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精神科安全管理操作规程制度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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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科陪护管理制度范文

精神科陪护管理制度范文

精神科陪护管理制度范文一、概述精神卫生是人类社会健康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精神疾病患者的康复治疗与生活照料需要精心管理和照顾。

为了保证精神疾病患者的安全与福祉,建立一套合理、科学、规范的精神科陪护管理制度是非常必要的。

二、目的本制度的目的在于确保精神疾病患者得到科学、专业的照料,并提供一个良好的精神康复环境。

同时,规范精神科陪护的工作内容、工作要求和工作规范,保证精神科陪护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三、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精神科病房、精神科专科门诊以及社区精神康复机构等各类精神卫生机构。

四、管理要求4.1 精神科陪护人员应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经过专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证书;4.2 精神科陪护人员应具备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严格按照个人防护制度执行,防止交叉感染;4.3 精神科陪护人员应遵守医疗机构的规章制度,服从领导安排,认真履行工作职责;4.4 精神科陪护人员应保护患者的隐私和个人信息,严守保密规定。

五、工作内容5.1 陪护的基本职责包括:观察患者精神状态、行为举止等;协助提供基本生活照料,包括饮食、卫生等;协助医护人员执行治疗方案;5.2 陪护人员应与患者建立良好的沟通和信任关系,为患者提供心理支持和安慰;5.3 陪护人员应负责记录患者的相关信息,如生活习惯、用药情况等,并及时报告医护人员。

六、工作要求6.1 陪护人员应具备一定的心理素质和耐力,能够处理好与患者的关系,避免产生冲突与误解;6.2 陪护人员应不得私自对患者进行治疗和用药,必要时应与医护人员协商和沟通;6.3 陪护人员应定期参加专业培训,提升自己的专业知识和技能;6.4 陪护人员应时刻保持工作状态,认真对待患者需求,保持良好的工作态度;6.5 陪护人员应积极与医护人员交流和协作,共同制定和执行治疗方案;6.6 陪护人员应注意自己的言行举止,保持良好的职业操守和道德规范。

七、工作规范7.1 陪护人员应按时到岗,不得迟到早退,若有特殊情况应提前请假并获得批准;7.2 陪护人员应统一着装,佩戴工作证,保持个人卫生,不得穿戴过于暴露或不符合工作要求的服装;7.3 陪护人员应保持工作环境的整洁和安静,定期清洁环境,保持良好的空气质量;7.4 陪护人员应遵守患者的个人需求和意愿,不得强制患者进行任何不合理和不适当的活动;7.5 陪护人员应及时报告患者的异常情况,遇有突发事件应立即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并报告医护人员;7.6 陪护人员应根据患者的情况和需求,合理安排患者的活动和休息时间。

精神科室的规章制度

精神科室的规章制度

精神科室的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精神科室的管理工作,提高医疗质量,保障患者和医护人员的安全,特制订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精神科室是医院的一个重要部门,其主要工作是诊断、治疗和照料各类精神疾病患者,同时也需要做好患者和家属的心理抚慰工作。

第三条精神科室的工作人员包括医生、护士、心理医生、社会工作者等,所有人员必须遵守本规章制度。

第四条精神科室的工作原则是以患者为中心,严格按照医疗规范开展工作,保障患者的权益和安全。

第五条精神科室应加强与其他科室和医院相关职能部门的沟通和配合,实现信息和资源的共享。

第六条精神科室应定期组织医务人员进行培训和考核,提高专业水平和工作质量。

第七条医院领导应加强对精神科室的监督和管理,解决存在的问题和困难,确保医疗秩序和安全。

第八条患者和家属应尊重医务人员的劳动成果,配合医疗工作,共同维护医疗秩序。

第二章精神科室的管理第九条精神科室应设立院长、主任医师、护士长等管理人员,明确各自的职责和权限。

第十条精神科室应制定详细的工作流程和操作规范,保证医疗质量和效率。

第十一条精神科室应配备必要的医疗设备和药品,保障患者的诊断和治疗需求。

第十二条精神科室应加强信息管理和保密工作,保护患者和医务人员的隐私权。

第十三条精神科室应定期开展医疗质量评估和患者满意度调查,及时总结经验,改进工作。

第十四条精神科室应建立患者投诉处理机制,及时处理患者的投诉和意见,维护医疗秩序。

第十五条精神科室应加强队伍建设,促进医务人员的团结和合作,共同为患者服务。

第三章患者的权益保障第十六条患者有权选择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享有平等的医疗服务权益。

第十七条患者有权知情,医务人员应向患者详细介绍病情、治疗方案和可能的风险。

第十八条患者有权隐私,医务人员必须保守患者的个人信息和病情资料。

第十九条患者有权拒绝治疗和手术,医务人员必须尊重患者的意愿,提供必要的帮助和支持。

第二十条患者有权投诉,医务人员应认真听取患者的意见和建议,主动解决问题。

精神科真实规章制度范本

精神科真实规章制度范本

精神科真实规章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精神科医院管理秩序,保障患者和医护人员的权益,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制定本规章。

第二条本规章适用于精神科医院的各项管理活动,包括但不限于患者安全、治疗、护理、处方管理、医疗纠纷处理等,必须听从执行。

第三条精神科医院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规定,保护患者的合法权益,确保医疗安全和质量。

第四条精神科医院应当加强对医务人员的教育和管理,提高医疗质量和服务水平,不得随意更换医疗团队。

第五条精神科医院应当建立健全的临床路径,制定合理的治疗方案,根据患者的具体情况进行个性化治疗,避免过度治疗和不必要的检查。

第六条精神科医院应当建立患者投诉处理机制,及时解决患者的投诉和建议,改进医疗服务,提高患者满意度。

第七条精神科医院应当加强对医疗设备和药品的管理,确保医疗设备和药品的质量和安全,杜绝假冒伪劣产品的使用。

第八条精神科医院应当定期开展医疗质量评审和医疗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防止医疗事故的发生。

第九条精神科医院应当建立健全的医疗记录管理制度,保障患者的医疗信息安全和隐私保护。

第十条精神科医院应当建立健全的职业道德规范,加强对医务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和监督,确保医务人员恪守职业操守,提高群众信任度。

第二章患者权益第十一条患者有知情权,医疗机构应当充分告知患者的病情、治疗方案、预后等信息,听取患者的意见和选择。

第十二条患者有隐私权,医疗机构应当严格保护患者的医疗信息和隐私,不得随意泄露患者的个人信息。

第十三条患者有选择权,医疗机构应当尊重患者的意愿,不得强行进行治疗或手术,应当听取患者的反馈并及时调整治疗方案。

第十四条患者有安全权,医疗机构应当保障患者的人身安全,做好患者的安全保护工作,确保患者在医疗过程中不受伤害。

第十五条患者有救治权,医疗机构应当提供及时、有效的治疗服务,不得因患者经济条件差而拒绝治疗,应当尽最大努力挽救患者的生命。

第十六条患者有投诉权,医疗机构应当建立举报电话和投诉渠道,及时受理患者的投诉,积极解决问题,保障患者的合法权益。

医院管理规章制度汇编【范本模板】

医院管理规章制度汇编【范本模板】

行政类规章制度职工职业道德行为守则一、医护人员职业道德行为守则1、遵守卫生部《医德规范》,树立高尚情操,遵纪守法,为医清廉。

2、热爱本职,刻苦钻研技术,不断提高业务技术水平.3、忠于职守,尽职尽责,一丝不苟,观察仔细,诊断准确,治疗及时,用药合理,护理精心,尊重病员人格,不分亲疏,维护病员合法权益。

4、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技术操作规程,防止差错事故的发生,保守病员秘密.5、举止端庄,仪表整洁,接待热情,接受意见虚心,言谈举止文明适度,沉着耐心,尊重同行,团结协作,文明行医。

二、医技人员职业道德行为守则1、遵守卫生部《医德规范》,树立高尚情操,遵纪守法,为医清廉。

2、热爱本职,刻苦钻研技术,不断提高本专业技术水平。

3、忠于职守,尊重科学,实事求是,观察仔细、认真,态度严谨,报告及时、准确。

4、爱护仪器,熟悉性能,精心维护,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和各项规章制度,确保医疗安全。

5、举止端庄,仪表整洁,接待热情主动,言谈有度,尊重同行,团结协作,文明服务。

三、药剂人员职业道德行为守则1、遵守卫生部《医德规范》,执行药品管理法规,遵纪守法,不以药谋私。

2、热爱本职,努力钻研药学专业知识,掌握业务技术技能.3、忠于职守,严格检查,保证购进药品的质量。

4、热情为病人服务,配方准确,解释耐心,细心查对,严防差错事故的发生。

5、团结协作,服务临床,及时组织供应病人需用药品。

四、后勤人员职业道德行为守则1、遵守卫生部《医德规范》,树立高尚情操,遵纪守法,廉洁奉公,不徇私情,不以权谋私。

2、爱后勤工作,忠于职守,严格操作规程,优质安全为病人服务、为医疗工作服务、为职工生活服务,坚持“三下”(下送、下收、下修).3、当家理财,科学管理,严格纪律,精打细算,勤俭节约,爱护公物;防止浪费,保证供给.4、严守财经纪律及各项规章制度,会计帐目、凭证、报表和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完整,搞好监督、审计,保守秘密。

5、举止端庄,仪表整洁,热情主动,团结协作,文明服务。

医院科室管理制度汇编范本

医院科室管理制度汇编范本

医院科室管理制度汇编范本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医院科室管理,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效率,保障患者安全,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医院管理规范》,制定本制度汇编。

第二条本制度汇编适用于医院各科室的日常管理,包括医疗、护理、医技、行政、后勤等部门。

第三条科室管理应遵循以人为本、依法依规、科学规范、便捷高效的原则,不断提升科室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

二、科室组织架构第四条科室应设立科主任、护士长等管理岗位,明确岗位职责,实行层级管理。

第五条科主任负责科室全面工作,组织实施科室工作计划,协调科室内部各项工作,组织科室人员培训和业务学习。

第六条护士长负责护理工作,确保护理质量,组织护理人员培训和业务学习。

三、医疗管理第七条科室应严格执行医疗管理制度,确保医疗安全和服务质量。

第八条科室应按照诊疗规范和操作规程开展医疗工作,严格执行医嘱,确保患者安全。

第九条科室应建立健全病历管理制度,规范病历书写,保障医疗信息真实、完整、准确。

四、护理管理第十条科室应严格执行护理管理制度,确保护理安全和服务质量。

第十一条护理人员应按照护理规范和操作规程开展护理工作,严格执行医嘱,确保患者安全。

第十二条护理人员应做好患者病情观察,及时发现并处理患者问题,提供优质的护理服务。

五、医技管理第十三条科室应严格执行医技管理制度,确保医技服务质量和效率。

第十四条医技人员应按照医技规范和操作规程开展工作,确保患者安全。

第十五条医技人员应与临床科室密切配合,确保医疗工作的顺利开展。

六、行政和后勤管理第十六条科室应建立健全行政和后勤管理制度,保障科室正常运行。

第十七条科室应加强财务管理,严格执行财务制度,保证财务安全。

第十八条科室应加强设备管理,定期检查、维护设备,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七、人员管理第十九条科室应加强人员管理,严格执行人员招聘、考核、培训、奖惩等制度。

第二十条科室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和能力,胜任本职工作。

第二十一条科室人员应遵守职业道德,尊重患者,热情服务。

精神科病房安全管理制度模版

精神科病房安全管理制度模版

精神科病房安全管理制度模版一、目的和范围精神科病房是提供精神卫生服务的重要部门,为了保障患者、员工和公共安全,制定本安全管理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我院精神科病房所有工作人员,并包括病人。

通过严格执行本制度,确保病房的安全与秩序。

二、病房门控管理1. 所有人员进入病房都必须通过门禁系统验证身份,外来人员需经过核实登记方可进入病房;2. 只有在特殊情况下,经过主管医生允许,患者才能够自由出入病房;3. 员工必须时刻保持门禁系统状态的监控,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警并采取应急措施;4. 外来人员严禁进入患者房间,必须在监护下进行工作。

三、火灾安全管理1. 精神科病房内禁止吸烟,禁止使用明火,员工应定期进行宣传教育,确保全员知晓;2. 每天清晨和晚间对病房进行巡视,检查电器设备开关是否关闭、床铺是否整齐,并将巡视情况记录在巡视记录本上;3. 严禁随意使用电热毯、电磁炉、电热炉等易引起火灾的电器设备;4. 每隔三个月进行一次火灾演练,并记录演练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四、突发事件应急处置1. 发生突发事件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迅速组织人员按照预案进行处置;2. 重要设备、通风系统、水源等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3. 为每位员工提供应急培训,指导他们在突发事件中的应急处置措施;4. 每位员工都要熟知病房的逃生通道和应急出口位置,定期组织逃生演练;5. 病房内设有应急物资储备,如灭火器、急救包、应急照明等,确保能够及时使用。

五、暴力事件防范和处置1. 病房内设置监控设备,监控各个区域的情况,及时发现异常情况;2. 不得自行开展危险患者的单独护理,必须有至少两人以上的护理人员协同工作;3. 在执行特定工作时,如给予强约束治疗的患者需要多人操作,必须由专业人员进行,并配备必要的安全保护措施;4. 发生暴力事件时,员工要及时报警,确保个人安全的同时保护患者的人身安全;5. 对暴力行为进行及时记录,并以书面形式上报相关部门,接受进一步的处理。

精神病院规章规章制度

精神病院规章规章制度

精神病院规章规章制度
精神病院规章制度。

第一条,遵守院内秩序。

1.1 患者、家属和医护人员应遵守院内秩序,不得有任何违反
规定的行为。

1.2 禁止患者擅自离开病房或院区,必须经过医生或护士同意。

第二条,保护患者权益。

2.1 尊重患者的人格和隐私,不得对患者进行任何形式的侮辱
或歧视。

2.2 保护患者的财产安全,不得有盗窃、损坏财物等行为。

第三条,医疗安全管理。

3.1 医疗人员必须遵守医疗操作规范,确保患者的医疗安全。

3.2 患者必须按时服药,不得私自停药或更改用药方案。

第四条,预防自伤自杀。

4.1 对有自杀倾向的患者,必须加强监护和关注,确保其安全。

4.2 患者不得擅自使用任何可能危害自己安全的物品。

第五条,禁止暴力行为。

5.1 任何形式的暴力行为都是严格禁止的,包括言语暴力和身
体暴力。

5.2 对于有暴力行为的患者,必须采取相应的控制和治疗措施。

第六条,消防安全管理。

6.1 每个人都有责任保障消防安全,不得有违反消防规定的行为。

6.2 发现火灾隐患或火灾应立即报告,确保患者和医护人员的
安全。

第七条,其他规定。

7.1 院内禁止饮酒、吸烟等不良行为。

7.2 院内不得传播不良信息或进行违法活动。

以上规章制度为精神病院的基本管理规定,所有在院内工作和接受治疗的人员都必须严格遵守,确保院内秩序和患者安全。

任何违反规定的行为都将受到相应的处理和处罚。

精神病专业规章制度

精神病专业规章制度

精神病专业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精神病专业工作,保障患者权益,提高医疗水平,特制定本规章。

第二条本规章适用于从事精神病专业工作的医务人员,包括医生、护士、心理治疗师等。

第三条精神病专业工作应遵循医德、法律法规,并尊重患者的人格尊严。

第四条精神病专业工作应严格遵循医疗伦理规范,保护患者的隐私和个人信息。

第五条精神病专业工作应不断提高专业水平,积极学习最新的医疗技术和治疗方法。

第六条医务人员应不断提高自身素质,提高服务水平,保障患者的利益。

第七条精神病专业工作的单位应建立健全管理制度,确保医疗质量和安全。

第八条精神病专业工作的单位应建立健全医疗纪录管理制度,记录患者病情和治疗过程。

第九条医务人员应保持良好的职业操守,尊重患者,维护患者利益,严守职业秘密。

第十条精神病专业工作的单位应建立健全医疗质控体系,定期进行医疗质量评估。

第二章医疗工作第十一条医务人员应对患者进行全面的身体检查和精神评估,确诊患者病情。

第十二条医务人员应制定科学合理的治疗方案,准确选取药物和治疗方法。

第十三条医务人员应关注患者的心理健康,提供心理治疗和心理支持。

第十四条医务人员应定期跟踪患者的病情,调整治疗方案,确保治疗效果。

第十五条医务人员应及时记录患者的病情和治疗过程,确保医疗纪录的准确性。

第十六条医务人员应遵守医疗操作规范,准确执行医疗操作程序,确保患者安全。

第十七条医务人员应积极配合医疗质控工作,参与医疗质量评估,提高医疗水平。

第三章患者权益第十八条患者有权选择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享受医疗服务。

第十九条患者有权获得医务人员的尊重和关怀,享受优质医疗服务。

第二十条患者有权知情权,医务人员应向患者介绍病情和治疗方案。

第二十一条患者有权要求隐私保护,医务人员应严格保护患者个人信息。

第二十二条患者有权拒绝不必要的治疗和检查,医务人员应尊重患者意愿。

第二十三条患者有权投诉医疗服务,医务人员应及时处理投诉,维护患者权益。

第四章医务人员责任第二十四条医务人员应严格遵守职业操守,保密患者信息,维护医疗纪录安全。

精神科内规章制度

精神科内规章制度

精神科内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精神科内部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特制订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精神科内全体员工和患者,具有指导性和约束性。

第三条精神科内部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尊重患者权益,保障员工健康和安全,严格保密医疗信息。

第四条精神科内部工作分为治疗、护理、管理、宣传等多个方面,各部门之间相互配合,共同为患者提供优质服务。

第五条精神科内部工作人员应遵守职业操守,积极学习专业知识,提升专业水平,不断提高服务质量。

第二章患者权益保障第六条精神科内部患者享有平等服务权利,禁止因种族、宗教、性别、国籍等因素进行歧视性对待。

第七条患者有权了解自己的病情、治疗方案、医疗费用等信息,可以要求医疗人员提供必要的解释和指导。

第八条患者有权选择医生和护士,可以要求换床或者换护理人员,但需尊重医护人员的职业权益。

第九条患者有权提出投诉和建议,精神科内部应建立投诉渠道,并及时处理患者的意见和建议。

第十条患者享有个人隐私权,医疗信息应保密,未经患者同意,不得向第三方透露。

第三章员工行为规范第十一条精神科内部工作人员应尊重患者,文明待人,严禁辱骂、打骂或者粗暴对待患者。

第十二条工作人员应遵守工作纪律,按时上下班,不得早退或迟到,不得私自离岗。

第十三条工作人员应保持工作状态,提供专业服务,不得在工作时间内利用手机、上网等影响工作效率的行为。

第十四条工作人员应遵守医疗操作规范,不得随意更改治疗方案,不得虐待或者忽视患者的病情。

第十五条工作人员应保护患者隐私,不得擅自泄露病人信息,不得利用患者信息谋取私利。

第四章安全管理第十六条精神科内部应建立安全管理制度,定期检查设备设施的安全状况,确保患者和员工的安全。

第十七条工作人员应学习急救知识,能够在紧急情况下迅速处理,并报告给主管领导。

第十八条精神科内部应定期进行消防演练,加强员工的火灾应急处理能力,确保人员安全撤离。

第十九条患者在精神科内部应遵守纪律,不得带有或者私藏危险物品,不得滋事闹事,否则将被立即处罚。

精神科安全管理制度范文

精神科安全管理制度范文

精神科安全管理制度范文1. 介绍:精神科安全管理制度的目的是确保患者、医务人员和访客在精神科医疗机构中获得安全的环境和服务。

本制度旨在规范精神科医疗机构的安全管理流程,保障医院的安全和患者的福祉。

2. 安全管理责任2.1 医院管理层负有最终的安全管理责任,确保制度的实施和有效性。

2.2 精神科医疗机构设定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安全管理工作的日常监督和执行。

2.3 所有医务人员应参与安全管理工作,负有及时发现和报告安全风险的责任。

3. 安全培训和考核3.1 所有医务人员在入职前必须接受相关的安全培训,并参加定期的安全培训和考核。

3.2 医务人员应熟悉医院的安全政策和规章制度,了解精神科医疗机构的特殊安全要求。

3.3 医务人员应了解适用于精神科医疗机构的危险因素和应急预案,能够正确应对紧急情况。

4. 安全风险评估和管理4.1 精神科医疗机构应定期进行安全风险评估,包括对患者、医务人员和访客的安全风险进行综合评估。

4.2 安全风险评估应基于现有的法规要求和行业标准,包括但不限于人员流动、物品管理、建筑安全等方面的风险。

4.3 根据风险评估的结果,医院应采取相应的安全管理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加强安保力量、改善工艺流程、提供安全培训等。

5. 安全事件管理5.1 医院应建立健全的安全事件管理机制,包括安全事件的追踪、报告、处理和教训总结。

5.2 安全事件应及时报告给医院管理层,并进行调查和处理,确保类似事件不再发生。

5.3 医院应根据安全事件的教训总结,修改和完善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和流程。

6. 医务人员的安全管理6.1 医务人员的行为应符合相关的法规和伦理要求,不得侵犯患者的权益。

6.2 医务人员应遵守相关的隐私保护规定,妥善保管患者的个人信息和医疗记录。

6.3 医务人员在工作中应注意自身的安全,避免受伤和疲劳工作对患者造成不良影响。

7. 患者和访客的安全管理7.1 医院应制定适用于患者和访客的安全管理规定,包括但不限于访客登记、探视时间和方式、安全提示等。

精神科寝室管理规章制度

精神科寝室管理规章制度

精神科寝室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精神科患者的身心健康,提高治疗效果,维护医疗秩序,确保患者和医务人员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精神科寝室管理规章制度适用于所有精神科病房内的患者和医务人员,具体实施细则由各临床科室根据具体情况另行制定。

第三条凡进入精神科病房内的患者和医务人员,都必须遵守本规章制度,不得有违反本规章制度的行为。

第四条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违反本规章制度,如有违反行为,须承担法律责任。

第五条精神科病房负责人有权对违反本规章制度的人员进行警告、口头批评、书面批评、暂时隔离或者取消其住院资格等处理。

第六条患者和医务人员在精神科病房内享有平等的权利和义务,患者之间互相尊重,互相帮助,医务人员要尽职尽责,保证患者的治疗效果。

第七条患者和医务人员在精神科病房内任何时间任何地点都必须遵循以下规则:1.互相尊重,不得有侮辱或歧视的言行;2.不得酗酒、吸烟或吸毒,不得擅自带入或使用有毒有害物品;3.不得有暴力行为,不得滋扰其他患者和医务人员;4.保持环境卫生,保持个人卫生;5.听从医务人员的管理和治疗安排;6.不得私自外出,遵守就医时间和规定。

第八条精神科病房内禁止患者和医务人员进行如下行为:1.越狱或逃跑;2.自残或自杀行为;3.聚众斗殴或打砸抢破坏公共设施;4.对医务人员进行攻击或恶意伤害。

第九条精神科病房内禁止任何形式的性骚扰行为,任何形式的性侵害行为。

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第十条医务人员应当严格遵守医疗纪律,不得私自泄露患者的隐私信息,不得与患者发生不正当的关系。

第十一条精神科病房内应当保持干净整洁,保持良好的卫生环境,避免各种疾病的传播。

第十二条精神科病房内应当配备必要的医疗设备和药品,医务人员应当妥善使用和保管医疗设备和药品,确保医疗质量。

第十三条精神科病房内应当建立健全的医疗诊疗制度,合理安排医务人员的工作时间和工作内容,确保治疗效果。

第十四条精神科病房内应当实行24小时监控和巡逻制度,确保患者和医务人员的安全。

精神病医院护理相关制度及护理常规汇编(22个)

精神病医院护理相关制度及护理常规汇编(22个)

精神病医院护理相关制度及护理常规分级护理制度护理级别分为特级护理、一级护理、二级护理、三级护理4个级别。

并根据患者病情和(或)自理能力变化动态调整护理级别。

护理级别应当明确标识。

1、特级护理(1)护理对象1)有严重自伤自杀、冲动伤人、毁物、外走及剧烈兴奋躁动的患者。

2)新入院,精神症状丰富,处于急性期的患者。

3)伴有严重躯体疾患,生活不能自理者。

4)木僵病人。

5)司法鉴定病人;6)生活能力重度依赖的患者。

(2)护理要点1)安置在重度病房、严密观察病情变化、每15分钟至少巡视一次,发现急症征兆和病情变化及时报告医生进行处理。

2)根据医嘱正确实施治疗,落实相关护理措施,每日监测T、P、R一次,每周监测BP一次,重点病人随时监测T、P、R、BP。

每周监测体重一次。

(建议每日要监测血压)3)看护服药,看护进食,观察睡眠和排泄情况。

4)根据患者病情及自理程度督促或协助患者完成每日晨、晚间洗漱。

每周1-2次沐浴。

5)了解患者心理需求,做好沟通和疏导。

6)提供相关护理健康指导,协助参加康复活动,促进患者精神康复。

2、一级护理(1)护理对象1)新入院病人,无严重消极自伤、冲动伤人、毁物、外走及剧烈兴奋躁动的患者。

2)精神症状有所好转但仍不稳定的患者。

3)生活自理能力中度依赖的患者。

(2)护理要点1)安排在一般病室,每30分钟至少巡视一次;2)根据医嘱正确实施治疗,落实相关护理措施,每日监测T、P、R、BP一次,每周监测体重一次;3)看护服药,看护进食,观察睡眠和排泄情况;4)根据患者病情及自理程度督促或协助患者完成每日晨、晚间洗漱。

每周1-2次沐浴,每周1次剪指甲,保持患者床单元和衣物整洁。

5)了解患者心理需求,进行针对性心理护理和健康宣教。

6)督促患者参加康复活动,促进患者精神康复。

3、二、三级护理(1)护理对象病情稳定处于康复期,自理能力轻度依赖或无需依赖的患者。

(2)护理要点1)安排在一般病室,每1小时至少巡视一次;2)根据医嘱正确实施治疗,落实相关护理措施,每日监测T、P、R一次,每周监测BP两次,每周监测体重一次;3)看护服药,看护进食,观察睡眠和排泄情况;4)根据患者病情及自理程度督促或协助患者完成每日晨、晚间洗漱。

精神科安全管理制度

精神科安全管理制度

精神科安全管理制度一、概述精神科安全管理制度是为了保障患者和医务人员的安全,在精神科医疗机构内进行的各项管理措施的总称。

该制度旨在提高精神科医疗机构的安全水平,防范潜在危险并减少事故发生。

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详细介绍精神科安全管理制度。

二、机构安全管理1.设立安全管理委员会,由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制定、组织实施和监督安全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

2.制定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包括紧急演练、安全巡查、事故报告和处理等流程和要求,确保员工正确执行。

3.进行全面的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处理,确保机构内部和外部环境的安全性。

4.加强和完善安全设施,如防火设施、安全门禁系统以及监控设备。

三、患者安全管理1.健全患者安全管理制度,规范患者入院和出院程序,确保患者在入院时进行身体检查和病情评估,以便制定个体化的治疗方案。

2.加强患者医疗过程中的安全控制,如严格控制用药、手术前的准备和术后护理、病房的环境卫生等,确保患者在医疗过程中不受伤害。

3.完善患者投诉处理机制,及时调查投诉事项并给出回应,确保患者权益的维护。

四、医务人员安全管理1.加强岗前培训和职业技能培训,提高医务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技能水平。

2.明确医务人员的岗位职责和操作规程,确保医务人员按照规定操作,避免因操作错误而引发的安全事故。

3.规范医务人员负责的药品的配发和处方,加强药品管理,防止滥用药物带来的安全隐患。

4.建立安全事件报告制度,鼓励医务人员主动举报安全隐患,并对举报者给予保护。

五、应急管理1.制定紧急事件应急预案,包括病人暴力行为、火灾、逃逸等情况的处理措施。

2.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医务人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和应对能力,确保能够快速、有效地处置突发事件。

3.建立应急设施和装备,如消防器材、急救设备等,保障应急过程的顺利进行。

六、信息安全管理1.建立医疗信息管理制度,确保患者信息的安全性和保密性。

2.完善信息科技设备和系统的安全防护措施,防止未经授权的人员进入系统,防止信息泄露和篡改。

安全操作规程管理规章制度

安全操作规程管理规章制度

安全操作规程管理规章制度在经过近段时间的学习,作为公司的一名员工,我受到良好的知识教育,能够感受到公司丰富的文化底蕴。

同时对网优这份工作前景的看好并且对自己的工作职责有了更具体深刻的理解和感悟。

通过为期几天的培训学习我初步了解安全生产标准化网络操作的相关内容及含义,其中包括:安全教育“五个延伸”一是向因人而异延伸:要因人而异,确定不同的教育内容,采取不同的教育方式。

二是向员工群众延伸:要改变安全教育由领导一包到底的现象,让员工轮流主讲。

三是向工作西现场延伸:教育要有计划、有目的地组织员工群众实地考察、参观学习,突出“虚”“实”相间。

四是想外围环境延伸:要根据员工的岗位实际,对安全法则、操作及事故应急处理、事故预防措施等的规定,进行语言上的“在处理”,力求通俗名了。

安全生产工作“十要素”一个方针: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二条原则:岗位职责;操作规程。

三违现象: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

四不伤害:不伤害自己;不伤害别人;不被他人伤害;保护他人不受伤害。

五个须知:知道本单位安全重点部位;知道本单位安全责任体系和管理网络;知道本单位安全操作规程和标准;知道本单位存在的事故隐患和防范措施;知道并掌握事故应急预案。

六个不变:坚持“安全生产”的思想不便;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不变;行之优先的安全规章制度不变;从严强化安全生产力不变;安全生产一票否决的原则不变;充分依靠员工的安全生产管理办法不变。

七个检查:差认识;查机构;查制度;查台账;查设备;查隐患;查措施;八个结合:建立约束机制与鼓励机制相结合;突出重点与兼顾全面相结合;只能部门管理与齐抓共管相结合;防微杜渐与突出保障体系相结合;弘扬安全文化与常抓不懈相结合;安全检查与隐患整改相结合;落实责任制与完善责任追究制相结合;强化安全管理与推行安全生产确认制相结合。

九个到位:领导责任到位;教育培训到位;安管人员到位;规章执行到位;技术技能到位;防范措施到位;整改处罚到位;安全意识到位。

精神麻醉管理制度汇编

精神麻醉管理制度汇编

精神麻醉管理制度汇编一、基本原则1. 精神麻醉的使用应符合医学指南和规范,确保安全、有效。

2. 所有从事精神麻醉的医务人员必须具备相关资质和培训,保持良好的职业操守。

3. 对于接受精神麻醉的患者,应进行充分的评估和术前准备,确保手术顺利进行。

4. 精神麻醉的使用和管理应建立规范的记录和监测机制,及时反馈和改进。

5. 对于特殊情况下的精神麻醉使用,必须经过充分讨论和决策,确保患者的安全和权益。

二、机构设置1. 手术间应设立专门的精神麻醉管理团队,包括麻醉科医师、护士和技术人员。

2. 精神麻醉管理团队应定期进行培训和演练,提高应对紧急情况的能力。

3. 精神麻醉设备和药品应按照规定进行定期检测和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

三、患者安全1. 患者应根据手术类型和个体情况选择合适的精神麻醉方式,避免不必要的风险。

2. 术前应对患者进行详细评估和沟通,了解患者的健康状况和个人需求。

3. 术中应严格监测患者的生命体征和神经状态,及时处理可能出现的并发症。

四、记录和监测1. 对于每位接受精神麻醉的患者,应建立详细的麻醉记录,包括用药量、麻醉深度等信息。

2. 对于术中发生的意外事件和并发症,应及时记录并上报,进行事后分析和改进。

3. 对于精神麻醉设备和药品的使用情况,应定期进行监测和评估,确保其符合标准和规范要求。

五、质量管理1. 精神麻醉管理团队应建立质量管理制度,定期开展评估和监测工作。

2. 对于手术间的精神麻醉工作,应定期进行质控和评估,及时反馈并改进。

3. 对于医疗事故和医疗纠纷,应及时处理并进行跟踪,确保患者的权益得到保障。

六、信息化建设1. 对于精神麻醉的管理和记录,应建立电子档案系统,便于信息的存储和检索。

2. 对于精神麻醉设备和药品的管理,应建立信息化平台,实现设备和药品的追踪和监测。

七、应急预案1. 每个手术间都应建立精神麻醉的应急预案,明确应急处置流程和责任人。

2. 对于不同类型的紧急情况,应提前进行模拟演练,确保每个人员都能熟练应对。

精神科隔离治疗管理制度

精神科隔离治疗管理制度

精神科隔离治疗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了引导和规范精神科隔离治疗工作,保证患者安全、提高治疗效果,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医院管理要求,订立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本医院精神科隔离治疗的患者和相关医务人员,包含但不限于精神科医生、护士、技师等。

第三条定义和术语解释1.精神科隔离治疗:在医生的引导下,将精神疾病患者单独隔离在特定空间进行治疗的过程。

2.患者:指接受精神科隔离治疗的精神疾病患者。

3.医务人员:指在精神科隔离治疗环节中供应医疗服务和管理的相关人员。

第二章患者管理第四条接诊和评估1.患者接诊应由经过专业培训的精神科医生进行,包含认真了解患者病史、症状、不安全程度等。

2.在接诊过程中需同时评估患者是否适合进行精神科隔离治疗,如有必需,可进行心理评估和身体检查。

第五条隔离治疗目的和原则1.精神科隔离治疗的目的是确保患者的安全,并供应专业的治疗和护理服务。

2.在隔离治疗过程中,应坚持以患者的利益为重,敬重患者的权利和尊严,确保治疗过程的合法、公正和无鄙视性。

第六条隔离治疗方案订立和调整1.隔离治疗方案应由主治医生负责订立,并在患者及其家属的知情同意下执行。

2.在治疗过程中,如患者病情变动或治疗效果不佳,主治医生有权调整治疗方案,并及时告知患者及其家属。

第七条隔离治疗期限和解除1.隔离治疗期限应依据患者具体情况进行评估,并在治疗过程中依据患者病情的变动进行调整。

2.在患者病情稳定且符合解除隔离条件时,医生可决议解除隔离治疗,并在解除隔离前告知患者及其家属。

第八条不适合隔离治疗的情况在以下情况下,患者不适合进行隔离治疗: 1. 患者已经实现出院条件; 2. 患者有其他治疗方法更合适的情况; 3. 患者及其家属明确表示不乐意接受隔离治疗。

第九条患者权益保护在隔离治疗过程中,应保护患者的合法权益,包含但不限于: 1.个人隐私权的保护; 2. 知情同意权的敬重; 3. 自主决策权的支持;4. 人格尊严和心理需求的满足;5. 医疗保密的维护。

精神康复规章制度模板下载

精神康复规章制度模板下载

精神康复规章制度模板下载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精神康复工作,保障患者的权益,提高患者的康复效果,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精神康复机构中的患者,包括精神病院、康复中心等。

第三条精神康复工作的目标是帮助患者恢复健康,提高生活质量,尽快重新融入社会。

第四条精神康复工作应遵循科学、规范、人性化原则,尊重患者的人格尊严和权益。

第五条精神康复机构应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保证精神康复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六条精神康复机构应对患者的隐私信息进行保密,不得泄露或滥用。

第二章精神康复机构的管理第七条精神康复机构应建立健全的管理团队,由专业人员组成,保证精神康复工作的专业性和有效性。

第八条精神康复机构应定期进行内部培训,提高员工的业务水平和服务态度。

第九条精神康复机构应建立定期评估制度,对患者的情况进行全面评估,调整康复计划。

第十条精神康复机构应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保障患者的人身安全。

第十一条精神康复机构应建立完善的医疗卫生制度,保证患者的身体健康。

第三章患者的权益保障第十二条精神康复机构应尊重患者的人格尊严和隐私权,不得任意侵犯患者的权益。

第十三条患者有权获得专业的康复服务,包括心理咨询、康复训练等。

第十四条患者有权知情,精神康复机构应向患者提供详细的治疗方案和相关信息。

第十五条患者有权拒绝治疗,但要接受相关的风险提示和后果告知。

第十六条患者有权提出投诉,精神康复机构应及时处理,并反馈结果。

第四章康复环境建设第十七条精神康复机构应提供适宜的康复环境,包括干净整洁的住宿环境和舒适的活动场所。

第十八条精神康复机构应提供营养均衡的饮食,保证患者的身体健康。

第十九条精神康复机构应组织丰富多彩的康复活动,满足患者的不同需求。

第二十条精神康复机构应建立亲情桥梁,促进患者与家人的沟通和交流。

第五章法律责任第二十一条精神康复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规章制度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二十二条患者及其家属有权要求精神康复机构赔偿因工作人员过失或违规行为造成的损失。

心理门诊安全管理制度

心理门诊安全管理制度

心理门诊安全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保障心理门诊患者及员工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提高医疗服务质量,规范工作流程,特制定本制度。

二、安全管理机构设置1.心理门诊设安全管理委员会,成员包括门诊主任、护士长、安全员等相关部门负责人。

2.安全管理委员会每季度召开会议一次,讨论安全工作计划、安全培训及安全事故处理等相关事宜。

3.心理门诊设安全员一名,负责安全管理工作的具体实施和督促落实。

三、安全管理措施1.人员管理(1)门诊员工需经过严格的背景调查和职业培训后方可上岗。

(2)门诊员工需定期参加安全培训和演习,熟悉应急处理程序。

(3)门诊员工禁止私自携带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进入门诊。

2.设施管理(1)门诊设施定期进行维护保养,确保设备正常运转。

(2)门诊设施要按照规定的安全标准及时更新,确保患者和员工的安全。

(3)门诊设施周围要定期进行消防检查,确保消防设备完好有效。

3.医疗管理(1)医生在对患者进行诊疗前,需认真核对患者身份和病历,确保诊疗准确无误。

(2)医生在对患者进行诊疗时,需认真执行医疗程序,不得有过失和疏忽行为。

(3)医生在对患者进行诊疗时,需认真填写医疗记录,确保诊疗过程可追溯。

4.安全培训(1)门诊员工每年须参加一次安全培训,内容包括火灾、医疗事故等应急处理知识。

(2)安全培训由安全员组织实施,员工需参加并通过考核。

(3)新入职员工需在入职后立即接受安全培训,通过考核后方可上岗。

5.安全检查(1)门诊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门诊定期进行消防检查,确保消防设备齐全有效。

(3)门诊进行设施维护保养时,要注意保障员工和患者的安全。

四、安全应急处理1.火灾事故(1)门诊发生火灾事故时,员工需立即通知安全员,并按照应急处理程序进行处理。

(2)员工需遵守消防安全规定,迅速疏散患者,确保人员安全。

(3)火灾事故处理完毕后,安全员需进行事故评估和总结,制定安全改进措施。

2.医疗事故(1)门诊发生医疗事故时,医生需立即停止诊疗,并通知安全员。

精神科治疗班规章制度

精神科治疗班规章制度

精神科治疗班规章制度第一章班级管理第一条班级宗旨精神科治疗班旨在提供专业治疗和辅导服务,帮助患者重建心理健康,促进康复和恢复。

第二条班级目标1. 积极参与治疗活动,按时完成任务;2. 尊重他人,保持良好的诊疗关系;3. 注重个人成长,保持积极向上的心态。

第二章班级纪律第三条出勤规定1. 所有成员必须按时参加班级治疗活动,不得迟到早退;2. 如有特殊情况无法到场,需提前请假并得到批准。

第四条行为规范1. 尊重他人,不得进行侮辱、挑衅、伤害等言行;2. 保持良好卫生习惯,保持整洁的环境;3. 不得擅自离开治疗班或擅自外出;4. 不得私自泄露他人个人信息。

第五条服从管理1. 遵守治疗班规定和管理,服从工作人员的指导;2. 不得随意更改治疗计划和方案,如有异议需提出并得到批准。

第六条处罚措施1. 对于违反班级纪律的成员,将根据情节轻重进行相应的纪律处罚;2. 严重违纪者将被劝退,并失去继续接受治疗的资格。

第三章班级活动第七条治疗计划1. 由专业医护人员根据患者的具体情况和病情制定治疗计划,包括药物治疗、心理疏导等;2. 患者需按照治疗计划积极配合,不得擅自中断治疗。

第八条治疗活动1. 班级将定期组织各种治疗活动,如心理辅导、群体讨论、艺术治疗等;2. 患者需认真参与治疗活动,积极配合医护人员的工作。

第九条自我管理1. 患者需每天进行自我观察和情绪管理,如有异常情况需及时向工作人员汇报;2. 患者需积极配合医护人员的工作,如服从医嘱、按时就诊等。

第四章安全管理第十条环境安全1. 班级环境需保持安全和卫生,不得存在安全隐患;2. 如有危险情况发生,需及时向工作人员汇报并采取措施处理。

第十一条突发事件1. 如遇到突发事件,需保持冷静,及时向工作人员汇报并配合处理;2. 医护人员对于患者所提供的任何信息将严格保密,不得向外泄露。

第五章总则第十二条本规章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并经班级成员审议通过;第十三条本规章制度如有变动,将提前告知班级成员,并经讨论通过后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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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精神科安全管理操作规程制度汇编目录1、精神科门诊入院指征 (4)2、精神科门诊病人入院相关手续办理要求 (4)3、伴有严重躯体疾病需入院时应注意的问题 (5)4、精神科门诊知情告知要求 (6)5、精神科急入院病人处理 (7)6、精神科保护性约束操作要求 (7)7、约束保护操作常规 (8)8、精神科“三防”管理规程 (9)9、精神科住院患者病情评估制度 (14)10、精神科重、危病人的告知与报告要求 (15)11、精神科住院病人告知要求 (16)12、精神科住院病人给药制度 (17)13、精神科住院病人限制通信规定 (18)14、精神科病区巡视制度 (18)15、精神科病区安全管理制度 (19)16、精神科病区分级护理操作规程 (20)17、精神科病区探视制度 (24)18、精神科住院病人请假制度 (25)19、精神科住院病人外出活动管理制度 (25)20、精神科住院病人出院、自动出院病人管理规定 (26)21、精神病人入、出院应是同一监护人接送规定 (27)22、精神科住院病人出院带药规定 (27)23、其他相关要求 (27)精神科门诊入院指征精神科首诊医师对存在下列情况者,应向家属提出住院建议,家属(第一监护人)同意后,按精神科入院相关手续办理要求,开具入院通知书,办理入院。

1、精神症状明显或社会适应能力,生活能力明显下降的精神疾病患者,包括急性发病,精神症状明显(阳性症状为主);缓慢起病,社会适应能力、生活能力下降(阴性症状为主)。

2、对自身产生或可能产生危害(如:自杀、自伤、自残或行为紊乱等)的精神疾病患者。

3、对他人产生或可能产生危害(如:冲动伤人或行为紊乱等)的精神疾病患者。

4、具有自知力且自愿要求住院的神经症及心理障碍患者。

5、符合我院执业范围的其他精神异常和心理障碍患者。

精神科门诊病人入院相关手续办理要求1、接诊医师应根据符合住院条件的精神异常指征,向患者的承担医疗看护职责的法定监护人(下称法定监护人)提出住院建议,监护人同意后方可开具入院通知单(不同意住院的应记录并家属签名)。

2、凡须入院的患者,其法定监护人应提供患者及法定监护人本人的身份证或户口本,法定监护人应当具有支付住院费用的能力;3、符合住院条件的精神异常患者,入住病区前,接诊医师应当完善必要检查,排除患传染病的可能性并初步判断病因(功能性、器质性、还是服毒及其他因素等)。

若初步判断病因超出我院执业范围或同时患传染病患者,接诊医师应当向患者法定监护人解释清楚,建议其到具有收治条件的外院诊治;若因患者不配合检查,接诊医生必须报科主任,予以单独隔离,待排除患有传染病可能性后,方可收入病区,接诊医师应当向患者法定监护人解释清楚。

4、入院的患者应当由其法定监护人及医护人员共同陪同入住病区,并与病区医师做好交接工作,由病区医师向患者法定监护人告知住院相关注意事项,并签署各类知情同意书及委托治疗同意书。

5、特殊情况按医院请示报告制度执行。

伴有严重躯体疾病需入院时应注意的问题伴有严重躯体疾病的精神病人应视躯体疾病的情况,请相关科室予以会诊协调解决收治问题,原则上应视当时的主要疾病决定收治的科室:1、体格检查应注意躯体疾病和精神障碍可以共存;躯体疾病可以出现精神症状;躯体疾病可以促发精神疾病。

2、下列病人尤要重视体格检查有器质性症状或体征的病人,如有定向障碍、意识水平降低或波动、记忆障碍、错觉等;中年以后发病的;突起、发热的;病史中表明有躯体疾病的病人,如糖尿病、血管疾病或癫痫病;老年病人。

3.诊断与鉴别诊断(1)、是器质性还是功能性病史:有无肯定的躯体疾病史,有无可疑的躯体疾病史;检查:有无提示躯体疾病的症状,包括躯体症状和精神症状,有无提示躯体疾病的体征;实验室特殊检查:进行的实验室或特殊检查结果是否支持有躯体疾病。

(2)、轻性还是重性精神障碍有无精神病性症状;现实检验能力是否受到损害;损害多大;心理社会因素在发病中的作用;有无自知力。

精神科门诊知情告知要求1、对有自知力的病人应告知其诊断、检查、治疗及不良反应的情况;2、对自知力丧失或不全者,应将诊疗情况告知其陪诊家属;3、可采用口头或书面形式告知,并在病历上记录。

精神科急入院病人处理1、精神病性症状入院:如因兴奋躁动、冲动伤人、严重消极自杀行为者,首先了解其过去用药情况,给予对症治疗;对于初发者应了解近来病人的进食和躯体情况,完善必要的检查,对症下药,剂量由小渐加;根据症状予以监护、保护性约束或留陪护。

2、躯体疾病伴发精神障碍入院:应查清病人的躯体疾病,了解躯体疾病与精神障碍之间的因果关系,在对躯体疾病治疗的同时,选用安全系数较高,不良反应较少的抗精神病药物,根据症状予以监护或留陪护,必要时请相关科室会诊。

3、药物中毒入院:了解中毒的药物种类和剂量,观察意识情况和对症处理,根据症状予以监护或留陪护,必要时请内科协助处理。

急入院的病人应力争在短期内完成实验室的检查,并根据实验室的结果作出相应处理。

严密观察病人的生命体征,对病人的消极自杀行为、冲动、伤人、外逃等开具医嘱。

必要时,对急入院病人开出病重通知单和嘱家属陪护。

精神科保护性约束操作要求精神科保护性约束有二种:1、约束保护。

这是一种保护性措施,凡冲动、伤人、毁物、外逃、兴奋、自伤和自杀等倾向者,需实施保护性约束的应开出医嘱并告知家属。

紧急情况、护士可先实施约束保护,医师补充医嘱。

处于保护状态的病人,医师每天上下午各查房一次,护士每15分钟巡查一次,并应查看约束部位及同患者进行心理辅导;连续保护72小时则应由病区主任查房,决定是否需继续保护。

症状改善后应及时停止保护性约束的医嘱。

2、安全保护。

主要针对老年患者或行动不便的患者,防止意外情况发生,需要保护时应告知家属,征得同意后记录在案,酌情采取相应的保护性措施。

约束保护操作常规(一)、约束保护时的护理1、约束保护前应向患者及家属做好知情告知;2、约束保护与非约束保护患者不应放在一室。

在无条件情况下,约束保护患者应在护理人员视野内;3、约束保护的位置应合适;4、约束保护的固定结要适度,以伸入一指为宜;5、约束保护带应固定于床,结头要隐蔽,使患者看不见,摸不到为宜;6、肩部约束保护时腋下要填棉垫或衣裤,必须打固定结,使之不松动以免损伤臂丛神经。

(二)、约束保护后的护理1、做好约束保护登记,包括原因、时间、约束带数,约束部位,操作者;2、注意观察患者约束保护部位的松紧程度,病人体位及肢端循环,严防臂丛神经受压损伤或患者自行解除约束带作自缢工具;3、关心患者的冷暖,做好喂水、饮食、睡眠、保暖、大小便等生活护理;4、患者入睡后视病情许可请示医师是否解除约束保护(按医嘱执行)。

解除约束时应做好解释工作,检查约束部位,及时清理约束用具;5、长时间约束保护者注意肢体位置的变换;6、每班均应做好详尽的床边交班工作。

精神科“三防”管理规程三防指暴力行为(冲动、伤人、毁物)、自杀(自伤)及出走(逃跑)1、暴力行为(1)、暴力行为发生的征兆评估行为评估:兴奋;踱步;不能静坐;握紧拳头或用拳击物;下颌紧绷;呼吸增快;突然停止正在进行的动作语言方面:威胁真实或想象的对象;强迫他人注意;大声喧哗;妄想性语言情感评估:愤怒、不适宜的欣快、激动、情感不稳定意识水平:思维混乱;精神状态突然改变;定向力缺乏;记忆力损害;无力改变自身现状(2)、暴力行为发生时的处理寻找帮助:当患者攻击他人或破坏物品等暴力行为发生时,第一步要呼叫其他工作人员,集体行动。

控制局面:暴力事件发生后,应尽快控制局面,确保其他患者的安全。

迅速转移被攻击的对象,疏散围观者。

解除武装:如病人手中持有危险物品,应巧妙夺取。

隔离与约束:一般当其他的措施不能控制患者的攻击行为时,才考虑隔离与约束的措施。

隔离与约束只是为了保护患者,使其不会伤害自己或他人,帮助患者重建对行为控制的能力,并减少对整个病房体系的破坏。

(3)、暴力行为应急处理流程病人冲动用简洁语言稳呼叫其他工作人员,通知医生疏散围观病人定病人情绪乘其不备夺取手中危险品隔离约束冲动病人遵医嘱用药控制病人情绪正确及时书写医疗、护理记录2、自杀(自伤)(1)、自杀行为发生的征兆评估有企图自杀历史;情绪低落,表现紧张、无助、无望、经常哭泣;失眠,体重减轻,以及害怕夜晚的来临;将自己与他人隔离,特别是将自己关在隐蔽的地方或反锁于室中;存在幻听,幻听的内容可能是命令患者去自杀;对现实的或想象中的事物有负罪感,觉得自己不配生活在世上;存在被迫害、被折磨或被惩罚的想法或言论;在抑郁了较长一段时间后,突然显得很开心,且无任何理由;显得非常冲动、易激惹,行为比较突然,在预料之外;问一些可疑问题,如“这种药要吃多久才会死”、“这窗户离地面有多高”等等;谈论死亡与自杀,表现想死的意念,常常发呆。

如患者可能会说“我不想活了”、“没什么值得我活下去了”、“这是我最后一次见你了”等;对讲自己的事情处理得有条不紊表示出异常的兴趣,并开始纷发自己的财产;收集和储藏绳子、玻璃片、刀具或其他可疑物品。

(2)、自杀的预防通知其他医务人员:因为自杀防护需要全体医护人员的共同努力。

任何自杀的征兆,不管看起来多么不起眼,都应该向其他医务人员汇报。

一些细微的征兆可能反应了患者自杀的真正意图,若被忽视,就会错过了挽救患者生命的良好时机。

保证环境安全:有自杀意念的患者应被置于安全的环境中。

用专业的、尊重的方式查寻患者身上的危险物品,及时将刀、剪、玻璃、绳索等危险物品拿走。

密切观察:对于有自杀危险的患者,需要在安全的环境中对其进行持续性的观察(一对一的监视)或间隔性观察(大约15分钟巡视一次)。

护理人员在观察时要仔细认真,既不能走马观花,也不应对患者表现得十分冷漠。

患者在采取自杀之前,可能会出现情绪好转。

因为,当自杀的决心已定,计划都安排好时,患者会有一种情感得到释放的感觉,若护理人员被患者的一时表现所迷惑而放松警惕,让患者独处只会给患者创造自杀的机会。

因此,在确定自杀危机过去之前,都应保持高度的警惕。

建立治疗性护患关系:在真诚、接纳、理解、支持的基础上与患者建立一种治疗性关系,经常倾听患者诉说,了解其内心感受,与其一起分析导致痛苦或自杀企图的原因,探讨可疑提供帮助的潜在力量,如亲人或朋友等。

参与有益活动:一些有意义的活动可能帮助患者释放或缓解紧张和愤怒的情绪,如洗衣服、打扫卫生、修理家具等这些活动可以促进患者对生活的参与,增加其成就感、归属感和自我价值感。

调动社会支持关系:自杀行为常常反映了内在抑郁外在资源的缺乏,患者的亲友或许多患者的自杀希望有诸多的感受,他们也需要一个机会来表达对未来作一些现实的计划。

(3)、自杀防范应急处理程序发现患者有自杀倾向,立即报告护士长及主管医生检查患者病室环境,若发现私藏药品、锐利器械等危险物品给予没收,锁好门窗,防止意外详细交接班,密切观察患者的心理变化,查找自杀原因做好心理护理,遵医嘱用药控制病人情绪正确及时书写医疗、护理记录3、出走(外逃)(1)、出走的征兆评估:病史中有出走的历史;患者有明显的幻觉、妄想;患者对疾病缺乏认识,不愿住院;患者对住院及治疗感到恐惧,不能适应住院环境;患者有寻找出走机会的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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