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关于在全市律师队伍中开展警示教育的实施方案
律师行业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律师行业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一、背景分析近年来,随着法治建设的不断推进,律师行业取得了显著成果,但同时也暴露出一些问题。
诸如违规代理、虚假诉讼、不正当竞争等现象时有发生,严重影响了律师行业的健康发展。
为进一步规范律师行业,提升律师队伍整体素质,确保司法公正,特制定本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二、治理目标1.提高律师行业整体素质,树立良好行业形象。
2.加强律师行业监管,规范律师执业行为。
3.促进律师行业健康发展,为法治建设贡献力量。
三、治理任务1.整顿律师队伍,清理不合格律师。
2.加强律师行业监管,规范律师执业行为。
3.提升律师服务水平,满足人民群众法治需求。
4.建立健全律师行业自律机制,加强行业内部监督。
四、具体措施1.整顿律师队伍(1)开展律师执业审查,对不符合条件的律师依法取消执业资格。
(2)严肃查处律师违规行为,对涉及虚假诉讼、不正当竞争等行为的律师,依法给予处罚。
(3)加强律师职业道德教育,提高律师队伍整体素质。
2.加强律师行业监管(1)完善律师行业管理制度,明确监管职责和权限。
(2)建立健全律师执业档案管理制度,对律师执业情况进行实时监控。
(3)加强对律师执业行为的监督,确保律师依法依规执业。
3.提升律师服务水平(1)加强律师业务培训,提高律师业务能力。
(2)推广律师服务标准化、规范化,提升服务质量。
(3)积极开展法律援助工作,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4.建立健全律师行业自律机制(1)成立律师行业协会,加强行业内部自律。
(2)建立健全律师职业道德和行为准则,规范律师执业行为。
(3)加强律师行业诚信体系建设,营造良好行业氛围。
五、组织实施1.成立律师行业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指导专项治理工作。
2.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律师协会要密切配合,共同推进专项治理工作。
3.广泛宣传专项治理工作,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4.对专项治理工作情况进行定期评估,及时调整工作措施。
六、工作要求1.提高认识,明确任务。
律师行业整顿工作方案
律师行业整顿工作方案第一章引言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律师行业作为法律服务的主要提供者,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保护公民合法权益、促进法治建设等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然而,近年来律师行业出现了一些乱象和不规范的现象,引发了社会广泛关注和争议。
为了加强对律师行业的管理和监督,提高律师行业的整体素质和服务水平,特制定本整顿工作方案。
第二章现状分析1. 不规范行为:近年来,一些律师存在违反职业道德和法律规定的行为,如未经充分授权行使代理权、泄露客户隐私、收受贿赂等,严重影响了律师行业的形象和声誉。
2. 服务水平参差不齐:律师行业存在服务水平参差不齐的现象,一些律师为了追逐利益,对待案件不够认真负责,从而导致客户的合法权益得不到有效保障。
3. 行业监管不力:律师行业的监管存在一些问题,一些地方的律师协会监管力度不够强,对违法违规行为处罚不力,导致一些不良现象长期存在。
第三章整顿目标1. 提高行业整体素质:通过整顿工作,提高律师从业者的法律素养、职业道德和服务水平,提升行业整体形象和声誉。
2. 加强行业自律和监管:完善律师行业的自律机制,加强对律师行为的监管,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维护行业的良好秩序。
3. 优化法律服务环境:通过整顿工作,提高律师行业的服务质量和效率,提供更优质的法律服务,推动法治建设和社会稳定。
第四章整顿措施1. 完善行业自律机制1.1 加强律师行业协会建设,提高自律能力和水平。
1.2 建立健全律师行业的惩戒机制,严肃处理违法违规行为,对违规律师进行暂停执业、撤销执业证书等处罚。
1.3 加强律师行业的培训和教育,提高律师从业者的法律素养和职业道德。
2. 加强行业监管2.1 加大对律师行为的监管力度,建立健全律师行业的监督机制。
2.2 加强对律师事务所的监管,完善律师事务所的管理制度和评估机制,提高律师事务所的服务质量和效率。
2.3 加强对律师行业的执业资格审查,严格审核律师的资格和背景,避免不符合条件的人员从事律师工作。
安全生产检查总结
安全生产检查总结安全生产检查总结为迅速贯彻落实 3.15全路电视电话会议、3.15全局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认真落实部、局要求,根据段71号文件要求,从行车安全、客运安全、货运安全、后勤及非运输业安全、劳动纪律和干部作风、信息安全个方面等六个认真进行问题查找和整改,较好的完成了各项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效果,现总结如下:一、加强领导、成立组织:为了使安全大检查活动能够扎实推进并取得实效,车站成立了以站长、总支书记为组长、副站长为副组长,值班站长和客货负责人为组员的安全大检查领导小组,在整个活动过程中做到事事有人管,事事有人问,充分发挥了组合、领导的职能作用,对开展好安全大检查活动起到了进取的领导作用和组织作用。
二、明确活动资料:一是认真学习3.15全路电视电话会议、3.15全局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认真领会,贯彻落实。
二是按照太铁安监[__]127号太原铁路局、中共太原铁路局委员会关于开展安全大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的资料。
三是按照朔车安__71号朔州车务段中共朔州车务段委员会关于开展安全大检查工作的通知中所确定的资料。
三、制订计划,扎实推进:1、广泛宣传发动。
为了开展好此次安全大检查活动,使安全大检查深入人心,到达人人清楚,个个明白,我们利用一切宣传手段加大宣传教育的力度,车站多次召开班子会、站务会、职工大会向职工深入讲解安全大检查活动开展的目的和意义,并将安全大检查活动的资料和要求以及安全典型案例进行摘录打印,人手一份。
同时利用车站宣传栏及更换标语等形式真正使职工对安全大检查活动入脑入心。
2、在宣传发动的基础上,车站按照路局、段关于开展安全大检查活动的总体要求,结合实际情景制订了具体的措施。
同时每一天利用交班时间组织休班职工进行自查反思。
3、全面卡控,一包到底。
在安全大检查活动中,实行车站领导包班组制度,站长包保货运班组和行车甲班,总支书记包保行车乙班、调车组甲班,副站长包保行车丙班、调车组乙班,包保行车丁班、调车丙班。
河南省司法厅关于在全省律师队伍中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的实施方案
河南省司法厅关于在全省律师队伍中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的实施方案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司法厅•【公布日期】•【字号】豫司文[2009]118号•【施行日期】•【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法制工作正文河南省司法厅关于在全省律师队伍中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的实施方案(豫司文〔2009〕118号)各省辖市司法局: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司法部关于在全国律师队伍中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的工作部署,引导和推动全省律师坚定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的信念,切实履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的职责使命,积极发挥职能作用,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新的贡献,根据司法部《关于在全国律师队伍中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的意见》精神,提出如下实施方案:一、充分认识开展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意义,明确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2008年10月,XXX同志在第七次全国律师代表大会上的重要讲话中指出,律师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
这一重要论断,深刻回答了我国律师的本质属性这一重大问题,为推动律师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指明了方向。
为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增强广大律师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的责任感、使命感,司法部于日前下发了《关于在全国律师队伍中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的意见》,此次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的开展对于推动律师队伍建设和律师工作的科学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开展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是提高律师队伍素质的需要。
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律师开展学习教育活动,引导律师深刻理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定位的本质内涵、基本要求,充分认识肩负的职责使命,对于进一步坚定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的信念,提高律师队伍整体素质,确保律师队伍正确的政治方向具有重要意义;开展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是增强律师服务能力的需要。
律师行业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律师行业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一、背景分析律师行业作为法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承担着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职责。
然而,近年来,律师行业也出现了一些突出问题,如违规执业、虚假诉讼、不正当竞争等,严重损害了行业的形象和信誉。
为了加强律师行业管理,规范律师执业行为,我们特制定本方案。
二、治理目标1.提高律师队伍整体素质,提升服务水平。
2.加强行业监管,规范律师执业行为。
3.建立健全律师行业自律机制,促进律师行业健康发展。
三、治理措施1.加强律师队伍建设(1)开展职业道德和职业纪律教育,提高律师的法治意识和职业道德水平。
(2)加强业务培训,提升律师的业务素质和能力。
(3)实施律师人才培养计划,培养一批具有专业素养、业务能力强、有社会责任感的律师。
2.规范律师执业行为(1)严格律师执业许可制度,加强对律师执业活动的监管。
(2)建立健全律师执业诚信档案,对违规行为进行记录和公示。
(3)加大对虚假诉讼、不正当竞争等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3.建立健全行业自律机制(1)成立律师行业协会,加强行业自律。
(2)制定律师行业规范,规范律师执业行为。
(3)建立律师行业投诉处理机制,及时解决行业内存在的问题。
4.加强律师行业党建工作(1)加强律师行业党组织建设,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
(2)开展律师党员先锋岗创建活动,发挥党员律师的先锋模范作用。
(3)加强律师行业党风廉政建设,严肃查处违纪违法行为。
四、组织实施1.成立律师行业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专项治理工作。
2.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明确治理任务、措施、责任主体和时间节点。
1.行业整体素质得到提升,服务水平明显提高。
2.律师执业行为得到规范,行业形象得到改善。
3.行业自律机制不断完善,律师行业健康发展。
在键盘的敲击声中,我的思绪渐渐清晰,这个方案就像一幅画卷,在我的脑海中逐渐呈现出来。
我知道,这只是一个开始,还有更多的挑战等待着我。
律师行业警示教育活动
律师行业警示教育活动全文共四篇示例,供读者参考第一篇示例:律师行业需要加强对律师职业道德的宣传教育。
作为律师,要时刻谨记自己的使命和责任,切忌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更不可违反法律和职业操守。
律师行业组织可以通过举办座谈会、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向律师们普及职业操守、法律法规等相关知识,提升律师们的职业素养和法律意识。
律师事务所应该建立健全内部监督制度,加强对律师从业行为的监督和管理。
律师事务所是律师们的集合体,应该对律师们合规性从业进行监管,严格执行职业规范和操守。
律师事务所还应建立相应的绩效考核机制,对律师们的职业素养和从业行为进行评估,及时发现并解决存在的问题。
律师行业还要积极推动行业自律,建立起更加严谨的律师执业规范。
律师协会作为律师行业的组织机构,应该加强对律师从业行为的监督和管理,严格规范律师的执业行为,维护律师职业的整体形象和声誉。
律师行业可以借鉴国际上一些成熟的行业自律机制,建立起更加完善的律师自律体系。
社会各界也应积极参与律师行业警示教育活动,共同营造良好的律师从业环境。
媒体可以加强对律师行业的监督报道,推动行业的规范发展;公民可以主动监督律师的从业行为,发现违规行为及时举报。
只有社会各界共同努力,才能够推动律师行业走向更加规范、健康的发展道路。
第二篇示例: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人们对于法律的意识越来越强。
在这个过程中,律师行业的作用也逐渐凸显出来。
律师是法律的代言人和捍卫者,他们在社会中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
律师行业也存在着一些问题和挑战。
为了提高律师服务的质量,保障群众的合法权益,警示教育活动应运而生。
律师行业的警示教育活动,旨在提醒律师们遵守法律法规,恪守职业操守,履行好律师的职责。
通过这些活动,律师们可以加强自律意识,避免违反法律规定,提高服务水平,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律师行业的警示教育活动可以帮助律师们提升职业素养。
律师是服务于法律和公正的职业,他们应该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言行举止要符合职业道德准则。
2024年司法部开展警示教育工作方案范文
2024年司法部开展警示教育工作方案范文____年司法部开展警示教育工作方案一、背景和意义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人们对于司法公正和法治的要求越来越高。
在此背景下,司法部作为国家司法行政机关,有责任开展警示教育工作,以提高全社会对法治的认识和遵守法律的意识,促进社会安定和公平正义。
警示教育是通过典型案例和宣传教育等形式,向公众普及法律知识,警示法律风险,引导公民自觉遵守法律,增强法律意识,防范和减少违法犯罪行为的教育活动。
开展警示教育工作可以达到以下几个方面的意义:1. 提高全社会的法律意识。
通过警示教育,可以使公众对法律有更深入的了解,增强对法律的敬畏和遵守意识,避免违法行为。
2. 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行为。
通过典型案例的宣传和教育,可以有效地提高公众对违法犯罪行为的认识和警惕性,起到威慑作用,减少违法犯罪的发生。
3. 增强司法公信力。
通过公正公正的典型案例和警示教育活动,可以提高司法机关的透明度和公信力,增加公众对司法的信任和支持。
4. 加强法治宣传和教育工作。
通过警示教育活动,可以向公众传达法治理念,推动法治文化建设,培养社会主义法治观念。
二、目标和任务根据司法部的职责和需要,____年司法部的警示教育工作主要目标和任务如下:1. 加强典型案例的收集和归纳,形成一批具有警示意义的典型案例,为警示教育活动提供充分的素材。
2. 制定一系列的警示教育方案和活动计划,包括组织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开展法律法规知识普及、组织警示教育专题讲座等。
3. 开展警示教育活动,通过各种形式和渠道,向全社会普及法律知识,警示法律风险,引导公民自觉遵守法律。
4. 加强对警示教育工作效果的评估和监督,及时发现问题并加以解决,确保警示教育工作的有效性和可持续性。
三、组织和管理为确保警示教育工作的顺利进行,需要建立健全的组织和管理机制。
具体措施如下:1. 成立警示教育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和协调警示教育工作的各项工作。
领导小组由司法部领导亲自挂帅,包括多个职能部门的负责人,全面负责警示教育工作的规划和组织。
合肥市司法局关于印发《合肥市律师行业职业道德执业纪律专项教育整治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合肥市司法局关于印发《合肥市律师行业职业道德执业纪律专项教育整治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合肥市司法局•【公布日期】2021.02.18•【字号】合司通〔2021〕5号•【施行日期】2021.02.1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司法行政其他规定正文合肥市司法局关于印发《合肥市律师行业职业道德执业纪律专项教育整治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县(市)区司法局、高新区政法办,市律师协会:《合肥市律师行业职业道德执业纪律专项教育整治活动实施方案》经局党委会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特此通知。
合肥市司法局2021年2月18日合肥市律师行业职业道德执业纪律专项教育整治活动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对全市律师工作的指示要求,进一步强化律师行业监管,加强律师队伍建设,市司法局决定在全市律师行业中开展职业道德执业纪律专项教育整治活动。
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及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中央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和加强党对律师工作的领导,强化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建设,进一步规范律师执业行为,整肃律师行业行风,促进律师行业自律,引导和促进广大律师依法、诚信、规范执业。
二、目标任务将此次专项教育整治活动与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相结合,进一步加强我市律师行业党的建设,切实解决律师行业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升律师行业社会形象和公信力,努力把我市律师队伍建设成一支让党放心、让群众满意的队伍。
三、教育整治重点(一)政治思想教育方面。
着力解决少数律师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服务意识不强问题;着力解决少数律师事务所对党建工作认识不足、重视不够、制度机制不健全问题;着力解决部分律师事务所对政治思想教育认识不到位,缺乏责任感、使命感等问题。
(二)诚信体系建设方面。
浙江省司法厅关于在全省律师队伍中开展集中教育整顿活动的实施意见
浙江省司法厅关于在全省律师队伍中开展集中教育整顿活动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司法厅•【公布日期】2004.03.31•【字号】浙司[2004]64号•【施行日期】2004.03.3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信访正文浙江省司法厅关于在全省律师队伍中开展集中教育整顿活动的实施意见(浙司〔2004〕64号)各市司法局:春节期间,胡锦涛总书记等五位中央领导同志分别就加强律师队伍建设作出重要批示。
为了认真贯彻中央领导同志的批示精神,落实司法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律师队伍建设的意见,进一步提高律师队伍素质,切实解决律师队伍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律师执业中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充分发挥律师在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中的重要作用,根据司法部的部署,省厅决定在全省律师队伍中开展一次集中教育整顿活动。
活动实施意见如下:一、充分认识开展集中教育整顿活动的必要性和重要性近年来,全省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律师协会十分重视律师队伍建设,在抓好律师业务素质的同时,注重加强律师思想政治、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教育,强化律师的自律意识。
1998年以来,省厅已连续六年在全省律师行业中开展了思想政治、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教育评查等活动,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综观我省律师行业的现状,虽然队伍建设的成效明显,但律师队伍中仍然存在不少问题。
个别律师在执业中以追求经济效益最大化为目标,漠视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收了费不办事,或是私自收费、乱收费,对当事人的委托事务玩忽懈怠;向办案人员请吃送礼,向客户拍胸脯打包票,影响了司法公正,缺失了律师业赖以生存的诚信基石。
少数律师事务所内部管理混乱,“散、乱、差”问题突出。
这些问题是多年来累积的深层次矛盾的体现,败坏了律师的声誉,严重损害了律师的形象,必须引起各级司法行政机关的高度重视,并认真加以解决。
这次开展集中教育整顿活动,加强律师队伍建设,不仅是维护司法公正、促进依法治国的重要举措,是坚持执法为民、防止司法腐败的必要保证,也是建设一支让党和人民充分信任和满意的、能适应新形势发展要求的律师队伍的必然要求。
上海市司法局关于印发《关于在全市律师队伍中开展全面依法治国教育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上海市司法局关于印发《关于在全市律师队伍中开展全面依法治国教育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司法局•【公布日期】2015.08.24•【字号】•【施行日期】2015.08.2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法制工作正文上海市司法局关于印发《关于在全市律师队伍中开展全面依法治国教育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各区县司法局,市律师协会:现将《市司法局关于在全市律师队伍中开展全面依法治国教育的实施意见》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上海市司法局2015年8月24日市司法局关于在全市律师队伍中开展全面依法治国教育的实施意见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加强律师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律师在全面依法治国中的重要作用,根据司法部《关于在全国律师队伍中开展全面依法治国教育的意见》,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总体目标开展全面依法治国教育,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落实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决定要求,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对司法行政工作重要指示,紧紧围绕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教育引导广大律师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法治,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正确职业道德,遵守宪法和法律。
坚持依法执业、诚信执业、规范执业,努力建设一支政治素质好、品德高尚、业务精良、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促进司法公正的高素质律师队伍,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二、主要内容在律师队伍中开展全面依法治国教育的主要内容是:(一)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要组织广大律师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基本要求,深入开展党史国史和国情世情教育,使广大律师充分认识到,中国共产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我国宪法对每个公民提出的要求。
南宁市司法局、南宁市律师协会关于在全市律师队伍中开展核心价值观教育实施方案
南宁市司法局、南宁市律师协会关于在全市律师队伍中开展核心价值观教育实施方案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南宁市司法局,南宁市律师协会•【公布日期】2012.05.10•【字号】•【施行日期】2012.05.1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律师正文南宁市司法局、南宁市律师协会关于在全市律师队伍中开展核心价值观教育实施方案按照自治区司法厅、广西律师协会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南宁市司法局、南宁市律师协会决定今年在全市律师队伍中开展核心价值观教育活动。
为确保活动取得实效,根据自治区党委政法委关于在全市政法干警中开展的“忠诚、为民、公正、廉洁”为主要内容的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活动和司法厅《关于在全区律师队伍中开展核心价值观教育暨社会实践教育活动的实施意见》,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开展核心价值观教育活动,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以及中央和全市经济工作会议、政法工作会议、司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中办发[2010]30号和桂办发[2011]37号文件精神,按照中央和自治区党委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的总体要求,结合我市律师行业实际,积极探索建设富有时代特征、行业特点的律师文化,确保“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核心价值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引导广大律师全面、准确、深入地了解国情、社情、民情,真正把思想统一到中央对当前国内国际形势的判断上来,把力量凝聚到落实党的各项政策、方针、任务上来,进一步增强广大律师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切实履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的职责使命,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以人为本,执业为民,依法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
二、目标任务开展律师队伍核心价值观教育暨社会实践教育活动,要从全市律师队伍建设实际出发,着力实现以下目标:1、政治立场进一步坚定。
司法部开展警示教育工作方案
司法部开展警示教育工作方案
随着我国司法体制不断完善,司法部门的管理和监督工作也越来越重要。
为了加强对司法队伍的教育和管理,提高司法办案质量,司法部门在当前面临的形势下开展了警示教育工作方案。
首先,根据方案,司法部门将建立警示教育机制。
这一机制将使得司法部门与其下属的各级法院建立更加严格的管理制度,从而实现对司法队伍的全面监管。
此外,该机制还将包括专业知识培训、领导干部轮训、违法行为惩戒等内容,旨在全方位提高司法人员的专业水平和职业道德修养。
第二,方案中要求司法部门对于卷入案件中的涉案人员进行警示教育。
司法部门将会针对不同群体和不同案件类型进行警示教育,梳理出警示教育的重点内容,并通过各种渠道向涉案人员传达,以此提醒他们切实遵守法律法规,避免违法犯罪。
第三,方案中还提出了加强舆情监控和处理的要求。
司法部门将加强对民众提出的问题和反映的情况进行跟踪和查证,并通过适当的方式及时发布情况说明或回应,以此保护司法权威和形象。
由此可见,司法部开展警示教育工作方案是必要的。
通过建立警示教育机制、针对涉案人员进行警示教育以及加强舆情监控和处理等手段,司法部门将能更好地推动司法机关的专业
化和规范化发展,提高司法公信力和形象,确保促进基本人权保护和法治建设。
因此,我们呼吁广大司法从业者积极参与开展这项规范化的工作,为建设法治社会发挥更大的作用。
律师开展警示教育会议记录
律师开展警示教育会议记录律师开展警示教育会议记录1. 引言在法律行业中,诚信、道德和职业操守是每个律师必须秉持的核心原则。
为了提升律师团队的职业素养和道德观念,推动法律服务的质量和公信力,警示教育会议成为了律师开展自查自纠和互相教育的重要方式。
本文将记录一场律师开展警示教育会议,并在其中深入探讨职业道德、诚信和职业操守等主题。
2. 背景和目的本次警示教育会议由XX律师事务所主办,旨在加强团队成员的职业操守和道德意识。
会议邀请了著名律师XXX作为主讲人,以其丰富的执业经验和优秀的职业操守赢得了业内的一致认可。
主办方希望通过此次会议,唤起团队成员对职业道德的关注和自查自纠的意识,共同维护律师行业的形象和声誉。
3. 回顾与总结(1)警示教育会议的主题选择作为一场警示教育会议,主题的选择至关重要。
本次会议主题为“职业道德与执业操守”,目的是引导律师认识到职业道德的重要性,塑造高尚的律师形象。
通过多个案例的分享和讨论,会议旨在让团队成员了解并深入思考职业道德相关的问题,从而提升整个团队的职业素养。
(2)分享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的案例在此次会议中,主讲人XXX分享了多个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的案例,从而让与会律师深刻认识到这些行为对于个人和整个行业造成的负面影响。
主讲人通过梳理案例的起因、过程和结果,引发了与会人员对职业道德的关注和反思。
这些案例的深入分析使与会律师认识到自身操守的重要性,并加强了对法律职业的正确认识。
(3)强调诚信和职业操守的重要性诚信和职业操守是律师行业的基石。
在会议的讨论环节中,与会律师就诚信和职业操守的具体内涵和实践方法进行了深入交流。
通过丰富的案例分析和现实情景模拟,律师们对于诚信和职业操守的重要性有了更为深刻的理解,同时也提醒了每个人要始终坚守底线,遵守法律的道德规范。
4. 个人观点与理解作为一名律师撰稿人,对于职业道德、诚信和职业操守等主题的个人观点和理解是非常重要的。
在我看来,律师作为法律行业的从业者,其职责在于服务社会、捍卫正义,因此职业道德是无可替代的。
2023年司法部开展警示教育工作方案
2023年司法部开展警示教育工作方案一、背景分析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和发展,犯罪问题也愈发严重。
为了有效地防控犯罪,改善社会治安环境,司法部决定在2023年开展警示教育工作。
通过开展警示教育,旨在让广大民众增强法律意识,自觉遵守法律,做到远离犯罪。
二、工作目标1. 提高公众法律意识。
通过警示教育,加强普法宣传,推广法律知识,提高公众的法律素养和维权意识。
2. 减少犯罪行为。
通过警示教育,使广大民众深刻认识到犯罪行为带来的后果和危害,从而减少犯罪行为的发生。
3. 建立健全警示教育体系。
通过警示教育,建立健全警示教育体系,形成全民参与的社会治安共治格局。
三、工作内容1. 加强普法宣传。
利用各类媒体,开展普法宣传,提高广大群众的法律意识。
组织宣传人员深入社区、学校、企事业单位等地,开展法律知识讲座和宣传活动。
2. 设立警示教育展览馆。
在各级法院、公安机关、检察院等地,设立警示教育展览馆,通过展览、模拟案例等形式,向公众展示犯罪行为的危害和后果,引发公众对犯罪的警觉和反思。
3. 加大对重点人群警示教育力度。
重点人群包括刑释人员、违法犯罪嫌疑人等。
通过开展警示教育讲座、心理疏导等活动,帮助他们认识到犯罪行为的错误和后果,引导他们重新回归社会,做出正确的选择。
4. 推动社会共治。
加强与社区、学校、企事业单位等的合作,形成共同参与的社会治安共治格局。
组织各类警示教育交流活动,加强社会各界对警示教育的支持和参与。
5. 创新警示教育方式。
积极推广利用新兴技术手段,如新媒体、大数据等,创新警示教育方式,提高教育效果。
通过短视频、微信公众号等方式,向公众传递警示信息,引导公众形成正确的价值观和行为规范。
四、工作保障1. 加强组织领导。
司法部将会同相关部门,成立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工作责任和任务。
各级司法部门、公安机关等要加强协作,形成联动作战态势。
2. 加强人员培训。
组织相关人员参加培训班、研讨会等,提高他们的工作能力和专业水平,为警示教育工作提供有力的人员支持。
安全专项检查工作报道_安全专项检查3篇
专项检查是指商品质量监督部门集中对某一类或几类商品进行全面、重点的质量监督检查的活动,通常用于特定时期或针对某类质量问题较突出的商品,如中秋节前夕的月饼质量专项检查等。
下面是在线整理的安全专项检查3篇,供大家参考!安全专项检查3篇安全专项检查1为了切实做好我镇安全生产工作,在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基础上,根据上级部门安排,我镇从源头抓起,认真组织,周密部署,狠抓落实,防范于未然,加强督查,扎实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活动,取得了一定成效,现将工作总结如下一、加强组织领导,提高责任意识我镇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牢固树立“安全生产,责任重于泰山”的思想,从讲政治、保稳定、促发展的高度来抓安全生产工作。
为了加强对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领导,我镇成立了专门的工作领导小组。
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的工作方针,认真贯彻落实的工作安排部署。
通过召开各类会议、宣传活动、督促检查等形式,加大安全生产宣传和监督检查力度。
与各村委会、镇属各部门签订了安全生产责任书,明确了安全生产责任及安全生产任务,把安全生产责任通过责任书的形式予以明确,使安全责任层层落实,建立了完善的安全生产管理网络。
二、精心组织,分阶段落实安全生产工作能否做好,关键在于管理措施的健全与落实。
为使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落在实处,我镇分阶段落实并制定了具体措施狠抓落实一是大力做好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
加大宣传的覆盖面,大力宣传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必要性。
通过悬挂宣传横幅;发放各类宣传品等。
加大宣传教育力度,使干部群众明确了安全生产工作的基本任务及主要目标,明确了范围及工作责任,明确了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提高了干部群众的安全意识。
同时,安全工作基本上逢会必讲,特别对安全生产存在的薄弱环节,从自我检查、职能管理和安全制度执行等方面进行了深层次的分析,坚持以人为本、强化思想教育构筑安全生产的坚固防线。
通过教育,群众的防范和安全责任意识得到了提高,认识到遵章守纪、强化管理、确保安全的重要性。
律师警示教育工作情况总结5篇
律师警示教育工作情况总结5篇篇1一、背景在当前法治社会建设的进程中,律师作为法律服务的重要提供者,其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的坚守至关重要。
为了更好地加强律师队伍建设,提高律师的法律风险意识,我所在过去一年中深入开展了律师警示教育工作。
本文旨在总结这一年来律师警示教育工作的成果与不足,以期为今后的工作提供有益的参考。
二、工作内容1. 制定警示教育方案根据律师队伍的实际状况,结合法治实践的需要,我所制定了详细的律师警示教育方案。
方案明确了教育目标、教育内容、教育方式以及时间进度,确保了警示教育的有序开展。
2. 开展专题学习我所组织律师开展了多次专题学习,内容包括法律法规、职业道德、执业纪律等。
通过学习,律师们深入了解了法律职业的基本要求,增强了法律风险意识。
3. 组织案例分析为了更好地让律师理解法律风险,我们组织了案例分析会。
通过对一些典型案件的深入剖析,律师们对法律风险的危害性有了更深刻的认识。
4. 加强内部监督我所建立了完善的内部监督机制,对律师的执业行为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
对于存在的问题,及时指出并督促改正。
5. 开展警示教育活动我所定期开展警示教育活动,通过演讲、座谈、展览等形式,向律师传达警示教育的理念,提高律师的职业道德水平。
三、工作成果1. 提高了律师的法律风险意识通过一年的警示教育,我所律师的法律风险意识得到了显著提高,对法律职业的要求有了更深入的理解。
2. 强化了律师的职业道德观念警示教育使律师们更加明确了自己的职业责任,对职业道德有了更深刻的认识,执业行为更加规范。
3. 改善了律师事务所的内部管理通过警示教育,我所的内部管理得到了改善,律师的执业行为更加规范,律师事务所的形象也得到了提升。
四、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1. 教育内容需进一步丰富目前的警示教育内容虽然涵盖了法律法规、职业道德、执业纪律等方面,但仍需进一步丰富,增加更多实践性的内容。
2. 教育方式需创新教育方式上,我们需要更加创新,不仅要进行课堂教育、案例分析,还可以邀请法律专家进行专题讲座,组织律师进行实地考察等。
律师及法律服务工作者队伍警示教育活动实施意见
律师及法律服务工作者队伍警示教育活动实施意见为进一步规范全县律师及法律服务工作者的执业行为,强化职业道德与执业纪律,局党组决定,结合正在开展的“忠诚、为民、公正、廉洁”为主要内容的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在全县律师及法律服务工作者队伍中开展警示教育活动,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指导思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通过学习教育,使广大律师深刻认识个别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违纪违法的严重危害,深刻认识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的本质要求,自觉践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的职责使命,自觉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自觉坚持拥护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拥护宪法,切实做到依法执业、诚信执业、尽责执业,切实做到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为建设和谐平安xx 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二、开展警示教育活动的意义开展警示教育是认真汲取康仁兵案件深刻教训、引导律师依法正确履行法律服务职责、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迫切需要,是律师工作深入贯彻落实“忠诚、为民、公正、廉洁”为主要内容的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积极发挥职能作用的实际行动。
各律师事务所和法律服务所一定要充分认识开展警示教育的重大意义,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三、开展警示教育活动的目标(一)全县律师践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的自觉性进一步坚定,全县律师依法执业、诚信执业、尽责执业的观念得到进一步增强。
(二)完善全县律师诚信执业信息档案。
建立律师不良执业行为档案及律师和律师事务所失信和处罚的信息公开披露制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三)加强与司法机关的沟通联系,建立律师与司法人员互相监督机制,进一步规范律师与司法人员相互关系。
(四)进一步完善律师执业监管、违法违纪投诉查处制度,规范查处流程、明确查处期限、建立投诉查处考核机制,坚决纠正律师行业中的不正之风,坚决查处律师执业中损害当事人利益的不法行为,做到“应查必查,应处必处”。
徐州市司法局关于实行律师事务所和律师执业违规警示制度实施办法(试行)
徐州市司法局关于实行律师事务所和律师执业违规警示制度实施办法(试行)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徐州市司法局•【公布日期】•【字号】徐司[2011]76号•【施行日期】•【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律师正文徐州市司法局关于实行律师事务所和律师执业违规警示制度实施办法(试行)(徐司[2011]76号)第一条为加强对全市律师行业的监管,规范律师事务所和律师的执业行为,保障依法执业,树立队伍形象,维护行业信誉,提高律师公信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律师执业管理办法》、《律师和律师事务所违法行为处罚办法》、《律师事务所年度检查考核办法》、《律师执业年度考核规则》、《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规范》、《律师协会会员违规行为处分规则(试行)》、《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管理规则》和相关规章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违规警示是指徐州市司法局或徐州市律师协会发现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实习律师、律师业务辅助人员有违反律师执业规定、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律师行业规范的行为,向其发出《违规警示通知书》,限期进行整改,对未按期整改的,依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
第三条违规警示应当坚持实事求是、有错必纠、严格监督的原则。
第四条违规警示的对象是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实习律师、律师业务辅助人员。
第五条徐州市司法局或徐州市律师协会发现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实习律师、律师业务辅助人员存在违法、违规、违纪行为且尚不构成行政处罚或行业处分的,收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作出是否发出《违规警示通知书》的决定。
徐州市司法局决定予以违规警示的,将《违规警示通知书》发到主管司法行政机关,由主管司法行政机关检查监督限期整改情况;市律师协会决定予以违规警示的,将《违规警示通知书》发到律师事务所,同时抄送被警示对象的主管司法行政机关督促整改。
第六条《违规警示通知书》载明存在的问题、警示内容和整改期限。
西安市司法局办公室关于召开全市律师工作会议的通知
西安市司法局办公室关于召开全市律师工作会议的通
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西安市司法局
•【公布日期】2010.03.29
•【字号】
•【施行日期】2010.03.29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正文
西安市司法局办公室关于召开全市律师工作会议的通知
各区县司法局,市直各律师事务所: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司法部关于加强律师队伍建设电视电话会议及全省律师工作会议精神,市局决定召开全市律师工作会议。
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2010年4月2日(星期五)上午9:00
二、会议地点:建苑大厦十层会议室(朱雀门内南广济街38号)。
三、会议内容:
1、对2009年全市律师工作进行总结与回顾,并对2010年律师工作进行安排和部署;
2、对在律师队伍中开展警示教育活动进行动员和安排部署;
3、对进一步深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积极服务和推动三项重点工作进行动员和安排部署;
4、市局领导讲话。
四、参加人员:
1、市局有关领导;
2、各区县司法局分管律师工作的局长、律师管理科长,市律协会长、副会长,全市各律师事务所主任。
各单位接到通知后,请及时通知参会人员务必按时到会,并于4月1日12时前将参会人员名单上报市局律管处(区县所由区县司法局负责通知)。
联系人:马亚茹
联系电话:88613042
二○一○年三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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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全市律师队伍中开展警示教育的实施方案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律师李庄在代理重庆一起涉黑案件过程中,因犯辩护人伪造证据罪、妨害作证罪,今年2月被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
北京市司法局已依法吊销李庄律师执业证书,司法部将李庄违法违纪案件情况通报全国。
李庄案件是一起律师违法犯罪而受到法律制裁的典型案例,其危害很大,严重影响了司法机关正常工作秩序,损害了律师队伍形象。
为认真汲取李庄案件的深刻教训,引导律师依法正确履行职责,司法部决定在全国律师队伍中开展一次警示教育。
根据司法部《关于在全国律师队伍中开展警示教育的意见》、省司法厅《全省律师队伍警示教育实施方案》,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开展警示教育的指导思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中央领导同志的重要批示精神。
以李庄案件为反面教材,通过学习教育,使广大律师深刻认识李庄案件的严重危害,深刻认识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的本质要求,自觉践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的职责使命,自觉坚持“三个至上”(即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坚持“三个拥护”(即拥护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拥护宪法),切实做到“三个执业”(即依法执业、诚信执业、尽职执业),做到“三个维护”(即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二、开展警示教育的主要内容警示教育要重点围绕以下四个方面开展。
(一)加强学习。
在律师队伍中深入开展“三项教育”即思想政治教育、法律法规教育和职业道德执业纪律教育。
组织律师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律师队伍建设的一系列重要指示、重要批示精神;组织律师认真学习宪法,学习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学习《律师法》及相关法规、规章和职业道德执业纪律规范。
通过学习,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进一步增强广大律师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坚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的坚定性;进一步增强律师的宪法观念和严格依法规范执业的意识,提高坚持“三个至上”、“三个拥护”的自觉性;进一步增强律师的职业道德水准和执业纪律观念,努力在执业活动中切实做到“三个执业”,实现“三个效果”(即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政治效果)的有机统一。
(二)深入讨论。
通过披露李庄违法犯罪事实真相,组织律师深入剖析李庄违法犯罪的原因,认真总结教训,并结合律师工作实际,深入开展“履职尽责·遵纪守法”大讨论。
重点围绕以下题目展开讨论。
一是如何坚定不移地担当起“五者”(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法律工作者、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服务者、当事人合法权益的维护者、社会公平正义的保障者、社会和谐稳定的促进者)的职责;二是如何切实履行《律师法》赋予的“三个维护”的职责使命;三是如何在执业活动中努力实现“三个效果”的有机统一;四是如何在执业活动中正确处理“两个效益”的关系。
通过讨论,使律师进一步明确“为谁执业、为谁服务”,“坚持什么、反对什么”等问题,时刻保持清醒头脑和高度警惕,进一步坚定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的信念,在执业活动,特别是刑事辩护代理活动中自觉坚持依法、规范、诚信执业,切实做到讲政治、顾大局、守纪律。
(三)认真查改。
对律师和律师事务所在执业活动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认真查摆和整改。
律师个人重点查找以下三个方面的问题。
一是自身在执业理念、执业作风方面是否存在问题;二是在执业活动中是否做到讲政治、顾大局;三是是否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有无违反职业道德执业纪律的问题。
律师事务所重点查找以下三个方面的问题。
一是对本所律师监督管理方面是否存在“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问题,二是是否存在忽视对律师的思想政治教育和职业道德执业纪律教育的问题;三是相关制度是否健全,有关接案审查、跟踪指导、案件评查、收费管理、投诉查处等内部制度是否完备并真正落到实处。
针对排查出来的问题,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目标和工作措施,逐项进行整改,集中力量解决律师个人在理想信念、执业能力、职业道德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解决律师事务所在人员、业务、收费监督管理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四)健全制度。
通过教育整改,进一步加强律师和律师事务所执业活动的监督管理制度和工作机制建设。
重点建立完善以下制度和机制。
一是健全规范律师与司法人员相互关系的制度和机制,认真解决少数律师与司法人员不正当交往、影响司法公正的问题,拟与市中级人民法院联合制定规范律师法官相互关系的规范性文件。
二是建立健全律师从事诉讼业务有关执业规范,加强律师执业权利保障。
对《关于律师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有关问题的规定(试行)》贯彻落实情况进行认真调查研究,配合省厅充实完善《规定》,同时,积极帮助律师解决会见过程中遇到的难题。
三是建立健全并认真落实律师事务所执业管理、收费与财务管理、投诉查处、年度考核、档案管理等内部管理各项制度,堵塞律师事务所在案件管理、业务质量、收案收费、违纪案件查处等环节存在的漏洞,使律师事务所在律师管理中的基础作用得到充分发挥。
四是建立健全律师行业社会监督机制,在全市律师行业推行“三公开一监督”(即服务范围公开、工作程序公开、收费标准公开,自觉接受服务对象和社会的监督)制度,扩展律师工作信息平台。
拟聘请律师法律服务特邀监督员,实现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的有机统一。
三、开展警示教育的方法步骤这次警示教育从今年3月开始到今年底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3月25日—4月30日)。
各区县司法局、律师事务所制定警示教育活动实施意见或方案。
逐级传达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指示、司法部律师队伍建设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省厅律师队伍警示教育实施方案。
此次警示教育活动的动员部署于4月底前完毕。
(二)学习讨论(5月1日—8月31日)。
采取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的方法,利用辅导、座谈等形式,组织广大律师认真学习规定内容。
以律师事务所为单位,围绕重点讨论内容,开展讨论、剖析、查摆,找准律师事务所和律师在执业理念、执业能力、执业行为、职业道德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加强和改进工作的方案和意见。
认真学习省厅编发的《警示教育学习文件(网络版)》和《律师违法违纪案件典型案例》,通过系统和针对性的学习教育,增强此次活动的警示效果。
(三)整改提高(9月1日—12月15日)。
在开展学习讨论和查摆问题的基础上,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和措施,并认真加以落实,建立健全相关工作制度和机制。
11月30日前,各区县司法局、市属律师事务所向市司法局报送警示教育总结报告。
四、开展警示教育的工作要求(一)深刻认识开展警示教育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律师制度恢复重建三十多年的实践证明,我国律师队伍的主流是好的,是一支党和人民可以信赖的队伍。
但同时必须清醒地看到,律师队伍中还存在着极少数害群之马,他们为一己私利,公然违法犯罪,严重损害了律师队伍形象,李庄案件就是一个典型案例,教训十分深刻。
以李庄案件为反面教材,在律师队伍中深入开展警示教育,对于大力加强律师队伍建设,进一步增强广大律师自觉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的使命感和责任感,增强广大律师依法诚信执业意识,确保律师工作的正确方向都非常重要和必要。
各区县司法局、律师事务所和律师要充分认识这次警示教育的重要意义,克服消极畏难情绪和无所作为的思想,积极行动起来,认真有效地组织好、开展好这一教育,确保取得实效。
(二)加强组织领导。
按照司法部和省厅的统一部署,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加强组织领导和工作指导。
各区县司法局、律师事务所要及时研究制定本地区、本所开展警示教育的工作方案,迅速进行工作部署。
此次警示教育活动行政、行业主要领导要负组织领导责任,检查督促辖区内律师和律师事务所警示教育的各项工作,保证警示教育顺利进行。
市局、市律协将适时组织督查组,对开展警示教育情况进行监督指导,总结交流和通报,对活动开展得好的单位进行表扬,对走过场的单位进行批评并责令补课。
(三)坚持正面教育。
警示教育中要充分调动和保护广大律师的积极性,激发广大律师的自觉性,坚持正面教育,自我教育为主,重在引导律师充分认清李庄案件的危害,提高思想认识,增强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的自觉性、坚定性。
教育中要务求实效,重在解决问题,防止搞形式主义,作表面文章。
要发挥好党员律师的先锋模范作用和律师事务所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引领全行业进行深入学习、讨论、查摆和整改。
要认真解决影响依法规范执业的思想认识问题,确保警示教育达到预期目的。
(四)广泛听取有关方面意见。
坚持开门搞教育,采取“请进来”、“走出去”和问卷调查等形式,广泛征求服务对象、司法机关、社会公众对律师法律服务的意见和建议,以加强教育的针对性,增强教育的实效性。
(五)促进各项工作整体推进。
开展警示教育是律师队伍建设的重要任务,是加强律师工作的重要措施。
大家要把开展警示教育与全面推进政法工作“三项重点”工作结合起来,与深入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结合起来,与建立健全律师队伍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长效机制结合起来,与律师行业岗位大练兵活动结合起来,与规范律师业务活动、改善律师执业环境结合起来,与全市司法行政系统能力建设年活动结合起来,做到统筹兼顾、相互促进,相得益彰,保证警示教育扎实有效开展,保证各项工作整体推进。
对教育活动中群众反映突出的问题要及时整改,对受理的投诉或举报要严肃认真查处,切实体现闻过即改,边教边改。
(六)总结宣传先进典型。
在开展警示教育中,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杂志、互联网络等多种媒体,大力宣传教育活动做法和成效,昭示律师行业严肃行风行纪、诚信规范执业的决心和信心;宣扬一批在执业活动特别是刑事诉讼活动中的律师先进典型,弘扬社会正气;表彰一批自觉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