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仁县校外活动中心管理制度
校外托管中心管理制度
校外托管中心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规范校外托管中心的管理,维护学生的利益,保障学生在中心的生活和学习环境,保障学生的安全和健康,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二、中心管理机构校外托管中心设立管理委员会,由中心主任、教师代表、家长代表和学生代表组成。
管理委员会是中心的最高决策机构,负责对中心的整体管理和运营进行监督和指导。
管理委员会每学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讨论并审议中心的重要工作和重大事项。
三、中心管理人员1.中心主任中心主任是校外托管中心的主要负责人,负责全面领导、管理和运营中心。
中心主任应具备教育背景和管理能力,负责制定中心的工作计划和管理制度,监督中心的教学活动和学生管理工作,协调中心的各项活动和事务。
2.教师中心的教师要求具备良好的教育素养和丰富的教学经验,负责指导学生完成作业和学习任务,组织学生参与课外活动和体育锻炼,保障学生的安全和健康。
教师还要定期与学生家长沟通交流,及时了解学生的学习和生活情况。
四、学生管理1.学生管理人员中心设立学生管理小组,由中心主任、教师代表和学生代表组成,负责制定学生行为规范和管理制度,监督和指导学生的学习和生活。
学生管理小组每学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讨论并审议学生的管理工作和学习活动。
2.学生守则学生在校外托管中心的行为规范要求遵守以下几点:(1)尊重师长,团结友爱,乐于助人;(2)遵守校纪校规,爱护公物,维护学校环境整洁;(3)不得擅自离校,未经批准不得进行非法活动;(4)保护自己和他人的安全和健康,遵守交通规则,不打架斗殴;(5)文明用语,不说脏话,文明用语,不说脏话;(6)不参与赌博、吸烟、酗酒等不良行为。
五、安全管理1.消防安全中心要定期开展消防安全演练和应急疏散演练,保证学生熟悉应对火灾和其他突发事件的方法和程序,做好学生的消防安全教育。
2.食品安全中心的食堂要符合卫生标准,食品原料要经过严格检测和消毒处理,确保学生饮食安全和健康。
3.安全防范中心要建立健全的安全防范制度,配备保安人员和监控设备,保障学生在中心的安全和健康。
学校校外活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学校校外活动的管理,保障学生的人身安全,提高校外活动的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校组织、参与的各类校外活动,包括但不限于社会实践活动、志愿服务活动、科技竞赛、文艺演出、体育比赛等。
第三条校外活动管理制度遵循以下原则:(一)安全第一原则:确保学生人身安全,预防事故发生;(二)教育引导原则:通过校外活动,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三)家校共育原则:加强与家长的沟通与协作,共同关注学生成长;(四)合理组织原则:合理规划校外活动,确保活动内容丰富、形式多样、有序开展。
第二章组织与管理第四条校外活动由学校团委、学生会、各年级部等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和管理。
第五条校外活动应提前制定活动方案,包括活动目的、内容、时间、地点、人员、经费等,并报学校审批。
第六条活动组织者应进行充分的市场调研,选择合适的活动场所和合作伙伴,确保活动顺利进行。
第七条活动组织者应做好活动前的准备工作,包括安全预案、应急措施、物资保障等。
第八条活动期间,组织者应密切关注学生动态,确保学生安全。
第九条活动结束后,组织者应及时总结活动成果,对活动进行评价和改进。
第三章安全保障第十条校外活动应严格执行安全保障制度,确保学生人身安全。
第十一条活动组织者应向学生告知活动中的安全风险,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第十二条活动组织者应为学生购买意外伤害保险,提高安全保障水平。
第十三条活动期间,组织者应配备专职安全员,负责现场安全监控和应急处置。
第十四条学生参加校外活动时,应穿着合适的服装,佩戴安全标识,遵守活动规则。
第十五条活动组织者应密切关注天气变化,适时调整活动方案,确保学生安全。
第四章家校共育第十六条活动组织者应加强与家长的沟通,及时向家长反馈活动情况,共同关注学生成长。
第十七条活动组织者应定期召开家长会,邀请家长参与活动,增进家校合作。
永仁县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
永仁县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
值班人员职责
一、值班人员在值班时间内必须坚守工作岗位。
二、负责值班时间文件、电话的处理,确保信息流通,如有紧急事件要及时向领导汇报。
三、负责值班期间卫生工作,确保院内干净整洁。
四、负责值班期间安全工作,接班后应及时检查门窗、水电状况,避免事故。
五、做好交接班工作,交接班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交接班。
六、值班人员要认真填写值班记录,搞好情况报告。
七、其他要求参照《永仁县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值班制度》执行
永仁县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
2012年10月20日。
校外活动规章制度
校外活动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学生校外活动,营造健康良好的校园文化,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学校组织的校外活动分为教育性质和娱乐性质两类。
教育性质的校外活动包括实习、参观学习等,娱乐性质的校外活动包括户外拓展、文艺表演等。
第三条学生参加校外活动应服从学校组织者的安排,注意安全,文明礼貌,举止得体。
第四条学生在校外活动中,如有违反法律法规、校规校纪,损害社会和学校形象的行为,将会受到纪律处分。
第五条参加校外活动的学生应遵守本规章制度,听从监督管理人员的指挥,服从学校组织者的安排。
第二章校外活动的准备工作第六条学生参加校外活动前,须仔细阅读校外活动的通知,了解活动的政策、目的、安排等内容,并按照要求准备相关资料。
第七条学生须携带身份证件和学生证,注意随身携带急救药品,保证个人安全。
第八条学生在参加校外活动前,必须经过健康检查,确保身体状况符合参加活动的要求。
第九条学校将为学生购买必要的保险,以保障学生在活动中的安全。
第十条学生参加校外活动,必须按时到达集合地点,并在指定时间返回学校。
第十一条学生参加校外活动期间,不得擅自脱离集体,不得私自离开活动地点。
第三章校外活动的安全管理第十二条学校组织者应当制定详细的应急预案,确保学生在活动中的人身安全。
第十三条学校组织者应当明确学生参加校外活动的责任分工,保证活动过程中安全管理的有效实施。
第十四条学校组织者应当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培养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第十五条学校组织者应当确保学生在校外活动期间能够及时获得帮助,遇到意外情况时能够正确处理。
第十六条学生在校外活动中,不得随意攀爬危险高处,不得擅自进入未经许可的区域。
第十七条学生在校外活动中,应当注意交通安全,不得擅自横穿马路,不得乘坐危险车辆。
第四章校外活动的行为规范第十八条学生在校外活动中,应当保持队形整齐,行为文明,言谈举止得体。
第十九条学生不得在校外活动中擅自离队,不得随意抛弃垃圾,不得损坏公共财物。
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简介资料
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简介资料永仁县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简介永仁县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位于安达市休闲文化广场南端,远离闹市,环境优雅,交通便利,是市教育局直属的一所综合性公益性青少年校外教育机构,是202X年我市二十项利民行动之一。
承担着全市青少年学生校外教育的规划、协调、研究、指导以及校外健娱乐、学习、艺体培训的组织管理职能。
建筑面积1960m2,设有计算机、电子琴、钢琴、民乐、舞蹈、乒乓球、儿童画、水彩画、描、书法、棋艺、手工制作、图书阅览、汽车模拟驾驶、四驱车竞技、科技活动等 19个活动班(组)。
中心的办学宗旨是:面向青年、关注青少年、服务青少年。
把“培养兴趣、启迪智慧、彰显个性、发展潜能”作为中心的工作理念,,根据青少年年龄特点和兴趣好,利用节假日和课余时间,举办各种艺体培训和各类兴趣小组,并定期组织集教育性、知识性、娱乐性为一体的交流、参观、展比赛、演出、夏(冬)令营等主题活动,全面提高我市青少年的艺术修养、智能水平、动手能力及社会实践能力。
活动中心的目标办成全市青少年个性重塑的天地,开阔眼界的窗口,施展才华的舞台,开启心智的钥匙,成就梦想的摇篮。
目前的合唱、书法、四车等群众性的专业已经完全免费开放。
活动中心的小记者小主持人班、乒乓球班、书法班、合唱团等班团已经初具规模,坚持周周动、天天活动。
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承担着全市中小学生及幼儿园的各种比赛及各种公益活动。
中心已经成功举办了202X年暑假总动员主题系列活和202X年寒假主题系列活动及全市第一届幼儿才艺展示大赛。
统计全市共计有1500多人参加了15个项目的比赛,有近万人次参加各种免费培训。
活动中心还承办了教育系统迎庆建国建队60周年“我与祖国共奋进”大型文艺展演活动。
永仁县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安全管理制度一、建立安全组织,落实工作责任。
贯彻”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把安全工作纳入活动中心所有员工的工作范围,实行安全工作领导责任制(活动中心主任是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安全管理岗位责任制(把安全工作落实到管理人员、兼职教师身上), 实行责任追究制,使活动中心上下形成合力,把各种安全制度、安全防范措施落到实处,努力创建安全中心。
活动中心管理办法及规章制度内容
活动中心管理办法及规章制度内容第一条总则为了加强对活动中心的管理,确保活动中心正常运行,为广大用户提供优质的服务,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活动中心的各项工作。
第二条活动中心简介活动中心位于XX市XX区,占地面积XX平方米,建筑面积XX平方米。
活动中心设有多功能厅、会议室、教室、实验室、图书馆、健身房等场所,可供举办各类学术讲座、培训、会议、文化活动等。
第三条管理原则活动中心管理坚持“以人为本、服务至上、规范运行、保障安全”的原则,为广大用户提供优质、高效、安全的服务。
第四条组织结构活动中心设立管理委员会,负责对活动中心的整体工作进行指导、协调和监督。
管理委员会由相关部门代表、用户代表和专家组成。
活动中心设有多功能厅、会议室、教室、实验室、图书馆、健身房等场所的管理人员,负责各场所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五条管理制度1. 建立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确保活动中心各项工作有章可循。
2. 制定安全管理制度,确保活动中心的安全运行。
3. 制定卫生管理制度,保持活动中心的卫生环境。
4. 制定设施设备管理制度,确保活动中心的设施设备正常运行。
5. 制定服务规范,提高活动中心的服务质量。
第六条用户管理1. 活动中心用户包括在校师生、校友、社会人士等。
2. 用户需遵守活动中心的规章制度,服从管理人员的管理。
3. 用户有权按照预约规定使用活动中心场地和设施。
4. 用户不得在活动中心进行违法、违规活动。
5. 用户需爱护活动中心的设施设备,如有损坏,需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6. 用户离场时,应将场地恢复原状,不得遗留垃圾。
第七条场地预约与管理1. 活动中心场地实行预约制度,用户需提前预约。
2. 预约场地需提交预约申请,内容包括活动名称、时间、地点、参与人数等。
3. 活动中心管理人员根据预约申请进行审批,并将审批结果通知申请人。
4. 申请人同意后,活动中心管理人员负责安排场地。
5. 活动开始前,申请人需到活动中心签到。
校外活动安全管理制度
校外活动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学生在校外活动中的安全,保障学校的声誉和学生的身心健康,制定本安全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学校组织的所有校外活动,包括但不限于郊游、实习、社会实践等活动。
第三条校外活动的安全管理应遵循“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
第四条学校应当建立校外活动安全管理委员会,制定活动安全管理制度、明确任务职责、落实安全管理措施。
第五条学校应当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不定期组织学生进行安全知识和技能培训。
第六条学校应当落实安全责任,明确相关领导和管理人员的安全管理责任。
第二章活动前的准备第七条学校组织校外活动前,应当进行活动风险评估,编制活动风险评估报告,并确定活动安全管理措施。
第八条活动前,学校应当向学生和家长发布活动通知书,告知活动时间、地点、目的、具体安排以及安全注意事项等内容。
第九条学校应当落实活动的负责人和应急预案,明确各部门和人员的安全职责,保证活动过程中安全措施的落实。
第十条学校应当购买安全保险,确保学生在校外活动期间的安全保障。
第三章活动中的管理第十一条活动中,学校应当严格遵守活动计划,不得擅自更改行程或活动内容。
第十二条活动中,学校应当加强队伍管理,确保学生集体行为规范,防止发生异动、迷路等情况。
第十三条活动中,学校应当对可能出现的风险情况进行预警,及时采取措施消除隐患。
第十四条活动中,学校应当加强食品安全管理,确保食品卫生,并防止食物中毒等情况发生。
第十五条活动中,学校应当加强对交通安全的管理,确保学生的出行安全。
第四章活动后的总结及处理第十六条活动结束后,学校应当及时组织对活动过程进行总结,倾听学生和教师的反馈意见,不断完善安全管理制度。
第十七条活动后,学校应当对活动负责人进行评估,对活动中出现的问题进行处理。
第十八条对于活动中出现的安全事故,学校应当及时组织对事故进行调查,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确保类似事故不再发生。
第十九条学校应当对活动进行清算核算工作,做好财务报账和材料整理工作。
学校活动中心规章制度
学校活动中心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学校活动中心的管理和运行,维护学校良好的学术氛围和校园文化,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学校活动中心是学生多方位发展的重要平台,是进行各类学校活动的场所,主要向全校师生提供各种形式的文体活动和公益服务,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第三条学校活动中心的管理原则是依法管理,健康发展,服务全体师生,维护校园秩序。
第四条学校活动中心的工作宗旨是自主、平等、民主、开放,以学生为中心,充分发挥学生主体作用,促进学校活动的多样化,丰富学生的校园生活。
第五条学校活动中心的管理范围是全校活动场所,包括室内和室外场馆设施。
第六条学校活动中心的组织机构包括中心主任、副主任及各部门负责人等。
第二章活动场所管理第七条学校活动中心的活动场所包括会议室、演播厅、体育馆、篮球场、羽毛球馆等,各场所的使用时间、使用对象、使用条件等由中心主任负责管理。
第八条学校活动中心的活动场所的开放时间为工作日的早上8:00-晚上10:00,周末及节假日的9:00-21:00,具体情况根据学校日程安排。
第九条使用学校活动中心的活动场所需要提前登记,提交活动方案,并按照中心规定的程序进行审核。
第十条学校活动中心的活动场所的使用费用由中心主任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管理,收入用于场地的维护和设施更新。
第十一条使用学校活动中心的活动场所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爱护公共财物,保持场地整洁,如有损坏需承担相应责任。
第十二条使用学校活动中心的活动场所的单位和个人不得进行非法活动,不得扰乱学校秩序,如有违反规定行为将被停止使用资格。
第三章活动项目管理第十三条学校活动中心的活动项目包括文艺演出、体育比赛、学术讲座、志愿者服务等,各项目的开展需要经过审核、备案、监管。
第十四条学校活动中心的活动项目的组织单位应当按照学校相关规定提前提交活动计划、预算、安全保障措施等,经中心主任审核批准后方可实施。
第十五条学校活动中心的活动项目的组织单位应当严格按照活动计划进行执行,确保活动的质量和安全。
校外机构规范管理制度
校外机构规范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管理校外机构的活动,维护校园安全和稳定,保障师生合法权益,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本规则适用于校外机构在校园周边活动的管理。
第三条校外机构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学校规章制度,遵循诚信原则,积极开展社会服务。
第四条校外机构应当依法合规经营,不得从事违法违规活动。
第五条学校应当加强校外机构的管理与监督,对其活动进行安全评估,确保校园周边的安全和秩序。
第六条校外机构应当认真履行社会责任,切实关心校园安全和师生健康成长,积极配合学校开展教育教学工作。
第二章管理机制第七条学校应当设立校外机构管理委员会,负责对校外机构的管理和监督工作。
第八条校外机构管理委员会应当由学校相关部门的负责人、公安机关代表、校外机构代表等组成。
第九条校外机构管理委员会应当定期召开会议,讨论校外机构管理和监督的具体事宜。
第十条学校应当建立健全校外机构管理信息系统,对校外机构进行详细的档案登记和管理。
第十一条校外机构应当向学校提供详细的信息,如机构名称、负责人、联系方式、活动内容等。
第三章行为规范第十二条校外机构在校园周边活动时应当遵守学校管理规定,不得对学校造成不良影响。
第十三条校外机构在活动期间应当保持安静、有序,不得扰乱校园秩序。
第十四条校外机构不得在校园周边搞乱收费、强行拉客等行为,不得对学生进行违法违规的招生宣传。
第十五条校外机构应当尊重学校的教学秩序,不得私自聘请学校教职员工进行业务活动。
第十六条校外机构不得在校园周边从事危害学生身心健康的活动,不得向学生散发淫秽、色情、暴力或者其他不良信息。
第十七条校外机构应当保护学校周边环境卫生,不得随意倾倒垃圾、破坏植被等。
第四章监督与处罚第十八条学校应当加强对校外机构的监督,对发现的违规行为及时处理。
第十九条学校对违反本规则的校外机构可以采取警告、限制活动区域、暂停合作等处罚措施。
第二十条对于严重违规行为,学校可以取消其在校园周边的活动资格,并向有关部门报告。
活动中心管理办法及规章制度范本
活动中心管理办法及规章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活动中心的规范化管理,确保活动中心的正常运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活动中心是我市重要的文化体育活动场所,旨在为广大市民提供优质的活动服务,丰富市民的精神文化生活。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活动中心的各项工作,包括场地租赁、活动组织、安全保障、设施维护等方面。
第四条活动中心的管理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各项活动的顺利进行。
第二章管理机构与职责第五条活动中心设立管理委员会,负责活动中心的整体管理工作。
管理委员会由相关部门代表、市民代表和活动中心工作人员组成。
第六条管理委员会的职责包括:(一)制定和修订活动中心的管理制度;(二)确定活动中心的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三)审核场地租赁申请,确定租赁费用;(四)监督活动中心的运营情况,保障活动的正常进行;(五)处理活动中心的其他重要事项。
第七条活动中心设立运营部门,负责活动中心的日常运营和管理工作。
运营部门的主要职责包括:(一)负责场地租赁、活动组织、设施维护等工作;(二)负责活动中心的财务管理、人事管理等工作;(三)负责活动中心的宣传推广、会员服务等工作;(四)完成管理委员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三章场地租赁与管理第八条活动中心场地租赁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满足各类活动的需求。
第九条租赁场地应提交场地租赁申请,经管理委员会审核批准后,签订场地租赁合同,按约定支付租赁费用。
第十条租赁场地期间,承租方应遵守活动中心的规章制度,保障场地的正常使用,不得擅自转租、抵押或改变场地用途。
第十一条活动中心有权对租赁场地进行现场检查,确保活动的合法性、安全性和秩序性。
第四章活动组织与审批第十二条活动中心应积极组织各类文化活动,满足市民的精神文化需求。
第十三条举办活动应提前提交活动申请,经管理委员会审核批准后,方可进行。
第十四条活动组织者应按照活动批准的内容进行筹备,确保活动的顺利进行。
活动期间,活动组织者应负责现场管理,保障活动安全。
校外活动中心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确保校外活动中心的安全,保障参与活动的师生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维护校外活动中心的正常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二、安全责任1. 校外活动中心负责人为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中心的安全管理工作。
2. 中心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的安全工作负责,确保本部门活动安全有序进行。
3. 活动组织者对所组织的活动安全负责,确保活动方案符合安全要求。
4. 参与活动的师生应遵守本制度,自觉维护活动安全。
三、安全管理措施1. 安全隐患排查(1)定期对中心场地、设施、设备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活动前,对活动场地、设施、设备进行安全检查,确保安全无隐患。
2. 安全教育培训(1)对新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使其掌握安全操作技能。
(2)定期对参与活动的师生进行安全知识培训,提高安全意识。
3. 安全警示标志(1)在中心显眼位置设置安全警示标志,提醒师生注意安全。
(2)在活动场地、设施、设备周围设置安全警示标志,防止意外伤害。
4. 安全防护措施(1)对高空作业、电气设备等危险区域设置安全防护措施。
(2)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如安全帽、安全带、防护眼镜等。
5. 应急预案(1)制定应急预案,明确应急组织、应急措施和应急流程。
(2)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师生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6. 安全监督检查(1)中心安全管理人员定期对活动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安全措施落实到位。
(2)对违反安全规定的行为,及时制止并处理。
四、活动安全管理1. 活动组织者应提前向中心提出活动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开展活动。
2. 活动组织者应制定活动方案,明确活动内容、时间、地点、参与人员等,并报中心备案。
3. 活动组织者应做好活动前的安全检查,确保活动安全有序进行。
4. 活动过程中,活动组织者应密切关注现场安全情况,确保师生安全。
五、奖励与处罚1. 对在安全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和集体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安全规定,造成安全事故的,依法追究责任。
校外机构管理制度
校外机构管理制度一、总则1.本制度是为了规范、管理、监督和保障校外机构的运作,维护校外机构的正常秩序和良好声誉,确保校外机构与学校、学生家长和社会的和谐互动。
2.本制度适用于本校外机构的管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文化艺术培训机构、体育健身机构、科技创新机构等。
3.本制度的制定、修改和解释权归学校相关部门所有。
二、机构申请及审批1.校外机构申请须提供公司注册证明、资质证书、教师资格证、营业执照等相关证明材料。
2.校外机构申请需提交申请表格,经学校相关部门审核合格后方可在学校设立。
3.学校有权对校外机构进行审批、验收和评估,不合格的机构将被取消合作资格。
三、机构管理1.校外机构在学校内需遵守学校相关规章制度,不得影响学校正常秩序和教学进度。
2.校外机构教师应具备相关专业资格证书,且需对学生进行健康管理,保护学生的身心健康。
3.校外机构需定期向学校报告学生的学习情况和进展情况,积极配合学校的教学工作。
4.校外机构要对学生实行考勤制度,确保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和自律性。
5.校外机构要保障学生的学习环境和安全,严禁出现欺凌、暴力等不良行为。
四、机构考核与奖惩1.校外机构需定期向学校提交学生成绩报告和教师教学情况报告,学校将对其进行考核评估。
2.对表现出色的校外机构、教师和学生可给予奖励,包括但不限于表彰、奖金、奖状等。
3.对违规行为严重的校外机构、教师和学生可给予处罚,包括但不限于警告、暂停合作、取消合作资格等。
五、机构遣散与解散1.校外机构在学校内的运作如遇到严重问题,学校有权请求其遣散或解散。
2.校外机构如自行决定解散,需提前通知学校并办理相关手续,否则将面临法律责任。
3.校外机构解散后需清退学生、教师及设备,并处理好相关事宜,否则将承担相应责任。
六、附则1.校外机构在学校内需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学校的相关规章制度。
2.本制度适用于所有校外机构,学校有权根据特殊情况做出调整和解释。
3.校外机构管理部门负责本制度的解释和执行,如有疑问请及时咨询。
活动中心管理制度模板范文
活动中心管理制度模板范文活动中心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活动中心的管理,提高管理水平,保证活动中心的正常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本单位的全体工作人员和职工,必须严格按照本制度的要求进行工作和管理。
第三条活动中心是本单位的对外服务窗口,必须保证服务质量和效率,为广大群众提供良好的服务环境。
第四条领导干部必须以身作则,树立正确的工作态度,关心员工,提供有效的指导和帮助。
第五条活动中心管理部门是本单位的重要职能部门,必须按照相关规定保证其权威和有效性。
第六条活动中心管理部门必须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并按计划定期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工作情况。
第七条活动中心的工作人员必须具备相关的业务知识,不断提升自己的综合素质,为用户提供更好的服务。
第八条活动中心管理部门必须定期组织培训和学习活动,提高工作人员的专业水平和业务能力。
第九条活动中心的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活动中心的各项规章制度,保证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第十条活动中心的工作人员必须保守用户的隐私和机密信息,严禁泄露用户信息。
第十一条活动中心的工作人员必须做到文明礼貌,为用户提供热情周到的服务,不得以任何形式歧视用户。
第十二条活动中心管理部门必须及时处理用户投诉,并对处理结果向用户做出解释和说明。
第十三条活动中心的工作人员必须严守工作纪律,按照规定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不得擅自请假。
第十四条活动中心的工作人员必须保证工作场所的整洁和卫生,做到工作环境整洁舒适。
第十五条活动中心的工作人员必须遵守办公守则,不得在工作时间私自聚会喧哗,不得任意使用单位的设备和资源。
第二章人员管理第十六条活动中心的工作人员必须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招聘,不得擅自录用或解雇。
第十七条活动中心的工作人员必须按照规定的时间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不得擅自请假。
第十八条活动中心的工作人员必须保持工作室的整洁和整齐,不得乱丢乱放。
学校课外活动机构管理规定
学校课外活动机构管理规定一、背景介绍学校作为培养学生综合素质的场所,除了正式的课程外,课外活动也起着重要的作用。
为了管理好学校内的课外活动机构,需要制定一套科学合理的管理规定。
二、建立机构管理机制为了规范学校内的课外活动机构,应建立一个管理机制。
该机制应该由校方牵头,包括教师代表、学生代表以及家长代表等多方参与,制定相关政策、规定和标准,并加强对机构的监督和评估。
三、设立审批机构和程序为了确保课外活动机构的质量和安全,应设立一个专门的审批机构,并明确审批机构的职责和程序。
审批机构应严格审核机构的资质、教师的资质以及课程设置等,确保机构能够提供优质的服务。
四、明确机构的课程设置机构应根据学生的需求以及学校的教育目标,明确课程设置。
课程应囊括学科知识的拓展、艺术体验、体育锻炼等方面,确保学生全面发展。
五、制定机构的活动安排除了学科课程外,机构还应制定一系列丰富多样的活动安排。
这些活动可以是团队合作的训练、社会实践、文化体验等,提供给学生在时间和兴趣方面的选择余地。
六、加强教师培训和考核为了确保教师的教学质量和专业发展,机构应加强教师培训和考核。
培训内容可以包括教学方法、学科知识的更新等,考核方式可以通过教学观察、学生评价等多种形式进行。
七、保障学生权益学生是课外活动机构的服务对象,他们的权益应得到保障。
机构应设立投诉渠道,对于学生的合理要求和反馈意见作出及时回应,并对违规行为进行严厉惩罚。
八、营造良好的校园文化课外活动机构不仅要关注学生的学习和成绩,还要培养学生的文化素养和品德修养。
机构应加强与学校的合作,共同营造良好的校园文化,为学生的全面发展提供良好的环境。
九、加强家校合作家长是学生的重要支持者和监督者,机构应加强与家长的沟通和合作。
机构可以举办家长讲座、家访等活动,增进家长对机构的了解和信任。
十、建立课外活动机构评估机制为了不断提高机构的质量,应建立一个评估机制对机构进行定期评估。
评估可以包括学生满意度调查、教师评价等方式,根据评估结果对机构进行优化和改进。
学校课外活动中心管理规定
学校课外活动中心管理规定学校课外活动中心是学生学习与成长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保障学生的身心健康,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学校课外活动中心必须制定一系列管理规定。
本文将从活动场地、活动内容、活动时间、活动组织、活动安全等方面展开讨论。
一、活动场地活动场地是学生参与课外活动的基础设施,必须满足一定的要求。
首先,活动场地要宽敞明亮,能够容纳大量的学生参与活动。
其次,场地的设施要完备,包括音响设备、投影仪、运动器材等。
此外,场地应该具备良好的通风和照明条件,确保学生的身心健康。
二、活动内容课外活动中心的活动内容应丰富多样,既要满足学生的兴趣爱好,又要陶冶学生的情操。
可以包括学术科技活动、文艺表演、体育竞技等。
其中,学术科技活动可以开展科学实验、科技创新展示等;文艺表演可以有音乐会、舞蹈比赛等;体育竞技可以有足球比赛、篮球赛等。
通过这些丰富多样的活动,学生可以在不同方面得到全面发展。
三、活动时间活动时间的安排要合理合法,既不占用学生的课堂学习时间,又能够给学生足够的时间参与活动。
一般可以在下午或周末进行,避免与正常的学习时间冲突。
同时,要确保学生有足够的休息时间,不要过分加重他们的负担。
四、活动组织活动组织是活动中心的核心工作之一,需要有专门的负责人进行组织和管理。
活动组织人员要具备一定的领导能力和组织能力,能够协调各方面的资源,确保活动的顺利进行。
同时,还要加强与教师的联系,确保活动与学校的教育目标保持一致。
五、活动安全活动安全是学校课外活动中心管理的重要方面,应该把学生的安全放在首位。
首先,活动场地要符合安全标准,消防设施要完备,紧急逃生通道要畅通。
其次,活动器材要经过严格检测,确保没有安全隐患。
同时,活动中心要设立专门的安全岗位,对活动进行全程监控,及时处理各类安全问题。
六、志愿者培训为了提高活动的质量和效果,可以招募一批专业志愿者进行培训。
志愿者可以来自学校的教师、学生或社会组织,他们要接受必要的培训,了解活动规定和安全知识,提升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
设备管理制度
设备管理制度
永仁县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场所建设项目属于国家公益金支持项目。
作为青少年校外活动工作者,都有爱护场所设施、设备的责任和义务,发扬当家做主的主人翁精神。
1、严格执行中心制定的一切规章制度。
2、爱岗敬业,尽职尽责。
3、保管、使用好各自保管的器材、设备,不损坏,不遗失,不作
私用。
4、严禁将设备、器材带出单位或借给他人用,若因工作需要时,
要严格办理相关手续。
5、器材,设备若有损坏、遗失,将追究直接管理者的责任。
6、所管理的器材、设备若出现故障,要及时报告并积极检修。
以上制度,请各位教职工务必遵照执行!
永仁县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
2012年10月20日。
校外活动管理制度
校外活动管理制度现如今,校外活动已成为学生课余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尽管校外活动可以为学生提供更广阔的发展空间,但也不可忽视其中存在的一些管理难题。
因此,制定并执行一套科学有效的校外活动管理制度,成为学校和家长的重要任务之一。
本文将围绕校外活动管理制度展开讨论,并提出相关建议。
一、建立校外活动备案制度学校应建立校外活动备案制度,要求学生参加校外活动前必须向学校备案,包括活动时间、地点、组织机构等。
这样可以使学校充分了解学生的校外活动情况,并做好准备工作。
二、确定校外活动参与条件为了保证学生参加校外活动的安全性和合法性,学校应设定一定的参与条件。
例如,要求学生必须有家长或监护人的书面同意、具备一定的身体素质等。
这样可以确保学生在参与校外活动时具备必要的条件和保障。
三、明确校外活动的审核程序学校应设立专门的校外活动审核机构,负责对校外活动申请进行审核,确保活动的合法性和安全性。
审核程序应包括申请提交、审核流程、审核标准等。
这样可以提高校外活动的质量和安全水平。
四、加强对校外活动的指导与监督学校应通过定期组织校外活动指导和讲座等形式,向学生宣传校外活动的重要性和注意事项,并提供必要的指导和建议。
同时,学校也应加强对校外活动的监督,及时了解学生的实际情况,确保他们的安全。
五、建立校外活动风险评估制度学校应建立校外活动风险评估制度,对每项校外活动进行风险评估并制定相应的应对措施。
风险评估应包括活动内容、参与人员、活动地点等多个方面,以确保学生参与活动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六、明确校外活动责任分工在校外活动中,学校、家长、组织机构等各方都应承担一定的责任。
学校应明确各方的责任分工,落实到具体的人员和机构。
这样可以有效地监督和管理校外活动,减少潜在的管理风险。
七、建立校外活动信息互通机制学校、家长、社会组织等应建立校外活动信息互通机制,及时沟通活动的相关信息,包括活动内容、参与人员等。
这样可以减少信息传递的延迟和误差,提高活动的组织和管理效率。
校外活动安全管理制度
校外活动安全管理制度是为了保障学生在校外活动中的安全而制定的一套管理规定。
以下是一份校外活动安全管理制度的基本内容:1. 活动组织和审批:校外活动必须经过相关部门的组织和审批。
学校必须明确责任人和活动的目的、内容、时间、地点等信息,并制定详细的活动方案。
2. 人员管理:学校要确保参加校外活动的人员具备相关的体能和技能,并对参加活动的人员进行必要的培训和考核。
同时,要明确活动中的职责分工,确保每个人员都清楚自己的任务和责任。
3. 安全教育和预防措施:学校要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包括教育学生如何正确应对危险和突发情况,以及学习基本的急救知识。
同时,要制定相应的预防措施,如在活动场所设置警示标志、安全防护设施等。
4. 食品与饮水安全:学校要对校外活动中的食品与饮水进行检查和监管,确保其安全卫生。
活动组织者要提前选定安全的食品供应商,并规定食品的储存、加工和分发等环节。
5. 交通安全:学校要组织校外活动的交通安全指导人员,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教育,确保学生能够安全地参与校外活动。
活动组织者要选择安全可靠的交通工具,并明确乘车的安全规定。
6. 突发事件处置:学校要制定应急预案,指定应急责任人,并进行演练和应急培训,以应对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
同时,要对可能发生的危险和事故进行预警和防范。
7. 保险和赔偿:学校要为参加校外活动的学生购买保险,以应对可能发生的意外伤害。
同时,学校和活动组织者要明确赔偿原则和责任,确保学生在活动中的权益得到保障。
8. 活动总结和评估:学校要对每次校外活动进行总结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和不足之处,并采取相应的改进措施。
同时,要对活动组织者和参与人员进行评价,并进行安全管理的经验分享。
校外活动安全管理制度是保障学生校外活动安全的重要保障措施,学校和活动组织者要严格按照制度要求进行管理,确保学生的安全和权益。
同时,家长也应积极配合学校的安全管理工作,关注学生的校外活动安全。
学校活动中心管理制度规定
学校活动中心管理制度规定引言:学校活动中心是学校文化建设和学生综合素质培养的重要平台,为了保障活动中心的正常运行和活动的有序进行,学校制定了一系列的管理制度规定。
本文将从不同的角度回答如下问题:学校活动中心管理制度规定的目的是什么?活动中心的管理体制是怎样的?活动的申请与审批流程是什么样的?活动中心的设施和资源如何管理和维护?学校如何开展对活动中心管理制度的宣传与培训?活动中心的管理制度规定如何监督和评估?……(一)目的和意义活动中心是学校开展文化活动和促进学生发展的场所,管理制度的规定是为了保障活动中心的正常运行和活动的有序进行。
这些规定的实施可以促进学生的参与度,提高活动质量,加强安全保障,增强学生的主体意识和组织能力。
(二)管理体制学校活动中心的管理体制通常由学校领导、活动中心主任和相关工作人员组成。
学校领导负责制定发展目标和政策;活动中心主任负责制定具体的管理制度和指导活动的组织和实施;相关工作人员则负责具体的操作和维护。
(三)申请与审批流程学生、教工和社团可以向活动中心提交活动申请。
申请须提供活动名称、目的、时间、地点、预算等信息,并明确申请者的责任和义务。
审批流程通常包括活动中心主任的初审和学校领导的最终批准,确保活动符合学校的发展目标和政策。
(四)设施和资源管理活动中心的设施和资源是活动的重要保障。
学校需要制定相应的设施使用和管理规定,明确设施的使用范围、时间和维护责任。
资源管理方面,活动中心可以与相关部门合作,充分整合资源,以满足不同活动的需求。
(五)安全和保障学校活动中心管理制度规定了活动安全的保障措施。
活动中心应设立安全计划和预警机制,做好风险评估和控制,明确责任人和应急预案。
此外,活动中心还需进行安全培训和演练,提高工作人员的应对能力和紧急处理能力。
(六)宣传与培训学校活动中心管理制度的顺利实施需要广大师生的共同参与和理解。
因此,学校需要开展对活动中心管理制度的宣传工作,通过宣传栏、网络、媒体等途径向师生普及相关规定和政策。
校外活动安全管理制度
校外活动安全管理制度校外活动对于学生的身心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它可以为学生提供更广阔的发展平台,增强他们的社会适应能力和实践能力。
然而,随之而来的是安全问题的担忧,如何制定有效的校外活动安全管理制度,成为学校和家长们亟待解决的难题。
一、制度的必要性校外活动不同于学校内部活动,学校对外部环境的掌控能力较弱。
制定校外活动安全管理制度,可以为学生提供一个相对安全的环境,降低意外事故发生的概率,保护学生的安全。
二、建立监管机构为了保证校外活动的安全,学校需要建立相应的监管机构。
这个机构的职责就是负责制定和完善校外活动安全管理制度,并通过监督和检查,确保其得到有效执行。
三、明确责任分工校外活动安全管理制度的有效执行需要明确责任的分工。
学校、家长、学生和有关部门都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学校负责制定安全规范和组织活动,家长负责监督和引导孩子,学生应严格遵守规定,有关部门提供必要的指导和支持。
四、制定细致的安全规范安全规范是校外活动安全管理制度的核心内容。
制定细致的安全规范,要考虑到不同类型活动的特点和风险,明确活动的时间、地点、人员组成、安全措施等要求,确保活动的安全可控。
五、加强师生安全培训校外活动安全管理制度的执行离不开师生的安全意识和应对能力。
学校需要加强师生的安全培训,提高他们对安全问题的认识,学习应对突发情况的技能,提升自我保护能力。
六、建立安全教育体系安全教育是校外活动安全管理的基础。
学校应建立健全安全教育体系,将安全教育纳入学校的课程设置,通过系统化的教学活动,培养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七、加强活动场所的安全检查校外活动涉及到的场所多种多样,如游乐园、博物馆等。
学校应加强对这些场所的安全检查,确保其符合安全标准,杜绝安全隐患。
八、加强家校沟通家长在校外活动中的参与和监督至关重要,学校应加强与家长的沟通,及时向家长介绍校外活动的安全情况和管理制度,征求家长的意见和建议。
九、建立事故应急预案应急预案是校外活动安全管理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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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仁县青少年活动中心学生管理细则
为了加强班级管理力度,促使学生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约束,促使学生良好行为习惯、学习习惯、道德素养的养成,创设良好的班风和学风,特制订本细则。
1、在辅导老师的指导下,实行班委负责制。
班长组织班委会各成员每周对本班全体学生量化、填写报班主任审核后,一式两份,一份交中心办公室高平虹老师,一份张贴在教室内规定位置。
2、每人基础分为100分。
根据平时表现给予加分或减分。
本期学习结束后算出每位同学的得分,作为评优奖励的依据;对表现极差的学生,进行批评教育并书面报给原学校和家长,同时谢绝以后的学习。
3.举手被点到回答问题答对者一次加1分,难度大的问题回答上来被老师表扬的加2分。
4. 顶撞老师者扣5分,导致课堂无法进行的扣10分。
5、迟到早退一次扣1分,无故旷课一节扣5分,不得无故串班,违者每生扣2分。
6、上课睡觉、做小动作、吃零食、交头接耳、嬉笑、起哄、随便跑动、上课玩手机、看课外书等违纪
行为一次扣2分。
7、顶撞班长或纪律委员的扣3分,违纪被老师发现的扣3分。
8、同学间发生矛盾起口角或动手每人次扣1—5 分。
劝架者加2分。
9、不得在教学楼楼道内追逐、推拉、拥挤或进行其它不安全的活动,违者扣1分,教室内起哄或大声喧哗者扣2分。
10、无故不参加本组值日,如打扫教室、送垃圾到一楼、擦黑板等,扣2分。
11、组长安排工作不服从者扣3分,(若有正当理由也必须先执行后申诉)。
12、乱扔垃圾扣2分,主动拾起别人所扔垃圾加1分,随地吐痰扣1分,其他不卫生行为扣1分,不得在楼内外墙上乱画,违者扣1分。
13、对老师没有礼貌,扣1分。
顶撞任课教师,扣3分。
14、侮辱同学,嘲笑、讽刺、挖苦、欺负同学,扣2分。
15、无礼取闹、顶撞班干部,扣2分。
16、班干部带头违反班级纪律,双倍扣分。
17、打架、肆意闹事,扣5分;对班级形象造成
不良影响的,扣10—30分。
18、影响、干扰同学正常的学习、生活的,挑起事端发生矛盾的扣5分。
19、做危险动作,影响自身及同学安全的,扣15分。
20、抽烟、喝酒、打扑克、偷窃、赌博等不文明、不健康行为者,扣20分。
21、学习期间进出游戏房、网吧、舞厅、酒吧等禁止学生入内的地方,扣20分。
22、参加各类竞赛加分:省、市、县、校级的竞赛分别加10分、8分、5分、3分、2分,1分。
23、拾到财物交公加3分。
好人好事加1-10分
24、被中心表扬一次加10分。
25、每周考核分低于60分的学生,将让家长带回家进行教育。
永仁县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
2012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