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福利机构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评定细则(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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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社会福利机构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规定(试行)

河北省社会福利机构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规定(试行)

河北省:社会福利机构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规定(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社会福利机构消防安全管理,落实消防工作责任,有效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发生,根据国家及本省消防法律、法规、规章,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河北省社会福利机构消防安全管理。

社会福利机构是指国家、社会组织和个人举办的,为老年人、残疾人、孤儿和弃婴提供养护、康复、托管等服务的机构。

第三条社会福利机构应对管理运营区域的消防安全负责,依法履行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严格遵守消防法律、法规及相关标准规范。

必须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和岗位责任人,明确各级各岗位职责;建立健全单位消防安全组织,设立消防专项资金,制定消防安全制度和灭火疏散预案;明确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和重点岗位,按照要求定期开展消防安全巡查检查和宣传培训,及时整改火灾隐患;认真填写并妥善保存消防档案资料,随时备查。

第四条社会福利机构所在建筑应依法通过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或备案抽查。

改建、扩建或进行内装修应依法办理消防许可或者备案手续。

严禁使用未经消防行政许可或者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要求的建筑、场所。

社会福利机构与其他场所合用的,应与相关单位明确各方消防安全责任。

第二章消防安全责任第五条社会福利机构的法定代表人是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消防工作全面负责,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一)贯彻执行消防法规,保障单位消防安全符合规定,掌握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情况;(二)将消防工作与本单位的经营、管理等活动统筹安排,批准实施年度消防工作计划;(三)为消防安全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组织保障;(四)确定逐级消防安全责任,批准实施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五)组织防火检查,督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六)组建本单位志愿消防队、保消联勤队;(七)组织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第六条根据需要确定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人。

消防安全管理人对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一)组织拟订年度消防工作计划,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二)组织制定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并检查督促落实;(三)拟订消防安全工作的资金投入和组织保障方案;(四)组织实施防火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工作;(五)组织实施对本单位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维护保养,确保其完好有效,确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六)组织管理志愿消防队、保消联勤队;(七)组织开展消防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和培训,组织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实施和演练;(八)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委托的其他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评定细则

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评定细则
C
9






10
单位对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应当明确整改责任人、整改措施、整改资金和整改期限。对消防部门责令当场改正的火灾隐患,单位应当责成有关人员当场改正并督促落实;对消防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的火灾隐患,单位应当提出整改方案,在规定期限内改正,整改完毕后应向当地消防部门申请复查。对自查发现的火灾隐患应及时制定整改方案,按时整改完毕;在隐患整改期间,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火灾发生。
B
重点部位标志及防火责任人不明确的扣2分
C
电气
防火
管理
10
电气线路和设备安装、维修应由具有电工资格的专业人员负责。
电、气焊等具有火灾危险的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电气线路敷设、设备安装应符合防火要求,每年应对电气线路和设备进行安全性检查,严禁私拉乱接电气设备。
不得随意使用具有火灾危险性的电热器具、高热灯具。
B
疏散宽度不足的扣3分
B
内部
装修
10
建筑内部装修符合国家消防技术规范要求。
实地检查单位内部装修情况。
装修不符合要求,Biblioteka 用易燃可燃材料的A内装修影响安全疏散的扣5分
B
内装修影响消防设施正常使用的扣5分
B
消防
设施
10
消火栓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防排烟系统和灭火器配置符合国家消防技术规范要求。
对实行承包、租赁、委托经营或管理的单位,要依照有关规定明确各方的消防安全责任。
对有两个以上产权单位和使用单位的,除明确自身消防安全职责,尚应明确统一管理单位的消防安全职责。
有明确消防工作归口管理职能部门,确定专兼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
1、查阅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资料。

社会单位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规定

社会单位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规定

社会单位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规定第一条单位应当按照消防法律法规要求,逐级、逐岗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各级、各岗消防安全职责,确定各级、各岗消防安全责任人。

第二条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当结合单位实际,组建行政管理团队、技术管理团队两个管理团队和火灾扑救团队、技术处置团队两个应急团队。

管理团队的组织架构应当在单位醒目位置上墙公示。

第三条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当结合单位实际,建立“主体实责、岗位实名、培训实操、器材实用、运行实效”的消防安全管理“五实”标准,设立第一责任岗、管理人岗、门店(区域)责任岗、门店(区域)包保岗、消控室值班岗、消防巡查岗、消防设施维保岗、应急处置岗、宣传培训岗、效能评估岗等N个岗位,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应当在“五实十岗监督管理信息平台”分配所有人员岗位和登陆账号(登陆安徽消防在线公众号,点击“全民消防”,进入“五实十岗监督管理信息平台”),各岗位人员应当每日登陆平台完成消防工作任务。

效能评估岗人员应当每日对所有员工完成任务情况进行考核,确保人人入岗、岗岗有责、在岗尽责、压实链条。

第四条单位应当结合实际,建立健全各项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单位要形成制度汇编,重要制度要在相应场所、部位上墙公示。

第五条单位应当将容易发生火灾的部位、发生火灾后对消防安全有重大影响的部位、性质重要的部位、财产集中的部位、人员集中的部位确定为消防安全重点部位。

单位应当研判重点部位火灾风险,明确责任人及岗位职责、应急处置操作程序,并制作场所、部位火灾风险及岗位职责公示牌,在相应场所、部位醒目位置上墙公示。

第六条消防控制室应当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值班人员应当持证上岗,每班不少于2人、时间不得超过8小时,并填写《消防控制室值班记录》。

第七条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人员密集场所应当每日对用火用电、消防设施器材、消防车道、重点部位人员在岗情况等内容进行防火巡查,结合实际开展夜间防火巡查,并填写《每日防火巡查记录表》。

社会单位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评定细则

社会单位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评定细则
C
未落实每月维护保养或每年全面检查测试的,扣2分
B
实行消防安全标识管理(5分)
现场检查
未在疏散通道、登高作业场地、消防安全重点部位、消防设施以及消防队站设置提示性、禁止性、引导性标识的,每少1项扣1分
C
危险化学品企业未在明显位置标识存储物品的火灾危险性和扑救方法的,每少1项扣1分
C
4
防火巡查检查
(5+5分)
B
聘请注册消防工程师专职管理消防安全工作的,加2分

2
消防安全制度和操作规程
(5分)
制定并落实符合本单位实际的消防安全制度和操作规程。
查阅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各项工作记录
未建立消防安全教育、培训,防火巡查、检查,安全疏散设施管理,消防控制室值班,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火灾隐患整改,用火、用电安全管理,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燃气和电气设备的检查管理,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奖惩等制度的,易燃易爆企业未建立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制度的,每少1项扣0.25分
□公共娱乐场所
□影剧院、录像厅、礼堂等演出、放映场所□歌舞厅、卡拉OK厅、酒吧等歌舞娱乐场所□具有娱乐功能的夜总会、音乐茶座和餐饮场所□游戏室、网吧□保龄球馆、溜冰场、桑拿浴室、美容院、棋牌室、足疗等营业性健身、休闲场所
□政府机关□仓储物流单位 □易燃易爆场所 □地铁、轻轨 □广播电台、通信枢纽□重点工程施工现场□其他
B
5
火灾隐患整改
(5分)
对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应当明确整改责任人、整改措施、整改资金和整改期限,并落实整改期间的防范措施,按时整改完毕。
查阅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资料,结合现场检查情况综合评价
对消防部门责令限期整改的火灾隐患,未在规定期限内整改的,扣3分

养老机构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评分细则

养老机构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评分细则

养老机构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评分细则
- 1 -
- 2 -
- 3 -
- 4 -
总分:检查人:检查日期:
- 5 -
附件
消防档案内容
一、消防安全基本情况
1.单位基本情况和消防安全重点部位情况;
2.消防设计审核、验收以及消防安全检查法律文书;
3.相关委托、租赁经营合同;
4.消防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和各级消防安全责任人;
5.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6.消防设施、灭火器材情况;志愿消防队、微型消防站人员及其消防装备配备情况;
7.与消防安全有关的重点工种人员情况;
8.新增消防产品、防火材料的合格证明材料;
9.消防安全疏散图示、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二、消防安全管理情况
1.消防设施检查、自动消防设施检测、维护保养记录;
2.消防安全例会记录及其决议;
3.火灾隐患及其整改情况记录;
4.防火检查、巡查记录;
5.燃气、电气设备检测(包括防雷、防静电)等记录资料;
- 6 -
6.消防宣传教育、培训记录;
7.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演练记录;
8.火灾情况记录;
9.消防奖惩情况记录;
10.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填发的各类法律文书。

- 7 -。

消防安全等级评估细则

消防安全等级评估细则

消防安全等级评估细则1、单位考核赋分情况。

对属于公共娱乐场所、宾馆(饭店)、商场(市场)、医院(福利院、养老院)、高等学校、中小学校(托儿所、幼儿园)及物业服务企业等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验收时,验收成绩=公共部分验收得分+行业部分验收得分;对属于人员密集场所的一般单位验收时,验收成绩=实际得分。

不涉及的验收项目,以缺项处理,在得分栏中填写“不涉及”,验收得分=实际得分×1000/(1000-缺项分之和)。

2、单位等级评定。

“四个能力”建设考核验收评定分A、B、C、D四个等级,900分以上为A级单位,700至899分为B级单位,600至699分为C级单位,599分以下为D级单位。

A、B、C级为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达标单位,D级为不达标单位。

3、单位否决项目。

单位存在下列任意一项,直接判定为D 级:1)建筑未经消防验收或者消防验收不合格擅自投入使用的;投入使用后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依法抽查不合格,不停止使用的;公众聚集场所未经消防安全检查或者经检查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擅自投入使用、营业的;2)现场检查发现存在重大火灾隐患或原有重大火灾隐患未在规定时限内整改完毕的。

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考核验收单位申报表申报单位(公章):申报时间:年月日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考核验收评分细则(公共部分)(五类十八项,共850分)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考核验收评分细则行业部分(150分)行业部分(150分)行业部分(150分)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考核验收评分细则行业部分(150分)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考核验收评分细则行业部分(150分)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考核验收评分细则行业部分(150分)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考核验收评分细则行业部分(150分)属于人员密集场所的一般单位“四个能力”建设考核验收评分细则(六类九项,共1000分)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考核验收记录表单位名称:。

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评定细则

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评定细则
B
商场、市场、公共娱乐等场所违禁使用明火的扣4分
B
使用和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场所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扣3分
B
安全
疏散
设施
管理
10
安全疏散设施管理规范、完好有效,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
实地检查单位主要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疏散设施.
★占用、堵塞疏散通道、营业期间锁闭安全出口的扣5分
B
客房、包房等部位未设置安全疏散路线图的扣3分
C
未采用技防手段防范习惯性消防违法行为的扣2分
C






20
落实建筑消防设施(消火栓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防排烟系统)及灭火器管理制度,建立和执行维护保养制度,系统运行正常;自动消防系统操作人员应持证上岗,熟悉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1、查阅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资料.
2、现场抽查水泵房、消防控制室、等部位的消防设施及灭火器配置管理情况。
B
疏散宽度不足的扣3分
B
内部
装修
10
建筑内部装修符合国家消防技术规范要求。
实地检查单位内部装修情况。
装修不符合要求,采用易燃可燃材料的
A
内装修影响安全疏散的扣5分
B
内装修影响消防设施正常使用的扣5分
B
消防
设施
10
消火栓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防排烟系统和灭火器配置符合国家消防技术规范要求.
1、查阅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各项工作记录。
2、现场询问相关岗位工作人员。
消防安全制度和操作规程不齐全的每少1个扣2分
B
制度和规程内容不符合要求的扣2分
C
3

河北省社会福利机构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规定(试行)

河北省社会福利机构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规定(试行)

河北省:社会福利机构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规定(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社会福利机构消防安全管理,落实消防工作责任,有效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发生,根据国家及本省消防法律、法规、规章,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河北省社会福利机构消防安全管理。

社会福利机构是指国家、社会组织和个人举办的,为老年人、残疾人、孤儿和弃婴提供养护、康复、托管等服务的机构。

第三条社会福利机构应对管理运营区域的消防安全负责,依法履行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严格遵守消防法律、法规及相关标准规范。

必须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和岗位责任人,明确各级各岗位职责;建立健全单位消防安全组织,设立消防专项资金,制定消防安全制度和灭火疏散预案;明确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和重点岗位,按照要求定期开展消防安全巡查检查和宣传培训,及时整改火灾隐患;认真填写并妥善保存消防档案资料,随时备查。

第四条社会福利机构所在建筑应依法通过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或备案抽查。

改建、扩建或进行内装修应依法办理消防许可或者备案手续。

严禁使用未经消防行政许可或者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要求的建筑、场所。

社会福利机构与其他场所合用的,应与相关单位明确各方消防安全责任。

第二章消防安全责任第五条社会福利机构的法定代表人是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消防工作全面负责,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一)贯彻执行消防法规,保障单位消防安全符合规定,掌握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情况;(二)将消防工作与本单位的经营、管理等活动统筹安排,批准实施年度消防工作计划;(三)为消防安全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组织保障;(四)确定逐级消防安全责任,批准实施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五)组织防火检查,督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六)组建本单位志愿消防队、保消联勤队;(七)组织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第六条根据需要确定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人。

消防安全管理人对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一)组织拟订年度消防工作计划,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二)组织制定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并检查督促落实;(三)拟订消防安全工作的资金投入和组织保障方案;(四)组织实施防火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工作;(五)组织实施对本单位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维护保养,确保其完好有效,确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六)组织管理志愿消防队、保消联勤队;(七)组织开展消防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和培训,组织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实施和演练;(八)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委托的其他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消防评估细则

消防评估细则

消防评估细则一、背景介绍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和人们对生活质量要求的提高,消防安全问题日益引起人们的关注。

为了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消防评估成为了现代社会不可或者缺的一项重要工作。

本文将详细介绍消防评估的标准格式和要求。

二、消防评估细则的目的消防评估细则的目的是为了评估建造物或者场所的消防安全状况,并提供改进建议,以保障人员和财产的安全。

通过对建造物或者场所的消防设施、消防组织、消防管理等方面进行评估,可以及时发现潜在的安全隐患,并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改善。

三、消防评估细则的内容1. 建造物或者场所的基本信息:包括名称、地址、用途、建造面积等。

2. 消防设施评估:评估建造物或者场所的消防设施是否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包括火灾报警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消防通道、疏散楼梯等。

3. 消防组织评估:评估建造物或者场所的消防组织是否健全,包括消防责任人、消防队伍、消防演练等。

4. 消防管理评估:评估建造物或者场所的消防管理制度是否完善,包括消防安全责任制、消防设备维护保养、消防安全培训等。

5. 风险评估:评估建造物或者场所的火灾风险程度,包括火源、燃烧物、易燃易爆物品的存储情况等。

6. 现场检查和记录:对建造物或者场所进行现场检查,记录存在的问题和隐患,并提出改进建议。

7. 报告撰写:根据评估结果,撰写详细的评估报告,包括问题描述、改进建议、整改期限等。

四、消防评估细则的实施步骤1. 准备工作:采集建造物或者场所的相关资料,包括建造图纸、消防设施的安装验收记录等。

2. 现场勘察:对建造物或者场所进行实地勘察,了解消防设施的布局和使用情况。

3. 资料分析:对采集到的资料进行分析,了解建造物或者场所的消防安全状况。

4. 问题识别:根据现场勘察和资料分析的结果,识别存在的问题和隐患。

5. 改进建议:根据问题识别的结果,提出相应的改进建议,包括消防设施的改善、消防组织的完善、消防管理的加强等。

6. 报告撰写:根据评估结果和改进建议,撰写详细的评估报告,确保内容准确、清晰。

社会福利机构继续开展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达标创建活动实施方案 (2)

社会福利机构继续开展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达标创建活动实施方案 (2)

社会福利机构继续开展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达标创建活动实施方案 (2)方案:一、背景为加强社会福利机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提高社会福利机构的消防安全水平,切实保障广大老年人、儿童等弱势群体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结合浙江省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力争在社会福利机构继续开展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达标创建活动中取得实质性成果。

二、目标本次达标创建活动的目标是:在全省范围内建立一批消防安全管理规范、有序、科学的示范基地。

在达标创建活动中,重点做好以下工作:1.确保社会福利机构的基本消防管理制度完备、有效落实,如消防组织机构、职责分工、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等;2.做好消防设施设备的维护和保养工作,确保设施设备完好,正常运行,如防火门、消防栓、灭火器等;3.加强消防宣传和培训,提高全员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能力,如制定消防应急预案、消防演练等;4.做好日常巡查、检查和监督工作,严格执行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如定期检查消防设施设备的使用情况、消防通道和安全出口的疏通情况等;5.参加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达标创建活动,全面、系统、有效的展示社会福利机构的消防安全管理情况。

三、工作内容及方案1.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根据国家和地方相关规定和实际情况,制定社会福利机构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消防组织机构、职责分工、消防疏散演练、消防器材储存、火灾隐患排查和整改等,并加强制度的宣传、落实和监督。

2.完善消防设施设备社会福利机构应该在建筑和装修改造过程中加强消防安全考虑,严格按照消防设施设备要求建设,如防火门、消防栓、灭火器和消防通道等。

同时,建立完善的维修管理制度,定期组织消防设施设备的检查、维修和保养。

3.加强消防宣传培训社会福利机构要利用刊物、宣传栏、广播、视频等宣传方式,普及消防安全知识,提高全员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能力,确保消防安全工作的顺利开展。

同时,加强对新员工的消防安全培训,为新员工上岗前安排消防安全培训。

4.强化巡查检查监督社会福利机构要建立健全反应迅速的消防安全应急预案,制定合理的安全出口和通道摆放及疏通计划,并及时通知使用单位备案。

社会福利机构消防安全管理十条规定

社会福利机构消防安全管理十条规定

社会福利机构消防安全管理十条规定第一条【消防安全责任】社会福利机构应当依法建立并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各级、各岗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及工作职责。

社会福利机构主要负责人为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本单位的消防工作全面负责,统筹安排单位消防安全管理。

单位或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当确定一名负责人为消防安全管理人,负责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主要履行制定并督促落实消防安全制度,组织开展防火巡查、检查及火灾隐患整改、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等职责。

护理、特教等服务人员应将劝阻、制止服务对象玩火、违规吸烟、违规使用电器设备等行为纳入日常工作。

第二条【管理人员及部门】社会福利机构应配备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有内设机构的社会福利机构应设置或确定消防工作归口管理职能部门。

消防工作归口管理职能部门、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在消防安全责任人或消防安全管理人的领导下,开展日常消防安全管理。

第三条【防火巡查】社会福利机构应当开展每日防火巡查,其中夜间防火巡查每天不少于两次。

重点巡查下列内容:(一)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使用蚊香、蜡烛、煤炉、酒精等物品时是否落实防护措施;(二)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消防车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三)消防设施工作是否正常,灭火器材是否完好有效;(四)消防安全重点部位人员是否在岗在位;(五)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防火卷帘下是否堆放物品影响使用。

对巡查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处理,不能处理的要及时上报,落实整改和防范措施。

第四条【防火检查】消防安全责任人或消防安全管理人应每月至少组织各岗位负责人开展一次全面防火检查。

重点检查下列内容:(一)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二)日常防火巡查工作落实情况;(三)重点工种人员及其他人员消防知识掌握情况;(四)被确定为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起居室、疗养室、病房、活动室、厨房、消防控制室、锅炉房、配电间、消防水泵房等消防安全管理情况;(五)消防设施设备运行和完好有效情况;(六)电气线路、燃气管道定期检查情况;(七)厨房灶台、油烟罩和烟道清理情况;(八)火灾隐患整改和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社会单位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工作细则

社会单位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工作细则
3.有关消防设施的性能、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4.报火警、扑救初期火灾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识和技能。
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等专业岗位,应接受消防安全专门培训。
《中华人员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七条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六章
检查巡查常态化
指示标识:包括消防给水和消火栓系统应设置指示类标识和相互区分的识别类标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水灭火及应设置认知和操作使用标识;消防给水管道各阀门处应设置明显启闭标识。
警示标识:包括重点部位应设置与其它房间区分的识别类标识和“消防安全重点部位”警示类标识,标明“防火责任人”;消防车通道、消防车登高场地应设置禁止占用标识。
宣传标识:包括场所消防安全“三提示”、消防安全总平面布局标识及安全疏散图,标明单位消防水源、消火栓、水泵结合器、消防车通道、安全出口和疏散路线等内容。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四章、第五章
(十三)
技术防范措施
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并定期组织检查维修,确保完好有效。
《中华人员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
设施器材标识化
(十四)
消防设施和安全疏散
高层建筑应在消防车通道、消防车登高场地设置禁止占用标识,在出入口、电梯口、防火门等醒目位置设置提示火灾危险性、安全疏散逃生、安全出口、消防设施器材使用方法的明显标志和警示标语。
主要工作
工作
项目
工作内容
参考依据
组织制度规范化
(一)
主体责任划分
由两个以上单位管理或者使用的,应当明确各方的消防安全责任。
当事人在订立的合同中依照有关规定明确各方的消防安全责任;消防车通道、涉及公共消防安全的疏散设施和其它建筑消防设施应当由产权单位或者委托管理的单位统一管理。

社会福利机构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评定细则(试行)

社会福利机构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评定细则(试行)
现场检查单位主体建筑的安全疏散设施
缺少安全出口的
A
在活动室、疗养室、病房的外窗设置影响疏散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铁栅栏的,扣3分
B
锁闭安全出口,占用、堵塞疏散通道、消防车通道的,扣2分
B
5
防火检查
10
每月至少组织各部门负责人开展一次防火检查。重点检查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每日防火巡查是否落实,是否发现并及时消除隐患;护理人员、保安、电工、厨师等员工是否掌握防火灭火常识和疏散逃生技能;起居室、疗养室、病房、活动室、厨房等重点部位防火工作落实情况;消防设施设备运行和维护保养情况;设有消防控制室的,值班和管理情况;电气线路、用电设备和燃气管道、液化气瓶、灶具定期检查情况,电气线路是否采取穿管等保护措施;厨房灶台、油烟罩和烟道清理情况;火灾隐患整改和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C
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未持证上岗的,扣2分
B
未定期维护保养并建立维保记录的,扣2分
B
未定期开展建筑消防设施功能测试检查的,扣2分
B
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业务不熟练的,扣2分
B
未签订自动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合同的,扣1分
C
不需设置自动消防系统的服务对象住宿和主要活动场所,未加装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和简易喷淋装置,配备应急照明和灭火器,加强物防、技防措施的,扣2分
A
3
消防审批手续履行和消防重点部位确定
5
依法履行消防审批程序,重点部位确定准确、标识明显。社会福利机构新建、改建、扩建、装修或变更房屋用途时应依法办理消防审核、验收手续;实施新、改、扩建及装修、维修工程时,社会福利机构应与施工单位在订立合同中按照有关规定明确各方对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责任。单位应确定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并设置防火标志和明确防火责任人。

上海市养老机构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评分细则

上海市养老机构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评分细则

上海市养老机构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评分细则(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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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分:检查人:检查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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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消防档案内容
一、消防安全基本情况
.单位基本情况和消防安全重点部位情况;
.消防设计审核、验收以及消防安全检查法律文书;
.相关委托、租赁经营合同;
.消防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和各级消防安全责任人;
.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消防设施、灭火器材情况;志愿消防队、微型消防站人员及其消防装备配备情况;
.与消防安全有关的重点工种人员情况;
.新增消防产品、防火材料的合格证明材料;
.消防安全疏散图示、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二、消防安全管理情况
.消防设施检查、自动消防设施检测、维护保养记录;
.消防安全例会记录及其决议;
.火灾隐患及其整改情况记录;
.防火检查、巡查记录;
.燃气、电气设备检测(包括防雷、防静电)等记录资料;
.消防宣传教育、培训记录;
.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演练记录;
.火灾情况记录;
.消防奖惩情况记录;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填发的各类法律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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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要求的,扣1分
C
9
消防安全标识
5
规范设置消防安全标志、标识。
现场检查
消防设施、器材未设置规范、醒目的标识,扣2分
B
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等处未设置消防警示、提示标识的,扣2分
查阅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资料,现场抽查3处重点部位,不足3处的,检查全部重点部位
未经消防行政许可或者备案的
A
采用夹芯材料燃烧性能低于A 级的彩钢板搭建有人居住或者活动的建筑的
A
施工现场消防安全责任不明确的,扣2分
B
未按要求确定重点部位的,扣2分
B
重点部位标志及防火责任人不明确的,扣1分
C
4
安全疏散
5
安全疏散设施设置符合国家消防技术标准要求。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消防车通道保持畅通。
查阅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资料,询问实施检查人员
★单位未开展防火检查的,扣3分
B
防火检查频次少于规定次数的,扣2分
B
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未按要求组织消防安全检查的,扣2分
B
伪造检查记录的,扣2分
B
防火检查内容不全面的,扣2分
C
6
防火巡查
10
社会福利机构安排专人进行每日防火巡查,养老机构还应组织夜间防火巡查,且不应少于两次。重点巡查有无玩火、违规吸烟和违章动用明火现象,使用蚊香、蜡烛、煤炉时是否落实防护措施;有无违规用电,使用电热毯、电磁炉、热得快等大功率电热器具;消防设施设备是否正常工作,消火栓、灭火器等消防设施器材是否被遮挡、损坏;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消防车通道是否畅通,应急照明、安全疏散指示标志是否完好;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值守人员是否在岗在位;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防火卷帘下是否堆放物品。
现场检查单位主体建筑的安全疏散设施
缺少安全出口的
A
在活动室、疗养室、病房的外窗设置影响疏散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铁栅栏的,扣3分
B
锁闭安全出口,占用、堵塞疏散通道、消防车通道的,扣2分
B
5
防火检查
10
每月至少组织各部门负责人开展一次防火检查。重点检查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每日防火巡查是否落实,是否发现并及时消除隐患;护理人员、保安、电工、厨师等员工是否掌握防火灭火常识和疏散逃生技能;起居室、疗养室、病房、活动室、厨房等重点部位防火工作落实情况;消防设施设备运行和维护保养情况;设有消防控制室的,值班和管理情况;电气线路、用电设备和燃气管道、液化气瓶、灶具定期检查情况,电气线路是否采取穿管等保护措施;厨房灶台、油烟罩和烟道清理情况;火灾隐患整改和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C
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未持证上岗的,扣2分
B
未定期维护保养并建立维保记录的,扣2分
B
未定期开展建筑消防设施功能测试检查的,扣2分
B
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业务不熟练的,扣2分
B
未签订自动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合同的,扣1分
C
不需设置自动消防系统的服务对象住宿和主要活动场所,未加装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和简易喷淋装置,配备应急照明和灭火器,加强物防、技防措施的,扣2分
社会福利机构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评定细则(试行)
序号
项目
分值
评定内容
评定方法
评定标准
备注
得分
1
消防安全责任
10
依法建立并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各级、各岗位的消防安全职责;明确消防工作管理部门,配备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建立志愿消防队,具体实施消防安全工作。
查阅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资料,询问不同岗位工作人员
查阅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资料,结合现场检查情况综合评价
★对消防部门责令整改的火灾隐患未及时整改的,扣5分
B
对单位防火检查、巡查发现的火灾隐患未落实整改的,扣5分
B
对随时可能引发火灾的危险部位未立即停止使用或采取有效措施的,扣5分
B
火灾隐患整改期间未制定安全防范措施的,扣5分
B
8
消防设施管理
10
落实建筑消防设施(消火栓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防排烟系统)及灭火器管理制度,建立和执行维护保养制度,系统运行正常;自动消防系统操作人员应持证上岗,熟悉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未制定消防责任制、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和消防安全职责的,扣2分
B
未确定各级消防安全责任人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的,扣2分
B
未明确专(兼)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的,扣2分
B
未建立志愿消防队的,扣2分
B
属于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未建立微型消防站的,扣2分
B
2
消防安全制度和操作规程
10
制定并落实符合本单位实际的消防安全制度和操作规程。
查阅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各项工作记录
消防安全制度和操作规程不齐全的,每少1个扣2分
B
制度和规程内容不符合要求的,扣1分
C
私拉乱接电线,超负荷用电的,扣2分
B
在起居室、疗养室、病房内吸烟、使用明火的,扣2分
B
在起居室内使用电热毯、电炉、热得快等大功率电器设备的,扣2分
B
违规存放、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品的,扣2分
A
3
消防审批手续履行和消防重点部位确定
5
依法履行消防审批程序,重点部位确定准确、标识明显。社会福利机构新建、改建、扩建、装修或变更房屋用途时应依法办理消防审核、验收手续;实施新、改、扩建及装修、维修工程时,社会福利机构应与施工单位在订立合同中按照有关规定明确各方对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责任。单位应确定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并设置防火标志和明确防火责任人。
查阅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资料,询问实施巡查人员
★单位未开展防火巡查的,扣3分
B
防火巡查频次少于规定次数的,扣2分
B
伪造巡查记录的,扣2分
B
巡查人员未及时纠正违章行为的,扣2分;无法当场处理未及时报告的,扣2分
B
防火巡查内容不全面的扣2分
C
7
火灾隐患整改
10
单位对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应当明确整改责任人、整改措施、整改资金和整改期限。对消防部门责令当场改正的火灾隐患,单位应当责成有关人员当场改正并督促落实;对消防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的火灾隐患,单位应当提出整改方案,在规定期限内改正,整改完毕后应向当地消防部门申请复查。对自查发现的火灾隐患应及时制定整改方案,按时整改完毕;在隐患整改期间,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火灾发生。
查阅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资料,现场抽查水泵房、消防控制室、宿舍的消防设施及灭火器配置管理情况,现场询问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
★系统不能正常运行的,2分/类
B
★系统设施被遮挡、圈占、埋压或拆除的,扣2分
B
★擅自停用、关闭消防设施设备的,扣2分
B
★消防控制室无值班人员的,扣2分
B
消防控制室未张贴消防控制室管理制度和值班应急处置程序的,扣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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