【施行日期】2008.05.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市建设正文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宝安区龙岗区和光明新区市政设施建设管理的若干意见(深府〔2008〕104号)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为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建设和谐深圳效益深圳和现代化国际化城市,进一步提高宝安区、龙岗区和光明新区城市化水平,促进特区内外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共深圳市委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宝安龙岗两区城市化进程的意见》(深发〔2003〕15号)等文件精神,现就加强宝安区、龙岗区和光明新区市政设施建设管理提出如下意见:一、充分认识加快宝安区、龙岗区和光明新区市政设施建设管理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宝安区、龙岗区和光明新区是深圳的后发展地区,是深圳未来发展的潜力所在。

加快宝安区、龙岗区和光明新区市政设施建设管理,有利于尽快缩小特区内外在市政设施建设管理水平上的差距,让宝安区、龙岗区和光明新区群众亲身享受到改革开放和城市化成果,是市委市政府关注民生、重视民意、惠及民利的重要举措,对于建设和谐深圳效益深圳,实现特区内外协调发展,开创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新局面,把深圳建设成为现代化国际化城市和生态城市具有重大意义。

2007年是我市城市化三年过渡期最后一年,随着城市化过渡期的结束,政府将全面接管城市化区域的市政设施。

2011年“大运会”的召开对宝安区、龙岗区和光明新区市政设施建设和管理提出了更高要求,使这项工作迫在眉睫,势在必行。

全市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一定要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快宝安区、龙岗区和光明新区市政设施建设管理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增强责任感、使命感,采取强有力的措施,切实加快宝安区、龙岗区和光明新区市政设施建设和管理工作。

《宝安区石岩地区交通专项规划》

《宝安区石岩地区交通专项规划》

宝安区石岩地区交通专项规划(简本)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宝安管理局深圳市规划国土发展研究中心二〇一七年三月目录一、项目概况 (3)(一)项目背景 (3)(二)研究范围及年限 (4)(三)工作内容与目的 (4)(四)工作过程 (5)二、发展趋势 (6)(一)现状问题 (6)(二)发展挑战 (7)三、目标策略 (8)(一)规划目标 (8)(二)规划策略 (8)四、规划方案 (9)(一)公共交通规划方案 (9)(二)路网优化调整方案 (11)(三)慢行系统规划方案 (16)(四)需求管控规划方案 (17)附图与附表目录附图1:公共交通网络及设施规划图附图2:道路网络结构规划图附图3:本次规划路网对已有规划路网调整示意图附图4:自行车道网络规划方案图附图5:公交场站规划方案图附图6:公共停车场规划方案图附表1:规划公交场站列表附表2:规划公共停车场列表一、项目概况(一)项目背景2013年完成的《宝安综合规划(2013-2020)》,提出未来宝安区形成“三带两心一谷”的空间结构,将石岩定位为宝安区科技健康绿谷,重点发展生命健康产业、基因检测、医学检测等新产业,打造生产与生态和谐共进的科学绿谷。

随着石岩未来城市功能的调整、产业升级,对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图1-1 《宝安综合规划(2013-2020)》空间结构图石岩地区是依靠宝石公路、松白路而形成的带状发展片区,过境客货运交通与内部交通混杂,对城区干扰较大,拥堵较严重,严重影响了石岩片区的对外交通出行,进一步限制了石岩地区的发展。

石岩地区现状交通设施发展不成体系,以道路交通为主,规公交沿宝石路等几条主要干道布设,停车及慢行设施匮乏,难以匹配未来片区发展对交通设施的需求。

鉴于上述背景,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宝安管理局委托我中心开展石岩地区交通专项规划项目。

在新的形式下,提出新的交通发展策略,主动适应石岩片区未来的发展,支撑石岩片区城市功能提升与生态产业建设,推动石岩地区社会经济的进一步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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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安区道路专项规划集团档案编码:[YTTR-YTPT28-YTNTL98-UYTYNN08]
宝安区道路专项规划
一、规划背景
随着区域的加速融合、城市化进程的快速推进以及机动化水平的迅速提高,宝安区的交通需求将持续快速增长,预计2020年宝安区的客、货运机动化出行总量将分别达到2003年的约4.4倍和3倍,宝安区的道路交通系统将面临巨大压力。

2005年6月,市政府发布了“深圳市整体交通规划”和“深圳市公共交通规划”,明确指出,面对交通需求持续增长的挑战,必须实施全面的一体化交通发展战略,构筑以轨道交通为骨干、常规公交为主体、各种交通方式协调发展的一体化交通体系,重点在于大力进行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和优先发展公共交通。

2005年12月,许宗衡市长在市政府四届十八次常务会议上再次指出,近期要大力推动特区外的道路建设,在5年内基本建成现代化的交通路网体系。

2006年8月,许宗衡市长在现场调研我市重点交通工程项目时再次强调,各级政府、政府各有关部门必须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强力推进,力争实现2010年全市现代化交通路网体系建设取得新突破。

为了满足快速增长的机动化出行需求,有效支撑宝安区社会经济的发展以及城市化进程,市规划局宝安分局组织开展了“宝安区道路交通专项规划”,重点规划干线性主干道、普通主干道及次干道,其中,干线性主干道与上层次的高速公路、快速路一起构成了骨干道路网。

本报告主要阐述全区的骨干道路网规划,重点为干线性主干道规划方案。

二、现状问题
二十多年来,宝安区的道路建设取得了巨大成就,截至2006年,宝安区次干道以上等级道路已达到约806公里。

但随着社会经济的持续快速发展及城市化进程的加速推进,交通需求迅速增长,交通形势仍然严峻。

为掌握宝安区道路交通的现状,本次规划开展了全面的道路普查、大规模的道路交通调查等。

通过分析,本次规划认为宝安区的骨干道路系统还存在以下问题:
(一)路网规模整体不足
宝安区现有骨干道路总长约271公里,各等级骨干道路网密度均未能达到“深圳市城市规划标准与准则”的要求,特别是城市快速路和干线性主干道路网密度与标准差距明显。

注:取深标主干道密度标准的50%。

(二)路网布局不尽完善
目前,宝安区的骨干路网布局尚不完善,突出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缺乏城市快速路,大
量的跨组团长距离交通只能由下层次道路承担;二是各功能组团之间仅有1~2条干线性主干道相连,联系通道明显不足,既有通道交通压力巨大。

据统计,目前107国道、广深高速公路、松白路、龙观路、观光路、布龙路等骨干道路的交通量已经达到双向5000标准车/高峰小时以上,交通拥堵时有发生。

(三)道路功能混杂严重
现状骨干道路规模不足、路网布局不完善同时还导致各种不同性质的交通相互集中,如目前的107国道既承担深港过境交通,又承担港区货运交通,既承担城市长距离交通,又承担城市短距离交通,各种不同性质的交通相互干扰,大大降低了道路设施的运行效率,加剧了道路交通紧张状况。

三、目标与原则
(一)规划目标
在我市城市交通发展总体策略的指导下,宝安区道路交通的总体规划目标是:构筑与城市发展相结合、规模适当、等级结构合理、布局完善、功能清晰的城市道路体系。

(二)规划原则
在总体目标的指导下,针对宝安区道路网存在的主要问题,以及未来交通发展的需要,提出本次规划的主要原则包括:
1、扩大路网规模,提高路网密度
2、优化等级结构,合理道路级配
3、完善路网布局,加强通道连接
4、理顺道路功能,提高道路效率
四、规划方案
(一)道路分级体系
本次规划采用“深圳市干线道路网规划”中的道路功能分级体系,即依据功能将道路系统分为高速公路、快速路、干线性主干道、普通主干道、次干道和支路六个层次,其中高速公路、快速路、干线性主干道构成了城市骨干道路体系。

(二)高速公路、快速路规划方案
高速公路规划从区域协调发展的角度出发,主要服务于过境交通、疏港交通及城市对外交通,连接深圳市中心、次中心、盐田港区、西部各港区、机场以及外围的香港、东莞、惠州等城市。

快速路规划从城市空间结构发展的角度出发,主要服务于城市内部的组团间长距离运交通。

连接深圳市中心、次中心、各功能组团,以及各主要物流中心。

高速公路规划概念性方案图快速路规划概念性方案图
在全市规划的“七横十三纵”的高速公路、快速路中(详见附图1),经过宝安区的各条道路及主要功能详见表4。

宝安区高速公路、快速路规划方案
目前,宝安区尚未建及待建的各条高速公路、快速路正在开展前期工作、工程可行性研究、施工图设计阶段,具体情况详见表5。

表5规划高速公路、快速路的进展情况
(三)干线性主干道规划方案
1、规划布局的原则
干线性主干道主要承担相邻组团之间中长距离交通,连接城市中心、次中心、组团中心、组团副中心及市区及策略性发展区。

干线性主干道的规划布局主要遵循以下原则:
(1)规划的通道数量与空间布局应与相邻组团之间交通需求的流量、流向相一致。

(2)应与城市土地利用紧密结合,尽量布设在城市商业、居住等生活功能区的外侧边缘,减少对生活功能区的影响。

(3)应与城市轨道交通等相协调,尽量布设在轨道交通走廊的两侧外围,分流轨道交通走廊上的通过性交通功能。

2、“四横八纵”的干线性主干道规划方案
规划的干线性主干道网络呈“四横八纵”的总体布局,其中:
(1)“四横”自南向北依次为留仙三路-留仙大道-民德路、洲石路-石岩外环路—观天路(含福海大道连接洲石路支线)、沙井北环路-东明大道-观光路—观景路、公明北环路-公常路;
(2)“八纵”自西向东依次为宝安大道(含福永工业大道-沙井西环路支线)、107国道、西乡大道-宝石路-根玉路-公明西环路(含宝石路-石岩南环路-清华路支线)、松白路-爱群路-东长路、布龙路-光侨路、新区大道-龙观路-工业一路、梅龙路-大和路-高尔夫大道以及梅坂大道(五和大道)。

宝安区干线性主干道规划方案
宝安区干线性主干道规划方案中各条道路的规划功能详见表6。

表6规划干线性主干道的功能分析
根据全市“七横十三纵”的高速公路、快速路网规划,未来宝安区将新增高速公路30公里,新增快速路171公里;根据本次规划提出的“四横八纵”的干线性主干道规划方案,未来宝安区将新增干线性主干道180公里,至2020年,宝安区的骨干道路网规模将达到652公里,其中高速公路126公里,快速路176公里,干线性主干道350公里,各等级道路网密度均达到了“深圳市城市规划标准与准则”的要求。

注:取深标主干道密度标准的50%。

(五)近期建设计划
按照许宗衡市长在市政府四届十八次常务会议上的要求,特区外应在5年内基本建成现代化的交通路网体系。

因此,宝安区应全面加快干线性主干道网络的新建与改造,近期干线性主干道建设项目详见表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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