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用药品管理制度_备用药品管理制度办法
2024年病区备用药品管理制度样本(六篇)
2024年病区备用药品管理制度样本一、目标1、确保药品库存适中,避免对成本控制产生负面影响;2、防止因储存容器选择不当导致药品疗效降低;3、堵塞药品管理的潜在漏洞。
二、依据《药品管理法》三、适用范围临床科室四、内容(一) 备用药品品种与基数审核1、科室负责人需根据疾病特点制定备用药品计划,提交医务科和药剂科共同审核,由医疗副院长批准。
备药计划应兼顾临床需求与库存控制。
2、备用药品为满足科室及病区急救和周转需求,分为统一配置药品和专科用药,品种及数量固定。
全院统一配置药品目录由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制定,专科用药由科主任、护士长提出,经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审核后领取。
麻醉、精神药品及高危药品需按规定审批。
3、药品品种及数量一经审批,原则上不得变动。
如需调整,需书面说明原因,经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审批。
4、各科室应指定专人负责药品领用、保管和养护,每月进行自查。
药品质量监督小组每季度进行检查,督促科室及时整改问题。
5、科室应建立药品登记本,每日清点交接,药品分类存放,保持完好备用状态。
6、药品应按说明书规定的储存条件存放,防止破损、霉变和失效。
(二) 使用登记管理备用药品领取和使用药品需进行详细登记,记录药品名称、批号、规格、生产日期、有效期等信息,以及补充药品的详细情况。
(三) 备用药品的检查1、护士长为科室药品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监督药品管理,定期进行全面检查。
2、护士每日交接检查,护士长每月至少全面检查一次,总护士长每月进行督查。
3、使用《药品质量检查记录表》记录检查情况,药房人员每月不定期抽查,及时反馈问题。
(四) 备用药品的使用遵循“近期先出、先进先出、按批号使用”的原则。
(五) 备用药品的摆放1、实行清晰管理,常用药品放于易取位置,标识清晰,包括药品名、剂量、单位、基数及有效期。
2、基数药品使用时采用正反向标识,便于清点和补充。
(六) 备用药品的交接建立“药品基数交接记录单”,确保班班交接,账物相符。
2024年病区备用药品管理制度范文(六篇)
2024年病区备用药品管理制度范文目标:确立临床科室基础药品管理制度,以规范药品管理,确保药品质量,为患者提供安全、及时的药学服务。
责任人:护士长、药品保管护士。
内容:1. 各临床科室的备用基础药品管理由护士长负责。
护士长需指定一位有责任心、身体健康、品行良好、业务熟练的护士担任药品保管员,负责药品的保管、领取、备案等具体工作。
2. 基础药品应实行专人专柜保管。
当药品保管员岗位变动时,需办理交接手续,并向药剂科报告。
药剂科应指定人员参与交接工作,对药品质量、数量进行检查和监督。
3. 基础药品的配备应考虑科室实际需求,主要以急需常用药和抢救药为主,品种和数量应适度。
配备基础药品的科室,护士长应与科主任协商确定药品品种和数量。
4. 配备基础药品的科室,护士长需规范填写《六安市第二人民医院基础药品登记表》两份,经分管院长和药剂科负责人签字后,分别由病房和调剂室(药房)存档。
5. 补充基础药品时,必须凭执业医师处方或领药凭证领取。
如发现药品因长期未用而过期,护士长需书面说明并申请(同时退回过期药品),经分管院长批准后,药房方可补充。
6. 贵重药品、自费药品不设为科室备用基础药品,口服药除精神科外也不设为备用基础药品。
7. 特殊药品、一类精神药品除手术室外,不得作为其他科室的基础药品。
其管理应严格遵循相关要求,消耗补充需凭具有资质的执业医师专用处方到药房领取,确保每日清点领取,并有交接班记录。
8. 基础药品应按照药品说明书要求储存,需冷藏的必须冷藏,需避光、密闭保存的药品应妥善保管。
确保药品单独存放,并标明药名、数量、有效期。
对于可能引起混淆或用药错误的高危药品,应单独存放或与其它药品区分,并在包装上显著标识,以示警告。
9. 在领取、摆放、使用药品时,应注意批号和有效期。
使用药品应遵循先旧后新的原则,避免浪费。
10. 基础药品应建立登记,每日交接班时核对。
核对时需检查批号、有效期、外观质量,发现问题,药品保管护士应立即报告护士长和药房负责人。
急救备用药品使用管理制度
急救备用药品使用管理制度第一条总则为规范急救备用药品的使用管理,确保患者用药安全、有效,根据《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全院各科室急救备用药品的领取、使用、检查、补充等工作。
第三条管理原则1. 严格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确保急救备用药品的合法、合规使用。
2. 坚持科学管理、规范操作,确保急救备用药品的质量安全。
3. 实行责任制,明确各级人员和岗位职责,确保急救备用药品的有序管理。
第四条急救备用药品的品种、基数确定及领取1. 急救备用药品品种、基数的确定:各病区根据疾病特点和实际需要,制定合适的药品贮存基数,由科室护士长提交备药计划,科室主任签字后报药剂科、医务科、护理部共同审核,报分管院长签字同意后,从药库领取。
2. 急救备用药品的领取:所领取的药品费用计入该病区成本。
麻、精药品备用品种、基数由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委员会根据病区需求另行专门确定。
第五条急救备用药品的检查1. 科室护士长为所在科室药品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监督科室管理药品,指定责任感强的护士专门管理科内急救备用药品。
2. 急救备用药品的检查:每月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检查内容包括药品的有效期、质量、数量等,确保药品处于良好的备用状态。
如发现药品过期、变质、损坏等情况,立即上报科室主任和药剂科,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3. 抢救结束后,应及时清点急救备用药品,补齐缺少的药品,以备后用。
第六条急救备用药品的使用1. 急救备用药品应严格按照医生的处方和使用说明进行使用,不得擅自更改剂量和使用方法。
2. 使用急救备用药品时,应认真核对患者的姓名、药名、剂量、用法等信息,确保准确无误。
3. 急救备用药品使用后,应及时记录使用情况,包括患者姓名、病历号、药品名称、剂量、使用时间等,以便追溯和管理。
4. 急救备用药品的空安瓿、输液空瓶等应统一存放,以便统计和核对。
备用药品管理制度
备用药品管理制度一、概述备用药品是指为应对突发事件、紧急情况或者特定需求而准备的药物储备。
备用药品管理制度的目的是确保药品储备的可及性、合理性和安全性,以保障员工健康和组织的正常运转。
二、备用药品的分类备用药品可根据其用途和特性进行分类,常见的分类包括急救药品、防治传染病药品、特殊药物等。
各类备用药品应根据其特性和药效进行合理的储存和管理。
三、备用药品储备和采购程序1.制定备用药品储备计划:根据组织的需求、受灾情况、从业人员数量等因素制定备用药品储备计划,明确所需药品种类和数量。
2.药品采购:根据备用药品储备计划进行药品采购,应选择正规渠道的药品供应商,并对药品进行质量检验和验收。
3.药品储存:备用药品应储存在干燥、通风、阴凉的地方,并远离有害物质。
药品储存区域应标明药品名称、存放日期、有效期等信息,并确保储存环境的清洁整齐。
4.药品使用:备用药品的使用应根据需要进行申请和审批,确保使用的合理性,并进行记录和报告。
四、备用药品库管理备用药品库是指专门为备用药品储备而设立的库房或储存空间。
备用药品库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药品库区域划分:根据备用药品的类别和特性,合理划分药品库的区域,进行分类储存。
不同类别的药品应放置在不同的区域,避免交叉污染。
2.库存监控:建立备用药品库存清单,对库存进行定期盘点和检查,确保药品库存的准确性和合理性。
库存不足或过期的药品应及时补充或处理。
3.药品保质期管理:备用药品的有效期限应进行合理规划,并在药品包装、标签上明确标注有效期。
过期药品应及时淘汰和销毁,防止使用过期药品带来的安全风险。
4.药品存放管理:备用药品应储存在封闭、防潮、防尘、避光的柜子或货架上,并采取防火、防盗等保障措施,确保药品的安全。
五、药品使用与监管备用药品的使用应符合相关规定和制度,申请和审批程序应严格执行。
使用药品的人员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和技能,遵循使用规范,如正确剂量、适当途径和时效等。
同时,应建立备用药品使用记录,对使用情况进行监控和审计,及时发现和处理药品误用或滥用的情况。
日常公司备用药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保障公司员工身体健康,提高工作效率,确保突发事件时能够迅速响应,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二、备用药的种类及数量1. 常用药品:感冒药、止痛药、消炎药、创可贴、消毒液等。
2. 数量:根据公司员工人数和实际情况,设定合理的备用药品数量,原则上每人配备常用药品一份。
三、备用药品的管理1. 备用药品的采购由公司行政部负责,采购时应确保药品质量,并符合国家相关法规要求。
2. 备用药品存放于公司指定的药品柜中,药品柜应放置于通风、干燥、阴凉处,避免阳光直射。
3. 药品柜的钥匙由行政部负责人保管,非紧急情况不得外借。
4. 备用药品的领取和使用需遵循以下规定:a. 员工因工作需要或身体不适,可向行政部申请领取备用药品;b. 行政部负责人对申请领取药品的员工进行审核,确认其身体情况后,方可发放药品;c. 领取药品的员工应如实填写药品领取记录,并妥善保管药品;d. 员工领取药品后,如未按说明书或医生指导使用,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四、备用药品的更新与维护1. 行政部每月对备用药品进行检查,确保药品质量,对过期或失效的药品进行更换;2. 行政部每年对备用药品进行盘点,根据实际情况调整药品种类和数量;3. 行政部定期对药品柜进行清洁、消毒,确保药品存放环境安全。
五、违规处理1. 员工未经批准擅自领取备用药品,或未按说明书或医生指导使用药品,一经发现,将追究相应责任;2. 员工损坏或擅自移动药品柜,造成药品丢失或损坏,将承担相应赔偿责任;3. 行政部负责人未履行药品管理职责,导致药品质量不合格或过期,将追究其责任。
六、附则1. 本制度由公司行政部负责解释;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有相关规定与本制度不符的,以本制度为准。
医院临床科室备用药品和急救药品管理制度
医院临床科室备用药品和急救药品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医院临床科室备用药品和急救药品的管理,保障患者安全,提高医疗质量,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管理范围医院所有临床科室的备用药品和急救药品均须按照本管理制度进行管理。
三、备用药品管理1.备用药品指的是科室用于常规治疗或手术过程中需要的药品,通常不会在每次使用时开出,但需要随时准备供应。
2.备用药品的选购要经过临床药师进行审批,并保持一定的库存量以应对突发情况。
3.备用药品的存放应在封闭,通风,干燥,避光,干净的环境下,不得存放在阳光直射处或潮湿环境下。
4.备用药品的有效期要做好监控,到期药品要及时清除,不得使用。
5.备用药品的使用需经主治医师或主任医师批准,使用后要及时登记。
6.备用药品的补充要有专人负责,并做好记录。
7.备用药品库房要定期清理和消毒,保持整洁。
四、急救药品管理1.急救药品指的是供急救使用的药品,应放置在显眼易取的位置,保障患者在发生急危重情况时能够及时得到救治。
2.急救药品的选购也要经临床药师进行审批,并保持充足的库存,不得因为吝啬而导致急救药品库存不足。
3.急救药品的存放要求与备用药品相同,但存放位置应更为显眼,便于医护人员随时取用。
4.急救药品的有效期要求更为严格,需经常检查,到期立即更换。
5.急救药品使用应按照规定程序进行,不得滥用或过度使用。
6.急救药品使用后要及时填写急救记录,包括用药时间,剂量,效果等信息。
7.急救药品的补充也要有专人负责,避免出现因缺货导致急救不及时的情况。
五、监督检查1.医院管理部门应定期对各科室的备用药品和急救药品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临床药师应定期检查备用药品和急救药品的库存情况,随时补充不足的药品。
3.医护人员应按照规定程序管理药品,不得私自挪用或浪费药品。
六、处罚措施对违反备用药品和急救药品管理制度的医护人员,将给予相应的处罚,包括口头警告,书面警告,20元以下的罚款,甚至停职处理,情况严重者予以开除处理。
病区备用基数药品管理制度(4篇)
病区备用基数药品管理制度一、病区(含诊疗区)备用药品品种范围急救药品和部分临床常用药品,贵重药品一般____备用药品。
二、备用药品的管理(一)药学部会同护理部每月对各病区备用药品的管理与使用进行一次检查,以保证患者用药安全。
(二)护理部将检查结果及时反馈各病区护士长,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整改。
病区药品管理纳入护理质量考核内容,(三)各病区备用药品管理由护士长总负责,建立备用药品登记本,包括品名、规格、数量、效期等,并指定专人管理,责任到人。
治疗护士对药品数量定期清点,每月全面检查一次,包括药品数量、包装、颜色、效期等,并由护士长填写病区备用药品管理表。
备用药品使用记录应采用药品说明书规定的通用名称,不得采用俗名或别名。
(四)病区备用药品实行动态管理,病区备用药品的目录、基数、交接班、检查、使用、补充、退回及销毁各环节均应记录,相关人员签全名。
(五)病区备用抢救药品根据不同护理单元的使用频次的不同,采取不同的办法进行管理(详见《____市益都中心医院护理单元抢救车管理办法》)。
(六)各相关病区有急救等备用药品目录及数量清单,有专人负1责管理急救药品,并在使用后及时补充,损坏或近效期药品及时报损或更换。
(七)各病区备用急救等备用药品统一储存位置、统一规范管理、统一清单格式,保障抢救时及时获取。
三、备用药品基数(一)各病区应根据自身特点,以满足抢救和一般应急治疗为目的,制定药品目录及基数。
(二)备用药品目录包括____品、一类精神药品目录、急救药品目录及常用药品目录,一式四份,分别留药房、药学部、护理部及相关病区备案。
(三)备用药品的品种及基数不宜过多,且一经确定,将相对固定;若需修改,按规定程序审批。
(四)各病区备用药品的调整,经病区护士长签字,护理部主任签字后,送药房备案。
四、药品领取流程(一)病区备用药品不用支票领取,各病区采用从药学部借用的方式领取。
(二)各病区凭填写的诊疗区抢救车(箱)药品备用目录到相应的药房领取药品,填写病区抢救车(箱)药品备用目录时,药品的名称应使用通用名称。
备用药品管理和使用制度
备用药品管理和使用制度备用药品管理和使用制度是指在医疗机构等相关场所,为保障患者医疗安全,应建立和完善的管理体系。
备用药品是指在病人开始治疗之前或在治疗期间,在药品储藏室或药箱内,备用的药品。
任何时候,备用药品的管理和使用都非常重要。
本文将从管理、存放和使用这三个方面详细介绍备用药品管理和使用制度。
一、备用药品的管理1. 建立管理制度医疗机构或其他相关场所应建立完善的备用药品管理制度,明确备用药品的种类、规格、数量及质量管理等方面的规定。
2. 分类管理为便于管理,备用药品应按照药品种类、适应症、剂量等不同的方面进行分类管理,并严格按照《医疗机构药品管理实施细则》中的规定进行管理。
3. 质量管理备用药品必须经过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认证,并具有合法的销售证明和当地药品生产许可证。
使用过期和不合格的备用药品是不可接受的,并应不时地检验相关药品的质量。
二、备用药品的存放1. 药品管理室备用药品应存放于专门的药品管理室,室内要保持卫生,避免灰尘、泥土等外来物质的污染。
同时,药品管理室内的温度、湿度、光线和通风等条件应符合药品储存的要求。
2. 质量标识和区分对于不同种类和不同功能的备用药品,应该贴上对应的标识,以便管理和使用。
同时,它们应该分别储存在干燥通风的柜子或货架上,以避免混淆和污染。
3. 定期检查药品管理者应定期检查备用药品的品质和有效期,对过期或不合格的药品进行严格处理和清理,并及时补充和更换有需要的备用药品。
三、备用药品的使用1. 处方管理备用药品的使用必须遵照医生的处方或医疗机构的指令,患者只能根据医生的要求,于指定时间和剂量内使用药品。
同时,药品管理者应按需派发安排用药,避免浪费和滥用药品。
2. 记录管理医疗机构应在药品管理台的备用药品本上清晰地记录每种药品的名称、规格、数量、有效期等相关信息。
此外,当有药品被取出时,需要在药品本上做出详细的记录。
4. 不良反应管理如患者有药物不良反应,应及时向医生或药师报告并采取相应措施。
病区备用药品管理制度范本
病区备用药品管理制度范本一、目的和适用范围本制度旨在规范病区备用药品的管理,确保药品安全、有效供应,并规定了相关的责任和义务。
适用于所有病区的备用药品管理。
二、术语定义1.备用药品:指日常医疗中需要的、不可随时获得的药品,用于急救、危重抢救、疼痛控制等的药物。
2.负责人:指病区主任或指定的专门负责备用药品管理的人员。
三、备用药品的采购1.备用药品的采购工作由病区负责人负责组织和指导。
2.采购工作需按照病区的实际需求,制定购买计划,并保证药品的质量和安全。
3.采购要与相关部门(如药房、采购部门)保持紧密联系,确保备用药品的供应及时、准确。
四、备用药品的储存与管理1.备用药品应储存在固定的储存柜中,按照药品的类别、性质进行分类放置。
2.储存柜应保持干燥、通风、远离日光直射和温度过高或过低的环境,以确保药品的质量和稳定性。
3.备用药品储存柜应定期检查并清理,过期或破损的药品应及时清除并做好记录。
4.备用药品的使用应按照先进先出原则,确保药品的有效期限和安全性。
五、备用药品的发放和使用1.备用药品的发放由负责人统一负责,需经医生或护士的申请和审批方可发放。
2.发放时应填写相关的记录,包括药品名称、规格、数量、领取人员、领取时间等信息。
3.使用备用药品前,应通知负责人,负责人需知晓并与医生或护士核对使用的药品和剂量。
4.使用后需填写相应的使用记录,包括用药时间、用药剂量、效果等信息,并进行签名确认。
六、备用药品的库存管理1.定期进行备用药品的库存盘点,确保库存的准确性,并做好盘点记录。
2.库存不足时,负责人应及时进行补充采购,并重新调整库存量。
3.库存过剩或过期的备用药品应及时清理,严禁擅自处置或私自使用。
七、备用药品的报废和消耗品的购买1.备用药品过期、变质或损坏应立即报废,需有相关人员进行记录并签名确认。
2.消耗品的购买应与备用药品的采购相互配合,确保病区的需求。
八、备用药品的培训和监督1.病区负责人需对相关医护人员进行备用药品管理的培训,包括药品的储存、发放、使用等方面的知识和技能。
医院备用药的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加强医院备用药品的管理,确保患者用药安全、有效,提高医疗服务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院各科室、病区及药房备用药品的管理。
三、管理职责1. 医院药剂科负责制定备用药品管理制度,组织实施并监督执行。
2. 各科室、病区负责备用药品的采购、储存、使用、领用和补充等工作。
3. 药房负责备用药品的验收、储存、养护、调剂、出库等工作。
四、备用药品的品种和基数1. 各科室、病区根据疾病特点,在药剂科的指导下,确定除抢救车药品目录以外的备用药品品种和数量。
2. 不得备用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等特殊药品。
3. 备用药品的基数由药剂科根据实际需求确定,并定期进行评估和调整。
五、备用药品的采购、验收和储存1. 备用药品的采购应严格按照国家药品管理规定,选择合法、有资质的供应商。
2. 药剂科对采购的备用药品进行验收,确保药品质量合格。
3. 备用药品应按照药品说明书要求储存,确保药品在有效期内。
六、备用药品的使用和领用1. 各科室、病区在使用备用药品时,应严格遵守医嘱,确保患者用药安全。
2. 使用备用药品后,应及时将药品名称、规格、批号、数量等信息记录在药品使用登记本上。
3. 领用备用药品时,应填写领用单,由药剂科进行审核,确保领用药品的合理性和安全性。
七、备用药品的补充和养护1. 备用药品在使用过程中,如出现短缺,应及时向药剂科报告,由药剂科负责补充。
2. 药剂科应定期对备用药品进行养护,确保药品质量。
八、监督检查1. 药剂科定期对备用药品的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2. 各科室、病区应积极配合药剂科的监督检查工作。
九、奖惩1. 对在备用药品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科室、病区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本制度,造成药品浪费、损坏或安全隐患的科室、病区和个人,将依法追究责任。
十、附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有相关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医院药剂科年月日。
备用药品相关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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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ANKS 感谢恩师
备用药品相关管 理制度备用药品相关管理制度来自目录备用药品相关管理制度
各科室备用药品相关管理制度 为加强各科室、病区急救等备用药品的领用、补充管理,规范领用补充流程,保证药品质 量,确保患者用药安全有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药事管理 规定》、《处方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1.备用药品包括:急救药物、麻精药品、高浓度电解质等,是按照各科室、病区的实际需 要储存于科室及病区供临床急救和周转的必备药品,备用药品分为全院统一配置药品和科 室专科用药,并固定品种及数量
2.统一配置药品品种及数量目录由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制定。科室、病区首 次选择领用统一配置药品,由科主任、护士长签字后办理领用 3.科室专科用药品种及数量由科主任、护士长签字,报住院药房整理,上报药事管理与药 物治疗学委员会审批后,方可配置
备用药品相关管理制度
4.备用药品品种及数量审批后,原则上不再变动。因临床需要,确需增加品种、数量的, 须填写《新增必备药品审批表》,写明详细理由、列出药品名称、规格、数量明细,上报 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审批后,方可变动 5.对有效期在1个月内的药品,药房及科室备用药品应及时上报上级审批后准备下架,造 表后退回药库 6.各科室、临床病区专人负责本科室备用药品效期、储存、养护等管理工作,医务部、护 理部、药学部门对急救等备用药品管理情况每月检查一次,对存在的问题督促科室及时整 改 附件:领用备用药品申请、审批、目录表
日常公司备用药管理制度
日常公司备用药管理制度一、目的与原则本公司制定备用药管理制度的目的在于确保员工能够在必要时获得基本的药物支持,同时保证药品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本制度遵循合理、必要、安全的原则,确保药品的正确使用和管理。
二、药品配置1. 公司应配置的药品应由专业医务人员推荐,包括但不限于止痛药、感冒药、消炎药、创可贴、消毒液等常用药物。
2. 所有药品必须具有合法有效的批准文号,且在有效期内。
3. 药品应存放于干燥、阴凉、通风良好且儿童无法触及的地方。
三、药品管理1. 公司应指定专人负责药品的管理,定期检查药品的有效期和存储条件。
2. 建立药品台账,记录药品的名称、规格、数量、批号、有效期等信息,并定期盘点。
3. 过期或即将过期的药品应及时处理,不得使用或继续存放。
4. 管理人员应接受基本的急救知识和药品知识培训,确保能够在紧急情况下提供指导。
四、药品使用1. 员工在使用备用药品前应先阅读说明书,并在必要时咨询专业医务人员。
2. 员工使用药品时应填写药品使用记录,包括使用日期、药品名称、用量等信息。
3. 严禁私自带走药品,所有药品仅限在公司内部使用。
4. 对于处方药,公司不予以配置,员工需自行到医院就诊获取。
五、应急处理1. 对于突发的紧急医疗情况,应立即拨打急救电话,并告知管理人员。
2. 管理人员应根据情况提供必要的急救措施和药物支持。
3. 发生严重过敏反应或其他不良反应时,应立即停止使用药品,并寻求专业医疗帮助。
六、监督与改进1. 公司应定期对备用药管理制度进行审查和评估,确保其有效性和适应性。
2. 鼓励员工提出意见和建议,不断优化药品配置和管理。
3. 对于违反管理制度的行为,公司将视情节严重性采取相应的管理措施。
总结。
医院临床科室备用药品和急救药品管理制度
医院临床科室备用药品和急救药品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医院临床科室备用药品和急救药品的管理,确保药品安全、有效,提高医疗服务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临床科室备用药品和急救药品的采购、储存、保管、使用、监督检查等活动。
第三条医院临床科室备用药品和急救药品管理应当遵循合法、合规、科学、安全、节约的原则。
第二章药品采购与储存第四条医院应当根据临床需求、药品供应情况等因素,合理制定临床科室备用药品和急救药品采购计划,确保药品供应充足。
第五条医院应当建立健全药品采购制度,严格执行公开、透明的采购程序,确保药品质量。
第六条医院应当对临床科室备用药品和急救药品进行统一采购,不得由科室自行采购。
第七条医院应当对临床科室备用药品和急救药品进行统一储存,设立专门的药品库房,实行信息化管理。
第八条医院应当建立健全药品储存管理制度,确保药品在储存过程中质量安全。
第三章药品保管与使用第九条医院应当对临床科室备用药品和急救药品进行统一编号,明确药品的名称、规格、生产厂家、批号、有效期等信息。
第十条医院应当指定专人负责临床科室备用药品和急救药品的保管工作,实行每日交接班制度。
第十一条医院应当建立健全药品使用管理制度,明确药品使用的范围、剂量、途径等,确保药品使用安全、有效。
第十二条医院应当对临床科室备用药品和急救药品的使用情况进行定期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四章药品监督管理第十三条医院应当建立健全药品监督管理制度,设立药品监督管理机构,负责对临床科室备用药品和急救药品的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四条医院应当对临床科室备用药品和急救药品的管理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其管理水平。
第十五条医院应当对临床科室备用药品和急救药品的管理情况进行定期评估,不断完善管理制度。
第五章法律责任第十六条违反本制度的,医院应当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宿舍日常备用药品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宿舍日常备用药品的管理,保障学生身心健康,预防疾病传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校学生宿舍日常备用药品的管理。
第三条宿舍日常备用药品的管理遵循“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安全有效、方便快捷”的原则。
第二章药品种类及采购第四条宿舍日常备用药品主要包括以下类别:(一)解热镇痛药:如布洛芬、对乙酰氨基酚等。
(二)抗菌消炎药:如阿莫西林、头孢克肟等。
(三)感冒药:如感冒灵、板蓝根冲剂等。
(四)消化系统用药:如胃舒平、奥美拉唑等。
(五)外用药:如创可贴、碘伏、红花油等。
(六)其他:如驱蚊剂、止痒膏等。
第五条宿舍日常备用药品的采购由宿舍管理员负责,采购药品应选择合法渠道,确保药品质量。
第六条采购药品时,应向供货方索取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药品注册证书等合法证明文件。
第七条采购的药品应标明药品名称、规格、生产批号、有效期等信息。
第三章药品储存与使用第八条宿舍日常备用药品应存放在通风、干燥、避光、阴凉处,避免受潮、受热、污染。
第九条药品储存时应分类摆放,避免混淆。
第十条药品有效期应妥善保管,确保药品在有效期内使用。
第十一条学生在使用宿舍日常备用药品时,应严格按照药品说明书或医生指导使用。
第十二条学生在使用药品过程中,如有不良反应,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时向宿舍管理员报告。
第十三条宿舍管理员应定期检查药品储存情况,确保药品质量。
第四章药品领用与回收第十四条学生在宿舍内出现轻微疾病,可向宿舍管理员领取日常备用药品。
第十五条学生领取药品时,应填写《宿舍日常备用药品领用登记表》,登记药品名称、规格、数量等信息。
第十六条宿舍管理员应定期回收学生使用过的药品包装,并妥善处理。
第十七条药品回收时,应检查药品包装是否完好,如有破损,应立即更换。
第五章药品报废与处理第十八条药品过期、损坏、变质等无法使用的,应予以报废。
第十九条报废药品由宿舍管理员负责清理,并按照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
医院备用药品检查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确保医院备用药品的质量安全,规范备用药品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医疗服务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内所有备用药品的采购、储存、检查、使用及报废等各个环节。
三、职责1. 药剂科:负责备用药品的采购、储存、检查、发放、回收和报废等工作。
2. 临床科室:负责备用药品的使用、报告和保管。
3. 护理部:负责对备用药品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上报。
四、内容1. 备用药品的采购(1)药剂科根据临床科室的需求,制定备用药品采购计划,经科室负责人审批后,报送医院相关部门。
(2)采购的备用药品必须符合国家药品标准,具备合法的药品批准文号。
2. 备用药品的储存(1)备用药品应储存在干燥、通风、避光、防潮、防虫蛀的环境中。
(2)药品应按照药品说明书的要求,分类存放,避免混淆。
(3)储存备用药品的仓库应配备温湿度记录仪,确保药品储存环境符合要求。
3. 备用药品的检查(1)药剂科每月对备用药品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检查内容包括药品名称、规格、批号、有效期、储存条件等。
(2)临床科室每月对备用药品使用情况进行自查,发现过期、变质、失效等问题的药品,应及时上报药剂科。
(3)药剂科对临床科室上报的问题药品进行核查,确认后予以处理。
4. 备用药品的使用(1)临床科室使用备用药品时,应严格按照医嘱进行,确保用药安全。
(2)使用备用药品后,临床科室应将药品使用情况记录在案,包括药品名称、规格、批号、有效期、使用剂量等。
5. 备用药品的报废(1)过期、变质、失效的备用药品,由药剂科负责报废处理。
(2)报废的药品应登记在册,并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处理。
五、奖惩1. 对严格执行本制度,药品质量安全的科室和个人,给予表扬和奖励。
2. 对违反本制度,造成药品质量安全隐患的科室和个人,进行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关责任。
六、附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药剂科负责解释。
如遇国家药品管理政策调整,按国家最新政策执行。
单位备用药品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单位药品管理,确保药品质量,保障职工用药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单位所有备用药品的管理工作。
三、管理制度1. 备药品种及基数管理(1)根据单位实际情况,合理确定备用药品品种及基数,确保临床用药需求。
(2)备用药品品种及基数需经单位负责人批准,并报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备案。
2. 药品采购与管理(1)采购药品需选用合法、合格的药品供应商,确保药品质量。
(2)采购的药品应具有合法的生产批号、合格证和检验报告,严禁采购和使用无证、过期、变质药品。
(3)药品采购后,由专人负责验收、入库、储存,并做好登记。
3. 药品储存与管理(1)药品储存环境应满足药品质量要求,温度、湿度、光照等条件应适宜。
(2)药品应分类存放,标识清晰,便于查找。
(3)药品应定期检查,发现过期、变质、失效等情况,及时处理。
4. 药品领用与使用(1)职工需凭处方或医嘱领用药品,不得私自取用。
(2)领用药品时,需检查药品质量,确认无误后方可使用。
(3)使用药品时,应按照医嘱或说明书规定的方法和剂量使用。
5. 药品报损与报废(1)因过期、变质、失效等原因造成药品损坏,需填写报损单,经单位负责人批准后报废。
(2)报废药品需按规定程序进行销毁,并做好记录。
6. 药品统计与报告(1)定期对备用药品进行统计,掌握药品使用情况。
(2)如发现药品使用异常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及时上报上级卫生行政部门。
四、监督与考核1. 单位负责人负责对本单位药品管理工作进行监督。
2. 药品管理人员应定期接受药品管理培训,提高药品管理能力。
3. 对药品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五、附则1. 本制度由单位药品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有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3. 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可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补充。
备用药品的规范管理
备用药品的规范管理
1、全科全员培训
制定制度、职责、流程,通过科室人员培训,让大家知晓为什么需要备用药品,药品基数不正确、药液变质、药品过有效期的风险性,不按照流程工作给同事带来的不便性,发生给药差错给患者生命带来的危险性。
2、专班次负责制
备用药品管理每日固定班次人员负责,负责每日药品的交接,基数的核对,这样可以弥补定人管理中带来的不足。
也可以避免该护士不上班从而导致的不能很好的落实此项工作。
3、药品药盒选择
药品的原有药盒为纸质样,经过每日药品的反复查对、使用、补给很容易损坏、安剖上字迹有时候容易被抹掉或导致字迹不清等,根据药液的性质、安剖的大小选择透明度不一样的大小合适塑料盒,非必要的情况下可以不用打开,直接通过避光透明盒直接核对。
4、药品标识清晰
药品盒外面标清楚药品的名称(商品名/化学名)、剂量,基数。
尤其高危药品标识要明显、清晰,避免用药差错的发生。
5、药品使用原则
左进右出,及时补给,可以避免过期。
6、药品定位放置
根据性质划分:备用药品分为高危药品和普通药品、建议分开放置。
根据作用划分:相同类型的药品可放一层。
7、定时清单核查
每日核查基数,名称、用后及时补给,每月第四周周一核查效期,并实时记录;近效期药品按照流程报备及时更换,并特殊红笔标注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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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用药品管理制度_备用药品管理制度办法
备用药品管理制度_备用药品管理制度办法
为做好备用药品的管理工作,避免药品出现过期等现象,应制定规范的备用药品管理制度。
下面店铺为大家整理了有关备用药品管理制度的范文,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备用药品管理制度篇1
一、目的
通过健全急救备用药品管理制度,使检查制度落实到位,防止出现过期、变质药品;避免贮备药品数量过多影响成本控制;防止药物贮存瓶/盒选择不当而导致药品疗效下降;堵塞药品管理漏洞。
二、依据
《药品管理法》及本院《特殊药品管理制度》《退药管理规定》等相关制度。
三、组织
成立医院病区贮备药品管理小组,分管院长为组长,小组成员由药剂科主任、药品质管员、护理部副主任、病区护士长、专项药品分管护士组成。
三、适用范围
临床科室“备用药品”审核、检查的管理工作
四、内容
(一)备药品种、基数审核。
建立合适药品贮存基数,由科室负责人提交备药计划,报医院病区贮备药品管理小组审核,由主管院长签批。
各科根据疾病特点确定所需药品需求量,备药既要保证临床用药需要,又要避免积压,
(二)使用登记管理
急救药品的领取、使用要进行登记,记录上应清楚地记载药品的名称、批号、规格、生产日期、有效期等基本情况及使用后补充药品的名称、生产厂家、批号等内容。
(三)备用药品的检查
1、科室护士长为所在科室药品管理的第一责任人监督科室管理药品,指定责任感强的护士专门管理科内药品,明确职责,定期全面检查科内药品。
检查频率:护士每天对科室麻醉、一类精神药品及急救车药品数量进行交接检查,护士长不定期抽查并每月全面检查1次,总护士长每月督查并记录,
2、建立《药品质量检查记录表》,检查者对检查情况如实记录。
药剂人员每季不定期下病区抽查药品管理情况,对于存在问题及时反馈给相应部门,做到层层把关。
(2)检查内容:包括药品数量、药物有无变质、变色等质量问题及有效期,任何药品贮存盒上都标有有效期限,便于检查者核对。
对于效期<3月且科内使用量少的药品,及时提醒更换。
(四)备用药的使用
药品使用按“领新用旧”原则,为杜绝科室药品管理不当或更换不及时造成安全隐患或不良后果,科室应坚持批号旧的先用。
(五)备用药的摆放
1、实行“一目了然”管理方法:药品分类定位放置,通常将使用频率高的药物放在第一层,使用频率少的药物放在最上一层。
2、所有药品贮存盒/瓶外标识清楚,便于清点,标识上内容:药品名、剂量、单位、基数量及有效期)。
高危药品应有醒目标志。
(六)麻醉、一类精神药品的管理
1、制定严格的交接制度、建立合理贮存基数,专人定位定数、专柜上锁管理,实行班班交接,确保账物相符,钥匙随身携带。
2、建立“病区麻醉药品使用登记本”,完善使用记录。
3、麻醉、一类精神药品实行“日清日毕制”。
4、领用麻醉药品特殊要求:注射用的麻醉药品(如度冷丁等),须凭处方及空安瓿方可到药房换取备用药,由于人为造成安瓿破碎等意外情况,当事人需提交事情经过报告,并报科室护士长→总护士长→药学部门负责人。
备用药品管理制度篇2
临床科室备用药品包括:存放于急诊科、病房(区)急救室(车)、手
术室及各诊疗科室的急救等备用药品。
1. 备用药品的管理
(1)各临床科室或病区根据疾病特点确定所需药品、需用量,既要保证临床用药需要,又要避免积压。
(2)备用药品的品种和基数的确定及调整,由科室负责人/护士长提出,报医务处和药学部共同审核,由医疗主管院长审批。
(3)科室、病区护士长为所在科室药品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监督管理科室药品的储存和使用情况,并指定责任感强的护士专职管理科内药品,明确职责,定期全面检查科内药品。
(4)各科室、病区备用急救等备用药品应统一储存位置、统一规范管理、统一清单格式,保障抢救时使用。
2. 备用药品的`登记和记录
(1)病房备用药品及抢救车药品基数在药剂科存档备案,包括麻醉药品及一类精神药品目录、抢救药品目录及常用药品目录,分别一式2份,药学部门、病区各保存一份并保持数量、规格、产地、批号等一致。
(2)各科室、病区要建立备用药品登记本,记录备用药品领取、使用、结存情况,记录内容包括药品的名称、规格、生产厂家、批号、生产日期、有效期等基本信息,以及使用日期、数量,使用后补充药品的名称、批号等。
3. 备用药品的储存
(1)病房备用药品及抢救车药品要求药盒使用原包装盒,盒内药品必须与外包装品名、规格、批号等一致。
(2)每种药品摆放位置应相对固定,便于应急取放及使用。
注射剂、内服药与外用药应分开放置。
(3)所有药品必须按照说明书要求的储存条件储存,以确保药品质量。
需要特殊条件储存的药品应建立温湿度记录本,每天10:00、16:00两次记录温湿度。
(4)定期清点、检查药品,防止积压失效、变质,近效期药品应提前3个月报药剂科备案或到药剂科调换,否则过期失效由科室负责(麻
醉药品除外)。
如发现有沉淀变色、标签模糊等药品时,停止使用并报药剂科处理。
(5)麻醉、精神等特殊药品,应按特殊药品的管理规定管理;
设专用保险柜存放,严格加锁,并按需要保持一定基数;使用后,由医师当日开专用处方,向药房领回,须凭处方及空安瓿方可到药房换取备用药,并有使用记录。
备用基数每日交接班,必须交点清楚;麻醉药品、精神药品过期失效必须退回药剂科,不得擅自处理。
由于人为造成安瓿破碎等意外情况,当事人需提交事情经过报告,并报科室护士长→总护士长→药学部门负责人。
(6)高危药品应存放在相对固定区位,并粘贴有高危药品标示;
4. 备用药品的使用
(1)临床科室备用药品,只能供应住院患者急用时按医嘱使用,抢救车药品为患者急救时使用,其他人员不得私自取用。
(2)如有沉淀、变色、过期,药品,标签涂改等情况时,不得使用。
(3)对开开启包装多次使用的药品(如胰岛素、消毒剂等),应在容器外部注明开启日期及时间,对于开启时间不详或超过保存期限的药品,不得使用。
(4)药品使用应遵循“先产先出、近效期先用”的原则。
(5)药品使用应有记录
(6)药品使用后,各病区凭记帐后的处方到相应的药房领取后补充进抢救车(箱),以保证抢救车(箱)内的药品数量保持基数。
5. 备用药品的退回及销毁
(1)各病区应加强备用药品的管理,由于病区管理不善造成丢失及过期失效由科室自行承担损失。
(2)备用药品距离失效期3个月以上可到药房调换,3个月以内不予调换。
(3)过期药品及其他需要销毁的药品,由护士长、护理部主任审批后,报药学部门,有药品会计按程序报损销账。
药学部门统一销毁,各病区不得自行销毁。
住院药房、门诊药房分别负责对病区及门诊科室过期药品的回收。
6.备用药品的检查
(1)护士每班对科室所有药品数量进行交接检查,护士长不定期抽查并每月全面检查1次,总护士长每月督查并记录。
(2)药剂科对病房备用药品及抢救车药品,要定期检查核对药品种类、数量是否相符,有无过期变质现象,麻醉、精神等特殊药品的管理是否符合规定。
填写《病区备用药品质量检查记录表》,对于存在问题的病区,督促整改。
(3)药学部门对检查情况进行分析、总结,落实整改措施,并报告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
备用药品管理制度篇3
1.科室内所有备用药保存一定基数,专人管理,负责领药、退药和保管工作。
2.建立登记本,每日清点并记录检查药品的数量和质量,防止积压变质,班班交接,交接班者签全名。
3.根据药品种类、性质(针剂、内服、外用等)分别放置,定数量、定位置,标签清晰,专人管理。
4.药物有效期标记明显,如有沉淀、变色、过期、药品标签与瓶内药品不符、标签模糊或涂改等情况不等使用。
5.药品借用后及时登记并及时补充。
6、备用药品只能供住院患者按医嘱使用,其他人员不能私自取用。
7.患者个人专用的特殊药物应单独存放,并注明床号及姓名。
【备用药品管理制度_备用药品管理制度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