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空气净化管理规范
医院空气净化管理规范84707
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医院空气净化的管理及卫生学要求、空气净化方法和空气净化效果的监测。
本标准适用于各级各类医院。
其他医疗机构可参照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 l5982 医院消毒卫生标准GB 50333医院洁净手术部建筑技术规范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规范卫生部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学评价规范卫生部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清洗规范卫生部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
1空气净化降低室内空气中的微生物、颗粒物等使其达到无害化的技术或方法。
3。
2洁净手术部(室)采取一定空气洁净技术,使空气菌落数和尘埃粒子数等指标达到相应洁净度等级标准的手术部(室).3.3自然通风利用建筑物内外空气的密度差引起的热压或风压,促使空气流动而进行的通风换气。
3.4集中空调通风系统为使房间或封闭空间空气温度、湿度、洁净度和气流速度等参数达到设定的要求,而对空气进行集中处理、输送、分配的所有设备、管道及附件、仪器仪表的总和。
3。
5空气净化消毒装置去除集中空调通风系统送风中微生物、颗粒物和气态污染物的装置。
4 管理及卫生学要求4。
1 空气净化管理要求4。
1。
1医院应根据空气净化与消毒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规定,结合医院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空气净化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4。
1。
2医院应对空气净化与消毒设施的使用和管理人员、医务人员进行空气净化与消毒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等知识的培训,明确各自的职责和任务,确保空气净化设施的正常运行.4。
1.3医院应根据临床科室的感染风险评估,采取适宜的空气净化措施,使其室内空气质量符合国家相应标准的要求。
4。
1.4医院应对全院有关临床科室的空气质量进行检查和指导.4。
2空气净化卫生要求4。
2。
1洁净手术部(室)和其他洁净场所(如洁净骨髓移植病房),新建与改建验收时、更换高效过滤器后、日常监测时,空气中的细菌菌落总数应符合GB 50333的要求。
医院空气净化管理规范
医院空气净化管理规范医院空气净化管理规范一、概述为了保障医院室内空气质量,防止病原微生物传播和呼吸道疾病的发生,提高患者和员工的健康水平,特制定本医院空气净化管理规范,制定相应的管理措施和标准。
二、管理责任1. 医院领导要高度重视空气净化管理工作,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明确责任分工。
2. 相关科室负责人要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和维护,定期进行巡视和检查。
三、空气净化设备1. 医院应配备符合国家标准的空气净化设备,确保其性能稳定可靠。
2. 安装空气净化设备的场所要进行投入使用前的验收,并进行定期的维护与保养。
3. 定期清洁和更换空气净化设备的滤材,确保其过滤效果。
四、室内空气质量监测1. 定期进行室内空气质量监测,包括PM2.5、甲醛、有机污染物等指标。
2. 检测结果要记录并保存,做到有据可查。
五、通风换气1. 医院应保证室内空气的新鲜度和流通性,进行定期的通风换气。
2. 对于手术室、病房等重要区域,要进行24小时不间断通风换气,确保空气质量符合标准。
六、除菌消毒1. 对于医院空气净化设备的内部,要进行定期的除菌消毒,保证其卫生安全。
2. 对于重要区域的空气,如手术室、病房等,要进行定期的空气消毒,以杀灭空气中的病原微生物。
七、室内装修与维护1. 医院室内装修应选择环保材料,尽量减少甲醛等有害物质的释放。
2. 对于已经装修的区域,要定期进行维护,检查是否有空气质量问题,及时解决。
八、员工健康1. 医院要对员工进行健康检查,确保其适宜岗位工作,防止患上职业病。
2. 对于有呼吸道疾病的员工,要分配适当的工作岗位,防止疾病传播。
九、宣传教育1. 医院要加强对员工和患者的卫生知识宣传教育,增强其对空气净化管理的认识和重视程度。
2. 定期组织培训,提高相关人员的空气净化管理水平。
十、监督检查1. 医院要建立相应的监督检查机制,确保空气净化管理规范的有效执行。
2. 对于空气净化设备和室内空气质量的监测结果要进行信息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医院空气净化管理规范
非洁净手术部(室)、非洁净骨 髓移植病房、产房、导管室、 新生儿室、器官移植病房、烧 伤病房、重症监护病房、血液 病病区空气中的细菌菌落总数 ≤4cfu/(15min·直径9cm平皿)。
儿科病房、母婴同室、妇产科 检查室、人流室、治疗室、注 射室、换药室、输血科、消毒 供应中心、血液透析中心(室)、 急诊室、化验室、各类普通病 室、感染疾病科门诊及其病房 空气中的细菌菌落总数 ≤4cfu/(5min·直径9cm平皿)。
风口内表面。 ⑥ 设专门维护管理人员,遵循设备的使用说明进行保养与维护;并制定运行手册,有检查和记录。
紫外线消毒
适用范围
适用于无人状态下室内空气的消毒。
消毒方法
紫外线灯采取悬吊式或移动式直接照射。安装时紫外线灯(30w紫外线灯,在1.0m处的强度>70μW/cm2)应 ≥1.5W/m3,照射时间≥30min。
目录
contents
一.适用范围 二.术语和定义(5项) 三.管理及卫生学要求(管理要求、卫生学要求) 四.空气净化方法(7种方法) 五.不同部门空气净化方法(3类部门) 六.不同情况下空气净化方法(5种情况) 七.空气净化效果的监测
Part.01
适用范围
医院是患者集中的场所,易造成呼吸道传染性疾病如SARS、高致病性人禽流感等的传播,对广 大患者包括医务人员的健康构成重大威胁
静电吸附式空气消毒器
适用范围 适用于有人状态下室内空气的净化。
消毒原理 采用静电吸附和过滤材料,消除空气中的尘埃和微生物。
使用方法 应遵循卫生部消毒产品卫生许可批件批准的产品使用说明,在规定的空间内正确安装使用。
注意事项 ① 消毒时应关闭门窗。 ② 进风口、出风口不应有物品覆盖或遮挡。 ③ 消毒器的循环风量(m3/h)应大干房间体积的8倍以上。 ④ 消毒器应取得卫生部消毒产品卫生许可批件。 ⑤ 消毒器的检修与维护遵循产品的使用说明。
附录8.医院空气净化管理规范
附录8。
医院空气净化管理规范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医院空气净化的管理及卫生学要求、空气净化方法和空气净化效果的监测。
本标准适用于各级各类医院。
其他医疗机构可参照执行。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15982医院消毒卫生标准GB50333医院洁净手术部建筑技术规范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规范卫生部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学评价规范卫生部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清洗规范卫生部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空气净化aircleaning降低室内空气中的微生物、颗粒物等使其达到无害化的技术或方法。
3。
2洁净手术部(室)cleanoperatingdepartment(room)采取一定空气洁净技术,使空气菌落数和尘埃粒子数等指标达到相应洁净度等级标准的手术部(室)。
3。
3自然通风naturalventilation利用建筑物内外空气的密度差引起的热压或风压,促使空气流动而进行的通风换气.3。
4集中空调通风系统centralair—conditioningventilationsystem为使房间或封闭空间空气温度、湿度、洁净度和气流速度等参数达到设定的要求,而对空气进行集中处理、输送、分配的所有设备、管道及附件、仪器仪表的总和。
3.5空气净化消毒装置aircleaninganddisinfectiondevice去除集中空调通风系统送风中微生物、颗粒物和气态污染物的装置。
4管理及卫生学要求4。
1空气净化管理要求4。
1。
1医院应根据空气净化与消毒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规定,结合医院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空气净化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4。
1。
2医院应对空气净化与消毒设施的使用和管理人员、医务人员进行空气净化与消毒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等知识的培训,明确各自的职责和任务,确保空气净化设施的正常运行.4。
某某医院空气净化管理制度
某某医院空气净化管理制度一、总则1.为保障医院内部空气质量,提高患者、员工健康水平,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2.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全体员工,包括医生、护士、行政人员、保洁人员等。
3.本制度应严格遵守并执行,违反者将受到相应的纪律处分。
二、空气净化设施管理1.医院应配备适当的空气净化设施,包括空气过滤器、空气净化器等,以去除空气中的污染物。
2.空气净化设施的采购应遵循相关的技术标准,确保其质量可靠、安全可用。
3.护士长及时清理空气过滤器,确保其正常运转。
4.保洁人员每日对空气净化器进行清洁和消毒,确保其效果和卫生,避免将污染物通过设备再次释放到空气中。
三、空气质量监测1.医院每年至少进行一次空气质量检测,以评估空气净化设施的效果,并及时进行调整和改进。
2.空气质量检测的项目包括有害气体、颗粒物、微生物等指标的测量。
3.医院应根据空气质量检测结果,采取适当的措施,如增加空气净化设施的数量或升级设备,以提高空气质量。
四、空气污染物控制1.医院应定期开展室内环境消杀工作,包括定期清洗空调系统、消毒床铺和物品、保持室内通风等。
2.员工在医疗操作过程中应穿戴适当的防护用具,如口罩、手套等,避免将污染物扩散到空气中。
3.医院应设立吸烟区,在其他区域严禁吸烟,以减少被动吸烟对空气质量的影响。
4.医院应定期培训员工有关空气净化管理的知识,提高员工的意识和素质。
五、责任及处罚1.医院应指派特定的人员负责空气净化设施的管理和维护工作,并做好记录和报告。
2.医院对发现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将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情节严重者将追究法律责任。
3.员工对医院内空气质量问题的投诉可向人事部门或相关部门进行反映,医院将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
六、附则1.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
2.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医院所有。
3.本制度的修改、补充应通过医院相关决策程序进行。
(完整版)医院空气净化管理规范
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医院空气净化的管理及卫生学要求、空气净化方法和空气净化效果的监测。
本标准合用于各级各类医院。
其他医疗机构可参照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合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合用于本文件。
GB l5982 医院消毒卫生标准GB 50333 医院洁净手术部建造技术规范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规范卫生部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学评价规范卫生部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清洗规范卫生部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合用于本文件。
3.1空气净化降低室内空气中的微生物、颗粒物等使其达到无害化的技术或者方法。
3.2洁净手术部(室)采取一定空气洁净技术,使空气菌落数和尘埃粒子数等指标达到相应洁净度等级标准的手术部(室)。
3.3 自然通风利用建造物内外空气的密度差引起的热压或者风压,促使空气流动而进行的通风换气。
3.4 集中空调通风系统为使房偶尔封闭空间空气温度、湿度、洁净度温和流速度等参数达到设定的要求,而对空气进行集中处理、输送、分配的所有设备、管道及附件、仪器仪表的总和。
3.5 空气净化消毒装置去除集中空调通风系统送风中微生物、颗粒物温和态污染物的装置。
4 管理及卫生学要求4.1 空气净化管理要求4.1.1 医院应根据空气净化与消毒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规定,结合医院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空气净化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4.1.2 医院应对空气净化与消毒设施的使用和管理人员、医务人员进行空气净化与消毒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等知识的培训,明确各自的职责和任务,确保空气净化设施的正常运行。
4.1.3 医院应根据临床科室的感染风险评估,采取适宜的空气净化措施,使其室内空气质量符合国家相应标准的要求。
4.1.4 医院应对全院有关临床科室的空气质量进行检查和指导。
4.2 空气净化卫生要求4.2.1 洁净手术部(室)和其他洁净场所(如洁净骨髓移植病房),新建与改建验收时、更换高效过滤器后、日常监测时,空气中的细菌菌落总数应符合GB 50333 的要求。
医院空气净化管理规范
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医院空气净化的管理及卫生学要求、空气净化方法和空气净化效果的监测。
本标准适用于各级各类医院。
其他医疗机构可参照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l5982 医院消毒卫生标准GB 50333医院洁净手术部建筑技术规范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规范卫生部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学评价规范卫生部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清洗规范卫生部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空气净化降低室内空气中的微生物、颗粒物等使其达到无害化的技术或方法。
3.2洁净手术部(室)采取一定空气洁净技术,使空气菌落数和尘埃粒子数等指标达到相应洁净度等级标准的手术部(室)。
3.3自然通风利用建筑物内外空气的密度差引起的热压或风压,促使空气流动而进行的通风换气。
3.4集中空调通风系统为使房间或封闭空间空气温度、湿度、洁净度和气流速度等参数达到设定的要求,而对空气进行集中处理、输送、分配的所有设备、管道及附件、仪器仪表的总和。
3.5空气净化消毒装置去除集中空调通风系统送风中微生物、颗粒物和气态污染物的装置。
4 管理及卫生学要求4.1 空气净化管理要求4.1.1医院应根据空气净化与消毒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规定,结合医院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空气净化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4.1.2医院应对空气净化与消毒设施的使用和管理人员、医务人员进行空气净化与消毒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等知识的培训,明确各自的职责和任务,确保空气净化设施的正常运行。
4.1.3医院应根据临床科室的感染风险评估,采取适宜的空气净化措施,使其室内空气质量符合国家相应标准的要求。
4.1.4医院应对全院有关临床科室的空气质量进行检查和指导。
4.2空气净化卫生要求4.2.1洁净手术部(室)和其他洁净场所(如洁净骨髓移植病房),新建与改建验收时、更换高效过滤器后、日常监测时,空气中的细菌菌落总数应符合GB 50333的要求。
WST 368-2012 医院空气净化管理规范
WST 368-2012 医院空气净化管理规范WS/T 368-2012 医院空气净化管理规范Management specification of air cleaning technique in hospitals ICS 11.020C 05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行业标准《医院空气净化管理规范》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于2012年4月5日发布,自2012年8月1日起实施。
前言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由卫生部医院感染控制标准专业委员会提出。
本标准起草单位:北京大学第一医院、山东省立医院、卫生部医院管理研究所、首都医科大学宣武医院、中南大学湘雅医院、复旦大学附属中山医院、解放军总医院、北京天坛医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李六亿、李卫光、巩玉秀、王力红、吴安华、胡必杰、魏华、邵丽丽、贾会学。
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医院空气净化的管理及卫生学要求、空气净化方法和空气净化效果的监测。
本标准适用于各级各类医院。
其他医疗机构可参照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15982 医院消毒卫生标准GB 50333 医院洁净手术部建筑技术规范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规范卫生部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学评价规范卫生部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清洗规范卫生部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空气净化 air cleaning降低室内空气中的微生物、颗粒物等使其达到无害化的技术或方法。
3.22洁净手术部(室) clean operating department (room)采取一定空气洁净技术,使空气菌落数和尘埃粒子数等指标达到相应洁净度等级标准的手术部(室)。
3.3自然通风 natural ventilation利用建筑物内外空气的密度差引起的热压或风压,促使空气流动而进行的通风换气。
医院空气净化管理规范
医院空气净化管理规范医院空气净化管理规范(一)一、定义1、空气净化:指降低室内空气中的微生物、颗粒物等使其达到无害化的技术或方法。
、自然通风:指利用建筑物内外空气的密度差引起的热压或风压,促使空气流动而进行的 2通风换气。
3、集中空调通风系统:为使房间或封闭空间空气温度、湿度、洁净度和气流速度等参数达到设定的要求,而对空气进行集中处理、输送、分配的所有设备、管道及附件、仪器仪表的总和。
二、血透室空气净化要求血液透析中心(室)空气中的细菌菌落总数?4CFu/(5min.直径9cm平皿)。
三、空气净化方法1、通风:自然通风和机械通风2、集中空调通风系统3、空气洁净技术4、紫外线消毒5、循环风紫外线空气消毒器6、静电吸附式空气消毒器7、化学消毒法四、循环风紫外线空气消毒器1、适用范围:适用于有人状态下的室内空气消毒。
2、消毒原理:消毒器由高强度紫外线灯和过滤系统组成,可以有效杀灭进入消毒器窄气中的微生物,并有效地滤除空气中的尘埃粒子。
3、注意事项:消毒时应关闭门窗;进风口、出风口不应有物品覆盖或遮挡;用湿布清洁机器时,须先切断电源;消毒器的检修与维护应遵循产品的使用说明:消毒器应取得卫生部消毒产品卫生许可批件。
2015年1月医院空气净化管理规范(二)一、不同部门空气净化方法——血液透析中心(室)1、通风2、集中空调通风系统3、循环风紫外线空气消毒器或静电吸附式空气消毒器或其他获得卫生部消毒产品卫生许可批件的空气消毒器4、紫外线灯照射消毒5、化学消毒6、能使消毒后空气中的细菌总数?4CFU/(5min.直径9cm平皿)、获得卫生部消毒产品卫生许可批件的其他空气消毒产品。
二、空气净化效果的监测1、监测部门:医院应对感染高风险部门如手术部(室)、产房、导管室、层流洁净病房、骨髓移植病房、器官移植病房、重症监护病房、新生儿室、母婴同室、血液透析中心(室)、烧伤病房的空气净化与消毒质量进行监测。
2、监测频度:医院应对感染高风险部门每季度进行监测;洁净手术部(室)及其他洁净场所,新建与改建验收时以及更换高效过滤器后应进行监测;遇医院感染暴发怀疑与空气污染有关时随时进行监测,并进行相应致病微生物的检测。
医院空气净化管理规范
医院空气净化管理规范医院空气净化管理规范 1 范围.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1 3 术语和定义.1 3.1 空气净化aircleaning1 3.2 洁净手术部(室)cleanoperatingdepartment(room)1 3.3 自然通风naturalventilation2 3.4 集中空调通风系统centralair-conditioningventilationsystem2 3.5 空气净化消毒装置aircleaninganddisinfectiondevice2 4 管理及卫生学要求.2 4.1 空气净化管理要求.2 4.2 空气净化卫生要求.2 5 空气净化方法.3 5.1 通风.3 5.2 集中空调通风系统.4 5.3 空气洁净技术.4 5.4 紫外线消毒.5 5.5 循环风紫外线空气消毒器.6 5.6 静电吸附式空气消毒器.6 5.7 化学消毒法. 76 不同部门空气净化方法. 87 不同情况下空气净化方法. 108 空气净化效果的监测. 11医院空气净化管理规范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医院空气净化的管理及卫生学要求、空气净化方法和空气净化效果自本标准适用于各级各类医院。
其他医疗机构可参照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注日期的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15982 医院消毒卫生标准。
GB50333 医院洁净手术部建筑技术规范。
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规范卫生部。
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学评价规范卫生部。
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清洗规范卫生部。
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空气净化aircleaning 降低室内空气中的微生物、颗粒物等使其达到无害化的技术或方法。
3.2 洁净手术部(室)cleanoperatingdepartment(room)采取一定空气洁净技术,使空气菌落数和尘埃粒子数等指标达到相应洁净度等级标准的手术部(室)。
医院空气净化监测管理规范
医院空气净化监测管理规范1. 引言本文档旨在制定医院空气净化监测管理的规范,以确保医院内部空气质量符合卫生标准,并保障医疗环境的安全和健康。
本规范适用于所有医院内部空气净化设备的运行和监测。
2. 空气净化设备选型与安装2.1 医院应根据实际需求,选择符合国家卫生标准要求的空气净化设备。
2.2 空气净化设备安装应符合相关安全规范,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
2.3 在安装空气净化设备时应保证流程符合相关要求,避免污染物再次进入医院内部环境。
3. 空气净化设备运行与维护3.1 空气净化设备应按照设备说明书要求进行运行和维护,确保设备的高效运行。
3.2 定期检查和清洁空气净化设备,确保其工作性能良好,并及时替换损坏的部件。
3.3 维护记录应详细记录设备运行情况、维护内容和维护人员,以便日后查阅和分析。
4. 空气质量监测4.1 医院应定期对空气净化设备的运行情况进行监测,确保设备能够有效去除污染物。
4.2 空气质量监测应包括对传染病病原微生物、有害化学物质和颗粒物等进行检测。
4.3 监测结果应及时记录,并根据监测结果采取相应的调整和改进措施。
5. 风险评估与应急处理5.1 医院应定期进行空气质量风险评估,识别可能存在的风险因素,并制定相应的应对计划。
5.2 医院应建立健全的应急处理机制,以应对突发情况和空气质量异常波动。
5.3 应急处理措施要明确具体,确保及时有效地处理空气质量问题,保障患者和医护人员的健康安全。
6. 监测结果报告与评估6.1 医院应定期制作空气质量监测结果报告,并进行评估,以确保符合卫生标准。
6.2 监测结果报告和评估应将现实情况反映出来,并提出改进措施和建议。
6.3 监测结果报告和评估应由专业人员进行,确保客观和准确。
7. 术语和定义在本规范中,以下术语和定义适用:- 空气净化设备:指用于去除空气中污染物的设备,包括过滤器、杀菌设备等。
- 空气质量:指医院内部空气的清洁程度和健康状况。
- 风险评估:对可能出现的危害和风险进行评估和分析。
医院空气净化通风管理规范
医院空气净化通风管理规范
简介
本文档旨在制定医院空气净化通风管理规范,以确保医院内空气的质量和环境的安全性。
本规范适用于所有医院建筑及设施,包括诊疗区域、手术室、病房和公共区域等。
空气净化要求
1. 医院应安装合适的空气净化设施,包括空气过滤器和空气消毒系统,以净化空气中的有害物质和细菌。
2. 空气过滤器应具备高效过滤能力,能有效去除空气中的颗粒物、灰尘和过敏原等。
3. 空气消毒系统应使用有效的消毒方法,保证空气中的细菌和病毒得到有效控制和消灭。
4. 定期检测和更换空气过滤器以及消毒系统中的消耗品,确保其正常运行和有效性。
通风管理要求
1. 医院应设置合理的通风系统,确保空气流通和更新,避免空气污染的积累。
2. 通风系统应满足建筑规范和卫生要求,包括空气流速、换气次数和温湿度控制等方面。
3. 定期清洁和维护通风系统,包括风道、风机和排气口等,以保证其正常运行和通风效果。
4. 确保通风系统与其他设施的安全联锁,避免非法操作或故障导致的空气污染风险。
责任与监督
1. 医院管理部门应负责确保本规范的有效实施和监督,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2. 相关部门和人员应参与培训和研究,提高对空气净化和通风管理的认识和技能。
3. 定期开展空气质量监测和通风系统检测,对结果进行评估和改进。
4. 对违反规范的行为进行纪律处分和整改,确保规范的有效执行。
> 注意:本文档仅供参考,具体实施应根据医院实际情况和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调整和完善。
医院空气净化管理规范
医院空气净化管理规范
医院空气净化管理规范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空气净化设备的选择和安装:医院应根据具体需求选择适合的空气净化设备,并确保其安装合理、运行正常。
设备应能够有效去除细菌、病毒、灰尘等空气污染物,并符合相关的国家标准。
2. 定期维护和保养:医院应建立定期维护和保养的制度,确保空气净化设备的正常运行和性能稳定。
定期清洁和更换滤芯、消毒设备,以防止细菌滋生和空气污染。
3. 空气质量监测:医院应定期进行空气质量监测,以确保空气净化设备的效果达到要求。
监测内容包括细菌、病毒、气味、灰尘等污染物的浓度和分布情况。
4. 空气净化控制措施:医院应采取必要的措施来控制空气污染物的产生和传播,如加强室内通风,定期清洁灰尘、消毒等。
5. 健康教育和宣传:医院应加强对医护人员和患者的健康教育和宣传,提高他们对空气净化管理的认识和重视,增强他们的健康意识。
总之,医院空气净化管理规范旨在保障医院室内空气的清洁与安全,为患者和医护人员提供良好的医疗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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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空气净化管理规范目录1 范围 02 规范性引用文件 03 术语和定义 03.1空气净化air cleaning 03.2洁净手术部(室)clean operating department(room) 03.3自然通风natural ventilation (1)3.4集中空调通风系统central air-conditioning ventilation system13.5空气净化消毒装置air cleaning and disinfection device14 管理及卫生学要求 (1)4.1空气净化管理要求 (1)4.2空气净化卫生要求 (1)5 空气净化方法 (2)5.1通风 (2)5.2集中空调通风系统 (3)5.3空气洁净技术 (3)5.4紫外线消毒 (4)5.5循环风紫外线空气消毒器 (4)5.6静电吸附式空气消毒器 (4)5.7化学消毒法 (5)6 不同部门空气净化方法 (6)7 不同情况下空气净化方法 (7)8 空气净化效果的监测 (8)医院空气净化管理规范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医院空气净化的管理及卫生学要求、空气净化方法和空气净化效果的监测。
本标准适用于各级各类医院。
其他医疗机构可参照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15982 医院消毒卫生标准GB 50333 医院洁净手术部建筑技术规范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规范卫生部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学评价规范卫生部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清洗规范卫生部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空气净化air cleaning降低室内空气中的微生物、颗粒物等使其达到无害化的技术或方法。
3.2 洁净手术部(室) clean operating department(room)采取一定空气洁净技术,使空气菌落数和尘埃粒子数等指标达到相应洁净度等级标准的手术部(室)。
3.3 自然通风natural ventilation利用建筑物内外空气的密度差引起的热压或风压,促使空气流动而进行的通风换气。
3.4 集中空调通风系统central air-conditioning ventilation system为使房间或封闭空间空气温度、湿度、洁净度和气流速度等参数达到设定的要求,而对空气进行集中处理、输送、分配的所有设备、管道及附件、仪器仪表的总和。
3.5 空气净化消毒装置air cleaning and disinfection device去除集中空调通风系统送风中微生物、颗粒物和气态污染物的装置。
4 管理及卫生学要求4.1 空气净化管理要求4.1.1 医院应根据空气净化与消毒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规定,结合医院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空气净化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4.1.2 医院应对空气净化与消毒设施的使用和管理人员、医务人员进行空气净化与消毒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等知识的培训,明确各自的职责和任务,确保空气净化设施的正常运行。
4.1.3 医院应根据临床科室的感染风险评估,采取适宜的空气净化措施,使其室内空气质量符合国家相应标准的要求。
4.1.4 医院应对全院有关临床科室的空气质量进行检查和指导。
4.2 空气净化卫生要求4.2.1 洁净手术部(室)和其他洁净场所(如洁净骨髓移植病房),新建与改建验收时、更换高效过滤器后、日常监测时,空气中的细菌菌落总数应符合GB 50333的要求。
4.2.2 非洁净手术部(室)、非洁净骨髓移植病房、产房、导管室、新生儿室、器官移植病房、烧伤病房、重症监护病房、血液病病区空气中的细菌菌落总数≤4cfu/(15min·直径9cm平皿)。
4.2.3 儿科病房、母婴同室、妇产科检查室、人流室、治疗室、注射室、换药室、输血科、消毒供应中心、血液透析中心(室)、急诊室、化验室、各类普通病室、感染疾病科门诊及其病房空气中的细菌菌落总数≤4CFu/(5min·直径9cm平皿)。
5 空气净化方法5.1 通风5.1.1 自然通风应根据季节、室外风力和气温,适时进行通风。
5.1.2 机械通风5.1.2.1 工作原理通过安装通风设备,利用风机、排风扇等运转产生的动力,使空气流动。
5.1.2.2 通风方式5.1.2.2.1 机械送风与自然排风适用于污染源分散及室内空气污染不严重的场所。
机械送风口宜远离门窗。
5.1.2.2.2 自然送风与机械排风适用于室内空气污染较重的场所。
室内排风口宜远离门,宜安置于门对侧墙面上。
5.1.2.2.3 机械送风与机械排风适用于卫生条件要求较高的场所。
根据通风的需要设定换气次数或保持室内的正压或负压。
5.1.3 注意事项5.1.3.1 应充分考虑房间的功能要求、相邻房间的卫生条件和室内外的环境因素,选择通风方式及室内的正负压。
5.1.3.2 应定期对机械通风没备进行清洁.遇污染及时清洁与消毒。
5.2 集中空调通风系统5.2.1 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应加强卫生管理.并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5.2.2 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卫生要求及检测方法应符合《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规范》的规定。
5.2.3 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卫生学评价应符合《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学评价规范》的规定。
5.2.4 集中空凋通风系统的清洗应符合《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清洗规范》的规定。
5.3 空气洁净技术5.3.1 设计要求洁净手术部(室)和其他洁净场所的设计应遵循GB 50333的要求。
5.3.2 维护与保养要求5.3.2.1 空气处理机组、新风机组应定期检查,保持清洁。
5.3.2.2 新风机组粗效滤网宜每2d清洁一次;粗效过滤器宜1月~2月更换一次;中效过滤器宜每周检查,3个月更换一次;亚高效过滤器宜每年更换。
发现污染和堵塞及时更换。
5.3.2.3 末端高效过滤器宜每年检查一次,当阻力超过设计初阻力160Pa或已经使用3年以上时宜更换。
5.3.2.4 排风机组中的中效过滤器宜每年更换,发现污染和堵塞及时更换。
5.3.2.5 定期检查回风口过滤网,宜每周清洁一次,每年更换一次。
如遇特殊污染,及时更换,并用消毒剂擦拭回风口内表面。
5.3.2.6 设专门维护管理人员,遵循设备的使用说明进行保养与维护;并制定运行手册,有检查和记录。
5.4 紫外线消毒5.4.1 适用范围适用于无人状态下室内空气的消毒。
5.4.2 消毒方法紫外线灯采取悬吊式或移动式直接照射。
安装时紫外线灯(30w紫外线灯,在1.0m处的强度>70μW/cm2)应≥1.5W/m3,照射时间≥30min。
5.4.3 注意事项5.4.3.1 应保持紫外线灯表面清洁,每周用75%~80%(体积比)乙醇棉球擦拭一次。
发现灯管表面有灰尘、油污时,应及时擦拭。
5.4.3.2 紫外线灯消毒室内空气时,房间内应保持清洁干燥,减少尘埃和水雾。
温度<20℃或>40℃时,或相对湿度>60%时,应适当延长照射时间。
5.4.3.3 室内有人时不应使用紫外线灯照射消毒。
5.5 循环风紫外线空气消毒器5.5.1 适用范围适用于有人状态下的室内空气消毒。
5.5.2 消毒原理消毒器由高强度紫外线灯和过滤系统组成,可以有效杀灭进入消毒器窄气中的微生物,并有效地滤除空气中的尘埃粒子。
5.5.3 使用方法应遵循卫生部消毒产品卫生许可批件批准的产品使用说明,在规定的空间内正确安装使用。
5.5.4 注意事项5.5.4.1 消毒时应关闭门窗。
5.5.4.2 进风口、出风口不应有物品覆盖或遮挡。
5.5.4.3 用湿布清洁机器时,须先切断电源。
5.5.4.4 消毒器的检修与维护应遵循产品的使用说明。
5.5.4.5 消毒器应取得卫生部消毒产品卫生许可批件。
5.6 静电吸附式空气消毒器5.6.1 适用范围适用于有人状态下室内空气的净化。
5.6.2 消毒原理采用静电吸附和过滤材料,消除空气中的尘埃和微生物。
5.6.3 使用方法应遵循卫生部消毒产品卫生许可批件批准的产品使用说明,在规定的空间内正确安装使用。
5.6.4 注意事项5.6.4.1 消毒时应关闭门窗。
5.6.4.2 进风口、出风口不应有物品覆盖或遮挡。
5.6.4.3 消毒器的循环风量(m3/h)应大于房间体积的8倍以上。
5.6.4.4 消毒器应取得卫生部消毒产品卫生许可批件。
5.6.4.5 消毒器的检修与维护遵循产品的使用说明。
5.7化学消毒法5.7.1 超低容量喷雾法5.7.1.1 适用范围适用于无人状态下的室内空气消毒。
5.7.1.2 消毒原理将消毒液雾化成20μm以下的微小粒子,在空气中均匀喷雾,使之与空气中微生物颗粒充分接触,以杀灭空气中的微生物。
5.7.1.3 消毒方法采用3%过氧化氢、5000mg/L过氧乙酸、500mg/L二氧化氯等消毒液,按照20mL/ m3~30mL/ m3的用量加入到电动超低容量喷雾器中,接通电源,即可进行喷雾消毒。
消毒前关好门窗,喷雾时按先上后下、先左后右、由里向外,先表面后空间,循序渐进的顺序依次均匀喷雾。
作用时间:过氧化氢、二氧化氯为30min~60min,过氧乙酸为lh。
消毒完毕,打开门窗彻底通风。
5.7.1.4 注意事项5.7.1.4.1 喷雾时消毒人员应作好个人防护,佩戴防护手套、口罩,必要时戴防毒面罩,穿防护服。
5.7.1.4.2 喷雾前应将室内易腐蚀的仪器设备,如监护仪、显示器等物品盖好。
5.7.2 薰蒸法5.7.2.1 适用范围适用于无人状态下的室内空气消毒。
5.7.2.2 消毒原理利用化学消毒剂具有的挥发性,在一定空间内通过加热或其他方法使其挥发达到空气消毒。
5.7.2.3 消毒方法采用0.5%~1.0%(5000mg/L~10000mg/L)过氧乙酸水溶液(1g/ m3)或二氧化氯(10mg/ m3~20mg/ m3),加热蒸发或加激活剂;或采用臭氧(20mg/ m3)熏蒸消毒。
消毒剂用量、消毒时间、操作方法和注意事项等应遵循产品的使用说明。
消毒前应关闭门窗,消毒完毕,打开门窗彻底通风。
5.7.2.4 注意事项5.7.2.4.1 消毒时房间的温度和湿度应适宜。
5.7.2.4.2 盛放消毒液的容器应耐腐蚀,大小适宜。
6 不同部门空气净化方法6.1 手术部(室)可选用下列方法净化空气:a) 安装空气净化消毒装置的集中空调通风系统;b) 空气洁净技术;c) 循环风紫外线空气消毒器或静电吸附式空气消毒器或其他获得卫生部消毒产品卫生许可批件的空气消毒器;d) 紫外线灯照射消毒;e) 能使消毒后空气中的细菌总数≤4CFU/(15min·直径9cm平皿)、获得卫生部消毒产品卫生许可批件的其他空气消毒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