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解读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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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

1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

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2005年3月31日江苏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以下统称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及其相关监督管理,适用本条例;有关法律、法规对消防安全和道路交通安全、铁路交通安全、水上交通安全、民用航空安全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第三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将安全生产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实行安全生产目标管理,支持、督促各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

第四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以下简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监督、指导、协调本行政区域内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依照本条例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各自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第五条各级工会组织应当依法加强对安全生产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参与安全生产事故调查,提出保障安全生产的建议,督促纠正违法行为、整改事故隐患,维护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

第六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生产经营单位应当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知识的宣传教育,增强从业人员和全社会的安全生产意识,提高生产经营单位和从业人员防范事故的能力。

新闻、出版、广播、电视、报刊等单位应当开展安全生产公益性宣传教育,报道安全生产情况,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舆论监督。

第七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对在改善安全生产条件、防止安全生产事故、参加抢险救护、报告重大事故隐患、举报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研究和推广安全生产科学技术和先进管理经验等方面作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给予表彰和奖励。

安全生产条例幻灯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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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行风险分析
根据收集的数据,采用定性或 定量的方法对评估对象进行风 险分析,确定其可能带来的风 险程度。
制定风险控制措施
根据风险分析结果,制定相应 的风险控制措施,如修改工艺
流程、加强设备维护等。
风险控制措施制定
01
针对重大风险源制定专项控制措施
对于那些可能带来较大风险的危险源,需要制定专项控制措施,如制定
应急预案、加强人员培训等。
பைடு நூலகம்
02
建立风险控制管理制度
建立完善的风险控制管理制度,明确各项风险控制措施的实施责任人、
实施流程和监督机制。
03
加强监督检查
定期对生产现场进行检查,确保各项风险控制措施得到有效实施。
04
事故预防与应急处理
事故预防措施制定和实施
制定预防措施
针对可能发生的事故,制 定相应的预防措施,如加 强设备维护、提高员工安 全意识等。
安全检查表法
制定安全检查表,对生产 现场的设备、设施、操作 等进行逐项检查,找出潜 在的危险源。
事故树分析法
通过分析事故树,找出事 故的直接原因和根本原因 ,从而识别出潜在的危险 源。
风险评估流程
确定评估对象
对生产现场的设备、设施、操 作等进行评估,确定其可能带
来的风险。
收集相关数据
收集与评估对象相关的数据, 包括设备运行参数、工艺流程 、操作规程等。
配备职业病防护设施
提供个人防护用品
根据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和强度,配备相 应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如通风设备、防尘 设备、防毒设备等。
为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员工提供符合国 家标准的个人防护用品,如口罩、手套、 防护服等。
环境保护要求遵守和执行情况监督检查

安全生产法及生产条例培训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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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个必须”指什么?
• 管行业必须管安全 • 管业务必须管安全 • 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

生产经营单位
•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 要负责人对本单位 的安全生产工作负 全面责任
• 生产经营单位必须 执行依法制定的保 障安全生产的国家 标准或行业标准
生产经营单位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前 提(第17条)
•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具备本法和有 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标准或 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 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不得从 事生产经营活动。
• “综合治理”要求运用行政、经 济、法律、科技等多种手段,充 分发挥社会、职工、舆论监督各 个方面的作用,抓好安全生产工 作。
《安全生产法》的意义
• 一、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护人民 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的需要;
• 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条件下使安全 生产管理工作法制化、规范化的客观要求, 是加强监督管理、依法行政的需要;
• 五、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状况,及时排查生产安全事故 隐患,提出改进安全生产管理的建议;
• 六、制止和纠正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违反操作规程 的行为;
• 七、督促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整改措施。
生产经营场所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条例第27条):
(一)整洁通风,消防通道、安全出口符合紧 急疏散、救援要求;
• 生产经营单位(条例第52条): • 企业法人 • 合伙组织 • 个体工商户 • 自然人
•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条例第52条 ):
• 法定代表人 • 投资人 • 实际负有本单位生产经营最高管理权限的人员Βιβλιοθήκη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的职责
(第18条)
• 一、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 产责任制;
• (四)每半年至少组织和参与一次事故 应急救援演练;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安全生 产职责。 生产经营单位其他分管负责人应当在 各自职责范围内按照前款规定履行安全生 产工作职责。

安全生产条例对照解读课件

安全生产条例对照解读课件
任者,应根据其过错程度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2023
PART 05
安全生产法律责任
REPORTING
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种类及处罚
•·
安全设施不完善: 未按规定配备
或维护安全设施的,责令限期改
正,逾期未改正的,处以罚款或
停产停业。
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种类及处罚
无证生产经营: 未取得相关证照 而进行生产经营活动的,责令停 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 处以一定数额的罚款。
案例三 事故原因系作业人员安全意识淡薄、防护措施不 到位,责任认定为施工单位未按规定进行安全教 育培训和现场管理。
事故教训与预防措施
案例一
应加强设备维护保养、规范操作流程、完善安全管理制度,提高 员工安全意识。
案例二
应定期检查矿井排水系统、强化应急处置能力、加强隐患排查治 理,确保矿井安全。
案例三
01
员工应遵守企业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确保自身和他人的安全。
参与安全培训和演练
02
员工应积极参与企业组织的安全培训和演练,提高自身的安全
意识和技能。
发现隐患及时报告
03
员工在工作中发现安全隐患应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以便及时
处理。
安全生产责任追究
01
02
03
依法追究责任
对于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 行为,将依法追究相关人 员的责任。
详细描述
在制定应急预案时,应全面分析企业可能面临的安全风险,并根据分析结果制定相应的应对措施。预案应包括应 急组织、救援队伍、物资储备、救援装备等方面的安排。制定完成后,应定期进行演练,以检验预案的可行性和 有效性,并及时进行修订和完善。
事故报告与应急处置
要点一

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2)

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2)

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2)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第十二条矿山、建筑施工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运输、储存等危险性较大的行业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其中从业人员在三百人以下的',至少配备一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超过三百人的,至少配备三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超过一千人的,至少配备八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超过五千人的,至少配备十五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在三百人以下的,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委托具有国家规定的相关专业技术资格的工程技术人员提供安全生产管理服务;从业人员超过三百人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与其生产经营规模相适应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第十三条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履行下列职责:(一)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二)协助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三)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及时查处事故隐患和违章行为,并督促有关业务部门及时整改;(四)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总结推广安全生产经验;(五)参与新建、改建、扩建的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的审查,管理和发放劳动防护用品;(六)协助调查和处理安全生产事故,进行伤亡事故的统计、分析,提出报告;(七)定期向单位主要负责人报告安全生产情况;(八)生产经营单位赋予的其他安全生产职责。

第十四条生产经营单位的决策机构、主要负责人或者个人经营的投资人应当保证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的资金投入,并对因资金投入不足而导致的后果承担责任。

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破器材、建筑施工等危险性较大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制度,以保障安全生产资金投入。

具体办法由省人民政府另行规定。

安全生产费用应当专户存储、专项用于安全生产,并接受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部门的监督检查。

【精编】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学习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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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条 安全生产工作应当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 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按照管行业、管业务、管生产 必须同时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生产 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加大政府监管力度,强化生产 安全事故责任追究,确保安全生产。
第四条 生产经营单位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 必须遵守本条例和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加强安 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 章制度,加大安全生产投入,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推 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落实安全生产保障措施,提 高安全生产水平,确保安全生产。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根据本单位实际,建立安全生产 投入保障、宣传教育培训、隐患排查治理、应急管理、 发包(出租)管理等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第十四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除应当履行《中 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规定的安全生产职责外,还应 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每季度至少组织一次安全生产全面检查,研究 分析安全生产存在问题;
(一)根据危害风险制定作业方案、安全防范措施和应急处置方案; (二)确认现场作业条件符合安全作业要求; (三)确认作业单位的作业资质、作业人员的上岗资格以及配备的劳动防护 用品符合安全作业要求; (四)配备相应的安全设施,采取安全防范措施,设置作业现场的安全区域, 确定专人现场统一指挥和监督; (五)在危险作业前向作业人员说明危险因素、作业安全要求和应急措施, 并经双方签字确认; (六)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采取应急措施,停止作业,撤 出人员。 生产经营单位委托其他有专业资质的单位进行危险作业的,应当在作业前与 受托方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并对受托方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安全生 产管理协议应当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职责。 从事危险作业时,作业人员应当服从现场的统一指挥和调度,并严格遵守作 业方案、操作规程和安全防范措施。

新修订《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讲座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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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第十四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除应当履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规定的安全生产职 责外,还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每季度至少组织一次安全生产全面检查, 研究分析安全生产存在问题;
(二)每年至少组织并参与一次事故应急救援演 练;
(三)发生事故时迅速组织抢救,并及时、如实 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报告事故情况, 做好善后处理工作,配合调查处理;
21
第四十八条 生产经营单位违反本条例第十五条规定, 未按照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安全生 产管理人员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五万元以下 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 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 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 下的罚款。
22
第四十九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违 反本条例第十六条规定,未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的,责令限期改正;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暂 停或者撤销其与安全生产有关的资格;构成犯罪的,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3
第五十条 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船舶修造、 船舶拆解、道路运输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 储存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或者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违反 本条例第二十条第一款规定,未按照规定经考核合 格的,责令生产经营单位限期改正,可以处一万元 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 业整顿,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对其直 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 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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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二条 生产经营单位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九条 第一款规定,接受中小学生从事接触易燃、易爆、 放射性、有毒、有害等危险物品的劳动或者其他危 险性劳动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处一万元以上 五万元以下罚款。
生产经营单位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二款规定, 利用学校、幼儿园场所从事易燃、易爆、放射性、 有毒、有害等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活动或 者作为机动车停车场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 迁出,并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学习课件.PPT文档4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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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生活的道路一旦选定,就要勇敢地 走到底 ,决不 回头。 ——左
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学习课 件.
41、实际上,我们想要的不是针对犯 罪的法 律,而 是针对 疯狂的 法律。 ——马 克·吐温 42、法律的力量应当跟随着公民,就 像影子 跟随着 身体一 样。— —贝卡 利亚 43、法律和制度必须跟上人类思想进 步。— —杰弗 逊 44、人类受制于法律,法律受制于情 理。— —托·富 勒
45、法律的制定是为了保证每一个人 自由发 挥自己 的才能 ,而不 是为了 束缚他 的才过 去和未 来文化 生活的 源泉。 ——库 法耶夫 57、生命不可能有两次,但许多人连一 次也不 善于度 过。— —吕凯 特 58、问渠哪得清如许,为有源头活水来 。—— 朱熹 59、我的努力求学没有得到别的好处, 只不过 是愈来 愈发觉 自己的 无知。 ——笛 卡儿

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

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

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已由江苏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16年7月29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16年10月1日起施行。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6年7月29日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2016年7月29日江苏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安全生产工作,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以下统称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及其相关监督管理,适用本条例;有关法律、法规对消防安全和道路交通安全、铁路交通安全、水上交通安全、民用航空安全以及核与辐射安全、特种设备安全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第三条安全生产工作应当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按照管行业、管业务、管生产必须同时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加大政府监管力度,强化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确保安全生产。

第四条生产经营单位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必须遵守本条例和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加大安全生产投入,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落实安全生产保障措施,提高安全生产水平,确保安全生产。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直接监督管理安全生产工作,其他负责人在各自分管业务范围内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有依法获得安全生产保障的权利,并应当依法履行安全生产方面的义务。

第五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制定并组织实施安全生产规划,确定有关部门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保障体系,实行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责任考核制和事故责任追究制,加强对有关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解读ppt

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解读ppt

2021/6/3
3
▪ 第二章“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保障”共21条,篇幅 约占条例全文的45%,是条例的重点内容。该章细化了 生产经营单位所应履行的安全生产职责,包括建立健全安 全生产责任制和相关规章制度、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并 配备专职管理人员、推行安全总监制度、保障安全生产资 金投入、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排查 治理制度和重大危险源安全监测监控系统、遵循安全距离 标准、执行危险作业制度、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提高 安全生产技术水平、缴纳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或参加安全 生产责任保险等。同时,对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管理人员等的职责予以了明确。
2
内容简介
▪ 条例共五章56条,分为总则、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 保障、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法律责任、附则。
▪ 第一章“总则”共12条。主要明确了条例的制定目的、 适用范围,规定了安全生产工作应当坚持“安全第一、预 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和“管行业、管业务、管生产 必须同时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指出 “生产经营单位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并规定其基本 义务及主要负责人等的安全生产职责;同时,规定了各级 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等的安全生产工 作职责,政府及有关部门负责人的领导责任。
2021/6/3
8
(一)十个明确
一是明确了地方政府研究部署解决安全生产工作频 次。
二是明确了地方政府安委会、安委办工作职责。 三是明确了地方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安全生产责
任。 四是明确了乡镇街道开发区职责及执法职责。 五是明确了分级分类管理和年度监督检查计划。
2021/6/3
9
பைடு நூலகம்
六是明确了地方政府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职责。 七是明确了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职责。 八是明确了建立重大危险源监测监控系统并联网。 九是明确了生产经营单位内外部安全距离要求。 十是明确了生产经营单位应急管理方面的要求。

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

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

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7号《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的决定》已由江苏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于2009年5月20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09年6月1日起施行。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09年5月20日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2005年3月31日江苏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根据2009年5月20日江苏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第一条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以下统称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及其相关监督管理,适用本条例;有关法律、法规对消防安全和道路交通安全、铁路交通安全、水上交通安全、民用航空安全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第三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将安全生产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实行安全生产目标管理,支持、督促各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

第四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以下简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监督、指导、协调本行政区域内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依照本条例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各自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第五条各级工会组织应当依法加强对安全生产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参与安全生产事故调查,提出保障安全生产的建议,督促纠正违法行为、整改事故隐患,维护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

第六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生产经营单位应当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知识的宣传教育,增强从业人员和全社会的安全生产意识,提高生产经营单位和从业人员防范事故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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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章“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保障”共21条,篇幅 约占条例全文的45%,是条例的重点内容。该章细化了 生产经营单位所应履行的安全生产职责,包括建立健全安 全生产责任制和相关规章制度、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并 配备专职管理人员、推行安全总监制度、保障安全生产资 金投入、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排查 治理制度和重大危险源安全监测监控系统、遵循安全距离 标准、执行危险作业制度、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提高 安全生产技术水平、缴纳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或参加安全 生产责任保险等。同时,对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管理人员等的职责予以了明确。
▪ 第五章“附则”共1条,规定条例自 2016年10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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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二、《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的制定原则
一是坚持统一衔接原则。在法治理念、法规内容、 具体规定等方面,始终与上位法相统一、与原条例 相衔接; 二是坚持精炼简洁原则。安法等上位法已有规定的, 原则上不再赘述或做简要描述; 三是坚持可操作性原则。尽量具体细化,各项制度 措施可量化、可操作、可考核;四是坚持立足实际 原则。突出政策规定的实效性、急需性,符合基层 实际,便于基层实施。
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解读
宣讲人: 何建兵
2016年10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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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一、概述
▪ 新的《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以下简称 《条例》)已由江苏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 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16年 7月29日通过,自2016年10月1日起施行。 《条例》共分五章、五十六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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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内容简介
▪ 条例共五章56条,分为总则、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 保障、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法律责任、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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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第三章“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共13 条,篇幅约占条例全文的23%,是条例的 重要内容。该章进一步厘清了地方政府、 安全生产委员会、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的职责;进一步明晰了行业主管部门的安 全生产监管职责,细化了安监部门综合监 管职责;赋予乡镇(街道)、开发区等属地安 全生产监督检查权。
▪ 第四章“法律责任”共9条。该章就生产 经营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 人员等违反条例的行为,严格制定处罚细 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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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三、《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颁布的意义
一、深入贯彻实施《安全生产法》的具体举 措。
二、 大力推进依法治安的客观需要。
三、实现安全生产形势根本好转的必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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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四、《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解读
《条例》共分五章、五十六条。《条例》从十 个方面将日常通行做法、行政要求,在法律条文 中作了明确,做到有法可依;从七个方面对《安 全生产法》相关条款作了细化,便于操作执行; 还从三个方面作出了新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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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二)七个细化
一是细化了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的职责。 二是细化了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管理人员职责。 三是细化了生产经营单位机构和人员配备标准。 四是细化了高危作业安全管理要求和工作职责。 五是细化了生产经营单位发包或出租管理要求。 六是细化了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部门的职责。 七是细化了地方政府事故应急管理的工作职责。
▪ 第一章“总则”共12条。主要明确了条例的制定目的、 适用范围,规定了安全生产工作应当坚持“安全第一、预 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和“管行业、管业务、管生产 必须同时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指出 “生产经营单位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并规定其基本 义务及主要负责人等的安全生产职责;同时,规定了各级 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等的安全生产工 作职责,政府及有关部门负责人的领导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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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三)三个亮点
一是确立了安全总监制度。 二是制定了公众聚集场所安全管理规定。 三是规定了中小学生、学校不得接触危险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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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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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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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十个明确
一是明确了地方政府研究部署解决安全生产工作频 次。
二是明确了地方政府安委会、安委办工作职责。 三是明确了地方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安全生产责
任。 四是明确了乡镇街道开发区职责及执法职责。 五是明确了分级分类管理和年度监督检查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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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六是明确了地方政府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职责。 七是明确了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职责。 八是明确了建立重大危险源监测监控系统并联网。 九是明确了生产经营单位内外部安全距离要求。 十是明确了生产经营单位应急管理方面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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