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介服务项目及收费标准
合集下载
相关主题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备: 1、经纪机构接受委托,提供买卖/租赁中介经纪服务并收取中介经纪费,不得就同一房产交易再收取咨询费。
2、经纪机构办完产权过户、户口迁移等手续后,方可收取经纪服务费。经纪服务费原则上由买卖/租赁双方平均分摊,买卖双方也可书面的约定经纪费分摊办法。
3、经纪机构办理产权过户、房屋入住、代办贷款过程中/租赁过程中,涉及政府规定应由委托人支付的税、费,不包含在中介经纪费中。
4、经纪机构不可强制要求进行房产价格评估。有关单位要求强制评估的,经纪机构应向客户提供相关法规依据。
5、经纪机构提供的其他延伸服务项目,须按服务项目逐一明码标价,并由客户自愿选择,不得强制或诱导提供服务并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