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力学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工程力学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工程力学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080102)
一、专业介绍
工程力学专业,学制4年,专业门类为力学。本专业始建于1977年。本专业现有专任教师14人,其中教授7人,副教授4人,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12人。专任教师中有河北省教学名师1人,河北省教指委委员3人。
本专业依托河北大学建筑工程学院。
二、培养目标
根据“互联网+”技术的发展和雄安新区建设的需要,本专业旨在培养掌握系统的工程力学基础知识和现代智能技术,能够在建筑、机械等工程领域中从事与力学相关的学术研究、复杂工程问题的计算、工程设计、人工智能技术开发、机器人应用、智能建造等领域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
培养目标1:具有扎实的力学及其相关工程的基础知识;
培养目标2:掌握智能相关技术;
培养目标3:较强的解决复杂工程问题的能力;
培养目标4:具有正确的人生观和世界观;
修读方向的课程建议:必修课程全部修读。选修课程可以根据自己的学习兴趣或就业方向选择其中的部分课程。为了便于理解这些课程之间的联系,对选修课程给出如下建议:(1)继续攻读本专业高级学位:应选读大学物理、工程热力学及传热学、人工智能原理、数值计算方法及上机、力学基础实验1、塑性力学、计算流体力学及上机、力学专业外语、现代工程CAE、板壳理论及设计、智能结构分析与设计、学科进展专题讲座等课程。
(2)毕业后从事建筑工程相关工作:混凝土结构设计原理、钢结构设计原理、土力学及地基基础、房屋建筑学、工程测量、建筑施工、工程概预算、土木工程材料等。若想从事智能建造工作,还应选择:
电工与电子技术、控制工程基础、人工智能原理、机械设计基础、智能结构分析与设计、三维造型基础及BIM技术、工业机器人基础、智能建造基础等课程。
(3)毕业后从事被动式建筑相关工作:大学物理、工程热力学及传热学、电工与电子技术、机械设计基础、控制工程基础、人工智能原理、房屋建筑学及课程设计、混凝土结构
设计原理、钢结构设计原理、木结构设计、三维造型基础及BIM 技术、现代工程CAE、门窗设计基础、工业机器人基础、智能建造基础、被动式建筑设计等课程。
三、毕业要求
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工程力学和人工智能等方面的基本知识,接受工程设计和实践的基本训练,掌握相关的工程技术基本能力,具有工程师的基本素质。
本专业毕业生应掌握的知识、具备的能力和养成的素质:
1.毕业生应掌握的知识
1-1: 掌握扎实的自然科学和工程技术的基础理论知识;
1-2:掌握本专业所需的数学、物理学等基本内容,了解土木、机械、航空航天、机器人等相关工程领域的基础知识;
1-3:掌握人工智能、大数据处理等新技术知识;
1-4: 掌握系统的力学基本理论和解决工程问题的基本方法;
2.毕业生应具备的能力
2-1:具有较好的人文、艺术和社会基础及较强的文字表达能力;
2-2:掌握力学中分析、实验和计算等基本技能;
2-3:具有初步的工程设计能力,具备发现、提出、分析和解决力学相关的工程技术问题的能力,以及解决复杂工程问题的基本能力和数字仿真的能力。
2-4:掌握一门外语,具有用外语进行听说读写的综合应用能力,具有一定的国际视野和跨文化交流、竞争与合作能力;
2-5:具有一定的工程组织管理、独立工作、人际交往和团队合作能力;
2-6:掌握必要的人工智能等相关信息技术,能够获取、加工和应用力学及相关信息;
3.毕业生应养成的素质
3-1: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质、强烈的民族自豪感和社会责任感。身体和心理素质健康。
3-2:具有一定的科学研究和实际工作能力,以及一定创新意识和批判性思维能力;
3-3:具备自主学习、自我发展的能力,能够适应科学技术和社会经济发展。
3-4:具有安全意识,环保意识和可持续发展理念;
3-5:了解力学的发展历史、学科前沿和发展趋势,认识力学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
四、主干学科
数学、力学、人工智能、建筑工程等
五、标准学制
四年。
六、核心课程与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
核心课程:高等数学、线性代数、概率论与数理统计、理论力学、材料力学、弹性力学、振动力学、流体力学、计算力学、实验力学、结构力学、画法几何与工程制图、人工智能原理、工业机器人基础、智能建造基础等。
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认知实习、金工实习、各类课程的专业实验和上机、专业课程设计、毕业实习、毕业论文(设计)等。
七、授予学位
工学学士。
八、毕业学分要求
(一)第一课堂
其中:
(二)第二课堂
按照《河北大学本科专业第二课堂人才培养方案》要求执行。
九、课程设置及教学进程计划表
(一)通识教育课程(58学分)
1.通识通修课(共修读48学分,其中实践实验环节修读12学分)
2.通识通选课(最低修读10学分)
(二)学科基础课程(共修读58学分,其中实践实验环节修读10学分)1.学科核心课(共修读34.5学分,其中实践实验环节修读3.5学分)
2.学科拓展课(最低修读2
3.5学分,其中实践实验环节最低修读6.5学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