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民事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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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民事行为
引读案例
1.甲系有妇之夫,但对美貌少女乙倾慕已久,于是甲想尽办法讨好乙,并最终达到了与乙非法同居的目的,不久,甲妻丙发现此事,与甲、乙发生激烈。

为不使家庭破裂,丙与甲、乙达成如下协议:甲每周只能与乙同居两个晚上,乙每月向丙支付500元作为补助。

半年后,乙不再向丙支付补偿费。

于是,丙要求乙履行协议。

请分析上述协议的效力。

2.甲厂与乙厂签订了一份供货合同,约定:乙厂每月向甲厂提供某种型号的设备零件10000件,每件单价2元;每月月底交付货款;供货期限不定,但在甲厂研制出的某种新产品投产后,供货合同解除。

合同订立后,双方开始履行,货款两清。

合同履行6个月后,甲厂书面通知乙厂:我厂自行研制出的某种新产品已经成功并投入生产,原供货合同解除。

乙厂接到通知后,仍向甲厂供货2000件,甲厂均拒收并拒付货款。

请分析甲
厂与乙厂之间民事行为的性质。

司法考试要点
民事行为的含义;民事行为的分类及其意义;民事行为的成立和生效条件;附条件和附期限民事行为;无效民事行为的种类及后果;可变更与可撤销民事行为的种类及撤销权的行使;效力待定民事行为的种类及后果。

例题39 某县政府为鼓励县属酒厂多创税利,县长与酒厂厂长签订合同约定:酒厂如果完成年度税收100万元的指标,第二年厂长和全厂职工都可以加两级工资。

该合同属于什么性质的行为?
A.双方民事法律行为
B.无效民事行为
C.附条件民事法律行为
D.不属于民事法律行为
解析:本题的考点是民事行为的认定,答案为D。

由于县长与酒厂厂长签订的“合同”并不是以发生民事法律后果为目的的行为,所以,不属于民事法律行为。

例题40 下列合同中,既可以是有偿合同也可以是无偿合同的有哪些?
A.保管合同
B.委托合同
C.借款合同
D.互易合同
解析:本题的考点是有偿行为和无偿行为之间的区别,答案为ABC。

依据《合同法》的规定,保管合同、委托合同、借款合同是否有偿,取决于当事人的约定,而互易合同是有偿合同。

例题41 教授甲举办学术讲座时,在礼堂外的张贴栏中公告其一部新著的书名及价格,告知有意购买者在门口的签字簿上签名。

学生乙未留意该公告,以为签字簿是为签到而设,遂在上面签名。

对乙的行为应如何认定?
A乙的行为可推定为购买甲新著的意思表示
B乙的行为构成重大误解,在此基础上成立的买卖合同可撤销
C甲的行为属于要约,乙的行为属于附条件
承诺,二者之间成立买卖合同,但需乙最后确认
D乙的行为并非意思表示,在甲乙之间并未成立买卖合同
解析:本题的考点是意思表示的构成,答案为D。

乙不知道签字薄是为了售书而设,所以,乙的签字行为不具有效果意思,不构成意思表示,甲、乙之间不发生买卖行为。

例题42 下列哪些情形构成意思表示?
A.甲对乙说:我儿子如果考上重点大学,我一定请你喝酒
B.潘某在寻物启示中称,愿向送还失物者付酬金500元
C.孙某临终前在日记中写道:若离人世,愿将个人藏书赠与好友汪某
D.何某向一台自动售货机投币购买饮料
解析:本题的考点是意思表示的认定,答案为BCD。

A缺乏效果意思,而BCD均具有效果意思,能发生民事法律后果,属于意思表示。

例题43 甲手机专卖店门口立有一块木板,上书“假一罚十”四个醒目大字。

乙从该店购
买了一部手机,后经有关部门鉴定,该手机属于假冒产品,乙遂要求甲履行其“假一罚十”的承诺。

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假一罚十”过分加重了甲的负担,属于无效的格式条款
B.“假一罚十”没有被订入到合同之中,故对甲没有约束力
C.“假一罚十”显失公平,甲有权请求法院予以变更或者撤销
D.“假一罚十”是甲自愿作出的真实意思表示,应当认定为有效
解析:本题的考点是意思表示的认定,答案为D。

甲做出的“假一赔十”的承诺具有效果意思,能够发生民事效果,且是自愿做出的,故应认定为有效的。

例题44 甲打算卖房,问乙是否愿买,乙一向迷信,就跟甲说:“如果明天早上7点你家屋顶上来了喜鹊,我就出10万块钱买你的房
子。

”甲同意。

乙回家后非常后悔。

第二天早上7点差几分时,恰有一群喜鹊停在甲家的屋顶上,乙正要将喜鹊赶走,甲不知情的儿子拿起弹弓把喜鹊打跑了,至7点再无喜鹊飞来。

关于甲乙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合同尚未成立
B.合同无效
C.乙有权拒绝履行该合同
D.乙应当履行该合同
解析:本题的考点是附条件民事行为的效力,答案为C项。

从案情来看,甲、乙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已经成立,但附加了条件,即“明天早上7点甲家屋顶上来了喜鹊,乙就购买甲的房子”的条件,该条件应属于生效条件。

由于第二天早上7点钟甲家的屋顶上并没有来喜鹊,故这种生效条件并没有成就。

当然,该条件未成就并不是乙故意阻止造成的,而是甲的儿子在不知情的情况所致。

因此,甲、乙的买卖合同并未生效,乙有权拒绝履行合同。

例题45 甲被乙打成重伤,支付医药费5万
元。

甲与乙达成如下协议:“乙向甲赔偿医药费5万元,甲不得告发乙。

”甲获得5万元赔偿后,向公安机关报案,后乙被判刑。

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07年司法考试卷三第一题第2题)
A.甲、乙之间的协议有效B.因甲乘人之危,乙有权撤销该协议
C.甲、乙之间的协议无效D.乙无权要求甲返还该5万元赔偿费
解析:本题的考点是民事行为的效力,答案为D项。

侵害人与受害人有权就赔偿事宜达成协议,但受害人向公安机关控告侵害人是受害人的法定权利,任何人不得剥夺。

因此,甲、乙之间的协议属于部分有效、部分无效的民事行为,即赔偿部分有效,而不得告发部分无效。

例题46 依我国法律,当事人对下列哪一合同可以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变更或撤销?(2003年司法考试卷三第一题第6题)
A.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
B.包含因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免责条款的合同
C.因欺诈而订立且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
D.无权代理订立的合同
解析:本题的考点是可变更或可撤销的民事行为的种类,答案为A项。

因重大误解而订立的合同,属于可变更或可撤销的民事行为,误解人有权变更或撤销该民事行为;包含因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免责条款的合同并非无效民事行为,也不是可变更或可撤销民事行为,只是该免责条款无效;因欺诈而订立且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属于无效民事行为;无权代理订立的合同属于效力待定民事行为。

例题47 甲向首饰店购买钻石戒指二枚,标签标明该钻石为天然钻石,买回后即被人告知实为人造钻石。

甲遂多次与首饰店交涉,历时一年零六个月,未果。

现甲欲以欺诈为由诉请法院撤销该买卖关系,其主张能否得到支持? (2002年司法考试卷三第一题第6题)
A.不可以,因已超过行使撤销权的1年期间B.可以,因首饰店主观上存在欺诈故意C.可以,因未过两年诉讼时效
D.可以,因双方系因重大误解订立合同
解析:本题的考点是可撤销民事行为的撤销权行使,答案为A项。

在可撤销民事行为中,撤销权不适用诉讼时效,但受除斥期间的限制。

撤销权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1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其撤销权消灭,无权再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例题48 甲将其电脑借给乙使用,乙却将该电脑卖给丙。

依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下列关于乙丙之间买卖电脑的合同效力的表述哪一是正确的?(2002年司法考试卷三第一题第2题)
A.无效B.有效C.效力待定D.得变更或撤销
解析:本题的考点是无权处分行为的效力,答案为C项。

乙将甲的电脑出卖给丙,属于无权处分行为,这种行为属于效力待定民事行为。

引读案例解答
1.丙与甲、乙的协议以乙向丙支付补偿费
为代价维持非法同居关系,违反了法律的规定和公序良俗原则,属于无效民事行为。

因此,丙的请求不能得到支持。

2.甲、乙之间所签订的供货合同属于附解除条件的民事行为。

这里的解除条件就是“甲厂研制的某种新产品投产”。

在合同开始履行后,甲厂成功研制了新产品并已投入生产,合同所附的条件成就,因此,甲、乙的供货合同应予以解除。

课堂讨论案例
1.李某、王某同系个体建筑老板张某的雇工。

2007年6月20日中午,张某请李某、王某同到一家餐馆吃饭时,李某说他能在半个小时内喝完10瓶啤酒。

王某不信,拿出自己购买了才3天的手机说:“你要能在半个小时内喝完10瓶啤酒,我刚买的这部手机就归你。

”说毕,王某掏出自己的手机放在李某面前。

李某听后,即让餐馆服务员拿来10瓶啤酒,并在规定时间内将啤酒全部喝完。

张某见李某喝完啤酒,拿起手机问王某说话算不算数,王某拍拍自己的胸脯说:“君子一
言,驷马难追。

”说罢,让张某把手机交给李某。

事后,王某反悔,在多次与李某交涉无果的情况下,将李某诉至法院,要求李某退回自己的手机。

问:王某、李某之间的约定是否有效?2.李某花32万元从刘某夫妇处购买了一套70多平方米的二手房,装修时邻居告之:2004年间,就在这套房子里,刘某夫妇20岁的儿子将一名到他家做客的10岁小女孩杀了,还残忍地将小女孩的尸体肢解成多块后藏在屋顶上的水箱边,好几天后尸体才被邻居发现。

听到这一消息后,李某即找到刘某夫妇商量退房事宜,但均遭到拒绝。

于是,李某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撤销其与刘某夫妇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

问:(1)李某与刘某夫妇之间的买卖行为的效力如何?(2)法院能否支持李某的请求?重点思考习题
1.各种民事行为的分类有何意义?
2.如何理解民事行为的成立与生效的关系?
3.举例说明附条件的民事行为。

4.无效民事行为有哪些?其法律后果如何?
5.可变更或可撤销民事行为中的撤销权应当如何行使?
6.效力待定的民事行为如何使之效力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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