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施工机械台班计价定额 JLJD J 定额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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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建筑工程计价定额》(JLJD-JZ-2019)(总说明

、《吉林省建筑工程计价定额》(JLJD-JZ-2019)(总说明

总说明一、《吉林省建筑工程计价定额》(JLJD-JZ-2019)(以下简称本定额)是与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45-2013)配套的,依据建设部颁布的《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消耗量定额》(TY01-31-2015)以及《吉林省建筑工程计价定额》(JLJD-JZ-2014),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编制的。

二、本定额包括:土石方工程,地基处理及边坡支护工程,桩基工程,砌筑工程,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金属结构工程,木结构工程,屋面及防水工程,保温、隔热、防腐工程,措施项目共十章。

三、本定额适用于吉林省行政区域内(海拔高程2000m以下、地震烈度8度以下地区)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新建、扩建和改建房屋建筑工程。

涉及装配式建筑工程,按《吉林省装配式建筑工程计价定额》(JLJD-ZP-2017)的相应项目执行;涉及绿色建筑工程,按《吉林省绿色建筑装工程计价定额》(JLJD-LJ-2017)的相应项目执行;涉及房屋装饰工程,按《吉林省装饰工程计价定额》(JLJD-ZS-2019)的相应项目执行;涉及室外地(路)面、室外给排水等市政工程,按《吉林省市政工程计价定额》(JLJD-SZ-2019)的相应项目执行;涉及房屋修缮及抗震加固工程,按《吉林省房屋修缮及抗震加固工程计价定额》的相应项目执行;涉及园林及仿古建筑工程,按《吉林省园林及仿古建筑工程计价定额》的相应项目执行。

四、本定额是编审国有资产投资估算、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招标控制价(标底)、竣工结算、调解处理工程造价纠纷、鉴定及控制工程造价的依据,是投标人确定投标报价的参考,是招标人衡量投标报价合理性的基础,是编制建设工程投资估算指标、概算指标的基础。

五、本定额是以具有相应资质和施工能力的施工单位,按照正常施工条件和建设程序、常规的施工方法和技术工艺、合理的施工工期和劳动组织、合格的建筑材料和合理的施工损耗、常用的机械类型和合理的机械配置为基础编制的。

《吉林省建筑工程计价定额》(JLJD-JZ-2019) (28)总说明

《吉林省建筑工程计价定额》(JLJD-JZ-2019) (28)总说明

总说明一、《吉林省装饰工程计价定额》(JLJD-ZS-2019)(以下简称本定额)是与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45-2013)配套的,依据建设部颁布的《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消耗量定额》(TY01-31-2015)以及《吉林省装饰工程计价定额》(JLJD-ZS-2014),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编制的。

二、本定额包括:楼地面装饰工程,墙、柱面装饰与隔断、幕墙工程,天棚工程,门窗工程,油漆、涂料、裱糊工程,其他装饰工程,措施项目共七章。

三、本定额适用于吉林省行政区域内(海拔高程2000m以下、地震烈度8度以下地区)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新建、扩建和改建房屋装饰工程。

涉及房屋建筑工程,按《吉林省建筑工程计价定额》(JLJD-JZ-2019)的相应项目执行:涉及装配式建筑工程,按《吉林省装配式建筑工程计价定额》(JLJD-ZP-2017)的相应项目执行;涉及绿色建筑工程,按《吉林省绿色建筑装工程计价定额》(JLJD-LJ-2017)的相应项目执行;涉及室外地(路)面、室外给排水等市政工程,按《吉林省市政工程计价定额》(JLJD-SZ-2019)的相应项目执行;涉及房屋修缮及抗震加固工程,按《吉林省房屋修缮及抗震加固工程计价定额》的相应项目执行;涉及园林及仿古建筑工程,按《吉林省园林及仿古建筑工程计价定额》的相应项目执行。

四、本定额是编审国有资产投资估算、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招标控制价(标底)、竣工结算、调解处理工程造价纠纷、鉴定及控制工程造价的依据,是投标人确定投标报价的参考,是招标人衡量投标报价合理性的基础,是编制建设工程投资估算指标、概算指标的基础。

五、本定额是以具有相应资质和施工能力的施工单位,按照正常施工条件和建设程序、常规的施工方法和技术工艺、合理的施工工期和劳动组织、合格的建筑材料和合理的施工损耗、常用的机械类型和合理的机械配置为基础编制的。

2019《吉林省施工机械台班计价定额》(JLJD_JX_2019)定额说明

2019《吉林省施工机械台班计价定额》(JLJD_JX_2019)定额说明

《吉林省施工机械台班计价定额》(JLJD-JX-2019)一、建设工程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编制规则1 总则1.0.1 为满足编制建设工程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的需要,统一建设工程施工机械名称、规格、编码、台班费用组成及计算方法,适应建设工程施工机械台班单价的动态管理,制定《建设工程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编制规则(以下简称本规则)。

1.0.2 本规则适用于建设工程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的编制,作为编制建设工程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和确定建设工程施工机械台班单价的依据。

1.0.3 本规则附录A施工机械基础数据作为编制建设工程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的基础数据。

2 施工机械类别及项目划分2.0.1 施工机械划分为下列十二个类别:1土石方及筑路机械;2桩工机械;3起重机械;4水平运输机械;5垂直运输机械;6混凝土及砂浆机械;7加工机械;8 泵类机械;9焊接机械;10 动力机械;11地下工程机械;12其他机械。

2.0.2 施工机械的编码由9位数组成。

1、2位为施工机械类别总编码,3、4位为施工机械分类编码,5、6、7位为施工机械名称编码,8、9位为施工机械的顺序编码。

2.0.3 建设工程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编制应按照本定额附录A施工机械基础数据中的施工机械名称、规格及编码规定编制;附录A中未包括的施工机械项目,需报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统一分类和编码。

2.0.4 类别、性能和规格与国产施工机械相同的进口机械,按国产施工机械进行项目设置。

3 施工机械台班单价的费用组成3.0.1 施工机械台班单价由下列七项费用组成:1 折旧费:指施工机械在规定的耐用总台班内,陆续收回其原值的费用。

2 检修费:指施工机械在规定的耐用总台班内,按规定的检修间隔进行必要的检修,以恢复其正常功能所需的费用。

3 维护费:指施工机械在规定的耐用总台班内,按规定的维护间隔进行各级维护和临时故障排除所需的费用。

保障机械正常运转所需替换设备与随机配备工具附具的摊销费用、机械运转及日常维护所需润滑与擦拭的材料费用及机械停滞期间的维护费用等。

2019《吉林省建筑工程计价定额》(JLJD-JZ-2019)定额说明

2019《吉林省建筑工程计价定额》(JLJD-JZ-2019)定额说明

《吉林省建筑工程计价定额》(JLJD-JZ-2019)总说明一、《吉林省建筑工程计价定额》(JLJD-JZ-2019)(以下简称本定额)是与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45-2013)配套的,依据建设部颁布的《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消耗量定额》(TY01-31-2015)以及《吉林省建筑工程计价定额》(JLJD-JZ-2014),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编制的。

二、本定额包括:土石方工程,地基处理及边坡支护工程,桩基工程,砌筑工程,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金属结构工程,木结构工程,屋面及防水工程,保温、隔热、防腐工程,措施项目共十章。

三、本定额适用于吉林省行政区域内(海拔高程2000m以下、地震烈度8度以下地区)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新建、扩建和改建房屋建筑工程。

涉及装配式建筑工程,按《吉林省装配式建筑工程计价定额》(JLJD-ZP-2017)的相应项目执行;涉及绿色建筑工程,按《吉林省绿色建筑装工程计价定额》(JLJD-LJ-2017)的相应项目执行;涉及房屋装饰工程,按《吉林省装饰工程计价定额》(JLJD-ZS-2019)的相应项目执行;涉及室外地(路)面、室外给排水等市政工程,按《吉林省市政工程计价定额》(JLJD-SZ-2019)的相应项目执行;涉及房屋修缮及抗震加固工程,按《吉林省房屋修缮及抗震加固工程计价定额》的相应项目执行;涉及园林及仿古建筑工程,按《吉林省园林及仿古建筑工程计价定额》的相应项目执行。

四、本定额是编审国有资产投资估算、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招标控制价(标底)、竣工结算、调解处理工程造价纠纷、鉴定及控制工程造价的依据,是投标人确定投标报价的参考,是招标人衡量投标报价合理性的基础,是编制建设工程投资估算指标、概算指标的基础。

五、本定额是以具有相应资质和施工能力的施工单位,按照正常施工条件和建设程序、常规的施工方法和技术工艺、合理的施工工期和劳动组织、合格的建筑材料和合理的施工损耗、常用的机械类型和合理的机械配置为基础编制的。

《吉林省建筑工程计价定额》(JLJD-JZ-2019) (14)第一章 土石方工程

《吉林省建筑工程计价定额》(JLJD-JZ-2019) (14)第一章 土石方工程
第一章 土石方工程
一、土壤及岩石分类:
说明
1.本章土壤按一、二类土,三类土,四类土分类,其具体分类见下表。
土壤分类表
土壤分类 一、二类土
三类土 四类土
土壤名称
开挖方法
粉土、砂土(粉砂、细砂、中砂、粗砂、砾砂)、粉质 用锹、少许用镐、条锄开挖。机械能全部直接铲挖满
黏土、弱中盐渍土、软土(淤泥质土、泥炭、泥炭质 载者
刨松方能铲挖满载者
2.本章岩石按极软岩、软岩、较软岩、较硬岩、坚硬岩分类,其具体分类见下表。
岩石分类表
岩石分类 极软岩
1.全风化的各种岩石
代表性岩石
2.各种半成岩 1.强风化的坚硬岩或较硬岩
开挖方法
部分用手凿工具、部分用爆破 法开挖
软岩石 硬质岩
软岩 2.中等风化~强风化的较软岩
用风镐和爆破法开挖
13.挖掘机在垫板上作业时,相应项目人工、机械乘以系数 1.25。挖掘机下铺设垫板、汽车运输道路上铺设材料时,其费用 另行计算。
八、土石方回填:
1.场区(含地下室顶板以上)回填,相应项目人工、机械乘以系数 0.9。
2.房心回填土与基础回填土的划分:室内外高差≤0.6m 时,以室外地坪标为界;室内外高差>0.6m 时,以-0.6m 标高为界, 以上为房心回填土以下为基础回填土。
系数 1.20。
8.挖密实的钢碴,按挖四类土定额人工子目乘以系数 2.50、机械子目乘以系数 1.50。
9.人工挖土中遇碎、砾石含量在 31%~50%的密实黏土或黄土时按四类土乘以系数 1.43,碎、砾石含量超过 50%时按石方 处理。
10.三、四类土壤的土方二次翻挖按降低一级类别套用相应定额.淤泥翻挖,执行相应挖淤泥子目。

2019吉林省建筑定额说明.doc

2019吉林省建筑定额说明.doc

2019吉林省建筑定额说明.doc《吉林省建筑工程计价定额》(JLJD-JZ-2019)总说明一、《吉林省建筑工程计价定额》(JLJD-JZ-2019)(以下简称本定额)是与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45-2013)配套的,依据建设部颁布的《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消耗量定额》(TY01-31-2015)以及《吉林省建筑工程计价定额》(JLJD-JZ-2014),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编制的。

二、本定额包括:土石方工程,地基处理及边坡支护工程,桩基工程,砌筑工程,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金属结构工程,木结构工程,屋面及防水工程,保温、隔热、防腐工程,措施项目共十章。

三、本定额适用于吉林省行政区域内(海拔高程2000m以下、地震烈度8度以下地区)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新建、扩建和改建房屋建筑工程。

涉及装配式建筑工程,按《吉林省装配式建筑工程计价定额》(JLJD-ZP-2017)的相应项目执行;涉及绿色建筑工程,按《吉林省绿色建筑装工程计价定额》(JLJD-LJ-2017)的相应项目执行;涉及房屋装饰工程,按《吉林省装饰工程计价定额》(JLJD-ZS-2019)的相应项目执行;涉及室外地(路)面、室外给排水等市政工程,按《吉林省市政工程计价定额》(JLJD-SZ-2019)的相应项目执行;涉及房屋修缮及抗震加固工程,按《吉林省房屋修缮及抗震加固工程计价定额》的相应项目执行;涉及园林及仿古建筑工程,按《吉林省园林及仿古建筑工程计价定额》的相应项目执行。

四、本定额是编审国有资产投资估算、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招标控制价(标底)、竣工结算、调解处理工程造价纠纷、鉴定及控制工程造价的依据,是投标人确定投标报价的参考,是招标人衡量投标报价合理性的基础,是编制建设工程投资估算指标、概算指标的基础。

五、本定额是以具有相应资质和施工能力的施工单位,按照正常施工条件和建设程序、常规的施工方法和技术工艺、合理的施工工期和劳动组织、合格的建筑材料和合理的施工损耗、常用的机械类型和合理的机械配置为基础编制的。

09吉林省建筑工程定额说明及计算规则

09吉林省建筑工程定额说明及计算规则

总说明一、《吉林省建筑工程计价定额》(JLJD-JZ-2009)(以下简称本定额)以单位工程量分项工程人工、材料、施工机械台班的消耗量及价格为核心内容的表现形式,是确定建筑工程人工、材料、施工机械台班消耗量的强制性计量标准和确定全过程造价管理各阶段工程造价的指导性计价标准。

二、本定额依据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以下简称计价规范)、《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GJD-101-95)编制,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对计价规范进行了完善和补充,与计价规范配套使用。

三、本定额适用于吉林省行政区域内(海拔高程2000米以下、地震烈度7度以下地区)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扩建和改建工程。

四、本定额是编制建设工程投资估算、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竣工结算的依据;是工程量清单计价、编制招标控制价的依据;是调解处理工程造价纠纷、鉴定工程造价的依据;是编制投资估算指标、概算指标(定额)的基础;是投标报价和衡量投标报价合理性的基础。

五、本定额是以具有相应资质和施工能力的施工单位,按照正常施工条件和建设程序、常规的施工方法和技术工艺、合理的施工工期和劳动组织、合格的建筑材料和合理的施工损耗、常用的机械类型和合理的机械配置为基础编制的。

六、本定额反映了符合施工验收规范、质量评定标准、安全操作规程、竣工验收备案条件的合格建筑产品的社会平均消耗和价格水平。

除定额规定允许调整的情况以外,一律不得以具体工程消耗与定额规定不同进行调整。

七、本定额人工工日消耗量和价格的确定:1.本定额人工工日不分工种、技术等级,均以综合工日表示。

2.本定额人工消耗量依据《劳动法》的规定,以现行《全国统一建筑安装工程劳动定额》和《全国统一建筑安装工程工期定额》为基础,按照每工日八小时工作制计算。

内容包括基本用工、超运距用工、人工幅度差、辅助用工等因素。

3.本定额人工工日单价按50元/工日确定,其中包括:基本工资、工资性补贴、生产工人辅助工资、职工福利费、生产工人劳动保护费。

吉林省建筑工程计价定额说明与计算规则

吉林省建筑工程计价定额说明与计算规则

吉林省建筑工程计价定额说明与计算规则总说明一、《吉林省建筑工程计价定额》(JLJD-J2-2014)(以下简称本定额)是依据《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GJD-101-95)、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以下简称计价规范)、《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45-2013)(以下简称计量规范),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编制的。

二、本定额适用于吉林省行政区域内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扩建和改建工程。

三、本定额与《吉林省装饰工程计价定额》(JLJD-ZS-2014)配套使用。

四、本定额是编制建设工程投资估算、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竣工结算的依据;是工程量清单计价、编制招标控制价的依据;是调解处理工程造价纠纷、鉴定工程造价的依据;是编制投资估算指标、概算指标(定额)的基础:是投标报价和衡量投标报价合理性的基础。

五、本定额是以具有相应资质和施工能力的施工单位,按照正常施工条件和建设程序、常规的施工方法和技术工艺、合理的施工工期和劳动组织、合格的建筑材料和合理的施工损耗、常用的机械类型和合理的机械配置为基础编制的。

六、本定额反映了符合施工验收规范、质量评定标准、安全操作规程、竣工验收备案条件的合格建筑产品的社会平均消耗和价格水平。

七、本定额人工工日消耗量和价格的确定:1.本定额人工工日不分工种、技术等级,均以综合工日表示。

2.本定额人工消耗量依据《劳动法》的规定,以现行《全国统一建筑安装工程劳动定额》和《全国统一建筑安装工程工期定额》为基础,按照每工日8小时工作制计算。

内容包括基本用工、超运距用工、人工幅度差、辅助用工等因素。

3.本定额人工工日单价按105元/工日确定,其中包括:计时工资或计件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加班加点工资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八、本定额材料消耗量和价格的确定:1.本定额采用的建筑原材料、辅助材料、构配件、零件、半成品、成品均按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和相应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考虑。

292176_《吉林省建筑工程计价定额》(JLJD-JZ-2014)

292176_《吉林省建筑工程计价定额》(JLJD-JZ-2014)

总说明一、《吉林省建筑工程计价定额》(JLJD-JZ-2014)(以下简称本定额)是依据《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GJD-101-95)、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以下简称计价规范)、《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45-2013)(以下简称计量规范),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编制的。

二、本定额适用于吉林省行政区域内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扩建和改建工程。

三、本定额与《吉林省装饰工程计价定额》(JLJD-ZS-2014)配套使用。

四、本定额是编制建设工程投资估算、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竣工结算的依据;是工程量清单计价、编制招标控制价的依据;是调解处理工程造价纠纷、鉴定工程造价的依据;是编制投资估算指标、概算指标(定额)的基础;是投标报价和衡量投标报价合理性的基础。

五、本定额是以具有相应资质和施工能力的施工单位,按照正常施工条件和建设程序、常规的施工方法和技术工艺、合理的施工工期和劳动组织、合格的建筑材料和合理的施工损耗、常用的机械类型和合理的机械配置为基础编制的。

六、本定额反映了符合施工验收规范、质量评定标准、安全操作规程、竣工验收备案条件的合格建筑产品的社会平均消耗和价格水平。

七、本定额人工工日消耗量和价格的确定:1.本定额人工工日不分工种、技术等级,均以综合工日表示。

2.本定额人工消耗量依据《劳动法》的规定,以现行《全国统一建筑安装工程劳动定额》和《全国统一建筑安装工程工期定额》为基础,按照每工日8小时工作制计算。

内容包括基本用工、超运距用工、人工幅度差、辅助用工等因素。

3.本定额人工工日单价按105元/工日确定,其中包括:计时工资或计件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加班加点工资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八、本定额材料消耗量和价格的确定:1.本定额采用的建筑原材料、辅助材料、构配件、零件、半成品、成品均按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和相应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考虑。

2019《吉林省施工机械台班计价定额》(JLJD-JX-2019)定额说明

2019《吉林省施工机械台班计价定额》(JLJD-JX-2019)定额说明

《吉林省施工机械台班计价定额》(JLJD-JX-2019 )一、建设工程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编制规则1 总则1.0.1 为满足编制建设工程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的需要,统一建设工程施工机械名称、规格、编码、台班费用组成及计算方法,适应建设工程施工机械台班单价的动态管理,制定《建设工程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编制规则(以下简称本规则)。

1.0.2 本规则适用于建设工程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的编制,作为编制建设工程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和确定建设工程施工机械台班单价的依据。

1.0.3 本规则附录 A 施工机械基础数据作为编制建设工程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的基础数据。

2 施工机械类别及项目划分2.0.1 施工机械划分为下列十二个类别:1 土石方及筑路机械;2 桩工机械;3 起重机械;4 水平运输机械;5 垂直运输机械;6 混凝土及砂浆机械;7 加工机械;8 泵类机械;9 焊接机械;10 动力机械;11 地下工程机械;12 其他机械。

2.0.2 施工机械的编码由9 位数组成。

1、2 位为施工机械类别总编码,3、4 位为施工机械分类编码,5、6、7 位为施工机械名称编码,8、9 位为施工机械的顺序编码。

2.0.3 建设工程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编制应按照本定额附录 A 施工机械基础数据中的施工机械名称、规格及编码规定编制;附录 A 中未包括的施工机械项目,需报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统一分类和编码。

2.0.4 类别、性能和规格与国产施工机械相同的进口机械,按国产施工机械进行项目设置。

3 施工机械台班单价的费用组成3.0.1 施工机械台班单价由下列七项费用组成:1 折旧费:指施工机械在规定的耐用总台班内,陆续收回其原值的费用。

2 检修费:指施工机械在规定的耐用总台班内,按规定的检修间隔进行必要的检修,以恢复其正常功能所需的费用。

3 维护费:指施工机械在规定的耐用总台班内,按规定的维护间隔进行各级维护和临时故障排除所需的费用。

吉林省定额说明及规则

吉林省定额说明及规则

总说明一、《吉林省建筑工程计价定额》(JLJD-JZ-2009)(以下简称本定额)以单位工程量分项工程人工、材料、施工机械台班的消耗量及价格为核心内容的表现形式,是确定建筑工程人工、材料、施工机械台班消耗量的强制性计量标准和确定全过程造价管理各阶段工程造价的指导性计价标准。

二、本定额依据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以下简称计价规范)、《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GJD-101-95)编制,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对计价规范进行了完善和补充,与计价规范配套使用。

三、本定额适用于吉林省行政区域内(海拔高程2000米以下、地震烈度7度以下地区)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扩建和改建工程。

四、本定额是编制建设工程投资估算、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竣工结算的依据;是工程量清单计价、编制招标控制价的依据;是调解处理工程造价纠纷、鉴定工程造价的依据;是编制投资估算指标、概算指标(定额)的基础;是投标报价和衡量投标报价合理性的基础。

五、本定额是以具有相应资质和施工能力的施工单位,按照正常施工条件和建设程序、常规的施工方法和技术工艺、合理的施工工期和劳动组织、合格的建筑材料和合理的施工损耗、常用的机械类型和合理的机械配置为基础编制的。

六、本定额反映了符合施工验收规范、质量评定标准、安全操作规程、竣工验收备案条件的合格建筑产品的社会平均消耗和价格水平。

除定额规定允许调整的情况以外,一律不得以具体工程消耗与定额规定不同进行调整。

七、本定额人工工日消耗量和价格的确定:1.本定额人工工日不分工种、技术等级,均以综合工日表示。

2.本定额人工消耗量依据《劳动法》的规定,以现行《全国统一建筑安装工程劳动定额》和《全国统一建筑安装工程工期定额》为基础,按照每工日八小时工作制计算。

内容包括基本用工、超运距用工、人工幅度差、辅助用工等因素。

3.本定额人工工日单价按50元/工日确定,其中包括:基本工资、工资性补贴、生产工人辅助工资、职工福利费、生产工人劳动保护费。

[精品文档]050-2014施工机械台班计价定额说明

[精品文档]050-2014施工机械台班计价定额说明

说明一、《吉林省施工机械台班计价定额》(JLJD-JX-2014)(以下简称本台班定额)根据建设部颁发的《全国统一施工机械台班费用编制规则》(2001)、《全国统一施工机械保养修理技术经济定额》的规定编制。

二、本台班定额包括:土石方及筑路机械、桩工机械、起重机械、水平运输机械、垂直运输机械、混凝土及砂浆机械、加工机械、泵类机械、焊接机械、动力机械、地下工程机械、其他机械共13类以及单独计算的费用。

三、本台班定额每台班是按8小时工作制计算的。

四、本台班定额由折旧费、大修理费、经常修理费、安拆费及场外运费(特大型机械除外)、燃料动力费、人工费、其他费七部分费用组成。

五、本台班定额基础数据:1.机械原值主要是通过近五年来施工企业提供的机械购入帐面实际价格确定的。

2.折旧年限按照财政部、中国人民建设银行的有关规定确定。

3.年折现率按照5.58 %计算。

4.一次大修理费中的工时费、配件费、辅料费、油燃料费及送修运杂费按《吉林省建设工程材料预算价格》(JLJD-CJ-2014)确定。

.1.5.计入台班的安拆费及场外运费是根据不同机械型号、重量、体积进行分类,并按测定的人工、材料、机械的消耗量计算。

六、本台班定额人工单价按105元/工日计算。

七、本台班定额的燃料动力费按《吉林省建设工程材料预算价格》(JLJD-CJ-2014)确定。

八、本台班定额的盾构掘进机械台班费中未包括安装、拆卸费及场外运费、燃料动力费和人工费。

九、本台班定额的顶管设备和泵类机械台班单价中未包括人工费。

十、油料损耗包括加油及油料过滤损耗、电力损失包括由变电所或配电车间至机械之间线路的电力损失。

十一、单独计算的费用说明:1.塔式起重机基础及轨道铺拆费中轨道铺拆以直线型为准,如铺设弧线型时,乘以系数1.15计算。

2.固定式基础不包括拆除和打桩的费用,发生另计。

如实际配备基础与本定额不符允许调整。

3.轨道和枕木之间增加其他型钢或钢板的轨道、自升式塔式起重机行走轨道、不带配重的自升塔式起重机固定式基础、施工电梯和混凝土搅拌站的基础未包括在本台班定额内。

吉林省建筑工程计价定额

吉林省建筑工程计价定额

《吉林省建筑工程计价定额》(JLJD-JZ-2009)总说明一、《吉林省建筑工程计价定额》(JLJD-JZ-2009)(以下简称本定额)以单位工程量分项工程人工、材料、施工机械台班的消耗量及价格为核心内容的表现形式,是确定建筑工程人工、材料、施工机械台班消耗量的强制性计量标准和确定全过程造价管理各阶段工程造价的指导性计价标准。

二、本定额依据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以下简称计价规范)、《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GJD-101-95)编制,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对计价规范进行了完善和补充,与计价规范配套使用。

三、本定额适用于吉林省行政区域内(海拔高程2000米以下、地震烈度7度以下地区)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扩建和改建工程。

四、本定额是编制建设工程投资估算、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竣工结算的依据;是工程量清单计价、编制招标控制价的依据;是调解处理工程造价纠纷、鉴定工程造价的依据;是编制投资估算指标、概算指标(定额)的基础;是投标报价和衡量投标报价合理性的基础。

五、本定额是以具有相应资质和施工能力的施工单位,按照正常施工条件和建设程序、常规的施工方法和技术工艺、合理的施工工期和劳动组织、合格的建筑材料和合理的施工损耗、常用的机械类型和合理的机械配置为基础编制的。

六、本定额反映了符合施工验收规范、质量评定标准、安全操作规程、竣工验收备案条件的合格建筑产品的社会平均消耗和价格水平。

除定额规定允许调整的情况以外,一律不得以具体工程消耗与定额规定不同进行调整。

七、本定额人工工日消耗量和价格的确定:1.本定额人工工日不分工种、技术等级,均以综合工日表示。

2.本定额人工消耗量依据《劳动法》的规定,以现行《全国统一建筑安装工程劳动定额》和《全国统一建筑安装工程工期定额》为基础,按照每工日八小时工作制计算。

内容包括基本用工、超运距用工、人工幅度差、辅助用工等因素。

《吉林省建筑工程计价定额》(JLJD-JZ-2019)(16)第六章金属结构工程

《吉林省建筑工程计价定额》(JLJD-JZ-2019)(16)第六章金属结构工程

《吉林省建筑工程计价定额》(JLJD-JZ-2019)(16)第六章金属结构工程第六章金属结构工程说明一、金属结构制作、安装。

1.本定额适用于金属构件采用现场制作或施工企业附属加工厂制作的情况。

2.构件制作项目中钢材按钢号Q235编制,构件制作设计使用的钢材强度等级、型材组成比例与定额中不同时,可按设计图纸进行调整;配套焊材单价相应调整,用量不变。

3.本定额构件制作项目中钢材损耗率为8%,包括了切割和制作损耗。

4.构件制作项目已包括加工厂预装配所需的人工、材料、机械台班用量及预拼装平台摊销费用。

5.钢网架制作、安装项目按平面网格结构编制,如设计为筒壳、球壳及其他曲面结构的,其制作项目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3,安装项目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2。

6.钢桁架制作、安装项目按直线型桁架编制,如设计为曲线、折线型桁架,其制作项目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3,安装项目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2。

7.构件制作项目中焊接H型钢构件均按钢板加工焊接编制,如实际采用成品H型钢的,主材按成品价格进行换算,人工、机械及除主材外的其他材料乘以系数0.6。

8.定额中圆(方)钢管构件按成品钢管编制,如实际采用钢板加工而成的,主材价格调整,加工费用另计。

9.构件制作按构件种类及截面形式不同套用相应项目,构件安装按构件种类及质量不同套用相应项目,构件安装项目中的质量指按设计图纸所确定的构件单元质量。

10.轻钢屋架是指单榀质量在1t以内,且用角钢或圆钢、管材作为支撑、拉杆的钢屋架。

11.实腹钢柱(梁)是指H形、箱形、T形、L形、十字形等,空腹钢柱是指格构形等。

12.制动梁、制动板、车挡套用钢吊车梁相应项目。

13.柱间、梁间、屋架间的H形或箱形支撑,套相应的钢柱或钢梁制作、安装项目;墙架柱、墙架梁和相配套连接杆件套用钢墙架相应项目。

14.型钢混凝土组合结构中的钢构件套用本章相应的项目,制作项目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15。

15.钢栏杆(钢护栏)定额适用于钢楼梯、钢平台及钢走道板等与金属结构相连的栏杆,其他部位的栏杆、扶手应套用装饰工程计价定额“第六章其他装饰工程”相应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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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施工机械台班计价定额》(JLJD-JX-2019)一、建设工程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编制规则1 总则为满足编制建设工程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的需要,统一建设工程施工机械名称、规格、编码、台班费用组成及计算方法,适应建设工程施工机械台班单价的动态管理,制定《建设工程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编制规则(以下简称本规则)。

本规则适用于建设工程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的编制,作为编制建设工程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和确定建设工程施工机械台班单价的依据。

本规则附录A施工机械基础数据作为编制建设工程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的基础数据。

2 施工机械类别及项目划分施工机械划分为下列十二个类别:1土石方及筑路机械;2桩工机械;3起重机械;4水平运输机械;5垂直运输机械;6混凝土及砂浆机械;7加工机械;8 泵类机械;9焊接机械;10 动力机械;11地下工程机械;12其他机械。

施工机械的编码由9位数组成。

1、2位为施工机械类别总编码,3、4位为施工机械分类编码,5、6、7位为施工机械名称编码,8、9位为施工机械的顺序编码。

建设工程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编制应按照本定额附录A施工机械基础数据中的施工机械名称、规格及编码规定编制;附录A中未包括的施工机械项目,需报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统一分类和编码。

类别、性能和规格与国产施工机械相同的进口机械,按国产施工机械进行项目设置。

3 施工机械台班单价的费用组成施工机械台班单价由下列七项费用组成:1 折旧费:指施工机械在规定的耐用总台班内,陆续收回其原值的费用。

2 检修费:指施工机械在规定的耐用总台班内,按规定的检修间隔进行必要的检修,以恢复其正常功能所需的费用。

3 维护费:指施工机械在规定的耐用总台班内,按规定的维护间隔进行各级维护和临时故障排除所需的费用。

保障机械正常运转所需替换设备与随机配备工具附具的摊销费用、机械运转及日常维护所需润滑与擦拭的材料费用及机械停滞期间的维护费用等。

4安拆费及场外运费:安拆费指施工机械在现场进行安装与拆卸所需的人工、材料、机械和试运转费用以及机械辅助设施的折旧、搭设、拆除等费用,场外运费指施工机械整体或分体自停放地点运至施工现场或由一施工地点运至另一施工地点的运输、装卸、辅助材料等费用。

5 人工费:指机上司机(司炉)和其他操作人员的人工费。

6燃料动力费:指施工机械在运转作业中所耗用的燃料及水、电等费用。

7 其他费:指施工机械按照国家规定应缴纳的车船税、保险费及检测费等。

4 施工机械台班单价的费用计算施工机械台班单价应按下式计算:台班单价=折旧费+检修费+维护费+安拆费及场外运费+人工费+燃料动力费+其他费施工机械台班应按八小时工作制计算。

折旧费折旧费应按下式计算:国产施工机械预算价格应按下式计算:国产施工机械预算价格=施工机械原值+相关手续费和一次运杂费+车辆购置税1 施工机械原值应按本定额第条取定。

2相关手续费和一次运杂费应按实际费用综合取定,也可按其占施工机械原值的百分率取定。

3 车辆购置税应按下式计算:车辆购置税=计税价格×车辆购置税率1)计税价格=机械原值+相关手续费和一次运杂费-增值税。

2)车辆购置税率应执行国家有关规定计算。

进口施工机械预算价格应按下式计算:进口施工机械预算价格=到岸价格+关税+增值税+消费税+相关手续费+国内一次运杂费+银行财务费用+车辆购置税1 到岸价格应按施工企业签订的采购合同、外贸与海关等部门的有关规定及相应的外汇汇率计算取定。

2 关税、增值税、消费税及银行财务费用应执行国家有关规定,并参照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

也可按其占施工机械原值的百分率取定。

3相关手续费和国内一次运杂费按实际费用综合取定,也可按其占施工机械原值的百分率取定。

4施工机械原值应按本定额第条取定。

5车辆购置税应按下式计算:车辆购置税=计税价格×车辆购置税率1)计税价格=到岸价格+关税+消费税2)车辆购置税率应执行国家有关规定计算。

残值率指施工机械报废时回收其残余价值占施工机械预算价格的百分数。

残值率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取定。

耐用总台班指施工机械从开始投入使用至报废前使用的总台班数。

耐用总台班应按相关技术指标取定。

年工作台班指施工机械在一个年度内使用的台班数量。

年工作台班应在制度工作日基础上扣除检修、维护天数及考虑机械利用率等因素综合取定。

折旧年限指施工机械逐年计提固定资产折旧的年限。

折旧年限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取定。

折旧年限在规定的年限内取整数。

检修费检修费按下式计算:一次检修费指施工机械一次检修发生的工时费、配件费、辅料费、油燃料费等。

一次检修费应按施工机械的相关技术指标和参数为基础,结合市场价格综合取定。

可按其占预算价格的百分率取定。

检修次数指施工机械在其耐用总台班内的检修次数。

检修次数应按施工机械的相关技术指标取定。

维护费维护费按下式计算:各级维护一次费用应按施工机械的相关技术指标,结合市场价格综合取定。

各级维护次数应按施工机械的相关技术指标取定。

临时故障排除费用可按各级维护费用之和的百分数取定。

替换设备和工具附具台班摊销费应按施工机械的相关技术指标,结合市场价格综合取定。

当维护费计算公式中各项数值难以取定时,维护费也可按下式计算:维护费=检修费×KK为维护费系数,指维护费占检修费的百分数。

K值可按本定额附录A施工机械基础数据取值或按施工机械的相关技术指标取定。

安拆费及场外运费安拆费及场外运费根据施工机械不同分为不需计算、计入台班单价和单独计算三种类型。

1不需计算。

1)不需安拆的施工机械,不计算一次安拆费。

2)不需相关机械辅助运输的自行移动机械,不计算场外运费。

3)固定在车间的施工机械,不计算安拆费及场外运费。

2计入台班单价。

安拆简单、移动需要起重及运输机械的轻型施工机械,其安拆费及场外运费计入台班单价。

3单独计算1)安拆复杂、移动需要起重及运输机械的重型施工机械,其安拆费及场外运费单独计算。

2)利用辅助设施移动的施工机械,其辅助设备(包括轨道与枕木等)的折旧、搭拆和拆除等费用可单独计算。

安拆费及场外运费应按下式计算:1 一次安拆费应包括施工现场机械安装和拆卸一次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安全监测部门的检测费及试运转费。

2 一次场外运费应包括运输、装卸、辅助材料、回程等费用。

3年平均安拆次数应按施工机械的相关技术指标,结合具体情况综合确定。

4 运输距离按平均30km计算。

自升式塔式起重机、施工电梯安拆费的超高起点及其增加费,各地区、部门可根据具体情况取定。

人工费人工费按下式计算:人工消耗量指机上司机(司炉)和其他操作人员工日消耗量。

年制度工作日应执行国家有关规定。

人工单价执行130元/工日。

燃料动力费燃料动力费应按下式计算:燃料动力消耗量应根据施工机械相关技术指标等参数及实测资料综合确定。

燃料动力单价执行《吉林省建设工程材料价格预算价格》(JLJD-CJ-2019)。

其他费其他费应按下式计算:年车船税、年检测费用执行政府有关部门的规定。

年保险费应执行政府有关部门强制性保险的规定,非强制性保险不应计算在内。

5 施工机械原值采集及取定施工机械原值按下列途径询价、采集:1 施工企业购进施工机械的成交价格;2施工机械展销会发布的参考价格;3 施工机械生产厂、经销商的销售价格;4 其他能反映施工机械价格水平的市场价格。

国产施工机械原值按下列方法取定:1 施工企业购入机械设备的成交价格,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综合取定施工机械原值。

2 施工机械展销会采集的参考价格或从施工机械生产厂、经销商采集的销售价格,结合我省实际情况,测算价格调整系数取定施工机械原值。

3 对类别、名称、规格相同而生产厂家不同的施工机械,根据施工企业实际购进情况,综合取定施工机械原值。

4 国产施工机械原值按不含标准配置以外的附件及备用零配件的价格取定。

进口施工机械原值按下列方法取定:1 进口施工机械原值按“到岸价格+关税”取定。

2 进口施工机械原值按不含标准配置以外的附件及备用零配件的价格取定。

进口与国产施工机械规格相同的,以国产为准取定施工机械原值。

机械原值的询价和采集,将“机械原值询价单”作为编制资料整理归档。

“机械原值询价单”包括:机械名称、性能规格、成交价格、参考价格、销售价格、生产厂和附加说明。

6 施工机械停滞费及租赁费施工机械停滞费指施工机械非自身原因停滞期间所发生的费用。

施工机械停滞费可按下式计算:施工机械停滞费=折旧费+人工费+其他费施工机械租赁费由参照租赁市场价格并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确定。

附录A 施工机械基础数据说明一、《施工机械基础数据》(以下简称基础数据)是按照《建设工程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编制规则的规定和相关施工机械技术基础数据进行编制的,与附录B施工机械台班单价配套使用。

二、基础数据设置土石方及筑路机械、桩工机械、起重机械、水平运输机械、垂直运输机械、混凝土及砂浆机械、加工机械、泵类机械、焊接机械、动力机械、地下工程机械、其他机械共计12类953个项目。

三、基础数据内容包括:折旧年限、预算价格、残值率、年工作台班、耐用总台班、检修次数、一次检修费、一次安拆费及场外运费、年平均安拆次数、K值。

1.各项数据的取定均执行《建设工程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编制规则的相关规定。

2.预算价格按2018年国内市场价格综合取定,其中:(1)国产施工机械未计取相关手续费,一次运杂费按施工机械原值的3%取定,车辆购置税率按10%取定。

(2)进口施工机械关税按到岸价格的10%取定,未计取相关手续费,国内一次运杂费按施工机械原值的3%取定,银行财务费用按施工机械原值的%取定,车辆购置税率按10%取定。

3.折旧年限执行财政部规定的折旧年限范围。

4.残值率按机械原值的2%~5%计取,本附录按5%取定。

5.年制度工作日执行250天。

6.耐用总台班、年工作台班、一次检修费、检修次数、K值、一次安拆费及场外运费、年平均安拆次数按相应技术指标取定。

附录B 施工机械台班单价说明一、《施工机械台班单价》(以下简称台班单价)是按照《建设工程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编制规则的规定和附录A施工机械基础数据以及相关施工机械技术基础数据进行编制的。

二、单价包括:土石方及筑路机械、桩工机械、起重机械、水平运输机械、垂直运输机械、混凝土及砂浆机械、加工机械、泵类机械、焊接机械、动力机械、地下工程机械和其他机械共计12类953 个项目及单独计算的费用。

三、台班单价使用当前技术先进的国产和进口施工机械设置项目。

四、台班单价收列价值在2000元(含)以上、使用期限超过一年的施工机械。

五、台班单价每台班是按八小时工作制计算的。

六、台班单价由折旧费、检修费、维护费、安拆费及场外运费、燃料动力费、人工费和其他费用组成。

七、台班单价所用的基础数据是根据《建设工程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编制规则和有关数据资料确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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