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本科生转专业实施细则.pdf
本科生校内转专业实施办法
本科生校内转专业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适应高等教育改革发展的需要,激发学生学习动力,坚持以生为本,为学生提供更多选择的机会和更大的发展空间,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关于加强普通高等学校学生转专业工作管理的指导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普通高等学校学生转专业工作管理的通知》和《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转专业工作须严格遵守主管部门要求,本着公开、公平、公正与择优的原则,规范操作、严格管理,相关管理人员、教师与学生都必须严格遵守转专业规则与程序,接受学生及其家长和纪委机关等部门的监督。
第二章工作机构及职责第三条学校成立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教学工作的校领导任组长,成员为教务部、学生工作处、招生与就业处等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
具体职责为:制定转专业工作方案;确定工作日程;审批校转专业计划;审核学院转专业工作方案;审批转专业学生名单;审批特殊条件学生转专业申请等。
第四条各二级学院成立转专业笔试考核专家库,主要由专业骨干教师组成,原则上每个专业方向不得少于2名教师。
师范类专业命题教师从转专业笔试考核专家库抽取而成,负责转专业笔试命题。
教务部统筹师范类专业封闭出卷等事宜。
第五条各二级学院成立由学院领导、专业(系)负责人、骨干教师及相关教学管理人员等组成的学院转专业工作小组,负责制定本学院转专业工作方案;接受学生咨询和报名;审核报名学生转专业资格;确定拟转入学生名单;做好转入学生学分认定等工作。
第三章转专业申请条件第六条大学一年级或符合下列第六条至第九条条件之一的二年级学生可申请转专业。
二年级学生转专业需降级学习。
第七条学生入学后发现患有某种疾病或确有特殊困难,不能在原专业学习,但仍能在其他专业学习的,可申请转入其他专业。
因患病原因申请转专业的,应提供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诊断的原始病历;确有特殊困难申请转专业的,应提供足以说明情况的材料。
第八条休学创业或退役复学的学生,因自身情况需要转专业的。
各学部(学院)转大类(专业)接收方案
各学部(学院)转大类(专业)接收方案
每所大学的招生政策和录取要求可能会有所不同,以下是一般情况下学部(学院)转
大类(专业)接收方案的一些常见做法:
1. 内部转专业:通常允许学生在同一所大学的不同学部(学院)之间转专业。
具体的
转专业要求可能包括平均学分绩点要求、特定课程要求、面试或考试要求等。
通常,
内部转专业较为容易实现,因为学校可能更容易接受自己学生的转专业要求。
2. 专业课程考核:一些学部(学院)可能会要求学生通过一定的专业课程考核,以证
明他们具备转入大类(专业)的能力。
这种考核可能是针对特定的学科领域或技能的。
3. 个别审查:有些大学可能会对学生的申请进行个别审查,考虑申请人的学术成绩、
相关实践经验、个人陈述和推荐信等方面的因素。
在个别审查中,学院可以根据个人
情况来决定是否接收学生。
4. 入学考试:某些大学可能会要求学生在转专业时重新参加入学考试。
这些考试通常
会测试学生在相关学科领域的知识和技能水平。
无论哪种转专业方案,学院之间的转专业程序和要求一般会在学校的官方网站上有详
细说明。
如果你有具体的学校或专业领域的转专业需求,建议你查阅学校的转专业政策,或向招生办公室或相关学部咨询。
各学校转专业相关细则范本(三篇)
各学校转专业相关细则范本第一条为了规范学生转专业的流程和要求,提高专业学习的质量,根据《高等教育法》和相关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学生申请转专业应符合以下条件:1. 已完成当前专业的基础学习内容;2. 已取得当前专业的学分要求;3. 具备所申请的目标专业所要求的素质、能力和基础知识。
第三条学生申请转专业的程序:1. 学生填写转专业申请表,注明转入专业和理由;2. 学生将申请表交至所在学院教务办公室;3. 学院教务办公室审核学生申请材料,确认学生是否符合转专业条件;4. 学院教务办公室汇总并交至学校教务处;5. 学校教务处根据申请情况进行综合评估,并做出决策;6. 学校教务处将决策结果通知学生和所在学院。
第四条转专业的原则:1. 学生自愿申请并经审核批准,学校予以支持;2. 转入专业在录取时主要根据学生的成绩和能力综合评定;3. 转出专业应确保原专业学生数量不低于规定的最低人数;4. 专业转入后,学生根据目标专业的培养方案进行学习;第五条转专业的时机:1. 学生在入学后的第一学年可以提出转专业申请,但需在第一学年结束前提出;2. 学生只能转到本学院设立的专业,不得跨院系转专业;3. 学生申请转入的目标专业对学生数量有限制的,以录取时的人数为准。
第六条转专业后所带来的学分问题:1. 学生转专业后,原所修课程的学分将由学校教务处和所在学院评估后予以认定;2. 转专业学生应根据目标专业培养方案修读所需的专业课程和学分。
第七条学生转专业可享受的待遇:1. 学生转专业后,遵守目标专业的培养方案,享受目标专业同等待遇;2. 学生成绩和学分累计计算时,按照转专业后所修课程的要求进行计算;3. 学生在转专业前所修课程的成绩不计入目标专业的学分绩点计算。
第八条学生转专业期间,原所在学院应做好学生的转移手续和相关档案工作,并配合目标专业的教学工作。
第九条学生转专业后,不得再申请转回原专业。
第十条本规定由学校教务处负责解释和修改。
各学校转专业相关细则(三篇)
各学校转专业相关细则不同学校的转专业政策和细则可能会有所不同,以下是一个大致的概述。
请注意,具体的细节和要求可能需要根据不同学校的实际政策和规定进行确认。
1. 转专业的适用对象一般情况下,转专业的适用对象为在校学生,包括本科生和研究生。
部分学校可能规定一定的学籍年限,例如一年以上或两年以上方可转专业。
2. 转专业的申请方式和时间大多数学校会在每学年的特定时间开放转专业申请,一般为秋季学期的开学前或者春季学期的期末。
具体的申请方式可能包括在线申请或者纸质申请,需要填写申请表格并提交相应的材料。
3. 转专业的申请条件和要求不同学校对于转专业的条件和要求可能会有所差异,以下是一些可能的普遍要求:- 学生需要具备一定的学业成绩和学分要求。
- 部分学校可能对特定专业的转入设置了一定的门槛要求,例如需要具备相关专业的基础知识或者通过一定的考试。
- 学生需要通过申请评审,可能包括面试、考试、审查材料等环节。
- 部分学校可能对转入专业的名额有一定限制,例如每个专业每年限定转入的人数。
4. 转专业的申请材料一般来说,转专业的申请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转专业申请表,包括个人基本信息、原专业和申请专业的具体信息、转专业的原因等。
- 学业成绩单,包括已修读的课程和取得的成绩。
- 学分清单,列明已获得的各门课程的学分情况。
- 推荐信,一般需要至少一封教师或导师的推荐信。
- 其他可能需要的材料,例如个人陈述、作品集等。
5. 转专业的评审和通知一般情况下,学校会对转专业申请进行评审,并根据申请的材料和面试等环节的表现进行综合评定。
评审一般由学校的相关部门或者专门的转专业委员会负责。
学校会在一定的时间内通知学生是否被录取转入目标专业。
6. 转专业后的学籍情况学生成功转入目标专业后,学校会重新处理学生的学籍情况,例如重新核定学分和学年级。
转入专业后,学生需要按照目标专业的培养要求进行学习,并满足相应的毕业要求。
7. 特殊情况的处理对于特殊情况的学生,例如双专业、辅修专业等,转专业的政策和细则可能会有所不同。
各学校转专业相关细则范文(三篇)
各学校转专业相关细则范文转专业细则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学生转专业的程序和要求,保障学生转专业的公平和合法性,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学生转专业应符合《高等教育法》、《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以及学校有关转专业的相关规定和政策。
第三条申请转专业的学生应具备相应的转专业条件,包括但不限于学业成绩、奖励处分等。
第四条学生转专业的审核和决定权属于学校,由相关部门负责具体操作。
第二章转专业申请流程第五条学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向学校递交转专业申请材料,并按要求填写转专业申请表。
第六条转专业申请材料包括个人基本信息、当前所在专业信息、拟转入专业信息、转专业理由陈述、学业成绩单、奖励处分等材料。
第七条学校转专业审核部门应对学生递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和评估,并根据学校规定的转专业条件进行初步筛选。
第八条经过初步筛选的学生将参加面试或笔试,以评估学生在拟转入专业中是否具备基本素质和能力。
第九条面试或笔试结束后,学校转专业审核部门将对学生进行综合评分,并按照规定的录取名额和标准进行排序。
第十条学校根据综合评分结果确定转专业录取名单,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公布。
第十一条学生若在转专业录取名单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转专业手续;学生若未能被录取,可申请参加下一学年的转专业。
第三章转专业要求和限制第十二条学生转专业应符合以下要求:(一)学生学业成绩良好,符合拟转入专业的学习要求。
(二)学生身体健康,符合拟转入专业的体能要求。
(三)学生品德端正,无违纪违规记录。
第十三条学生转专业应遵守以下限制:(一)拟转入专业人数已满,无空余名额。
(二)转专业人数已达到学校规定的上限。
(三)拟转入专业的课程安排与现有的专业课程冲突。
第十四条学生转专业一般不得超过一次,特殊情况经学校批准可以申请第二次。
第四章转专业的退出和转回原专业第十五条学生若转入专业后发现自己无法适应或不满意,可以申请退出转入专业,但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申请。
第十六条学生转回原专业时,应满足原专业的转回规定和要求,并获得原专业的同意。
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学分制学籍管理条例
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学分制学籍管理条例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二○一四年九月目录第一章总则 (1)第二章入学与注册 (1)第三章成绩考核与记载方法 (2)第四章课程确定与学年认定 (4)第五章转学与转专业 (4)第六章休学与复学 (6)第七章退学 (7)第八章奖励与处分 (8)第九章毕业、结业与肄业 (9)第十章学位授予 (10)第十一章附则 (10)附则一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学士学位授予条例 (11)附则二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考试违纪与作弊处理办法 (13)附则三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学生成绩管理规定 (16)附则四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学生重新学习的相关规定 (18)附则五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学生报到注册规定 (20)附则六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考场纪律 (21)附则七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监考教师守则 (23)附则八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教室文明守则 (25)附则九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选修课管理规定 (26)附则十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学生证、校徽管理规定 (28)附则十一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学生学籍预警制度实施办法 (29)附则十二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留级生跟班试读规定 (32)附则十三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 (34)附则十四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关于“专转本”学生学籍与学业管理的若干规定 (37)附则十五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连云港校区)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生转专业实施细则(试行) (40)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学分制学籍管理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维护我院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生活秩序,保障学生身心健康,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行政管理部门有关规定,结合本院实际,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拥有本院正式学籍的全日制本科在院学生的管理。
第三条学生应努力做到爱国爱院,遵纪守法,勤奋学习,团结协作。
第四条本院实行学年学分制。
第二章入学与注册第五条按国家规定录取的本院新生须持录取通知书及规定的有关证件,按期到院办理入学手续。
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
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本科教学质量报告(2017—2018学年)目录一、本科教育基本情况 (1)(一)学院发展目标定位(二)本科专业设置情况(三)在校生基本情况(四)本科生生源质量二、师资与教学条件 (3)(一)教师队伍数量与结构(二)师资队伍建设(三)本科教学主讲教师情况(四)办学条件和经费投入三、教学建设与改革 (6)(一)专业建设(二)课程建设(三)教材建设(四)实践教学(五)教学改革(六)开展创新创业教育四、专业培养能力 (12)(一)专业培养目标(二)教学条件(三)人才培养五、质量保障体系 (13)(一)教学质量保障体系(二)开展常规教学检查工作(三)以评促教、以评促改、以评促建六、学生学习效果 (16)(一)学生学习满意度(二)学生体质测试情况(三)应届本科生毕业情况七、特色发展 (17)(一)对接地方行业需求,开设特色班(二)注重创新能力培养,开设特色课程八、需要解决的问题 (18)(一)教育思想理念需要进一步转变(二)高水平、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亟待加强(三)人才培养过程还需要进一步优化(四)创新创业教育体系不够完善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本科教学质量报告一、本科教育基本情况(一)学院发展目标定位“十三五”期间,学院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贯彻党和国家教育工作方针和政策,以高等教育和医疗卫生事业发展需求为导向,以应用型人才培养为核心,为建成办学理念先进、教学特色鲜明、社会服务能力突出的应用型本科院校奠定坚实的基础。
发展定位:立足连云港,积极辐射周边省市及陇海沿线,努力把学院建设成为以医、药、护理专业为主、多科发展、特色鲜明、国内知名的应用型本科院校,力争把学院打造成为南京医科大学在连云港的人才培养高地和医药技术创新服务基地。
总体目标:坚持内涵建设与外延拓展并举,坚持“特色立校、人才强校、文化兴校”,切实提升学院的核心竞争力,努力把学院建设成为“地方性、应用型、有特色、高水平、国际化”的医学类本科院校。
大学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
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第一条为了体现“学生为本”的办学理念,给学生提供更多自由选择的机会和良好的个性发展空间,充分调动和发挥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根据《大学学生学籍管理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科学生在校修读两学年内、专科学生在校修读一学年内,符合下列情况之一者,可申请转专业:(一)学习兴趣、志向转移至其他专业者;(二)学生确有专长,转专业后更能发挥其专长者;(三)学生入学后,因疾病或生理缺陷不能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其它专业学习者;(四)学生确有某种特殊困难,不转专业无法完成学业者。
第三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考虑转专业:(一)已认定为应退学者;(二)在休学或保留学籍期间者;(三)不符合国家转专业规定者。
第四条转专业的原则(一)高考为文科类的学生原则上不得转入理工科专业;(二)艺术类学生不得转入非艺术类专业;(三)新生入学报到期间原则上不得转专业;(四)第二、三、四学期跨专业类转专业的,原则上应留级或降级,学生应转入的年级由接收学院根据学生学业状况确定;(五)各专业接收的转专业学生人数不得超过学校核定的人数;(六)学生转专业应达到转入专业规定的基本要求;(七)学生在校期间只能转一次专业(含获准转专业放弃者)。
第五条各专业转入条件各专业的转入条件由各学院拟定,并报分管校领导审批后执行。
第六条转专业工作程序(一)制定转专业工作计划。
第15周,第14周前,学校制定转专业工作计划,各学院根据学校转专业工作计划,制定专业转入基本要求(包括转入条件、考试或考核办法、内容和安排等),教务处审批后向学生公布各专业转入条件。
(二)学生申请。
第16周,第15周,学生提出转专业申请,填写《大学学生转专业申请表》,经家长同意签字后,将相关的证明材料交所在学院,经所在学院负责人审批同意后,由学生将申请表及相关材料交拟转入学院。
(三)考核与审查。
第17周,第16周前,完成对申请转专业学生的考核。
各学院根据专业转入条件基本要求对拟转入本单位专业的学生进行考核;第16周,各学院根据考核结果确定拟同意转入学生名单,并在《大学学生转专业申请表》上签写意见,第17周星期五之前连同学生的转专业申请表和相关材料报送教务处复审审查。
南京医科大学转专业需要满足条件
南京医科大学转专业需要满足条件
南京医科大学转专业需要满足条件
转专业是学生由原专业转入另一专业学习的'简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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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医科大学转专业需要满足条件
1、高考文科考生不得申请转入只招收理科考生的专业;高考理科考生不得申请转入只招收文科考生的专业。
2、国家政策明确规定本科学习期间不允许转专业的学生不得申请。
3、体检结果需符合申请转入专业招生时对体检结果的要求。
4、“5+3”一体化专业暂不纳入接收专业范畴。
5、已转过专业的学生不得再次申请转专业。
6、有违法违纪处分未解除的学生不得申请转专业。
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本科-毕业论文-经管文类-格式模板范文
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题目:姓名:学院:专业:班级:学号:指导教师: 职称:20 年月日南京医科大学教务处制目录摘要 (1)关键词 (1)Abstract (1)Key words (1)引言 (1)一、排版算法 (1)(一)关于目录修改后的排版技巧 (2)1. 关于目录的制作和修改 (2)2. 此处为三级标题 (2)3. 此处为三级标题 (3)(二)关于图片、表格、公式的解决 (3)1. 表格的样式 (3)2. 此处为三级标题 (3)3. 此处为三级标题 (3)(三)页眉和页码的设置 (3)1. 页眉和页码的设置 (3)2. 此处为三级标题 (4)3. 此处为三级标题 (4)(四)脚注和参考文献上标 (4)1. 脚注和参考文献上标范例 (4)2. 此处为三级标题 (4)3. 此处为三级标题 (4)二、PaperYes论文一键排版的概念 (4)(一)一键排版的概念 (4)1. 此处为三级标题 (4)2. 此处为三级标题 (4)3. 此处为三级标题 (5)(二)一键排版的概念 (5)1. 此处为三级标题 (5)2. 此处为三级标题 (5)3. 此处为三级标题 (5)(三)一键排版的主要方法 (5)1. 此处为三级标题 (5)2. 此处为三级标题 (5)3. 此处为三级标题 (6)三、总结 (6)参考文献 (6)文献综述 (6)附录 (6)致谢 (6)论文排版机器人PaperYes制作的论文模板xxx专业学生指导教师摘要:本论文主要内容是基于本高校的论文格式要求,利用论文排版机器人PaperYes的人工智能引擎排版出来的论文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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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本科生转专业实施细则
(2018年修订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充分体现“以人为本,个性培养”的现代教育理念,实行柔性化学籍管理,调动学生自主学习的积极性,营造有利于人才成长的学习环境,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全日制学籍管理规定》和《南京医科大学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生转专业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从实行个性化培养的教育理念出发,给学生以更多的选择机会,对已经取得我院正式学籍,进入我院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就读的学生,学院根据学生学习兴趣、学习能力和特长,提供调整主修专业的机会。
第三条学生调整主修专业还需与学院的教学资源和社会需求相适应。
在目前学院教学资源尚不丰富的条件下,当出现转专业人数大于实际可接收人数时,按照学院相关规定进行选拔。
第二章基本原则
第四条转专业工作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1.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2.严格遵循规则与程序,统一考试,双向选择,宏观控制,做到政策透明、计划透明、结果透明。
3.学院宏观控制转专业人数,转入人数比例控制在本专业当年招生入学人数的20%。
4.对于高考文科考生申请转入只招收理科考生专业的学生,除满足本条例第四章所规定的基本条件和参加学院组织的各项考核外,还必须降级就读。
第三章专业分类和转专业类别
第五条根据我院专业设置、教学资源、社会需求等情况,将我院普通本科专业分为两类,控制类专业和非控制类专业(具体分类学校将根据专业设置情况作适时调整)。
1.控制类专业:临床医学、临床医学(全科医学方向)
2.非控制类专业:除上述控制类专业以外的其他专业
第六条根据转专业针对学生群体的不同,我院转专业分为选拔类转专业、特殊困难类转专业和退役复学类转专业三类。
1.选拔类转专业:针对本科一年级学习成绩优秀申请转专业的学生和学院根据办学需要集中选拔部分学生转入相关专业学习的学生。
2.特殊困难类转专业:针对确有特殊学习困难或身体原因难以在现专业学习但转专业有利于其成才的学生。
3.退役复学类转专业:针对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在校期间应征入伍退役复学的学生。
第四章转专业的基本条件
第七条转专业限定条件
1.国家政策明确规定本科学习期间不允许转专业的学生不得申
请。
2.体检结果需符合申请转入专业招生时对体检结果的要求。
3.已转过专业的学生不得再次申请转专业。
4.有违法违纪处分未解除的学生不得申请转专业。
第八条选拔类转专业条件
1.热爱祖国,勤学上进,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2.全日制在读(不含休学)一年级本科生(不含专转本学生)。
3.申请转专业学生完成本专业大学一年级全部必修课程学习,且已考试的必修课程全部及格。
4.申请转入临床医学专业的学生第一学年所学课程(不含军事、体育课程)平均学分绩点排名在本专业前25%;申请转入临床医学专业(全科医学方向)的学生第一学年所学课程(不含军事、体育课程)平均学分绩点排名在本专业前30%。
申请转入非控制类专业平均学分绩点排名不做要求。
5.对于学院根据办学需要集中选拔部分学生转入相关专业学习
的学生,以上条件可以做适当调整。
第九条特殊困难类转专业条件
1.因身体原因,经三级医院医生出具诊断证明,确不能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学院其他专业继续学习者。
2.因休学、留级等原因复学后,原专业已停办或调整,不转专业无法继续学习者。
3.在原专业课程学习存在较大困难(一般应必修课不及格门数累计达到6门或主要课程累计有25学分未能取得),但转专业有利于其学习的学生。
4.特殊困难类转专业学生不得申请转入控制类专业。
5.特殊困难类转专业学生一般在大学二年级和大学三年级第一学期进行。
转专业后,学生原则上需要降级就读,如转入专业与转出专业相差过大,应从大学一年级开始就读。
第十条退役复学转专业条件
1.热爱祖国,勤学上进,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2.应征入伍服兵役满2年退役的学生。
3.在校和服兵役期间无任何违法违纪行为,未受过任何处分。
4.申请转专业学生已考必修课程全部及格。
第五章转专业工作程序
第十一条选拔类转专业工作流程和要求
转专业工作按下列程序、时间安排和要求进行:
1.每学年第二学期末前,由学院教务处公布可接收转专业学生的专业目录和拟接收人数、接收条件及相应考试科目和考试时间。
2.申请转专业的学生自愿报名,第一学年末填写《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本科生转专业申请表》(见附表),交学生工作处审批,汇总后交教务处。
3.对申请转入专业的人数少于或等于该专业计划转入数1.2倍的,可不进行笔试,直接进入面试;对申请转入专业的人数多于该专业计划转入数1.2倍的需进行笔试,笔试后按照1:1.2进入面试。
4.转专业最终录取方案按照综合成绩排名由高分到低分录取。
所有笔试和面试成绩均按照百分制记录(笔试无论考核几门,最终笔试成绩折合成一个百分制成绩记录);综合成绩折算办法:只有面试的,综合成绩=面试成绩×100%;既有笔试,又有面试的,综合成绩=笔试×70%+面试×30%。
5.学院按照可接收人数和总评成绩确定录取人选,教务处将初步结果向学生公示。
6.教务处对《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本科生转专业申请表》进行终审,报主管院长审批后发文。
7.中途申请放弃转专业者,须在学院发文核准转专业之前提出书面申请。
第十二条特殊困难类转专业流程和要求
1.特殊困难类转专业学生于二年级或三年级第一学期第三周填
写《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本科生转专业申请表》,并将申请表及相关材料交至学生工作处审批,汇总后交教务处,逾期不予受理。
2.第一学期第四周,教务处组织专家组(专家组应由学院分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分管教学工作的副院长、副高以上的专业教师等至少5人组成)对转入学生进行全面考核,填写《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
院特殊困难类转专业学生面试考核表》,考核结束当场交给教务处进行统计。
3.教务处对《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本科生转专业申请表》进行审核,报学院办公会议批准后正式发文。
第十三条退役复学类转专业流程和要求
1.对于退役复学后申请转入控制类专业的学生,满足如下条件之一,可以录取:
(1)成绩优异,应征入伍前的所有课程平均学分绩点达到3.5或排名在本专业前30%的,可以直接申请转入控制类专业;若应征入伍前没有修读课程或者修读课程不满一学年,应该修读完相应课程后再申请转专业。
(2)对于成绩要求没有达到条件(1)的,若该生一学年所有课程平均学分绩点达到2.5,可以和申请转入控制类专业的同学同时进行考核。
对于笔试考核成绩达到申请转入专业面试条件的,直接录取,不占转入专业学生总名额。
2.对于退役复学后申请转入非控制类专业的学生,满足如下条件之一,可以录取:
(1)成绩优异,应征入伍前的所有课程平均学分绩点达到2.5或排名在本专业前60%的,可以直接申请转入非控制类专业;若应征入伍前没有修读课程或者修读课程不满一学年,应该修读完相应课程后再申请转专业。
(2)对于成绩要求没有达到条件(1)的,若该生一学年所有必修课程都及格,可以和申请转入非控制类专业的同学同时进行考核。
对于笔试考核成绩达到申请转入专业面试条件的,直接录取,不占转入专业学生总名额。
对于转入没有笔试环节的非控制类专业,需要参加面试后决定是否录取。
3.退役复学申请转入控制类转专业学生的程序参照选拔类专业学生的程序办理。
第十四条转专业后学籍及课程修读
1.获得转专业资格的学生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到转入专业报到上课。
教务处负责办理学生新专业就读注册手续。
2.学生转入的专业应将转入学生编入该专业序列进行管理。
选拔类转专业学生一般可编入相同年级就读;特殊困难类转专业学生根据专业课程学习情况一般需降级编入转入专业,且不得高于二年级;退役复学类转专业,根据入伍前课程差异度情况,由教务处决定是否需要降级学习,且不得高于二年级。
3.转专业学生从转入学期开始按转入专业的标准缴纳学费。
4.转入新专业的学生需补修所缺转入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主要课程。
5.学生转入新专业两周内应当完成学分认定工作,认定规则如下:
(1)学生已修且考核合格的课程如与转入专业所设置的课程名称、学习内容相同,学时学分相近,可填写《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
课程免修申请表》,经教务处审核后予以认定。
(2)转出、转入专业课程名称相同且转出专业的课程、学分等于转入专业的课程、学分时,由教务管理系统自动认定。
6.转入新专业的学生按照转入专业教学计划审核毕业资格和学位授予。
第六章附则
第十五条本细则由教务处负责解释,自2018年5月1日起执行。
以往细则与本细则不一致的,以本细则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