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全国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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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师范大学

云南师范大学

云南师范大学2011年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批准,2011年我校继续招收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热忱欢迎广大的教育工作者报考我校。

一、培养目标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是具有特定教育职业背景的专业性学位,主要培养面向基础教育教学和管理工作需要的高层次专门人才。

开展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教育工作是对基础教育教学和管理人员实施正规、系统、高水平的学位教育,旨在加强基础教育骨干教师队伍的建设,培养和造就一批政治、业务水平较高的师资。

该学位获得者应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既要掌握某门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又要懂得现代教育基本理论和学科教学或教育管理的理论及方法,具有运用所学理论和方法解决学科教学或教育管理实践中存在的实际问题的能力,能比较熟练地阅读本专业外文资料。

二、招生对象和报考条件(一)招生对象在职普通中学、小学、幼儿园和其他中等学校的文化基础课专任教师或管理人员,以及省、市、区、县教育研究部门或政府机关教育系统中有相当于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职务的教研员或管理人员。

(二)报考条件1、2008年7月3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并取得学历证书、一般应有学位证书(注:党校学历及地方学历均不予认可)。

2、年龄在45岁(含45岁)以下,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心健康。

三、报名方式及时间(一)报名方式报名工作采用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

(二)网上报名时间及要求1、网上报名时间2011年7月1日——14日2、网上报名要求(1)符合报考条件欲报考的考生,请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网址:)中“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统一网上报名系统”填写、提交考试报名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电子照片(护照证件照片标准)、现场确认前,可以随时浏览、修改相关信息。

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须打印报名系统生成的《2011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名登记表(样表)》,同时请考生记住自己的网上报名号,以便进行现场确认。

中国人民大学2011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中国人民大学2011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中国人民大学2011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为促进我国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和少数民族地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实现,加速西部少数民族地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实现,根据教育部2011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生管理办法,我校2011年继续招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攻读硕士、博士学位研究生。

一、报考条件(一)硕士学位研究生报考条件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政审合格,立志为西部大开发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2.保证毕业后回定向地区(单位)就业。

其中,在职考生回原单位;非在职考生(含应届本科毕业生)回定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就业。

3.应届本科毕业生中的推荐免试生可申请进入本计划。

4.汉族考生限定为本计划生源范围内的在职人员和民族自治地方的非在职人员。

5、本计划不接受同等学力考生报考。

6.其他报考条件参见《中国人民大学2011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二)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条件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政审合格,立志为西部大开发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2.保证毕业后按定向协议到定向单位或地区就业。

3、本计划不接受同等学力考生报考。

4.其他报考条件参见《中国人民大学2011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章》二、招生生源范围招生生源范围是西部12省、自治区、直辖市,海南省,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河北、辽宁、吉林、黑龙江4省民族自治地方和边境县(市),湖南湘西自治州、张家界(享受西部政策的一县两区)、湖北恩施自治州,内地西藏班、内地新疆高中班、民族院校、高校少数民族预科培养基地和民族硕士基础培训基地的教师和管理人员。

重点招收教育(双语师资)、农牧业、医学、少数民族语言及特色文化艺术、信息技术和经济、能源、公共事业管理等领域从业人员。

根据教育部文件,我校招收博士生计划为15人,硕士生计划为40人。

复旦大学2011年在职人员攻读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复旦大学2011年在职人员攻读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复旦大学2011年在职人员攻读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为了适应我国经济建设对高层次专门人才的需要,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我校从2001年起招收和培养在职人员攻读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2011年将继续在电子与通信工程、集成电路工程、项目管理、物流工程、计算机技术、软件工程、光学工程、生物医学工程、材料工程、化学工程、环境工程、生物工程等领域招收在职人员攻读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一、招生对象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在职工程技术或工程管理人员,或在学校从事工程技术与工程管理教学的教师可报考:1、2008年7月31日前获得学士学位。

2、2007年7月31日前获得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毕业证书。

报考电子与通信工程、集成电路工程、计算机技术、软件工程等四个领域的考生可不受年限的限制。

二、报名流程(全国统一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1.预报名登记:即日起从/me下载《预报名登记表》(附件一),填写后发送至meng@。

2.网上报名:7月1日至14日,考生登录“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以下简称“学位网”,)的“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统一网上报名系统”填写、提交考试报名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电子照片(采用护照证件照片标准,具体要求见附件,该电子照片将在《报名登记表》、《资格审查表》、准考证、成绩单上使用)。

按要求提交报名信息和上传本人电子照片。

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打印报名系统生成的《2011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名登记表》(样表)。

3.现场确认:7月16日至18日期间,已经报名的考生到现场确认点(网上报名成功后得到的具体地点信息提示)校验身份证件(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护照,现役军人、人民武装警察也须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缴纳考试报名费,签字确认考试报名信息,并领取2011版《非全日制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考试4、准考证发放:10月15日后,考生可在学位网下载准考证,并仔细阅读准考证上的考生须知。

凭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下载打印的准考证按时进入试场,由监考老师核对身份后换发正式准考证,若考试前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遗失及任何导致考试当天无法提供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验证的考生将不得参加此次考试。

国家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管理规定及其实施

国家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管理规定及其实施

国家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管理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的通知【法规类别】学历学位学籍【发文字号】教学[1996]24号【法宝提示】国务院关于第三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发布部门】国家教育委员会(已更名)【发布日期】1996.11.05【实施日期】1996.11.05【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国家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管理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的通知(教学[1996]24号1996年11月5日)现将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管理规定、实施细则及招生考务规则印发给大家,望遵照执行。

附件一: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硕士生)工作的管理,保证硕士生的入学质量和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高等学校和科学研究机构招收硕士生,是为了培养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在本门学科内掌握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具有从事科学研究、教学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能力,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的高级专门人才。

第三条招收硕士生应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和按需招生的原则。

第四条招生单位及其学科、专业必须经国家教育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教委)批准。

第五条招生对象主要为应届本科毕业生和本科毕业的在职人员。

第六条招收的硕士生分为:国家计划培养硕士生;国家计划定向培养硕士生;委托培养硕士生和自筹经费硕士生四种类别。

第七条招收硕士生的选拔办法分全国统一考试、单独考试、推荐免试三种。

全国统一考试分为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初试中部分考试科目由国家教委统一命题;对参加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由国家教委确定,复试由招生单位自行组织。

单独考试是部分高等学校经国家教委批准为符合报名条件的在职人员单独组织的考试。

单独考试分笔试和面试。

笔试科目由招生单位自行命题推荐免试,是部分高等学校经国家教委批准按规定推荐本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确认其免初试资格,由招生单位进行复试的选拔办法。

2011年各个高校研究生招收公费情况

2011年各个高校研究生招收公费情况

学校2010年招生计划其中国家计划内招生国家计划招生所占比例学费情况山东师范大学16301630100.00%我校公布的学术型招生计划全部为公费青岛大学159********.00%录取类别计划内公费山东科技大学12801280100.00%公费人数约占每年招收人数的95%深圳大学12501250100.00%学术型全公费曲阜师范大学11301130100.00%我校公布的招生计划全部为公费。

山东农业大学940940100.00%我研究生招生培养基本上仍由国家拔款,没有实行收费政策。

青岛科技大学740740100.00%我校公布的招生计划全部为公费。

山东中医药大学541541100.00%成绩合格计划内被录取的研究生一律公费 (含全日制专业学位)。

济南大学479479100.00%目前我校经全国统考统招的研究生均不收取学费.新疆财经大学460460100.00%青岛理工大学425425100.00%凡在我校攻读硕士学位的研究生,全公费。

学生只缴纳住宿费和书杂费。

聊城大学380380100.00%我校2011年招生计划全为公费计划(以教育部下达下达的计划为准)。

烟台大学380380100.00%除专业学位外,我校第一志愿录取为公费!山东建筑大学365365100.00%2011年研究生(含调剂生)除MBA全部公费,并且提供助学金、奖学金、勤工俭学岗位等各种奖助政策。

山东理工大学360360100.00%我校所招收的硕士研究生目前都是公费。

潍坊医学院354354100.00%青岛农业大学335335100.00%近几年来,我校录取的硕士研究生大部分是公费,每生每月享受200元的生活长春中医药大311311100.00%学山东经济学院310310100.00%目前我校经全国统考统招的学术型研究生均不收取学费;MBA考生为自筹经费,学费共计30000元。

鲁东大学290290100.00%全部公费山东轻工业学院280280100.00%我校研究生招生简章中公布的招生计划均为国家计划内(公费)研究生。

XX学院2011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模板】

XX学院2011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模板】

**学院2011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学院是在敬爱的周恩来总理的亲切关怀下于1964年创立的,是一所文学、管理学、经济学、法学等多学科门类协调发展的知名特色大学,是中国外语、翻译、旅游、经贸教学与研究的重要基地。

学校隶属北京市教委,主要任务是秉承“明德、勤学、求是、竞先”的办学理念,立足北京,服务首都,辐射全国,为国家的经济社会发展培养外事、旅游、经贸、文化等方面的国际性应用型人才。

**学院是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的第二批硕士学位授予单位。

现拥有外国语言文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权,硕士学位授权点有美学、国际贸易学、比较文学与世界文学、英语语言文学、俄语语言文学、法语语言文学、德语语言文学、日语语言文学、阿拉伯语语言文学、亚非语言文学(韩国语)、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企业管理和旅游管理。

2009年6月,经国务院学位办批准,我校成为翻译硕士(MTI)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单位。

2010年获准招收工商管理硕士(MBA)、旅游管理硕士(MTA)专业学位研究生。

一、报考条件1. 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祖国,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 报考人员必须具备大学本科学历(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等学校和成人高等学校)。

复试时交验大学本科毕业证原件,并留复印件。

3. 同等学力者(含成人高等的应届本科毕业生)限大专毕业工作两年或两年以上,除交验大专毕业证外,还需提供在国家正式刊物上发表的专业论文一篇,同时限报本人专科所学或相近专业。

无此材料者,不允许参加复试。

同等学力考生复试时需加试两门所报考专业大学本科阶段主干课程。

4. 年龄在40周岁以下(报考委托培养的考生可适当放宽),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二、网报时间2010年10月网址:(******)(公网)或(******)(教育网)三、现场确认时间、地点时间:2010年11月(具体时间届时将另行通知)地点:选择北京考点的考生在我校研究生处现场确认,选择外地考点的考生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校招生办公室确定的地点进行现场确认。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201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201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201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一、培养目标符合“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要求,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公安高层次专门人才,在本门学科掌握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或公安实践工作的能力。

二、报考条件符合以下条件的社会各界考生,均可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

(一)政治条件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能与党中央路线、方针、政策保持一致。

2、品德优良,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未受党纪、政纪处分。

3、无不宜做公安民警的其它原因。

(二)年龄条件报考国家计划内非定向或计划外自筹经费的年龄不超过27周岁,即1984年7月1日以后出生;报考计划内定向或计划外委托培养的年龄不超过45周岁,即1966年7月1日后出生。

(三)学历条件1、应届或往届本科毕业生。

2、符合报考条件的同等学力人员。

3、报名参加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的人员,在高校学习的专业应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不得报考)。

报名参加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的人员,在高校学习的专业应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方可报考)。

4、报考警务硕士专业学位的人员,须具有大学本科学历并取得学士学位,且毕业满3年。

5.报考公共管理硕士的人员,另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具有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或已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

(四)身体条件考生既须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及细则的要求,还应达到以下标准:1、男生身高应不低于1.70米,体重不轻于50公斤、不超过标准体重25%;女生身高不低于1.60米,体重不轻于45公斤、不超过标准体重25%。

左右眼裸视力,理科类专业考生不低于4.8(0.6),文科类专业考生不低于4.6(0.4)。

2011年全日制专业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2011年全日制专业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2011年全日制专业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2011年我校在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硕士、农业推广硕士、风景园林硕士及兽医硕士等六个专业学位类型中的22个专业领域共招收370名全日制专业硕士学位研究生,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培养目标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是针对社会各行业的从业标准和对知识、技术含量要求,培养掌握某一专业(或职业)领域坚实的基础理论和宽广的专业知识,具有较强的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独立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道德的高层次应用型人才。

二、培养模式1、学习方式。

实行学分制,以职业需求为导向,突出实践能力培养。

学制为两年,其中,课程学习主要在校内完成,研究和实习、实践工作可以在企事业单位、政府机构或科研基地等单位完成。

2、课程设置。

强调理论性与应用性相结合,侧重应用性课程;突出案例教学课程和实践课程,注重培养应用能力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3、实践环节。

加大实践环节的学时数和学分比例,在学期间必须有不少于半年的实习实践。

4、科研工作。

主要参与导师的应用型课题研究,培养基于实践开展研究和进行创新的能力,增长实际工作经验,缩短就业适应周期,提高职业技能素养以及就业创业能力。

5、学位论文。

学位论文选题应来源于应用课题或现实问题,可以是应用基础研究、技术创新、技术方案、新产品开发、政策和法规建议等,有明确的职业背景和应用价值,同时具有一定的先进性;论文形式可以多样化,可采用调查研究报告、科技发明成果、新产品或样机、工程设计、示范工程等形式;论文内容应强调理论在实践中的应用;学位论文须独立完成,要体现研究生综合运用科学理论、方法和技术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6、实行导师负责制。

鼓励校内、外双导师培养,以校内导师指导为主,校外导师参与实践过程、项目研究、课程与论文等多个环节的指导工作。

三、报考条件(一)推荐免试1、本校取得2011年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符合《中国农业大学2011年接收外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实施办法》条件的外校应届本科毕业生。

2011年山东大学项目管理领域工硕招生简章

2011年山东大学项目管理领域工硕招生简章

山东大学工程硕士学位项目项目管理领域、工业工程领域工程管理专业全国排名前列全国项目管理领域工程硕士课程教学研讨和师资培训承办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通知精神,2011年我校招收在职人员攻读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学校代码10422),计划招收40人。

山东大学创建于清光绪27年(公元1901年),初名山东大学堂,续北京大学后的第二所国立大学。

是首批进入国家“211工程”和“985工程”重点建设的大学之一。

教育培养得分位居全国第五,学校连续十几年被SCI收录的论文数进入全国高校前十位。

在建设管理及工程管理领域,山东大学一直保持国际水平。

山东大学GPAC学位教学中心,以清华大学师资为依托,在整合清华大学工程硕士课程基础上结合山东大学学科优势,在北京开设相关工程硕士学位课程。

一、报名条件1)获得学士学位后具有3年以上(含)工作经验;2)或具有国民教育系列大学本科毕业学历,且具有4年以上(含)工作经验;3)大专学历者可参加课程学习,在符合条件后可申请硕士学位。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山东大学将对考生是否符合报考条件进行审查。

考生填写《山东大学工程硕士学位报名资质审核表》,与本人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交我校研究生办公室进行资格初审。

对于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若无法申请硕士学位,其责任由考生自负。

请快递或携带以下资料至清华大学液晶大楼3层清华大学国际工程项目管理研究院“山东大学GPAC学位中心”进行资格审查。

1、《山东大学工程硕士学位报名资质审核表》2、二寸蓝底照片2张3、本科毕业证、学位证复印件各一份4、资格审查费300元(入学后计入学费,若评审未通过,退还审查费)三、主讲师资。

西北政法大学2011年招收在职人员攻读法律硕士专业学位

西北政法大学2011年招收在职人员攻读法律硕士专业学位

西北政法大学2011年招收在职人员攻读法律硕士专业学位(JM)简章西北政法大学是一所直属陕西省领导,以法学为主,兼有哲学、经济学、文学、管理学等学科的高校。

溯源于1937年创办的陕北公学,正式成立于1958年。

学校坐落于闻名世界的历史文化名城西安南郊,是西北地区法律教育、法学研究和法律信息资料的中心和我国培养法律专门人才的重镇。

学校设刑事法学院、民商法学院、经济法学院、行政法学院、国际法学院、公安学院等法学教学研究单位,以及法学研究所、法律诊所训练中心、《法律科学》编辑部等辅助机构。

秉承质朴、虚己、淳厚的学术传统,学校拥有一支实力雄厚、水平较高的师资队伍,其中有法学教授75名,副教授241名,讲师217人;法学/法律硕士研究生导师164名,7名法学专业博士生导师,兼职法律硕士实务导师25名。

法学学科综合实力强。

1980年即开始培养刑法专业硕士研究生。

现有法学硕士一级学科授予权,招收和培养法学10个二级学科以及警察法学、侦查学(均自主设置)专业的硕士研究生。

法理学、法律史、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刑法学、民商法学、经济法学、诉讼法学、国际法学为省级重点学科,2008年被批准为陕西省普通高校重点学科专项资金建设项目。

刑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为陕西省唯一的法学重点研究基地。

法学硕士点在2005年国务院学位办组织的合格评估中全部“合格”。

2008年我校成为中央指定的政法干警招录体制改革第一批试点单位。

学校自1997年起开办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是国务院批准的全国第二批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授权单位,也是西北地区最早获得法律硕士学位授权的高校,在西北地区培养法律硕士历史最久,规模最大,办学经验丰富。

学校崇尚“理实兼备”和“服务基层”的法律硕士教育理念,不断探索和改进应用型法律人才培养模式,创新教育管理制度,为边疆和内地各级党政、司法和其它社会管理机构培养了大批骨干法律专门人才,迄今已招收11届法律硕士研究生,2341人被授予法律硕士专业学位。

关于印发2011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管理规定实施细则和招生简章的通知

关于印发2011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管理规定实施细则和招生简章的通知

关于印发2011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管理规定实施细则和招生简章的通知教学司〔2010〕2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各研究生招生单位:为做好2011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按照《2011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管理规定》(教学〔2010〕7号)(以下简称《管理规定》)要求,我司制定了《2011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管理规定实施细则》和《2011年全国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以下分别简称《细则》和《简章》),现印发你们,请认真执行,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1.《细则》是《管理规定》的具体执行,操作性强,内容全面,要求具体,请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按照《细则》和《简章》的要求,结合各地实际情况,制定本地区、本部门和本单位的具体操作办法和补充规定。

2.各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和研究生招生单位要对照《管理规定》,组织对《细则》和《简章》的学习和研讨,认真研究、深入领会,熟练掌握其中各项规定和要求,特别是较2010年变化较大的内容,要重点解读,准确把握。

3.各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和研究生招生单位要做好《细则》和《简章》等规章制度执行过程中的检查监督,确保研究生招生工作要求明确,执行有力,监督严格,落实到位,把研究生招生考试各环节和各方面工作做实、做细,确保研究生招生工作安全顺利进行。

附件:1.2011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管理规定实施细则(含考试时间及流程说明)2.2011年全国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含报考条件、体检要求及录取说明)教育部高校学生司二〇一〇年九月七日教育部:2011年全国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一、培养目标高等学校和科学研究机构(以下简称招生单位)招收硕士生,是为了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交通运输)西安交通大学年招收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精编

(交通运输)西安交通大学年招收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精编

(交通运输)西安交通大学年招收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交通运输)西安交通大学年招收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西安交通大学2011年招收硕士研究生(学术型)招生简章西安交通大学是教育部直属的具有理工特色,涵盖理、工、医、经、管、文、法、哲学、教育学等九大学科门类的综合性重点大学。

现有硕士生导师1800余人,在读各类研究生1.6万余人。

壹招生规模2011年计划招收攻读硕士学位学术型研究生2400名,在校学习年限为2~3年。

我校接收2011年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具体接收办法,考生可查询我校研究生招生网页(http//)。

各学院招生规模见我校专业目录。

各学科(或专业)招生规模及拟接收推免生人数可登录相关招生学院的网页查询。

二报考条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的领导,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年龄壹般不超过40周岁;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

2、考生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壹:(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必须在入学前取得本科毕业证书);(2)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大学本科毕业的人员;(3)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只准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的硕士生;(4)具有下述条件之壹的同等学力的人员:①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大专毕业生(须满足a.从大专毕业到2011年8月底满俩年;b.在核心期刊上以第壹或第二作者发表过文章;c.辅修过所报专业本科的全部主干课程。

②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

同等学历人员报名时须提供相关支撑材料(成绩单、论文等),待初试通过后,须加试俩门本科专业基础课(详见本简章第六款第5条)。

3、参加单独考试考生(含强军计划)仍需满足以下条件(1)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后有连续四年或四年之上工作经验(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或2年之上)、已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者已成为业务骨干;(2)报名须在符合学校限定的学科(理、工等学科门类)专业范围内及指定的合作单位范围内报考,且为原单位委托培养;(3)须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俩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

北京大学2011年研究生招生简章

北京大学2011年研究生招生简章

北京大学201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校本部)北京大学201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校本部)一、接收推荐免试生欢迎国内重点大学获得母校推荐免试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与我校相关学院(系、所、中心)研究生教务办公室联系免试攻读硕士、博士研究生事宜。

详情请见《关于申请和接收2011年推荐免试研究生的说明》。

我校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的初取名单将在10月中下旬进行公示,届时考生可在我校研究生院或各院系网页查阅相关信息。

二、报考条件报名参加全国统一考试,须符合下列条件: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2.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一般应有学士学位);(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一般应有学士学位);(3)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

(4)获得国家承认的大专毕业学历后,经过两年或两年以上(从大专毕业到录取为硕士生当年的9月1日,下同)学习或工作的人员(只能以同等学力资格报考);(5)国家承认学历的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只能以同等学力资格报考);3.以同等学力资格报考的考生,须在国家核心期刊上发表一篇以上与所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署名前2位),通过初试后,须加试两门本科专业基础课,部分专业还将加试实验等科目;4.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5.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6.参加专业学位考试考生的报考条件,详见在我校研究生院招生网页上(/zs/zs_ss.html)所公布的相关简章。

三、报名1.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报考考生的资格审查将在复试阶段进行,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报名采取网上提交报考信息的方式。

具体报名方式、时间、地点请于9月下旬见北大研究生院网页。

3.报名费:按北京教育考试院规定收取。

四、初试初试时间为2011年1月。

招生院系、专业、研究方向、考试科目、招生人数及相关说明请见招生专业目录。

教育部关于做好2011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

教育部关于做好2011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

教育部关于做好2011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法规类别】高等教育【发文字号】教学[2010]7号【发布部门】教育部【发布日期】2010.08.25【实施日期】2010.08.25【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E0303教育部关于做好2011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0]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有关省(市)科委(科技干部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解放军总政治部干部部,各研究生招生单位:2011年研究生招生工作要深入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精神,以提高研究生选拔质量为核心,继续推进研究生教育结构调整,深入推进研究生入学考试制度改革,切实加强考务安全工作,努力提高管理水平,推动研究生教育科学发展。

现就做好201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以提高人才选拔质量为核心,深入推进研究生招生体制机制创新提高质量是当前高等教育改革发展的核心任务。

各地、有关部门和招生单位要树立科学的质量观,把选拔培养质量放在突出地位予以高度重视。

要认真总结、吸收和借鉴国内外招生考试制度的成功改革经验,深入研究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规律和特点,充分发挥导师群体和基层学术组织在研究生招生工作中的学术职能,进一步改进评价方式和优化考试内容,提高选拔的科学性、针对性和有效性,使具有突出学术专长和培养潜质的人才脱颖而出。

要积极推进推免生工作机制创新,逐步建立健全与培养质量、学科水平、专业特色和创新人才等因素相联系的推免生名额确定激励和校际交流机制。

要努力探索和建立以提高选拔质量为导向的管理制度和工作机制,针对影响质量的因素提出相应措施并逐一落实到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各个环节和各个方面,提高管理水平。

二、大力推进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发展,促进研究生教育结构调整和优化加强应用型人才培养是加快我国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产业结构调整的迫切需要,要继续推动硕士研究生教育由以培养学术型人才为主向以培养学术型人才和应用型人才并重的战略转变。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2011年招收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工作的通知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2011年招收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工作的通知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2011年招收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工作的通知【法规类别】高等教育【发文字号】学位办[2011]28号【发布部门】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发布日期】2011.04.27【实施日期】2011.04.27【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E0303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2011年招收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工作的通知(学位办[2011]2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学位委员会、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中国人民解放军学位委员会,有关招生单位:现就2011年招收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招生类别(一)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包括法律硕士(J.M)、教育硕士(Ed.M)、工程硕士、工商管理硕士(MBA)、农业推广硕士(MAE)、兽医硕士(VMM)、公共管理硕士(MPA)、公共卫生硕士(MPH)、军事硕士、会计硕士(MPAcc)、体育硕士、艺术硕士(MFA)和风景园林硕士(MLA)。

(二)职业学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

二、报名及考试(一)报考条件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考条件分别见附件2、附件3。

(二)报名方法采用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

现场确认工作完成后,省级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检查汇总有效报名数据,为考生编制准考证,并将相应数据回传至学位网。

10月15日后,考生可在学位网下载准考证。

(三)资格审查考试成绩发布后,通过招生单位公布的复试分数线的考生登录学位网下载本人《2011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本人签名后将该表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下同),核准表中内容、填写推荐意见,并在电子照片上加盖公章,然后按要求将《2011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资格审查表》、相关学历、学位证书交报考单。

清华大学201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清华大学201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4.凡在清华大学参加初试的考生,必须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报名系统中交纳初试报考费,在交费成功24小时后,须登录我校网上报名系统打印《2011年清华大学硕士研究生报名信息表》,2010年11月5日16:00前寄(送)达清华大学研招办,11月9~12日可登录我校网上报名系统查询本人照片。我校网上报名系统网址为:
2.所有报考我校的考生均须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报名(/),报名时间按教育部统一规定。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3.所有报考我校MBA、MPA的考生、所有报考我校美术学院的考生、所有报考我校信息艺术设计(专业代码050420)的考生、所有参加我校单独考试的考生以及北京地区报考我校的统考生和北京地区报考我校法律硕士联考考生均需在清华大学参加初试,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报名时必须选择“北京”“清华大学”报名点,选择其它报名点无效。其他考生可在当地就近参加初试,在网上报名系统选择就近报名点。
8.复试时应届本科毕业生须由考生所在学校出具成绩单原件;在职人员须提交原所在学校出具的成绩单原件或本人档案中《在校历年学习成绩表》复印件并加盖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
9.凡弄虚作假、违反考试纪律的考生,我校将不予录取,或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10.我校研究生实行住宿收费制,2010年录取的硕士生住宿费标准为每人每学期375元~600元,2011年住宿费标准将在录取时说明。
七、信息查询、联系方式
1.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主页网址:
2.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位于清华大学二校门东侧
通讯地址:北京海淀区清华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邮政编码:100084
咨询电话:62773824,62782192
传真:62770325
电子邮件:yjszb@
3.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关于2011年研究生招生简章编制工作的通知

关于2011年研究生招生简章编制工作的通知

关于2011年研究生招生简章编制工作的通知各有关学院(系、部):根据国家近年来关于研究生招生规模及结构调整的有关政策和我校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的实际情况,将各学院(系、部)招生指标数与各学科专业特点、历年招生规模、导师情况、科研经费、科研成果、研究生专业报考等情况综合考虑,经校长办公会2010年7月6日研究决定将2011年350名博士生、2000名硕士生进行指标配置。

为做好我校2011年研究生招生简章编制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导师招生条件(一)博士生导师1.应为学校正式聘任的在岗博士生导师,年龄未满62周岁(生于1949年8月31日后)。

2.自然学科类近三年(2007-2009年)到位科研经费总额不少于20万元,人文社科类不少于10万元。

3. 在校内外攻读学位期间的博士生导师不得招生。

(二)学术型硕士生导师1.应为学校正式聘任的在岗硕士生导师,男年龄未满57周岁(生于1954年8月31日后)和女年龄未满52周岁(生于1959年8月31日后)。

2.自然学科类近三年(2007-2009年)到位科研经费总额不少于5万元,人文社科类不少于1万元。

3. 在校内外攻读学位期间的硕士生导师不得招生。

(三)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生导师一般应为正式聘任的在岗硕士生导师及专业学位导师。

二、导师招生限额及要求1.根据“关于印发《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指标分配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研发字﹝2009﹞025)号文件要求,学院把指标配置给符合2011年招生条件的博士生导师,但最多不超过3名。

2.博士生导师从推免生中招收硕博连读生,最多不超过3名,当年不足3名的,可根据科研工作需要招收硕士研究生补齐。

3.达到招收博士生要求,但当年没有招收到博士生的博士生导师,或未达到招收博士生要求,但达到招收硕士生要求的博士生导师,均可招收硕士研究生,但招收硕士研究生最多不超过3名。

4.符合2011年招生条件的硕士生导师,招收硕士生最多不超过3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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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全国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节选
初试日期和时间
2011年1月15日至1月16日(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月17日进行)。

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1月17日,起始时间8:30,截止时间由招生单位确定,不超过14:30)。

不在规定日期举行的研究生入学考试,国家一律不予承认。

初试科目
1月15日上午思想政治理论
1月15日下午外国语
1月16日上午业务课一
1月16日下午业务课二
1月17日考试时间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
每科考试时间一般为3小时;建筑设计等特殊科目考试时间最长不超过6小时。

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考生在每科目考试开考15分钟后不得入场。

初试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每科目考试结束前30分钟,具体出场时间由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规定,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也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或交谈。

对在报名及考试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有关部门视不同情况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给予处理。

对弄虚作假者(含推免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考试诚信状况将作为考生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招生单位不予录取。

对作弊考生的有关情况,有关单位将按规定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并记入考生的诚信档案和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

对在当年作弊的考生,下一年度不允许报考;对严重作弊的在校生,按有关规定予以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作弊的在职考生,有关部门将情况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对于违法者,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考生姓名杜莹莹考生编号100341228020024 考生报名号120398085 报考单位代码(名称) 10034 (中央财经大学)
报考专业代码(名称) 120201 (会计学)
考试方式码(名称) 21 ( 全国统考)
考生须知
1. “准考证”由考生使用A4复印纸在规定时间内上网自行打印。

“准考证”涂改无效,背面必须为空白。

2. 考生凭“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限“居民身份证”、“军官证”、“文职干部证”、“军校学员证”)按规定时间进入考场,对号入座。


座后将上述证件放在桌面左上角,以便检查。

3. 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

开考15分钟后不得入场。

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各科目考试结束前30分钟,具体出场时间由考点所
在地省级教育考试机构规定。

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也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或交谈。

4. 考生要严格遵守考试规则。

5. 考试地点由报考点指定,考生应在考试前一天到考试地点了解考场有关注意事项。

对在准考证上未打印出考试地点的考生,考前
要注意查询报考点公布的有关信息。

6. 应试时,考生须携带黑色或蓝色字迹钢笔或签字笔(同一科目答卷的字迹必须是一种颜色)、铅笔(2B)、橡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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