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绵阳市游仙区委绵阳市游仙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石马工业集中区发展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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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游委发[2007]7号
中共绵阳市游仙区委
绵阳市游仙区人民政府
关于加快石马工业集中区发展的意见
经济试验区党工委、管委会,各乡镇、街道党委、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级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工业强区”战略,实施工业“百亿工程”,区委、区政府决定加快石马工业集中发展区发展,全面提升石马工业经济发展的规模和质量,推动游仙工业经济可持续跨越式发展,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统领集中发展区全局,坚定不移地实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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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强区”战略,充分发挥集中发展区的聚集效应,着力培育高新技术产业;坚持以配套政策和体制创新为支撑,以项目为抓手,突出工业总量增长与质量提升,做到规模、效益协调发展,促进全区工业集约化、集团化、集群化的快速增长。
二、发展目标
充分利用中物院技术转移中心和军转民技术创新基地两块牌子,发挥中物院科技和人才优势,发展高新技术产业,重点培育电子信息、新材料、汽车配套、机电一体化四大支柱产业,力争在5年内引进企业50—100家,实现工业总产值30亿元,把集中发展区建设成为绵阳科技城军民结合型高新技术产业基地,建设成为具有较强产业凝聚力、品牌影响力、自主创新力的新材料和汽车配套产业制造基地。
三、政策措施
(一)强化项目支撑
1、积极争取市重大工业项目和中物院军转民项目在石马工业集中发展区布局。充分利用绵阳打造百亿企业的机遇和石马的工业发展环境优势,加强与市委、市政府和市级相关部门的汇报、沟通,力争让绵阳的六大产业集群配套项目向集中发展区倾斜,重点要围绕九州、长虹PDP、华晟动力等四户百亿企业的配套工业项目进行引进;加强与中物院的联系,促成军转民项目落户石马,着重要将中物院技术转移中心、五八所等军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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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的民用项目吸引进集中发展区发展。
2、做好成渝泛三角地区的工业招商。充分利用绵阳科技城的品牌优势,抓住国家发展成渝泛三角经济圈的重大机遇,强势进行工业招商,重点要抓好绵广、绵渝和成绵高速公路沿线的工业企业扩张项目引进工作,确保每年引进固定资产投资在1000万元或年产值在500万元以上的低排放、低能耗工业项目5—10个。
3、以省市区各驻外窗口和专业招商队伍为依托,做好对沿海企业的招商。要利用沿海企业二次转移的机遇,提前做好项目承接工作,力争每年吸引沿海工业投资大项目到集中发展区投资5个以上。
(二)加大扶持力度
1、设立集中发展区企业融资担保基金。区政府在五年内,每年财政预算不低于100万元资金用于参与全市企业担保融资体系,重点支持集中发展区企业融资需求。
2、设立集中发展区工业发展基金。从2007年,凡石马财政税收超收区级留成部分和石马境内上缴的基本建设设施配套费用以及集中发展区工业用地政府收益市上返还部分全额返还给石马作为集中发展区工业发展基金,用于集中发展区基础设施配套建设和工业发展奖励。
3、鼓励工业企业壮大规模。对销售收入首次超过500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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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1亿元、5亿元、10亿元的工业企业,区委、区政府将实行重奖,分别对企业负责人给予5000元、1万元、3万元、5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4、开展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加强银政企合作。要建立和完善企业诚信体制的评价办法,促进银企、银政合作,经常性开展银政企项目推介活动。区财金办、区经济商务局要积极做好金融部门的衔接工作,促成金融部门对集中发展区内企业的了解和支持。
(三)强化土地规划和利用
1、科学规划。要坚持规划先行,把集中发展区的规划设计与绵阳城市规划和新农村建设结合起来,高起点、高标准地规划设计基础设施和产业区域布局。区规划建设和环保局和市城市规划管理局游仙规划管理所要积极工作,加强协调,尽快拿出建设规划方案报市上审批。
2、保障工业用地。积极争取市委、市政府对集中发展区工业项目建设用地的优先支持,原则上要集中全区的工业用地指标到集中发展区使用,要通过盘活、置换、入股、出让等多种形式解决工业项目用地问题。
3、规划和建设好企业发展平台。要积极探索集中发展区标准厂房建设的新途径、新形式,鼓励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以入股的方式建设标准厂房;鼓励采用BOT方式引进有实力的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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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或个人建设标准厂房,尤其要鼓励企业建设多层标准厂房,提高土地利用率,对多层标准厂房建设要争取市政府从城市建设配套费中按一定比例进行支持。
(四)健全体制机制
1、建立高效运行的行政体制。集中发展区的管理体制,实行区镇共管,区政府牵头,区级相关部门参与,石马镇党委、政府具体组织实施。区级各部门必须服从大局,各司其职,积极配合做好集中发展区的工作,切实做到思想同心、目标同向、行动同步。对集中发展区的工作,特别是企业入驻、建设、生产相关的审批管理等,在职权范围内实行“一站式”封闭办理,非职权范围内的要对口限时亲自协调办结。集中发展区领导小组和石马镇对集中发展区的管理具有较高自主决定权,各部门必须按其要求提高办事服务效率。
2、建立定期会议制度。集中发展区领导小组每两个月召开一次专题会,听取石马和各相关职能部门的司职履责汇报,集中研究和解决集中发展区的问题和困难。
3、建立分工负责制度。对涉及集中发展区的土地征用、拆迁安置、项目引进、资金协调、政策争取等相关工作,实行区镇领导和区级对口部门包干负责制,做到责任明确、目标统一,防止工作推诿址皮。
4、建立限时办结制度。对集中发展区的有关报批事项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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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窗口对外”、“一站式”审批、“一条龙”服务。凡是集中发展区的工作,只要政策法律没有禁止的,都要简化程序,快办快结,凡是对集中发展区的发展有利的,各部门要运用政策的灵活性,主动寻求支持,做到特事特办。涉及集中发展区工作的办理,各办理部门必须每周书面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办理情况。
5、建立责任追究和奖励制度。坚持把工业实绩与年终考核奖惩结合起来,最大限度在调动干部的积极性,对完成集中发展区目标任务的单位进行表彰奖励;对作出贡献的个人进行奖励,特别优秀的提拔重用;对工作失职的部门和负责人进行通报批评,严重失职的撤职调离岗位。
四、组织领导
1、成立石马工业集中发展区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全面负责集中发展区发展的重大政策制定、重要工作落实和重点问题的协调,负责对集中发展区工作的考核,负责对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的工作督办。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工作人员从区级机关和石马镇抽调,专门负责集中发展区的具体事务和协调工作。
2、选调人才到石马支持集中发展区建设。区委组织部、区人事局要着眼于集中发展区的人才需求,积极培养和选调一批懂经济、会管理,尤其是在规划、建设和招商引资等方面有专长的人才到石马工作,为集中发展区的发展和建设提供人才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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