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燃气室内工程施工及验收标准
城镇燃气室内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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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燃气室内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一、城镇燃气室内工程施工规范1. 施工前准备在进行城镇燃气室内工程施工前,施工单位需要进行充分的施工前准备工作。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编制详细的施工方案和施工图纸,并按照规范要求进行设计审查。
(2)组织施工人员进行必要的培训,确保施工人员具有相关资质和技术能力。
(3)采购符合国家标准的燃气管道、燃气灶具等设备材料,并进行验收。
(4)制定施工安全管理计划,保障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
2. 施工过程(1)燃气管道安装在进行燃气管道安装时,施工单位需要按照相关规范要求进行施工。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①选择合格的管道材料,保证管道的质量符合国家标准要求。
②管道的铺设应垂直、水平,管道之间应有足够的间距,确保管道的连接牢固。
③管道的安装应采用专用工具和设备,保证施工的精准和高效。
(2)燃气灶具安装在进行燃气灶具安装时,施工单位需要按照相关规范要求进行施工。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①选择合格的燃气灶具,确保其符合国家标准要求。
②灶具的安装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与燃气管道连接牢固,安全可靠。
③安装后对灶具进行检测,确保其使用安全。
3. 施工验收城镇燃气室内工程施工完成后,施工单位需要进行施工验收。
验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对燃气管道和燃气灶具进行检测,确保其安装符合规范要求。
(2)对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进行清理处理,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
(3)编制施工验收报告,提交相关部门进行验收。
二、城镇燃气室内工程质量验收规范1. 施工质量验收城镇燃气室内工程质量验收是保障工程质量的重要环节。
验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对燃气管道的质量进行检测,包括管道的安装质量、连接质量等。
(2)对燃气灶具的质量进行检测,包括灶具的安装质量、使用安全性等。
(3)对施工现场的清洁和整洁进行检查,确保施工现场符合卫生要求。
2. 施工质量整改如果在质量验收过程中发现施工质量存在问题,需要及时进行整改。
城镇燃气室内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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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总则1 总则1.0.1 为统一城镇燃气室内工程的施工与质量验收,保证城镇燃气室内工程的施工质量,确保安全供气,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供气压力小于或等于0.8MPa(表压)的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城镇居民住宅、商业用户、燃气锅炉房(不含锅炉本体)、实验室、工业企业(不含用气设备)等用户室内燃气管道和用气设备安装的施工与质量验收。
1.0.3 燃气室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接通燃气的工作应由燃气供应单位负责。
1.0.4 城镇燃气室内工程的施工与质量验收除应符合本规范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语2 术语2.0.1 城镇燃气室内工程 indoor gas engineering指城镇居民、商业和工业企业用户内部的燃气工程系统,含引入管到各用户燃具和用气设备之间的燃气管道(包括室内燃气道及室外燃气管道)、燃具、用气设备及设施。
2.0.2 室内燃气管道 internal gas pipe从用户引入管总阀门到各用户燃具和用气设备之间的燃气管道。
2.0.3 引入管 service pipe室外配气支管与用户室内燃气进口管总阀门(当无总阀门时,指距室内地面1.Om高处)之间的管道。
含沿外墙敷设的燃气管道。
配气支管指最靠近燃气用户的室外燃气配气管道。
2.0.4 管道组成件 piping components用于连接或装配管道的元件。
它包括:管子、管件、法兰、垫片、紧固件、阀门、挠性接头、耐压软管及过滤器等。
2.0.5 钎焊连接 capillary soldering or brazing将熔点比母材低的钎料与母材一起加热,在母材不熔化的情况下,钎料熔化后润湿并填充母材连接处的缝隙,钎料和母材相互溶解和扩散,从而形成牢固的连接。
2.0.6 硬钎焊连接 brazing jointing钎料熔点大于450℃的钎焊连接。
2.0.7 目视检查 observe with eye通过眼睛并可辅以必要的检查工具,对安装质量进行检查的方法。
CJJ94-2009城镇燃气室内工程现场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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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燃气室内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94-2009现批准《城镇燃气室内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为行业标准,编号为CJJ94-2009,自2009年10月1日起实施。
其中,第3.2.1本规范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二○○九年四月七日发布日期:2009/04/07实施日期:2009/10/01替代标准:CJJ94-2003前言根据原建设部《关于印发<2005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定、修订计划(第一批)>的通知》(建标[2005]84号)的要求,本规范由北京市煤气热力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会同有关单位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修订而成。
本规范主要技术内容包括:1总则;2术语;3基本规定;4室内燃气管道安装及检验;5燃气计量表安装及检验;6家用、商业用及工业企业用燃具和用气设备的安装及检验;7商业用燃气锅炉和冷热水机组燃气系统安装及检验;8试验与验收等。
本次修订的主要内容是:1增加了铝塑复合管的连接、燃气管道的防雷接地、敷设在管道竖井内的燃气管道的安装、沿外墙敷设的燃气管道的安装等方面的规定;2增加了燃气计量表与燃具、电气设施的最小净距要求、燃气计量表安装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等要求;3增加了燃气热水器和采暖炉安装及烟道安装的要求等;4增加了调压装置安装、监控系统安装的要求等。
本规范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北京市煤气热力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单北大街小酱坊胡同甲40号;邮政编码:100032)。
本规范主编单位:北京市煤气热力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本规范参编单位:成都城市燃气有限责任公司沈阳城市燃气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北京市公用工程质量监督站成都康多工程监理有限责任公司国际铜业协会(中国)深圳市燃气集团有限公司香港中华煤气有限公司吉林省中吉大地燃气集团般份有限公司重庆前卫克罗姆表业有限责任公司佛山市日丰企业有限公司宁波市圣字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中山华帝燃具股份有限公司长春振威燃气安装发展有限公司中国城市燃气协会成都共同管业有限公司本规范主要起草人:戚大明罗庆朱立建严茂森白丽萍吴珊杨永慧井帅姜国芳黄炜李白千易洪斌本规范审查人:金石坚李恒敬杜霞元永泰于京春陈秋雄张琳沈其铭李美竹黄崇智洪运来魏秋云顾书政1总则1总则1.0.1为统一城镇燃气室内工程的施工与质量验收,保证城镇燃气室内工程的施工质量,确保安全供气,制定本规范。
城镇燃气室内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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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燃气室内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是一份重要的技术文件,旨在规范城镇燃气室内工程的施工及验收标准,确保施工质量,保障供气安全。
本文将详细介绍城镇燃气室内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的主要内容。
一、总则1.1 制定本规范的目的是为了统一城镇燃气用户工程的施工与质量验收,确保安全供气。
1.2 本规范适用于供气压力小于或等于0.8MPa(表压)的城镇居住建筑、商业用户、燃气锅炉房(不含锅炉本体)、实验室、工业企业(不含用气设备)等用户室内燃气管道和用气设备安装的施工与质量验收。
1.3 城镇燃气用户工程的施工与质量验收除应符合本规范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规定。
二、术语2.1 城镇燃气用户工程:指城镇居民、商业和工业企业用气建筑内部的燃气工程系统,含引入管到各用户燃具和用气设备之间的燃气管道(包括室内燃气道及室外燃气管道)、燃具、用气设备及设施。
2.2 室内燃气管道:从用户引入管总阀门到各用户燃具和用气设备之间的燃气管道。
2.3 引入管:室外配气管至用气建筑的燃气进口管总阀门之间的管道。
三、基本规定3.1 燃气管道应按照设计图纸和规范要求进行施工,管道走向应短捷、合理,尽量避免弯曲和折叠。
3.2 燃气管道应采用合格的管道组成件,包括管材、管件、法兰、垫片、紧固件、阀门、挠性接头、耐压软管及过滤器等。
3.3 燃气管道安装应牢固、平整,管道与建筑物的距离应符合设计要求,不得有干涉、摩擦等情况。
3.4 燃气管道安装过程中,应采取措施防止管道受到损坏,如遇管道损坏,应立即进行修复或更换。
四、室内燃气管道安装及检验4.1 室内燃气管道安装应按照设计图纸和规范要求进行,管道应固定牢固,走向应短捷、合理。
4.2 燃气管道安装应进行强度试验和严密性试验,试验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的规定。
4.3 燃气管道与燃具、用气设备之间的连接应采用专用配件,连接应牢固、密封。
4.4 燃气管道安装完毕后,应进行检验,检验应包括管道的外观检查、阀门启闭试验、管道压力试验等。
城镇燃气室内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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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燃气室内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8.1 一般规定8.1.1 室内燃气管道的试验应符合下列要求:1 自引入管阀门起至燃具之间的管道的试验应符合本规范的要求;2 自引入管阀门起至室外配气支管之间管线的试验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城镇燃气输配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 33的有关规定。
8.1.2 试验介质应采用空气或氮气。
8.1.3 严禁用可燃气体和氧气进行试验。
8.1.4 室内燃气管道试验前应具备下列条件:1 已制定试验方案和安全措施;2 试验范围内的管道安装工程除涂漆、隔热层和保温层外,已按设计文件全部完成,安装质量应经施工单位自检和监理(建设)单位检查确认符合本规范的规定。
8.1.5 试验用压力计量装置应符合下列要求:1 试验用压力计应在校验的有效期内,其量程应为被测最大压力的1.5~2倍。
弹簧压力表的精度不应低于0.4级。
2 U形压力计的最小分度值不得大于1mm。
8.1.6 试验工作应由施工单位负责实施,监理(建设)等单位应参加。
8.1.7 试验时发现的缺陷,应在试验压力降至大气压力后进行处理。
处理合格后应重新进行试验。
8.1.8 家用燃具的试验与验收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家用燃气燃烧器具安装及验收规程》CJJ 12的有关规定。
8.1.9 暗埋敷设的燃气管道系统的强度试验和严密性试验应在未隐蔽前进行。
8.1.10 当采用不锈钢金属管道时,强度试验和严密性试验检查所用的发泡剂中氯离子含量不得大于25×10-6。
8.2 强度试验8.2.1 室内燃气管道强度试验的范围应符合下列规定:1 明管敷设时,居民用户应为引入管阀门至燃气计量装置前阀门之间的管道系统;暗埋或暗封敷设时,居民用户应为引入管阀门至燃具接入管阀门(含阀门)之间的管道;2 商业用户及工业企业用户应为引入管阀门至燃具接入管阀门(含阀门)之间的管道(含暗埋或暗封的燃气管道)。
8.2.2 待进行强度试验的燃气管道系统与不参与试验的系统、设备、仪表等应隔断,并应有明显的标志或记录,强度试验前安全泄放装置应已拆下或隔断。
城镇燃气室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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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燃气室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一、前言城镇燃气是城市居民生活的重要能源之一,城镇燃气室内工程的施工及验收质量直接影响居民的生活安全和生活质量。
因此,规范城镇燃气室内工程的施工及验收是非常重要的。
为了确保城镇燃气室内工程施工的质量,保障居民生活用燃气的安全,本文将详细介绍城镇燃气室内工程的施工及验收规范。
二、施工前准备工作1. 确定施工方案:在开始城镇燃气室内工程施工前,施工单位应根据设计方案,准确测量施工现场,确保施工方案的可行性,并将施工方案上报给相关部门备案。
2. 资料准备:施工单位应准备好城镇燃气室内工程的设计图纸、工程施工合同、施工人员的相关资格证明等资料。
3. 安全保障措施:施工单位需为工程现场制定安全防护措施,并向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
三、施工过程管理1. 施工单位应按照城镇燃气室内工程设计方案和规范要求,对燃气管道、燃气灶具、燃气热水器等设备进行施工。
2. 施工单位应在施工现场设置警示标识,保障施工期间的安全。
3. 燃气管道的施工应采用专用设备,并根据设计方案按要求进行焊接、连接等工艺操作。
4. 施工单位需对施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处理,确保施工质量。
四、施工验收标准1. 燃气管道验收:燃气管道的验收按照国家相关标准进行,验收时需检查管道连接是否牢固,管道是否畅通,是否完全符合设计要求等。
2. 燃气设备验收:燃气设备的验收需检查设备是否完好无损,是否能正常使用,是否符合国家标准等。
3. 安全措施验收:施工完成后,施工方案的安全措施需进行验收,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
五、施工质量保障1. 施工单位应保证施工质量符合国家相关标准,不得出现质量问题。
2. 施工单位需对施工后的城镇燃气室内工程进行全面清理,确保施工现场整洁。
3. 施工结束后,需进行竣工验收,并备案存档,以备后续使用和维护。
六、总结城镇燃气室内工程的施工及验收是一项重要的工作,关乎居民的生活安全和生活质量。
城市燃气施工及验收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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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燃气施工及验收标准城市燃气施工及验收标准对于城市燃气工程建设的质量和安全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合理规范的施工标准和严格的验收要求,能够确保城市燃气设施的正常运行和居民生活用气的安全。
本文将从城市燃气施工和验收两个方面进行详细介绍。
一、城市燃气施工城市燃气施工包括管道铺设、设备安装等环节,需要严格按照相关标准和规范进行操作。
首先是管道铺设。
在选择施工材料时,应当符合国家标准,确保管道质量可靠耐用。
施工现场应清洁整齐,施工人员应按照规定穿着统一的工服并佩戴安全帽和手套。
施工过程中要做好现场围挡,确保周围人员和车辆的安全。
对于地下管道铺设,应做好管道埋深标识,避免因挖掘事故导致管道受损。
其次是设备安装。
城市燃气设备的安装应由具备相应资质和经验的专业施工队伍完成,确保设备安装牢固可靠。
在设备调试和连接时,要检查管道连接是否严密,阀门是否灵活可靠。
施工结束后,要及时清理现场,保持施工环境整洁。
二、城市燃气验收城市燃气验收是确保城市燃气工程质量和居民用气安全的最后一道关口。
验收前应对燃气设施进行全面检查,确保设施符合相关规范和标准。
验收人员应具备相关岗位资质和丰富经验,对燃气设施的安全性、操作性进行全面评估。
在验收过程中,应详细检查燃气管道的腐蚀状况、连接是否牢固、阀门是否灵活,设备的运行状态是否正常。
特别是要重点检查燃气设备的安全阀门和报警装置是否完好有效。
同时,验收人员还需检查施工记录和相关证明文件,确保施工过程合规合法。
综上所述,城市燃气施工及验收标准对于城市燃气工程建设至关重要。
只有严格依照标准施工和验收,才能确保城市燃气设施的质量和安全性。
希望相关从业人员和管理部门能高度重视,共同努力,确保城市燃气工程的安全稳定运行。
城镇燃气室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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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燃气室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一、总则1.1 为了加强城镇燃气室内工程的建设与管理,保证工程质量,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城市燃气管理条例》和《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范。
1.2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城市燃气室内工程(以下简称燃气工程)。
1.3 燃气工程的建设应遵循安全、适用、经济、美观的原则,充分考虑燃气发展的需求,确保工程质量和运行安全。
二、术语2.1 燃气工程:指城镇居民生活、商业、工业等用气的室内管道、设备及其配套设施。
2.2 燃气管道:指输送燃气的管道。
2.3 燃气设备:指用于燃气供应、计量、调节、转换、燃烧、排放等作用的设备。
三、基本规定3.1 燃气工程应按设计文件施工,施工单位应具备相应的资质。
3.2 燃气工程所用材料、设备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和设计要求,并应进行验收。
3.3 燃气工程应按设计要求设置安全防护设施,并应进行安全评估。
3.4 燃气工程应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加强过程质量控制,确保工程质量。
四、室内燃气管道安装及检验4.1 燃气管道安装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和设计要求,管道安装应平整、牢固、无缝隙。
4.2 燃气管道应进行吹扫、压力试验等检验,检验应合格。
4.3 燃气管道与电气设备、热力设备、给排水设备等应保持安全距离,并应采取防护措施。
4.4 燃气管道穿越墙体、楼板、套管等部位应采取保护措施,穿越部位应进行加强处理。
五、燃气计量表安装及检验5.1 燃气计量表的安装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和设计要求,表前应设置阀门。
5.2 燃气计量表的安装应水平、牢固,表后应进行吹扫、压力试验等检验。
5.3 燃气计量表的安装位置应便于检表、维修,并应进行防护处理。
六、家用、商业用及工业企业用燃具和用气设备的安装及检验6.1 燃具和用气设备的安装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和设计要求,设备应固定、牢固。
6.2 燃具和用气设备与燃气管道、电源、水源等应连接正确,接口应严密。
6.3 燃具和用气设备应进行调试、检验,检验应合格。
城镇燃气室内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94-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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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次1总则 (1)2术语 (3)3基本规定 (4)3.1 一般规定 (4)3.2 材料设备管理 (5)3.3 施工过程质量管理 (5)4室内燃气管道安装及检验 (7)4.1 一般规定 (7)4.2 引入管 (8)4.3 室内燃气管道 (9)5燃气计量表安装及检验 (22)5.1 一般规定 (22)5.2 燃气计量表 (22)5.3 家用燃气计量表 (23)5.4 商业及工业企业燃气计量表 (24)6家用、商业用及工业企业用燃具和用气设备的安装及检验 (26)6.1 一般规定 (26)6.2 家用燃具 (26)6.3 商业用气设备 (28)6.4 工业企业生产用用气设备 (29)6.5 烟道 (30)7商业用燃气锅炉和冷热水机组燃气系统安装及检验 (32)7.1 一般规定 (32)7.2 管道 (32)7.3 调压装置 (33)7.4 自控安全系统 (34)8试验与验收 (35)8.1 一般规定 (35)8.2 强度试验 (35)8.3 严密性试验 (36)8.4 验收 (37)附录A燃气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38)附录B管道焊接常用的坡口形式和尺寸 (41)附录C施工安装技术文件记录内容及格式 (42)本规范用词说明 (49)附:条文说明 (50)1总则1.0.1为统一城镇燃气室内工程的施工与质量验收,保证城镇燃气室内工程的施工质量,确保安全供气,制定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供气压力小于或等于0.8M P a(表压)的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城镇居民住宅、商业用户、燃气锅炉房(不含锅炉本体)、实验室、工业企业(不含用气设备)等用户室内燃气管道和用气设备安装的施工与质量验收。
1.0.3燃气室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接通燃气的工作应由燃气供应单位负责。
1.0.4城镇燃气室内工程的施工与质量验收除应符合本规范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术语2.0.1城镇燃气室内工程 i n d o o r g a s e n g i n e e r i n g指城镇居民、商业和工业企业用户内部的燃气工程系统,含引入管到各用户燃具和用气设备之间的燃气管道(包括室内燃气道及室外燃气管道)、燃具、用气设备及设施。
城镇燃气室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条文说明 (CJJ94-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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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公共建筑和居民用户(低压用户)
0.005
燃气 燃烧器
低压 中压
表 2 用气设备燃烧器的额定压力(表压 kPa)
人工煤气
天然气
矿井气、液化气混空气 天然气、油田伴生气
1.01.0ຫໍສະໝຸດ 2.010 或 30
10 或 30
20 或 50
液化石油气
2.8 或 5.0 30 或 100
2.1.2 本条力强制性条文。2000 年颁布的国务院 279 号令《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中规定:施工单位必须按照工程设计要求、施工技术标准和合同约定,对建筑材料、 建筑构配件、设备和商品混凝土进行检验,检验应当有书面记录和专人签字;未经 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室内燃气管道在安装前应按下列国家现行标准进 行检验:
第6页
2 燃气管道及阀门的连接管件和附件应符合下列国家现行标准规定: 1)《可锻铸铁管路连接》 GB/T 3287 2)《六角头螺栓》GB/T 5780~5784 3)《六角螺母》GB 6170~6171 4)《平面、突面板式平焊钢制管法兰》GB/T 9119 5)《凸面板式平焊钢制管法兰》JB/T 81 6)《卡套式直通接头》GB/T 3737 7)《卡套端三通接头》GB/T 3741.1 8) 《卡套式焊接管接头》GB/T 3747.1 9)《铜管接头》GB/T 11618 10)《建筑用铜管管件》 CJ/T 117 11)《管路法兰技术条件》JB/T 74 3 燃气阀门应采用符合下列国家现行标准规定的阀门: 1)《钢制阀门一般要求》GB/T 12224 2)《城镇燃气用球墨铸铁、铸钢制阀门通用技术要求》CJ/T 3056 3)《家用燃气具旋塞阀总成》CJ/T 3072 4)《家用燃气燃烧器具自动燃气阀》CJ/T 132 4 燃具和表具与燃气管道连接使用的软管可采用符合下列国家现行标准规定的 软管: 1)《波纹金属软管通用技术条件》GB/T 14525 2)《液化石油气(LPG)橡胶软管》GB 10546 5 燃气用垫片应采用符合下列国家现行标准规定的产品: 1)《平面型钢制管法兰用石棉橡胶垫片》GB/T 9126.1 2)《钢制管法兰用石棉橡胶垫片技术条件》GB/T 9129 3)《管法兰用聚四氟乙烯包覆垫片》GB/T 13404 4)《管法兰用金属包覆垫片》GB/T 15601 2.1.3 室内燃气管道安装前应对管子、管件、管道附件及阀门等进行内部清扫,保 持其内部清洁,以便保证吹扫阶段工作的正常进行。 2.1.4 本条规定主要是为了防止燃气管道施工完毕后,若进行土建工程的施工有可 能会破坏己敷设的燃气管道和设备。
城镇燃气室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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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燃气室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城镇燃气室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是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燃气法规定的标准对城镇燃气室内工程进行施工和验收的规范。
它的目的是保证城镇燃气室内工程的安全、经济、高效。
一、城镇燃气室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纳入燃气工程施工管理规范,城镇燃气室内工程施工及有关验收标准及程序应当遵守燃气法、法律法规及较高技术标准。
二、施工组织单位应当实行燃气安全施工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安全施工计划和措施,落实安全防护措施,保证施工质量、确保安全。
三、施工单位施工时,应当遵守合同约定,完结施工后,应当在约定的期限内提交城镇燃气室内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并按照燃气法规定交纳燃气室内工程安全保证金。
四、验收机构应当依据城镇燃气室内工程及有关竣工验收报告,依法依章进行全面验收,确认工程施工符合燃气法规定的标准。
五、施工单位及验收机构应当全面落实确认和登记城镇燃气室内工程施工质量、特性表现及交付用户的相关记录。
六、燃气室内工程的施工及验收过程中,出现的管道瑕疵等安全隐患,经组织部门确认后,应及时进行修复和补救。
七、城镇燃气室内工程的综合检测、竣工评定、拆除改造工程,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操作,保证安全作业。
《城镇燃气室内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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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燃气室内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
城镇燃气室内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GB50054-95)是建设部根据国
家燃气行业标准制定的燃气管道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旨在保障
燃气管道质量,统一规范施工文明,提高施工安全性,保护消费者权益,使燃气管道施工受益于更高的社会效益。
规范要求施工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标准、行业规范、技术规范、技
术规程等的要求,实施施工强制要求,采用合理的施工方法,采用有
效的整改和管理措施,以确保工程质量。
规范要求施工必须在有关的
监理部门的协调和指导下进行,并建立施工安全和质量管理机制,严
格执行安全技术规范和施工技术规程,使每一步施工都能达到国家标
准规定的要求,避免出现任何质量问题。
规范要求施工时应考虑地形、地貌和地灾,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采取有效的抗地震措施,有效的防腐措施,有效的防自燃措施,有效
的防火措施,以确保燃气管道安全供应能够稳定运行。
燃气管道施工后,还要进行质量验收和检测,以确保燃气管道质量达标,而且施工
完毕后,在使用前,应当按规定进行系统试验,以确保燃气管道系统
安全抗压,确保燃气管网的正常运行。
城镇燃气室内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GB50054-95)旨在确保燃
气管道施工的质量,维护消费者的权益,提高施工的安全性。
施工单
位和监理单位都应当严格遵守这些规范,执行有效的施工和质量控制,以确保燃气管道施工的质量和安全,使燃气管道项目施工受益于更高
的社会效益。
城镇燃气室内工程施工及验收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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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总则1。
0.1 为了统一城镇燃气室内工程施工及验收标准,提高城镇燃气室内工程的施工质量,确保安全供气,制定本规范。
1。
0。
2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的城镇居民住宅、商业建筑、燃气锅炉房(不含锅炉本体)、实验室、使用城镇燃气的工业企业(不含燃气设备)等用户室内燃气管道和燃气设备的施工及验收。
本规范不适用于:燃气发电厂、燃气制气厂、燃气储配厂、燃气调压站、燃气加气站、液化石油气储存、灌瓶、气化、混气等厂站内的燃气管道的施工及验收。
1.0。
3 承担城镇燃气室内工程及与燃气工程配套的报警系统、防爆电匀系统、自动控制系统的施工单位必须具有国家相关行政管理部门批准或由其认可的资质和证书.从事施工的操作人员应经过培训,并持证上岗;焊接人员应持有上岗资格证。
1。
0.4 城镇燃气室内工程施工应按已审定的设计文件实施;当需要修改设计或材料代用时,应经原设计单位同意.1.0.5 室内燃气管道所用的管材、管件、设备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的规定,并应有出厂合格证;燃具应采用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并经国家主管部门认可的检测机构检测合格的产品。
1.0.6 室内燃气工程验收合格后,接通燃气应由燃气供应单位负责。
1。
0.7 检验合格的燃气管道和设备超过六个月未通气使用时,应由当地燃气供应单位进行复验,复验合格后,方可通气使用.1.0.8 城镇燃气室内工程的施工及验收除应符合本规范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2 室内燃气管道安装2.1 一般规定2.1.1 用户室内燃气管道的最高压力和用气设备的燃气燃烧器采用的额定压力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 50028 的规定.2。
1.2 室内燃气管道采用的管道、管件、管道附件、阀门及其他材料应符合设计文件的规定,并应按国家现行标准在安装前进行检验,不合格者不得使用。
2.1。
3 室内燃气管道安装前应对管道、管件、管道附件及阀门等内部进行清扫,保证其内部清洁。
2.1。
城镇燃气室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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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燃气室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室内燃气管道安装2.2.9燃气管道与燃具之间用软管连接时应符合设计文件的规定,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软管与燃气管道接口、软管与燃气具接口均应选专用固定卡固定;2非金属软管不得穿墙、门和窗2.2.14燃气管道垂直交叉敷设时,大管应置于小管外侧;燃气管道与其他管道平行、交叉敷设时,应保持一定的间距,其间距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GB 50028的规定。
燃气计量表安装3.1.3燃气计量表的安装位置应满足抄表、检修和安全使用的要求。
3.1.4用户室外安装的燃气计量表应装在防护箱内。
3.2.1家用燃气计量表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1高位安装时,表底距地面不宜小于1.4m;2低位安装时,表底距地面不宜小于0.1m;3高位安装时,燃气计量表与燃气灶的水平净距不得小于300mm,表后与墙面净距不得小于10mm;4燃气计量表安装后应横平竖直,不得倾斜;5采用高位安装,多块表挂在同一墙面上时,表之间净距不宜小于150mm;6燃气计量表应使用专用的表连接件安装。
3.2.3燃气计量表安装在橱柜内时,橱柜的形式应便于燃气计量表抄表、检修及更换,并具有自然通风的功能。
3.3.1额定流量小于50m3/h的燃气计量表,采用高位安装时,表底距室内地面不宜小于 1.4m,表后距墙不宜小于30mm,并应加表托固定;采用低位安装时,应平正地安装在高度不小于200mm的砖砌支墩或钢支架上,表后距墙净距不应小于50mm。
3.3.2额定流量大于或等于50m/h的燃气什量表,应平正地安装在高度不小于200mm的砖砌支墩或钢支架上,表后距墙净距不应小于150mm;叶轮表、罗茨表的安装场所、位置及标高应符合设计文件的规定,并应按产品标识的指向安装。
3.3.6燃气计量表与各种灶具和设备的水平距离应符合下列规定:1与金属烟囱水平净距不应小于1.0m,与砖砌烟囱水平净距不应小于0.8m;2与炒菜灶、大锅灶、蒸箱、烤炉等燃气灶具的灶边水平净距不应小于0.8m;3与沸水器及热水锅炉的水平净距不应小于1.5m;4当燃气计量表与各种灶具和设备的水平距离无法满足上述要求时,应加隔热板。
建设部关于发布行业标准《城镇燃气室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的公告-建设部公告第14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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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束——
建设部关于发布行业标准《城镇燃气室内工程
施工及验收规范》的公告
(建设部公告第143号 2003年4月21日)
现批准《城镇燃气室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为行业标准,编号为CJJ 94—2003,自2003年8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1.0.3、2.1.2、3.1.1、4.1.1、4.2.3、4.2.10、6.1.1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建设部关于发布行业标准《城镇燃气室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的公告
制定机关
建设部(已撤销)
公布日期
2003.04.21
施行日期
2003.08.01
文号
建设部公告第143号
主题类别
标准化效力等级部门规性文件时效性失效
正文:
----------------------------------------------------------------------------------------------------------------------------------------------------
城镇燃气室内工程施工及验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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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燃气室内工程施工及验收(1)城镇燃气室内工程施工及验收城市经济和社会的发展,需要更加高效、安全、环保和节能的燃气供应体系。
燃气室内工程是燃气供应的重要环节,是指在建筑物内进行燃气管道系统的设计、安装、维护和检验等一系列活动。
本文将从施工及验收两个角度介绍城镇燃气室内工程的主要内容。
一、工程施工1.燃气管道:(1)采用不锈钢、铜及铸铁材料,尽量避免使用镀锌钢管,而且所有材料必须符合国家标准。
(2)燃气管道应该离地1.5米以上,并且采用跨越上面的支架。
必须保证穿过地面的管道在下面设有管沟,并做好防腐处理。
(3)管道的弯头和三通中央线应该垂直于管内径轴线,并且尽量避免弯头的异径连接。
所有连接点必须严密,操作要慎重,使用强度铅锤来检验连接点是否严密。
2.燃气表计:(1)煤气表应选择品牌好、质量稳定、厂家服务好的大型厂家的产品,并要求厂家出具“产品质量证明”。
(2)煤气表应安装在室外,室内安装时必须与室外通风情况同步,同时要远离水源、电器和易燃物品。
3.阀门安装:室内安装最好采用标准阀门,阀门的材料可选择铸铁和黄铜,必要的地方要装有呼气管。
二、工程验收1.燃气管道安装工程验收:(1)所有管道必须漏气检查,当然包括负压泄漏检查、静态密闭性检查和动态泄漏检查等。
(2)管道的安装设施必须符合规则标准,并经过验收。
管道连接时采用焊接、螺纹连接等方式,采用电机检测、气检等方法,检验管道是否严密。
2.燃气表安装工程验收:(1)验收煤气表前必须检查煤气表品牌、质量、型号等数据是否符合规定要求,同时要检查煤气表安装位置是否符合规划,安装是否牢固可靠。
(2)验收过程中,要以静态功率、总电流、总功率因数、检查局部加热元件的定额功率是否符合标准等方法,对煤气表进行测定。
3.阀门安装工程验收:(1)验收过程中必须检查阀门的使用情况、接线情况、固定情况等。
(2)阀门位置应在明显的可见位置,必要时装有防护罩,同时具备开闭灵活、严密可靠、使用方便的特点。
建设部关于发布行业标准《城镇燃气室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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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部关于发布行业标准《城镇燃气室内工程施工及
验收规范》的公告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建设部(已撤销)
•【公布日期】2003.04.21
•【文号】建设部公告第143号
•【施行日期】2003.08.01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失效
•【主题分类】标准化
正文
*注:本篇法规已被《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272号--关于发布行业标准<城镇燃气室内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的公告》(发布日期:2009年4月7日
实施日期:2009年10月1日)废止
建设部关于发布行业标准《城镇燃气室内工程
施工及验收规范》的公告
(建设部公告第143号2003年4月21日)现批准《城镇燃气室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为行业标准,编号为CJJ 94—2003,自2003年8月1日起实施。
其中,第1.0.3、2.1.2、3.1.1、4.1.1、
4.2.3、4.2.10、6.1.1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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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总则1.0.1 为了统一城镇燃气室内工程施工及验收标准,提高城镇燃气室内工程的施工质量,确保安全供气,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的城镇居民住宅、商业建筑、燃气锅炉房(不含锅炉本体)、实验室、使用城镇燃气的工业企业(不含燃气设备)等用户室内燃气管道和燃气设备的施工及验收。
本规范不适用于:燃气发电厂、燃气制气厂、燃气储配厂、燃气调压站、燃气加气站、液化石油气储存、灌瓶、气化、混气等厂站内的燃气管道的施工及验收。
1.0.3 承担城镇燃气室内工程及与燃气工程配套的报警系统、防爆电匀系统、自动控制系统的施工单位必须具有国家相关行政管理部门批准或由其认可的资质和证书。
从事施工的操作人员应经过培训,并持证上岗;焊接人员应持有上岗资格证。
1.0.4 城镇燃气室内工程施工应按已审定的设计文件实施;当需要修改设计或材料代用时,应经原设计单位同意。
1.0.5 室内燃气管道所用的管材、管件、设备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的规定,并应有出厂合格证;燃具应采用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并经国家主管部门认可的检测机构检测合格的产品。
1.0.6 室内燃气工程验收合格后,接通燃气应由燃气供应单位负责。
1.0.7 检验合格的燃气管道和设备超过六个月未通气使用时,应由当地燃气供应单位进行复验,复验合格后,方可通气使用。
1.0.8 城镇燃气室内工程的施工及验收除应符合本规范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2 室内燃气管道安装2.1 一般规定2.1.1 用户室内燃气管道的最高压力和用气设备的燃气燃烧器采用的额定压力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 50028 的规定。
2.1.2 室内燃气管道采用的管道、管件、管道附件、阀门及其他材料应符合设计文件的规定,并应按国家现行标准在安装前进行检验,不合格者不得使用。
2.1.3 室内燃气管道安装前应对管道、管件、管道附件及阀门等内部进行清扫,保证其内部清洁。
2.1.4 室内燃气管道安装前的上建工程,应能满足管道施工安装的要求。
2.2 燃气管道安装2.2.1 燃气管道安装应按设计施工图进行管道的预制和安装。
2.2.2 燃气管道使用的管道、管件及管道附件当设计文件无明确规定时,管径小于或等于50,宜采用镀锌钢管或铜管;管径大于50 或使用压力超过10kPa,应符合本规范2.1.2 条的规定。
铜管宜采用牌号为TP 2 的管材。
DN DN2.2.3 燃气管道的切割应符合下列规定:1 碳素钢管。
镀锌钢管宜用钢锯或机械方法切割;2 不锈钢管应采用机械或等离子方法切割;不锈钢管采用砂轮切割或修磨时应使用专用砂轮片;铜管可采用机械或手工方法切割;3 管道切口质量应符合下列规定:1)切口表面应平整,无裂纹、重皮、毛刺、凸凹、缩口、熔渣、氧化物、铁屑等;2)切口端面倾斜偏差不应大于管道外径的 1%,且不得超过3mm ;凹凸误差不得超过1mm。
2.2.4 燃气管道的弯管制作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工业金属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35 的规定。
燃气管道的弯曲半径宜大于管道外径的3.5 倍。
弯管截面最大外径与最小外径之差不得大于管道外径的8%。
铜制弯管及不锈钢弯管制作应采用专用弯管设备。
2.2.5 燃气管道的焊接应符合下列规定:1 管道与管件的坡口:1)管道与管件的坡口形式和尺寸应符合设计文件规定;当设计文件无明确规定时,应符合本规范附录A 的规定;2)管道与管件的坡口及其内外表面的清理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GB 50235 的规定;3)等壁厚对接焊件内壁应齐平,内壁错边量不宜超过管壁厚度的10%;钢管且不应大于2mm。
2 焊条、焊丝的选用:1)焊条、焊丝的选用应符合设计文件的规定;当设计文件无规定时,应按现行国家标准《现场设备、工业管道焊接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 50236—98 中6.3.1条,8.2.1 条的规定选用;2)严禁使用药皮脱落或不均匀、有气孔、裂纹、生锈或受潮的焊条。
3 管道的焊接工艺:1)应符合GB 50236 的有关规定;2)焊接时应先点焊,然后再全面施焊;3)点焊必须焊透;点焊处有裂纹、气孔、夹渣缺陷时应铲除重焊,必须在点焊合格后方可全面施焊;4)焊缝严禁强制冷却。
4 焊缝质量:1)焊完后焊缝应立即去除渣皮、飞溅物,清理干净焊缝表面,然后进行焊缝外观检查;2)焊缝质量应符合设计文件的要求;当设计文件无明确要求时,焊缝外观质量应符合GB 50236—98 中表11.3.2 中的Ⅲ级焊缝标准;5 在主管道上开孔接支管时,开孔边缘距管道对接焊缝不应小于 100mm ;当小于100mm 时,对接焊缝应进行射线探伤;管道对接焊缝与支、吊架边缘之间的距离不应小于50mm 。
6 法兰焊接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管路法兰技术条件》JB/T 74—94 中附录C 的有关规定。
7 铜管钎焊焊接应符合下列规定:1)铜管的焊接应采用硬钎焊形式,不得采用对接焊和软钎焊形式;2)钎焊材料宜采用低银铜磷钎料;3)钎焊前应用细砂纸除去钎焊处铜管外壁与管件内壁表面的污物及氧化层;4)焊接前应调整铜管插入端与管件承口处的装配间隙,使之尽可能均匀;5)钎焊时应均匀加热被焊铜管及接头,与黄铜管件焊接时应添加钎剂,当达到加热温度时送入钎料,钎料应均匀渗入承插口的间隙内,加热温度宜控制在645~790℃之间,钎料填满承插口间隙后应停止加热,保持静止,然后将钎焊部位清理干净;6)铜管钎焊后必须进行外观检查,钎缝应饱满并呈圆滑的焊角,钎缝表面应无气孔及铜管件边缘被熔融等缺陷。
2.2.6 管道、设备法兰连接应符合下列规定:1 管道与设备、阀门进行法兰连接前,应检查法兰密封面及密封垫片,不得有影响密封性能的划痕、凹陷、斑点等缺陷;2 阀门应在关闭状态下安装;3 法兰连接应与管道同心,法兰螺孔应对正,管道与设备、阀门的法兰端面应平行,不得用螺栓强力对口;4 法兰垫片尺寸应与法兰密封面相符,垫片安装必须放在中心位置,严禁放偏;法兰垫片在设计文件无明确要求时,宜采用耐油石棉橡胶垫片或聚四氟乙烯垫片;使用前宜将耐油石棉橡胶垫片用机油浸透;5 应使用同一规格螺栓,安装方向应一致,螺栓的紧固应对称均匀,螺栓紧固后宜与螺母齐平,涂上机油或黄油,以防锈蚀。
2.2.7 管道、设备螺纹连接应符合下列规定:1 管道与设备、阀门螺纹连接应同心,不得用管接头强力对口;2 管道螺纹接头宜采用聚四氟乙烯带做密封材料;拧紧螺纹时,不得将密封材料挤入管内;3 钢管的螺纹应光滑端正,无斜丝、乱丝、断丝或破丝,缺口长度不得超过螺纹的10%;4 铜管与球阀、燃气计量表及螺纹连接附件连接时,应采用承插式螺纹管件连接;弯头、三通可采用承插式铜配件或承插式螺纹连接件。
第 10 页2.2.8 燃气管道的连接方式应符合设计文件的规定。
当设计文件无规定时,管径小于或等于DN 50 的燃气管道宜采用螺纹连接;管径大于DN 50 或使用压力超过10kPa的燃气管道宜采用焊接连接;铜管应采用硬钎焊连接。
2.2.9 燃气管道与燃具之间用软管连接时应符合设计文件的规定,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 软管与燃气管道接口、软管与燃气具接口均应选专用固定卡固定;2 非金属软管不得穿墙、门和窗。
2.2.10 燃气管道穿过建筑物基础、外墙、承重墙、楼板时的钢套管或非金属套管管径不宜小于表2.2.10 的规定;高层建筑引入管穿越建筑物基础时的套管管径应符合设计文件的规定。
表 2.2.10 燃气管道的套管直径燃气管直径(mm)DN15 DN20 DN25 DN32 DN40 DN50 DN65 DN80 DN100 DN150套管直径(mm)DN32 DN40 DN50 DN65 DN65 DN80 DN100 DN100 DN150 DN2002.2.11 当引入管采用地下引入时,应符合下列规定:1 穿越建筑物基础或管沟时,敷设在套管中的燃气管道应与套管同轴,套管与引入管之间、套管与建筑物基础或管沟之间的间隙应采用密封性能良好的柔性防腐,防水材料填实;2 引入管室内竖管部分宜靠实体墙固定;3 引入管的管材应符合设计文件的规定,当设计文件无规定时,宜采用无缝钢管;4 湿燃气引入管应坡向室外,其坡度应大于或等于0.01。
2.2.12 当引入管采用室外地上引入时,应符合下列规定:1 套管内的燃气管道不应有焊口及连接接头,升向地面的弯管应符合本规范2.2.4 条的规定,引入管的防护罩应按设计文件的要求制作和安装;2 地上引入管与建筑物外墙之间净距宜为100~120mm ;3 引入管保温层厚度应符合设计文件的规定,保温层表面应平整,凹凸偏差不宜超过±2mm。
第 11 页2.2.13 室内明设燃气管道与墙面的净距,当管径小于 25 时,不宜小于30mm ;管径在25~DN40 时,不宜小于50mm ;管径等于50 时,不宜小于60mm ;管径大于DN 50 时,不宜小于90mm 。
2.2.14 燃气管道垂直交叉敷设时,大管应置于小管外侧;燃气管道与其他管道平行、交叉敷设时,应保持一定的间距,其间距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GB 50028 的规定。
2.2.15 燃气管道的支承不得设在管件、焊口、螺纹连接口处;立管宜以管卡固定,水平管道转弯处2m 以内役固定托架不应少于一处;钢管的水平管和立管的支承之间的最大间距宜按表2.2.15—1 选择;铜管的水平管和立管支承的最大间距宜按表2.2.15—2 选择。
表 2.2.15-1 钢管支承最大间距管道公称直径(mm) 最大间距(m) 管道公称直径(mm) 最大间距(m)15 2.5 100 7.020 3.0 125 8.025 3.5 150 10.032 4.0 200 12.040 4.5 250 14.550 5.0 300 16.570 6.0 350 18.580 6.5 400 20.5表 2.2.15-2 钢管支承最大间距公称外径(mm) 15 18 22 28 35 42 54最大间距立管 1.8 1.8 2.4 2.4 3.0 3.0 3.0(m) 水平管1.2 1.2 1.8 1.8 2.4 2.4 2.4公称外径(mm) 67 85 108 133 159 219 —最大间距立管 3.5 3.5 3.5 4.0 4.0 4.0 —(m) 水平管3.0 3.0 3.0 3.5 3.5 3.5 —当铜管采用钢质支承时,支承与铜管之间应用石棉橡胶垫或薄铜片隔离。
2.2.16 燃气管道采用的支承固定方法宜按表 2.2.16 选择:表2.2.16 燃气管道采用的支承固定方法管径(mm) 砖砌墙比混凝土制墙板石膏空心墙板木结构墙楼板DN15~DN20 管卡管卡管卡管卡吊架DN25~DN40 管卡管卡夹壁管卡管卡吊架DN50~DN75 管卡、托架管卡、托架夹壁托架管卡、托架吊架DN80 以上托架托架不得依敷托架吊架2.2.17 燃气管道施工时,以避免将管体焊缝朝向墙面,焊缝不明显的管道应事先做好标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