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投诉受理制度
食品安全法投诉制度规定
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以下简称《食品安全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食品生产经营者、消费者以及相关组织对食品安全问题的投诉。
第三条食品安全投诉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及时、便民;(二)客观、公正;(三)保护投诉人合法权益;(四)维护社会公共利益。
第四条各级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食品安全投诉制度,明确投诉渠道,加强投诉处理,确保投诉及时、有效解决。
二、投诉渠道第五条食品安全投诉可以通过以下渠道提出:(一)拨打12331全国食品安全投诉举报电话;(二)通过各级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设立的投诉举报窗口;(三)通过互联网、手机短信、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四)通过其他合法途径提出。
第六条食品安全投诉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投诉人姓名、联系方式;(二)被投诉人名称、地址;(三)投诉事项;(四)相关证据材料。
三、投诉处理第七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收到投诉后,应当及时进行登记,并在七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立案。
第八条对符合以下条件的投诉,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当立案:(一)投诉事项属于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范围;(二)有明确的被投诉人;(三)有具体的投诉请求和事实依据;(四)属于本部门管辖。
第九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对投诉案件,应当进行调查、核实,并依法作出处理。
第十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在处理投诉案件时,可以采取以下措施:(一)要求被投诉人提供相关资料;(二)对被投诉人进行现场检查;(三)对涉嫌违法行为的食品进行抽样检验;(四)对涉嫌违法行为的食品进行扣押、查封;(五)对涉嫌违法行为的食品生产经营者进行行政处罚。
第十一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在处理投诉案件时,应当保护投诉人合法权益,不得泄露投诉人个人信息。
第十二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十日内作出处理决定,并将处理结果告知投诉人。
第十三条对投诉案件,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认为需要移送其他部门处理的,应当移送有关部门。
食品安全投诉处理制度
食品安全投诉处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食品安全的管理,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预防和控制食品安全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生产、销售和餐饮服务活动的食品安全投诉处理工作。
第三条食品安全投诉处理工作应当遵循合法、公正、公开、及时、有效的原则,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食品市场秩序。
第四条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全国食品安全投诉处理工作的指导和监督。
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食品安全投诉处理工作的实施。
第二章投诉范围和方式第五条食品安全投诉的范围包括:(一)食品生产环节的质量安全问题;(二)食品销售环节的质量安全问题;(三)餐饮服务环节的食品安全问题;(四)食品生产、销售和餐饮服务活动中存在的其他食品安全问题。
第六条消费者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提出食品安全投诉:(一)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或者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投诉;(二)向食品生产、销售者或者餐饮服务提供者投诉;(三)通过新闻媒体曝光。
第七条投诉人应当提供以下信息:(一)投诉人的姓名、联系方式;(二)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三)投诉的事项和理由;(四)证据材料。
第三章投诉处理程序第八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收到食品安全投诉后,应当在五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受理,并告知投诉人。
第九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在受理投诉后十个工作日内调查核实,并作出处理决定。
情况复杂的,可以延长十个工作日。
第十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调查核实过程中,有权采取以下措施:(一)查阅、复制相关资料;(二)询问相关当事人;(三)对涉嫌违法行为的食品进行抽样检验;(四)查封、扣押违法食品和相关工具、设备;(五)查封违法食品生产经营场所。
第十一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根据调查核实的结果,作出以下处理决定:(一)投诉成立,依法予以查处;(二)投诉不成立,告知投诉人并说明理由;(三)涉嫌犯罪,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xx学校学生食堂食品安全投诉处理制度
xx学校学生食堂食品安全投诉处理制度
一、餐饮服务单位负责人(各单位自行确立,姓名、电话)是投诉第一受理人。
食堂在一楼西厅设投诉监督台,工作人员接到投诉人投诉后,应该立刻将投诉状况告之负责人,在自己权限范围内的实时办理,超权限的快速上报饮食管理科。
二、聆听投诉人投诉时和接到投诉后,态度要恳切、耐心、保持沉着。
详尽咨询原由,必需时做好记录。
站在投诉人的角度考虑问题,尽量缩短与投诉人之间在感情上的距离。
四、认识投诉人投诉原由和要求,告诉投诉人需做检查及大概等待时间。
检查认真认真,不推辞、敷衍投诉人。
五、尽量防止在人员过多的场合进行投诉办理。
六、独自接触投诉人时,态度友好,不争执、争辩。
七、若属投诉人误会惹起的投诉,委婉解说,除去误会。
八、接到投诉人投诉食品感观异样、可疑变质、有异味等问题时,应实时对该食品进行核实。
若状况真实,应实时撤换,通知备餐人员做出相应处理,并对同类食品进行检查。
九、事实检查清楚,提出办理方法后,耐心转告投诉人,征采投诉人对办理方法的建议。
投诉人不同意办理建议,可报告后勤管理处、校党政办公室,由上级部门根据查明事实协助给出办理建议。
十、如最终建议投诉人依然不接受的,可告知投诉人拨打12315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进行投诉。
学校食堂及相关责任人需配合执法部门调查取证,尽全力给投诉人满意答复。
食品安全投诉处理制度范本
食品安全投诉处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立法目的)为规范食品安全投诉处理工作,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食品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的食品产品消费者的投诉处理。
第二章投诉处理机构及职责第三条(投诉处理机构)企业应设立食品安全投诉处理机构,负责处理消费者的食品安全投诉。
第四条(投诉处理机构职责)食品安全投诉处理机构的主要职责如下:(一)接受、登记消费者投诉,为消费者提供咨询、解答服务;(二)调查、核实投诉事项,提出处理意见;(三)督促相关部门及时处理投诉事项,跟踪处理结果;(四)定期汇总、分析投诉情况,提出改进措施;(五)建立健全投诉处理档案,保存相关资料。
第三章投诉处理程序第五条(投诉受理)消费者可通过电话、信函、电子邮件等多种方式向企业食品安全投诉处理机构提出投诉。
第六条(投诉登记)食品安全投诉处理机构应在接到投诉后,对投诉内容进行登记,并予以编号。
第七条(投诉调查)食品安全投诉处理机构应在接到投诉后,及时对投诉事项进行调查核实。
第八条(处理意见)根据调查结果,食品安全投诉处理机构应提出处理意见,并督促相关部门予以处理。
第九条(处理结果反馈)相关部门应及时向投诉人反馈处理结果,如有需要,应进行解释说明。
第十条(投诉处理记录)食品安全投诉处理机构应对每一件投诉处理情况进行记录,并归档保存。
第四章投诉处理要求第十一条(保密原则)食品安全投诉处理机构应严格遵守保密原则,保护投诉人的隐私。
第十二条(公正原则)食品安全投诉处理机构应保持公正中立,客观公正地处理投诉事项。
第十三条(效率原则)食品安全投诉处理机构应尽快处理投诉事项,确保消费者权益得到及时保护。
第十四条(整改措施)企业应根据投诉处理结果,及时采取整改措施,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第五章法律责任第十五条(投诉处理机构责任)食品安全投诉处理机构未按规定处理投诉,造成消费者损失的,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食品安全投诉处理管理制度
食品安全投诉处理管理制度一、引言食品安全问题关系到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到社会稳定和经济可持续发展。
近年来,我国食品安全形势总体稳定,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隐患。
为了加强食品安全监管,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二、投诉受理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对食品生产、加工、销售、餐饮服务等环节的食品安全问题的投诉处理。
三、投诉受理机构(一)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负责食品安全投诉的受理和处理工作。
(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协助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做好食品安全投诉的受理和处理工作。
(三)消费者协会、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可以接受消费者的委托,协助处理食品安全投诉。
四、投诉受理程序(一)投诉人可以通过电话、网络、信函、来访等方式向受理机构提出食品安全投诉。
(二)受理机构应当对投诉人的身份信息和联系方式进行登记,并对投诉内容进行详细记录。
(三)受理机构应当在接到投诉后24小时内对投诉进行初步核实,并根据投诉内容确定是否属于受理范围。
(四)受理机构应当在接到投诉后5个工作日内对投诉进行调查处理,并书面告知投诉人处理结果。
(五)受理机构应当对投诉处理情况进行登记,并建立投诉档案。
五、投诉处理要求(一)受理机构应当对投诉内容进行核实,查明事实真相,依法处理。
(二)受理机构应当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作配合,形成合力,共同做好食品安全投诉处理工作。
(三)受理机构应当对投诉人提供的信息保密,不得泄露投诉人的身份信息和联系方式。
(四)受理机构应当及时向投诉人反馈投诉处理结果,不得拖延、推诿。
六、法律责任(一)投诉人应当如实反映情况,提供真实、有效的信息。
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二)受理机构工作人员在投诉处理过程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泄露投诉人信息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七、附则(一)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二)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所有。
顾客食品安全投诉管理制度
顾客食品安全投诉管理制度第一条总则为了加强食品安全管理,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提高服务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投诉受理1. 设立食品安全投诉热线和投诉邮箱,便于消费者进行投诉。
2. 投诉受理部门应在接到投诉后,及时记录投诉内容,并向消费者表示感谢。
第三条投诉处理1. 投诉处理部门应在接到投诉后5个工作日内进行调查和处理。
2. 投诉处理部门应认真听取消费者意见,了解投诉原因,并采取相应措施。
3. 投诉处理部门在调查过程中,有权要求相关单位或个人提供有关资料和情况。
第四条投诉处理结果1. 投诉处理部门应在投诉处理结束后,向消费者反馈处理结果。
2. 投诉处理部门应根据投诉情况,及时采取改进措施,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第五条投诉记录保存1. 投诉处理部门应将投诉记录和处理结果保存至少2年。
2. 投诉记录应包括消费者姓名、联系方式、投诉内容、处理结果等信息。
第六条投诉处理人员培训1. 投诉处理部门应定期对投诉处理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其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
2. 投诉处理人员应具备较强的责任心、沟通能力和社会公德心。
第七条投诉处理考核1. 企业应定期对投诉处理工作进行考核,确保投诉处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2. 企业应对投诉处理人员的绩效进行评估,对其工作进行激励或调整。
第八条投诉处理与其他部门协作1. 投诉处理部门应与生产、销售、质监等部门密切合作,共同做好食品安全工作。
2. 投诉处理部门在处理投诉过程中,发现问题应及时与其他部门沟通,共同解决。
第九条保密原则1. 投诉处理部门应严格遵守保密原则,保护消费者隐私。
2. 未经消费者同意,不得泄露消费者个人信息。
第十条法律法规1. 本制度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
2. 如本制度与法律法规有冲突,以法律法规为准。
第十一条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2. 本制度的解释权归企业所有。
食品安全消费者投诉处理制度
食品安全消费者投诉处理制度一、前言食品安全关系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是我国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保障。
建立完善的食品安全消费者投诉处理制度,对于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提升食品安全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本制度旨在规范食品安全消费者投诉处理工作,确保消费者投诉得到及时、高效、公正的解决。
二、投诉处理原则1. 公正公平:确保投诉处理的公正性,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2. 及时高效:对消费者的投诉要及时响应,迅速处理,提高工作效率。
3. 依法依规: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循食品安全标准和规定,确保投诉处理合法合规。
4. 沟通协调:加强与消费者、企业、政府部门之间的沟通与协作,共同推进食品安全投诉处理工作。
5. 持续改进:不断总结投诉处理经验,优化工作流程,提高投诉处理质量。
三、投诉处理机构与职责1. 投诉处理机构:各级市场监管部门、消费者协会、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等。
2. 职责:(1)接收消费者投诉,并进行登记、分类、编号。
(2)对投诉内容进行初步审查,对符合投诉条件的予以受理。
(3)调查核实投诉情况,收集相关证据。
(4)协调相关部门,推动投诉处理进程。
(5)对投诉处理结果进行反馈,答复消费者。
(6)对投诉处理工作进行总结,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四、投诉处理流程1. 消费者投诉(1)消费者可通过电话、信函、电子邮件、网络平台等多种方式提出投诉。
(2)消费者应提供以下信息:① 投诉人姓名、联系方式;② 投诉对象名称、地址;③ 投诉事项及具体事实;④ 相关证据材料。
2. 投诉审查与受理(1)投诉处理机构收到投诉后,应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投诉审查。
(2)对符合投诉条件的投诉,予以受理;对不符合投诉条件的,予以退回并说明理由。
3. 投诉调查与处理(1)投诉处理机构应在受理投诉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完成调查核实。
(2)调查过程中,投诉处理机构可采取以下措施:① 向投诉人、被投诉人了解情况;② 收集相关证据材料;③ 协调相关部门开展联合调查。
顾客食品安全投诉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顾客的饮食安全,提高食品安全管理水平,维护消费者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单位所有餐饮服务部门和食品销售部门,旨在规范顾客食品安全投诉处理流程,确保投诉得到及时、有效处理。
第二章投诉受理第三条顾客投诉方式1. 顾客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微信、现场等方式向我单位提出食品安全投诉。
2. 我单位设立专门的投诉举报电话和邮箱,负责接收和处理顾客投诉。
第四条投诉内容1. 顾客投诉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食品感官性状异常、食品变质、食品安全隐患、餐饮服务不规范等。
2. 投诉内容应详细描述投诉事由、发生时间、地点、涉及人员等信息。
第三章投诉处理第五条投诉处理原则1. 及时性:接到顾客投诉后,应在第一时间内进行处理。
2. 客观性:对投诉事件进行调查,确保处理结果公正、客观。
3. 实效性:采取有效措施,解决顾客投诉问题。
第六条投诉处理流程1. 接待投诉:服务台工作人员负责接待顾客投诉,记录投诉内容,告知顾客处理时间。
2. 调查核实:调查人员对投诉事件进行调查,收集相关证据。
3. 分析原因:分析投诉原因,确定责任部门。
4. 处理措施:根据投诉原因,采取相应处理措施,如:整改、退款、赔偿等。
5. 回复顾客:将处理结果告知顾客,并征询顾客意见。
第七条处理结果反馈1. 对顾客投诉处理结果,应及时向顾客反馈,确保顾客满意。
2. 对处理结果不满意或未得到有效处理的顾客,应再次进行调查和处理。
第八章责任追究第九条对因食品安全问题造成顾客损害的,应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1. 对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如发现失职、渎职行为,应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 对食品安全事故责任人,应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章附则第十条本制度由我单位负责解释。
第十一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本制度的制定旨在保障顾客的饮食安全,提高食品安全管理水平,维护消费者权益。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投诉受理制度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投诉受理制度一、目的为加强食品安全管理,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提高服务质量,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制定本投诉受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在食品安全方面的投诉受理和处理工作。
三、投诉受理渠道1. 设立投诉热线:在企业官方网站、门店等显眼位置公示投诉电话,方便消费者进行投诉。
2. 设立投诉邮箱:在企业官方网站、门店等显眼位置公示投诉邮箱,方便消费者进行投诉。
3. 线下受理:消费者可以直接到企业门店或办公地点提出投诉。
4. 社交媒体受理:企业应关注社交媒体动态,对消费者的投诉和咨询及时进行回应和处理。
四、投诉受理时间企业应保证投诉热线、投诉邮箱等渠道的畅通,实行全年无休日受理投诉。
五、投诉受理程序1. 投诉受理:接到投诉后,投诉受理人员应立即记录投诉内容,包括投诉人姓名、联系方式、投诉时间、投诉地点、投诉事项等。
2. 投诉分类:根据投诉内容,将投诉分为食品安全事故、食品质量问题、食品标识问题、食品储存运输问题等类别。
3. 投诉转交:根据投诉分类,将投诉转交至相关职能部门或机构进行处理。
如涉及食品安全事故的,应立即报告市场监管部门。
4. 投诉处理:相关职能部门或机构应按照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对投诉进行调查、核实,并及时采取措施予以处理。
5. 投诉回复:投诉处理结束后,投诉受理人员应将处理结果告知投诉人,并解释相关情况。
如投诉人对处理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上级部门申请复核。
六、投诉处理时限1. 一般投诉:自收到投诉之日起,应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调查、核实和处理。
2. 重大投诉:自收到投诉之日起,应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调查、核实和处理。
3. 特殊投诉:如涉及食品安全事故等特殊情况,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按照相关规定处理。
七、投诉受理人员要求1. 投诉受理人员应具备良好的职业素养,尊重消费者权益,耐心、细心、认真对待每一件投诉。
2. 投诉受理人员应掌握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和专业知识,以便为消费者提供准确、及时的帮助。
食品安全投诉反馈制度范本
食品安全投诉反馈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食品安全管理,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预防和控制食品安全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食品生产、加工、销售企业、餐饮服务单位、食品相关产品生产经营者(以下简称生产经营者)对食品安全投诉的接收、处理、反馈和跟踪管理。
第三条食品安全投诉反馈工作应当遵循及时、公正、公开、便民的原则,确保消费者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护。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设立食品安全投诉举报中心,负责食品安全投诉的接收、处理和反馈。
第五条生产经营者应当设立食品安全投诉处理机构,明确投诉处理人员的职责,负责接收和处理消费者提出的食品安全投诉。
第六条投诉处理人员应当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定期接受培训,确保投诉处理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第三章投诉接收与处理第七条投诉举报中心接收投诉的方式包括电话、信件、电子邮件、来访等,鼓励消费者通过全国统一的食品安全投诉举报电话进行投诉。
第八条投诉举报中心应当在收到投诉后及时进行登记,并根据投诉内容进行分类、分析和处理。
第九条投诉举报中心对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投诉,应当及时调查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告知投诉人;对不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投诉,应当及时移送有管辖权的部门处理,并告知投诉人。
第十条生产经营者收到投诉后,应当在24小时内进行核实,并根据投诉内容采取相应的措施,如停止生产、销售问题产品、召回不合格产品等。
第十一条生产经营者应当在接到投诉后7个工作日内将处理结果书面告知投诉人,并保留相关证据。
第四章投诉反馈与跟踪第十二条投诉举报中心对投诉处理结果进行跟踪管理,确保投诉问题得到妥善解决。
第十三条投诉举报中心应当在投诉处理结束后,对投诉情况进行汇总分析,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
第十四条生产经营者应当建立食品安全投诉档案,对投诉处理情况进行记录,并定期进行汇总分析。
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投诉处理制度精选范文
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投诉处理制度精选范文一、引言随着社会的发展,食品安全问题越来越受到广泛关注。
学校食堂作为学生日常饮食的主要场所,食品安全问题尤为重要。
为加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保障广大师生的饮食安全,特制定本投诉处理制度。
二、投诉受理1. 投诉受理机构: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投诉受理中心。
2. 投诉受理渠道:(1)电话投诉: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投诉受理中心设立专用电话,24小时受理投诉。
(2)邮件投诉:在学校官方网站设立食品安全投诉邮箱,接收投诉邮件。
(3)现场投诉:在学校食堂设立现场投诉受理点,方便师生现场投诉。
(4)网络投诉:在学校官方微信、微博等社交媒体平台设立投诉通道,方便师生通过网络进行投诉。
3. 投诉受理时间:全年无休,每天24小时受理投诉。
三、投诉处理流程1. 投诉受理:投诉受理中心收到投诉后,对投诉内容进行登记,并初步判断投诉事项是否属于食品安全范畴。
2. 调查核实:对属于食品安全范畴的投诉,投诉受理中心将立即启动调查程序,组织相关部门对投诉事项进行核实。
3. 处理整改:根据调查结果,对存在食品安全问题的食堂进行整改,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
4. 反馈投诉人:在投诉处理结束后,投诉受理中心将在第一时间内将处理结果反馈给投诉人。
5. 整改跟踪:对已经整改的食堂,投诉受理中心将持续跟踪,确保整改措施得到有效落实。
四、投诉处理要求1. 投诉受理中心接到投诉后,应在24小时内启动调查程序。
2. 调查核实过程中,应充分了解投诉事项的实际情况,确保调查结果客观、公正。
3. 对存在食品安全问题的食堂,应立即要求其进行整改,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
4. 投诉处理结束后,应在第一时间内将处理结果反馈给投诉人。
5. 对已经整改的食堂,应持续跟踪,确保整改措施得到有效落实。
五、投诉处理责任1. 投诉受理中心负责投诉的受理、调查、处理和反馈工作。
2. 学校食堂负责人对食品安全负总责,对投诉处理工作给予支持和配合。
学校食品安全投诉受理制度及流程
学校食品安全投诉受理制度及流程一、引言学校食品安全是关系到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重要问题。
为了保障师生的合法权益,及时、有效地处理学校食品安全投诉,特制定本投诉受理制度及流程。
二、投诉受理原则1、以师生为本原则我们始终将师生的利益放在首位,认真对待每一起投诉,确保师生的健康和安全不受侵害。
2、及时处理原则对于收到的投诉,我们将尽快进行处理,不拖延、不推诿,以最快的速度解决问题。
3、公正公平原则在处理投诉过程中,我们将保持公正公平的态度,不偏袒任何一方,依据事实和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4、保密原则对投诉人的个人信息和投诉内容严格保密,确保投诉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三、投诉受理渠道1、设立专门的投诉电话学校将设立专门的食品安全投诉电话:_____,并在学校官网、食堂等显著位置公布,保证师生随时能够进行投诉。
2、设立投诉邮箱开通专门的食品安全投诉邮箱:_____,方便师生通过邮件进行投诉。
3、设立现场投诉点在学校食堂设置现场投诉点,安排专人负责接收师生的投诉。
4、在线投诉平台在学校官方网站或相关教育平台上设置在线投诉板块,师生可以通过填写在线表格进行投诉。
四、投诉受理时间1、电话投诉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 8:00 12:00,下午 14:00 17:00。
2、邮件投诉受理时间每天定时查看邮件,确保在24 小时内对邮件投诉进行回复和处理。
3、现场投诉受理时间与食堂开放时间同步,随时接收师生的现场投诉。
4、在线投诉受理时间随时接收在线投诉,工作人员将在 24 小时内进行处理和回复。
五、投诉受理流程1、投诉登记接到投诉后,无论是通过电话、邮件、现场还是在线平台,受理人员都要详细记录投诉人的姓名、联系方式、投诉内容、投诉时间等信息。
2、初步核实对投诉内容进行初步核实,判断投诉的真实性和紧急程度。
如果投诉情况紧急,如可能涉及食物中毒等严重问题,立即启动应急预案。
3、调查取证组织相关人员对投诉事项进行深入调查,包括查看食品采购记录、加工过程、储存条件等,收集相关证据。
【学校管理规章制度】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投诉处理制度
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投诉处理制度一、总则为了保障学校师生员工的饮食安全,维护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投诉受理1. 投诉受理部门:学校后勤管理处或学校指定的其他部门。
2. 投诉受理方式:(1)电话投诉:设立投诉电话,24小时开通,接受师生员工投诉。
(2)书面投诉:设置投诉箱,放置于食堂显眼位置,方便师生员工投递书面投诉材料。
(3)网络投诉:在学校官方网站设置食品安全投诉专栏,方便师生员工通过网络提交投诉。
3. 投诉受理时间:每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
三、投诉处理1. 投诉处理流程:(1)后勤管理处或指定部门接到投诉后,应在24小时内进行初步核实。
(2)如投诉情况属实,后勤管理处或指定部门应立即通知食堂负责人,要求其立即整改。
(3)食堂负责人应在接到通知后48小时内整改完毕,并将整改情况反馈给后勤管理处或指定部门。
(4)后勤管理处或指定部门应将整改情况及时反馈给投诉人,并对整改结果进行跟踪检查。
2. 投诉处理措施:(1)对投诉人提供的信息进行保密,保护投诉人的合法权益。
(2)对投诉内容进行调查核实,及时处理,确保食品安全。
(3)对投诉人提出的合理建议,积极采纳并改进食堂管理。
(4)对投诉人反映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四、投诉反馈1. 后勤管理处或指定部门应在投诉处理完毕后3个工作日内,将处理结果反馈给投诉人。
2. 投诉人对处理结果如有异议,可在接到反馈后的5个工作日内向学校领导或相关部门提出申诉。
3. 学校领导或相关部门应在接到申诉后的5个工作日内对申诉进行调查核实,并将处理结果反馈给投诉人。
五、责任追究1. 对投诉人提供的信息进行保密,如因泄密给投诉人造成损失的,应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2. 对投诉人提出的合理建议,不采纳且造成后果的,应追究相关负责人的责任。
高校食品投诉受理制度范本
高校食品投诉受理制度范本一、总则第一条为保障高校师生员工的饮食安全,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预防和处理食品安全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校食堂、餐厅、超市等食品经营场所的食品安全投诉受理工作。
第三条食品安全投诉受理工作应坚持实事求是、有错必究、公开透明、及时高效的原则,确保投诉人和被投诉人的合法权益得到维护。
二、投诉受理范围第四条投诉受理范围包括:(一)食品质量问题,如过期、变质、假冒伪劣等;(二)食品卫生问题,如卫生不达标、从业人员无健康证明等;(三)食品价格问题,如虚标价格、短斤缺两等;(四)餐饮服务问题,如服务态度差、就餐环境不达标等;(五)其他涉及食品安全的投诉。
三、投诉受理程序第五条投诉受理方式:(一)口头投诉:直接向食堂、餐厅、超市等食品经营场所的现场管理人员提出;(二)书面投诉:将投诉内容书面形式提交给食品经营场所的管理部门;(三)电话投诉:拨打学校食品安全投诉电话进行投诉。
第六条投诉受理时间:(一)正常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二)节假日及休息日:如有食品安全问题,可随时投诉。
第七条投诉处理流程:(一)现场管理人员接到投诉后,应立即进行调查核实,必要时暂停销售该问题食品;(二)管理部门应在接到投诉后1小时内进行答复,如需要调查处理的,应在2个工作日内作出处理结果;(三)对涉及重大食品安全问题的投诉,应及时报告学校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并按照相关规定处理。
四、投诉处理结果第八条投诉处理结果分为以下几种:(一)投诉成立:对投诉问题进行整改,并对投诉人表示感谢;(二)投诉不成立:向投诉人解释原因,取得投诉人理解;(三)投诉无法证实:对投诉内容进行核实,无法证实的,向投诉人说明情况。
五、投诉受理人员的职责第九条投诉受理人员应具备以下职责:(一)认真倾听投诉,详细记录投诉内容;(二)及时对投诉进行分类,并转交相关部门处理;(三)跟进投诉处理进度,确保投诉得到妥善解决;(四)对投诉信息进行保密,不得泄露投诉人个人信息。
食品安全投诉处理制度范本(2篇)
食品安全投诉处理制度范本食品安全是人们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重要保障,而食品安全投诉处理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则是保障食品安全的重要举措。
本文旨在介绍一份食品安全投诉处理制度的范本,以期能够帮助各单位建立和完善食品安全投诉处理制度。
一、制度目的和适用范围食品安全投诉处理制度的制定目的是为了及时、有效地处理涉及食品安全的投诉事项,保障消费者权益,维护市场秩序,促进食品安全的监督和管理工作。
本制度适用于全体从业人员及相关部门。
二、投诉渠道和接收1. 投诉渠道:消费者可以通过电话、邮件、信函、网络等方式进行投诉。
2. 投诉接收:接收投诉的人员应当及时记录投诉内容,并提供投诉受理单给投诉人。
三、投诉受理和处理流程1. 投诉受理:投诉受理人员应当在接收投诉后立即受理,并向投诉人了解详情,核实投诉事实,填写投诉调查表。
2. 投诉调查:投诉受理人员应当及时进行调查,并与相关部门、企业等进行联络,获取相关信息和资料。
3. 投诉协商:在调查核实完毕后,投诉受理人员应当与相关当事人进行协商,解决投诉问题。
4. 处理结果:投诉受理人员应当根据协商结果,向投诉人反馈处理结果,并记录处理结果,归档保存。
四、处理原则和要求1. 及时性原则:投诉受理人员应当及时受理投诉,及时调查核实,并及时处理投诉问题。
2. 公正公平原则:投诉受理人员应当依法、公正、公平地处理每一个投诉事项,不偏袒任何一方。
3. 保密原则:投诉受理人员应当对投诉人的个人信息进行保密,不得泄露给任何第三方。
4. 文明礼貌原则:投诉受理人员应当以礼貌的态度对待投诉人,妥善处理投诉问题,并向投诉人做出解释和说明。
五、投诉处理的补救措施1. 警示教育:对于违法违规行为,投诉受理人员应当进行警示教育,并要求相关部门进行整改。
2. 补偿赔偿:对于投诉事项中存在的损失,投诉受理人员应当要求相关当事人进行合理补偿。
3. 处罚追责:对于严重违法违规行为,投诉受理人员应当要求相关部门依法进行处罚追责。
食品安全投诉处理制度模版(二篇)
食品安全投诉处理制度模版食品安全是人民群众关心的重要问题,也是国家发展和社会稳定的重要基石。
保障食品安全,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是政府的责任和义务。
为了有效解决食品安全问题,建立和完善食品安全投诉处理制度是一项紧迫而必要的任务。
本文将介绍食品安全投诉处理制度的相关运行机制和程序,以期提供一个参考模板。
一、投诉受理与登记1. 投诉受理机构应设立专门窗口,统一受理食品安全投诉,并及时向投诉人确认收到投诉的事实。
2. 投诉人向投诉受理机构提供必要的相关资料和证据材料,包括投诉人个人身份信息、投诉对象相关信息、投诉事实经过及可能的证明材料等。
3. 投诉受理机构应当对投诉事项进行登记,并给予每一起投诉一个唯一的投诉编号,以便进行后续的处理和跟踪。
4. 投诉受理机构应当及时向投诉人提供投诉受理确认函,确认投诉的受理时间和受理机构的联系方式,供投诉人查询和咨询。
二、投诉事项初步核实与调查1. 投诉受理机构应当对投诉事项进行初步核实,了解事实情况,并排除明显不属于食品安全范畴的投诉。
2. 若投诉受理机构认为投诉事项涉及食品安全问题,应当及时调查并收集相关证据材料,确保事实的真实性和客观性。
同时,应当与投诉对象进行沟通,并为其提供合理的解释和反馈渠道。
三、专家鉴定与评估1. 在复杂的食品安全投诉案件中,投诉受理机构可以邀请相关专家进行必要的鉴定和评估工作,以获取客观的意见和结论。
2. 专家鉴定应当在充分听取双方意见的基础上进行,并应当权威、客观、公正,保证鉴定结果的可靠性和科学性。
3. 鉴定结论应当按照法律规定进行解释和说明,并及时向投诉人和投诉对象进行反馈和告知。
四、处理结果与公告1. 投诉受理机构应当根据调查和评估的结果,做出处理决定,并及时向投诉人和投诉对象发出处理通知书。
2. 处理结果应当根据具体情况,采取相应的措施,包括但不限于警告、罚款、责令停产、吊销许可证等,以保障食品安全和维护消费者权益。
3. 处理结果应当公开透明,对于重大案件,投诉受理机构应当及时发布公告,向社会公示处理结果,并接受社会监督。
学校食品安全受理制度
一、总则为保障广大师生饮食安全,维护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受理范围1. 学生、教职工对学校食堂、小卖部等食品经营单位的食品安全问题投诉。
2. 学生、教职工对学校食堂、小卖部等食品经营单位违反食品安全法规的行为举报。
3. 学生、教职工对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三、受理机构1. 设立学校食品安全受理办公室,负责学校食品安全受理工作的组织、协调和实施。
2. 学校食品安全受理办公室由学校后勤部门、保卫部门、学生工作部门等相关人员组成。
四、受理程序1. 投诉、举报人应向学校食品安全受理办公室提交书面材料,包括投诉、举报人的姓名、联系方式、被投诉、举报单位名称、具体事实和诉求等。
2. 学校食品安全受理办公室接到投诉、举报后,应立即进行调查核实,并在接到投诉、举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
3. 对涉及食品安全问题的投诉、举报,学校食品安全受理办公室应立即向学校领导报告,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调查处理。
4. 调查处理过程中,学校食品安全受理办公室应邀请投诉、举报人参与,并告知调查处理结果。
5. 对违反食品安全法规的行为,学校食品安全受理办公室应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并将处理结果通报投诉、举报人。
五、调查处理1. 学校食品安全受理办公室接到投诉、举报后,应立即组织人员进行调查核实,收集相关证据。
2. 调查过程中,学校食品安全受理办公室应依法保护投诉、举报人的合法权益,不得泄露投诉、举报人的个人信息。
3. 对查实的食品安全问题,学校食品安全受理办公室应责令相关单位立即整改,并跟踪整改情况。
4. 对涉嫌违法犯罪的食品安全问题,学校食品安全受理办公室应依法移送有关部门处理。
六、宣传教育1. 学校食品安全受理办公室应定期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师生食品安全意识。
2. 通过举办食品安全知识讲座、发放宣传资料、开展食品安全知识竞赛等形式,增强师生对食品安全法规的了解。
食品安全受理办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食品安全监管,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地区各级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对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的受理、调查、处理和监督。
第三条食品安全受理办理应当遵循依法、公开、公正、高效的原则。
第四条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受理办理工作机制,明确职责分工,规范工作流程,提高工作效率。
第二章受理范围第五条食品安全受理办理的范围包括:(一)食品生产、经营、使用过程中违反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的行为;(二)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使用过程中违反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的行为;(三)食品相关产品生产、经营、使用过程中违反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的行为;(四)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五)其他涉及食品安全的违法行为。
第三章受理程序第六条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以向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投诉、举报。
第七条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应当设立专门的投诉、举报电话、邮箱等渠道,公布受理时间、地址、联系方式等。
第八条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接到投诉、举报后,应当立即登记、审查,对属于受理范围的,应当及时进行调查处理。
第九条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应当对投诉、举报材料进行保密,不得泄露投诉、举报人的个人信息。
第十条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调查处理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应当依法收集证据,查明事实。
第十一条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调查处理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以采取以下措施:(一)现场检查;(二)查阅、复制有关资料;(三)询问当事人、证人;(四)依法扣押、查封涉嫌违法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等;(五)其他依法可以采取的措施。
第十二条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调查处理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应当及时向投诉、举报人反馈处理结果。
第四章处理措施第十三条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对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以采取以下处理措施:(一)责令改正;(二)没收违法所得;(三)罚款;(四)吊销许可证;(五)查封、扣押、没收涉嫌违法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等;(六)其他依法可以采取的措施。
食品安全投诉受理制度
食品安全投诉受理制度
1、任何一级员工接到消费者投诉(电话、口头或书面)都必须认真对待,做好记录.服务员无法处理的应及时逐级报告,如果消费者未接受部门的处理意见,部门要将情况及时上报最高领导,直至问题解决。
2、对饭店信誉或经济利益有重大影响的消费者投诉,可由单位负责人亲自主持处理。
3、投诉处理的时限原则在 24小时内,如遇特殊情况未能在规定时限内处理的,要与消费者协商,尽量缩短消费者的等候时间,让消费者感到满意.
4、事实调查清楚后,确系饭店方面原因,要主动承担责任并表示歉意,积极寻求解决办法,征求消费者意见,在权限范围内尽可能满足其要求,在解决问题的同时尽可能维护饭店利益。
5、如果属于无效投诉,应向消费者耐心解释,在不损害饭店利益的前提下妥善解决,取得消费者认可。
6、采取有效纠正措施之后,主动回访消费者,做好善后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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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投诉受理制度
1、任何一级员工接到消费者投诉(电话、口头或书面)都必须认真对待,做好记录。
服务员无法处理的应及时逐级报告,如果消费者未接受部门的处理意见,部门要将情况及时上报最高领导,直至问题解决。
2、对饭店信誉或经济利益有重大影响的消费者投诉,可由单位负责人亲自主持处理。
3、投诉处理的时限原则在 24小时内,如遇特殊情况未能在规定时限内处理的,要与消费者协商,尽量缩短消费者的等候时间,让消费者感到满意。
4、事实调查清楚后,确系饭店方面原因,要主动承担责任并表示歉意,积极寻求解决办法,征求消费者意见,在权限范围内尽可能满足其要求,在解决问题的同时尽可能维护饭店利益。
5、如果属于无效投诉,应向消费者耐心解释,在不损害饭店利益的前提下妥善解决,取得消费者认可。
6、采取有效纠正措施之后,主动回访消费者,做好善后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