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信息报告.pptx
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信息报告
第页共页被检查人:检查机关:检查时间年月日时分至时分检查地点:卫生监督检查员出示证件并说明来意后检查,检查记录:卫生监督检查员、出示执法证件(证件号:)在的陪同下,对该单位(场所)进行检查,记录如下:一、查见该院位于镇(乡)道号,建筑面积平米(至少300平米)。
临床科室:急诊(抢救)室有□无□、内科有□无□、外科有□无□、妇(产)科儿科有□无□、预防保健科有□无□。
医技科室:药房有□无□、化验室有□无□、X光室有□无□、治疗室有□无□、处置室有□无□、消毒供应室有□无□、信息统计室有□无□。
二、各项规章制度、人员岗位责任制有□无□,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医疗护理技术操作规程有□无□。
三、医疗执业许可证有□无□,有效期至年月日四、门诊登记有□无□正常使用,处方有□无□正常使用,皮试登记有□无□正常使用。
五、基本设备:急诊抢救箱、氧气、电动吸引器、洗胃机、心电图机、抢救床、观察床、诊察床、妇科检查床、产床、接产包、切开缝合包、新生儿体重计、新生儿保温箱、显微镜、血球计数仪、离心机、温箱、电箱、干燥箱、X光机、观片灯、开口器、阴道检查器械、人流吸引器、导尿包、身高体重计、至少100支各种规格注射器、器械、无菌、污物、担车、紫外线灯、高灭菌设备是□否□健全。
被检查人签名:卫生监督检查员签名、年月日年月日涿鹿县卫生局制第页共页被检查人:检查机关:检查时间年月日时分至时分检查地点:卫生监督检查员出示证件并说明来意后检查,检查记录:卫生监督检查员、出示执法证件(证件号:)在的陪同下,对该单位(场所)进行检查,记录如下:一、查见该卫生室位于镇(乡)道号,建筑面积平米(至少40平米)。
诊室有□无□、治疗室有□无□、诊疗室有□无□、药房有□无□。
二、医疗执业许可证有□无□,有效期至年月日三、执业人员资格证书有□无□、执业证书有□无□四、门诊登记有□无□正常使用,处方有□无□正常使用,皮试登记有□无□正常使用五、基本设备:是□否□健全被检查人签名:卫生监督检查员签名、年月日年月日涿鹿县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制。
非法行医非法采供血信息报告部分
第八章非法行医非法采供血信息报告部分第一节相关法律法规及制度⏹一、相关法律法规⏹(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六条第一款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非法行医,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造成就诊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第三百三十四条第一款非法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足以危害人体健康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第三十九条未经批准擅自开办医疗机构行医或者非医师行医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予以取缔,没收其违法所得及其药品、器械,并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医师吊销其执业证书;给患者造成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第十八条非法采集血液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予以取缔,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非法采集血液的;⏹(二)血站、医疗机构出售无偿献血的血液的;⏹(三)非法组织他人出卖血液的。
⏹(四)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行医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8】5号)⏹第一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认定为刑法第三百三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非法行医”:⏹(一)未取得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医师资格从事医疗活动的;⏹(二)个人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开办医疗机构的;⏹(三)被依法吊销医师执业证书期间从事医疗活动的;⏹(四)未取得乡村医生执业证书,从事乡村医疗活动的;(五)家庭接生员实施家庭接生以外的医疗行为的。
卫生计生监督协管服务规范ppt课件
三、工作建议
*
*
*
二、服务内容
(三)学校卫生服务 协助卫生计生监督执法机构定期对学校传染病防控开展巡访,发现问题隐患及时报告;指导学校设立卫生宣传栏,协助开展学生健康教育。协助有关专业机构对校医(保健教师)开展业务培训。 (四)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信息报告 协助定期对辖区内非法行医、非法采供血开展巡访,发现相关信息及时向卫生计生监督执法机构报告。 (五)计划生育相关信息报告。协助卫生计生监督执法机构定期对辖区内计划生育机构计划生育工作进行巡查,协助对辖区内与计划生育相关的活动开展巡访,发现相关信息及时报告。
*
二、服务内容
(一)食源性疾病及相关信息报告 发现或怀疑有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等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或可能造成危害的线索和事件,及时报告。 (二)饮用水卫生安全巡查 协助卫生计生监督执法机构对农村集中式供水、城市二次供水和学校供水进行巡查,协助开展饮用水水质抽检服务,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协助有关专业机构对供水单位从业人员开展业务培训。
*
三、服务流程
*
四、服 务 要 求
(一)县(区)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建立健全各项协管工作制度和管理规定,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卫生计生监督协管工作创造良好的条件。 (二)县(区)卫生计生监督执法机构要采用在乡镇、社区设派出机构或派出人员等多种方式,加强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卫生计生监督协管的指导、培训并参与考核评估。
三、工作建议
*
五、完善档案资料管理 1、综合管理 (1)上级文件:上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和卫生监督机构下发的文件(工作计划、专项整治工作通知、实施方案、检查安排等)。 (2)计划总结:卫生计生监督工作年度工作计划、总结、情况汇报、检查安排、其他专项工作小结及图片资料。 (3)会议记录:卫生院召开的卫生计生监督协管会议及公卫办召开的信息员会议记录。 (4)相关制度:人员管理、资金管理、资金拨付、培训制度、信息报告制度、工作流程、工作职责、卫生监督协管人员守则。
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信息报告PPT课件
采供血设施不达标
非法采供血机构通常设施简陋,缺乏 必要的消毒和检测设备,无法保证血 液质量和安全。
采供血来源不规范
非法采供血行为的采供血来源往往不 规范,可能存在感染、传播疾病的风 险,对血液安全构成严重威胁。
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的影响
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
危害公众健康
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行 为可能给患者带来严重的 健康风险,甚至危及生命。
重病情甚至危及生命。
传播疾病
非法采供血行为可能导致血液感染, 如艾滋病、乙肝、丙肝等,给患者 带来无法挽回的健康损害。
医疗事故
非法行医可能导致误诊、误治等医 疗事故,给患者带来不必要的痛苦 和损失。
对医疗行业的危害
损害正规医疗机构声誉
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行为的存在,可能使人们对正规医疗机构 产生不信任感,影响其声誉。
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信息 报告ppt课件
目录
• 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的现状 • 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的危害 • 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的预防与
打击 • 案例分析 • 结论与建议
01
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的现 状
非法行医的现状
01
02
03
非法行医现象普遍
在某些地区,非法行医现 象较为普遍,无证行医、 超范围行医等问题较为突 出。
开展专项整治
针对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行为开展专项整治行 动,加大打击力度。
严厉打击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行为
建立举报奖励制度
01
鼓励公众积极举报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行为,设立奖励制度
以激励更多人参与。
加强执法力度
02
对查实的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行为,依法从严处理,形成震
1.2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信息报告制度
1.2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信息报告制度附件7-2最高人民检察院、部关于印发《最高人民检察院、部关于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的规定(一)》的通知(公通字[2008]3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厅、局,事检察院,生产建设人民检察院、局:为及时、准确的打击犯罪,根据《刑法》、《刑法修正案(二)》、《刑法修正案(三)》、《刑法修正案(四)》、《刑法修正案(六)》和《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最高人民检察院、部制定了《最高人民检察院、部关于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的规定(一)》,对机关治安部门、消防部门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作出了规定。
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各级机关应当依照次规定立案侦查,各级检察机关应当依照此规定审查批捕、审查起诉。
各地在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分别报最高人民检察院和部。
最高人民检察院部6月25日最高人民检察院、部关于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的规定(一)(节选)第五十二条[非法组织卖血案(刑法第三百三十三条第一款)]非法组织他人出卖血液,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一)组织卖血三人次以上的;(二)组织卖血非法获利二千元以上的;(三)组织未成年人卖血的;(四)被组织卖血的人的血液含有艾滋病病毒、乙型肝炎病毒、丙型肝炎病毒、梅毒螺旋体等病原微生物的;(五)其他非法组织卖血应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第五十三条[强迫卖血案(刑法第三百三十三条第一款)]以暴力、威胁方法强迫他人出卖血液的,应予立案追诉。
第五十四条[非法采集、供应血液、制作、供应血液制品案(刑法第三百三十四条第一款)]非法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一)采集、供应的血液含有艾滋病病毒、乙型肝炎病毒、丙型肝炎病毒、梅毒螺旋体等病原微生物的;(二)制作、供应的血液制品含有艾滋病病毒、乙型肝炎病毒、丙型肝炎病毒、梅毒螺旋体等病原微生物,或者将含有上述病原微生物的血液用于制作血液制品的;(三)使用不符合国家规定的药品、诊断试剂、卫生器材,或者重复使用一次性采血器材采集血液,造成传染病传播危险的;(四)违反规定对献血者、供血浆者超量、频繁采集血液、血浆,足以危害人体健康的;(五)其他不符合国家有关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的规定,足以危害人体健康或者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情形。
卫生监督协管员培训(非法行医、非法采供血、职业卫生专业)PPT课件
指南
5
二、工作职责与主要任务
协管员职责与任务
在卫生监督机构的指导 下开展日常巡查、巡访 工作 负责辖区内相关违法案 件信息的收集、报告工 作,并协助卫生监督机 构开展调查处置 负责接受辖区群众的投诉 举报,及时将相应信息上 报卫生行政部门及卫生监 督机构
1234
负责辖区内卫生法律法规 和卫生常识的宣传,并开 展居民咨询指导工作
3
一、基本概述
是一项惠及全体居民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政策 卫生 监督 协管 意义 与目 的
是卫生监督体系向基层延伸的有利保障
是建立健全基层卫生监督网络、解决基层突出问题的 重要举措 促进执法工作重心下移,使卫生监督服务更加贴近百 姓,实现人人享有卫生监督服务
4
一、基本概述
《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技术规范》 规范 标准 《卫生监督协管服务技术规范》 《天津市城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内容与标准》 《天津市社区公共卫生项目工作指南》
6
二、工作职责与主要任务 协管内容
信息 报告 非法行医及非法采 供血巡查、巡访 (每季度一次) 巡查 巡访 宣传 指导
《卫生监督协管信息报告登记表》 《可疑职业病患者登记与报告记录表》
非法行医及非法采 供血相关违法信息 及查处效果、可疑 职业病患者信息
开展职业病防治 宣传、咨询指导
《卫生监督协管巡查登记表》
13
三、如何辨识非法行医及非法采供血行为
识别“黑诊所”的窍门:
⑴正规的医疗机构,必须依法取得当地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医疗 机构执业许可证》,并悬挂于明显处。“黑诊所”不能提供有效的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⑵非法行医人员在“黑诊所”中给患者看病,不能提供《医师执业
证书》; ⑶ “黑诊所”一般在临时租借的场所,挂牌或不挂牌非法行医,没
卫生监督协管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信息报告
卫生监督协管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信息报告引言:近年来,随着医疗技术的发展和医疗服务的不断完善,人们的健康水平得到了显著提升。
然而,与此同时,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等违法行为也时有发生,给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带来了威胁。
为了有效监管和管理这些违法行为,卫生监督机构必须积极采取行动。
本文将重点探讨卫生监督协管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的信息报告工作,旨在加强监管力度,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一、非法行医的危害及信息报告的重要性非法行医是指没有取得相应医疗资质的人员从事医疗活动,包括无证行医、擅自开药、虚假宣传等不合法行为。
这些非法行医者往往缺乏必要的医学知识和技能,存在较高的医疗风险,容易给人们的身体健康带来严重危害。
因此,及时发现和举报非法行医是维护公众健康的迫切需求。
信息报告在卫生监督协管非法行医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一方面,信息报告可以帮助卫生监督部门了解非法行医的情况,并及时采取措施进行调查和处罚。
另一方面,通过公众的信息报告,可以提高群众的自我保护意识,减少不法分子的行医行为,形成有利于社会稳定和人民身体健康的环境。
二、非法行医信息报告的方式和渠道三、非法采供血的危害及信息报告的重要性非法采供血是指在未获得法定许可的情况下,进行采供血活动的行为。
这种非法行为涉及到人员和血液安全问题,容易导致传染疾病的传播和健康风险的增加。
非法采供血不仅是一种违法行为,更是对公众健康的严重威胁。
信息报告在卫生监督协管非法采供血中也起着重要的作用。
通过信息报告,卫生监督部门可以及时了解非法采供血的情况,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调查和打击。
同时,信息报告可以提高公众对非法采供血的认识和警惕性,减少受害者人数,维护公众的健康和安全。
四、非法采供血信息报告的方式和渠道结论:卫生监督协管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信息报告工作的开展对于维护公众健康和社会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只有通过加强监管和管理,才能减少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带来的危害和风险。
卫生监督协管员培训(非法行医、非法采供血、职业卫生专业)PPT课件可编辑全文
(四)工作总结与评估
通过开展抽查和汇总有关“职业卫生宣传教育、咨询、 指导纪录表”进行效果分析,撰写评估总结,针对存在问 题,提出改进措施,修改下一年度工作计划和方案。
22
23
3
一、基本概述
卫生 监督 协管 意义 与目
的
是一项惠及全体居民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政策
是卫生监督体系向基层延伸的有利保障
是建立健全基层卫生监督网络、解决基层突出问题的 重要举措 促进执法工作重心下移,使卫生监督服务更加贴近百 姓,实现人人享有卫生监督服务
4
一、基本概述
《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技术规范》 规范
6
二、工作职责与主要任务 《卫生监督协管信息报告登记表》 《可疑职业病患者登记与报告记录表》
协管内容
非法行医及非法采 供血巡查、巡访 (每季度一次)
信息 报告
非法行医及非法采 供血相关违法信息 及查处效果、可疑 职业病患者信息
巡查 巡访
宣传 指导
开展职业病防治 宣传、咨询指导
《卫生监督协管巡查登记表》
18
四、职业卫生咨询指导及职业病防治宣传
二、职业病防治宣传教育、咨询、指导
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展职业卫生法律法规宣传和职业
病防治知识的宣传教育,对提高居民和企业工人的职业
病防治法律和自我保护意识,普及职业病防治知识。
(一)医务人员职业健康教育、咨询、指导
a.工作内容:由医务人员开展个体化职业健康教育、咨询、
《卫生监督协管服务技术规范》 标准
《天津市城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内容与标准》 指南
《天津市社区公共卫生项目工作指南》
5
二、工作职责与主要任务
协管员职责与任务
在卫生监督机构的指导 下开展日常巡查、巡访 工作
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信息报告服务流程图
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信息报告服务流程图
一、服务流程内容说明
1.收集信息通过定期巡防、患者反应(问诊)等信息收集途径,收集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违法行为信息。
2.报告信息发现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行为时,立即向辖区卫生监督机构报告
3、查处效果检测信息报告根据卫生监督机构通报违法行为查出情况,对查处效果进行检测,将检测结果报告辖区卫生监督机构。
1、服务对象
卫生所、服务站分管辖区内
2、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信息报告
收集信息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违法行为信息非法行医重点收集非法行医地点、人员、开诊时间段、是否有诊疗行为、是否有诊疗标识等相关信息:非法采供血重点收集非法采供血单位、地点,非法
采供血行为等信息,信息收集途径主要有:
1.1定期对辖区内非法行医、非法采供血开展巡访。
收集相关信息。
1.2巡访是否有挂有医疗服务招牌、灯箱等涉嫌无证行医的场所
2.提供日常公共卫生服务工作中发现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行为或线索的,收集相关信息。
2.1可以与患者交流获得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违法行为线索:或接到社区居民反应的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违法行为线索。
收集相关信息。
2.2报告信息发现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行为立即向辖区卫生监督机构报告,并按要求填写《卫生监督协管信息报告登记表》。
2.3查处效果监测信息报告卫生监督机构查处非法行医案件后,将个案查处情况通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对查处的非法行医点和人员进行检测并做好记录,并向交办的卫生监督机构报告检测信息。
发现再次非法行医的。
按要求填写《卫生监督协管信息报告登记表》。
未发现非法行医的,按照要求填写《卫生监督协管巡查(访)登记表》。
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信息报告
PPT文档演模板
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信息报告
3、诊疗活动超出登记范围
线索搜集 v 诊所、村卫生室:从宣传牌匾上的诊疗科目进行分
析 v 医院、门诊部:户外广告、院内科室分布标识→核
PPT文档演模板
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信息报告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正本
PPT文档演模板
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信息报告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
PPT文档演模板
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信息报告
v 诊疗活动:是指通过各种检查,使用药物、器械及手术 等方法,对疾病作出判断和消除疾病、缓解病情、减轻 痛苦、改善功能、延长生命、帮助患者恢复健康的活 动。
v 一是在我国很长的历史时期,镶牙和拨牙由非医师操作。这 些人大多祖传手艺,多没经过医学教育,无法考取《执业医 师资格证书》;
v 二是我国曾给乡村医生发《开业行医执照》,允许其从事口 腔诊疗活动;
v 三是一部分牙科技工,他们获得了卫生或劳动部门颁发的劳 动技能鉴定合格证书,他们只能从事口腔技工室的工作,不 能从事临床工作。
医师在非法医疗机构开展诊疗活动 乡村医生在非村医疗机构或非注册的村医疗机构开展诊疗活动
v 使用通过买卖、转让、租借等非法手段获取的《医疗机构执 业许可证》开展诊疗活动的;
v 使用伪造、变造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开展诊疗活动;
PPT文档演模板
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信息报告
1、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执业
v 《护士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 护士在执业中应当正确执行医嘱,观察病 人的身心状态,对病人进行科学的护理。遇紧急情况应及时通知医生并 配合抢救,医生不在场时,护士应当采取力所能及的急救措施。
打击非法行医非法采供血工作总结PPT
非法采集、买卖血液及血液制品 ,严重危害公共卫生安全。
政策法规依据及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等相 关法律法规,明确非法行医的认定与 处罚。
要求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加强监管,依 法查处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等规定, 规范采供血行为,确保血液安全。
专项整治行动目标与任务
监管体系存在漏洞,执法部门之间沟通协调不畅,导致监管效果不 佳。
社会认知度低
部分群众对非法行医、非法采供血行为的危害性认识不足,缺乏自我 保护意识。
提出针对性改进措施建议
完善法律法规
修订相关法律法规,明确非法行医、 非法采供血行为的定义、处罚措施等 ,法力度,严厉打击非法行医、 非法采供血行为,形成高压态势。
处理结果,形成有效震慑。
04
监督检查与执法情况分析
制定详细检查计划和方案
1 2
制定年度检查计划
明确检查目标、任务、时间和人员安排。
完善检查方案
针对不同地区和机构特点,制定具体检查内容和 标准。
3
建立信息共享机制
加强与其他部门沟通协作,确保检查信息畅通。
组织实施全面排查和专项治理
开展全面排查
对医疗机构、采供血机构进行全面排查,摸清底数。
明确各部门职责分工
01
02
03
卫生部门
负责查处非法行医、非法 采供血行为,加强医疗机 构和医务人员监管。
公安部门
负责打击非法行医、非法 采供血涉及的刑事犯罪活 动,协助卫生部门开展执 法行动。
市场监管部门
负责查处非法药品、医疗 器械广告,规范医疗市场 秩序。
建立定期沟通协调机制
定期召开联席会议
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信息报告台账
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信息报告台账【最新版】目录一、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问题的严重性二、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的定义与分类三、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的危害四、我国打击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的措施五、公众如何防范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正文一、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问题的严重性在我国,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问题一直备受关注。
这不仅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还影响到社会的稳定和和谐。
近年来,我国政府高度重视这一问题,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加以打击和整治。
二、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的定义与分类非法行医指的是没有取得医师执业资格的人员擅自从事医疗活动。
非法采供血则是指未经国家批准的机构或个人非法采集、供应血液的行为。
这两者都会对公共卫生安全造成严重威胁,分别为患者的健康和生命带来隐患。
三、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的危害非法行医容易导致误诊、误治,甚至造成患者死亡。
非法采供血则可能导致血液传播疾病的传播,如艾滋病、乙肝等,给患者带来严重后果。
此外,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还容易滋生腐败、破坏医疗秩序,影响社会和谐稳定。
四、我国打击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的措施针对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问题,我国政府采取了严格的法律法规、行政处罚、专项整治等措施。
此外,还加强了宣传教育,提高公众的法律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
通过这些措施,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问题得到了有效遏制。
五、公众如何防范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作为公民,我们应该增强法律意识,自觉抵制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
在选择医疗机构和献血点时,要确保其具有合法资质。
如发现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行为,要及时向有关部门举报。
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信息报告台账
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信息报告台账一、引言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是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涉及到人们的生命安全和健康。
为了保护公众的利益,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都在加强监管和打击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行为。
本文将深入探讨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问题,并提出相关的信息报告台账的建议。
二、非法行医问题2.1 非法行医的定义非法行医是指没有取得医疗从业资格或未经许可擅自从事医疗活动的行为。
这些非法行医者通常没有接受过专业的医学培训,缺乏必要的医疗知识和技能,可能给患者带来严重的健康风险。
2.2 非法行医的危害非法行医的危害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造成人身伤害:由于非法行医者缺乏专业知识和技能,可能会给患者带来错误的诊断和治疗,导致病情恶化甚至死亡。
2.传播传染病:非法行医者通常没有进行必要的消毒和防护措施,容易导致传染病的传播。
3.经济损失:非法行医者往往以低廉的价格吸引患者就诊,但由于其技术水平不过关,可能导致患者延误治疗,增加治疗费用。
2.3 非法行医的监管措施为了打击非法行医行为,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采取了一系列监管措施:1.加强执法力度:加大对非法行医行为的打击力度,加强对非法行医者的处罚力度,提高违法成本。
2.完善法律法规:制定相关的法律法规,明确非法行医行为的定义和处罚标准,为执法提供依据。
3.提升公众意识:通过宣传教育等方式,提高公众对非法行医的认识和警惕性,增强自我保护意识。
三、非法采供血问题3.1 非法采供血的定义非法采供血是指没有取得相关资质或未经授权非法采集和供应血液的行为。
这些非法采供血者往往没有经过严格的血液检测和质量控制,可能给受血者带来严重的健康风险。
3.2 非法采供血的危害非法采供血的危害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传播传染病:非法采供血者往往没有进行必要的病毒筛查和质量控制,容易导致传染病的传播,如艾滋病、乙肝等。
2.健康风险:非法采供血者可能使用不合格的采供血材料,导致血液质量不达标,给受血者带来健康风险。
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信息报告台账
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信息报告台账【实用版】目录一、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问题背景二、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的危害三、打击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的措施四、加强衔接配合的暂行规定五、总结正文一、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问题背景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是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社会问题。
近年来,我国政府高度重视打击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工作,采取了一系列有效措施,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然而,由于各种原因,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问题在一些地区仍然较为突出。
二、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的危害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对人民群众的健康和生命安全构成严重威胁。
非法行医者往往没有合法行医资格,医疗设备和设施简陋,容易导致误诊、误治和感染等医疗事故。
非法采供血则可能导致血液传播性疾病的传播,如艾滋病、乙肝等,给患者带来严重后果。
三、打击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的措施政府部门应加大对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的打击力度,通过开展专项行动、整治活动,加强监管和执法,严肃查处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行为。
同时,要加强对群众的宣传教育,提高群众的健康意识和法律意识,引导群众远离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
四、加强衔接配合的暂行规定为加强各部门间的协作和信息共享,政府制定了《关于在严厉打击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工作中加强衔接配合的暂行规定》。
根据规定,各部门应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机制,及时通报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案件线索,协同查处违法行为。
同时,要建立健全举报投诉制度,方便群众举报投诉,及时处理群众反映的问题。
五、总结打击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工作是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重要举措。
政府部门应加大打击力度,加强协作配合,提高监管水平,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
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信息报告台账
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信息报告台账摘要:一、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问题的现状二、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的危害三、打击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的措施四、公众如何参与打击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五、结论正文:一、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问题的现状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是我国卫生健康领域的严重问题,长期以来,各级政府和卫生部门都在努力打击和整治。
尽管经过多年的专项行动和整治,各地打击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群众举报投诉减少,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违法犯罪行为得到遏制。
但是,由于各地工作发展不平衡、农民工等弱势群体就医保障未解决等原因,个别地区非法行医问题比较突出,采供血机构违法行为时有发生。
二、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的危害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对社会的危害是深远的。
首先,非法行医可能导致误诊、误治,甚至危及患者生命。
其次,非法采供血可能引发血液传播性疾病,如艾滋病、乙肝等,严重威胁人民群众的健康安全。
最后,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扰乱了正常的医疗秩序,影响了合法医疗机构的声誉和发展。
三、打击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的措施打击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需要政府、卫生部门和社会各方共同努力。
政府和卫生部门要加强法律法规的制定和完善,加大对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的查处力度。
同时,要通过宣传教育,提高人民群众的法治意识和健康意识,引导群众选择合法医疗机构就医。
此外,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的存在与弱势群体的医疗保障问题密切相关,因此,解决农民工等弱势群体的医疗保障问题也是打击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的关键。
四、公众如何参与打击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公众参与打击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的方式有很多。
首先,公众要增强法制观念,自觉选择合法医疗机构就医。
其次,发现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行为时,要积极向卫生部门举报。
最后,通过各种渠道,加强对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的舆论监督,形成全社会共同打击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的良好氛围。
五、结论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是严重危害人民群众健康安全的社会问题。
1.2-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信息报告制度
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信息报告制度
一、将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信息报告协管服务工作列入目标管理考核内容。
二、定期对辖区内医疗服务市场、采供血机构开展巡访,发现非法行医、非法采供血等相关信息及时向区卫生监督机构报告。
三、加强与上级主管部门和工商、药监、计生、公安等部门的沟通、合作,有效压缩非法行医违法犯罪活动的生存空间。
对非法行医造成人身损害的案件,要及时上报和报案,并做好相应信息的采集、调查、登记等工作。
四、建立非法行医监测报告网络,进一步落实卫生监督案件个案报告制度。
利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平台,及时收集辖区内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及非法诊疗行为的信息。
五、加强基层监督人员培训工作,提高工作水平。
六、加强相关法规宣传,通过典型案例曝光,震慑违法行为。
结合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开展“防范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及各类虚假“义诊”活动的宣传活动,增强群众自我保护意识。
七、加强上级对下级工作的监督检查、指导力度,共同维护医疗服务秩序,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就医安全。
1/ 1。
卫生监督协管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信息报告ppt
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予以取缔,没收其违法所得及其药品、 器械,并处十万元以下得罚款;对医师吊销其执业证书;给患者造成损害 得,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得,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行医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 干问题得解释》(法释[2008]5号)
非法行医得表现形式、特征
1、黑诊所一般设在临时租借得场所,没有规范得机构名称, 挂牌或不挂牌行医。诊所内设施简陋,有得混杂在生活区 (厨房、卧室等),环境恶劣。且多将药品放在“诊所”外 得其她地点为,躲避查处。 2、在早市、集贸市场等人流、物流集散地,摆摊设点、看 病、拔牙镶牙等。 3、没有任何得医学常识与急救设施到患者家中接生得行 为。 4、药店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行医,如给病人看 病打针、输液、抽血化验等行为。
※第一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得,应认定为刑法第三百三十六条第一款规 定得“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得人非法行医”: (一)未取得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医师资格从事医疗活动得; (二)个人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开办医疗机构得; (三)被依法吊销医师执业证书期间从事医疗活动得; (四)未取得乡村医生执业证书,从事乡村医疗活动得; (五)家庭接生员实施家庭接生以外得医疗行为得。
卫生监督协管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 血信息报告
非法行医得概念
※什么就是非法行医? 非法行医就是指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开展诊疗
活动与未取得医师资格得人从事医师执业活动得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六条第一款 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得人非法行医,情节严重得,处三
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严重 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得,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 处罚金;造成就诊人死亡得,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 金。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3.开展巡访与信息报告
⑴收集信息的途径 ①定期巡访; ②重点巡访(重点地区或处罚后的个案); ③日常工作中发现线索; ④与患者交流或群众反映的线索。 ⑵报告信息 ❖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协管员发现或者收集到违法信息,及
时向辖区卫生监督机构报告,并按要求填写《卫生监督协 管信息报告登记表》。
5.参加协查
①参与卫生监督机构开展非法行医、非法采供血监督检查 方案的制定。
②配合卫生监督机构对非法行医、非法采供血进行现场监 督检查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对不予配合或拒绝签字的非法行医、非法采供 血者,协管员作为旁证人对现场检查情况予以证明。
③协助卫生监督机构对非法行医、非法采供血的违法行为 进行调查取证,巡访就医患者。
1、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执业
违反条款 ❖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十五条:医疗机构执业,
必须进行登记,领取《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任何单位或者
个人,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不得开展 诊疗活动。
1、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执业
相关文件 ❖ 关于严禁在药品零售企业中非法开展医疗活动的通
知 ❖ 卫生部关于取得医师执业证书的医师在家中擅自诊
疗病人造成死亡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批复 ❖ 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中医推拿按摩等活
动管理中有关问题的通知
1、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执业
相关文件 ❖ 卫生部法监司关于对“洁齿”行业如何进行卫生监
督的答复 ❖ 卫生部关于对使用医疗器械开展理疗活动有关定性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正本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
❖ 诊疗活动:是指通过各种检查,使用药物、器械及手术 等方法,对疾病作出判断和消除疾病、缓解病情、减轻 痛苦、改善功能、延长生命、帮助患者恢复健康的活 动。
❖ 医疗美容:是指使用药物以及手术、物理和其他损伤 性或者侵入性手段进行的美容。
❖ 卫生技术人员:是指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 的规定取得卫生技术人员资格或者职称的人员。
1、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执业
适用范围 ❖ 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执业;
医师在非法医疗机构开展诊疗活动 乡村医生在非村医疗机构或非注册的村医疗机构开展诊疗活动
❖ 使用通过买卖、转让、租借等非法手段获取的《医疗机构执 业许可证》开展诊疗活动的;
❖ 使用伪造、变造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开展诊疗活动;
④协助卫生监督机构对违法行为查处后的文书送达,对不 予配合或拒绝签字的,协管员作为旁证人对送达情况予 以证明。
医疗市场监管中常见违法行为
❖ 1、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执业 ❖ 2、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擅自从事医师执业活动 ❖ 3、诊疗活动超出登记范围 ❖ 4、出租承包科室 ❖ 5、与母婴保健技术服务相关的违法行为 ❖ 6、非法采供血
❖ 一是在我国很长的历史时期,镶牙和拨牙由非医师操作。这 些人大多祖传手艺,多没经过医学教育,无法考取《执业医 师资格证书》;
❖ 二是我国曾给乡村医生发《开业行医执照》,允许其从事口 腔诊疗活动;
❖ 三是一部分牙科技工,他们获得了卫生或劳动部门颁发的劳 动技能鉴定合格证书,他们只能从事口腔技工室的工作,不 能从事临床工作。
4.信息公告与查处效果的追踪监测
❖ 卫生监督机构查处非法行医案件后,将个案查处情况通 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协管员协助卫生监督机构张贴布 告,公示查处信息,做好布告维护工作,并对被查处的 非法行医点和人员进行监测并做好记录,向交办的卫生 监督机构报告监测信息。
❖ 发现再次非法行医的,按要求填写《卫生监督协管信息 报告登记表》。未发现非法行医行为的,按照要求填写 《卫生监督协管巡查登记表》。
涉嫌无证的中医诊所
免费体检、义诊
药店坐堂医
2、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擅自从事执业活动
适用范围 ❖ 1.非医师行医; ❖ 2.未取得乡村医生执业证书从事乡村医疗活动; ❖ 3.执业医师从事超出其《医师执业证书》注册执业范围从事
诊疗活动; ❖ 4.取得《医师资格证书》,因本人原因导致未获得《医师执
问题的批复 ❖ 卫生部关于对穴位按摩治疗近视等有关问题的批复 ❖ 卫生部关于乡村医生跨行政区域行医有关问题的批
复
1、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执业
线索搜集 ❖ ①黑诊所没有规范的机构名称,挂以“诊所”、“门诊”或
“红十字”,或不挂牌招揽病人,诊所内设施简陋。 ❖ ②在早市、集贸市场等人流、物流集散地,摆摊设点、看病、
1.收集掌握辖区基本情况,建立基础档案
非法行医重点收集非法行医地点、开诊时间段、是 否有诊疗行为、是否有诊疗标识等相关信息。 非法采供血重点收集非法采供血单位、地点,非法 采供血行为等信息。
2.组织卫生知识宣传与培训
宣传非法行医、非法采供血的危害性,提高群 众对打击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的认识,鼓励 群众参与。
拔牙镶牙等行为。 ❖ ③在药店内使用仪器进行诊断、抽血化验等行为。 ❖ ④在社区、农村以“义诊”名义,借以推销保健品的行为。 ❖ ⑤生活美容场所开展医疗美容的行为。
路边的线索
胡同里的无证行医
变相无证口腔诊所
变相无证口腔诊所
❖ 口腔诊疗始终是我们打击非法行医的重点,但屡打屡犯,很 难根绝,这由历史和现实的多种原因造成。
非法行医和非法 采供血信息报告
主要内容
❖ 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协管服务内容 ❖ 医疗市场监管中常见违法行为 ❖ 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信息报告流程 ❖ 打击非法行医网格化监管模式介绍
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协管服务内容
1.收集掌握辖区基本情况,建立基础档案 2.组织卫生知识宣传与培训 3.开展巡访与信息报告 4.信息公告与查处效果的追踪监测 5.参加协查
1、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执业
适用范围 ❖ 使用已过有效期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开展诊疗活动; ❖ 组织非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参加义诊。 ❖ 医疗机构未经批准在登记的执业地点以外开展诊疗活动的; ❖ 中外各方未经卫生部和商务部批准,成立中外合资、合作医
疗机构并开展医疗活动或以合同方式经营诊疗项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