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xx医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方案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方案一、背景和目的近年来,抗菌药物的滥用和不当使用问题日益严重,导致细菌耐药性的增加和医疗资源的浪费。
为了加强抗菌药物的合理使用,提高医疗质量和患者安全,我国政府决定开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
本次活动的目的是加强抗菌药物的临床管理,规范抗菌药物的使用,提高抗菌药物的合理使用水平,减少细菌耐药性的发生,保障患者的安全和权益。
二、活动目标和范围本次活动的目标是加强抗菌药物的临床管理,规范抗菌药物的使用,提高抗菌药物的合理使用水平,减少细菌耐药性的发生,保障患者的安全和权益。
活动范围包括全国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包括公立医院、民营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
三、活动内容和措施1.加强抗菌药物的临床管理加强抗菌药物的临床管理是本次活动的核心内容。
医疗机构应建立健全抗菌药物管理制度,制定抗菌药物使用规范,明确抗菌药物使用的适应症、禁忌症和剂量。
同时,医疗机构应加强对抗菌药物使用的监督和检查,确保抗菌药物的使用符合规范和要求。
2.规范抗菌药物的使用规范抗菌药物的使用是本次活动的关键措施。
医疗机构应根据患者的病情和细菌耐药性情况,合理选择抗菌药物,避免不必要的广谱抗菌药物的使用。
同时,医疗机构应加强对患者的教育和宣传,提高患者对抗菌药物的认识和理解,避免抗菌药物的滥用。
3.提高抗菌药物的合理使用水平提高抗菌药物的合理使用水平是本次活动的重点。
医疗机构应加强对医生的培训和教育,提高医生的抗菌药物知识和技能。
同时,医疗机构应建立抗菌药物使用监测和评估体系,定期对抗菌药物的使用情况进行评估和分析,及时发现和解决抗菌药物使用中的问题。
4.减少细菌耐药性的发生减少细菌耐药性的发生是本次活动的目标之一。
医疗机构应加强对细菌耐药性的监测和分析,及时了解细菌耐药性的发展趋势和变化。
同时,医疗机构应加强与其他医疗机构的合作和信息共享,共同应对细菌耐药性的挑战。
四、组织和实施本次活动的组织和实施由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
2011年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方案
2011年全国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方案为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促进抗菌药物合理使用,有效控制细菌耐药,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按照2011年全国卫生工作会议和全国医疗管理工作会议要求,根据卫生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及农业部《全国抗菌药物联合整治工作方案》(卫医政发〔2010〕111号)、《2011年“医疗质量万里行”活动方案》(卫医政发〔2011〕号)和《卫生部关于在全国医疗卫生系统开展“三好一满意”活动的通知》(卫医政发〔2011〕号)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要求,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原则,按照“突出重点、集中治理、健全机制、持续改进”的工作思路,将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作为“医疗质量万里行”和“三好一满意”活动的重要内容,统一部署、统一安排、统一组织、统一实施,围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中的突出问题和关键环节进行集中治理,务求实效。
完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长效工作机制,提高抗菌药物临床合理应用水平,保障患者合法权益和用药安全,实现为人民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医疗服务的医改目标。
二、活动目标通过开展全国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进一步加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优化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结构,提高抗菌药物临床合理应用水平,规范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有效遏制细菌耐药;针对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采取标本兼治的措施加以解决;完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有效措施和长效工作机制,促进抗菌药物临床合理应用能力和管理水平持续改进。
三、活动范围全国各级各类医疗机构,重点是二级以上公立医院。
四、组织管理卫生部负责制定全国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方案,并组织实施,组织对全国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各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制定本辖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工作方案,具体负责本辖区内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的组织实施,督促本辖区医疗机构实现抗菌药物临床合理应用各项指标。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国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的通知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国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的通知卫办医政发〔2011〕5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为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促进抗菌药物合理使用,有效控制细菌耐药,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按照2011年全国卫生工作会议和全国医疗管理工作会议精神,根据卫生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及农业部《全国抗菌药物联合整治工作方案》(卫医政发〔2010〕111号)、《2011年“医疗质量万里行”活动方案》(卫医政发〔2011〕28号)和《卫生部关于在全国医疗卫生系统开展“三好一满意”活动的通知》(卫医政发〔2011〕30号)要求,我部决定自2011年至2013年,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
现将《2011年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并将有关工作方案和工作情况及时报我部医政司。
2011年全国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方案为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促进抗菌药物合理使用,有效控制细菌耐药,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按照2011年全国卫生工作会议和全国医疗管理工作会议要求,根据卫生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及农业部《全国抗菌药物联合整治工作方案》(卫医政发〔2010〕111号)、《2011年“医疗质量万里行”活动方案》(卫医政发〔2011〕号)和《卫生部关于在全国医疗卫生系统开展“三好一满意”活动的通知》(卫医政发〔2011〕号)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要求,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原则,按照“突出重点、集中治理、健全机制、持续改进”的工作思路,将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作为“医疗质量万里行”和“三好一满意”活动的重要内容,统一部署、统一安排、统一组织、统一实施,围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中的突出问题和关键环节进行集中治理,务求实效。
2011年全国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方案-推荐下载
2011年全国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方案为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促进抗菌药物合理使用,有效控制细菌耐药,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按照2011年全国卫生工作会议和全国医疗管理工作会议要求,根据卫生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及农业部《全国抗菌药物联合整治工作方案》(卫医政发〔2010〕111号)、《2011年“医疗质量万里行”活动方案》(卫医政发〔2011〕号)和《卫生部关于在全国医疗卫生系统开展“三好一满意”活动的通知》(卫医政发〔2011〕号)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要求,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原则,按照“突出重点、集中治理、健全机制、持续改进”的工作思路,将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作为“医疗质量万里行”和“三好一满意”活动的重要内容,统一部署、统一安排、统一组织、统一实施,围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中的突出问题和关键环节进行集中治理,务求实效。
完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长效工作机制,提高抗菌药物临床合理应用水平,保障患者合法权益和用药安全,实现为人民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医疗服务的医改目标。
二、活动目标通过开展全国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进一步加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优化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结构,提高抗菌药物临床合理应用水平,规范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有效遏制细菌耐药;针对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采取标本兼治的措施加以解决;完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有效措施和长效工作机制,促进抗菌药物临床合理应用能力和管理水平持续改进。
三、活动范围全国各级各类医疗机构,重点是二级以上公立医院。
四、组织管理卫生部负责制定全国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方案,并组织实施,组织对全国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各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制定本辖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工作方案,具体负责本辖区内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的组织实施,督促本辖区医疗机构实现抗菌药物临床合理应用各项指标。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The Standardization Office was revised on the afternoon of December 13, 20202011年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国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的通知》(卫办医政发〔2011〕56号)和卫生部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及《关于印发2011年全省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卫办〔2011〕29号),进一步加强我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促进抗菌药物合理使用,有效遏制细菌耐药,合理控制医疗费用,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根据卫生部《2011年全国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方案》和卫生厅《关于印发在全省卫生系统深入开展“三好一满意”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卫〔2011〕57号),结合我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现状,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要求,按照“突出重点、集中治理、健全机制、持续改进”的工作思路,将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作为“医疗质量万里行”和“三好一满意”活动的重要内容,围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中的突出问题和关键环节进行集中治理,务求实效。
完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长效工作机制,提高抗菌药物临床合理应用水平,保障患者合法权益和用药安全,实现为人民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医疗服务的医改目标。
二、活动目标(一)总体目标。
通过广泛深入开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建立完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机制,医务人员合理使用抗菌药物的能力明显提高,抗菌药物临床应用行为进一步规范,抗菌药物采购、使用和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得到有效遏制,各项整治目标基本达标,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整体情况较之前有明显进步和改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的长效机制逐步建立。
(二)2011年具体目标。
1.建立完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组织架构;2.建立完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技术支撑体系,按规定设置感染科和临床微生物室,配备感染专业医师、微生物检验专业技术人员和临床药师;3.严格控制抗菌药物购用品规数量,三级医院抗菌药物品种原则上不超过50种,二级医院抗菌药物品种原则上不超过35种,同一通用名称注射剂型和口服剂型各不超过2种,处方组成类同的复方制剂1-2种;4.三代及四代头孢菌素(含复方制剂)类抗菌药物口服剂型不超过5个品规,注射剂型不超过8个品规,碳青霉烯类抗菌药物注射剂型不超过3个品规,氟喹诺酮类抗菌药物口服剂型和注射剂型各不超过4个品规,深部抗真菌类抗菌药物不超过5个品规;5.住院患者抗菌药物使用率不超过60%,门诊患者抗菌药物处方比例不超过20%,抗菌药物使用强度力争控制在40DDD/100人/天以下;6. I类切口手术患者预防使用抗菌药物比例不超过30%;住院患者手术预防使用抗菌药物时间控制在术前30分钟至2小时,I类切口手术患者预防使用抗菌药物时间不超过24小时;7.接受抗菌药物治疗住院患者微生物检验样本送检率不低于30%;三、活动范围全院各科室。
济宁市第一人民医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方案Microsoft Word 文档
济宁市第一人民医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方案[ 2011-10-14 ]各科室:为进一步加强我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促进抗菌药物合理使用,有效控制细菌耐药,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按照2011年全国卫生工作会议和全国医疗管理工作会议要求,根据卫生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及农业部《全国抗菌药物联合整治工作方案》(卫医政发〔2010〕111号)、《2011年“医疗质量万里行”活动方案》(卫医政发〔2011〕28号)、《卫生部关于在全国医疗卫生系统开展“三好一满意”活动的通知》(卫医政发〔2011〕30号)、《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和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国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的通知》(卫办医政发〔2011〕56号)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要求,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原则,按照“突出重点、集中治理、健全机制、持续改进”的工作思路,将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作为“医疗质量万里行”和“三好一满意”活动的重要内容,统一部署、统一安排、统一组织、统一实施,围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中的突出问题和关键环节进行集中治理,务求实效。
完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长效工作机制,提高抗菌药物临床合理应用水平,保障患者合法权益和用药安全,实现为人民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医疗服务的医改目标。
二、活动目标通过开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进一步加强我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优化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结构,提高抗菌药物临床合理应用水平,规范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有效遏制细菌耐药;针对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采取标本兼治的措施加以解决;完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有效措施和长效工作机制,促进抗菌药物临床合理应用能力和管理水平持续改进。
三、组织管理成立以院长为组长、业务副院长和纪委书记为副组长的医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
2011年江苏省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推荐下载
2011年江苏省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国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的通知》(卫办医政发〔2011〕56号)和卫生部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促进抗菌药物合理使用,有效遏制细菌耐药,合理控制医疗费用,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根据卫生部《2011年全国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方案》和我厅《关于印发在全省卫生系统深入开展“三好一满意”窗口服务单位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苏卫医〔2011〕23号),结合我省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现状,研究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医药卫生体制和公立医院改革工作要求,以促进临床抗菌药物合理应用为目标,把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作为“医疗质量万里行”和“三好一满意”活动的重要内容,坚持标本兼治,以强意识、建机制、制度化、严考核为重点抓手,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集中时间精力,统一组织实施,在全省各级各类医疗机构,重点是二级以上医院组织开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规范临床抗菌药物应用行为,努力提升抗菌药物临床合理应用水平,保障患者合法权益和用药安全,为人民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医疗服务。
二、基本原则我省开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必须坚持以下原则:一是坚持突出重点、抓住关键。
针对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存在的突出问题,抓住采购、使用、监测、考核奖惩等关键环节,采取有针对性的整改和控制措施。
二是坚持立足长远、标本兼治。
以公立医院改革试点为契机,积极探索公立医院补偿机制和运行机制改革,逐步扭转“以药补医”机制,促进临床合理应用抗菌药物。
加强医务人员合理应用抗菌药物的教育与培训,增强自觉性和规范性。
三是坚持实事求是、科学合理。
加强临床科学应用抗菌药物的指导,针对不同专科、不同疾病的特点,与临床路径管理相结合,制定符合临床实际、科学合理的诊疗方案。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国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的通知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国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的通知卫办医政发〔2011〕5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为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促进抗菌药物合理使用,有效控制细菌耐药,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按照2011年全国卫生工作会议和全国医疗管理工作会议精神,根据卫生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及农业部《全国抗菌药物联合整治工作方案》(卫医政发〔2010〕111号)、《2011年“医疗质量万里行”活动方案》(卫医政发〔2011〕28号)和《卫生部关于在全国医疗卫生系统开展“三好一满意”活动的通知》(卫医政发〔2011〕30号)要求,我部决定自2011年至2013年,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
现将《2011年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并将有关工作方案和工作情况及时报我部医政司。
2011年全国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方案为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促进抗菌药物合理使用,有效控制细菌耐药,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按照2011年全国卫生工作会议和全国医疗管理工作会议要求,根据卫生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及农业部《全国抗菌药物联合整治工作方案》(卫医政发〔2010〕111号)、《2011年“医疗质量万里行”活动方案》(卫医政发〔2011〕号)和《卫生部关于在全国医疗卫生系统开展“三好一满意”活动的通知》(卫医政发〔2011〕号)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要求,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原则,按照“突出重点、集中治理、健全机制、持续改进”的工作思路,将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作为“医疗质量万里行”和“三好一满意”活动的重要内容,统一部署、统一安排、统一组织、统一实施,围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中的突出问题和关键环节进行集中治理,务求实效。
2011年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的重点内容及控制指标和相关措施
关于印发《外科手术部位感染预防与控制技术指南( 关于印发《外科手术部位感染预防与控制技术指南(试 卫办医政发〔2010〕 行)》等三个技术文件的通知 卫办医政发〔2010〕187 号 《中国国家处方集》2010版 中国国家处方集》2010版 2011年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方案 2011年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方案 卫办医政发 2011〕56号 〔2011〕56号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 三级综合医院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指标(2011年版) 三级综合医院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指标(2011年版) 年版 正在制订和完善《国家抗微生物指南》 正在制订和完善《国家抗微生物指南》、《中国国家处方 集(儿童药卷)》 集(儿童药卷)》、临床路径等技术指导性文件
执业医师(住院医师) 执业医师(住院医师) 主治医师 副主任医师及以上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分级管理目录(试行)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分级管理目录(试行)
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
• 严格掌握用药指征。须经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认 定的会诊人员 会诊人员会诊同意,门诊处方不得开具特殊 会诊人员 使用级抗菌药物。 • 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会诊人员由具有丰富抗菌药 物临床应用经验的感染性疾病科、呼吸科等副高 级及以上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和抗感染专业 临床药师担任。
分工比较明确,是由医务处负责管理,药剂科具体操 作,质控处及院感处配合,检验科协助。
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职责(制定抗菌药物管理制度、供应目 录等文件,监督实施,监测,定期分析评估,培训和宣传)
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
抗菌药物分为: 抗菌药物分为:
非限制使用类 限制使用类 特殊使用类
医师处方权限: 医师处方权限:
人与动物在临床使用同类抗菌药
据报道,原来需要50天出笼的肉鸡,现在缩短 50天出笼的肉鸡 据报道,原来需要50天出笼的肉鸡, 40天以下 在山东、辽宁养猪户中,50%养 天以下。 到40天以下。在山东、辽宁养猪户中,50%养 殖户在饲料里不同程度地添加了抗生素等药物。 殖户在饲料里不同程度地添加了抗生素等药物。 有调查显示,中国每年生产抗生素原料大约21 有调查显示,中国每年生产抗生素原料大约21 万吨,其中有9.7万吨抗生素用于畜牧养殖业, 9.7万吨抗生素用于畜牧养殖业 万吨,其中有9.7万吨抗生素用于畜牧养殖业, 占全年总产量的46.1% 46.1%。 占全年总产量的46.1%。 医学专家称,滥用抗生素, 医学专家称,滥用抗生素,造成人类细菌耐药 性增加。 性增加。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要求,以促进临床抗菌药物合理应用为目标,把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作为“医疗质量万里行”和“三好一满意”活动的重要内容,坚持标本兼治,以强意识、建机制、制度化、严考核为重点抓手,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集中时间精力,组织实施,在全院组织开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规范临床抗菌药物应用行为,努力提升抗菌药物临床合理应用水平,保障患者合法权益和用药安全,为人民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医疗服务。
二、基本原则我院开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必须坚持以下原则:一是坚持突出重点、抓住关键。
针对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存在的突出问题,抓住采购、使用、监测、考核奖惩等关键环节,采取有针对性的整改和控制措施。
二是坚持立足长远、标本兼治。
加强医务人员合理应用抗菌药物的教育与培训,增强自觉性和规范性。
三是坚持实事求是、科学合理。
加强临床科学应用抗菌药物的指导,针对不同专科、不同疾病的特点,与临床路径管理相结合,制定符合临床实际、科学合理的诊疗方案。
四是坚持完善制度、严格奖惩。
建立健全抗菌药物临床应用考核评价、奖惩等一系列规章制度,用规范管理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的全过程,以制度管人、管事。
加大考核奖惩力度,做到有错必纠、严格奖惩,维护制度的严肃性。
五是坚持统筹协调、全面推进。
把专项整治活动与开展“三好一满意”活动、临床路径管理、医疗质量万里行活动和医院感染管理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做到相互促进,全面提升医院服务水平。
三、活动目标通过广泛深入开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使我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水平有较大提升,广大医务人员合理使用抗菌药物的意识和自觉性明显增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行为进一步规范,抗菌药物采购、使用和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得到有效遏制,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的长效机制逐步建立,并力争实现以下目标:(1)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组织和制度体系健全;(2)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技术支撑体系完善;(3)我院抗菌药物品种控制35种以内;(4)我院同一通用名称注射剂型和口服剂型各控制在2种以内,处方组成类同的复方制剂控制在1—2种;(5)我院三代及四代头孢菌素(含复方制剂)类抗菌药物口服剂型不超过5个品规,注射剂型不超过8个品规;碳青霉烯类抗菌药物注射剂型不超过3个品规,氟喹诺酮类抗菌药物口服剂型和注射剂型各不超过4个品规,深部抗真菌类抗菌药物的品种不超过5个品规;(6)我院住院患者抗菌药物使用率不超过60%,门诊患者抗菌药物处方比例不超过20%,抗菌药物使用强度力争控制在40DDD/100人/天以下;(7)我院I类切口手术患者预防使用抗菌药物比例不超过30%;住院患者外科手术预防使用抗菌药物时间控制在术前30分钟至2小时,I类切口手术患者预防使用抗菌药物时间不超过24小时;(8)利用信息化手段监测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情况;(9)我院接受抗菌药物治疗住院患者微生物检验样本送检率不低于30%;(10)我院开展细菌耐药监测工作;(11)我院每月组织对不少于25%的具有抗菌药物处方权医生开具的处方、医嘱进行点评,每名医师分别不少于50份;对抗菌药物临床不合理使用情况规范查处率100%;(12)我院抗菌药物收入占医院药品收入的比例保持在20%以下。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方案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方案(一)明确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责任制。
设立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下设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把抗菌药物抗菌药物合理应用作为科室主任综合目标考核以及晋升、评先评优的重要指标。
(二)开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基本情况调查使用量排名前10位的抗菌药物品种,住院患者抗菌药物使用率、使用强度、I类切口手术和介入治疗抗菌药物预防使用率,门诊抗菌药物处方比例。
(三)建立完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技术支撑体系设置感染性疾病科和临床微生物室,配备感染专业医师、微生物检验专业技术人员和临床药师,对临床科室抗菌药物临床应用进行技术指导,参与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工作。
(四)严格落实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1、医师经过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培训并考核合格后,授予相应级别的抗菌药物处方权;2、制定我院抗菌药物分级目录;对不同管理级别的抗菌药物处方权进行严格限定,明确各级医师使用抗菌药物的处方权限;明确各个执业医师的抗菌药物使用品种,并在各个病区公布上墙;或在电脑上设置使用权限。
3、按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⑴轻度与局部感染患者首先选用非限制性使用抗菌药物进行治疗;⑵严重感染、免疫功能低下者合并感染或病原菌只对限制使用抗菌药物敏感时,可选用限制使用抗菌药物治疗;⑶特殊使用抗菌药物选用从严控制;⑷医师可根据诊断和患者病情开具非限制使用抗菌药物处方;⑸患者需要应用限制使用抗菌药物治疗时,应经具有主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同意,并签名;⑹患者病情需要应用特殊使用抗菌药物,应具备严格临床用药指征或确凿依据,经抗感染或有关专家会诊同意,处方需经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医师签名;⑺紧急情况下临床医师可以越级使用高于权限的抗菌药物,但处方仅限于1天用量;⑻不符合分级使用规定的处方,药剂师应拒绝调配,电话协调医师不能折腾、折磨病人;⑼抗菌药物单张处方的限量应以3日常用量为原则(特殊感染如结核病、慢性骨髓炎等除外)。
医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
医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一、活动背景与目的随着抗菌药物的广泛使用,耐药菌的产生与传播呈逐年上升的趋势。
不当的抗菌药物使用已成为世界性的健康问题,也是我国卫生健康系统所面临的重大挑战之一、为了推动我院抗菌药物的科学合理应用,加强对抗菌药物的监测与管理,特制定本专项整治活动方案。
二、活动内容1.制定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指引根据国家和国际上的相关规范和指南,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制定符合本院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指引。
指引内容应包括抗菌药物的适应症、禁忌症、剂量、疗程以及不同感染类型的首选抗菌药物等内容。
2.加强医护人员培训组织专家学者开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知识的培训教育,提高医护人员对抗菌药物的合理应用的认识与知识水平。
培训内容应包括抗菌药物的分类、机制、不同感染类型的治疗方案以及抗菌药物的不良反应等内容。
3.建立抗菌药物使用监测系统建立抗菌药物使用监测系统,通过监测和分析抗菌药物的使用情况和流行病学数据,及时发现问题并加以解决。
监测系统应包括抗菌药物的使用情况统计、抗菌药物的费用统计、抗菌药物的使用目的统计等内容。
4.开展临床应用质量控制活动组织多学科的专家团队,开展对抗菌药物的临床应用质量的控制活动。
通过对临床实践的持续性评估,发现不合理使用抗菌药物的现象,并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改进。
在评估的基础上,制定相关的质量评价指标和改进措施。
5.提高患者及家属的抗菌药物使用意识通过宣传教育活动,提高患者及家属对抗菌药物的科学合理使用的意识。
同时,建立患者及家属参与抗菌药物使用监测与评价的机制,使患者及家属能够对医院的抗菌药物管理工作进行监督。
三、实施计划1.制定专项整治活动工作方案针对本专项整治活动的内容和目标,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明确各项任务的责任人、时间节点和工作细节。
2.开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指引制定工作组织相关专家对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指引进行制定,征求多学科的意见和建议,并在医院内进行试行和修订。
2011年全国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
2011年全国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方案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要求,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原则,按照“突出重点、集中治理、健全机制、持续改进”的工作思路,将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作为“医疗质量万里行”和“三好一满意”活动的重要内容,统一部署、统一安排、统一组织、统一实施,围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中的突出问题和关键环节进行集中治理,务求实效。
完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长效工作机制,提高抗菌药物临床合理应用水平,保障患者合法权益和用药安全,实现为人民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医疗服务的医改目标。
二、活动目标进一步加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优化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结构,提高抗菌药物临床合理应用水平,规范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有效遏制细菌耐药;针对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采取标本兼治的措施加以解决;完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有效措施和长效管理机制,促进抗菌药物临床合理应用能力和管理水平持续改进。
三、活动范围全国各级各类医疗机构,重点是二级以上公立医院。
四、组织管理卫生部制定整体方案,并组织实施,组织对全国专项整治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制定本辖区工作方案,负责本辖区专项活动的组织实施,督促本辖区医疗机构实现各项指标;医疗机构落实各项工作措施,实现各项指标。
医疗机构负责人是抗菌药物临床合理应用的第一责任人。
五、重点内容(一)明确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责任制。
医疗机构负责人是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第一责任人,将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作为医疗质量和医院管理的重要内容纳入议事日程,明确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组织机构,层层落实责任制,建立、健全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工作制度和监督管理机制(二)开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基本情况调查。
医疗机构对院、科两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情况开展调查:抗菌药物品种、剂型、规格、使用量、金额,使用量排名前10位的抗菌药物品种,住院患者抗菌药物使用率、使用强度、I类切口手术和介入治疗抗菌药物预防使用率,门诊抗菌药物处方比例。
2011年喀什地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
27
喀什地区第二人民医院抗菌药物使用分级管理目录
分 类 非 限 制 使 用 (住院医师) 青霉素 阿莫西林 氟氯西林 限 制 使 用 (中级以上医师) 羧 苄 西 林 哌拉西林舒巴坦 阿莫西林克拉维酸钾 特 殊 使 用 高级职称医师)
1.具有明显或严重不良反 应 2.需要加以保护以免细菌 过快产生耐药而导致严重 后果的抗菌药物 3.新上市不足五年的抗菌 药物,其疗效或安全性任 何一方面的临床资料尚较 少,或并不优于现用药物 的; 4.药品价格昂贵的抗菌药 物
25
分级管理制度
非限制使用类
具有抗菌药物处方权的医师依据 诊断和患者病情处方
4
涉及的相关法规、规范
自治区卫生厅
《关于印发2011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抗 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 的通知》
喀署卫医发[2011]117号
《关于印发2011年喀什地区抗菌药物 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5
我院喀二院医字[12]号
根据卫生部和自治区卫生厅抗菌药物专项整治
阿莫西林胶囊 阿莫西林针 阿莫西林克拉维酸钾 阿莫西林克拉维酸钾
0.25g×24粒 1.0g 0.6g 1.2g 1.0g 0.5g 2.5g
18 19 20 21
氟氯西林针 氟氯西林针 哌拉西林舒巴坦针
37
38 39 40
哌拉西林舒巴坦针
青霉素针 羧苄西林针 羧苄西林针
1.25g
80万u 1.0g 2.0g
11.抗菌药物使用率高,抗 菌药物使用强度高。喀 什地区医疗机构抗菌药 物使用强度大都在80DDD 以上(我院也不例外), 与卫生部要求的力争控 制在40DDD以内尚有很大 差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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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我区各级医院药剂科对抗菌药物临床应 用干预现状
抗菌药物整治的活动方案-20110819
开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方案为进一步加强医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促进抗菌药物合理使用,有效控制细菌耐药,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根据国家卫生部《2011年全国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方案》和总后、军区卫生部的统一部署,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原则,按照“突出重点、集中治理、健全机制、持续改进”的工作思路,将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作为军队医改落实“两个目录”和军队医院等级评审的重要内容,统一部署、统一安排、统一组织、统一实施,围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中的突出问题和关键环节进行集中治理,务求实效。
完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长效工作机制,提高抗菌药物临床合理应用水平,保障部队官兵、老干部和人民群众用药安全。
二、任务目标通过开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进一步加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优化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结构,提高抗菌药物临床合理应用水平,规范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有效遏制细菌耐药;针对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采取标本兼治的措施加以解决;完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有效措施和长效工作机制,促进抗菌药物临床合理应用能力和管理水平持续改进。
三、组织领导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组长:王海林沈佩副组长:肖海陈云池启辉组员:郑春雨施琦婷许龙王晓霞下设抗菌药物专项整治活动办公室:主任:郑春雨副主任:吴爱平鲜荣华卢敬飞李妮成员:周军张必胜曾华林航王守森盖晓波徐向进赖国祥夏向南张冬梅江艺杨胜生吴卫真陈建余毅徐皓王万明杨苓山宋岩峰余自华欧阳学农陈贤明杨丽霞姜洪王烈张志坚陈捷李东良兰小鹏王少扬张敏李津宋洪涛刘莹于西全魏文树曾昭全陈维中秘书:吴再新谢小云四、方法步骤和主要内容第一阶段:筹划准备阶段(8月1日至10日)。
召开抗菌药物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会议,研究方案,明确分工,部署任务,明确各临床科室主任是本科室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第一责任人。
同时利用院周会时间进行动员部署,引导大家认清开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的目的意义,把思想统一到医院的部署要求上来。
2011年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推荐下载
2011年医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为切实抓好2011年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工作,促进我院抗菌药物合理使用,确保人民群众安全用药,根据省、市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方案要求,结合本院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要求,以促进临床抗菌药物合理应用为目标,把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作为“医疗质量万里行”和“三好一满意”活动的重要内容,坚持标本兼治,以强意识、建机制、严考核为重点抓手,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集中时间精力,统一组织实施,在中心和各社区卫生服务站组织开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规范临床抗菌药物应用行为,努力提升抗菌药物临床合理应用水平,保障患者合法权益和用药安全,为人民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医疗服务。
二、活动目标2011年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力求达到以下目标:1.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组织和制度体系健全,广泛鼓励使用中医中药;2.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技术支撑体系完善;3.抗菌药物品种控制在国家和省基本药品目录内;4.同一通用名称注射剂型和口服剂型各控制在2种以内,处方组成类同的复方制剂控制在1—2种;5.门诊仅限于非限制使用药物,住院病人根据患者病情需要,按临床治疗用药方案需要使用限制性抗菌素治疗时,有药敏结果证实,若无,须由高级职称医师或科室主任签名。
6.抗菌药物联合用药仅限于两种药物联合。
(三种及三种以上药物联合仅适合用于个别情况,如:结核病的治疗)注:其中不包括抗病毒药物。
抗菌药物注射剂两联联用时,处方中只开具单次用药的可再同时开具口服药物,并应向患者或其家属交待清楚,自使用注射剂后的第二天开始服用口服药物;处方中同时开具两次或两次以上连续用药时,不再同时开具口服药物。
7.门诊处方抗菌药物以单用为主,注射剂原则上不超过3天用量,口服药不超过七天用量(特殊病种、特殊包装除外)。
8.住院患者抗菌药物使用率不超过60%,门诊患者抗菌药物处方比例不超过20%,抗菌药物使用强度力争控制在40DDD 以下;9.I类切口手术患者预防使用抗菌药物比例不超过30%;住院患者外科手术预防使用抗菌药物时间控制在术前30分钟至2小时,I类切口手术患者预防使用抗菌药物时间不超过24小时。
2011年江苏省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
2011年江苏省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国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的通知》(卫办医政发〔2011〕56号)和卫生部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促进抗菌药物合理使用,有效遏制细菌耐药,合理控制医疗费用,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根据卫生部《2011年全国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方案》和我厅《关于印发在全省卫生系统深入开展“三好一满意”窗口服务单位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苏卫医〔2011〕23号),结合我省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现状,研究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医药卫生体制和公立医院改革工作要求,以促进临床抗菌药物合理应用为目标,把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作为“医疗质量万里行”和“三好一满意”活动的重要内容,坚持标本兼治,以强意识、建机制、制度化、严考核为重点抓手,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集中时间精力,统一组织实施,在全省各级各类医疗机构,重点是二级以上医院组织开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规范临床抗菌药物应用行为,努力提升抗菌药物临床合理应用水平,保障患者合法权益和用药安全,为人民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医疗服务。
二、基本原则我省开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必须坚持以下原则:一是坚持突出重点、抓住关键。
针对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存在的突出问题,抓住采购、使用、监测、考核奖惩等关键环节,采取有针对性的整改和控制措施。
二是坚持立足长远、标本兼治。
以公立医院改革试点为契机,积极探索公立医院补偿机制和运行机制改革,逐步扭转“以药补医”机制,促进临床合理应用抗菌药物。
加强医务人员合理应用抗菌药物的教育与培训,增强自觉性和规范性。
三是坚持实事求是、科学合理。
加强临床科学应用抗菌药物的指导,针对不同专科、不同疾病的特点,与临床路径管理相结合,制定符合临床实际、科学合理的诊疗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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献中医字[2013] 号2013年献县中医医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开展全国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的通知》(卫办医政发…2013‟37号)和卫生计生委、省卫生行政部门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我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促进抗菌药物合理使用,有效遏制细菌耐药,合理控制医疗费用,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根据卫生计生委《2013年全国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方案》结合我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现状,研究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活动目标通过开展全国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巩固前两年全国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成果,进一步加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优化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结构,提高抗菌药物临床合理应用水平,有效遏制细菌耐药;针对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采取标本兼治的措施加以解决;完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有效措施和长效工作机制,促进抗菌药物临床合理应用能力和管理水平持续提高。
二、组织管理我院成立了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工作组,负责全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的管理工作。
三、重点内容(一)明确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责任制。
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是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第一责任人,将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作为医疗质量和医院管理的重要内容纳入工作安排;明确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组织机构,以及各相关部门在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中的职责分工,层层落实责任制,建立、健全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工作制度和监督管理机制。
卫生行政部门与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与临床科室负责人分别签订抗菌药物合理应用责任状,根据各临床科室不同专业特点,按照国家有关规范、指南,科学设定抗菌药物应用控制指标。
各临床科室要根据自身学科特点,制定本科室常见疾病抗菌药物临床应用规范。
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机构把抗菌药物合理应用情况作为院长、科室主任综合目标考核以及晋升、评先评优的重要指标。
国家卫生计生委和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将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情况纳入医院评审、评价和临床重点专科建设指标体系。
(二)开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基本情况调查。
我院要对2012年度院、科两级以下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情况进行统计:抗菌药物品种、剂型、规格、使用量、使用金额,使用量和使用金额分别排名前10位的抗菌药物品种,住院患者抗菌药物使用率、使用强度、I类切口手术和介入诊疗抗菌药物预防使用率,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使用率、使用强度,门诊抗菌药物处方比例、急诊抗菌药物处方比例。
(三)建立完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技术支撑体系。
我院设置了感染性疾病科,设置了临床微生物室,配备感染专业医师、微生物检验专业技术人员和临床药师,并在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中发挥重要作用,为医师提供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相关专业培训,对临床科室抗菌药物临床应用进行技术指导,参与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工作。
(四)严格落实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
我院根据本省(区、市)抗菌药物分级管理目录,明确了本院抗菌药物分级管理目录,对不同管理级别的抗菌药物处方权进行严格限定,明确各级医师使用抗菌药物的处方权限;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分级管理制度的落实,杜绝医师违规越级处方的现象。
按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和《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卫办医政发…2009‟38号),制定了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流程,并严格执行。
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不得在门诊使用。
(五)建立抗菌药物遴选和定期评估制度,加强抗菌药物购用管理。
我院对抗菌药物供应目录进行动态管理,清退存在安全隐患、疗效不确定、耐药严重、性价比差和违规使用的抗菌药物品种或品规。
清退或者更换的抗菌药物品种或品规原则上12个月内不得重新进入抗菌药物供应目录。
严格控制抗菌药物购用品种、品规数量,保障抗菌药物购用品种、品规结构合理。
我院抗菌药物品种35种;同一通用名称注射剂型和口服剂型各不超过2种,具有相似或者相同药理学特征的抗菌药物不得重复采购。
头霉素类抗菌药物不超过2个品规;三代及四代头孢菌素(含复方制剂)类抗菌药物口服剂型不超过5个品规,注射剂型不超过8个品规;碳青霉烯类抗菌药物注射剂型不超过3个品规;氟喹诺酮类抗菌药物口服剂型和注射剂型各不超过4个品规;深部抗真菌类抗菌药物不超过5个品种。
我院抗菌药物采购目录(包括采购抗菌药物的品种、品规)向核发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卫生行政部门备案。
医疗机构确因临床工作需要,采购的抗菌药物品种和品规数量超过上述规定,经核发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卫生行政部门审核同意后,向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卫生计生委)提出申请,并详细说明理由。
由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核准其申请抗菌药物的品种和品规的数量和种类。
因特殊治疗需要,医疗机构需使用本机构抗菌药物供应目录以外抗菌药物的,可以启动临时采购程序。
临时采购由临床科室提出申请,说明申请购入抗菌药物名称、剂型、规格、数量、使用对象和使用理由,经本机构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审核同意后,由药学部门临时一次性购入使用。
同一通用名抗菌药物品种启动临时采购程序原则上每年不得超过5例次。
如果超过5例次,要讨论是否列入本机构抗菌药物供应目录。
调整后的抗菌药物供应目录总品种数不得增加。
医疗机构要按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规定,每半年将抗菌药物临时采购情况向核发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卫生行政部门备案。
卫生行政部门要定期组织对辖区内医疗机构抗菌药物临时采购报备情况进行合理性审核。
(六)加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相关指标控制力度。
我院住院患者抗菌药物使用率不超过60%,门诊患者抗菌药物处方比例不超过20%,急诊患者抗菌药物处方比例不超过40%,抗菌药物使用强度力争控制在每百人天40DDDs以下。
住院患者手术预防使用抗菌药物时间控制在术前30分钟至2小时(剖宫产手术除外),抗菌药物品种选择和使用疗程合理。
I类切口手术患者预防使用抗菌药物比例不超过30%,原则上不联合预防使用抗菌药物。
其中,腹股沟疝修补术(包括补片修补术)、甲状腺疾病手术、乳腺疾病手术、关节镜检查手术、颈动脉内膜剥脱手术、颅骨肿物切除手术和经血管途径介入诊断手术患者原则上不预防使用抗菌药物;I类切口手术患者预防使用抗菌药物时间原则上不超过24小时。
(七)定期开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监测与评估。
要定期开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监测,有条件的医院利用信息化手段加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监测;分析本机构及临床各专业科室抗菌药物使用情况,评估抗菌药物使用适宜性;对抗菌药物使用趋势进行分析,出现使用量异常增长、使用量排名半年以上居于前列且频繁不合理使用、企业违规销售以及频繁发生药物严重不良事件等情况,及时调查并采取有效干预措施。
(八)加强临床微生物标本检测和细菌耐药监测。
医疗机构要采取综合措施,努力提高微生物标本质量,提高血液及其他无菌部位标本送检比例,保障检测结果的准确性。
根据临床微生物标本检测结果合理选用抗菌药物,接受抗菌药物治疗的住院患者抗菌药物使用前微生物检验样本送检率不低于30%;接受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治疗的住院患者抗菌药物使用前微生物检验样本送检率不低于50%;接受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治疗的住院患者抗菌药物使用前微生物送检率不低于80%。
开展细菌耐药监测工作,定期发布细菌耐药信息,建立细菌耐药预警机制,针对不同的细菌耐药水平采取相应应对措施;医疗机构按照要求向全国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监测网报送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相关数据信息,向全国细菌耐药监测网报送耐药菌分布和耐药情况等相关信息。
(九)严格医师抗菌药物处方权限和药师抗菌药物调剂资格管理。
二级以上医院要按年度对医师和药师开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知识和规范化管理培训、考核工作,医师经培训并考核合格后,授予相应级别的抗菌药物处方权;药师经培训并考核合格后,授予抗菌药物调剂资格。
(十)落实抗菌药物处方点评制度。
医疗机构组织感染、药学、微生物等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对抗菌药物处方、医嘱实施专项点评。
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每个月组织对25%的具有抗菌药物处方权医师所开具的处方、医嘱进行点评,每名医师不少于50份处方、医嘱,重点抽查感染科、外科、呼吸科、重症医学科等临床科室以及I类切口手术和介入诊疗病例。
医疗机构根据点评结果,对合理使用抗菌药物前10名的医师,向全院公示;对不合理使用抗菌药物前10名的医师,在全院范围内进行通报。
点评结果作为科室和医务人员绩效考核重要依据。
医疗机构对点评中发现的问题,要进行跟踪管理和干预,实现持续改进。
对出现抗菌药物超常处方3次以上且无正当理由的医师提出警告,限制其特殊使用级和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处方权;限制处方权后,仍出现超常处方且无正当理由的,取消其抗菌药物处方权。
药师未按照规定审核抗菌药物处方与用药医嘱,造成严重后果的,或者发现处方不适宜、超常处方等情况未进行干预且无正当理由的,医疗机构应当取消其药物调剂资格。
医师处方权和药师药物调剂资格取消后,在6个月内不得恢复。
(十一)建立完善省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和细菌耐药监测网。
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卫生计生委)进一步完善本辖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监测网和细菌耐药监测网,与全国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监测网和细菌耐药监测网互联互通。
努力提高监测的质量和效率,保障数据收集的准确性和及时性,注重数据的统计和分析,加大公布、反馈和干预力度;定期公布本辖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情况和细菌耐药监测情况,督促和指导本辖区医疗机构合理应用抗菌药物。
(十二)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加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
医疗机构要加大信息化建设力度,积极运用信息化手段促进抗菌药物临床合理应用。
包括利用电子处方(医嘱)系统实现医师抗菌药物处方权限和药师抗菌药物处方调剂资格管理、控制抗菌药物使用的品种、时机和疗程等,实现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全过程控制;开发利用电子处方点评系统加大抗菌药物处方点评工作力度,扩大处方点评范围和点评数量;开发相应统计功能软件实现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动态监测、评估和预警。
(十三)建立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情况通报和诫勉谈话制度。
医疗机构要定期对临床科室和医务人员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情况进行汇总,并向核发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对非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情况,每年报告一次;对限制使用级和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情况,半年报告一次。
国家(卫生计生委)和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卫生计生委)根据监测和医疗机构上报情况对医疗机构抗菌药物使用量、使用率和使用强度进行排序,对于未达到相关目标要求并存在严重问题的,召集医疗机构第一责任人进行诫勉谈话,并将有关结果在一定范围内予以通报。
(十四)完善抗菌药物管理奖惩制度,严肃查处抗菌药物不合理使用情况。
卫生行政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和《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将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合理性评估结果作为医师职称晋升、评先评优、定期考核、收入分配、绩效考核等工作的重要内容,加大对于抗菌药物不合理使用责任人的处理和惩罚力度,加大对合理使用抗菌药物行为的奖励力度,引导医务人员摒弃不合理用药行为,逐步树立良好的执业风气和合理用药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