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工企业各部门、各岗位处罚细则
化工企业安全生产责任考核细则范文(2篇)
化工企业安全生产责任考核细则范文第一章总则为了保障化工企业的安全生产,促进安全生产责任的履行和实现,制定本《化工企业安全生产责任考核细则》(以下简称“细则”)。
本细则适用于所有从事化工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
第二章安全生产责任考核目标第一条安全生产责任考核的目标是评估企业主体对安全生产责任的履行情况,保证安全生产目标的达成。
第二条安全生产责任考核的原则是公平、公正、客观、科学。
第三章安全生产责任考核指标第一条安全生产责任考核指标包括安全生产管理、安全设施设备、安全生产培训、事故预防和应急管理等五个方面。
(一)安全生产管理指标1.制定并落实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相关规章制度;2.建立健全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制度;3.健全安全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4.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和评估;5.加强与相关部门和社会公众的安全沟通和合作;6.其他安全生产管理指标。
(二)安全设施设备指标1.安全设施设备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2.安全设施设备定期检查、维护和更新;3.安全设施设备完好并能正常使用;4.安全设施设备运行记录和维护记录完整;5.其他安全设施设备指标。
(三)安全生产培训指标1.制定安全生产培训计划并落实;2.工作人员接受安全生产培训的频率和时长符合要求;3.安全生产培训内容和方法符合要求;4.安全生产培训记录完整;5.其他安全生产培训指标。
(四)事故预防指标1.建立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改制度;2.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的频率和时长符合要求;3.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改记录完整;4.配备专职安全员,并开展事故预防工作;5.其他事故预防指标。
(五)应急管理指标1.制定并落实应急管理制度;2.组织应急演练的频率符合要求;3.应急演练计划和演练方案合理;4.应急演练记录完整;5.配备应急救援队伍或与相关单位协作;6.其他应急管理指标。
第四章安全生产责任考核方法第一条安全生产责任考核采用定量和定性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第二条安全生产责任考核定量评价指标根据实际情况制定,采用评分制,评分范围为100分,根据评分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
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职工违纪违规行为处分规定
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职工违纪违规行为处分规定近日,中国石化发布了《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职工违纪违规行为处分规定》、《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职工违纪违规行为处分规定》,二者除适用范围有所不同外,其他主要条款内容一致。
《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职工违纪违规行为处分规定》全文如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严肃纪律,加强管理,规范职工行为,维护生产经营管理秩序,保障企业科学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集团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和所属企事业单位、分(子)公司。
本规定所称职工,是指与集团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和所属企事业单位、分(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人员,包括委派到国(境)外单位或者其他单位工作的人员。
第三条职工违反法律、法规和企业规章制度,应当承担政纪责任的,依照本规定给予处理。
法律、法规以及上级机关对职工处分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集团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和所属企事业单位、分(子)公司有关职工处分的制度与本规定不一致的,按本规定执行。
第四条给予职工处分,应当坚持公正、公平、教育与惩处相结合的原则。
给予职工处分,应当与其违纪违规行为的性质、情节、危害程度和应承担的责任相适应。
给予职工处分,应当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程序合法。
第二章处分的种类和适用第五条处分的种类及期间:(一)警告,6个月;(二)记过,12个月;(三)记大过,18个月;(四)降级,24个月;(五)撤职,24个月;(六)留用察看,12个月或者24个月;(七)解除劳动合同。
降级,应当降低一个级别工资。
撤职,应当撤销其现任所有职务,并在撤销职务的同时降低工资。
撤职时按降低一个以上(含一个)职务层次另行确定职务,一般不得确定为领导职务。
第六条职工受到撤职及以下处分的,按照有关规定扣减薪酬;涉及职务(职级)、岗位、薪酬等变更的,由组织人事部门按规定办理。
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职工违纪违规行为处分规定
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职工违纪违规行为处分规定(一)近日,中国石化发布了《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职工违纪违规行为处分规定》、《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职工违纪违规行为处分规定》,二者除适用范围有所不同外,其他主要条款内容一致。
《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职工违纪违规行为处分规定》全文如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严肃纪律,加强管理,规范职工行为,维护生产经营管理秩序,保障企业科学发展,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国有企业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集团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和所属企事业单位、分(子)公司。
本规定所称职工,是指与集团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和所属企事业单位、分(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人员,包括委派到国(境)外单位或者其他单位工作的人员。
第三条职工违反法律、法规和企业规章制度,应当承担政纪责任的,依照本规定给予处理。
法律、法规以及上级机关对职工处分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集团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和所属企事业单位、分(子)公司有关职工处分的制度与本规定不一致的,按本规定执行。
第四条给予职工处分,应当坚持公正、公平、教育与惩处相结合的原则。
给予职工处分,应当与其违纪违规行为的性质、情节、危害程度和应承担的责任相适应。
给予职工处分,应当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程序合法。
第二章处分的种类和适用第五条处分的种类及期间:(一)警告,6个月;(二)记过,12个月;(三)记大过,18个月;(四)降级,24个月;(五)撤职,24个月;(六)留用察看,12个月或者24个月;(七)解除劳动合同。
降级,应当降低一个级别工资。
撤职,应当撤销其现任所有职务,并在撤销职务的同时降低工资。
撤职时按降低一个以上(含一个)职务层次另行确定职务,一般不得确定为领导职务。
第六条职工受到撤职及以下处分的,按照有关规定扣减薪酬;涉及职务(职级)、岗位、薪酬等变更的,由组织门按规定办理。
化工企业安全生产奖惩制度(三篇)
化工企业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化工企业的安全生产奖惩制度是为了促进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落实和有效开展而制定的一套奖励和惩罚措施。
1. 奖励措施:- 安全生产先进个人奖:对在安全生产工作中表现出色的个人进行表彰,并给予奖金、荣誉称号等奖励;- 安全生产先进集体奖:对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的集体进行表彰,并给予奖金、荣誉称号等奖励;- 安全技能比赛奖励:对参加安全技能比赛并获得好成绩的员工进行奖励;- 安全工作创新奖励:对能提出安全工作改进方案并成功实施的员工进行奖励;- 安全投诉举报奖励:对安全工作中发现并报告问题的员工进行奖励。
2. 惩罚措施:- 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对造成安全事故的责任人进行追责,并依法给予相应处罚;- 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处罚:对违反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制度规定或企业安全操作规程的员工进行处罚,包括扣发奖金、降低评优评奖等;- 安全隐患整改不力处罚:对安全隐患整改工作不力的部门或个人进行批评教育、责令整改等处罚;- 不配合安全检查的处罚:对不配合安全检查的员工进行批评教育、取消奖励资格等处罚;- 安全责任逃避处罚:对逃避安全责任的管理人员或员工进行批评教育、记过处分等处罚。
需要注意的是,奖惩制度要公平、公正,对于安全生产工作有突出贡献的人员应予以适当奖励,而对于违规违法、危及安全的行为应依法进行严惩。
此外,奖励和惩罚的力度要适度,既能激励员工积极参与安全生产,又能有效约束不安全行为。
化工企业安全生产奖惩制度(二)是为了提高化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确保员工安全、减少事故发生的一种制度。
一、奖励制度:1. 安全生产先进个人奖:评选出在安全生产工作中表现优秀、有突出贡献的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安全生产先进团队奖:评选出在安全生产工作中表现突出、取得显著成绩的团队,给予表彰和奖励。
3. 安全生产示范岗位奖:评选出在安全生产工作中表现出色、起到示范引领作用的岗位,给予表彰和奖励。
化工企业承包商违反安全处罚规定
化工企业承包商违反安全惩罚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确保化工企业安全生产,维护职工生命资产安全,落实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加强对承包商安全管理,订立本规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化工企业与承包商签订的安全责任委托合同,以及承包商在化工企业内从事施工、作业等活动。
第三条安全监管部门化工企业应设立特地的安全监管部门,负责对承包商进行安全监督和管理,并负责实施本规定。
第二章承包商安全管理要求第四条选择与审查化工企业在选择承包商时,应综合考虑其安全生产管理本领、从业人员素养、施工经验等因素,并进行严格审查。
必需时,可以要求承包商供应相关资质证书、工作记录、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等证明文件。
第五条安全培训承包商应确保其从业人员均参加过相关安全生产培训,具备必需的安全操作技能,并定期进行安全培训,以提高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本领。
第六条安全责任制化工企业与承包商应明确各自的安全责任,建立健全安全责任制,明确安全责任人,及时对安全责任进行落实和追究。
第七条安全技术措施承包商在进行施工、作业等活动时,应依照化工企业的安全规定和相关标准,订立和执行认真的安全技术措施,包含但不限于防火、防爆、易燃易爆物品的储存和使用、不安全物品的运输等方面的措施。
第八条安全设备和器材承包商应配备必需的安全设备和器材,如安全帽、安全鞋、防护眼镜等,确保从业人员的人身安全。
第九条安全检查化工企业应定期对承包商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承包商的安全施工和作业。
第十条事故报告和处理承包商在发生安全事故时,应立刻向化工企业的安全监管部门报告,并及时采取措施掌控事故扩大。
化工企业应尽快调查事故原因,并依据情况进行相应的惩罚和处理。
第三章惩罚规定第十一条违规行为下列情况属于承包商违反安全惩罚规定的行为:1.未依照化工企业的安全规定和要求进行施工、作业,存在安全隐患的;2.未经允许擅自更改施工方案,超出合同商定范围从事施工、作业的;3.未依照标准操作程序执行施工、作业,导致较重后果的;4.未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或培训内容不符合要求的;5.违反安全管理制度,影响安全生产,严重违反安全规定的。
化工企业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四篇)
化工企业安全生产奖惩制度一、背景介绍随着化工企业的发展,对于安全生产的重视程度越来越高。
安全是企业生产经营的基石,也是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保障。
因此,建立一套健全完善的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对于化工企业来说至关重要。
本文将围绕化工企业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展开论述,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详细介绍:奖励内容、奖励标准、奖励程序、惩罚内容、惩罚标准、惩罚程序。
二、奖励内容1. 安全生产先进单位奖励化工企业将在每年年末评选出一定数量的安全生产先进单位,对其进行表彰和奖励。
优秀单位可得到经济奖励、荣誉证书等。
2. 安全生产先进个人奖励化工企业将在每年年末评选出一定数量的安全生产先进个人,对其进行表彰和奖励。
优秀个人可得到经济奖励、个人荣誉证书等。
3. 安全生产突出贡献奖励对于在安全生产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员工,化工企业将给予适当的奖励,如经济奖励、荣誉证书等。
4. 安全意识培养奖励定期组织安全知识培训和演练活动,对于参与活动并表现突出的员工给予适当的奖励,如文化、体育用品等。
三、奖励标准1. 安全生产先进单位奖励标准根据企业的安全行为表现和安全指标完成情况,通过定量化指标来评定单位的安全生产水平。
在此基础上,将安全行为和安全指标进行综合评定,确定先进单位。
2. 安全生产先进个人奖励标准通过员工的安全行为表现、安全培训完成情况和安全指标完成情况等因素来评定个人的安全生产水平。
3. 安全生产突出贡献奖励标准根据员工在安全生产方面的突出贡献程度,通过定性和定量指标来评定个人的突出贡献。
4. 安全意识培养奖励标准根据员工参与安全知识培训和演练活动的情况,以及在活动中的表现程度来评定个人的安全意识培养水平。
四、奖励程序1. 奖励申请员工可以根据自己的表现和实际情况申请相应的安全生产奖励。
2. 审批评定奖励申请经过所在部门和企业安全管理部门审核评定,根据申请人的情况进行综合评定。
3. 奖励公示奖励结果在企业内部公示,以确保透明公正。
化工企业安全生产责任考核细则范文(4篇)
化工企业安全生产责任考核细则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化工企业安全生产责任的考核,规范化工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提高化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促进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持续发展,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所有化工企业的安全生产责任考核。
第三条化工企业安全生产责任考核的目的是激励化工企业履行安全生产责任,提高化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并通过对化工企业安全生产责任考核结果的公告,推动化工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持续改进。
第四条化工企业安全生产责任考核包括定期考核和不定期考核两种形式。
定期考核为年度考核,不定期考核根据需要进行。
第五条安全生产责任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组织机构与职责、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与规章制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与宣传、事故隐患排查与整改、应急管理与应急预案、日常安全生产管理等。
第六条考核结果将按照一定比例体现在企业的安全生产经营管理方案评审、安全生产资质申报、行政许可审批、行政奖惩等事项中。
第二章考核内容第一节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组织机构与职责考核第六条化工企业应成立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安全生产管理组织机构,该机构应包括安全生产管理领导小组、安全生产管理部门以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第七条安全生产管理领导小组是化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决策机构,由企业领导担任组长,安全生产部门负责人及有关部门负责人担任副组长,成员包括生产、技术、维修、供应等部门的负责人。
第八条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和组织实施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规章制度,开展安全生产培训与宣传,组织事故隐患排查与整改工作等。
第九条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化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的主要责任人,应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经验,负责安全生产管理、事故隐患排查与整改、应急管理等工作。
第十条对化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组织机构和岗位职责进行考核时,应综合考察其是否健全、运行是否有效,以及人员配备是否到位等。
第十一条考核指标包括:安全生产管理领导小组的成立情况、组成情况、主要职责;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的设置、人员配备、职责范围;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聘任情况、培训情况、是否具备相应的资质等。
化工车间奖惩规章制度内容
化工车间奖惩规章制度内容第一章总则为规范化工车间的工作秩序,提高生产效率,保障生产安全,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章奖励规定1. 优秀员工奖励(1)工作勤奋,责任心强,表现突出者,可获得月度优秀员工奖金。
(2)参与技术革新、节约能源、提高生产效率者,可获得技术创新奖励。
2. 安全生产奖励(1)工作中发现并及时排除安全隐患者,可获得安全生产奖。
(2)认真学习安全生产知识,积极参加安全演练者,可获得安全知识竞赛奖。
3. 团队奖励(1)完成生产任务过硬者,可获得团队奖励。
(2)协作能力强,团结同事共同完成工作任务者,可获得团队协作奖。
第三章惩罚规定1. 违纪惩罚(1)迟到早退、旷工缺勤、擅离职守者,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警告、记过等处罚。
(2)私自调换工作岗位、擅自外借工具设备、私自拆改工艺流程等违规行为,给予严肃处理,直至清退。
2. 安全违规处罚(1)违规操作设备、未按规定佩戴防护用具、私自更改设备参数等危及安全的行为,给予警告、罚款、停职等处罚。
(2)未按规定参加安全教育培训、演练演练等安全违规行为,给予批评教育、警告等处罚。
3. 工作失误处罚(1)因工作失误导致产品质量问题、生产延误等情况发生,依据责任认定程序,给予批评教育、警告等处罚。
(2)连续多次犯错、严重影响生产安全和产品质量的,给予严肃处理,甚至开除。
第四章申诉与复议1. 员工对奖惩决定不服的,可以向所在部门负责人提出书面申诉,部门负责人应在3个工作日内进行复核,并给予处理意见。
2. 如对部门负责人的处理意见仍有异议,员工可向化工车间管理部门提出复议申请,管理部门将立即组织成立复议委员会,对申诉进行重新审查,并在7个工作日内做出最终决定。
第五章落实执行1. 本规章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正式执行,所有员工必须严格遵守。
2. 各部门负责人要做好规章制度的宣传和解释工作,确保员工了解相关规定。
3. 对于违反规章制度的员工,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维护单位的生产安全和稳定。
化工企业安全生产考核细则
安全生产考核奖罚制度序号考核项目考核内容奖罚制度考核对象考核单位审核单位备注一安全生产季度安全生产检查、评估结果按季考核,获安全生产优秀单位第一名,奖:班长奖300元,班组安全员奖200元,其他人员奖100元/人。
生产单位安全科总工办考核领导小组按季考核,获安全生产优秀单位第二名,奖:班长奖200元,班组安全员奖100元,其他人员奖50元/人。
按季考核,获安全生产一般单位,罚:班长罚200元,班组安全员罚100元,其他人员罚50元/人。
按季考核,获安全生产差劣单位,罚:班长罚300元,班组安全员罚200元,其他人员罚100元/人。
月度安全生产考核满足以下所有条件的工厂员工奖励150元/人:生产单位安全科总工办1、全月没有发生供应中断以及停车现象;考核领导小组2、无任何违规、违章行为发生,无任何人身、生产、设备等安全事故;3、无任何质量事故,包括外销的产品供应。
二突出贡献1、发现重大的安全隐患或异常现象,处理及时,从而避免事故停车者。
按月考核,有者,单位申报材料,当事人奖100~1000元。
当事人生产单位总工办考核领导小组2、对工厂疑难问题提出解决办法,且行之有效者。
按月考核,有者,单位申报材料,当事人奖100~1000元。
3、在项目建设、生产中提出技改方案、合理化建议,对节能降耗或增产创收有实效者按月考核,有者,单位申报材料,当事人奖100~3000元。
4、遇重大险情,处置得力者。
按月考核,有者,同上。
5、在公司组织的各种技能,考核的优胜者。
按月考核,有者,单位申报材料,当事人奖100~1000元。
1、供应中断,停车事故。
当班人员生产单位总工办考核领导小组造成操作大事故以上的,主要责任人和领导额外处罚。
1)、因人为处理不及时或巡检不力,发生供应中断事故的。
按月考核,按事故程度、时间、损失大小,罚当班人员50~200元/次。
损失大小对主要责任人,额外处罚。
2)、因违章操作造成供应中断事故的。
按月考核,罚当班人员100~800元/次。
化工企业员工考核细则
员工日常考核管理办法一、考核的目的“制度是保障企业正常生产的最低限度”.为加强和提高工作效率,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及时有效地评估员工日常工作绩效,以确保公司控制目标的顺利实现.二、考核的原则1、认真负责、客观求是、公正合理。
主管对属下员工的工作评价,应尽可能以量化的岗位工作指标来衡量其工作成果及进步成长状况。
2、不可凭主观感觉或印象来考核,以免造成不公平现象.3、考核结果要及时反馈给被考核人,每日张贴公布.4、员工考核由班长负责,车间主任监督。
5、制定考核表,是反映每个人全日全月工作情况的最终体现,车间以考核表为依据作为工资发放标准。
三、考核适用范围钾化所有普通员工。
四、考核细则及办法:1、每日考核的基本分数为10分,根据细则,班长每日为员工打分。
未进行奖励和处罚的,考核分数为10分.2、出现违纪或奖励,填写奖励台账和违纪扣分台账,由违纪或奖励人员亲自签字确认,班长和车间主任签字后报办公室登记生效.所有奖罚必须有明确的事实依据,不得乱奖乱罚。
3、每日考核分数,张贴上墙公布,保证公开、公平、公正;4、扣分和奖励台账要和日考核表一一对应。
出现不一致,以扣分或奖励台账为准。
5、100⨯=标准分数实际得分考核得分6、考核等级划分:考核等级表7、本考核方案是在执行公司及工厂各项管理规定的基础上,结合本车间的具体实际加以补充制定的。
在考核方法上采取一级考核一级的办法,车间主任考核本车间班长及相关管理人员,各班长考核本班人员。
形成一级考核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管理模式. 8、考核结果的奖惩:(1)对考核评级为“极差”的员工予以辞退(2)对考核评级为“较差"的员工予以警告处分,并对其当月工资予以5%~10%的下浮;连续两个月评级为“较差”予以辞退(3)对考核评级为“优秀”的员工,给以通报表扬,并对其当月工资予以5%~10%的上浮,(不含公司给予的单项奖励).。
化工企业各部门各岗位处罚细则
处罚种类与等级
处罚种类
经济处罚:罚款、扣工资等 行政处罚:警告、记过、降职、开除等 法律处罚:拘留、判刑等 连带处罚: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罚
处罚等级及标准
轻微处罚:口头警告,不涉及 罚款或降职
一般处罚:罚款或扣工资,但 不降职
较重处罚:罚款、降职或停职, 视情节严重程度而定
严重处罚:开除或解除劳动合 同,并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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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工企业各部门 各岗位处罚细则
XX,a click to unlimited possibilities
汇报人:XX
汇报时间:20X-XX-XX
总则
处罚种类与等级
违规行为与处罚
处罚程序与执行
附则
总则
目的和依据
目的:确保企业安全生 产,规范员工行为,提 高生产效率
依据:国家法律法规、 企业规章制度、安全生 产标准等
处罚决定
处罚决定的告 知方式:书面 通知,告知被 处罚人处罚理 由、依据及申
诉权利
处罚决定的监 督机制:设立 监督机构或专 职监督人员, 对处罚决定的 执行进行监督
处罚决定的救 济途径:被处 罚人可通过申 诉、行政复议 或行政诉讼等 方式维护自身
权益
附则
解释权与修订权
解释权:公司保留对本细则的解释权
制作要求:内容必须清晰明确, 包括处罚原因、依据、结果等
送达时间:必须在处罚决定作出 后24小时内送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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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达方式:必须确保送达受罚人, 并留存送达凭证
送达内容:必须告知受罚人权利 和义务,包括申诉和复议等
处罚决定的执行与监督
处罚决定的执 行机构:由企 业的人力资源 部门负责执行
化工企业各部门各岗位处罚细则
化工企业各部门各岗位处罚细则一、生产管理部门处罚细则1.对于生产计划执行不到位的情况,根据延误程度和造成的损失程度,可以采取扣除奖金、降职或停职等处罚措施。
2.对于生产过程中存在的质量问题,根据严重程度可以采取警告、罚款、降职或停职等处罚措施,并且要对责任人进行追责。
3.对于生产设备的维护保养不到位或者操作不当导致事故的情况,根据造成的损失程度,可以采取降职、停职或开除等处罚措施,并对责任人进行追责。
二、安全环保部门处罚细则1.对于不按照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操作导致事故的情况,根据造成的损失和危险程度,可以采取警告、罚款、停职或开除等处罚措施,并对责任人进行追责。
2.对于破坏环境保护规定或者不按照环保操作规程进行操作的情况,根据违规程度可以采取罚款、停职或开除等处罚措施,并对责任人进行追责。
3.对于未按照安全环保管理要求进行检查或者未及时处理安全环保问题的情况,根据情况可以采取警告、罚款、降职或停职等处罚措施,并对责任人进行追责。
三、质量控制部门处罚细则1.对于质量检验不合格的产品或者在质量控制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根据严重程度可以采取警告、罚款、降职或停职等处罚措施,并对责任人进行追责。
2.对于未按照质量控制要求进行检查或者未及时处理质量问题的情况,根据情况可以采取警告、罚款、降职或停职等处罚措施,并对责任人进行追责。
3.对于谎报产品质量检验结果或者隐瞒质量问题的情况,可以采取停职或开除等处罚措施,并对责任人进行追责。
四、人力资源部门处罚细则1.对于不按照招聘流程进行招聘的情况,可以采取警告、降职或停职等处罚措施,并对责任人进行追责。
2.对于工资计算错误、岗位评定不公正或者其他人力资源管理问题,可以根据情况采取警告、罚款、降职或停职等处罚措施,并对责任人进行追责。
3.对于人事档案管理不规范或者泄露员工隐私的情况,可以采取停职或开除等处罚措施,并对责任人进行追责。
上述仅为化工企业各部门各岗位处罚细则的一个大致框架,实际的处罚细则需要根据具体的企业情况和法律法规进行制定,以确保公平、公正、合法。
化工企业各部门各岗位处罚细则
化工企业各部门各岗位处罚细则一、引言随着化工企业的发展,各部门、各岗位在工作中可能会出现管理不当、违规操作、安全隐患等情况,为了保障企业安全生产和稳定运营,制定处罚细则是非常必要的。
本文针对化工企业各部门、各岗位可能出现的违规行为和处罚内容,制定了详细的处罚细则,以便员工明确自己的职责和义务,遵守规章制度,确保企业的稳定运营。
二、各部门处罚细则1.生产部门:生产部门是企业的核心部门,任何对生产安全造成危害的行为都将受到严厉处罚。
如在操作过程中造成事故或损失,责任人将会被立即停职处理,并接受相应的培训和考核。
对于一次严重违规或者事故造成的生产停工,责任人将被终身禁入生产车间。
2.运营部门:运营部门负责企业的运行管理,任何损害企业利益或者违规操作的行为都将受到相应处罚。
如擅自调整生产计划或者违规签订合同等,责任人将被扣减绩效奖金并受到警告处罚。
3.安全部门:安全部门是保障企业安全的重要部门,任何疏于管理或者违规操作的行为都将受到严厉处罚。
如发现安全隐患不及时报告或者敷衍了事,责任人将被停职检查并接受相关安全知识培训。
4.品质部门:品质部门负责产品的质量管理,任何影响产品质量或者违规操作的行为都将受到处罚。
如出现产品质量问题或者作假行为,责任人将被取消绩效奖金并接受相关培训和考核。
5.人力资源部门:人力资源部门负责企业员工的招聘、考核和培训工作,任何影响员工稳定的行为都将受到处罚。
如存在虚报招聘人数或者贪污受贿等行为,责任人将被开除并被列入黑名单。
1.生产操作员:生产操作员负责生产现场的操作工作,任何违规操作或不合规操作都将受到处罚。
如操作失误造成事故或者损失,责任人将被停职处理并接受相关培训。
2.安全员:安全员负责生产现场的安全管理工作,任何疏于检查或者违规操作都将受到处罚。
如未按时提交安全报告或者隐瞒事故情况,责任人将被停职检查并接受安全知识培训。
3.质检员:质检员负责产品质量的检验工作,任何虚假检验或者影响产品质量的行为都将受到处罚。
化工企业设备考核与奖惩细则
化工炼油行业化工企业设备考核与奖惩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为加强设备管理,提高设备运行效率和安全性,确保生产稳定运行,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细则适用于公司内所有涉及设备管理的部门和个人。
第三条考核原则公平、公正、公开。
定期考核与不定期抽查相结合。
奖励与惩罚并重。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组织机构— 1 —设备管理部:负责设备考核的组织、实施和监督。
安全环保部:负责设备安全的监督和考核。
生产部:负责生产过程中设备使用情况的监督。
第五条职责设备管理部负责制定设备管理标准和考核细则。
安全环保部负责监督设备安全运行情况。
生产部负责反馈设备使用中的问题。
第三章考核内容第六条设备润滑管理设备润滑是确保设备正常运行的重要环节。
润滑管理考核内容包括:润滑剂的选用:根据设备要求和工作环境,选用合适的润滑剂。
— 2 —润滑剂的储存:确保润滑剂储存在干燥、清洁、避免日光直射的环境中。
润滑剂的使用:定期检查润滑剂的使用情况,确保按时添加或更换。
润滑记录:建立设备润滑档案,记录每次润滑的时间、部位、润滑剂类型和数量。
第七条设备完好率设备完好率是衡量设备管理水平的重要指标。
考核内容包括:设备检查:定期对设备进行全面检查,包括外观、性能、安全装置等。
故障维修:对发现的故障及时进行维修,减少设备故障率。
停机时间:记录设备的故障停机时间,分析原因,采取措施减少停机时间。
完好率计算:根据设备故障率和停机时间,计算设备完好率。
— 3 —第八条机组特护关键机组的稳定运行对生产至关重要。
机组特护考核内容包括:特护档案:为每台关键机组建立特护档案,记录其运行参数、维护保养情况、故障处理等。
特护措施:根据机组的特点和运行状况,制定并执行特护措施。
特护执行:定期检查特护措施的执行情况,确保关键机组的稳定运行。
第九条腐蚀管理腐蚀是导致设备损坏的重要原因之一。
腐蚀管理考核内容包括:腐蚀检查:定期对设备进行腐蚀检查,记录腐蚀部位、程度和处理情况。
化工厂罚款规章制度
化工厂罚款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化工厂生产经营活动,切实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本企业各化工厂的生产经营活动及相关人员。
违反本规章制度的行为将受到相应的处罚。
第三条本规章制度由本企业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解释,并定期进行调整和完善。
第二章罚款对象第四条化工厂生产经营活动中,属于以下情形之一的行为将被视为违规行为,成为罚款对象:(一)违反国家相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行为;(二)违反本企业相关安全生产制度和规定的行为;(三)造成事故、损失、污染等不良后果的行为;(四)其他损害公司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
第五条对于违反化工厂相关安全生产规定和制度的企业内部人员、外来人员、访客等,将严格依照规定进行处罚。
第三章罚款标准第六条罚款标准将根据违规行为的性质、情节、后果等因素进行综合评估确定,但不超过国家规定的最高限额。
第七条罚款金额将根据具体情况在一定范围内进行调整,具体执行依据本企业相关管理制度。
第四章罚款程序第八条对于发现的违规行为,首先由相关部门进行初步核实,并形成初步报告。
第九条初步报告经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审核后,将择机进行公示,并通知相关当事人。
第十条相关当事人在接到通知后有权提出书面申辩意见,并提交相应证据。
第十一条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将根据提交的申辩意见和证据,作出最终处罚决定,并通知当事人。
第十二条如果当事人对处罚决定不服,可以依法向上级主管部门提出申诉。
上级主管部门将依法进行处理并作出终审决定。
第五章罚款使用第十三条对于所处罚款项,将由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进行统一管理和使用,用于加强化工厂安全生产管理,改善生产环境和设施,弥补造成的损失等。
第十四条对于使用罚款过程中的任何财务问题,将进行详细的核算和公开透明,确保罚款资金的合理使用。
第六章附则第十五条本规章制度如果有任何变动,将通过适当渠道向全体员工通报,并在规定范围内公示。
化工企业安全生产“反三违”管理制度(3篇)
化工企业安全生产“反三违”管理制度1、总则1.1、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管理,规范生产作业行为,控制和防止事故发生,保障职工的生命和车间财产安全,根据《安全生产法》及上级的要求和安全生产工作需要,结合我公司生产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1.2、“三违”行为,指的是在生产、工作过程中对人的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简称。
1.3、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属各车间、部门,以及各车间、部门安全生产管理责任范围内生产作业行为。
2、“三违”的范围2.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违章作业行为:2.1.1、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冒险作业或不听他人劝阻而冒险作业的;2.1.2、擅自变更操作程序而未采取安全措施的;2.1.3、对领导者正确指令拒不执行或私自变更而冒险作业的;2.1.4、违反有关规定,私自拆除安全防护装置的;2.1.5、习惯性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的行为;2.1.6、未按个人规定穿戴、使用劳保用品的;2.1.7、违反人们正常工作秩序和习惯的。
2.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违章指挥行为:2.2.1、违反安全法律法规、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规定而强令工人冒险作业的;2.2.2、施工、作业场所不完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但又未采取安全措施而下令施工或作业的;2.2.3、工程项目未经开工前的安全验收而下令施工或作业的;2.2.4、不采纳安全员或施工人员的正确意见而下令施工蛮干的;2.2.5、作业人员未经过安全教育或培训便指令上岗作业的;2.2.6、不按规定给操作人员发放个人劳保用品而强令工人作业的;2.2.7、不懂得机械设备工作原理或技术方法而下令蛮干的;2.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2.3.1、上班之前饮酒的;2.3.2、工作期间私自离岗、睡觉、干私活的;2.3.3、工作期间打闹、斗殴的;2.3.4、生产场所不允许穿拖鞋、赤脚、赤膊、敞衣、戴头巾、围巾而违反规定的。
3、反“三违”的管理3.1、公司安全办公室领导全公司的反“三违”工作,负责反“三违”的宣传、教育工作,并重点加强对车间、部门负责人“三违”行为监督检查与处罚,对因“三违”而造成严重后果的,公司按有关规定提出处理意见。
化工企业各部门、各岗位处罚细则
公司各岗位操作行为规范及处罚细则(暂行)鄂前旗鼎信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二0一二年八月总要求鼎信化工生产区域14个不准在化工企业生产厂区内,为完成产品从原料到产品的生产全过程。
随时处理着大量的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质,如管理不善或突然故障都可能发生物料外逸或聚积,而导致灾害发生。
再加上塔、台、设备与管线工艺装置连通,压力容器、电气装置、运输设备、检修作业、排放管沟等等不利因素,均对人构成潜在的危险。
因此所有进入生产厂区的职工,必须自觉地遵守本制度,以保证安全生产。
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鼎信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所有岗位及全体在职员工1、加强明火管理,厂区内不准吸烟明火是一种引起燃烧、爆炸的常见激发因素。
按化工企业防火防爆的特点,对使用明火要严加控制和管理,对必须在生产厂区动火的动火作业,首先要办动火手续,并要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
另外,厂区内不准吸烟。
违章处罚:a、对未按规定办理动火手续且未采取可靠安全防护措施而擅自在生产区域内动火的(包括电焊、氧焊、切割机、角磨机、砂轮机、电钻等)处以罚款50~100元/次。
对造成严重后果的,除照价赔偿经济损失外,公司有权开除或送有关部门处理。
b、对在生产区域内抽烟或无故燃放明火的处以罚款100~500元/次或开除。
c、对将香烟、打火机,手机、Mp3、Mp4等可能造成危害的无线通讯设施带入生产区域的人员处以罚款50~200元/次。
2、生产区内,不准未成年人进入化工生产区域内是有毒有害物质密集的地方,进入必须熟悉有关安全制度及生产操作、设备及环境。
未成年人不准进入生产企业。
违章处罚:a、如未成年人进入生产区域,而其监护人为本厂员工,处以监护人罚款50元/次b、如为外来未成年人进入生产区域,处以当班保安人员罚款50元/次c、对造成严重后果的,可送至公安机关处理3、上班时间,不准睡觉、干私活、离岗和干与生产无关的事职工在公司上班时的主要任务,就是在安全生产的基础上完成各项生产任务指标,努力提高经济效益。
化工企业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规定
化学企业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规定为了贯彻实施“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政策,规范本单位员工以及外来施工人员、车辆的安全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一、本公司员工进入生产厂区一律穿工作服,戴安全帽。
不准穿拖鞋、赤背上岗。
若发现不按规定穿戴者,每一项罚款50元。
二、进入厂区的所有人员必须服从公司领导或安全管理人员的管理,外来参观人员进入生产厂区,需存放下手机、戴安全帽方可进入车间。
对不服从管理者,经批评教育拒不改正,处以50元罚款。
三、对有“三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现象之一者,未造成事故,责任者最低处以50元罚款,并写出书面检查。
因“三违”造成事故,处责任者最低处以200元罚款,或根据事故大小给予相应处罚。
情节严重者将追究其刑事责任。
四、凡本公司员工在上、下班途中骑摩托车、电动车者,必须戴头盔,如发现不戴头盔者,罚款50元。
五、严禁在公司门卫室及厂区内吸烟,严禁在生产厂区内使用手机。
若发现在生产厂区携带烟火者,罚款500元;私带手机者,罚款200元;发现在生产厂区接打手机者,罚款500元;发现在生产厂区吸烟者,罚款2000元(包括在煤场西厕所内);发现在休息室、门卫室及更衣室内吸烟者,罚款200元。
六、进入厂区的所有人员需文明礼貌,如有打架斗殴现象,处以双方最低1000元罚款,情节严重者移交司法机关。
七、所有车辆进去厂区必须带防火帽,由于司机不认真造成的防火罩在生产厂区内脱落,对车辆司机罚款500元;防火罩损坏者负责赔偿(每个防火罩按100元折价)。
八、严禁醉酒后进入生产装置区(包括外来施工人员),如发现罚款500元,并立即驱出厂区。
九、严禁在厂区内随地大小便,若发现随地大小便者,罚款500元。
十、携带易燃、易爆、有毒、腐蚀品进、出厂须经有关部门登记,并得到批准。
若发现私自携带出、入者,公司将按情节严重给予300至3000元罚款。
十一、进入公司的司机必须穿厂服,戴入厂证。
对入厂司机不发厂服、入场证(除无厂服或无入厂证),当班门卫罚款30元。
化工企业违反工艺,设备安全管理要求处罚依据
,安监总局印发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检查重点指导目录,罗列了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检查的40项检查重点及相应的法律规定,企业违反8项工艺管理以及8项设备设施安全管理要求违反条文: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八条,适用处罚依据如下:工艺管理方面8项1在役化工装置未经正规设计且未进行安全设计诊断的;违反条文: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八条处罚依据: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2新开发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工艺未经逐级放大试验到工业化生产或首次使用的化工工艺未经省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组织安全可靠性论证的;违反条文: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1号处罚依据: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3未按规定制定操作规程和工艺控制指标的;违反条文:安全生产法第十八条处罚依据: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一条4生产、储存装置及设施超温、超压、超液位运行的;违反条文: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八条处罚依据: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5在厂房、围堤、窨井等场所内设置有毒有害气体排放口且未采取有效防范措施的;违反条文:处罚依据: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6涉及液化烃、液氨、液氯、硫化氢等易燃易爆及有毒介质的安全阀及其他泄放设施直排大气的环氧乙烷的排放应采取安全措施;违反条文: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三条、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SG R0004-2009第3条处罚依据: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六条7液化烃、液氨、液氯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液化气体的充装未使用万向节管道充装系统的;违反条文: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八条处罚依据: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8浮顶储罐运行中浮盘落底的;违反条文: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八条处罚依据: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设备设施管理方面8项1安全设备的安装、使用、检测、维修、改造和报废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或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的;违反条文: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三条、第三十五条处罚依据: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六条2油气储罐未按规定达到以下要求的:1液化烃的储罐应设液位计、温度计、压力表、安全阀,以及高液位报警和高高液位自动连锁切断进料措施;全冷冻式液化烃储罐还应设真空泄放设施和高、低温度检测,并应与自动控制系统相联;2气柜应设上、下限位报警装置,并宜设进出管道自动联锁切断装置;3液化石油气球形储罐液相进出口应设置紧急切断阀,其位置宜靠近球形储罐;4丙烯、丙烷、混合C4、抽余C4及液化石油气的球形储罐应设置注水措施;违反条文:处罚依据: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六条3.涉及危险化工工艺、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的装置未设置自动化控制系统;或者涉及危险化工工艺的大型化工装置未设置紧急停车系统的;违反条文: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1号第九条处罚依据: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4有毒有害、可燃气体泄漏检测报警系统未按照标准设置、使用或定期检测校验;以及报警信号未发送至有操作人员常驻的控制室、现场操作室进行报警的;违反条文: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三条、石油化工企业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设计规范GB50493处罚依据: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六条5安全联锁未正常投用或未经审批摘除以及经审批后临时摘除超过一个月未恢复的;违反条文: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三条处罚依据: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六条6工艺或安全仪表报警时未及时处置的;违反条文: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八条处罚依据: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7在用装置设施安全阀或泄压排放系统未正常投用的;违反条文:处罚依据: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六条8涉及放热反应的危险化工工艺生产装置未设置双重电源供电或控制系统未设置不间断电源UPS的;违反条文: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八条、石油化工企业生产装置电力设计技术规范SH3038、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50052处罚依据: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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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各岗位操作行为规范及处罚细则(暂行)鄂前旗鼎信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二0一二年八月总要求鼎信化工生产区域14个不准在化工企业生产厂区内,为完成产品从原料到产品的生产全过程。
随时处理着大量的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质,如管理不善或突然故障都可能发生物料外逸或聚积,而导致灾害发生。
再加上塔、台、设备与管线工艺装置连通,压力容器、电气装置、运输设备、检修作业、排放管沟等等不利因素,均对人构成潜在的危险。
因此所有进入生产厂区的职工,必须自觉地遵守本制度,以保证安全生产。
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鼎信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所有岗位及全体在职员工1、加强明火管理,厂区内不准吸烟明火是一种引起燃烧、爆炸的常见激发因素。
按化工企业防火防爆的特点,对使用明火要严加控制和管理,对必须在生产厂区动火的动火作业,首先要办动火手续,并要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
另外,厂区内不准吸烟。
违章处罚:a、对未按规定办理动火手续且未采取可靠安全防护措施而擅自在生产区域内动火的(包括电焊、氧焊、切割机、角磨机、砂轮机、电钻等)处以罚款50~100元/次。
对造成严重后果的,除照价赔偿经济损失外,公司有权开除或送有关部门处理。
b、对在生产区域内抽烟或无故燃放明火的处以罚款100~500元/次或开除。
c、对将香烟、打火机,手机、Mp3、Mp4等可能造成危害的无线通讯设施带入生产区域的人员处以罚款50~200元/次。
2、生产区内,不准未成年人进入化工生产区域内是有毒有害物质密集的地方,进入必须熟悉有关安全制度及生产操作、设备及环境。
未成年人不准进入生产企业。
违章处罚:a、如未成年人进入生产区域,而其监护人为本厂员工,处以监护人罚款50元/次b、如为外来未成年人进入生产区域,处以当班保安人员罚款50元/次c、对造成严重后果的,可送至公安机关处理3、上班时间,不准睡觉、干私活、离岗和干与生产无关的事职工在公司上班时的主要任务,就是在安全生产的基础上完成各项生产任务指标,努力提高经济效益。
只在上班集中精力,才能掌握本职岗位责任目标,随时注意设备运转、上下工序之间工艺物料平衡和不同的状况,调整处理异常情况,保障安全生产。
诸如上班时间看杂志、串岗闲谈等干与生产无关的事,会造成事故发生。
违章处罚:对违反本条规定者处以罚款20~50元/次.人。
一周内连续2次违反者,处罚力度加倍。
4、在班前、班上不准喝酒酒能刺激、麻醉人的神经,这是人所共知的。
喝酒能使神志不清,丧失正确处理指令的能力而导致事故发生。
违章处罚:a、对违反本条规定的,如事后认识错误态度端正、平时表现良好,且保证不会再犯者,公司可酌情处以罚款100~200元/次.人并继续留用。
b、对违反本规定,且认识错误态度恶劣的,立即开除。
对造成严重后果的,可报公安机关处理。
5、不准使用汽油等易燃液体擦洗设备、用具和衣物由于汽油等挥发性强的可燃性液体的去污能力强,长期以来被用作清洗剂,但往往因使用不当而引起火灾、爆炸等事故,用汽油擦洗设备、衣物和用具是很危险的,禁止使用。
违章处罚:a、对违反本规定,但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以返款10~30元/次.人b、对违反本规定,造成严重后果的除按损失照价赔偿外,可开除或送公安机关处理。
6、不按规定穿戴劳动防护用品,不准进入生产岗位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是对安全生产、保障人身安全,防止伤害筑起的第二防线。
日本人把穿戴好防护用品,称为“人的安全化”。
违章处罚:对违反本条规定的,处以10~30元/人.次.件。
对造成严重后果的,后果自负。
7、安全装置不齐全的设备、工具不准使用生产中常用的安全装置主要有:防护安全装置、信号安全装置、保险安全装置、联锁安全装置等是为了保证正常生产,预防人身、操作和设备事故必不可少的器件。
它不仅要齐全有效而保证灵敏可靠,而且必须按制度规定进行检查、核对,调试检验。
违章处罚:对违反本条规定而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以罚款10~50元/人.次,对造成严重后果的,责任由个人全部承担。
8、不是自己分管的设备、工具不准动用操作生产设备、工具须具备专业技术。
不了解设备、工具的性能就动用或者虽然是自己熟悉的设备,但由于不当班,不了解工作现状和现存缺陷动用设备而发生事故者亦不在少数。
违章处罚:对违反本条规定而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以罚款10~50元/人.次,对造成严重后果的,责任由个人全部承担。
9、检修设备时安全措施不落实,不准开始检修化工生产设备与一般的设备不同,检修前需要拆除保温填料,与生产系统隔绝才能清洗置换设备内化学物质。
同时一边生产一边检修,检修危险性大。
如不按规定办理检修作业证、停送电联系单等各种作业票证等就会发生事故。
检修中的事故,占所有化工生产事故中有较大比例。
违章处罚:在临时用电、动火、动土、高空作业、进入受限空间等八大类作业前,未按规定办理相关票证,及采取相应安全防范措施擅自进行作业而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以罚款10~100元/人.次,对造成严重后果的,后果自负。
10、停机后的设备,未经彻底检查,不准启用化工生产设备都相互连通,又很高大笨重,尤其在停机后,内部情况多有异常变化,安全措施不落实,极易发生事故。
因此,必须按开车程序全面检查后确认无误,才能启动开车。
违章处罚:对违反本条规定而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以罚款10~50元/人.次,对造成严重后果的,责任由个人全部承担。
11、未办高处作业证,不带安全带,脚手架、跳板不牢,不得登高作业我国规定一般离地2m以上属高处作业,栓好安全带,一旦有坠落发生,可保护作业者生命安全。
脚手架、跳板是登高作业必须具备的首要条件,它牢固与否,对高空作业安全起着重要作用。
违章处罚:对违反本条规定而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以罚款10~50元/人.次,对造成严重后果的,责任由个人全部承担。
12、石棉瓦上不固定好跳板,不准作业人们都知道石棉瓦是一种轻型建筑材料,不能承重,只能用于临地建筑和防爆厂房的泄压顶盖。
因此在石棉瓦上作业需固定跳板,防止坠落事故发生。
违章处罚:对违反本条规定而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以罚款10~50元/人.次,对造成严重后果的,责任由个人全部承担。
13、未安装触电保安器的移动式电动工具,不准使用移动式电动工具使用广泛,易产生漏电现象。
触电保安器是为了防止漏电触电的保护仪器如果在系统中出现漏电或触电事故,可以立即发出报警信号,迅速切断电源,起到保护人身安全作用。
违章处罚:对违反本条规定而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以罚款10~50元/人.次,对造成严重后果的,责任由个人全部承担。
14、未取得安全作业证的职工,不准独立作业特殊工种,未经取证,不准作业。
无证作业属违法行为。
违章处罚:对违反本条规定而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以罚款10~50元/人.次,对造成严重后果的,责任由个人全部承担。
各岗位要求生产班长岗位职责及处罚细则一、岗位职责1、在生产部的领导下进行工作,带领全班同志完成生产部布置的一切工作。
2、负责监督检查本班员工对各项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对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及时批评教育,严重和屡教不改者向上级反应。
3、负责班组的学习,关心本班职工的生活,搞好班组团结,带领全班积极完成生产任务。
4、每月至少组织召开2~3次班务会,对工作中发现的工艺、安全等问题作一总结,并制定改进措施,作好记录。
5、掌握本工段的操作规程,负责指挥全班的开停工操作及正常操作。
加强巡回检查,对各系统的生产情况及各设备的运转情况,要做到心中有数,帮助各岗位解决生产中发生的问题。
6、掌握原料、辅料及产品的收支情况,配合蒸馏工调节好物料处理量。
7、兼任本班专职安全员,负责本班安全工作,每月至少组织2次班组安全活动。
8、对本班表现良好或违反纪律的员工有建议奖励或处罚的权利9、负责本班安全生产,发生事故要组织处理,生产过程中发生的一切不正常情况要及时向生产部及厂部汇报。
10、负责组织召开班前会,强调安全,传达生产部下达的生产任务。
11、负责新入职员工的班组安全教育工作。
12、做好交班记录,详细向接班者汇报本班的生产情况。
13、组织本班人员打扫好本班责任区内环境卫生及设备卫生。
二、处罚细则a、未及时发现或处理问题,而导致工艺混乱或设备损坏的处以罚款50~100元/次或降级b、未及时传达生产部相关指令,而导致人员、设备伤害的,处以罚款50~100元/次或降级c、未按规定定期组织召开班务会及组织月度安全活动的,处以罚款20~100元/次.项或降级d、对新入职员工未进行班组安全教育的,处以罚款10~50元/人.次e、发生事故刻意隐瞒事实或瞒报的处以罚款100~500元/次或降级f、私自或鼓动他人篡改操作记录、分析数据或工艺指标而影响正常生产的处以罚款50~200元/次.项或降级g、未如实向接班班长汇报本班工艺、设备、隐患、注意事项等而安生事故者,处以罚款50~100元/次h、未监督本班员工搞好岗位卫生者,处以罚款10~30元/次.项蒸馏岗位岗位职责及处罚细则一、岗位职责1、配合班长搞好班组工作,班长不在时顶替班长工作。
2、掌握蒸馏系统的开停工操作规程,生产技术规程,负责开停工正常运转及消灭跑、昌、滴、漏事故处理等项工作。
3、负责本岗位所属一切设备和阀门的日常维护保养工作。
4、掌握本系统的操作指标,要做到勤查细调,精心操作。
5、掌握各系统开停工槽的质量,加强联系,控制连续生产工艺的物料平衡。
6、严格执行公司制定的工艺控制指标,负责产品质量及中间产品(半成品)质量的控制。
7、按时认真填写操作记录,保持记录的清洁、完整,不准涂改或乱写乱画。
8、保持岗位清洁,做到文明生产。
9、掌握安全生产知识,严禁违章操作。
二、处罚细则a、如未按时巡检或未及时发现本岗位所属设备、阀门跑、冒、滴、漏的、处以罚款10~100元/人.次.对造成严重后果的视情节处以罚款100~1000元/人.次或开除b、未按规定控制好工艺指标而发生质量事故的处以罚款50~500元/人.次c、由于人为误操作而导致设备损坏的,根据损失程度处以罚款50~1000元/人、次。
d、记录不准确、不及时或涂改、乱划者处以罚款5元/次.项e、所属岗位卫生脏、乱、差即不达标者处以罚款10~30元/次泵工岗位岗位职责及处罚细则一、岗位职责1、在蒸馏工的领导下进行工作。
2、熟悉蒸馏系统的开停工操作规程,配合蒸馏工作好开、停车及临时停车等项工作,负责油水分离器、开停工槽以及原料槽的排水工作及循环油槽抽油工作。
3、负责定期检查本岗位所属设备、原料泵、回流泵、管道及阀门等维修保养及正常运转,消灭跑、昌、滴、漏。
4、负责产品的输送,监督配合专职装卸工产品装车及原料卸车等安全工作。
5、掌握各系统开、停工槽的存量,配合蒸馏工控制物料平衡,保持岗位整洁。
6、负责集水槽内热水的输送工作。
7、按时认真填写操作记录,保持记录的清洁、完整,不准涂改或乱写乱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