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分部分项检验批划分方案(土建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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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第一建筑工程公司
施工方案
工程名称:江苏农村商业银行“三大中心”
建设项目
分部项工程名称:检验批划分方案
监理单位:江苏建科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常州第一建筑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经理:朱建平项目工程师:邹俊杰编制人:邹俊杰编制日期: 2015年10月 29日
目录
1 编制依据及编制说明 ............................................ (02)
1.1 编制依据 ............................................ . (02)
1.2 编制说明 ............................................ . (02)
2 工程概况 ............................................ . (02)
2.1 土建部分概况 ............................................ (02)
2.2 节能工程概况 ............................................ (12)
3 单位工程划分 ............................................ (12)
4 分部、子分部、分项工程划分,检验批划 (12)
4.1 建筑工程分部、子分部、分项工程,检验批划分表 (13)
4.2 室外工程单位工程、子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划分 (15)
5 检验批划分及验收程序 (15)
5.1 检验批验收程序 (15)
5.2 地基与基础分部分项工程检验批划分 (16)
5.3 主体结构分部分项工程检验批划分 (19)
5.4 建筑装饰装修分部分项工程检验批划分 (20)
5.5 屋面分部分项工程检验批划分 (23)
5.6 建筑节能分部分项工程检验批划分 (24)
1 编制依据及编制说明
1.1 编制依据
1.1.1 江苏农村商业银行“三大中心”建设项目施工图纸,设计变更。
1.1.2 验收规范
江苏农村商业银行“三大中心”单位工程分部分项检验批划分方案主要针对本工程的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建筑装饰装修、幕墙工程、屋面、建筑节能、电梯分部工程进行编写。
其中建筑给水排水及供暖、通风与空调、建筑电气、智能建筑、精装修部分、电梯、室外工程部分待进场后另行协调编制。
2 工程概况
本工程位于金坛市金坛大道北侧,东环二路东侧,总规划用地面积60069㎡,总建筑面积135650㎡,其中地下建筑面积 52780㎡,地上建筑面积82870㎡;支行档案押运中心建筑面积37553㎡,科技中心建筑面积31452㎡,数据灾备中心建筑面积13865㎡。
地下室二层,档案中心主楼17层、科技中心主楼16层。
2.1 土建部分概况2.1.1 混凝土概况
钢筋原材:HPB300φ6,φ8,HRB400φ6~φ25,HRB400Eφ10~φ32。
钢筋连接本工程地下室、地上裙房和主楼筋直径≥Φ22钢筋采用机械连接或焊接,其余绑扎搭接;梁底钢筋在支座处可贯通则贯通。
抗震等级为一、二、三级得框架和斜撑构件(含梯段),其纵向受力钢筋采用普通钢筋时,钢筋的抗拉强度实测值与屈服强度实测值的比值不应小于1.25;钢筋的屈服强度实测值与屈服强度标准值的比值不应大于1.3,且钢筋在最大拉力下的总伸长率实测值不应小于9%。
2.1.3 砌体工程概况
非人防地下室及地上各楼层填充墙采用蒸压轻质加起混凝土砌块,Mb5.0预拌砂浆;人防地下室填充墙采用MU10淤泥质粉煤灰烧结多孔砖,WMM7.5预拌水泥砂浆。
防火墙采用ALC加气混凝土砌块。
屋面女儿墙MU10混凝土普通砖,M7.5砌筑砂浆。
构造柱混凝土的强度等级为C20,构造柱配筋HRB400,4φ10;HPB400φ6@200。
抗震设计时构造柱混凝土的
强度等级为C20,构造柱配筋HRB400,4φ12;HPB400φ6@200。
2.1.4 地下室防水工程概况
2.1.5 土方工程概况
地下室各层顶板浇筑完毕及侧壁防水层施工完成后,应进行回填。
基坑回填土及位于设备基础、地面、散水、踏步等基础之下的回填土,须采用2:8灰土或粘土分层夯实,每层厚度≤300mm,压实系数≥0.94。
”。
2.1.6 屋面工程概况
本工程所有砌筑砂浆、地面砂浆、抹灰砂浆、找平层砂浆,防水砂浆等所有砂浆均采用预拌砂浆。
2.2.1 土建节能概况
依据本工程施工许可证,将该工程划分为档案中心、金坛支行、押运中心、科技中心、数据灾备中心工程五个单位工程。
4 分部、子分部、分项工程划分,检验批划分
4.1 建筑工程分部、子分部、分项工程,检验批划分表
5.1 检验批验收程序
5.2 地基与基础分部分项工程检验批划分
地基与基础分部分项工程检验批划分水平向按后浇带划分,竖向按底板和结构楼层划
分。
检验批数详见4.1 建筑工程分部、子分部、分项工程,检验批划分表。
5.2.1 土方子分部
5.2.1.1 土方子分部分项工程检验批划分原则
土方开挖、土方回填分项工程检验批可按回填料、工艺、分层、分区段划分,由施工单位会同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在施工前确定。
5.2.1.2 土方子分部分项工程检验批划分如下图。
5.2.2.1 基坑支护,边坡,地下水控制子分部分项工程检验批划分原则
基坑支护,边坡,地下水控制子分部分项工程检验批可随土方开挖进度按工艺、分层、分区段划分,由施工单位会同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在施工前确定。
5.2.2.2 基坑支护,边坡,地下水控制子分部分项工程检验批划分
基坑支护,边坡,地下水控制子分部分项工程检验批可划分为10批,如下表。
5.2.3.1 地基,基础子分部分项工程检验批划分原则
地基,基础子分部分项工程检验批可根据与施工方式相一致且便于控制施工质量的原则,按工作班、楼层、结构缝或施工段划分为若干检验批。
5.2.3.2 地基,基础子分部分项工程检验批划分
素土分项工程检验批可按土方子分部分项工程检验批划分图划分;
筏形与箱型基础分项工程检验批划分如下图。
5.2.4.1 地下防水子分部分项工程检验批划分原则
主体结构防水工程和细部构造防水工程应按结构层、变形缝或后浇带等施工段划分检验批。
5.2.4.2 地下防水子分部分项工程检验批划分
主体结构分部分项工程检验批划分水平向按变形缝划分,竖向按结构楼层划分。
检验批数详见4.1 建筑工程分部、子分部、分项工程,检验批划分表。
5.3.1 混凝土结构、砌体结构子分部
5.3.1.1 混凝土结构、砌体结构子分部分项工程检验批划分原则
混凝土结构子分部分项工程检验批可根据与施工方式相一致且便于控制施工质量的原则,按工作班、楼层、结构缝或施工段划分为若干检验批。
砌体结构工程检验批的划分应同时符合下列规定:
1.所用材料类型及同类型材料的强度等级相同;
2.不超过250m3砌体;
3.主体结构砌体一个楼层(基础砌体可按一个楼层计);填充墙砌体量少时可多个楼层合并。
5.3.1.2 混凝土结构、砌体结构子分部分项工程检验批划分
5.3.2.1 钢结构子分部分项工程检验批划分原则
钢结构焊接工程、紧固件连接工程、钢零部件加工可按相应的钢结构制作或安装工程检验批的划分原则划分为一个或若干个检验批。
钢构件组装工程可按钢结构制作工程检验批的划分原则划分为一个或若干个检验批。
钢结构涂装工程可按钢结构制作或钢结构安装工程检验批的划分原则划分成一个或若干个检验批。
5.3.2.2 钢结构子分部分项工程检验批划分
建筑装饰装修分部分项工程检验批划分水平向可按变形缝划分,竖向可按建筑楼层划分。
检验批数详见4.1 建筑工程分部、子分部、分项工程,检验批划分表。
5.4.1 建筑装饰装修分部分项工程检验批划分原则
5.4.1.1 建筑地面子分部分项工程检验批划分原则
基层(各构造层)和各类面层的分项工程的施工质量验收应按每一层或每层施工段(或变形缝)划分检验批,高层建筑的标准层可按每三层(不足三层按三层计)划分检验批。
5.4.1.2 抹灰子分部工程各分项工程的检验批应按下列规定划分:
1 相同材料、工艺和施工条件的室外抹灰工程每500—1000㎡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不足500㎡也应划为一个检验批。
2 相同材料、工艺和施工条件的室内抹灰工程每50个自然间(大面积房间和走廊按抹灰面积30㎡为一间)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不足50间也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
5.4.1.3 门窗子分部工程各分项工程的检验批应按下列规定划分:
1 同一品种、类型和规格的木门窗、金属门窗、塑料门窗及门窗玻璃每100樘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不足100樘也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
2 同一品种、类型和规格的特种门每50樘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不足50樘也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
5.4.1.4 吊顶子分部工程各分项工程的检验批应按下列规定划分:
同一品种的吊顶工程每50间(大面积房间和走廊按吊顶面积30㎡为一间)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不足50间也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
5.4.1.5 轻质隔墙子分部工程各分项工程的检验批应按下列规定划分:
同一品种的轻质隔墙工程每50间(大面积房间和走廊按轻质隔墙的墙面30㎡为一间)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不足50间也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
5.4.1.6 饰面板(砖)子分部工程各分项工程的检验批应按下列规定划分:
1 相同材料、工艺和施工条件的室内饰面板(砖)工程每50间(大面积房间和走廊按施工面积30㎡为一间)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不足50间也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
2 相同材料、工艺和施工条件的室外饰面板(砖)工程每500—1000㎡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不足500㎡也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
5.4.1.7 幕墙子分部工程各分项工程的检验批应按下列规定划分:
1 相同设计、材料、工艺和施工条件的幕墙工程每500~1000㎡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不足500㎡也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
2 同一单位工程的不连续的幕墙工程应单独划分检验批。
3 对于异型或有特殊要求的幕墙,检验批的划分应根据幕墙的结构、工艺特点及幕墙工程规模,由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协商确定。
5.4.1.8 涂饰子分部工程各分项工程的检验批应按下列规定划分:
1 室外涂饰工程每一栋楼的同类涂料涂饰的墙面每500~1000㎡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不足500㎡也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
2 室内涂饰工程同类涂料涂饰墙面每50间(大面积房间和走廊按涂饰面积30㎡
为一间)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不足50间也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
5.4.1.9 裱糊与软包子分部工程各分项工程的检验批应按下列规定划分:
同一品种的裱糊或软包工程每50间(大面积房间和走廊按施工面积30㎡为一间)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不足50间也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
5.4.1.10 细部子分部工程各分项工程的检验批应按下列规定划分:
1 同类制品每50间(处)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不足50间(处)也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
2 每部楼梯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
5.4.2 建筑装饰装修分部分项工程检验批划分
4.1 建筑工程分部、子分部、分项工程,检验批划分表
屋面分部分项工程检验批划分按每个屋面为一个检验批来划分。
检验批数详见4.1 建
筑工程分部、子分部、分项工程,检验批划分表。
5.5.1 屋面分部分项工程检验批划分原则
屋面工程各分项工程宜按屋面面积每500㎡~1000㎡划分为一个检验批,不足500㎡应按一个检验批。
检验批数详见4.1 建筑工程分部、子分部、分项工程,检验批划分表。
5.5.2屋面分部分项工程检验批划分
检验批数详见4.1 建筑工程分部、子分部、分项工程,检验批划分表。
5.6.1 建筑节能分部分项工程检验批划分原则
5.6.1.1 围护系统节能子分部墙体节能分项工程验收的检验批划分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采用相同材料、工艺和施工做法的墙面,每500~1000㎡面积划分为一个检验批,不足500㎡也为一个检验批。
2 检验批的划分也可根据与施工流程相一致且方便施工与验收的原则,由施工单位与监理(建设)单位共同商定。
5.6.1.2 围护系统节能子分部幕墙节能分项工程验收的检验批划分应符合下列规定:
幕墙节能工程检验批划分,可按照《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的规定执行。
5.6.1.3 围护系统节能子分部门窗(建筑外门窗)节能分项工程验收的检验批应按下列规定划分:
1 同一厂家的同一品种、类型、规格的门窗及门窗玻璃每100樘划分为一个检验批,不足100樘也为一个检验批。
2 同一厂家的同一品种、类型和规格的特种门每50樘划分为一个检验批,不足50樘也为一个检验批。
3 对于异形或有特殊要求的门窗,检验批的划分应根据其特点和数量,由监理(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协商确定。
5.6.1.4 围护系统节能子分部屋面节能分项工程验收的检验批应按下列规定划分:
屋面节能工程检验批划分,可按照《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7的规定执行。
5.6.1.5 围护系统节能子分部地面节能分项工程验收的检验批应按下列规定划分:
1 检验批可按施工段或变形缝划分;
2 当面积超过1000㎡时,每1000㎡可划分为一个检验批,不足1000㎡也为一个
检验批;
3 不同构造做法的地面节能工程应单独划分检验批。
5.6.2 建筑节能分部分项工程检验批划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